淇县灵山街道小滹坨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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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灵山街道小滹坨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模板
XX县灵山街道2020年小滹坨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询价通知书
采购编号:
QXCGXJ-2019-217
采购单位:
XX县灵山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
XX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一月
第一章询价公告1
第二章询价须知4
第三章采购项目相关要求11
第四章合同书格式和基本条款(供参考)13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17
第一章询价公告
XX县灵山街道2020年小滹坨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询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XX县灵山街道2020年小滹坨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QXCGXJ-2019-217
三、项目预算金额:
25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XX县灵山街道2020年小滹坨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250000
250000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五、项目基本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描述等)
1、项目地址:
XX县灵山街道小滹坨村
2、采购内容:
编制XX县灵山街道2020年小滹坨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3、设计周期:
20天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需提供本企业的财务状况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或做出相关承诺: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一月的纳税凭证及社保缴纳凭证;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丙级或以上资质;
3、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网站查询内容截图,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
自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询价文件的获取
1、时间:
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16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XX市)》网站
3、方式:
各潜在供应商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在2020年1月13日-2020年1月16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XX市)》******/TPFront/,点击“会员登录”进行报名,同时自行下载询价通知书、答疑文件及其他资料。
4、售价:
0元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0年1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XX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0年1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XX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XX县)》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16日。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
XX县灵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
XX县大海线
联系人:
XXX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
XX有限公司
地址:
XX市XX区莲鹤大厦1207室
联系人:
XXX
联系方式:
********
3.监督人:
XX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方式:
********
第二章询价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及编制依据
1.1本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询价公告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1.2本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2.定义
2.1“采购人:
XX县灵山街道办事处;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
XX有限公司;
2.3“监管部门:
XX县财政局采购办;
2.4“供应商(投标人)”指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2.5“成交供应商”指被确定为承接本项目并负责其实施的供应商;
2.6“时间”指北京时间;
2.7“项目”系指供应商按询价通知书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工程、货物或服务。
3.合格的供应商
3.1符合本项目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3.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有关规定,并承担响应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4.询价费用
4.1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询价采购有关的所有费用。
不论询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4.2交易中心场地使用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并由代理公司代为收取。
5.询价承诺
供应商应按询价通知书规定提供承诺书,并承担因违反规定而产生的后果。
6.报价
6.1供应商应按本文件提出的采购范围、内容及要求进行报价;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2参加询价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以人民币表示,单位:
元。
报价应包含包括到完成本项目的所有有关费用;
6.3供应商只能有一个报价,若分包则每包只能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导致报价被拒绝;
6.4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二、询价通知书说明
7.概述
7.1本文件阐明了供应商所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的范围和询价采购的程序,是本次询价活动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7.2潜在供应商获取本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内容缺失等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供应商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询价通知书做出实质性响应而导致发生影响询价结果、询价响应文件被拒绝或按照无效文件处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8.询价通知书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8.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与询价通知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供应商同样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询价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XX市)”(******/)在系统内发布“答疑澄清文件”告知潜在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8.2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修改的,供应商须按照询价通知书澄清、修改内容重新编制响应文件。
8.3当询价通知书和澄清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变更内容为准。
9.现场踏勘
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答疑会,供应商应仔细及时审阅询价通知书中明确告知的采购项目具体技术要求以及项目需求,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
三、响应文件编制
10.一般要求:
10.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
10.2响应文件应以中文编写。
如响应文件出现中英文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10.3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按照本文件指定的方式进行上传和递交响应文件,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邮寄等方式响应;
10.4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响应文件及纸质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符的,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响应文件中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与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不符的,以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可为电子响应文件打印版。
10.5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1.响应文件的编制及组成
11.1响应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和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其他内容,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且影响项目评审或项目履约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11.2纸质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纸质响应文件应采用A4纸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副本。
响应文件的书面内容不得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11.3响应文件的密封:
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封装于一个的密封袋内,电子U盘单独密封,并在外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
11.4供应商针对项目多个分包响应的,响应文件需依照上述要求,按包段分别封装、分别递交,不得混装。
11.5响应文件的密封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1.6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流程。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全部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下载询价通知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网上加密上传、线上解密等相关询价事宜。
11.6.1办理CA数字证书。
供应商首次网上报名前需办理CA数字证书,注册成为中心会员,具体操作程序请查看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网上报名须知”、“征集注册投标人会员公告”。
11.6.2报名和下载询价通知书。
供应商须登录“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界面,插入CA数字证书,点击系统登录→会员登录→证书key登录,进入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领取询价通知书。
11.6.3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潜在供应商需登录“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TPFront/zhym/)”网站,点击右上角“文档下载”,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安装该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导出1份(*.hbtf)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并同时导出1份(*.nhbtf)非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与word电子版响应文件拷贝到同一U盘密封,开标当天与纸质响应文件一同递交。
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流程详见“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界面右上角“操作指南”。
11.4.4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登录“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界面,插入CA数字证书,点击系统登录→会员登录→证书key登录,进入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询价响应文件(*.hbtf)。
上传时必须得到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请各供应商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电子询价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11.4.5电子开标的应急措施
电子开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由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收到外来的攻击;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为未开标的项目暂停开标。
已在系统内开标的立即停止,经采购人、采购监督部门、代理机构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后,可采用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或纸质响应文件评审。
若仍无法正常开标或评审,则对原有资料及信息做出保密处理,或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组织进行开标或评审。
12.知识产权
12.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响应有效期
13.1本项目响应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60日历天,供应商响应有效期未达到询价通知书规定期限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13.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方可以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
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在此种情况下,供应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的其它内容。
四、响应文件的构成
14.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
14.1询价响应书及报价一览表;
1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4.3资格证明文件;
14.4服务承诺书;
14.5其他材料。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5.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收。
16.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未完成电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其撤回响应文件。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后电子化平台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后至文件解密前,供应商不能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加密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进行更新、续费,可能引起的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等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7.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后重新递交的,密封及格式应符合本章第11条规定。
六、评审程序
18.询价小组将按照询价通知书,独立对询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询价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靠外部证据。
19.询价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审查(初步评审)
询价小组将审查每份询价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审查表详见附表1)
20.对询价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
对询价响应文件中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询价小组可按下述原则修正:
20.1响应文件中内容与报价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0.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0.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0.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0.5对明显且可以推知其原义的笔误,依据其原义进行修正。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修正。
修正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响应文件无效。
21.对询价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21.1询价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
21.2供应商必须按照询价小组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22.1询价小组不得对外透露项目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评审工作中其他的一切情况。
22.2供应商不得干扰询价小组评审活动,否则将取消其询价资格。
七、授予合同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如询价小组一致认为报价人最低报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时,询价小组有权通知供应商进行解释。
如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解释,或所作解释不合理,经询价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对该报价人将不予推荐。
23.2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或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当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如果出现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条件仍相同时质保期长者优先、供货期短者优先,仍无法确认时按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顺序。
23.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由询价小组确定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4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或询价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XX县)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3.5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4.签订合同
24.1发出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当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24.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序,顺延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成交候选人的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成交供应商如果放弃或拒绝成交,采购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4.4签订合同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或分包成交项目。
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八、质疑与投诉
25.供应商质疑
25.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25.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5.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证据材料、法律依据(具体条款)、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等。
25.4质疑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若授权代表签章,必须附法定代表人针对当次质疑的特别授权,且公章不得以合同章或其他印章代替。
25.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25.5.1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5.5.2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的;
25.5.3质疑函没有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的特别授权,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25.5.4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25.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6.供应商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以及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XX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科投诉。
九、其他事项
27.询价终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27.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7.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7.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8.成交服务费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收取,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足额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9.项目验收
项目验收由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负责组织验收。
验收应按照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和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核对验收。
验收合格后由验收小组签署验收合格报告,成交供应商持此报告申请付款。
30.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十、法律责任
31.法律责任
31.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1.1.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31.1.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1.1.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31.1.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1.1.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询价的;
31.1.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31.1.7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款。
供应商有前款第31.1.1至31.1.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31.2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表1:
初步审查表
评审类别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资格评审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需提供本企业的财务状况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相关证明或做出相关承诺
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凭证的良好记录
需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一月的纳税凭证及社保缴纳凭证
资质证书
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丙级或以上资质
信誉
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网站查询内容截图,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
自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
符合性评审
签字和盖章
符合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
响应文件格式
符合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设计周期
20天
质量标准
合格
响应有效期
60日历天
投标价格
低于(含等于)本项目的采购预算。
其他
符合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第三章采购项目相关要求
一、采购项目基本要求:
序号
项目
内容
1
合格供应商的
资格条件
详见询价公告。
2
领取询价通知书
的时间及方式
详见询价公告
3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询价时间,递交询价通知书及询价地点
详见询价公告
4
现场踏勘
不适用
5
采购预算
详见询价公告
6
询价小组人数
共3人,由技术或经济类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
7
响应文件份数
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贰份(A4纸打印并胶装),密封提交。
另附U盘1个(包括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hbtf格式)1份和word版响应文件)。
8
设计周期
20天
9
质量标准
合格
10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方案通过并提交7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价款
二、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
1、项目基本情况
(1)村情概况
小滹沱村位于XX县西北7公里处,隶属灵山街道办事处,村庄东临222省道,北临范辉高速,境内有001乡道东西穿村,交通条件优越,区位条件良好。
小滹沱全村286户,共1260人,下辖小滹沱村、山怀村和牛心岗三个自然村。
村域面积约5.7平方公里,其中耕地约2443亩,宜林荒山2330亩。
村民收入主要以农业种植为主,人均耕地1.94亩。
种植业以玉米、小麦为主。
小滹沱村现有以下发展优势:
一是古灵山景区门户位置的区位优势,小滹沱村位于古灵山景区最东部,融入古灵山景区旅游体系中;二是位于灵山美丽乡村示范带和传统村落保护带上区位优势,结合现状灵山小镇,可重点建设特色旅游项目以及服务县域西部旅游的配套设施基地;三是相对完善的基础设施,小滹沱村村庄道路基本已硬化,部分道路两侧有一定的绿化,村庄干净整洁。
(2)建设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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