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效绩考核方案.docx
- 文档编号:17198218
- 上传时间:2023-07-22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18.57KB
员工效绩考核方案.docx
《员工效绩考核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员工效绩考核方案.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员工效绩考核方案
***员工效绩考核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方案的制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及**集团对企业的效绩考评办法,同时结合公司工会与行政签订的《企业集体合同》等。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引导企业员工确立正确的业绩导向,肩负起企业发展责任,提高企业整体绩效水平,充分体现企业理念。
第三条本办法制定实施的基本原则:
坚持客观实际、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
第五条本办法考核范围为公司机关全体员工。
第二章薪酬管理
第六条公司根据各部室岗位职责、业务能力、工作年限的不同,实行不同的薪酬管理办法。
第七条权属企业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本薪金、绩效薪金和奖励薪金3部分组成,年薪为税前收入,在企业工资总额中列支(详见集团《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一)基本薪金:
是支付给权属负责人的保障性薪酬,按月计酬,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金:
是支付给权属企业负责人的激励性薪酬,与本企业绩效考核得分挂钩。
(三)奖励薪金:
是支付给权属企业负责人的奖励性薪酬,与本企业超利水平挂钩。
第十一条传统产业企业负责人薪酬:
(一)基本薪金:
集团参照同业同规模企业基本薪金水平,根据权属企业营业收入规划目标,分年度确定基本薪金额度。
(二)绩效薪金:
集团以权属企业负责人年度基本薪金乘以调节系数作为当年绩效薪金标准值(集团根据权属企业营业收入规划目标,结合实际,分年度确定绩效薪金调节系数),按照企业年度绩效考评得分,计算当年绩效薪金额度。
绩效薪金=基本薪金×调节系数×企业年度绩效考评得分/100
(三)奖励薪金:
按照权属企业年度实际利润超过目标利润的额度,分级确定提取比例(详见集团《权属企业经营目标责任书》),采用累计进制计算办法,计算当年奖励薪金额度。
第十二条新兴产业企业负责人薪酬事项另行明确。
第十三条权属企业负责人正职薪酬系数为1.0,副职实行差别化收入,薪酬系数为0.5—0.8。
权属企业主要负责人根据工作性质、担负责任、贡献程度等要素对班子副职薪酬进行调整,薪酬分配结果报集团备案;对有特殊贡献的班子副职人员,权属企业可另行制定特殊奖励方案。
第十四条权属企业负责人在考核年度内卸(接)任、调离和退休的(班子总体任期考核期不变),薪酬支付按年薪酬总额均摊到月计算,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第十五条为突出企业“保稳定、保民生”的责任,考核年度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延缓或取消考核年度绩效薪金:
(一)权属企业当年职工工资和五险一金支付率低于95%的,延缓发放企业负责人当年绩效薪金;在任期内足额补发补缴后,经集团核定,可在补发补缴年度补发该企业延缓发放的绩效薪金。
(二)关于职工工资和五险一金方面的历史陈欠,未能按既定方案(经集团核准)足额解决的,延缓发放企业负责人当年绩效薪金;在任期内足额补发补缴后,经集团核定,可在补发补缴年度补发该企业延缓发放的绩效薪金。
(三)权属企业当年国有资本收益未能按期全额上缴的,取消当年企业负责人绩效薪金。
(四)权属企业当年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或环境污染事件的,取消当年企业负责人绩效薪金。
第十六条为突出权属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设置2项减少企业负责人绩效薪金指标:
(一)权属企业当年职工上岗率不得低于85%,每低于一个百分点,减发企业负责人绩效薪金1%,最多减发10%。
(二)权属企业当年各项税费缴纳率不得低于90%,每低于一个百分点,减发企业负责人绩效薪金1%,最多减发10%。
第十七条为鼓励权属企业品牌创建和科技进步,集团设置2方面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加分指标:
(一)品牌创建方面:
特级资质权属企业获得国家级安全、质量奖2项以上(含2项),其他权属企业获得国家级安全、质量奖1项以上(含1项),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加2分(鲁班奖加3分)。
品牌创建方面最多加3分。
(二)科技进步方面:
权属企业获得国家或省科技进步奖,并取得证书,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加3分。
权属企业主编国家或行业级别的工程建设标准,并且已经正式出版,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加3分。
科技进步方面最多加3分。
第三章指标体系
第十八条传统产业企业按其所肩负“保规模、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企业责任,设置企业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和任期绩效考核指标(详见集团《权属企业经营目标责任书》)。
(一)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及权重
年度绩效指标包括:
基本运营指标、引领发展指标及管理控制指标3部分。
1.基本运营指标:
是重点关注企业经营规模、盈利水平、民生保障及科技进步等基础运营状况的概括性指标。
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职工工资和科技进步4项指标。
标准分为100分,权重占60%。
2.引领发展指标:
是根据“因企而异、各有侧重”的原则,找准企业发展短板,用数字量化并科学引导企业发展的举措性指标。
包括新签合同订单、项目经营模式、结算管理和财务管理4部分指标。
标准分为100分,权重占40%。
3.管理控制指标:
是防范企业风险、保证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管控性指标。
包括重点工作任务、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法律风险、社会影响及风险管控6项指标。
本类指标为减分类指标,完成目标不得分,未完成目标按相应标准减分,每项指标最多减5分。
(二)任期绩效考核指标及权重
任期绩效考核是对权属企业任期主要规划目标实现情况和任期经营发展成果的考核。
包括:
运营指标、民生指标、管理指标3部分。
1.运营指标包括:
任期营业收入总额、任期利润总额、任期新签合同订单总额3项指标。
标准分为100分,权重占
65%。
2.民生指标包括:
任期职工工资年均增长率、任期职工薪酬支付率2项指标。
标准分为100分,权重占20%。
3.管理指标包括:
任期资产负债率下降比率和任期平均资本保值增值率2项指标。
标准分为100分,权重占15%。
第十九条新兴产业企业指标体系另行明确。
第四章考核程序
第二十条年度绩效考核程序:
(一)确定规划:
任期首年3月份,按照集团战略规划,集团上下共同确定三年规划目标,权属企业对规划目标进行拆解、书面提出任期三年发展目标,经集团审核批复后,作为任期内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
(二)考核期:
年度绩效考核以公历年为考核期,即从公历1月1日到12月31日。
(三)任期首年考核程序:
1.确定目标:
经集团核定的权属企业首年规划目标作为任期首年绩效考核目标,绩效考核目标确定后,原则上不予调整。
2.考评:
任期第二年4月,权属企业对任期首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总结分析,形成任期首年总结分析报告上报集团。
集团依据经审计的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任期首年总结分析报告等,对权属企业负责人任期首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形成任期首年绩效考核与奖惩意见。
3.反馈:
集团将年度绩效考核与奖惩意见反馈给权属企业,如权属企业对年度绩效考核与奖惩意见持有不同意见,可向集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说明,集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依据事实进行裁定。
集团将权属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与奖惩意见确定后,面向集团和权属企业内部进行公示。
4.兑现:
次年10月末前,集团按权属企业年度绩效考评结果批复企业负责人当年绩效薪金、奖励薪金标准。
(四)任期第二年考核程序:
1.修订目标:
任期第二年1月,权属企业本着客观实际、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首年各项目标完成情况和市场环境,结合任期第二年规划目标,书面修订任期第二年绩效考核目标,经集团审核批复后,作为本企业负责人任期第二年度绩效考核目标。
绩效考核目标确定后,原则上不予调整。
2.考评:
任期第三年4月,权属企业对任期第二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形成任期第二年总结分析报告上报集团。
集团依据经审计的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任期第二年总结分析报告等,对权属企业负责人任期第二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形成任期第二年绩效考核与奖惩意见。
3.反馈:
参照任期首年绩效考核结果反馈执行。
(五)任期第三年考核程序参照任期第二年考核程序执行。
第二十一条绩效考核有关目标修订需符合以下原则:
(一)行业市场发生重大政策变化;
(二)发生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不可抗力或出现极端异常自然灾害;
(三)在可预见的企业发展期内,有关指标目标值严重偏离企业发展实际。
第二十二条任期绩效考核程序及下一任期规划的制定:
(一)下一任期规划制定:
任期第三年11月,各企业根据集团下期战略规划,结合本企业实际,上报下一任期发展规划,经集团审核批复后,作为下一任期规划发展目标。
集团同时修改完善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二)考核期:
任期绩效考核周期为3年(战略规划期)。
(三)任期绩效考核程序:
1.申报:
任期期满的次年4月末前,权属企业负责人依据经审计的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结合任期发展实际,对任期经营业绩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形成任期总结分析报告,并向集团和本企业职工报告。
2.考评:
集团依据权属企业经审计的任期财务决算报告和任期总结分析报告,对任期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形成任期绩效考核与奖惩意见。
3.反馈:
集团将任期绩效考核与奖惩意见反馈给权属企业,如权属企业对任期绩效考核与奖惩意见持有不同意见,可向集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说明,集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依据事实进行裁定。
集团将权属企业负责人任期绩效考核与奖惩意见面向集团和权属企业内部进行公示。
4.兑现:
任期期满的次年10月末前,集团按权属企业任期绩效考评结果批复企业负责人任期留存的绩效薪金、奖励薪金支付方案。
第五章绩效考核结果运用
第二十三条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运用:
(一)对于年度绩效考核得分85分(含85分)以上的权属企业,集团按70%比例发放当期企业负责人绩效薪金、奖励薪金。
优先考虑企业负责人选拔聘用。
(二)对于年度绩效考核得分70-85分(含70分)的权属企业,集团按60%比例发放当期企业负责人绩效薪金、奖励薪金。
(三)对于年度绩效考核得分60-70分(含60分)的权属企业,集团按50%比例发放当期企业负责人绩效薪金、奖励薪金。
集团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提示谈话,企业制定整改措施。
(四)对于年度绩效考核得分60分以下的权属企业,集团按40%比例发放当期企业负责人绩效薪金、奖励薪金。
集团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制定整改措施,并向本企业职工报告。
(五)对于连续2个年度企业绩效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权属企业,取消第2年度企业负责人绩效薪金,集团对该企业负责人进行调整。
第二十四条任期绩效考核结果运用:
(一)任期各年度留存的权属企业负责人绩效薪金、奖励薪金,任期届满后,按任期考核与奖惩意见发放。
(二)任期考核结果与任期审计、集团《干部管理办法》相结合,对企业负责人履职能力进行评价,作为权属企业负责人选
拔、聘用、调整的依据。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集团对权属企业重要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抽检,如发现权属企业虚报、瞒报财务状况的,视情况减少或取消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的绩效薪金、奖励薪金;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或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六条集团建立特别奖励基金,对于在“传统产业优先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升级发展战略”和在改革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特别奖励。
特别奖励办法由集团另行制定。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集团绩效审计部负责解释。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工效 考核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