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M3XZ0003伴行路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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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M3XZ0003伴行路监理细则
金丽温输气管道
伴行路工程监理细则
(0版)
编号:
ZM3-2000-XZ-0003
金丽温管道工程
线路H标段监理部
名称
签字
日期
名称
签字
日期
编制
校对
审核
批准
目录
1、适用范围3
2、编制依据:
3
3、工程概况及伴行路修建原则3
3.1工程概况3
3.2伴行路修建原则4
4、工程管理界面4
4.1伴行路施工主要管理范围、界面4
5.现场管理方法及流程5
5.1监理部工程管理工作流程5
5.2现场管理工作方法6
5.3现场管理检测措施6
6.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6
6.1对EPC分包商体系建设核查6
6.2对EPC分包商文件资料核查6
6.3对EPC分包商施工机具、设备及仪器的进场核查7
6.4对EPC分包商施工环境检查7
6.5对EPC分包商施工技术核审7
6.6对EPC分包商工程开工条件的核查7
6.7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审查表8
6.8施工关键工序控制方法9
7、施工阶段监控要点9
7.1路床9
7.2稳定碎石层10
7.3路面12
7.4附属构造物13
8、质量通病的防治:
14
8.1水泥稳定层14
8.2水泥砼路面17
1、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金丽温输气管道工程线路H标段伴行路工程路基、基层、砼面层及附属构造物工程的施工及验收的监督管理。
2、编制依据:
2.1《工程建设监理规划》(XS-QI-PS-02);
2.2《水泥砼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
2.3《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
2.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94);
2.5《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7-93);
2.6《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2.7《油气管道伴行道路设计规定》(CDP-G-PC-PL-007-2009/B)、
2.8交通部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
3、工程概况及伴行路修建原则
3.1工程概况
金丽温输气管道工程起点位于西气东输二线金华接收端的金华首站,终点与甬台温输气管道温州末站相连,线路途经金华市金东区、婺城区、武义县、永康市、丽水市缙云县、莲都区、青田县、温州市瓯海区、鹿城区等9个县(区)市线路总长226.9Km,其中干线长度220.2Km,管径为Φ813mm,设计压力为6.3Mpa,支线长度6.7Km,管径为Φ813mm,设计压力为6.3Mpa。
本段线路全段水平长度9.994Km,其中2处单出图穿越段水平长度2.878Km,扣除单出图部分后本段水平长度共计7.116Km,管道实际长度7.382Km。
3.2伴行路修建原则
1)平原地区及地势平坦地带,不修建伴行道路;
2)地形起伏较大的山区,沿管道敷设方向2km以上同时包含管道两侧各2km带状
范围内,施工及运营车辆无法到达管道线位,考虑新建或整修伴行道路;
3)隧道进出口处一般无路或只有人行小路,需要新建伴行道路;
4)在现有道路基础上新建伴行道路时,设计时尽量利用现有道路;
5)管道附近有可依托的道路,但道路较窄,局部坡度、曲线半径等技术指标不能
满足管道施工要求,在现有道路基础上整修伴行道路;
6)地形复杂、起伏过大、沿管道敷设方向无连续道路可以依托的山区,修建伴行
道路非常困难或造价太大时,可借助与管道相交的横向道路或施工便道到达管道线位,同时结合施工作业带完成管道的施工任务,待施工结束后在作业带的基础上根据业主需要可将部分作业带恢复为伴行道路,供管道维、抢修使用;
7)伴行道路不宜修建特大桥、大桥,设计时应以涵洞和小桥为主;
8)在季节性河流上宜根据实际情况修建漫水桥或过水路面;
9)管道伴行道路应尽可能考虑能够为当地百姓出行提供便利,同时也便于道路后
期的养护工作;
4、工程管理界面
4.1伴行路施工主要管理范围、界面
序号
管理内容
PMT
监理部
现场
监理
EPC
EPC
设计
EPC
施工
一
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1
质量检验计划
备案
审批
审核
编制
二
实体工程
1
放线与开挖
抽查
核查
检查
2
材料进场检验与复检
抽查
确认
核查
检查
4
设备基础钎探及验槽
抽查
抽查
确认
核查
参加
检查
5
路基
确认
核查
检查
6
路床
抽查
抽查
确认
组织
专检
7
路面
抽查
确认
核查
检查
8
验收
抽查
抽查
确认
组织
专检
15
排水沟、地沟施工
确认
核查
检查
16
排水沟、地沟验收
抽查
抽查
确认
组织
专检
三
质量评定
1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抽查
抽查
核定
评定
自评
2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抽查
抽查
核定
评定
自评
四
工程质量不符合项
1
一般质量不符合项
抽查
核查
复查
检查
2
重大质量不符合项
抽查
抽查
核查
复查
检查
5.现场管理方法及流程
5.1监理部工程管理工作流程
领取施工图→审查施工图→提出所需标准和规范→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编制作业文件→核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核查特殊工种人员资质、工程材料、设备→核查开工报告→核查施工工序质量、隐蔽工程质量,评定分项工程质量→参加分部工程质量检查、核对验评资料→参加工程预验收→监督整改施工不符合项→参加试运投产→管理工作总结→整理管理资料→上交存档资料。
5.2现场管理工作方法
5.2.1主要采用巡视、旁站、平行检查和见证。
5.3现场管理检测措施
5.3.1主要采取目视、量测、试验和书面检查。
6.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
6.0.1熟悉设计施工图纸、标准规范等技术文件,熟悉施工图纸中的技术要求,参加审查图纸和设计交底。
核查EPC分包商施工准备阶段各方面是否经过EPC项目部的审查。
6.1对EPC分包商体系建设核查
6.1.1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部现场管理组应核查EPC分包商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主要核查内容如下:
6.1.1.1项目管理、质量管理、技术管理、HSE管理保证组织机构;
6.1.1.2质量管理、技术管理、HSE管理制度;
6.1.1.3专职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资质证和上岗证。
6.2对EPC分包商文件资料核查
6.2.1检查EPC分包商是否建立、健全完善的项目组织机构,明确各种规章制度;项目工程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及质量管理手册是否编制完善并经过EPC审查;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HSE管理方针、目标、两书一表是否编制完善并经过EPC审查。
6.2.2核查施工人员的配备是否满足现场施工的实际需求,其中特殊工种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上岗证,监理部现场管理人员对其证件进行现场核实并记录。
6.2.3核查EPC分包商施工布置是否合理,施工方案是否经过EPC审查,质量保证及安全措施是否可靠并有针对性。
6.2.4核查工期计划,是否经过EPC审查批准。
6.2.5核查施工进度计划是否能保证施工的连续和均衡性,所需人力、材料、设备的配备与进度计划是否同步,是否经过EPC审查批准。
6.3对EPC分包商施工机具、设备及仪器的进场核查
6.3.1核查EPC分包商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是否将施工机具、设备及仪器按合同约定时间进场,其数量、型号及性能是否满足施工要求并报EPC审查批准。
6.3.2核查进场机具、设备、仪器是否经计量检定部门检验合格且贴有标识,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6.4对EPC分包商施工环境检查
现场的地方关系协调,并办理施工许可证及进场施工证,施工营地已建成并经过EPC的QHSE预审,且符合健康、安全、环保相关要求。
6.5对EPC分包商施工技术核审
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齐全,现场的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配备齐全,施工前应进行图纸会审并做好相关记录,各工序的技术交底工作已完成,使操作人员明确掌握其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安全防火规定等。
6.6对EPC分包商工程开工条件的核查
6.6.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HSE方案及两书一表、质量计划已获得EPC批准。
6.6.2现场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设备机具已获得EPC和监理部审查批准。
6.6.3主要工程设备、材料已落实,并获得EPC和监理部审查批准
6.6.4施工现场做到四通一平。
6.7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审查表
序号
主要审
查项目
审查内容
检查数量
控制方法
1
施工分包商资质审查
1)总包商与分包商的施工合同。
2)资质登记证书及专业施工范围。
全检
书面检查、合同、资质原件复印件。
2
施工组
织设计
1)人、机、料配置,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技术方案措施。
2)施工进度计划。
全检
书面检查。
3
施工管
理工作
1)组织机构。
2)质保体系a.工程质量方针目标;b.质量管理手册。
3)规章制度。
4)HSE管理a.HSE方针、目标;
b.HSE管理手册(两书一表)。
5)作业指导书、施工材料计划、施工生产部署。
全检
书面检查。
4
施工人员
1)各工种人员数量及培训记录。
2)质检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应具备资质证、上岗证。
全检
现场核查、证件审查登记、书面检查证件、复印件。
5
施工环境
1)施工营地、临舍。
2)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及环保措施。
全检
现场书面检查。
6
施工技
术管理
1)设计文件、图纸。
2)施工规范、标准。
3)图纸会审、施工技术交底。
4)各专业工种人员章程、记录,各项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安全措施。
抽检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7
施工机
具、设备
施工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性能型号及数量。
全检
实物和书面检查,合格证及复印件。
8
仪器仪表等计量器具
国家计量鉴定部门或授权机构校验,标定和检定并在有效期内。
全检
书面、现场检查。
9
工程材料
1)产品合格证。
2)质量证明书、材质证明书、出厂检验报告。
3)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
4)进口设备、材料海关商检证明书。
5)新产品新材料技术鉴定证书。
全检
1)书面检查。
2)按规定对部分材料进行理化复验。
6.8施工关键工序控制方法
序号
关键工序
控制点
控制内容
控制方法
1
施工前
的准备
停检点
施工承包商及人员资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机具设备,
书面检查现场核实
2
测量放线
基础放线
停检点
测量仪器调校计量,坐标控制桩及水准点的复核建(构)筑物测量放线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3
原材料
进场检查
停检点
材质证明书、合格证、理化试验报告、复检报告、外观检查、实物抽查
书面检查实物抽查
4
土石方工程开挖、爆破
见证点
场地平整标高、坡度、填方密实度、爆破方法、危险品管理、土方成分
目视、量测书面检查
5
地基验槽
停检点
平面尺寸、挖深、标高、边坡、基础土质鉴定
目视量测
6
基础隐
蔽验收
见证点
平面和断面尺寸、砖及砂浆试块检验报告,标高检查、回填土夯实
量测、书面检查
1
路面平整
见证点
标高、坡度、填料密实度、平整度、宽度
现场检查
2
路面层基
见证点
标高、坡度、填料密实度、平整度、宽度
现场检查
3
路面面层
见证点
平面尺寸、标高、变形缝、平整度、密实度
测量现场检查
7、施工阶段监控要点
7.1路床
7.1.1路床不得有翻浆、弹簧、起皮、波浪、积水等现象;
7.1.2路床用12~15吨压路机碾压后,轮迹不得大于5mm;
7.1.3石质路床必须嵌缝紧密,不得有坑槽和松石;
7.1.4路床的质量控制目标如下表
路床控制目标值
序号
项目
压实度(%)及允许偏差
检查频率
检验
方法
土路床
石路床
范围
点数
1
压实系数(深度0~30cm)
快速路和主干路
轻型击实
98
1000平米
3
用环刀法检验
重型击实
95
次干路
轻型击实
95
重型击实
93
轻型击实
92
重型击实
90
2
中线高程
±20mm
±20mm
20m
1
用水准仪器测量
3
平整度
20mm
30mm
20m
路宽
<9
1
用3m直尺量取最大值
9~15
2
>15
3
4
宽度
±200mm
±100mm
40m
1
用尺量
5
横坡
±20mm且不大于±0.3
±0.5%
路宽
<9
2
用水准仪器测量
9~15
4
>15
6
7.2稳定碎石层
7.2.1恢复道路中线,直线段每10米设一桩,弯道每5米设一桩,并在路肩外设置指示桩,并在指示桩上标出高程线和把松铺线和压实后的设计标高定在边桩上,签返《施工放线报验单》。
7.2.2检查施工单位水泥稳定碎石层配料是否准确,含水量、水泥用量是否符合要求。
7.2.3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所用的水泥宜用标号较低的325#缓凝型水泥,终凝时间在6小时以上,基层压实工作必须在水泥终凝前完成。
7.2.4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碎石最大粒径不应超过5cm,碾压应均匀、密实,用12吨以上压路机碾压,轮迹深度不应大于5mm。
7.2.7稳定碎石基层的施工质量,应符合下表: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检验频率
范围
点数
1
当量回弹模量值或计算回弹弯沉值
不小于设计要求
取样检验
70m
2
2
压实度(重型击实)
不小于规定要求
用灌砂法测定
1000m2
1
3
厚度
±10%
用尺量
70m
1
4
宽度
不小于设计规定
用尺量
70m
1
7
横坡高程
≤±1%
水准仪测量
100m
3—7
6
纵坡高程
±10mm
水准仪测量
20m
1
7
表面平整度
10mm
用3m直尺量取最大值
70m
1
7.2.6横向接缝处理:
当混合料摊铺结束时,人工将未端混合料弄整齐,紧靠混合料放置两条方木,方木高度与混合料压实厚度相同。
在方木的另一侧用碎石回填约3米长,其高度高出方木几厘米,压实时,压路机后轮应超过混合料。
第二天接着铺时,取出方木,清除碎石,使横缝垂直对接,不允许斜接。
7.2.7养生:
在稳定层经压实和压实度检验后,应立即并加强养护,经常保持水泥稳定层表面湿润,养护期不宜小于7天。
控制车辆通行,不使基层出现车槽。
基层如有损坏应在浇注砼板前采用相同材料修补压实,严禁用松散粒料填补。
7.3路面
7.3.1水泥混凝土路面的模板宜采用钢模,最好是同路面厚的槽钢,不允许变形,模板高度控制在±2mm偏差范围内。
7.3.2路面砼的含砂率控制在30—37%,砼拌合用砂及碎石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规范GBJ97-87第4.1.2条及4.1.3条规定要求。
7.3.3水泥路面的砼强度应以抗拉弯来控制,砼配合比应比设计强度提高10—17%。
7.3.4砼拌和物摊铺前,应对模板的间隔、高度、润滑、支撑的稳定情况和基层的平整、湿润情况,以及钢筋的位置和传力杆装置等进行全面检查。
7.3.7砼拌合物的振捣及砼板做面,应符合规范GBJ97-87第4.4.4条及4.9.2条规定要求。
7.3.6胀缩缝及纵缝的施工,传力杆及拉杆的埋设,必须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7.3.7砼路面在施工完毕时,宜用麻袋覆盖或其它养护措施进行浇水养护,养护时间宜为14—21天。
养护期满后将覆盖物清除,板面不得留有痕迹。
7.3.8缩缝的缝槽施工,应采用切割机切割,切割时间以砼的抗压强度达10Mpa时为宜,或400个温度小时为宜,以不掉角碎边为原则,切割深度为8cm。
7.3.9砼板养护期满后,立即灌缝,灌缝必须在缝槽的干燥状态下进行,填缝料应与砼壁粘附紧密、饱满。
7.3.10浇筑完成的砼板,必要时应检验实际强度,可现场钻取园柱试件,进行园柱劈裂强度的试验,以园柱劈裂强度推算弯拉强度。
7.3.11质量控制标准:
序号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查方法和频率
1
支模
直顺度
7
70m一点取最大值
2
高程
±7
水准仪测量,20m一点
3
水泥砼
抗压强度
不低于设计值
每台班一组
4
抗拆强度
试块强度平均值不低于设计值
每台班一组
5
砼板厚
+20-7
用尺量,每块二点
6
路面平整度
7
用3m直尺量最大值,每块一点
7
井框与路面高差
3
用尺量最大值,每座一点
8
相邻板高差
3
尺量,每缝一点
9
纵横缝顺直度
10
纵缝20m拉线,横缝沿板宽拉线,量最大值
10
中线高程
±20
每20m一点,用水准仪测量
11
路面宽度
-20
尺量,每40m一点
12
蜂窝麻面面积
≤2%
尺量蜂窝麻面总面积,每块每测成一处
13
横坡度
±10且不大于±0.3%
水准仪每20m测二点
7.3.12监理工程师每日将工作记录于《监理日记》,对施工监理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签发《不合格项通知单》。
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经整改后,确认《不合格项整改报审但》,对需存证且需向业主专项说明的事项以《监理备忘录》报送有关单位。
7.4附属构造物
7.4.1检查路缘石、侧石及九格彩砖的质量是否符合施工规范的要求,九格砖进场必须有出厂合格证。
7.4.2侧石、缘石必须稳固,并应线直、弯顺、无柝角,顶面应平整无错牙,侧石勾缝应严密,缘石不得阻水。
7.4.3卧底水泥砂浆的配合比及缘石背后的砼标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7.4.4缘石背后砼必须密实,侧石背后回填必须密实。
7.4.7人行道路床的压实度及基层的质量,压实度必须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7.4.6砖铺砌必须平整稳定,灌缝应饱满,不得有翘动现象。
7.4.7人行道面层与其它构造物应顺接,横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积水现象。
7.4.8质量控制标准
侧石、缘石质量标准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mm)
检验频率及方法
1
直顺度
10
100m一点,拉20米小线量最大值
2
相邻块高差
3
20m一点,用尺量
3
缝宽
+3
20m一点,用尺量
4
缘石顶面高程
+10
20m一点,用水准仪具测量
人行道质量控制标准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mm)
检验方法
检验频率
范围
点数
1
压实度
路床
≥90%
用环刀法或灌砂法检验
100m
2
基层
≥97%
2
平整度
7
用3m直尺量最大值
20m
1
3
相邻块高差
3
用尺量最大值
20m
1
4
横坡
±0.3%
水准仪测量
20m
1
7
纵缝直顺
10
拉20m小线量取最大值
40m
1
6
横缝直顺
10
沿路宽拉小线量取最大值
20m
1
7
井框与路面高差
7
用尺量
每座
1
8、质量通病的防治:
8.1水泥稳定层
8.1.1混合料离析
8.1.1.1现象:
混合料粗细不均,局部骨料或细料比较集中。
混合料离析会造成平整度不好和结构强度不均匀等危害。
8.1.1.2产生原因
a、混合料拌合时含水率控制不好,过干或过湿;
b、混合料搅拌时间不足,粗细料未完全充分拌合均匀;
c、混合料直接用铲车翻拌,拌和质量难保证;
d、混合料未按规定配合比进行拌和或砂石料级配不好。
8.1.1.3防治对策
a、出厂前发现骨料离析,应采用铲车翻堆混合料拌均后出厂;
b、混合料由于集料级配不好或配合比控制不当而造成离析,则应通过增加细料或粒料进行复拌,以消除离析现象;
c、进入施工现场的混合料发现有离析现象时应在现场路床外拌匀后再摊铺,或者退料。
8.1.2施工接缝不顺
8.1.2.1现象:
基层表面拼缝不顺直,或在拼缝处有明显高低不平。
8.1.2.2产生原因
a、先铺的混合料压至边端时,由于推挤的原因,造成“低头”现象,而在拼缝时未作翻松,直接加新料,由于压缩系数不同,使该处升高。
b、先铺的边端部份碾压时未压,后摊铺时部份接下去摊铺,虽松方标高一致,但先铺部份含水量较低,压缩性较小,碾压后形成高带。
c、摊铺机摊铺时,纵向拼缝未搭接好,先铺段边缘的成型密实度较低,后铺段搭接时抛高又未控制好,碾压后形成接缝不顺直,或高或低。
8.1.2.3防治对策
a、精心组织施工,尽可能地减少施工段和纵向拼缝;
b、在分段碾压时,拼缝一端应预留一部份不压(3—7m)以防止推挤,影响压实,同时又利于拼接;
c、摊铺前,应将拼缝处已压实端先翻松(长度0.7—1m)至松铺厚度,连同未压部份及新铺材料一起整平碾压,使之成为一体;
d、人工摊铺时,尽可能整个路幅摊铺,以消除纵向拼缝。
8.1.3施工平整度不好
8.1.3.1现象:
压实后表面平整度不好,不符合质量验评标准。
8.1.3.2产生原因
a、人工摊铺时没有按方格网控制平整度,机铺时不能均匀行驶、连续供料,停机点往往成为不平点;
b、混合料由几家单位供应,故级配区别较大,影响摊铺系数和压实系数,混合料的含水率不均匀,混合料离析,粗细不匀,均对平整度产生不良影响;
c、下卧层不平,混合料摊铺时虽表面平整,但压缩量不均匀,产生高低不平。
8.1.3.3防治措施
a、非机铺时,在基层两侧及中间设立标高控制桩,纵向每7米设一断面,形成网格;
b、机铺时要保证连续供料,匀速摊铺。
用铲车、推土机摊铺时其行驶路线应均匀,不应随意加铺混合料,以防松紧不一;
c、同一产家的料铺在同一段,不要混杂,不同厂家的料摊铺系数应由厂家确定,混合料配合比应确定;
d、下卧层的平整度应达到验收要求;
e、摊铺好以后,应进行摊铺层平整度修整,然后进行碾压。
8.1.4压实度不足
8.1.4.1现象:
压实度不合格或合格率偏低,开挖样洞可看到骨料松散,不密实。
7.1.4.2产生原因
a、碾压时,压路机吨位与碾压遍数不够;
b、下卧层软弱,碾压厚度过厚,超过规范规定的碾压厚度;
c、混合料配合比不准,混合料的实际配合比及使用的材料同确定最大干密度时的配合比及材料有较大差异。
8.1.4.3防治对策
a、碾压时,压路机按规定的碾压工艺要求进行;
b、下卧层软弱或发生“弹簧”时,必须进行处理和加固,严格控制压实厚度,一般不大于20厘米,最大不超过27厘米;
c、严格控制好混合料的配合比和混合料的均匀性;
d、加强现场检验,发现压实度不足,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对策。
8.2水泥砼路面
8.2.1砼和易性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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