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 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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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 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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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下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精选版》下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20
何为标准工时制度
标准工时制度是指法定的在正常情况下对一般劳动者普遍适用的工时制度.法定标准工作日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21
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对延长劳动时间有何限制
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的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22
哪些用人单位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23
哪些用人单位可以采用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24
劳动者可以拒绝加班吗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也就是说,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但是,在下列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劳动者不得拒绝: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25
法定节假日与公休日的加班费是如何规定的
法定节假日加班和公休日加班的加班工资不同.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原工资3倍的工资报酬.而在公休日加班,而且又不能补休的,要支付不低于原工资2倍的工资报酬.但是,如果公休日加班后进行了补休,就可以不再支付加班费了.
参考法条: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26
在部分公民享有的节假日加班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
在我国,除了所有公民都享有的法定节假日之外,部分公民还享有以下节假日:
(1)妇女节(3月8日),女职工放假半天;
(2)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3)儿童节(6月1日),13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4)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在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那些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劳动者,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公休日的加班工资.
参考法条: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27
所有补休都可以代替加班费吗
公休日加班,如果单位给予补休,就可以不再支付加班费了.但是并不是所有休息时间加班,通过补休都可以不支付加班费.如果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即使之后用人单位安排了补休,同样还要支付法定节假日期间的加班费.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28
哪些劳动者享有探亲假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的待遇.
参考法条: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二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29
父母和配偶在同一地区,可以同时享受两种探亲假吗
职工的父亲或母亲和职工的配偶同居一地的,职工在探望配偶时,即可同时探望其父亲或者母亲,因此,不能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30
探亲假期间发工资吗
由于探亲假是给予职工的福利,因此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参考法条: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五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31
探亲假的路费都由本人承担吗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参考法条: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六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32
合同期内不许结婚的约定合法吗
婚姻自由是宪法规定的,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男女双方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且完全自愿,就有权结婚,确立夫妻关系,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干预.劳动合同中规定合同期内不能结婚是对婚姻自由权的干涉和侵犯,违反了法律规定,是无效条款,对合同双方没有约束力.此外,劳动合同中类似约定还有"不准生孩子"等,这些约定即使是当事人自愿订立的,也是无效约定.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33
高薪或商业保险能替代社会保险吗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合同中约定以高薪或商业保险替代社会保险,实际上是由劳动者个人承担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义务,这样的约定是不合法的,属于无效条款.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34
劳动合同可以不规定期限吗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都规定合同期限.但是,在下面三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以上,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
(2)工作年限较长,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超过10年的;
(3)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就业的.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35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吗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与其它劳动合同只是期限上有所不同,在其它方面仍应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当出现约定的解除条件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时,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被解除.因此,当约定的解除条件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时,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也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种认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不能解除的观点,是不正确的.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36
用人单位是否能与怀孕期间的女职工解除合同
出于对怀孕女职工的保护,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以其怀孕,产假和哺乳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在怀孕期间,即使合同期满,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后才能解除合同.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37
女职工进行产前检查能否按出勤对待
为了保证孕妇及胎儿的健康,女职工应及时进行产前检查.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38
女职工的产假为多长时间
女职工产假90天,分为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所谓产前假15天,是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参考法条: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39
妻子生孩子,老公能休产假吗
产假是为了保护女职工的利益而针对女职工制定的.法律在男职工是否能享有产假照顾妻子这方面没有作出规定.因此,男职工是否享有产假,用人单位享有自主权.但是,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对于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40
非婚生育可以享受产假吗
女职工享受产假是生育保险待遇中的一部分,它是以建立合法婚姻关系,符合《婚姻法》和计划生育政策为前提的.所以,女职工非婚生育时,不能按照《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生育待遇,其需要休养的时间可以不发给工资.
参考法条: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五条,《劳动部工资局复》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41
劳动者因违规操作而受伤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劳动者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
(1)犯罪或违法;
(2)自杀或自残;
(3)斗殴;
(4)酗酒;
(5)蓄意违章.
根据上述第(5)点,如果劳动者蓄意违章而负伤,致残或死亡的,不能认定为工伤.但是,要注意一点,"蓄意违章"是指十分恶劣的,有主观愿望和目的的行为.在处理认定工伤的工作中,不能将一般的违章行为视为"蓄意违章".因此,劳动者在非蓄意的情况下违规操作而受伤属于工伤的范围.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42
劳动者因工致残,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因工致残,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视劳动者的伤残等级而定,不能一概而论.劳动者因工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退出劳动岗位,依法享受伤残待遇;劳动者被评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应为其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者被评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但应向劳动者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43
劳动者应当怎样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这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30日后,劳动者向用人
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时,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44
用人单位是否能以"末位淘汰"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所谓末位淘汰是指一些用人单位通过每年对员工进行全面考核,打分和排名来辞退排在末位的几名员工,以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效果.
这种末位淘汰制度实际使得用人单位在合同期满之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种制度是否合法,要看淘汰员工的理由是什么.如果被淘汰的劳动者确实不能胜任工作,而且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但是,如果被淘汰的劳动者虽然比起其他员工来说工作效率较低,能力较差,但是并未达到不能胜任工作的程度,则用人单位就不能与之解除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末位淘汰制就是一种非法解除合同的制度.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45
解决劳动纠纷非得上法院吗
劳动纠纷出现了,不一定非得上法院,因为打官司是一个既费钱又费时费力的苦差事,到最后结果也不一定理想,最惨的是连诉讼成本都收不回来.所以,遇到劳动纠纷后,有以下几种方法处理:
第一种解决途径:
向劳动监察机关匿名举报(当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时).
第二种解决途径:
请工会出面与工作单位友好协商解决.
第三种解决途径:
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
最终的解决途径:
首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向法院起诉.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46
发生劳动纠纷后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吗
就劳动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与其他民事诉讼程序有一个最大的区别在于劳动发生纠纷之后,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诉讼有一个前置程序——劳动仲裁.请注意,向监察部门举报和到调解委员会调解都不是必经过程,但是劳动仲裁却是起诉的必经过程.发生劳动纠纷后,劳动者想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首先要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也就是在劳动纠纷发生后的60日内向仲裁机构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对仲裁结果不服时,才能到法院提起诉讼,而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47
已经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书上签字,还能反悔吗
仲裁过程中,仲裁员对双方争议进行调解,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结果,就会在开庭记录上签字.之后,仲裁机构会制作一个正式文本,并送达当事人,从送达之日起,该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因此,调解书虽然已经签字了,但在送达当事人之前,还不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反悔,仲裁庭应当对此及时仲裁解决
参考法条: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48
提起劳动仲裁的时间也有限制吗
劳动仲裁和劳动调解一样,都有时间限制.当事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参考法条: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49
发生劳动纠纷的,法院的诉讼时效如何规定的
劳动纠纷必须先提交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之后才能告到法院.因此,如果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仲裁机构以其他理由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决,当事人可以凭该书面裁决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法条:
《劳动法》第八十三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50
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路"的范围有哪些
"道路"指的是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1)公路.公路按照其在公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包括路面道路和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渡口.
(2)城市道路.城市道路是指城市提供车辆,行人通行,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
(3)属于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道路.如港区公路,机场道路等,凡是社会机动车可以自由通行的,均按照道路进行管路.
(4)广场.广场是指城市规划在道路用地范围内,专供公众集会,休憩,步行和交通集散的场地.
(5)公共停车场.如矿区,厂区,林区,农场等单位自建的不通行社会车辆的专用道路,乡间小道,田野机耕道,城市楼群或排房之间的甬道以及机关,学校内的甬道等.
参考法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一)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51
汽车在小区内的道路上撞人属于交通事故吗
交通事故,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小区内的路不属于"道路"的范围,因此在此路面上发生的事故就不应归属为交通事故,而只是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
参考法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五)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52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在道路上相撞,谁来管
找交警.凡是车辆在道路上发生了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都属于交通事故.而"车辆"一词就包括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两大类,所以,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在道路上相撞同样是交通事故,其处理与一般机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参考法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二)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53
办理汽车登记要带哪些文件
机动车注册登记前,应当先交验机动车,在登记时要提供以下证明:
(1)机动车所有人(也就是车主)的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等车辆来历证明.
(3)机动车整车出场合格证明或进口机动车进口证明.
(4)车辆购置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5)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证明(这是新法施行后的新增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其他证明,凭证.
参考法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条第一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54
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带好哪些凭证
首先是悬挂机动车号牌.号牌的悬挂应当按照规定,并保持号牌的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还要放置检验合格标志及保险标志,并切记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证件齐全方可上路行驶.
参考法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55
哪些机动车不能办理登记
并非所有机动车都能办理登记手续,具体来看,以下几种情况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登记: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机动车.
(2)无法提供车辆来历证明(如购车发票等)的机动车,例如走私车辆.
(3)不属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于安全技术检验的车型,又未能获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机动车.
(4)已达到报废标准的翻新车辆.
参考法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条,第十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56
学车时发生交通事故谁来承担责任
学员在学习驾驶技能的过程中,还没有取得驾驶证,练习驾驶时,都有教练员随车指导,就是出于安全的考虑.尚在学习中的学员还不能按照驾驶人的标准来要求,只能在教练的指导下进行驾驶,因此,如果驾驶时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或者造成了交通事故,都应当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参考法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57
机动车驾驶证累积记分制度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不仅可以给予其行政处罚,还对其实行累积记分制度.
(1)记分周期为12个月,即每年为一个记分周期.交通管理部门对违章行为予以罚分,在
每个记分周期内,将罚分进行累计.
(2)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并且驾驶人已经将其违规所处罚款缴清,记分
将会被清除.如果没有缴清罚款,记分会自动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3)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如果罚分总数达到或超过12分,机动车驾驶证将被交通管理部门
扣留.驾驶人需要重新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经考试合格可以清除记分并发
还驾驶证,不合格则继续参加学习,考试.
(4)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不仅重新参加法律法规学习,还要参加
驾驶技能学习及考试.考试合格,可以清除记分并发还驾驶证,否则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5)记分达到12分,又拒不参加法规学习及考试的,其驾驶证将被停止使用.
参考法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58
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是多久
一般来说,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为6年.在这6年的有效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如果在每个记分周期内的累积记分都没达到过12分,就可以换发10年有效期的驾驶证.如果在10年有效期内,仍然每个记分周期都未达到12分,可以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不能再使用,持有过期驾驶证的人员不能驾驶机动车,需要重新考取驾驶证方可再上路行驶.
参考法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59
初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驾车时有什么限制
初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的一年内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以下几种车辆不能驾驶:
(1)公共汽车,营运客车.
(2)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3)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
(4)带有牵引挂车的机动车.
参考法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60
有多条机动车道的,有何不同的行驶规定
同一方向上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上行车应按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达不到该速度的应在慢速车道上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超车.另外,摩托车要在最右侧的车道内行驶.
参考法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61
机动车任何时候都可以超车吗
机动车并非在任何时候都可超车的,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就不行:
(1)前车正在左转弯,调头,超车的.因为超车时,后车都是从左侧超越的,遇有上述情况,后车再想超车就可能与前车相撞.
(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的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决不能逞一时之快,以免发生车祸.
(3)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普通车辆遇到这些车辆应当让其先行,这些车辆在执行任务时享有优先通行权.
(4)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等没有超车条件的路段时不得超车.
参考法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62
哪些车辆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而且,这些车辆只有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这种情况下,这些车辆的行驶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行人和车辆应当让行,这就是车辆的道路优先通行权,但要注意确保安全.不过,这些享有道路优先权的车辆如果不执行紧急任务,就不能使用报警器及标志灯具,也不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
参考法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63
信号灯与交警指示不一致时,怎么办
通常情况下,车辆行人应当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但在某些交通繁忙时段或遇有特殊情况,交警会到现场指挥交通.出于对具体情况的考虑,交警的指挥有可能与信号灯指示不一致,这时车辆行人应当以交警的指挥为准.
参考法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64
骑自行车时可以载人吗
鉴于自行车载人载各地的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不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例如,《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2005年1月1日)规定:
成年人驾驶自行车可以在固定座椅内载1名儿童,但不得载12岁以上的人员;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
参考法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二款;《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五条(八)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65
机动车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时该怎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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