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监理合同段监理办质量保证体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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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监理合同段监理办质量保证体系
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工程
第3监理合同段监理办
质量保证体系
杭州交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平苍段工程第3监理合同段监理办
2016年4月
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工程
第3监理合同段监理办
质量保证体系
编制:
审核:
审批:
杭州交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平苍段工程第3监理合同段监理办
2016年4月
质量保证体系
工程质量控制是工程监理的核心任务,我们杭州交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工程第3监理合同段监理办将对工程质量进行动态管理,在质量控制“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中,突出事前控制,将工程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在施工中,加强现场旁站,同时在施工单位按规范全频率抽检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按不低于规范要求的频率独立进行抽检;分项工程完工后,及时按《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实测项目进行打分。
质量监理保证体系具体实施如下:
一、项目概况
甬台温复线平苍段工程主线起自瑞安市阁巷东,接甬台温复线灵阁段工程的终点,与温州绕城高速西南线工程相交于阁巷枢纽,经平阳县,跨鳌江至苍南县,终于浙闽交界的苍南岱岭隧道,路线全长56.855km,总投资约156.58个亿。
业主单位:
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设计单位:
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项目涉及3监办管辖的三个土建施工标:
6标:
浙江省大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路线全长5.229km,重点涉及金乡高架桥和钱库高架1、2号桥,中标价约6.52亿元;7标:
安徽省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路线全长4.46km,重点涉及东括村大桥和望洲山隧道,中标价约4.02亿元;8标:
浙江省宏途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路线全长3.06km,重点涉及大渔湾特大桥、龙沙大桥、安峰大桥,中标价约5.51亿元。
监管的总价约16.05亿元。
3个土建施工标工期均为36个月,缺陷责任期均24个月;3监办自身监理服务期78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54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监理服务费约2584万元。
二、质量监理的依据
(一)合同条件:
所有质量保障责任、处理程序、费用支付等均应符合合同条件的规定;
(二)设计图纸:
所有工程应与设计图纸符合,符合监理下达的变更令要求;
(三)技术规范:
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施、设备及施工工艺,应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符合国际或国内公认的优良品质要求;
(四)质量标准:
所有工程质量均应符合合同文件中列明的质量标准及设计文件指定的其他材料标准。
(五)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工程工程建设标准化实施细则
三、监理工作目标
(一)质量目标:
所辖施工标段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90分及以上。
(二)工期目标:
在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充分运用各种监理手段和方法,依据合同文件所赋予的权力,监督工程项目承包人采用先进合理的施工方案和组织管理措施,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投资费用的前提下,按照合同规定的工程建设工期,以预定的进度计划目标完成合同工程。
(三)费用目标:
工程费用控制在合同价及建设单位批准的工程变更费用之内。
(四)工程安全责任目标:
杜绝伤亡、设备、火灾、管线、质量、交通等重大事故;建设工程无重大伤亡及安全责任事故。
四、监理人员质量岗位职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负责监理办组建,制定监理办管理制度,明确各监理岗位职责,明确对副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在授权范围内,副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应视为总监理工程师发出)。
2.组织监理人员参加设计交底,熟悉合同文件,调查施工环境条件。
3.主持编制监理计划,按规定程序经审核、批准后报发包人,副本送承包人;督促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经批准的监理计划在相应工程开工前编制监理细则,审批后报发包人,副本送承包人。
4.审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按交质监发(2011)217号文要求审批承包人的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组织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人的质量、安全、环保等保证体系的履约情况,审核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
5.组织验收地面线,审核承包人的土石方数量计算资料,核算工程量清单,报发包人审批。
6.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签发分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
7.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工地会议,巡视并督查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
8.主持中间交工验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签发支付证书。
9.督促承包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并督促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定期检查安全监理台账。
10.督促承包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督促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人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11.签发工程暂停令、复工令。
12.签发工程监理通知单及其它监理指令,检查监理指令的落实情况并签认反馈回复单。
13.签发监理月报。
14.审核工程设计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审查工程分包。
15.主持编制监理交(竣)工资料,做好监理工作总结。
16.审查承包人的交工验收申请,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17.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考核,每半年不少于1次。
督促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监理员进行考核,每月不少于1次。
18.合同、规范规定的其它职责。
19.仲裁或诉讼时,有义务作为证人,向仲裁机关或法院提供有关证据。
20.定期和不定期向本公司报告监理情况;
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将部分职责授权给副总监理工程师,但上述第1、4、6~11、14、16、17、19项职责不得授予副总监理工程师。
(二)副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具体工作内容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
2.总监理工程师请假期间,由其授权的副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三)道桥、隧道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受总监理工程师领导,负责相应专业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计量、进度监理工作。
2.熟悉合同文件,调查施工环境条件,编制相应专业工程监理细则。
3.参加设计交底,审查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中相应专业及有关部分,按交质监发(2011)217号文要求审批承包人的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4.参加对承包人质量、安全、环保等保证体系履约情况的检查,审核承包人相应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核算相应工程的工程量清单。
5.绘制相应工程施工管理图表。
6.审查承包人相应分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中的施工组织、人员配备、机械设备配置、施工方案和主要工艺,重点审查其质量、安全、环保、进度等措施,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7.会同试验检测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构、配件或设备。
8.按规定进行巡视,检查承包人质量、安全、环保等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按经批准的开工报告执行,并做好巡视记录。
9.派出旁站人员,检查其旁站工作,掌握旁站情况。
10.起草监理指令,报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对承包人就监理指令有关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作现场检查,在承包人的反馈回复单上签字。
11.签认关键工序,组织相应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参加质量评定。
12.进行相应工程的计量,对相应专业合格工程数量的准确性负责。
13.检查承包人相应专业工程当月施工进度,审查承包人下月进度计划。
14.建立相应专业工程质量监理、安全监理、环保监理台帐,做好监理文件与资料的整理、保管、归档工作。
15.负责检查、指导相应专业监理员的工作,承担对监理员的监管责任。
16.协助合同工程师做好设计变更、索赔、延期等合同管理事项,配合试验检测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做好有关工作。
17.做好本专业工程监理工作总结及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合同计量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受总监理工程师领导,负责合同专业监理工作。
2.熟悉合同文件,参加设计交底,编制合同管理监理细则。
3.会同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人主要人员、施工机械设备等到位情况。
4.审核承包人的场地占用计划。
5.核算工程量清单。
6.协助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工程分包。
7.审核承包人的价格调整、计日工、计量支付报表,建立计量支付台账(必要时可对专业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工程量进行现场复核)。
8.会同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延期、索赔申请,检查工程保险,处理违约事件,做好合同其他事项管理,并建立相应台帐。
9.会同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好工程进度监理。
10.负责编写监理办有关统计报表、监理月报。
11.负责填报监理服务费支付报表,负责监理办人员考勤等日常事务。
12.建立合同管理监理台帐,做好合同管理专业监理文件与资料的整理、保管、归档工作。
13.负责检查、指导合同管理监理员的工作,承担对合同管理监理员的监管责任。
14.做好合同管理监理工作总结及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试验室主任职责
1.受总监理工程师领导,负责试验检测专业监理工作。
2.按合同要求配备监理办试验室的仪器设备,制定试验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熟悉合同文件,参加设计交底,编制试验检测监理细则。
4.审核承包人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试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5.审批承包人的原材料、混合料,按规范规定进行平行试验、验证试验、标准试验等。
6.审查承包人申请使用的商品混凝土或商品混合料配合比,并进行试验验证。
7.配合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承包人外购或订做的构、配件或设备。
8.按规定频率,对原材料、各种混合料、已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检,全过程参与主要试验检测项目、主要操作步骤,对监理办出具的试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9.按规定对承包人的试验过程进行旁站(或派出监理员旁站)。
10.审查受委托的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的资质和能力,签收受其委托的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并对委托的监理试验检测项目的取样、送样负责(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11.建立试验检测监理台帐,做好试验检测专业监理文件与资料的整理、保管、归档工作。
12.负责检查、指导试验检测监理员的工作,承担对试验检测监理员的监管责任。
13.保持与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沟通,及时向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反馈检测结果,协助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好有关试验检测工作。
14.做好试验检测监理工作总结及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工作,负责本合同工程全线的测量工作,与合同工程师、道路工程师、结构工程师紧密配合,协调工作。
2.熟悉合同文件,编制测量监理细则。
3.参加设计交底和交桩(包括原始基准点、基准线的交接)。
4.审查承包人对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基准高程的复测结果,做好复测工作。
5.会同道路工程师验收地面线,做好复测工作,审核土石方工程量计算资料。
6.检查承包人测量仪器的校准情况,审查承包人施工测量放线数据与成果并予批复。
7.督促承包人做好对基准点的保护工作,对承包人从基准点引出的工程控制桩进行复测。
8.按规定频率对承包人的施工放线进行复测、抽测。
9.建立测量监理台帐,做好测量专业监理文件与资料的整理、保管、归档工作。
10.负责检查、指导测量监理员的工作,承担对测量监理员的监管责任。
11.保持与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沟通,及时向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反馈测量结果,协助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好有关测量工作。
12.做好测量监理工作总结及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其职责范围内安全监理业务工作,编制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2.在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1)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2)编写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审查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查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5)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6)核查施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情况。
7)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8)核查施工起重机械拆卸、安装和验收手续,签署相应表格;检查定期检测情况。
3.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工作: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已经通过审查批准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2)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检查施工单位各项安全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实施旁站监理。
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3)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不定期抽查现场持证上岗情况。
4)检查施工现场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塔式起重机等垂直运输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打桩机械等)、安全设施的验收、备案。
5)查中小型机械设备的进场验收手续,签署相应表格。
6)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填写监理日记,整理安全材料台账、以现问题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通报,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7)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监理会议。
8)起草并经总监授权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
9)评价承包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并提出奖罚意见。
10)每月20日将向总监书面报告安全监理情况。
11)办理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监理员职责
1.协助、配合专业监理工程师工作(其职责可由监理办或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予以明确)。
2.熟悉相应专业工程的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和监理细则。
3.掌握分项(分部)工程开工报告的审批情况,熟悉有关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技术要求。
4.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人质量、安全、环保等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按经批准的开工报告执行。
5.按规定进行旁站,并做好旁站记录。
6.配合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好现场检查、抽查、取样、测量等工作,按规定填写有关记录并签字。
7.做好监理日记、台账,及时整理监理资料。
8.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试验员职责
1.协助、配合试验室主任工作。
2.熟悉相应专业工程的设计图纸、施工规范、试验规程和监理细则。
3.按规定对承包人试验进行旁站,并做好旁站记录。
4.配合试验室主任做好抽检试验、取样、送样等工作,按规定填写有关记录并签字。
5.做好监理日记、试验台账,及时整理监理的试验资料。
6.总监理工程师、试验室主任及专业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专职安全员岗位职责
1.协助、配合专业监理工程师工作。
2.做好监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理台帐、安全监理日志,及时编报安全监理月报。
(十一)行政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监理办文件的收发、传递,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监理行政文件(来往函件、协议、报告、批复、会议纪要、监理月报、监理报告)的整编、归档工作。
工作应认真负责,避免差错;
2.负责监理办监理人员的考勤,并定期公布考勤结果;
3.负责监理办文件打印、复制,要求快捷、准确,满足监理工作需要;
4.负责微机、通讯设备、耗材及其它办公、生活用品的日常管理工作。
要加强设备用品维护,降低成本开支;
5.负责监理办机动车辆的调度及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司机要加强车辆保养,保持良好车况,安全文明驾驶;
6.负责监理办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7.负责监理办财务管理和报酬发放;
8.负责监理办与建设单位等参建各方的对外联系,代表监理办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非业务性活动;
9.根据监理工作需要,提供其他后勤服务,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开展。
10.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有关工作;
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五、质量监理程序
监理办在开工以前,应向施工单位提出一个(或一套)对所有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控制的程序及说明,以供所有监理人员、施工单位的自检人员和施工人员共同遵循,使质量控制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具体化,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质量控制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开工报告:
在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开工之前,监理工程师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及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并进行审批。
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应表明:
1.测量放样资料
2.施工队伍的劳动力及主要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3.施工机械类型、数量、功能
4.原材料准备及试验资料
5.质量自检体系及质量保证体系
6.施工计划、施工方案、施工工艺
7.标准试验(标准击实试验、级配、配合比试验)情况
8.施工安全措施
9.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二)工程自检报告:
施工单位的自检人员按照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申报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
(三)工序检查认可:
监理工程师紧接施工单位的自检或施工单位的自检同时进行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的检查验收,对不合格的工序(工艺)指示施工单位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
前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后道工序不得进行。
(四)分项工程检验申请:
当组成一个工程的分项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的自检人员应再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的结果提出分项工程检验申请和中间交验审批表,自检资料不全的分项工程检验申请和中间交验审批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拒绝验收。
(五)分项工程检验申请和中间交验审批表的签认: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完工的分项工程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必要时作测量或抽样试验,检查合格后,专业监理工程师给予签认,并提请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未经签发或检验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不得交付下项工程使用或进行下项工程项目的施工。
(六)中间交工报告和中间交工证书:
当组成一个工程的分部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汇总各分项工程的已被签发的“审批表”,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中间交工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再对完工的分部工程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必要时作测量或抽样试验,检查合格后,提请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未经中间交工验收或检验不合格的分部工程,不得交付下项工程使用或进行下项工程项目的施工。
(七)中间计量证书:
对签发《分项工程检验申请和中间交验审批表》的分项工程,方可进行计量并填报《工程计量表》,编制《中期计量支付证书》。
六、旁站监理
监理工程师将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进行旁站监理。
现场旁站的目的是对施工单位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进行有效的控制,旁站监督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担任,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的监理。
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现场施工人员及其它施工条件与批准的单项工程开工报告是否相符合;
(二)施工单位质检员是否在岗,质检员、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三)检查各种集料的级配、配合比及用量与批准的标准试验通知单是否一致;
(四)检查施工方法和操作工艺,对低劣的产品及时发出警告和作出指示;
(五)进行每道工序单项工程完工后的检查验收;
(六)对隐蔽工程进行覆盖前的检查;
(七)监督施工单位施工人员试样抽取和控制参数的测定及记录;
(八)观察了解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自然风险、隐患及外部干扰的信息并报告监理工程师。
旁站监理应做好上述内容的记录。
七、监理抽检
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由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抽检两个环节组成,监理抽检数据是指导监理工作和监理工程师质量评定的依据,因此监理抽检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按不低于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且涉及到所有工程项目、每一构件、每道工序的每一检测指标。
监理抽检包括试验抽检和工序抽检。
(一)试验抽检
试验项目包括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工艺试验、抽样试验四大类,其抽检方式及抽检频率有所区别:
1.验证试验:
是针对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使用前的预先鉴定,以决定是否可以用于工程。
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在订货前,要求材料供应商提供有关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等质保资料,监理人员应抽取样品作必要的试验,以决定同意采购与否:
2)材料或商品构件运入现场后,按规范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或商品构件决不允许用于工程,并要求施工单位清退出场;
3)材料使用过程中,应随机进行符合性的抽样检查。
2.标准试验:
是针对各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施工前的数据采集,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如标准击实试验、砼配合比试验等。
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在各项工程开工前合同规定或合理的时间内,应督促施工单位加紧进行标准试验,并提交试验报告,监理工程师要对标准试验全过程旁站。
2)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单位进行标准试验的同时或以后独立进行平行复核(对比)试验,以肯定、否定或调整施工单位标准试验的参数或指标。
未经独立的平行复核试验,不得批准该项目的开工。
3.抽样试验:
是针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符合性检查,如压实度、砼强度试验等。
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派出试验员,对施工单位的各种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全过程进行旁站和检查;
2)在施工单位全频率抽样试验的基础上,监理应按不低于30%的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施工单位的抽样试验结果是否真实可靠;
3)当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有疑问时,还应随时增加抽样试验频率。
4.工艺试验:
是通过预先试验,取得有关试验结果以全面指导施工,如路基填筑试验等。
监理人员应做到:
试验前,对试验方案进行审批;工艺试验时,作全过程旁站,并作详细记录;试验结束后,对试验报告进行审批。
未经审批,不得进入规模施工。
(二)工序抽检:
按各施工项目的各工序的检测指标及检查程序,以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的形式,在施工单位全频率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监理人员全环节地对每道工序结束后及时进行抽检认定。
抽检频率必须在满足质量评定要求的前提下,每一检测指标按不少于30%予以抽检。
未按要求进行独立抽检或抽检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或分项的施工。
八、确保工程质量达标的监理保证措施
(一)参照现行标准,提出更高要求
进驻地现场之后,监理办将邀请质监站、建设单位、设计代表、施工单位共同参与,根据设计文件要求,结合本工程具体工作内容,参照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于某些分项工程制订更为严格的质量标准,提高相应技术指标,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各施工单位,作为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控制标准,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对达不到新标准要求的坚决推倒重来,决不手软。
从标准上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
(二)加强监理抽检,严格过程控制
监理办将按照国家规范以及省厅的有关要求,确保监理独立抽检频率不小于有关规定,所有监理独立抽检项目均由监理人员独立完成,并按照我公司成熟的经验逐级建立试验检测台帐,用数据反映质量。
(三)重视工艺试验,控制施工工艺
施工质量控制重在过程,而成熟合理的施工工艺,将给施工的过程控制、最终施工质量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因此,监理办将对施工单位每个分项开工前的工艺试验(试验路段施工)进行重点指导,建立分项工程首检制,首检合格后取得相关数据指导全面施工控制。
(四)注重结构外观质量,树立各方良好形象
桥梁等结构的砼外观质量直接反映整个工程建设者的外在形象,考虑到结构工程的重要性,监理办将结构物质量控制作为监理工作的一个重中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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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速公路 监理 合同 质量保证 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