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煤矿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签字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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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煤矿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签字版
横山县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煤炭资源整合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
竣工验收报告
横山县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炭资源整合项目
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组
2021年2月2日
项目名称:
横山县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炭资源整合项目
项目性质:
新建项目
项目地址:
榆林市横山区殿市镇
设计单位:
榆林市榆神煤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煤炭行业专业乙级)
设计规模:
0.60Mt/a
施工单位:
陕西凯德金工程有限公司(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西北建设有限公司(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
神东天隆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机电安装类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施工时间:
2014年5月5日至2019年7月10日
监理单位:
西安煤炭建设监理中心(矿山工程监理甲级)
验收单位:
横山县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时间:
2021年2月2日
横山县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炭资源整合项目
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一、验收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国家主席令第24号,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横山县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聘请由榆林市疾控中心、兵器工业卫生研究所、原陕西省卫生监督所的3位专家与煤矿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相关工程技术人员组成验收组,对横山县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炭资源整合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了竣工验收。
验收组依据《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3号)、《煤矿安全规程》等法规、标准对矿井开拓开采、通风、提升运输、生活污水处理、矿井排水处理、锅炉房、机修车间、筛分车间及储煤棚等系统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检)测、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等进行了全面的检查、验收,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二、项目概况
横山县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炭资源整合项目地处榆林市横山区殿市镇境内,行政区划隶属榆林市横山区管辖。
本井田范围由8个拐点组成,面积约3.2970Km2,矿井整合保有资源储量3.94Mt,批准开采煤层为3#煤层,厚度为1.50~1.80m,平均1.70m,矿井的设计生产能力0.60Mt/a,服务年限为5.1a。
矿井设计采用单水平开拓方式。
建设有主斜井、副斜井、回风斜井。
矿井目前于3#煤层布置1个3101综采工作面,采用一次采全高综合机械化采煤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为保证工作面正常接续,目前布置1个3103切眼综掘工作面。
井下采用三巷式布置,分别为主运顺槽、辅运顺槽及回风顺槽。
矿井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抽出式通风方法,由主、副斜井进风,回风斜井回风。
回风斜井通风设备选用2台FBCDZ№22/2×160型防爆对旋轴流通风机,1台工作,1台备用。
掘进巷采用局部通风机压入式通风,3103切眼综掘工作面配备2台FBD-No6.3/2×22KW型局部通风机,压入式通风,1备1用。
根据榆林北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8月19日出具的《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报告(2020年度)》(报告编号:
YQM20200016),本矿井属低瓦斯矿井。
三、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项目按煤矿资源整合项目建设审批程序和要求,我矿先后取得了上级有关部门的审批,核准。
各项批复手续齐全有效,主要有:
1、2007年11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榆林市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批复(陕政函〔2007〕167号)。
2、2008年11月,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划定横山县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区范围的批复(陕国土资矿采划〔2008〕336号)
3、2009年8月,陕西省国土资源厅《陕两省横山县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整合区)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备案证明(陕国土资储备[2009]239号)。
4、2009年10月,榆林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横山县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Z9整合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的通知(榆政国土资矿采审〔2009〕18号)。
5、2010年1月,榆林市煤炭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陕西省横山县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方案开采设计》的批复(榆政煤资整办发〔2010〕09号)。
6、2010年5月,榆林市水保监督总站关于横山县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煤炭资源整合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复函(榆市水监函〔2010〕26号)。
7、2010年7月,榆林市能源局关于横山县煤炭资源整合矿井立项的批复(榆政能发〔2010〕44号)。
8、2010年11月,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陕西省横山县殿市镇正和煤业有限公司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陕煤安局发〔2010〕209号)。
9、2011年1月,榆林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横山县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煤炭资源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榆政环发〔2011〕17号)。
10、2011年3月,横山县煤炭局关于横山县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资源整合项目的开工批复(横政煤发〔2011〕5号)。
11、2013年10月,榆林市能源局关于横山县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开采设计变更的批复(榆政能发〔2013〕209号)。
12、2014年10月,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同意横山县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备案的函(陕煤安监一函字〔2014〕5号)。
13、2014年5月,横山县煤炭局关于横山县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资源整合设计变更项目的开工批复(横政煤发〔2014〕23号)。
14、2014年6月,横山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横山县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变更的函(横政环函〔2014〕36号)。
15、2018年2月,榆林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横山县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炭资源整合项目(0.6Mt/a)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榆政环批复〔2018〕13号)。
16、2018年11月,陕西省自然厅关于《神木县青草界矿业有限公司呼家塔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八个方案通过审查的公告(陕自然资公告[2018]2号)。
17、2019年7月,榆林市能源局关于横山县正和煤业有限公司资源整合项目联合试运转备案的通知(榆政能发〔2019〕114号)。
18、2020年10月23日,榆林市能源局关于横山县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资源整合项目联合试运转延期的通知(榆政能发〔2020〕87号)。
四、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一)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情况
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二)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情况
矿井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机械抽出式通风方式,由主、副斜井进风,回风斜井出风。
回采工作面采用全负压U型通风,运输巷进风,回风巷回风;掘进工作面采用局扇压入式通风。
掘进工作面设2台FBD-No6.3/2×22KW型局部通风机通风。
在回风斜井出口附近设置2台FBCDZ№22/2×160型隔爆抽出式对旋轴流通风机,1用1备,为井下通风系统提供机械动力。
1、矿井通风设施建设情况
(1)主要通风机房:
通风机房位于工业场地东侧,靠近回风斜井布置,内设矿用主通风机监控系统和主通风机配电设备,在回风斜井口安装2台FBCDZ№22/2×160型煤矿地面用防爆对旋式轴流通风机,每10天由通风队对井下进行1次全面测风,井下设有测风记录牌,测风结果及时记录。
根据矿井提供的2020年10月下旬通风报表,矿井总排风量为3985m3/min,现场核查显示总回风量为3150m3/min。
(2)采、掘工作面通风:
矿井在3103切眼综掘工作面巷道入口处配备2台FBD-No6.3/2×22KW型局部通风机,压入式通风,1备1用。
(3)硐室通风:
井下变电所、避难硐室等均采用独立通风系统。
2、矿井防尘设施建设情况
(1)煤层注水。
根据陕西省一八五煤田地质有限公司综合实验室2016年8月22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
SMS-2016WY026),本项目3#煤层为不可注水煤层。
(2)矿井防尘系统。
水质:
依据榆林市长青环保检测有限公司2018年8月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
YCQ2018-08-015),本项目井下防尘洒水系统水质检测结果为:
PH值7.88,悬浮物4ND,未检测碳酸盐硬度、总大肠菌群含量、悬浮物粒径等项目。
水源:
本项目工业场地设有1座高位水池(容积400m3,水源来自深井水),1座防尘洒水池(容积400m3,水源来自矿井排水处理站复用水),其中高位水池为防尘洒水备用水池。
本项目井下防尘洒水用水量约为23.2m3/h,日用水池可满足连续两小时的供水量。
供水管网:
本项目井下防尘洒水系统采用静压供水方式,从工业场地防尘洒水池接出1根DN100的无缝钢管沿主斜井、副斜井敷设至井下,并根据规范要求,在井下采、掘工作面、转载点、带式输送机等处设置相应的洒水、喷雾装置;在回风大巷、承担运煤的进风大巷、带式运输机巷道、工作面回风巷靠近出口及距工作面50m内等位置各设置有风流净化水幕,以控制井下巷道中的含尘量。
各用水点的管内压力在0.4~1.0MPa范围内。
此外在主要巷道每隔50m设置一个给水栓。
以保证防尘、灭火需要。
为保证用水安全,在井底合适位置设减压阀进行减压,为确保管网压力在允许范围内,减压阀阀后压力为0.35Mpa。
(3)减尘、降尘设施
3101综采工作面采煤机设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压力为2MPa,外喷雾压力为4MPa。
架间喷雾为半自动控制的喷雾降尘装置。
刮板机转载点上方安装有2个喷头的手动喷雾装置,转载机转载点上方安装有2个喷头的手动喷雾装置,破碎机安装有密闭罩,破碎机内部安装有2个喷头的手动喷雾装置,胶带输送机机头转载点上方安装有2个喷头的手动喷雾装置。
3101运输顺槽距工作面30米处设置1道3喷头自动控制的风流净化水幕,距巷口10米处设置1道8喷头的手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3101辅运顺槽距工作面30米处设置1道8喷头手动控制的风流净化水幕,距巷口50米处设置1道3喷头的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3101回风顺槽距出口20米设置1道7喷头的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距工作面30米内设置1道3喷头的手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3103切眼综掘工作面综掘机设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压力为2MPa,外喷雾压力为4MPa。
配备有湿式除尘风机。
锚杆机开启时采用湿式打眼。
掘进巷距出口20米、距工作面20米处各设置1道8喷头的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距工作面50米、100米处各设置1道3喷头的手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主运大巷设置3道7喷头的手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辅运大巷设置3道7喷头的手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主斜井距井口20米、400米处各设置1道5喷头的手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副斜井距井口10米、100米处各设置1道4喷头的手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胶带输送机机头转载点上方、主运大巷皮带头转载点上方安装有2个喷头的手动喷雾装置。
(4)矿井粉尘监测
该矿在调度中心安装KJ70X型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在3101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3103切眼综掘工作面回风侧各设置有1台粉尘传感器,可实时在线监测分尘浓度。
本项目制定有《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制度规定:
由安全员和瓦检员(刘振平、宋建文、安兆亿)负责全矿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工作,并负责监测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制度中明确有监测周期。
该矿配备1台CCHG1000型防爆粉尘仪、1台CCZ-1000型粉尘浓度测量仪,每月进行2次测尘工作,在综采工作面回风巷、综掘工作面回风侧、筛分车间振动筛旁、储煤棚等地点进行了监测,有测尘报表。
监测地点及周期基本符合《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相关规定。
(5)地面防尘
该矿块煤棚为封闭式彩钢结构,地面运输原煤的皮带运输机均布置在皮带栈桥内,密闭效果良好,在主斜井原煤皮带转载点上方安装有2个喷头的手动喷雾装置。
在筛分车间溜振动筛上方设置有拟尘装置,块煤、末煤皮带转载点等处各安装有2个喷头的手动喷雾装置。
该矿配有一辆洒水车,对运煤道路、煤棚出入口及工业场地进行洒水降尘。
可有效防止二次扬尘。
(6)个体防护用品
该矿为接触粉尘的作业人员均按规定配备了科尔森自吸过滤式5600型半面罩呼吸器,防尘滤棉防护级别为KN95(即对非油性颗粒物过滤效率为95%),每月发放两片(不符合要求)。
3、防毒设施建设情况
(1)井下系统的防毒设施
矿井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抽出式通风方法,由主、副斜井进风,回风斜井回风,通过通风机的机械通风稀释和排出井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
回风斜井安装2台FBCDZ№22/2×160型隔爆抽出式对旋轴流通风机,一用一备,为井下通风系统提供机械动力,总回风量为3150m3/min。
在调度中心安装KJ70X型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系统采用分制分布式结构,主要由地面中心站、传输接口、监控分站、各种传感器和控制执行器等部分组成。
是一套集矿井安全监控、生产工况监控、网络信息管理及多种监测子系统为一体的全网络化矿井安全生产综合监控系统。
该系统可对井下采、掘工作面及回风道中的瓦斯浓度、风速、风压、温度、一氧化碳以及风门开闭等参数进行监测,且具有风、电、瓦斯闭锁功能。
并于采掘工作面、回风巷等共设置有甲烷传感器18台,一氧化碳传感器17台,二氧化碳传感器5台,氧气传感器5台,温度传感器11台。
(2)地面辅助系统的防毒措施
矿井排水处理站设备密闭运行,采取自然通风。
生活污水处理站设备密闭运行,采取自然通风辅机械排风。
锅炉房采用自然通风进行全面通风,机修车间采取自然通风辅机械排风,并配备有移动式烟气净化器。
(3)日常监测
该矿未配备有3台CD4(B)多参数气体测定器(可检测CO2、CO、H2S、SO2等气体)、1个圆筒型正压式采样器及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检测管,针对化学毒物开展日常监测,并对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实行在线监测。
本项目委托陕西安科安全生产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至12月26日对3101综采工作面采煤机司机、支架工、端头工、3103切眼综掘工作面综掘司机、铲车司机、辅运大巷胶轮车司机等工作地点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及硫化氢进行了检测,对机修车间电焊工工作地点的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及二氧化锰等进行了检测,并对接触这些化学毒物的工种进行了时间加权平均浓度计算,结果表明,上述工种接触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氮氧化物、二氧化锰等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4、防噪声设施建设情况
(1)井下防噪声、振动设施
3101综采工作面转载机设有密闭罩,转载机下方设有橡胶垫减振基座。
胶带运输驱动机下方设有减振基座。
乳化液泵、喷雾泵等设备均安装于移变列车上,移变列车安装减震装置,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减震降噪的作用。
3103切眼综掘工作面胶带运输驱动机电动机下方设有减振基座。
井下局部通风机出风口配备消声器,机壳内壁设有吸声材料,风筒使用软管柔性连接。
井下胶带输送机各驱动机电动机下方设减振基座,井下水泵房泵类设备下方设有砼基座。
在带式输送机转载点安装溜槽和缓冲挡板,减小落煤撞击噪声。
(2)地面生产系统防噪声、振动设施
产生噪声的筛分车间与非噪声作业车间分开布置。
筛分车间振动筛等设备底部设置减振基座、车间内设备集中布置。
(3)地面辅助设施防噪声、振动设施
产生噪声的通风机房、空压机房等高噪声车间与非噪声作业车间分开布置。
空压机房优先选用了技术先进、噪声小、自动化程度高的螺杆式空气压缩机,空压机下方设有减振基座,设有隔声罩,进出风口设有消声器,空压机房设有值班室。
空气加热室加热机组、黄泥灌浆站等设备底部设置有减振基座,加热机组罩内壁配有吸声材料。
(4)回风井主通风机
在主通风机风机出风口设有消声器、减振轨道、扩散塔,在通风机场地设有独立的值班室,工人采用巡检作业,可有效的减少噪声对劳动者的危害。
(5)日常监测
矿井配备2台YSD130型防爆噪声监测仪,对地面、井下关键点进行噪声监测,有监测记录。
5、高温防治
矿井无地热危害。
井下主要机电硐室设有温度传感器,采用通风降温措施。
6、工频电场、紫外辐射
机修车间电焊工配备有焊接面罩、电焊手套,接触的紫外辐射检测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三)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
本项目于2014年5月开工,于2019年7月基本建设完成。
2019年7月10日,榆林市能源局以榆政能发〔2019〕114号文批准本项目进入联合试运转,联合试运转时间为6个月;2020年10月2日,榆林市能源局以榆政能发〔2020〕87号文批准本项目联合试运转延期6个月,延期至2021年4月22日。
试运行期间生产装置的开车、停车均正常,主要的生产装置、仪表、在线监控装置等均运转正常。
试生产阶段3101综采工作面日产原煤约1800t/d,约为设计产量的90.0%。
横山县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制定了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职业病危害操作规程,编制了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工作场所设置了警示标识和告知卡等,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配备了个人防护用品。
试运行期间未发生设备事故及职业病危害事故等,职业病防护设施及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设施运行良好。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情况
横山县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按规定委托陕西安科安全生产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至12月26日,对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GBZ159-200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采样规范》等标准进行采样,采样期间同步进行工作场所气温、气湿、气压、风速等气象条件测定。
化学危害因素定点检测连续检测3个工作日,粉尘个体采样连续检测3个工作日,物理因素检测1个工作班。
本次于3101综采工作面、3103切眼综掘工作面、主运大巷、筛分车间等工作场所检测了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及粉尘分散度。
粉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检测结果表明,上述工作场所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均小于10%,判定上述场所粉尘性质为煤尘。
粉尘分散度检测结果显示,各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分散度高,粒径小于5μm的粉尘占比较大,3101综采工作面、3103切眼综掘工作面、主运大巷及筛分车间小于5μm的粉尘分别为83.13%、83.54%、83.67%、71.81%,表明各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易长时间漂浮于空气中,也易经呼吸道进入并沉积于肺泡内,对人体健康危害更大。
本次共对19名工种接触粉尘浓度进行了检测,其中接触煤尘18名,接触电焊烟尘1名。
检测结果显示,3101综采工作面采煤机司机、端头工、3103切眼综掘工作面掘进机司机、筛分车间振动筛司机、维修车间电焊工等5名工种接触煤尘浓度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其余工种接触粉尘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本次共对3101综采工作面、3103切眼综掘工作面、辅运大巷、机修车间及综采设备库等6个工作场所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
化氢、二氧化硫、锰及其化合物等化学有毒物质的浓度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表明,上述工作场所空气中各类化学有毒物质的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
本次共对3101综采工作面采煤机司机、转载机司机、3103切眼综掘工作面综掘机司机、铲车司机、主运大巷皮带司机、振动筛司机、通风机司机、地面辅助生产巡检工等25个工种进行了噪声作业岗位8小时等效声级测量计算,计算结果:
采煤机司机、综采工作面控制台司机、综掘机司机等7个工种接触噪声强度8小时等效声级超过85dB,其余工种接触噪声强度8小时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二部分:
物理因素》(GBZ2.1-2007)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
对通风机房值班室、矿井水处理站值班室、锅炉房值班室等非噪声工作场所测量噪声强度3个点位,测量结果表明,均符合非噪声工作地点噪声声级设计要求。
对机修车间机修工工作场所紫外线进行了测量,机修工接触电焊弧光强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五)职业病危害告知、警示标识设置
本项目制定有《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对职业病危害告知的管理部门、告知内容、告知形式等做了相应规定。
该制度规定告知方式有:
①合同告知:
该矿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将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相关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
②公告栏告知:
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告知员工相关职业病危害的有关内容。
③体检告知:
如实告知员工体检结果。
④培训告知:
通过培训告知劳动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本项目在副斜井井口设置有职业病危害公告栏,公告栏中公布有职业病危害相关制度、岗位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应急预案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记录等内容。
在3101综采工作面、3103切眼综掘工作面设置有注意防尘、噪声有害、当心有毒气体、戴防尘口罩、戴护耳器、注意通风、一氧化碳告知卡、硫化氢告知卡;在运输大巷设置有注意防尘、噪声有害、戴防尘口罩、戴护耳器、注意通风;在中央水泵房、主通风机站设置有噪声有害、戴护耳器;在驱动机房入口、动筛车间入口设置有注意防尘、噪声有害、戴防尘口罩、戴护耳器、注意通风;在机修车间入口处设置有注意防尘、噪声有害、当心有毒气体、当心弧光、戴防尘口罩、戴护耳器、戴防护镜、戴防护手套、注意通风、氮氧化物告知卡;在黄泥灌浆站设置有注意防尘、噪声有害、戴护耳器、注意通风;在空压机房设置有噪声有害、戴护耳器;在生活污水处理站、矿井污水处理站设置有噪声有害、当心有毒气体、戴护耳器、注意通风;在锅炉房、主副斜井空气加热室设置有噪声有害、戴护耳器。
(六)事故应急设施及管理
该矿2020年4月与榆林市横山区矿山救护队签订了《救护协议书》,救护队位于榆林市横山区城区,与本矿井行车时间不超过30min。
协议书规定,矿山救护队为该矿提供抢险救援服务,服务范围为:
煤矿井下水灾、火灾、瓦斯、煤尘、顶板等灾害事故的抢救与处理,以及排放瓦斯,启封火区,反风演习等需要配用呼吸器的安全技术服务。
此外,横山区矿山救护队配备有煤矿用自动苏生器、呼吸器检验仪、隔绝式正压呼吸器、氧气充填泵和担架等设备。
该矿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建设单位进行了有害因素辨识与风险程度评估,制定了《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包括综合预案、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其中瓦斯、一氧化碳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专项应急预案中对发生一氧化碳、硫化氢急性中毒事故的救援进行了说明。
现场调查了解到,该矿2020年11月28日开展了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演练主要针对一氧化碳中毒。
(七)个体防护
该矿建有《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制度中对防护用品的购买、发放、使用的情况进行了说明。
制度规定:
综合处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为作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财务科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劳资科负责按规定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并对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性负责。
现场调查了解到,本项目防护用品管理按照此制度执行,设有专职人员进行管理,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入库后分类整齐存放,确保劳动防护用品性能良好有效,建立有《劳保用品发放台账》。
该矿为接触粉尘的作业人员均按规定配备了科尔森自吸过滤式5600型半面罩呼吸器,防尘滤棉防护级别为KN95(即对非油性颗粒物过滤效率为95%),每月发放两片(不符合要求)。
为接触噪声人员配发的耳塞为耐斯安S270型防噪耳塞,单值噪声降低值SNR为25dB,符合要求,并为劳动者在使用个体防护用品前进行培训,使劳动者了解个体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八)职业健康监护
该矿制定有《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该制度对职业健康监护的种类、监护对象、监护的项目作了明确的规定,并对职业健康检查的周期和复查均作了明确要求。
现场调查了解到,该矿建立有职业健康检查汇总报告,同时建立有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劳动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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