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劳动工资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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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劳动工资管理办法
煤业公司二〇一二年工资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工资管理,降低人工成本,规范分配行为,理顺
分配关系,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确保全年生产经营总体目
标的实现。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企业《劳动人
事工资管理办法》以及《煤业公司二〇一一年经济运行总体方
案》制定本办法。
一、工资管理原则
㈠、工资指标由经营部编制管理,基层单位工资指标的使
用由经营部审批。
严格控制工资成本,进入工资结算的各类工
资经经营部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后,由结算办公室对基层单
位结算。
当月工资结算超出工资成本的部分,公司全部职工工
资同比例下浮。
㈡、工资含量测算以岗位绩效工资为基数。
工资分配要坚
持企业自主决定,自我约束,按劳分配与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相
结合的原则。
继续向苦、难、累、险工作岗位倾斜;向责任重、
风险大、技能要求高的岗位倾斜。
㈢、实行以效定编、以编定岗、以岗定薪、易岗易薪,同
工同酬。
凡是有量可计,便于考核的实物工作量,应采取计件
工资形式。
㈣、认真执行内部市场价格往来结算及内部价格收购的制
度,并且与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成正比例。
-1-
㈤、要依据生产任务、劳动定额,岗位定员核定工资单价
和劳务价格。
工资单价和劳务价格一经核定,非特殊情况不得
调整。
力求保持全年不变。
二、工资总额构成
㈠、计时工资;
㈡、计件工资(计件超额工资、单项工程或零星工作劳务
费);
㈢、奖金(指安全奖、质量标准化奖等):
㈣、津贴和补贴:
㈤、加班、加点工资:
㈥、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三、工资结算
㈠、综采队实行吨煤价格收购制。
工资总额=收购单价 ×
验收产量 +安全奖 +质量标准化等奖 励+区队管理人员工资
+ 津贴 - 当月 材料 、电力 消耗 以及未完成 挂钩指标 等原
因发生的 扣罚款 项。
工作面出现断层长度 10 米以上,厚度影响 1.5 米以上,断
层部分煤量单价上浮 100%。
综采工作面回采率考核指标为 97%,每月由工程部根据生产
作业计划及工作面地质情况测定考核结果,回采率达到考核指
标时奖励元。
㈡、掘进队实行进尺价格收购制。
工资总额=收购单价 ×
-2-
验收进尺 +安全奖 +质量标准化等奖 励+区队管理人员工资
+ 津贴 - 当月材料、电力消耗 以及未完成挂钩指标等 原
因发生的 扣罚款项 。
超额完成生产计划部分(不含调整计划)给予奖励。
超计
划进尺在米以内的部分,每米奖元;超计划进尺在米以
上的部分,每米奖元。
㈢、通风区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按劳动定额核算定额工数
结算计件工资。
废弃工作面的回撤及各类设备的回收,按内部
劳务价格结算工资。
㈣、其他辅助队:
以岗位定员为基础,实行有偿服务,按
照内部劳务价格结算工资。
㈤、机关科室管理人员按基础工资标准,工人按岗位绩效
工资标准核定,实行总额承包。
㈥、供应科:
1、按照出库完全成本材料收取材料管理费;
2、各种车辆服务收费;
3、材料差价奖励;
4、修旧利废人工费。
㈦、机修车间:
矿内各单位的机电设备,支护用品配件的
检修、修理及配件加工,零星加工劳务费收入;设备的大修、
小修及委托加工等。
㈧、行政科:
-3-
1、科室人员按定岗定员实行工资总额承包;
2、浴池及洗衣房人员根据完成工作量,按内部劳务价格结
算工资。
㈨、护矿队:
按定岗定员实行工资总额承包。
㈩、运输区队:
1 锅炉房按照定员核定人数与费用挂钩考核结算工资;
2 其它岗位根据工作量按内部劳务价格结算工资。
11、预留工资
区队结算工资额较高时,可预留部分工资作为储备。
预留
工资由结算办公室统一建帐管理。
预留工资只能用于以丰补欠,
不得挪作它用。
12、区队经费计提和使用
计提:
生产区队经费要按照陕煤澄矿司发〔2009〕70 号文
件规定计提,计提的经费不再挤占工资额,由成本单列。
计提
额为当月实际结算工资总额的 1%。
经费使用由区队长审批,经
总经理签字后,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使用:
①集体活动;②探望工伤人员;③公益活动;④购
买办公用品;⑤职工延点误餐等(注:
误餐费支出不得超过公用
经费的 50%)。
公用经费由区队控制使用,年终算总帐。
节余部分的 50%
用于奖励区队班子成员,年度超支部分不予报销。
四、工资标准及规定
-4-
㈠、管理人员工资标准:
1、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按公司核定的年薪标准执行;
2、采掘队
党政正职:
全队职工平均工资 100%以下时按全队平均工资
支付;全队职工平均工资 100%以上时,用超额工资支付不高于
全队平均工资 2 倍的工资。
副队长、主管技术员、技术员:
全队职工平均工资 100%以
下时按全队平均工资支付;全队职工平均工资 100%以上时,副
职、主管技术员按党政正职同比例的 0.8 系数乘以岗位价值考
核得分系数支付;技术员按党政正职同比例 0.6 系数乘以岗位
价值考核得分系数支付(低于全队平均工资时,按全队平均工
资支付)。
3、生产辅助单位
党政正职:
全队职工平均工资 100%以下时按全队平均工资
支付;全队职工平均工资 100%以上时,用超额工资支付不高于
全队平均工资的 3 倍。
副队长、主管技术员、技术员:
全队职工平均工资 100%以
下时按全队平均工资支付;全队职工平均工资 100%以上时,副
队长、主管技术员按党政正职同比例的 0.8 系数乘以岗位价值
考核得分系数支付,技术员按党政正职同比例 0.6 系数乘以岗
位价值考核得分系数支付(低于全队平均工资时,按全队平均
工资支付)。
-5-
辅助单位管理人员和公司机关管理人员工资均与公司安全
生产指标挂钩,其中,原煤产量占 40%、掘进进尺占 40%,安全
占 20%。
4、科室
①、工资标准
副总:
绩效工资元,安全奖 0 元,质量标准化00
元;
正 科 级:
绩效工资元,安全奖 0 元,质量标准化奖
00 元;
副 科 级:
绩效工资元,安全奖 00 元,质量标准化奖
00 元;
业务主管:
绩效工资元,安全奖 00 元,质量标准化奖
0 元;
科员:
绩效工资元,安全奖元,质量标
准化奖元。
其他人员:
按保障工资+绩效工资支付;由矿务局调入人员
仍按照局套改工资标准支付。
②、因工作失误,被公司通报批评的部室当月安全奖下浮
50%,工作严重失误并造成重大损失的取消当月安全奖。
③、机关科室基础工资总额上浮 30%。
科室提取基础工资
总额的 60%与岗位价值精细化考核挂钩,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
体考核细则,认真考核支付。
每月 3 号前将上月考核结果报经
-6-
营部,不按时上报考核情况的单位,当月基础工资总额不予上
浮。
④、机关人员职务工资,严格按照制度工作日考核支付。
5、采掘辅助区队管理人员职务工资,执行日工资,以 28
天为计算基础,按实际出勤支付。
6、区队副职在履行正职职责超过 1 月时,用本单位超额工
资按出勤每天支付 30 元补助(不超过正职标准)。
7、双头双面的区队,党政正职职务工资上浮 50%,主管技
术员支付 300 元,技术员支付 200 元。
分头分面考核支付。
㈡、工人工资的支付
以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分配方式为主,实行“圆班计件、
分班计量、个人记分,按岗位价值精细化考核”的工资分配形
式。
㈢、采掘队及生产辅助单位年末有结余工资时,根据经营
实际情况,由本单位提出申请报劳人科,经主管领导签字后发
放本单位效益工资。
五、单项(零星)工程工资支付
㈠、确因生产需要,安排有关单位完成的计划外零星工作,
由主管领导组织生产部、经营部等有关部门到现场实地勘测验
收。
验收单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支付工资。
㈡、零星工程、工作面安装、回撤所需工资由生产部和机
电部承包。
-7-
1、生产科承包工资成本指标 00 万元的工程范围:
①、本单位正常掘进工程以外的巷道起底、维修、水仓清
理、打(拆)水沟、斜坡拆打台阶、铺拆轨道、系统巷道的拆
铺砖及新成形巷道安装前因地质条件变化造成巷道变形、地鼓,
需要重新维护和标准化整治的工作量。
②、安撤工作面的前期准备包括:
工作面的挂网、扩帮、
打锚杆、锚索、起底、运架线路巷道维护、铺拆轨道、下运轨
枕、调道、下运回撤单体、π 型梁、十字梁、板梁及板皮。
2、机电科承包工资成本指标 00 万元的工程范围:
①、综采工作面设备、管路、电缆、皮带的安装、回撤。
②、安撤前准备工作及零工:
下运安撤绞车、风机、运输
线的换绳、管路及电缆的安撤及维护;零工包括运输线路的安
全设施,挡车栏、挡车器、地滚及新形成巷道的皮带、溜子安
设及回撤。
3、以上指标由承包单位控制,累计使用,不得超前支付,
与本单位当月工资总额的 20%挂钩,经营部建立专帐按月累计
考核。
全年考核,累计不超,当月所扣工资予以返还。
4、井下辅助区队属本单位系统巷道的轨道铺设、挡车栏的
更换、绞车维护、管线整治、皮带检修、设备及机械正常更换、
电缆吊挂、管路弯头制作、机械、管线刷漆、变电所的正常维
护及检修、风筒吊挂、风门安装、垒砌密闭等均含在工资单价
内。
因矿生产需要设计变更、拆除或安装工程的工作量由矿支
-8-
单位
定员
人数
生产任务
(T、M)
收购单价
(元 / T、M)
综采队
掘一队
付工资。
5、井下工作面搬家,工作面安装各类机电设备,风水管路
的安装拆运,严格按矿核定的内部单价,谁家干支付给谁。
除
此以外各单位工作范围以内的设备检修、更换由各单位自负。
6、零星工程人工费的核付,无论是采掘队还是辅助队实行
相同工作执行统一工作物等级标准,按照公司内部劳务价格标
准核算工程人工费。
六、挂钩考核
㈠、区队定额任务及结算单价
㈡、区队干部挂钩比例
-9-
考核项目
考核指标
挂钩比例
(%)
考核
部门
安全
轻伤超指标
取消安全奖
生产任务
完成月计划
质量标准化
达一级
误时影响
计划指标
材料
计划指标
电力
计划指标
设备完好率
类 别
标准(元/工)
井下采掘工作面的直接工
井下采掘工作面的辅助工
井下其他工人和下井工作的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
七、安全奖和质量标准化奖
为鼓励和促进安全生产,工资结算与安全生产挂钩。
当月
实现安全生产时,凡出勤满 22 天的采掘工每人按 600 元,辅助
工每人按 300 元结算安全奖。
质量标准化奖……………………….
八、津贴标准
㈠、井下津贴
- 10 -
类 别
前夜(元/
工)
后夜(元/工)
井下采掘岗位
井下辅助岗位
地面岗位
高级技
术
职 务
中级技术
职 务
初级技术
职 务
本科学
历
见习生
大中专学历
见习生
类 别
标准 (元/工)
井下采掘岗位
井下辅助岗位
㈡、夜班津贴:
㈢、班中餐标准:
㈣、技术津贴:
按澄合局发〔2005〕33 号文件《关于对原煤生产线工程专
业技术人员试行技术岗位津贴的通知》精神,执行下列标准:
干部(全天 24h)值班,每天补助 00 元。
㈤、书报费:
书报津贴按以下标准:
技术员、助理职称每月 00 元,中级
以上职称者每月 00 元,职称应以公司(局)文件下发级别为准,
- 11 -
九、劳动工资日常管理及要求
㈠、劳动工资日常管理
1、新录用人员工资待遇:
①、新招收工人,实行 3 个月的熟练期,熟练期按岗位绩
效工资的 80%支付,熟练期满后,执行岗位绩效工资。
②、新招大学生,见习期为一年。
见习期间工资按照见习
期绩效工资待遇支付,见习期满后执行岗位绩效工资。
2、职工调动工作的工资处理。
人员调动实行易岗易薪,按
新调入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3、取得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正式聘任专业技术职
务的,方可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未经正式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的,不能凭其任职资格享受工资待遇。
4、职工借用或临时变换工作岗位时间超过 30 天的,必须
易岗易薪,按实际从事岗位计发岗位绩效工资。
陪床、学习等
其它工作时间超过 30 天以上的,按一岗标准执行(不享受岗位
津贴),工资不得超过岗位绩效工资的 100%,本单位工资低于
100%时,工资同比例下浮(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5、其它工资支付:
①、职工因工负伤医疗期待遇、医疗终结评定伤残等级后
的伤残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②、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按实际工作年限
的长短支付病假工资。
实际工作年限 10 年以下,在本企业工作
- 12 -
年限 5 年以下的,按职工本人岗位绩效工资的 70%支付,5 年以
上的按 75%支付。
实际工作年限 10 年以上的,本企业工作年限
5 年以下的,按 75%支付,5 年以上 10 年以下的,按 80%支付;
10 年以上 15 年以下的,按 85%支付;15 年以上 20 年以下的,
按 90%支付;20 年以上 30 年以下的,按 95%支付;30 年以上的,
按 100%支付;
③、职工休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有薪假
期工资,均以岗位绩效工资作为计发标准,不享受各类岗位津
贴,当月本单位工资达不到 100%时,各类假工资同比例下浮。
6、实行日薪制的职工,日工资计算办法为:
(保障工资+
工龄工资+绩效工资)÷月计薪天数(21.75)。
7、严格控制加班工资的支付,公休日加班应给予同等时间
的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事先应将加班计划报劳资部门审核,
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加班。
8、处分期间工资待遇:
①、留用察看处分期限为一年。
地面职工留用查看期间发
给保障工资。
井下职工留用察看期间不执行各种生活性津补贴,
只发给生产性津补贴。
②、职工受警告三个月内、记过处分半年内,不参与矿发
的奖金分配;受记大过、留用察看处分一年内,不参与矿发的
奖金分配,处分期内不得调整提高岗位绩效工资。
9、加强奖金管理。
原则上不再设立单项奖,对确需奖励的
- 13 -
重点工作,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明确考核内容、发放范围
及奖励标准,做到公开、透明。
㈡、工资分配、审批与监督
1、工资分配、审批:
①、基层单位须于月初 3 号前根据矿下达的生产计划任务
制定出当月工资分配办法。
②、工资分配办法一式三份,经本单位书记、队长(科长)、
工会主席、职工代表签字后报经营部审批。
经营部、精细办、
本单位各存一份,同时公布执行。
③、基层单位接到当月工资结算单后,要召开工资分配会,
制定工资分配方案。
工资分配方案经经营部审批后,经营部交
精细办、本单位各存一份,同时在公布栏公布,公布时间不少
于 7 天。
④、精细办按照各单位月初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和工资分
配方案及职工个人得分,制作工资表。
经本单位书记、队长
(科长)、工会主席审核签字后报经营部审批。
⑤、工资发放表经经营部审批后,报财务部审核,由银行
以工资卡发放给职工。
职工在工资发放表签字确认后,将工资
发放表交财务部存查。
2、监督程序及有关规定:
①、基层单位职工每天的考勤、记分情况,必须在次日公
布;工资结算单、分配方案、工资表、预留工资使用、个人扣
- 14 -
罚款等情况每月要在公布栏向职工公布。
公布时间不得少于 7
天。
②、纪监委、经营部、工会要定期对区队工资(奖金)分
配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
每月有选择的
参加区队工资(奖金)分配民管会议,防止代资代分等损害职
工利益现象的发生。
一经查实有虚报出勤、代资代分的,按照
《关于对代资、截留、克扣、虚报职工工资奖金人员党纪、政
纪处分的规定》严肃处理。
③、基层单位要做好基础资料建档工作。
要按时将每年职
代会资料、民管会议记录、工资分配原始依据和资料整理好,
并妥善保存,不得丢失。
十、所有工资性收入必须经经营部审批,由总经理批准后
方可支付。
严禁结算规定以外的其它项目进入结算程序。
十一、附则
㈠、名词解释:
1、计时工资:
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劳动者个
人的劳动报酬。
2、计件工资(包括:
计件超额工资、单项工程人工费):
对已完成的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3、奖金:
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
酬等。
- 15 -
4、津贴和补贴:
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
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
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对法定节假日和休假日工作的职工以
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职工按规定支付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除外)。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
定,对劳动者因病、婚、丧、产假、工伤及定期休假等原因支
付的工资及附加工资、保留工资等。
㈡、本办法从二〇一二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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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煤矿 劳动工资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