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体系扫描仪版验印系统操作培训.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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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体系扫描仪版验印系统操作培训
扫描仪版验印系统操作培训
扫描仪版验印系统(以下简称验印系统)登录网址为:
http:
//10.1.245.15:
9080/shbank。
柜员登录验印系统时,柜员号输入本人行员号(5位数工号,非综合业务系统柜员号),首次登录时初始密码为登录柜员的行员号。
首次登录后必须修改密码,修改后的密码必须为6位数字,修改密码成功后须点击屏幕右上方“退出”按钮,退出操作系统,使用新密码重新登录后才能进行业务操作。
注意:
如需要退出系统,必须点击“退出”选项,直接关闭浏览器或关闭电脑,系统将继续保留柜员的登录状态,不准许其再次登陆。
柜员密码必须每月修改一次,前6次密码不得重复。
修改密码时点击屏幕右上方“修改密码”按钮后,可进行密码修改。
扫描仪版验印系统主要分为系统管理、业务管理、日志管理三部分内容。
一、系统管理
(一)角色管理
角色管理是根据不同的岗位设置,按操作权限及权限范围生成不同的系统角色,如总行系统管理员、总行业务操作员、分支行管理员、网点管理员、网点操作员等。
在系统中添加柜员时,可根据柜员岗位,选择系统中已设定的角色。
角色管理包括角色添加、角色修改、角色审核,由总行业务处理中心操作。
1、角色添加:
根据预先设定的岗位、操作权限、权限范围添加不同的系统角色。
各岗位权限范围分为本机构、辖内机构、平级机构、特权四个等级。
本机构——柜员操作权限在本网点范围内;
辖内机构——柜员操作权限在本机构及所辖网点范围内;
平级机构——柜员操作权限在平级的机构范围内;
特权——柜员操作权限范围不受限制。
2、角色修改:
对已添加的角色名称、操作权限及权限范围进行查询、修改。
3、角色审核:
对添加或修改后的角色进行审核。
角色添加或修改后,角色的状态为待审,经审核通过后生效,角色状态改为正常。
操作角色添加、修改的柜员不能对本人添加或修改的信息进行审核。
操作角色管理必须凭业务部门填写《上海农村商业银行验印系统角色操作申请表》(附表1)。
(二)柜员管理
柜员管理是对操作验印系统的柜员进行维护管理,包括柜员添加、柜员修改、柜员审核、柜员查询、密码重置、柜员启用/停用、柜员解锁、柜员签出、柜员删除、柜员授权。
网点柜员管理由分支行财会科指定人员操作,柜员添加、柜员修改、密码重置、柜员启用/停用、柜员解锁、柜员删除等业务必须由申请部门填写《上海农村商业银行验印系统柜员信息操作申请表》(附表2);网点可操作柜员查询、柜员签出及柜员授权等业务。
1、柜员添加:
输入柜员号、柜员名、柜员角色、所属机构生成新的操作柜员。
柜员号统一使用行员号;柜员角色根据已设定的角色进行选择。
2、柜员修改:
提供修改柜员名、柜员角色、所属机构的功能;柜员号不能修改。
3、柜员审核:
对添加或修改后的柜员信息进行审核。
柜员添加或修改后,柜员状态为待审,经审核通过后生效,柜员状态改为正常。
操作柜员添加、修改的柜员不能对本人添加或修改的信息进行审核。
4、柜员查询:
可通过列表查询所有柜员信息,或按柜员号、柜员名、柜员状态、所属机构等内容进行条件查询。
分支行管理员可查询辖内所有网点的柜员信息,网点管理员、操作员可查询本网点柜员信息。
5、密码重置:
网点柜员密码遗忘时,可由分支行管理员操作密码重置,将密码重置为初始密码。
6、柜员启用/停用:
柜员短期休假前,可将柜员状态设置为停用,停用后的柜员号无法登陆验印系统操作业务;柜员返回工作岗位后,可将柜员状态重新设置为启用,柜员状态恢复为正常,可重新登陆操作业务。
7、柜员解锁:
柜员登陆系统时,连续五次输入密码错误,该柜员号自动锁定,锁定状态的柜员无法登陆系统。
对锁定状态的柜员进行解锁操作后,柜员可重新登陆进行操作。
8、柜员签出:
柜员未正常退出系统或因网络中断等异常原因造成柜员状态不正确,无法登陆系统时,可由其他柜员操作柜员签出后重新登陆系统。
9、柜员删除:
对无需使用的柜员号,可在系统内操作柜员删除,柜员删除须经网点主管授权。
(三)机构管理
机构管理包括机构查询、机构添加、机构修改,由总行业务处理中心操作,必须由申请部门填写《上海农村商业银行验印系统机构信息操作申请表》(附表3)。
1、机构查询:
可通过列表查询所有机构信息,或按机构号、机构名、机构状态等进行条件查询。
2、机构添加:
输入机构编号、机构名称、选择隶属的上级机构后生成新的机构。
机构号必须输入五位阿拉伯数字,上级机构号从下拉列表中选择
3、机构修改:
可修改机构名称、机构状态,但不能修改机构编号。
分支行管理员可查询辖内所有网点信息,网点管理员、操作员可查询本网点信息。
(四)业务设置
业务设置包括账户类型设置、业务阶段设置、票据类型设置、大额验印设置、存量数据导入,业务设置由总行业务处理中心根据业务部门填写的《上海农村商业银行验印系统业务设置操作申请表》(附表4)进行操作。
1、账户类型设置:
对账户类型编号、名称、种类、状态、是否关联等内容进行设置。
账户类型可添加、修改、查询。
1)对公活期账户——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专用账户、临时账户、其他账户、验资账户、保证金账户、监管账户、其他。
2)单位定期存款、通知存款
3)储蓄账户——活期储蓄账户、定期储蓄账户、零存整取账户、其他储蓄账户。
4)外币账户——对公活期账户、储蓄活期一本通、储蓄定期存款账户。
2、业务阶段设置:
可按存量建库、增量建库分别设置业务阶段。
存量建库——选择“副本审核”时,建库录入后直接进入副本审核阶段;
增量建库——选择“客户联审核”时,建库录入后进入客户联审核阶段,客户联审核阶段完成后再进入副本审核阶段。
3、票据类型设置:
录入不同票据类型及票据有效期,可按需要进行查询、添加、修改。
4、大额验印配置:
根据要求设置大额验印的金额及验印次数。
超过设置金额的票据或凭证验印时,需按照设定的验印次数换人验印,否则在大额预警报表中予以提示。
5、存量数据导入:
存量建库前,将存量账户信息从综合业务系统中取出后,以文本的格式导入到验印系统中,导入的信息可进行查询。
二、业务处理
(一)印鉴建立阶段
1、客户申请预留印鉴
客户申请开户时,开户行按照开户要求审查同意后,应按规定要求其办理预留银行印鉴手续。
2、空白印鉴卡发放
开户行特殊业务处理岗发给客户三份空白“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印鉴卡”,操作“8810空白印鉴卡发放”交易,如实输入相应卡号、接收人姓名和账号(如有),在印鉴卡正面左上角打印加密数字串;并打印“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发放空白印鉴卡清单”,交客户签收。
注意:
1)由于每张印鉴卡上需打印加密数字串,因此发放空白印鉴卡时只能单张发放。
2)如8810交易操作有误,加密数字串尚未打印时,可使用“8811空白印鉴卡发放取消”交易抹账后重新发放原编号的印鉴卡,原清单作抹账凭证(自制)附件。
如空白印鉴卡已打印加密数字串,重新发放时必须更换新编号印鉴卡,原编号印鉴卡作废。
3、客户签收并填写印鉴卡
客户核对印鉴卡实物的数量、编号与清单一致,在清单上签收,并在印鉴卡上填写规定内容(账号一栏由银行填写)并签章后交开户行。
4、审核印鉴卡内容
经办柜员核对发出清单上客户签字无误后,在清单上加盖业务章和经办人员个人名章,清单作当日原始凭证。
经办柜员应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印鉴卡数量、编号(是否与原发出的空白印鉴卡数量、编号一致)及各项内容是否完整、正确,特别是户名与印鉴名称是否相符,印鉴卡上加盖的印鉴数量是否与填写的印鉴数量一致。
经办柜员在确认每份印鉴卡真实、内容完整且一致的情况下填上账号,送网点会计负责人审核签章。
如有错误,重新发给客户空白印鉴卡,请其重新填写。
对客户填写有误、空白印鉴卡发放错误(已打印加密数字串)等原因作废,经办柜员应收回该印鉴卡并加盖“作废”章戳;对无法收回的应要求客户出具经单位(个人为本人)签章的有关情况证明(注明印鉴卡编号),操作“8812已发出空白印鉴卡异常收回”交易,经网点会计负责人审核授权,交易成功后,将作废印鉴卡及有关证明资料装订于当日传票中,供分支行事后监督中心人员核对。
5、复审印鉴卡内容
网点会计负责人对印鉴卡按上述要求复审无误后,标明正、副本,并在“会计主管”处签章,将印鉴卡交网点操作员进行印鉴录入。
6、登记预留印鉴卡
经办柜员根据印鉴卡正、副本、客户联操作“8832印鉴卡客户预留多张登记”或“8820客户预留印鉴卡登记”交易,由系统自动借记“208重要凭证”科目相关分户账,并生成印鉴卡使用情况登记簿。
交易成功后,打印“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客户预留印鉴卡登记明细清单”,加盖业务章和个人名章,清单作当日原始凭证。
如发现登记有误,可操作“8821客户预留印鉴卡登记取消”抹账后重新登记,原清单作抹账凭证(自制)附件。
注意:
综合业务系统中登记预留印鉴卡后,可在验印系统中操作印鉴建库。
建库步骤:
正本录入、客户联审核、副本初审由网点操作(受理当天必须完成),副本审核由总行业务处理中心操作。
7、验印系统录入印鉴卡信息
1)将印鉴卡正本放入扫描仪(加盖印鉴的一面朝下),选择“扫描印鉴卡”,系统提取印鉴卡上加盖的印鉴,同时通过OCR自动识别印鉴卡编号;
2)印鉴卡编号自动识别后,选择联机交易,可实时从综合业务系统中调取该卡号对应的相关信息,包括印鉴启用日期、账号、账户所属机构、通兑标识、账户类型、客户号、客户名称、客户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加密数字串等内容。
备注栏内可根据需要输入备用金限额。
正本录入时印鉴卡状态必须为正本,否则系统提示“印鉴卡用途不是正本”;如录入的印鉴卡尚未在综合业务系统内操作预留印鉴登记,系统提示“印鉴卡信息不存在”。
3)印鉴卡编号未识别出或识别错误的,可在正本录入界面中操作修改卡号,修改卡号须经有权人授权才能操作成功。
卡号修改后,系统自动进行联机交易,提取印鉴卡号对应的相关信息。
4)柜员核对系统提取的印鉴后,对于多提取的印鉴可选择手工删除,对于签字或未提取成功的印鉴可手工提取印鉴。
5)系统扫描提取的印鉴可根据金额范围设置印鉴组合。
客户要求设置印鉴组合的,必须填写一式三份《上海农村商业银行预留印鉴组合设置申请表》(附表5),开户网点、总行业务处理中心、客户各保留一份。
如客户预留印鉴共3枚印鉴章(其中1号为财务专用章,2号为法人章,3号为客户预留签字),在验印时,票证金额为1万元以下的,设置预留印鉴为1号章加2号章;票证金额为1万元或1万元以上的,设置预留印鉴为1号章加2号章加3号签字。
验印识别时,系统自动根据录入的验印票据的金额进行判断:
金额小于1万元的,系统自动调取1号章、2号章印鉴;金额大于等于1万元的,系统自动调取1号章、2号章和3号签字印鉴。
6)柜员审核系统调取的账户资料信息及扫描的印鉴正确后,录入印鉴卡左上角打印的加密数字串,点击保存后,系统将柜员录入的加密数字串与联机交易时返回的加密数字串核对一致后,录入信息保存成功,否则系统提示“加密数字串不符”。
7)录入成功后在正、副本及客户联印鉴卡“录入”处加盖名章。
正本录入后,录入的账户状态为待审,必须经过客户联审核、副本初审、副本审核后账户状态才能转为正常,可在印鉴启用日起操作验印。
8、验印系统审核印鉴卡信息
印鉴审核员根据客户联印鉴卡对已录入的印鉴信息进行审核,根据副本印鉴卡对已录入的印鉴信息进行初审,确保系统内的信息与印鉴卡上的信息完全一致,如发现不符应及时退回印鉴录入员重新录入。
客户联审核
1)客户联审核时,在待审账户列表中选择需审核的账户。
2)将印鉴卡客户联放入扫描仪,选择识别印鉴,系统提取印鉴卡上加盖的印鉴与正本录入的印鉴进行核对,同时通过OCR自动识别印鉴卡编号;
3)印鉴卡编号自动识别后,选择联机交易,可实时从综合业务系统中调取该卡号对应的加密数字串;
4)印鉴卡编号未识别出或识别错误的,可在正本录入界面中操作修改卡号,修改卡号须经有权人授权才能操作成功;
5)客户联审核时印鉴卡用途必须为客户联,否则系统提示“印鉴卡用途不是客户联”;如录入的印鉴卡尚未在综合业务系统内操作预留印鉴登记,系统提示“印鉴卡信息不存在”;
6)印鉴先由系统自动验印识别,自动验印未通过的印鉴,可选择选章识别由系统再次进行自动验印,如仍未自动验印通过,由柜员通过人工识别判断;
7)可选择预留印鉴,查看录入时设置的印鉴组合是否正确;
8)柜员审核系统调取的账号、户名、印章数量一致,印鉴审核通过后,录入印鉴卡客户联左上角打印的加密数字串,点击核准后,系统将柜员录入的加密数字串与联机交易时返回的加密数字串核对一致后,否则系统提示“加密数字串不符”。
副本初审时使用印鉴卡副本进行操作,操作方式同客户联审核。
审核无误后在印鉴卡正本、副本、客户联“审核”处加盖名章,交特殊业务处理岗。
注意:
客户联审核时发现录入错误,可退回网点正本录入柜员操作账户修改;客户联审核通过后,无法操作账户修改,副本初审时发现录入错误,只能选择“作废”,要求客户重新预留印鉴后再录入验印系统。
9、不同用途印鉴卡处理方式
1)建库完毕后,经办柜员在客户联印鉴卡右上方加盖开户行业务章后退开户单位;
2)印鉴卡正本交网点会计负责人(或指定专人)保管,印鉴卡保管员不得由“网点操作员”担任;
3)印鉴卡副本通过传递方式交总行业务处理中心进行副本审核后,由总行业务处理中心统一保管。
审核不通过的印鉴卡退回网点,要求客户重新预留印鉴后再录入验印系统。
(二)印鉴使用阶段
1、客户签发付款凭证等
客户根据需要签发付款凭证或其他应加盖预留银行签章的书面资料。
2、受理并审核付款凭证等资料
接柜柜员受理客户签发的付款凭证或其他书面资料时,应根据各类业务要求审核各要素无误后,将需验印的凭证等交验印操作员核验印鉴。
3、验印系统中核验印鉴
对需要验印的票据或凭证,验印操作员须在验印系统中逐张核对;验印时,录入账号、凭证号、凭证类型、金额和出票日期后,选择扫描印鉴,系统自动根据扫描的图像进行验印识别,并给出验印结果。
凡验印系统自动识别未通过时,应严加注意,依次采取人工验印、换人复验或联系开户单位核对等鉴别方法,谨慎处理。
第一,可利用验印系统提供的标准图、折角图、轮廓图进行人工比对;第二,人工比对有疑问的,换人在验印系统进行复验确认;第三,换人复验仍有疑问的,如属本网点开户单位,应主动与开户单位联系核对,并及时向网点会计负责人汇报。
单笔金额在80万元(含)以上的票据或凭证,系统验印未自动通过的,必须换人复验;系统验印自动通过的,不需要换人复验。
对申请变更印鉴的客户,系统根据新印鉴启用日期及柜员录入的出票日期进行判断:
在新印鉴启用日前签发的有效票据,按旧印鉴进行验印;在新印鉴启用日后签发的有效票据,按新印鉴进行验印。
注意:
对于变更印鉴的客户,录入出票日期错误,可能导致验印时系统提取的印鉴库不正确。
4、在凭证“验印”处签章
验印操作员在验印无误后的凭证“验印”处加盖本人名章,然后将凭证交记账岗进行账务处理。
5、记账岗进行账务处理
(三)印鉴变更阶段
1、客户申请更换印鉴
客户预留银行印鉴因人事变动、遗失或由于使用时间过长而产生印鉴磨损、模糊不清、缺角等,应主动去开户银行办理印鉴更换手续。
2、审核变更印鉴申请书及原印鉴卡等资料
经办柜员接到客户更换印鉴的申请后,应审核其提供的《变更预留印鉴申请书》、原预留印鉴卡、原预留银行签章等相关证明材料无误,操作“8822印鉴卡使用信息查询打印”交易,根据综合业务系统中查询所得的“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印鉴卡使用情况登记簿”与客户交回的原印鉴卡核对无误(尤其是号码与用途)。
若客户无法交回原印鉴卡的,应要求其出具加盖公章的相关书面证明说明原因,经网点会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印鉴变更手续。
3、空白印鉴卡发放
经办柜员审核客户变更印鉴资料无误后,应发给其三份空白印鉴卡,同时操作“8810空白印鉴卡发放”交易,打印“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发放空白印鉴卡清单”,交客户签收。
如8810交易操作有误,加密数字串尚未打印时,可使用“8811空白印鉴卡发放取消”交易抹账后重新发放原编号的印鉴卡,原清单作抹账凭证(自制)附件。
如空白印鉴卡已打印加密数字串,重新发放时必须更换新编号印鉴卡,原编号印鉴卡作废。
4、客户签收并填写印鉴卡
客户核对印鉴卡实物的数量、编号与清单一致,在清单上签收,并在印鉴卡上填写规定内容:
填写印鉴卡背面的“更换印鉴通知书”,注明通知日期、新印鉴启用日期,并加盖原印鉴;正面按新开户时预留印鉴卡的要求填写齐全,并加盖新印鉴。
填写完毕后交开户行。
5、审核新印鉴卡内容
经办柜员核对发出清单上客户签字无误后,在清单上加盖业务章和个人名章,清单作当日原始凭证。
特殊业务处理岗应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新印鉴卡数量、编号(是否与原发出的空白印鉴卡数量、编号一致)及各项内容,尤其是印鉴卡背面的“更换印鉴通知书”通知日期、新印鉴启用日期、原印鉴,确认每份印鉴卡真实、内容完整且一致后,将变更资料一并送网点会计主管审核签章。
如客户填写有误,重新发给其空白印鉴卡,请其重新填写。
对客户填写有误等作废或因故不能交回的印鉴卡,特殊业务处理岗应收回该印鉴卡并加盖“作废”章戳,无法收回的应要求客户出具经单位(个人为本人)签章的有关情况证明(注明印鉴卡编号),操作“8812已发出空白印鉴卡异常收回”交易,经网点会计主管审核授权,交易成功后,将作废印鉴卡与有关证明资料装订于当日传票中,供分支行事后监督中心人员核对。
6、复审变更印鉴资料
网点会计负责人复审印鉴变更资料是否齐全、有效,申请表、新印鉴卡填写内容是否完整、合规、一致,如有问题退经办柜员。
7、新印鉴卡签章并抽出原印鉴卡正本
网点会计负责人审核上述更换印鉴资料无误后,在新印鉴卡上标明正、副本并在“会计主管”处签章,抽出保管的原印鉴卡正本,将更换印鉴资料交印鉴录入员。
8、登记预留印鉴卡
特殊业务处理岗收妥原印鉴卡正本及客户联,注明“已更换”字样后,根据新、旧印鉴卡操作“8832印鉴卡客户预留多张登记”或“8820客户预留印鉴卡登记”交易,由系统自动登记印鉴卡使用情况登记簿。
交易成功后,打印“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客户预留印鉴卡登记明细清单”,加盖业务章和个人名章,清单作当日附件。
如发现登记有误,可操作“8821客户预留印鉴卡登记取消”交易后重新登记,原清单作重新登记后打印清单的附件。
9、验印系统中录入变更信息
对公印鉴变更包括正本变更、客户联审核、副本初审、副本审核,副本审核由总业务处理中心操作。
变更时必须先录入变更账户的账号,识别印鉴卡背面加盖的旧印鉴一致后,才能操作新印鉴录入,新印鉴录入操作同正本录入操作。
如客户印鉴遗失,凭客户提供的相关证明,操作印鉴遗失变更,无需审核客户旧预留印鉴,可直接录入新预留印鉴。
10、验印系统中审核变更信息
印鉴审核员根据客户联印鉴卡对已录入的印鉴信息进行审核,根据副本印鉴卡对已录入的印鉴信息进行初审,确保系统内的信息与印鉴卡上的信息完全一致,如发现不符应及时退回印鉴录入员重新录入。
如审核无误,在新印鉴卡正、副本“审核”处加盖名章,将全套更换印鉴资料一并交特殊业务处理岗。
11、不同用途新印鉴卡处理
建库完毕后,特殊业务处理岗在客户联印鉴卡右上方加盖开户行业务章后退客户;留存的新印鉴卡正本交网点会计负责人(或指定专人)保管;新印鉴卡副本交总行业务处理中心进行副本审核。
原印鉴卡全套、《变更预留印鉴申请书》等资料交分支行账户中心,纳入该客户账户资料一并保管。
原印鉴卡正本、客户联、《变更预留印鉴申请书》由网点交分支行账户中心;原印鉴卡副本由总行业务处理中心传递至分支行账户中心。
(四)印鉴撤销阶段
1、客户申请撤销印鉴
客户撤销账户时应交回其保管的印鉴卡。
2、审核客户交回的印鉴卡
特殊业务处理岗应操作“8822印鉴卡使用信息查询打印”交易,根据综合业务系统中查询所得的信息(尤其是号码与用途)与客户交回的原印鉴卡核对无误。
若客户无法交回原印鉴卡的,应要求其出具加盖公章的相关书面证明说明原因,经网点会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印鉴撤销手续。
3、预留印鉴卡销户登记
特殊业务处理岗收妥根据网点会计负责人审批同意的销户申请书办妥账户销户手续后,应收回已销户的印鉴卡正本、客户联,注明“已销户”字样后,根据印鉴卡操作“8832印鉴卡客户预留多张登记”或“8820客户预留印鉴卡登记”交易,由系统自动贷记208科目相关分户账,并登记印鉴卡使用情况登记簿。
交易成功后,打印“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客户预留印鉴卡登记明细清单”,加盖业务章和个人名章,清单作当日原始凭证。
如发现登记有误,可操作“8821客户预留印鉴卡登记取消”抹账后重新登记,原清单作抹账凭证(自制)附件。
4、印鉴卡处理
将印鉴卡正本及客户联交分支行账户中心,纳入账户资料袋一并保管。
5、验印系统账户自动销户
验印系统账户根据综合业务系统批处理导入的印鉴卡销户信息,自动作销户处理。
(五)监管印鉴管理
1、综合业务系统中开立监管账户的,须预留A、B两套印鉴卡,即监管账户在我行的预留印鉴既有开户单位的预留印鉴又有贷款行信贷部门的监管印鉴。
单位预留的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的印鉴卡为A卡,区县分支行或二级支行信贷部门负责人和信贷员预留名章的印鉴卡为B卡。
2、监管账户资金必须事先经监管人审核,由贷款行信贷部门同意并签署联系单数(加盖B卡印鉴),随同加盖A卡印鉴的结算凭证一并提交会计部门,会计部门审核凭证、联系单要素无误并验印通过后,办理资金划付。
3、监管账户在验印系统中建立印鉴库时,必须先建立B卡印鉴,再建立A卡印鉴,建立A卡印鉴时选择相应的B卡印鉴进行关联。
1)操作监管印鉴(B卡)的录入、变更、审核。
监管印鉴开户时,自动生成唯一的虚拟账号。
系统在联机交易后从综合业务系统自动提取印鉴启用日期。
2)B卡开户后,可在对公印鉴正本录入中操作相应A卡账户的开户。
A卡账户的性质必须为监管账户,才能在开户、变更或审核时与相应的B卡信息进行关联。
关联后的监管账户验印时,验完A卡后自动联动B卡印鉴验印。
监管账户预留的A卡印鉴及其关联的B卡印鉴必须全部验印通过后,才视为该账户印鉴验印通过。
(六)印鉴卡管理
1、印鉴卡查看
可查询卡号、账号、印鉴卡用途、状态、新旧标识、启用日期等信息。
2、印鉴卡交接明细
可按照查询印鉴卡及账户的相关信息,如账号、账户状态、开户日期、变更日期、销户日期、印鉴卡号、印鉴卡状态、印鉴启用日期等内容;在印鉴卡传递,须根据传递的内容查询打印需交接的印鉴卡明细清单与实物进行勾对,明细清单一式二份由交出、接收人分别盖章,一份由交出方保管,一份由接收方保管。
(七)账户管理
1、账户查看
可查看录入的账户信息、印鉴。
2、账户修改
对待审状状态的账户信息、印鉴进行修改,修改后必须重新通过客户联审核、副本初审、副本审核后账户及印鉴卡才能转为正常状态;
对正常状态的账户只能修改备注栏信息,修改后须进行账户审核。
3、账户审核
正常状态账户修改备栏信息,用此交易进行审核。
4、账户关联
由网点操作新增、取消、审核账户关联信息,将同一网点、同一客户号、不同账号的单位定期存款印鉴进行关联。
单位客户办理单位定期存款,其预留银行印鉴应按照《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包括单位财务专用章、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或主要负责人印章)和财会人员章。
对于部分私营企业或个体经济户的法定代表人和财会人员为同一人的,应出具正式公函说明情况,经二级支行会计分管行长批准后,其预留银行印鉴可为单位财务专用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章。
单位定期存款应按账户预留银行印鉴。
对于频繁发生定期存款业务的客户,其后续定期存款可以沿用以前定期存款账户印鉴,不需重新办理印鉴预留手续,但应由其出具正式公函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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