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临时用电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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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临时用电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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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临时用电方案
仓库-临时用电方案
厦门综合仓库一期工程
临时用电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二○一二年二月
施工方案会签:
审批单位:
总工程师:
审核:
审核日期:
编制单位:
项目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编制人:
编制日期:
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一、工程施工临时用电概况
本工程位于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新圩村,总建筑面积12447.6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楼、甲、乙、丙类仓库、腐蚀品仓库、剧毒品仓库、门卫、水泵房、废水处理站、储罐组等及室外配套工程。
项目预计投资约4500万元。
现场用电由甲方提供,西面设有变压器一台,容量为200KVA。
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设置总配电箱和1个用电回路(详见负载分布与计算),回路上设置分配电箱和开关箱(详见接线图)。
各用电设备(包括塔吊、施工井架、搅拌机、钢筋机械、电焊机等)的金属外壳、配电箱等必须保护接零或重复接地。
所有电器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锁”制,设置三级漏电保护器。
塔吊、井架接防雷引下线,并必须满足实测接地电阻R不大于4Ω的要求。
各配电箱的干线采用“三相五线”制,绝缘铜芯电缆线采用埋地敷设,引到各楼层的供电干线通过弱电竖井架设。
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各种设备、机具实际用电总功率为502KVA。
现场采用分配电箱2个,开关箱若干个。
各电气设备接零接地采用TN-S系统方式,防雷按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措施实施。
电源引至总箱后采用一条动力线路埋置施工区域引至用电分箱上,再由各分箱引至各设备动力箱上和照明箱上,在总配电箱上分别由总闸控制。
场区照明:
由于工程占地面积较小、在结构施工阶段,采用DDG-3.5镝灯,安设在塔吊顶部(塔吊设置1盏镝灯)。
装修阶段室内照明采用碘钨灯采光,其数量根据工作面配置。
办公用电:
办公、仓库照明线路按室内架线规范,采用单向三线制,工棚采用PVC套管敷设,生活照明功率限制40W,其它电器实行功率限制供给。
工程施工临时用电概况
工程名称
厦门综合仓库一期工程
结构
框架结构
建筑面积
40046m2
外型尺寸
28.3×43.2m
层数
1层
房屋高度
18.25m
各分部工程施工配备电器设备
工程分部
电气设备名称
台数
单台功率
合计功率
结构与装修
混凝土搅拌机
1
10KW
10KW
砂浆搅拌机
4
2KW
8KW
插入式振动器
10
1.1KW
11KW
平板振动器
2
1.1KW
2.2KW
圆盘锯
2
1.5KW
3KW
离心高压泵
1
7.5KW
7.5KW
钢筋调直机
1
7.5KW
7.5KW
钢筋成型机
1
5.5KW
5.5KW
钢筋切断机
1
2.2KW
2.2KW
交流电焊机
1
21KVA
21KVA
钢筋对焊机1台
1
100KVA
100KVA
电渣压力焊机
2
21KW
42KW
冲孔桩机
1
53KVA
53KVA
其它
1
7.5KW
7.5KW
设备总台数
电动机
25台
总功率
117.4KVA
电焊机
4台
163KVA
备注:
现场临时用电勘探记录表
施工地点
厦门综合仓库一期工程
施工现场永久性电源
与施工现场资料
距离
距离待建工程为5m
方位
现场东北面
电压
380V/220V
相线数
三相五线制
输出功率
200KVA
杆距
无
障碍物
无
是否增容
不需要
记录说明:
现场回路采用聚氯乙烯绝缘铜芯电缆主线,采用埋地敷设,符合JGJ46-2005安全规范。
分支线路(设备线)的导线截面见计算书。
线路末端设有重复接地。
二、用电设备负荷计算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对整个施工现场的临时布置和临时用电使用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
利用需要系数法计算现场各个供电回路的计算负载,然后确定变压器的总容量。
2.1总配电量计算:
根据现场用电设备情况,计算总用电量为:
P=1.05×(K1ΣP1÷cosφ+K2ΣP2)×1.10
=1.05×(0.5×117.4/0.78+0.6×163)×1.10
=200KW
式中:
P——供电设备总需要容量(KVA);
P1——电动机额定功率(KW);
P2——电焊机额定容量(KVA);
cosφ——电动机的平均功率因数(在施工现场最高为0.75~0.78,一般为0.65~0.75);
K1、K2——需要系数,参见施工手册表3-57。
2.2工地临时用电总电源选择:
Ⅰ=200×0.6×1000/(1.732×380×0.75)=243A
则总电源可选择一个250A,380/220V的配电盘。
主电缆为70mm2铜芯橡皮线,分别引至各分箱上。
考虑用电高峰用电和机械同时使用率,同时由于现场采用200KVA箱式变压器作为外接电源,为不影响工地施工,现场再备发电机(100KVA)1台,以满足用电要求。
2.3负荷分配:
根据现场情况作为1个回路,均采用埋地电缆座供电线路,具体分配如下:
2.2.1用电回路分别有1台塔吊、1台施工井架、钢筋棚的成型机、切断机和木工机械、现场用电焊机等小型机械以及工地照明用电20KW;
2.3负载计算:
2.3.1用电回路用电设备的总功率为:
∑P1=K1∑P1÷COSφ=0.7×85.4÷0.78=74.75KVA
由于线路较长,而且负荷较大,所以分别按允许电流和允许电压降选择导线截面:
式中:
I线——电流值(A);
K——需要系数,参见施工手册表3-57;
P——供电设备总需要容量(KVA);
U线——电压(V);
cos——功率因数临时网路取0.7~0.75。
S3=(∑P3×L)÷(C×ε%)=200×100÷(5×77)=52mm2
所以选用铜芯电缆线BX—4×70+1×16。
三、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3.1安全技术档案:
在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完成后,即时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2、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
3、技术交底资料;
4、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5、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6、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7、定期检(复)查表;
8、电工维修工作记录表。
3.2接地与防雷:
由于本工程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所以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并且保护零线从工作接地线或配电室的零线引出。
所有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施工现场的电器设备和避雷装置可利用自然接地体接地,但应保证电气连接并检验自然接地体的热稳定。
1、所有线路严禁利用大地做相线和零线;
2、重复接地不少于是三处,每处重复接地电阻不大于10奥姆。
接地体上端距地面不得小于0.65米,接地体间的水平距离不小于接地体长度的2倍。
3、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4、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做他用,并且必须使用黄绿双色线作保护零线;
5、外脚手架、施工井架、塔吊等设施均应装设防雷保护,与工程的正式防雷接地线连在一起,以保证接地效果。
电器安全三级保护联网设置原则:
各电动设备
三相总保安器
熔总
仪表断闸三相总保安器
器刀
三相总保安器
分分分各
路箱箱分
熔总保配
断闸安闸
器门器刀
单单
机机
闸保
刀安
单机开关
电动设备
3.3配电箱及开关箱:
3.3.1配电系统根据现场实际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3.3.2配电箱和开关箱应安装牢固,便于操作和维修;
3.3.3施工现场全部采用标准电箱,按三级配电型式布置。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用电设备,在用电负荷相对集中的部位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固定式开关箱,配电箱安装高度与楼地面的距离为1.3m~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与楼地面的距离为0.3m~1.5m,开关箱,配电箱进出线均在箱体的下方,并设防护绝缘损坏措施。
施工现场均采用二级漏电保护,在配电箱开关箱内设漏电保护器,使具有分级保护功能。
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箱内无杂物。
3.3.4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口设在箱的下面或侧面,电源的引出线应穿管并设防水弯头;
3.3.5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的导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导线端头采用螺栓连接或压接;
3.3.6具有3个回路以上的配电箱应设总刀闸及分路刀闸。
每一分路刀闸不应接2台或2台以上电气设备,照明和动力合一的配电箱应分别装设刀闸和开关;
3.3.7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良好,不准使用破损和不合格的电器;
3.3.8总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
3.3.9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
3.3.10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负荷侧;
3.3.11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
3.3.12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做出分路标识,箱门应配锁由专人负责管理;
3.3.13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个月进行检查和一次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
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3.3.14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和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3.3.15配电箱和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以下操作顺序:
①送电操作顺序为: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②停电操作顺序为:
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3.3.16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使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更不允许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体。
3.4照明装置:
3.4.1在地下室和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3.4.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4.3所有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3.4.4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板)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3.4.5路灯的每个灯具应单独装设熔断器保护,灯头线应做防水弯,钠、铊、铟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5m以上,灯线应在接线柱上固定,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投光灯的底座应安装牢固,按需要的光轴方向将枢轴拧紧固定;
3.4.6暂设工程的照明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开关距地面高度为2~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m,拉线的出口应向下,其他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m;
3.4.7在塔吊顶端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按规范要求设置。
四、电气防火措施
现场设置消防责任分工图。
现场有电气防火管理制度,定期对各电气设备进行检测,严处违章用电,做好违章记录并及时整改。
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在易燃、易爆、易腐蚀的地点分别准备好消防器材和灭火器。
在易燃易爆仓库内一般使用埋地电缆,若使用架空线时,架空线与易燃易爆品堆放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高度的1.5倍。
仓库使用低功率照明灯具,增加照明灯具的数量,与易燃易爆品堆放点至少保持2m的距离。
仓库和堆料场严禁使用碘钨灯,以防电气火灾。
定期实行安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消除。
加强职工对电器的安全使用和电气安全防火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在配电箱、开关箱上设置相应标志牌,并上锁,由专业操作电工管理。
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沟槽时,应防止外电架空线路的电杆倾倒,并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加固措施。
在易燃易爆品堆放点不准生火,不准吸烟,以免引起火灾。
禁止在高低压线路下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堆放构件、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在有静电的施工现场内,积聚在机械上的静电应采取相应的泄漏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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