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项目需求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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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项目需求模板
***携式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项目需求(第1期)
第一部分:
投标人要求
1.必须为便携式计算机的生产制造厂商或获得便携式计算机生产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文件的代理商:
若生产制造厂商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任一子项目的投标,若授权,则仅接受该厂商参加投标,其授权的代理商将被拒绝;若生产制造厂商不直接参加投标的,本项目只能授权唯一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不得分子项目授权不同的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该厂商授权的所有代理商将全部被拒绝。
2.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个或多个子项目分别投标,可兼投不可兼中。
中标顺序按归集数量排列。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或通过初审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经广州市财政局批准,交易中心可视情况当场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方式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或者宣布项目废标。
原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资质要求、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将作为谈判采购的基本要求和谈判依据。
原评标委员会改为谈判小组,并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谈判,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投标人根据自愿原则,选择是否参加谈判;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通过初审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选择是否参加谈判。
5.按投标子项目分别交纳投标保证金,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若中标供应商在供货完成后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供货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第二部分:
采购人需求
一、采购范围
(一)便携式计算机采购。
(二)政策要求:
★1.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计算机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已列入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注: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详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
如本招标文件公告后国家有关部门再发布新一期的节能清单,则两期清单中的产品都接受。
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打印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须填写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
★3.计算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投标时提供投标产品具备国家认监委颁布《中国强制认证》(CCC认证)证书。
二、配置参数
广州市批量集中采购基本配置标准(便携式计算机)
子项目
子项目1
子项目2
子项目3
配置类别
B1
B2
B3(小屏机)
预算标准
4000元
6000元
6000元
显示器
尺寸
≤14"
≤13.3"
11.5"至13.3"
背光
WLED
WLED
WLED
分辨率
≥1366*768
≥1366*768
≥1366*768
CPU
核心数
≥双核
≥双核
≥I5或A10,双核
主频(Hz)
≥2.0GHz
≥2.2GHz
≥1.6GHz
三级缓存
≥3MB
≥3MB
≥3MB
热设计功耗TDP
≤15W
≤15W
≤15W
主板芯片组
CPU集成
CPU集成
CPU集成
内存
容量/规格
≥4GB/1600MHz
≥8GB/1600MHz
≥4GB/1600MHz
扩容
预留扩容内存槽
/
/
显卡
类型
核芯显卡
核芯显卡
核芯显卡
端口
数字端口
数字端口
/
硬盘
容量
≥500GB
单SSD≥256GB,或
SSD+机械硬盘≥1120G
≥500GB
转速
≥5400RPM
≥5400RPM
5400RPM
外部接口
USB3.0≥1个
USB3.0≥1个
USB3.0≥1个
光驱
配备DVD-RW
配备DVD-RW
配外置DVD-RW
网卡
10/100/1000M
10/100/1000M
10/100/1000M
无线网卡
802.11ac+蓝牙
802.11ac+蓝牙
802.11n+蓝牙4.0
摄像头
内置,≥720P
内置,≥720P
内置,≥720P
电池
原装锂电池≥30Wh
原装锂电池≥25Wh
原装锂电池≥30Wh
整机重量(含电池)
≤2.2Kg
≤1.7Kg
≤1.85Kg
附件
原厂电脑包+鼠标
原厂电脑包+鼠标
原厂电脑包+鼠标
辐射
GB9254-2008
GB9254-2008
GB9254-2008
操作系统
可选(均要求带COA标签):
1.WIN7专业版(32位);2.WIN7专业版(64位);3.DOS。
可选(均要求带COA标签):
1.WIN7专业版(32位);2.WIN7专业版(64位);3.DOS。
可选(均要求带COA标签):
1.WIN7专业版(32位);2.WIN7专业版(64位);3.DOS。
其他
1.CPU主频以基础频率为准,非睿频加速或智能超频时的数值。
2.电池质保期不少于1年。
3.颜色应为黑色、灰色、银色或相近颜色。
4.必须为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型号。
三、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
子项目1:
人民币********元;子项目2:
人民币********元;子项目3:
人民币********元。
(一)子项目1:
共202台
配置参考
配置参考内容
操作系统
计量单位
计划采购数量
配置一
B1
windows7专业版64(套)
台
144
配置二
B1
windows7专业版32(套)
台
55
配置三
B1
Dos(套)
台
3
子项目2:
共1032台
配置参考
配置参考内容
操作系统
计量单位
计划采购数量
配置一
B2
windows7专业版64(套)
台
611
配置二
B2
windows7专业版32(套)
台
416
配置三
B2
Dos(套)
台
5
子项目3:
共132台
配置参考
配置参考内容
操作系统
计量单位
计划采购数量
配置一
B3
windows7专业版64(套)
台
81
配置二
B3
windows7专业版32(套)
台
38
配置三
B3
Dos(套)
台
13
★1.子项目配置i单台最高限价元。
2.子项目投标总价=∑(配置i投标单价×数量)。
★3.各子项目中标供应商按《采购计划表》内容与各采购单位分别签订合同。
★4.投标人必须承诺:
中标后实施时,同一采购人(包括且不限于《采购计划表》中的采购人)跟单采购中标货物数量不超过20台的,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采购人减少中标货物数量的,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5.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服务承诺书,承诺对本项目提供不少于3家本地服务商(列出具体服务商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为采购人提供招标文件约定的服务内容。
6.初定送货地址:
见《采购计划》表。
7.配置标准中各项参数应当满足,不允许负偏离
★四、服务要求
(一)运维要求
1.供应商在广州市必须设有长驻维修机构,制造商3年免费保修(电池质保不少于1年),硬盘不回收;
2.质保期内供应商对所供货物实行上门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并且保证每季度上门检修一次,不再向采购人收取费用;
3.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产品制造商推诿质量、服务责任时,供应商须承担终极责任并提供质量和服务保障。
(二)响应时间
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供应商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
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供应商须在3个工作日内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
(三)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提供的服务须能通过制造商的服务热线(如400电话等)查证。
五、其他要求
(一)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公告发布后,系统自动生成带有二维码的电子《中标通知书》并发出,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可自行下载打印。
电子《中标通知书》二维码扫描后显示的是《中标通知书》的文字内容,且有政府采购专用章的电子签章。
(二)签订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与交易中心签署《广州市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协议书》。
(三)签订合同
中标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采购人在系统确认带有二维码的电子合同。
中标供应商在送货的同时或送货后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合同送达采购人盖章。
(四)送货收货
自采购人确认合同(带条形码)之日起,供应商应在20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并在系统中确认送货。
采购人在供应商确认送货后在规定时间内在批量系统中确认收货。
送货方式:
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须由原厂包装,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安装现场。
送货地点:
以签订《供货合同》时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为准。
(五)安装调试
自采购人确认收货之日起,供应商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货物的安装调试,交付采购人使用后在批量系统中确认安装调试。
1.由中标供应商送货上门并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安装调试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硬件组装连接、软件安装运行、应用环境配置、互联网接通测试。
3.中标供应商应为采购人提供免费培训服务,主要培训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
硬件组装连接、软件安装运行、应用环境配置、互联网接通、安全操作及应急措施。
(六)验收
采购人依照合同条款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在批量系统中确认验收。
1.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2.中标供应商在验收时应出具CCC认证证书复印件、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以在设备外部加施认证标志作为验收依据之一。
3.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应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
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4.中标供应商在项目验收时将全部有关设备产品合格证(包括出厂试验数据)、产品说明书、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连同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采购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七)支付结算
采购人凭双方签署的带有二维码的正式合同、带有二维码的成交通知书及发票,按财政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办理支付手续。
中标供应商收到货款后在系统确认收款。
纸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40%;全部到货并初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5%;全部货物终验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后1个月内支付,如在保修期内,若1个月内故障率超过15%的,每次扣除质保金保证金的20%,扣完为止。
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
(八)评价反馈
采购人和供应商可以通过系统相互评价,在线反馈履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九)履约公示
交易中心将把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同步公示,接受监督。
采购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交易中心将进行核查并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
(十)相关责任
对于采购人在评价反馈、验收书或书面反映的产品质量、服务问题,交易中心将及时组织核查,按国家法律法规、采购文件及有关合同的约定追究中标供应商赔偿责任,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中标供应商不依法履行合同义务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可依据相关规定将中标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履约期内,针对同一中标供应商的有效投诉(含评价反馈反映的问题)在3次以上的,交易中心除按有关规定处理责任方外,还将在接下来12个月内的广州市便携式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招标投标中拒绝该供应商的投标。
第三部分:
评审办法
评分项目
技术评分
商务评分
价格评分
综合信用评价得分
分值
50分
15分
30分
5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
评分比重构成如下:
一、技术评定
序号
项目
满分
标准
分值
1
屏幕类型
3
IPS/PLS/ADS广视角屏幕(硬屏)
3
TN/VA普通视角屏幕(软屏)
1
2
屏幕分辨率
4
≥1920*1080
4
1920*1080>分辨率≥1600*900
2
1600*900>分辨率≥1366*768
1
3
CPU制程工艺
2
≤14nm
2
≥22nm
1
4
CPU热设计功耗
5
4核:
≤45W;2核:
≤15W
5
4核:
45w<功耗≤47W;2核:
15w<功耗≤28W
2
5
CPU主频
3
高于配置标准最低要求
3
满足配置标准最低要求
1
6
CPU缓存
5
4核:
≥6M;2核:
≥4M
5
4核:
4M;2核:
3M
2
7
内存容量
1
满足配置标准最低要求
1
8
内存规格
2
≥2133MHz(DDR4)
2
1600MHz(DDR3)
1
9
独立显卡显存容量
2
≥2G
2
1G
1
10
独立显卡显存位宽
2
≥128bit
2
64bit
1
11
机械硬盘性能
2
≥7200RPM(单固态硬盘方案的机型在此项得分)
2
5400RPM
1
12
固态硬盘接口
3
M.2接口(原生接口,非SATA转接)
3
SATA或mSATA接口
1
13
内置硬盘总容量
(子项目1,子项目3按此标准)
7
≥固态硬盘128G+机械硬盘1T(双硬盘方案)
7
固态硬盘64G+机械硬盘1T(双硬盘方案)
5
固态硬盘64G+机械硬盘500G(双硬盘方案);机械硬盘1T(仅安装机械硬盘方案)
3
机械硬盘500G(仅安装机械硬盘方案)
1
内置硬盘总容量
(子项目2按此标准)
7
≥单固态硬盘512G(单固态硬盘方案)
7
≥固态硬盘128G+机械硬盘1T(双硬盘方案);固态硬盘256G(单固态硬盘方案)
3
14
USB3.0接口数量
3
≥2
3
1
1
15
标配电池容量
3
≥40Wh
3
40Wh>容量≥30Wh
1
16
电池质保期
1
≥3年
1
17
机身材质
1
外壳(至少包含A面)材质为合金金属或纤维材质(碳纤维/玻璃纤维)
1
18
硬盘保护
1
具有重力传感硬件实现主动硬盘保护装置(单固态硬盘方案的机型在此项得分)
1
合计
50
二、商务评定
分值(15)
评审内容
评分细则
3
同类项目业绩:
依据投标产品生产厂家2014年以来完成的单项合同不低于100万的同类合同或验收报告(仅需提供10项业绩,超出部分不作为评审因素)
对完成项目与本项目类型相近度及金额大小进行对比。
优:
(≥90%,≤100%)对比最优;
良:
(≥70%,<90%)对比次之;
中:
(≥40%,<70%)对比一般;
差:
(40%以下)对比最差。
2
投标人履约能力、财务状况(依据有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2014年度《审计报告》)
优:
(≥90%,≤100%)对比最优;
良:
(≥70%,<90%)对比次之;
中:
(≥40%,<70%)对比一般;
差:
(40%以下)对比最差。
3
投标产品生产厂家2014年以来所获同类产品的专利证书情况
优:
(≥90%,≤100%)对比最优;
良:
(≥70%,<90%)对比次之;
中:
(≥40%,<70%)对比一般;
差:
(40%以下)对比最差。
3
投标人所获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优:
(≥90%,≤100%)对比最优;
良:
(≥70%,<90%)对比次之;
中:
(≥40%,<70%)对比一般;
差:
(40%以下)对比最差。
4
投标人本项目实施、售后服务人员配置
优:
(≥90%,≤100%)对比最优;
良:
(≥70%,<90%)对比次之;
中:
(≥40%,<70%)对比一般;
差:
(40%以下)对比最差。
备注:
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总,将评分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该投标人的商务评分。
三、价格评审(按中心文件标准模板)
四、综合信用评价得分评审(按中心文件标准模板)
五、综合评分的计算(按中心文件标准模板)
第四部分:
相关附件
1.协议书
2.合同
3.验收单
4.报价表(要补充)
5.配置响应表(要补充)
广州市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协议书
甲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乙方(中标供应商):
甲方依据“20年度广州市第期设备批量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的约定,为保障采购人的合法权益,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经与乙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约定有关事宜,签署以下协议:
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
1、“20年度广州市第期设备批量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
2、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一切承诺;
3、乙方中标产品的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适用于代理商)
4、上述文件中的表述有冲突之处,按上述文件顺序执行表述为准。
上述文件中的表述与本协议有冲突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二、乙方为“20年度广州市第期设备批量集中采购(补充)项目”(项目编号:
)中标供应商。
中标价款总额为元(大写元整),币种为人民币。
三、乙方应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按照当期办公设备批量集中采购确定的品牌、型号、价格、数量、服务、送货期限等事项,与当期办公设备批量集中采购涉及的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约交付货物使用。
四、甲方负责协调解决乙方在本协议期内,与当期办公设备批量集中采购涉及的采购人在合同签订、供货、验收、售后服务等方面问题。
五、乙方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若乙方在供货全部完成后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供货全部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六、乙方未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向采购人交付货物使用,在履约过程中存在违约或给采购人造成损失需赔偿的,则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或赔偿金,由甲方核实后,根据具体违约情况予以扣除。
七、本协议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
协议有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协议约定,协议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全部货物验收事宜届满之日。
十、本协议签约履约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
十二、甲、乙双方均已对以上各条款及附件作充分了解,并明确理解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权责。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20年月日
签约日期:
20年月
广州市批量集中采购项目供货合同
合同编号:
.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供应商):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遵守“20年度广州市第期设备批量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序号
子项目编号
品牌
型号
商品名称
操作系统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2
3
合计总额:
¥元;大写:
元。
注:
合同总金额为乙方提供货物并完成安装调试和其他质保期相关服务的全部含税价格。
二、服务要求
(一)运维要求
1.乙方在广州市必须设有长驻维修机构,制造商3年免费保修(电池质保不少于1年),硬盘不回收;
2.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上门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并且保证每季度上门检修一次,不再向甲方收取费用;
3.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产品制造商推诿质量、服务责任时,乙方须承担终极责任并提供质量和服务保障。
(二)响应时间
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
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乙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甲方临时使用。
(三)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提供的服务须能通过制造商的服务热线(如400电话等)查证。
三、交货时间、地点
(一)交货时间:
年月日前交货。
(二)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四、验收标准
(一)装箱单(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他应随产品一同装箱的技术资料等)。
(二)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98%(百分之九十八)。
(三)验收时间:
乙方应于交货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安装质量符合国标要求。
甲方应于完成安装后10日内完成验收。
五、质量保证
(一)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货物为全新的、完整的、未开封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保证在质保期内按照生产厂家的服务标准提供售后服务。
(二)乙方所提供的合同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向甲方提供免费技术服务。
(三)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相关标准、相关行业标准、本合同技术规范以及原厂商质量标准,并在出厂前通过原厂商质量测试和检验。
(四)如果乙方软件升级,在不增加新功能的情况下甲方将免费获得新软件的许可使用权。
乙方保证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出合格的技术人员提供准确、充足的技术服务及必要的技术培训,以满足本合同规定的安装、试运行、性能测试、运转及维护的要求。
(五)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报修或技术服务要求的通知后,质量保证期内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部件或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期服务;质量保证期外提供同等条件的服务,可以收取成本费(服务分项价格应不高于本期合同约定)。
对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六、货款支付
纸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40%;全部到货并初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5%;全部货物终验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后1个月内支付,如在保修期内,若1个月内故障率超过15%的,每次扣除质保金保证金的20%,扣完为止。
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
乙方开户行:
帐号:
七、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当期批量集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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