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机房规范及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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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机房规范及实施细则
XXXX数据机房规范
XXXX通信有限公司网络部
2005年8月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XXXX数据机房通信质量管理,为数据设备提供安全、稳定、标准、优质的机房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信息产业部政策文件,结合XXXX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2条本规范适用于XXXX数据网络设备和业务系统设备安装机房(以下简称“数据机房”),作为数据机房建设和管理相关依据。
第3条本规范未涉及到的内容应当在保证机房安全、稳定、标准、优质的原则下协商实施,并将此类问题及解决方案及时上报有限公司,以备今后修订规范时参考补充。
第4条本规范的解释权所属有限公司网络部。
第5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章数据机房环境要求
第一节机房环境要求
第6条数据机房应符合YD5003-94《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7条对于新建数据机房,应按照上走线的方式规划设计。
对于现有机房具备改造条件的,应尽量按照上走线方式进行改造。
第8条设备安装所在机房的承重能力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或满足工程所需安装设备的质量和占地面积要求。
若不能确定应委托相关单位进行承重核算并根据核算结果对机房进行承重加固。
第9条数据机房的必须具有比较完善的防雷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值符合设计要求。
第10条数据机房室内温湿度应符合设计环境指标要求,并且配备温湿度计、温度、湿度告警设备。
数据机房温度湿度要求:
1.机房温度:
21±3℃,相对湿度:
40%~60%
2.温度、湿度的测量点为空调回风口处。
第11条数据机房防尘及洁净度要求参照《通信机房环境条件(暂时规定)》(GF014-95)规定执行,建议如下
1.机房内的空气含灰尘粒子不得是导电的、铁磁性的和腐蚀性的。
2.直径大于μm的灰尘粒子浓度≤3500粒/升,直径大于5μm的灰尘粒子浓度≤30粒/升。
3.建议每年请专业检测机构至少检测一次。
第12条数据机房应有防静电措施,机房电磁干扰及静电参照《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标准执行,建议如下:
1.电磁干扰:
建议电场强度小于126dB(uV/m);磁场强度小于800(A/m)。
2.建议每年请专业检测机构至少检测一次。
第13条机房应有充足照明,设有机房疏散照明、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标志灯,建议参照《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相关要求执行。
第14条机房所有门窗应密封,同时避免阳光直射,以减少尘埃、噪音等外来干扰,机房各门及走道的尺寸应保证设备运输方便。
第15条机房井道、孔洞必须用防火材料封堵严实,电缆沟内无积水、杂物,所采用的盖板必须具备阻燃性。
第16条机房隔断应符合消防分区要求,隔断应采用防火材料。
机房不应有易燃易爆品、污染气体、强电磁场、强震动源、强噪声源及所有危害系统正常操作或运行的因素。
第17条机房内根据需要可以配备专用铁皮柜,用于存放机房必备的文件、资料、工具、仪器仪表等。
第二节机房平面布置
第18条机房内部各类通信设备的布局,在预留发展空间的前提下,应相对集中、高效的利用机房空间。
第19条设备(包括设备集装架、集装在架内的各种设备、自立设备)平面布置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不宜采用圆开、三角形等不利于设备布置的机房平面,应尽量提高建设面积的有效利用率。
第20条机房内属于同一系统的设备应尽量安排在一列,同时考虑工程远期发展需要适当预留设备扩容位置,属于不同系统的设备不应混装在同一集装架内。
第21条面积超过150平米的机房,设备每列宜设置有电源头柜,设在每列靠近主走道的第一个集装架位置。
面积较小的机房可集中配置1个或以上的电源分配柜。
交、直流电源分配柜应分开设置。
第22条机房内的光纤配线架应设在靠近光缆引入机房处,机房内的数字配线架应尽量排在一列。
第23条扩建工程应充分利用现有机框和集装架。
第24条机房可根据需要提供公共操作间及工作区,用于设备调试及维护,以尽量减少维护人员进入设备区。
有条件的机房可以考虑设置辅房,用于工程期间设备的临时存放。
第25条为了适应移动数据业务的迅速发展,数据机房应设置维护专区,用于放置试点设备。
对维护专区具体要求如下:
1.物理区域的隔离:
由于试点设备经常需要进行现场维护测试,为了确保整体网络安全,维护专区应与其他区域物理隔离。
2.专用的网络接入设备:
为了尽可能减少试点设备对运营网络的影响,维护专区应通过专门的设备接入运营网络。
网络接入设备需具备安全隔离的能力。
3.试点设备测试结束后,如果正式投入运营,需要割接出维护专区,纳入正常运营网络统一管理。
第三节数据设备集装架基本要求
第26条为了提高对各种数据设备的适应性,提高集装架空间的利用率,要求机房内统一采用19英寸或23英寸标准集装架,集装架高度统一采用2米或米。
第27条同一机房内集装架、电源柜、配线柜应采用统一色调,并实际做到各列头平齐。
第28条集装架前面的净空不应小于800mm,后面的净空不应小于800mm。
第29条数据机房内集装架前后门样式应统一。
由于数据网设备安装相对密集,散热量比较大,数据机房内集装架可以考虑统一不安装前后门。
第30条对于部分数据机房出于美观的要求需要统一安装前后门的,集装架顶部应安装轴流风机。
集装架前、后门应保持50%以上的通透率:
通透率=(集装架前后门网孔分布面积/集装架前后门整体面积)×100%
第四节数据机房内用电要求
第31条机房设备用电应按照设备负荷严格规划,严禁在集装架内随意串接、复接电源插线板或设备。
第32条机房内不同电压的电源设备、电源插座应有明显区别标志。
机房内应设置维护和测试用电源插座(地插、墙插等),供日常维护过程中接插相关维护工具、仪器仪表等。
第33条数据机房可采用-48V直流供电方式或交流220V供电方式。
对于交流供电方式,必须具备不间断电源保证,且电池保证时间符合设计要求。
第34条数据机房内采用辐射方式向各机架供电。
设备集装机架内应配置有电源分配模块,从电源分配柜或头柜引接电源至集装架内电源分配模块,架内设备从架内电源分配模块引电。
设备集装机架内电源分配模块应提供保护地线接线排。
第35条若设备集装机架内集装的设备配置有2个负载分担或主备工作方式的电源模块,则设备集装机架应设计配置有2路电源分配模块,并分别从电源分配柜或头柜架引2路独立电源至机架内形成不同的供电回路,机架每路电源分配模块的负载能力应完全相同。
架内设备的不同电源模块应分别接入架内不同的电源分配模块中。
若设备集装机架内集装的设备配置有3个(2+1备份工作方式的)电源模块,则设备集装机架应设计配置有3路电源分配模块,并分别从电源分配柜或头柜架引3路独立电源至机架内形成不同的供电回路,机架每路电源分配模块的负载能力应完全相同。
架内设备的不同电源模块应分别接入架内不同的电源分配模块中。
若架内设备的电源模块配置方式不同于上述描述,具体机架电源分配模块的设计和接法可参照上述要求根据工程设计要求执行。
机架内不同电源分配模块总体上应保持负载大致相同。
在机房具备条件时,机架内不同电源分配模块也可从机房内不同的电源分配柜引接。
第36条集装架应有接地点,并配置供设备接地用的接地汇流排。
第37条集装架内必须配置架内各层用电的分路空气开关。
集装架内设备电源接入应直接接入空气开关。
集装架内严禁使用多功能电源插座。
严禁随意使用集装架内电源插座接插临时设备。
禁止设备跨集装架取电。
第38条为了满足数据网设备散热方面的要求,要求单个集装架内安装设备功耗总和不大于5千瓦。
第三章集装架和设备安装要求
第一节设备安装前要求
第39条搬运设备机箱应做到安全可靠,搬运过程中必须注意人身、设备和建筑物的安全。
第40条开箱时严禁采取硬敲、硬撬、硬砸的行为,避免箱内及现场其它设备的损坏,开箱后应按照装箱单与实物进行逐一核对检查,开箱后的包装材料应及时清离施工现场。
第41条注意设备上的各种零件、部件及有关标志正确、清晰、齐全。
第二节设备集装架安装
第42条机房内机架(机柜)的平面位置、机面朝向、机架相互距离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第43条机架的安装应端正牢固,机架底部和顶部应有安装加固螺孔,高度在米以上的机架必须进行上加固。
机架安装必须按设计所要求的抗震加固措施进行加固,并符合有关的通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
第44条机架安装后各直列上、下两端垂直倾斜误差应不大于3毫米。
第45条除有特定的绝缘隔离、散热、电磁干扰等要求外,机架应相互靠拢,机架间隙不大于3毫米。
第46条列内机面平齐,无参差现象,机面对齐误差不大于3毫米。
第47条列间距离与设计的误差应不大于5毫米,主走道侧必须对齐成直线。
第48条所有紧固件必须拧紧,同一类螺丝露出螺帽的长度应一致。
第49条机架上各种零件不得脱落或碰坏,漆面如有脱落应予以补漆。
第50条设备集装机架内部的电源分配系统应有物理上的防直接碰触措施。
机架内严禁使用多功能电源插座。
第51条机架应作保护地线连接。
连接方式根据设计要求可采用机架保护地线连接点与架内电源分配模块相连或者直接与机房内地线排、或头柜、电源分配柜的保护地线接线装置相连。
机架保护地线不允许架间复接。
第三节配线架的安装
第52条光纤配线架(ODF)的安装要求:
1.光纤配线架架体的安装一般要求同设备集装架安装要求。
2.ODF架内的尾纤必须盘绕整齐、规范,尾纤的弯曲半径应不小于40毫米。
法兰盘的背面接出本机房侧的尾纤,正面接本机房设备侧的尾纤。
收、发端子定义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3.尾纤在架内必须绑扎整齐。
对于纯跳线架,设备侧与业务侧的尾纤不能合在一起,分别在架的左右侧走线。
4.为区分光跳线,应采用不同颜色来区分。
单模光跳线的外护套颜色为黄色,多模光纤采用橙色。
5.光纤配线架应可靠接地。
第53条数字配线架(DDF)的安装要求:
1.数字配线架架体的安装一般要求同设备集装架安装要求。
2.DDF端子板的上端口接本机房设备侧的线缆,下端口接传输系统侧的线缆或跳线。
面对配线架,接线从左到右,由上到下。
收、发端子定义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3.线缆在架内必须绑扎,裁减整齐,设备侧与传输侧的线缆不能合在一起,分别在架的左右侧走线。
端子上的每根线应有20-30毫米的冗余度,弯曲适中。
对于屏蔽线,每个头子的焊点应饱满、有光泽,无虚焊、漏焊,地线套管与头子、屏蔽线应压接紧凑,头子与端子应拧接牢固。
4.数字配线架应可靠接地。
第四节电缆走道及槽道安装
第54条电缆走道及槽道的安装位置应符合工程设计规定,左右偏差不得超过50毫米。
第55条安装平直走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平走道应与列架保持平行或直角相交,水平度每米偏差不超过2毫米。
2.垂直走道应与地面保持垂直并无倾斜现象,垂直度偏差不超过3毫米。
3.走道吊架的安装应整齐牢固,保持垂直,无歪斜现象。
吊架的安装牢固程度应满足走道内布满线缆时的强度要求。
第56条电缆走道穿过楼板孔或墙洞的地方,应加装框架保护措施,电缆放绑完毕后,应作防火封堵,封堵接口应牢固。
美观。
第57条安装沿墙单边或双边电缆走道时,在墙上埋设的支持物应牢固可靠,沿水平方向的间隔距离均匀。
安装后的走道应整齐一致,不得有起伏不平或歪斜现象。
第58条安装槽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端正牢固,并与大列保持垂直。
2.列间槽道应成一直线,从前向后看左右偏差不超过3毫米。
3.两外槽道拼接处水平度偏差不超过2毫米。
第59条走道和槽道应根据机房内设备机架的排列规划预留线缆下线位置。
第60条走道和槽道均应可靠接地。
第61条交流线槽和直流线槽应分开敷设,强电线槽和弱电线槽应分开敷设。
第五节集装架内设备安装
第62条对于以主机、服务器、工作站为主要设备的数据业务系统,需要配置键盘、鼠标、显示器时,应以系统为单位集中配置KVM(Keyboard、Video、Mouse)设备,每套系统根据设备数目可以选择配置1到2台KVM设备。
KVM设备应选择折叠式液晶显示器配置,采用抽屉式安装,并带有锁定装置。
集装架内不应使用CRT显示器。
第63条安装在设备集装架内的设备的排列应符合工程设计的要求,应优先占满集装架下部空间。
安装在机架内部的KVM设备高度应便于维护人员站立时操作。
第64条根据设备的不同出线方式,集装架内所安装设备在架内的前后位置应保证设备连线后(在满足线缆布放弯曲半径要求条件下),集装架前、后门能正常开关。
第65条集装架内如果带有配线模块应安排在集装架正面顶部或背面下部。
第66条互相备份的设备宜尽量安排在不同的集装架中。
第67条安装在设备集装架内的设备应和集装架的加固立柱进行加固,质量较大的设备除与立柱加固外应同时采用托板支撑。
设备安装加固件应优先采用设备原厂配套器件。
第68条宽度小于集装架左右加固立柱标准间距的设备可以放置在机架内的托板上,但是必须采取紧固措施,避免设备在机架倾斜时发生位置移动。
第69条机架内的设备安装间距、托板设置应不影响设备散热,架内设备与设备之间应留有足够的散热空间。
第70条监控室内的维护终端等设备安放在机桌上。
终端安放应整齐,属于同一网络或系统的终端应相邻安放。
终端的电源线和通信线缆应不影响人员走动。
第六节外围终端设备
第71条终端设备应配备完整,安装就位,标志齐全、正确。
第72条机房电脑(终端)布线整齐。
第73条外围终端设备的取电需要统一到规定或设计的插线排上取电,严禁随意接插集装架内电源插座。
第四章机房线缆要求
第一节信号线布放要求
第74条布放线缆的规格、路由、截面和位置应符合施工图的规定,线缆排列必须整齐,外皮无损伤。
第75条电缆转弯应均匀圆滑,弯弧外部应保持垂直或水平成直线,电缆转弯的最小曲率半径应大于50毫米。
第76条布放在走线架上的线缆必须绑扎。
绑扎后的线缆应互相紧密靠拢,外观平直整齐,线扣间距均匀,松紧适度。
绑带余下部分应剪断,余量长度不能超过1厘米。
第77条布放在槽道内的线缆可不绑扎,但槽内线缆应顺直,不宜交叉。
在线缆进出槽道部位和线缆转弯处应绑扎或用塑料卡捆扎固定。
第78条线缆在机柜内布放时不能绷紧,应留有适当余量,绑扎力度适宜,布放顺直、整齐,不应交叉缠绕。
第79条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信号线和电源线应分井引入,若分井敷设确有困难的,电源线应与信号线缆必须作适当隔离。
第80条上走线的机房,走线架上线缆较少时可将交、直流电源线和信号线在同架上隔离布放;线缆较多的,要求将交、直流电源线和信号线分架走线。
第二节尾纤布放要求
第81条布放光纤跳线(尾纤)的规格、路由、位置应符合工程设计的规定
第82条尾纤在走线架上布放时应用专用尾纤槽或套管保护;
第83条尾纤布放时,应尽量减少转弯,需转弯时应弯成弧形。
第84条光纤跳线(尾纤)应布放在专门的光纤槽道内。
槽内光跳线(尾纤)应顺直,尽量不交叉,不得溢出槽道。
在进出槽道部位和转弯处应绑扎或用塑料卡捆扎固定。
在机房内光纤跳线数量较少时,也可在通信电缆走线架中布放,此时必须使用PVC套管进行保护后布放。
第85条光纤跳线布放时应注意光纤的脆弱性,曲率半径应≥40毫米。
施工时注意安全,避免灼伤眼睛。
第86条布放的光纤跳线引入的衰耗和色散应符合工程合同和工程设计的要求。
第87条光纤跳线在机架内应作盘留,盘留长度≥米,盘留曲率半径应≥40毫米。
第三节电源线布放要求
第88条交、直流电源电缆必须分开布放;电源电缆和信号线缆应分离布放。
第89条电源线必须采用整段线料,中间无接头。
第90条电源线走线采用地槽或架上走线时,应避免交叉,布线要整齐。
第91条电源线和信号线应分井引入,若分井敷设确有困难的,电源线与信号线必须作适当隔离;
第92条直流馈电线的每对馈电线应保持平行,正负线两端应用统一红蓝标志。
第93条交流电源线和直流电源线应分井引入,若有困难,应将交流线和直流线在同一井内分两边引入。
第94条机房电源线布放方式如下:
1.采用上走线方式时,交、直流电源线应尽量分架布放。
在机房空间紧张且电源线较少时,交、直流电源线可在同一个走线架上分两边隔离走线。
如果设备机柜没有上线孔,则需要顺其集装架安装爬梯或爬线槽。
2.如必须采用地板下槽道走线时,槽道须架空,交、直流电源线之间应隔离。
第95条所有进入机房的电缆均应采用优质阻燃电缆。
第96条活动地板下禁止设电源接线板和用电终端设备。
第97条敷设电源线应平直并拢、整齐,不得有急剧弯曲和凹凸不平现象;在电缆走道或走线架上敷设电源线的绑扎间隔应符合设计规定,绑扎线扣整齐、松紧合适。
绑扎电源线时不得损伤电缆外皮
第98条电源线穿钢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管管口应光滑,管内清洁、干燥,接头紧密,不得使用螺丝接头;
2.钢管管径及钢管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
3.穿入管内的电源线不得有接头,穿线管在穿线后应按设计规定将管口密封;
4.室外穿线钢管应分别在电缆进出户处将钢管可靠接地;
5.非同一级电压的电力电缆不得穿在同一管孔内。
第99条电源线与设备应可靠连接,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截面在10平方毫米及以下的单芯电源线打接头圈连接时,线头弯曲方向应与紧固螺丝方向一致,并在导线与螺母间加装垫圈,所有接线螺丝均应拧紧;
2.截面在10平方毫米以上的多股电源线应加装接线端子,其尺寸应与导线线径相配合;
3.所有电源线剖头部分均缠绝缘胶带缠扎厚度与绝缘外皮一致,各电源线缠扎长度应一致。
第100条每路直流馈电线连同所接的列内电源线和机架引入线两端腾空时,用500伏兆欧表测试正负线间和负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均不得小于1兆欧。
第101条每路交流电源线两端腾空时,用500伏兆欧表测试心线间和心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均不得小于1兆欧。
第五章标签规范
第102条标签要求使用经过UL-969标准认证的标签。
对于线缆标签,尽量使用标签打印机打印标签或覆盖保护膜标签。
当使用覆盖保护膜标签缠绕在电缆时,透明的“尾巴”覆盖在白色的打印区上,透明的尾端应有足够的长度,至少能够缠绕电缆一圈或一圈半。
第103条省公司数据机房可以参照以下各类标签的格式,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省公司数据机房使用相应标签的格式,要求标签的标示必须清晰、简洁、准确、统一。
第104条各市州各数据机房使用的标签材质、样式、绑扎方式等必须与省公司数据机房统一。
第一节线缆标签格式
第105条网络配线架跳线标签格式建议如下:
楼层(可选)
楼层英文缩写(可选)
间隔符(可选)
机柜列号
机柜号
间隔符(可选)
配线架端口号
符号
数字
字符
字符
字符
数字
字符
数字/字符
字符数
≤2
大写字母:
F
1
1(大写字母)
2
1
≤6
1.“楼层”、“楼层英文缩写”:
表示配线架所处楼层位置,如4楼表示为4F。
2.“机柜列号”:
表示配线架所在机柜所属列,用大写字母A-Z顺序编码表示。
3.“机柜号”:
表示配线架所在机柜。
用2位数字表示,每列的列头柜为“00”,第二个机柜为“01”,依次类推。
4.“间隔符”可使用“-”、“/”、空格。
5.“配线架端口号”:
用不多于6位数字标识网线所连接的配线模块端口。
6.网络配线架跳线标签举例(如图一所示):
(1)上排代码表示跳线起始端“四楼A列00柜第8个模块端口1”;
(2)TO表示去向;
(3)下排代码表示跳线中止端“四楼A列00柜第9个模块端口1”;
第106条设备线缆标签格式建议如下
楼层(可选)
楼层英文缩写(可选)
间隔符(可选)
机柜列号
机柜号
间隔符(可选)
设备名称
间隔符(可选)
设备端口
间隔符(可选)
备注(可选)
符号
数字
字符
字符
字符
数字
字符
字符
字符
字符/数字
字符
字符/数字
字符数
≤2
大写字母:
F
1
1(大写字母)
2
1
≤8(大写字母或数字)
1
≤15(大写字母或数字)
1
≤8
1.“楼层”、“楼层英文缩写”:
表示配线架所处楼层位置,如4楼表示为4F。
此类标签中,这两个字段为可选项。
2.“机柜列号”:
表示配线架所在机柜所属列,用大写字母A-Z顺序编码表示。
3.“机柜号”:
表示配线架所在机柜。
用2位数字表示,每列的列头柜为“00”,第二个机柜为“01”,依次类推。
4.“间隔符”可使用“-”、“/”、空格。
5.“设备名称”:
表示线缆所连接的设备,设备名称按照维护习惯进行标识。
6.“设备端口”:
表示线缆连接的设备端口。
设备端口书写规则建议参照《XXXX数据网资源命名规范》中的设备端口命名规范。
例如E-1/2、FE-7/12、E1-4/0/1。
由于光纤要分收发,所以光纤端口描述中“S”表示收,“F”表示发,比如:
GE-4/1-S,POS-1/0/2-F。
7.网络设备线缆标签举例(如图二所示):
(1)上排表示4楼B01机柜3808-1(这个机柜中有两台3808,标签上分别标识为3808-1和3808-2)交换机FE2/12端口;
(2)TO表示去向;
(3)下排表示四楼A列01柜第9个模块端口22”。
第107条数据机房ODF尾纤标签格式建议如下:
楼层(可选)
楼层英文缩写(可选)
间隔符(可选)
机柜列号
机柜号
间隔符(可选)
ODF子框号
间隔符(可选)
纤芯号
间隔符(可选)
备注(可选)
符号
数字
字符
字符
字符
数字
字符
数字
字符
字符/数字
字符
字符/数字
字符数
≤2
大写字母:
F
1
1(大写字母)
2
1
1
1
≤4
1
≤8
1.“楼层”、“楼层英文缩写”:
表示配线架所处楼层位置,如4楼表示为4F。
此类标签中,这两个字段为可选项。
2.“机柜列号”:
表示配线架所在机柜所属列,用大写字母A-Z顺序编码表示。
3.“机柜号”:
表示配线架所在机柜。
用2位数字表示,每列的列头柜为“00”,第二个机柜为“01”,依次类推。
4.“间隔符”可使用“-”、“/”、空格。
5.“ODF子框号”:
表示同一ODF架中的不同的ODF子框。
当同一个机柜中有多个ODF子框时,从上到下,依次标识为“1”、“2”、“3”……
6.纤芯号”:
可以表示为“A00”芯、“A01”芯、“B02”芯……
7.数据机房ODF尾纤标签举例(如图三所示):
(1)上排表示4楼B01机柜3808交换机GE-1/1端口的收光尾纤;
(2)TO表示去向;
(3)下排表示四楼A列03柜(03柜是ODF柜)第4个ODF子框的A汇接盘的03芯”。
第108条单个协议转换器标签格式建议如下:
1.可参照数据设备线缆标签格式来书写,设备型号就写协转的设备型号。
2.协议转换器2M线的标签书写格式,按照传输线缆标签格式书写。
第109条线缆标签建议使用缠绕或旗形方式张贴。
第二节设备标签
第110条为了便于日后维护管理和监督工程实施情况,建议按照此标签规则规定的内容制作设备标签。
设备标签的介质应由省公司统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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