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西红门公租房项目质量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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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西红门公租房项目质量管理制度
北京建工集团总承包(区域)部
北京市门头沟项目部
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管理的原则:
“目标管理、精品策划、过程监控”的原则,树立全员质量意识,建立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坚持“过程精品”的理念,不断完善和创新质量管理方法。
2、项目经理部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优质、优产、用户至上”的宗旨。
3、项目经理部为了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设立技术质量部,专人负责施工质量的检测和核验工作,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
4、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不断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在施工关键部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质量部、专职质检员到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5、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门头沟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全过程。
第二章管理职责、组织机构和资源配备
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部质量职责的划分及落实等具体工作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负责。
项目经理部按照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设置相应管理部门,并配备符合任职资格和数量的管理人员。
第一条质量管理责任制
1、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质量管理职责
(1)贯彻技术政策、法规、规范和标准,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建立健全项目部的技术质量管理体系与规章制度。
(2)统管项目质量体系,主持制定项目的质量计划,明确工程经理部各部门及主要人员的质量职责。
(3)严格执行各项工程质量检验、验收制度,督促、检查工长和质检员做好施工质量检查和评定,强化自检、交接检和专职检查工作,确保完成质量目标。
(4)组织质量分析会,对质量问题进行处理,制定质量事故处理方案,落实具体实施。
(5)负责项目的质量改进工作,组织质量例会。
(6)组织分部(子分部)及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参加质量验收。
(7)检查各种方案及质量计划的执行情况。
(8)组织工程隐检、预检,参加分部(子分部)及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及验收。
(9)组织编写工程技术质量总结。
2、项目经理部各部门质量管理职责
(1)负责项目部质量管理的具体工作,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及企业颁布的质量标准、规范和规程,严格执行企业的质量评定标准。
(2)负责质量检查和监督工作,对重点部位及工序实施全过程跟踪检查。
(3)参加隐检和预检,严把质量关。
(4)负责工程质量报验工作,负责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并对评定等级或结果负责,参加质量验收。
(5)严格把好原材料及加工订货质量关,对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禁止使用。
(6)负责对分包工程的质量进行指导、监督,并及时向主管领导反馈分包单位的质量情况。
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
1、根据质量目标的分解,建立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每个目标分解环节的质量控制责任人,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2、在人员发生变动时,及时进行质量管理体系的调整。
第二条质量计划的制定
1、工程在开工前要制定质量计划,以指导、规范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工作。
质量计划可以作为施工组织总设计的一部分。
2、根据工程质量目标的等级不同,质量计划实行分级会签、审批制度。
3、质量计划的编制要符合以下原则:
明确与合同或企业要求相一致的质量目标。
第三章施工过程控制阶段
第三条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国家标准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制定工程的《检验和试验计划》,明确全部检验和试验的工作内容及应依据的质量标准,为下一步的现场检验和试验工作做好准备。
1、工程试验:
工程试验包括物资现场复试和现场施工试验。
项目经理部根据质量策划的有关内容和检验试验计划,进行各检验和试验工作。
(1)项目经理部在开工之前负责与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试验单位签订委托试验合同。
(2)常用建筑材料进场复验项目及检验规则:
参见DB11/T695-2009《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P263,附录H。
(3)项目经理部按照检验试验计划进行现场施工试验,施工试验有关内容参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P39C6中的各项要求。
(4)项目经理部应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对进场物资进行复试或试验;规范、标准要求实行见证时,应按规定进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
(5)具体工程有见证取样项目的取样原则和比例要求,按监理单位的《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要求执行。
2、工程检验:
工程检验包括材料进场外观检验、工程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即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1)材料进场外观检验:
负责对进场材料的随行质量文件及外观进行检查。
(2)过程检验:
包括施工测量、施工记录和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1)施工测量、施工记录的项目参见DB11/T695-2009《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中C3、C5的有关要求,施工中根据规程要求,填写相关表格。
质量验收:
根据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其系列规范,确定检验、验收的具体实施办法,依次进行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
最终检验(即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在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的基础上,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完善的质量工作管理制度
1、“三检制”和例行质量检查制度
自检:
每道工序完成后,由外施队班组长组织外施队班组进行自检,按照工艺设计的质量标准对实物质量进行观感和实测检查,填写自检记录,符合要求后送专职质量检查员进行复核。
互检:
工长组织同工种几个班组之间相互观摩交流,工种之间进行交接检查。
通过互检在外施队之间形成竞争局面,同时对经培训仍无法满足施工质量要求的外施队予以清退、更换。
专职检:
专职质量检查员负责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对自检记录进行复核,确定实物质量达到要求后报有关各方进行验收。
项目经理部每周组织一次本项目的质量联合检查,有关生产、技术、质量、安全、物资等管理人员参加。
2、样板制
项目经理部要坚持贯彻样板引路的方针,根据工艺设计,对主要分项工程先做样板,然后再大面积施工。
通过样板示范,确定各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和质量标准。
创优工程的装修施工,在项目经理部完成样板层(间)后,由总承包(区域)部组织有关专家、领导对样板层(间)进行标准确认。
3、挂牌制
明确质量责任区并在该区域显著位置挂牌,牌子上标明质量责任范围、负责人姓名。
操作者在墙或柱上挂牌,标明工种、操作者姓名及分项施工的质量状态。
专职检查员在完成竖向结构实测检查后,在竖向结构上用印章的形式予以标识,标明检查人姓名、结构偏差值、检查日期。
4、三工序管理制
即本工序工种要检查上道工序的质量情况,做好本工序的工作,为下道工序创造条件。
5、技术交底制度
技术交底应和工艺设计结合起来,工长对班组的技术交底应包括操作方法、技术要点、质量标准等内容。
技术交底的对象主要是一线操作的外施队班组人员,特别强调交底的可操作性,有文字记录和双方签字。
6、质量例会制和质量台帐制度
项目经理部应每周召开质量例会,由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外施队管理层人员参加。
例会的主要内容是:
分析本周的质量状况、找出质量问题、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
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做到有记录、有方案、有结果,建立质量台帐。
7、质量奖罚制度
项目经理部应制定各自项目内部的质量奖罚办法,奖惩与质量评比挂钩、与一次验收合格率挂钩、与质量联检结果挂钩、与各阶段质量目标考核情况挂钩,同时也与严重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挂钩,奖罚并举,通过质量奖罚制度调动各方积极性,推动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
8、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项目经理部坚持执行质量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
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
9、质量统计制度
为了能随时对整个工程的质量状况有准确的量的评价,项目经理部坚持定期对分部分项工程的优良率(按集团公司优良标准评定)和混凝土试块的强度进行统计。
第五条分项、分部工程与阶段质量管理
1、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经项目经理部评定后,正式报验三日前报上级技术质量部门复查,检查合格后方可通知监理和监督机构进行核查。
大型、重点、创优工程通知总部质量监管处。
2、分部、分项、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表的填写,可依据国家或地方的相应技术标准、规范填写。
第六条建立并实施质量问题处理制度
1、施工过程中各专业工长要按照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要求对有关项目进行技术复核和检验,质检员实施跟班检查。
2、各专业工长要按施工进程做好各类质量记录,及时办理验证手续,保证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工程进度同步,并符合工程验收要求。
3、严格执行“三检制”,每个分项工程必须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各专业工长组织检查、验收、评定,专职质检员复查核定;如果工长评定不合格,班组必须组织返工整改;经各专业工长和质检员复验合格签字同意,必要时要经业主和监理单位复查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4、如果分项工程将被下道工序隐蔽时,该分项工程就在“三检”合格后由各专业工长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报请业主、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并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5、需转交另一班组工序的交接工作,由各专业工长组织质检、预算、材料等有关人员对前道工序进行移交,凡因工程质量缺陷和问题给下道工序施工造成人力、物力损失的当场估工、估价,并由上道工序施工班组负责承担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开支和所造成的损失。
6、不合格工序的控制
6.1质检员在检查发现一般质量缺陷要以口头或书面整改通知单形式通知工长和作业班组,并限时改正,及时复验。
6.2质检员在检查时发现一般质量事故,首先通知工长责令作业队立即停工,同时填写《不合格报告》和《质量事故台帐》报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技术质量部、工程部,针对具体情况制定处理方案,报请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必要时经业主、监理单位同意后实施。
6.3发现重大质量事故,质检员应立即通知工长责令现场停止施工,保持现状,并填写《不合格报告》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上报公司相关部门,由公司工程部、技术质量部门、总工程师会同项目经理部对不合格品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方案,经公司总工批准,提交业主、监理、设计单位同意后可后方可执行。
6.4凡发生质量缺陷、质量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事故生成方全部承担。
7、质量过程管理程序
7.1项目技术质量部质检员按照单位工程设计图纸编制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计划,报请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
7.2分项工程完工后,质检员应在“三检”合格后填写《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报请业主和监理单位验收签字后通知下道工序施工。
7.3分部工程完工后项目部技术质量部质检员填写分部工程评定表报项目技术负责人审定后报请业主和监理单位验收核定。
7.4单位工程竣工后,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质量部、工程部在自检的基础上进行预检,填写《工程竣工预检记录》、《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竣工验收证书》,由资料员将全部竣工资料整理装订成册报公司复验,公司复验后,公司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向业主、监理发出《竣工报告》。
业主、监理单位对工程观感、保证资料、实测实量检验符合后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竣工验收证书》和《工程质量修改通知单》上签字。
第七条本项目部实行质量事故逐级上报制度,质量事故等级低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10]111号事故等级划分中的一般事故,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总部质量监管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10]111号事故等级划分中一般事故以上(含一般事故),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总承包(区域)部总工程师和质量监管处负责人报告。
第五章竣工验收阶段
第八条竣工验收前,由项目经理部经理、总工程师组织对工程进行内部验收工作,包括对工程实物质量和内业资料的检查。
上级技术质量管理部门对项目经理部进行竣工前实物质量情况和内业资料的准备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指导。
1、资料要求
为了落实公司文件和技术资料控制工作程序的要求,确保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特制订以下具体规定:
2、所有竣工资料要求文字清晰,部位准确,情况真实,手续完备,按类别、时间顺序用A4纸分别装订,存入资料盒;资料盒应标题明确,便于查阅。
3、技术资料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避免后期补填、生造。
4、人员调动时,必须将个人保存的文件资料办理移交,技术质量部及有关部门应及时清理,调整登记台帐。
5、项目结束时,所有文件和技术资料均按发文登记进行回收、归档。
第九条技术方案管理制度
1、项目部土建技术、专业管理人员按照图纸会审→参加业主、设计单位交底→办理技术变更→项目经理部内部图纸交底的管理程序。
2、施工组织设计→报送公司技术部审批→根据审批意见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修订→进行项目施工组织技术交底→发放执行。
3、分部、分项施工方案、季节性施工方案,根据公司规定范围报公司技术部或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发放执行
4、特殊工序、关键工序→编制特殊工序、关键工序施工技术措施(方案)→项目部审批→进行交底→发放执行。
5、质量、环境、安全健康因素识别,制作因素清单→确定重大质量、环境、安全健康因素→针对项目质量、环境、安全健康管理目标、指标编制质量、环境、安全健康管理方案→项目部审批→发放实施→实施过程检查、纠正记录。
6、检验和试验计划→项目部进行审批→发放实施。
7、不同施工阶段编制成品保护方案→项目部进行审批→发放执行。
8、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应用计划及专项方案→报公司技术部门审批→进行技术交底→发放实施→方案实施过程监控→编写应用总结。
9、翻样和加工定货→按照施工图纸、建筑图集、施工工艺及方案要求初步确定加工物资外形、尺寸、规格→施工现场进行核实→进行规格的修订→确定订货数量→填写加工定货单据→项目部审核→交物资部门采购→物资进厂核验。
10、计量器具管理:
提出计量器具配置要求→购置或申请领用→建立计量器具台帐→计量器具的标识、使用、维护、保管→按规定周期检验或使用前校准→停用封存。
11、据试验和检验计划组织取样送交实验室试验,及时索取实验报告并进行传递,需要在现场进行试验的项目,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并记录试验结果。
12、需要见证取样试验的项目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并负责试验记录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归档。
13、技术质量部组织进行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检验和试验,试验记录的收集、整理、传递。
14、对物资采购、劳务分包、分包单位提出技术、质量、环境、安全健康的书面要求。
15、根据设计图纸存在的问题、施工条件的变化提出工程变更洽商书面资料,办理洽商变更。
16、根据技术资料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编目、归档。
17、组织进行竣工图纸、档案的制作、编辑成册,报送公司技术部门审核通过后,移交国家档案管、业主、公司保存。
2、现场实物质量要求
1、工程项目各种计量器具均有专人管理,项目经理部、分包单位使用的各种仪器设备的相关负责人对设备、仪器进行日常保养和维护,并按规定汇报相应记录。
2、使用计量器具者,必须熟悉和掌握计量器具的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知识以及使用注意事项;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到思想集中,轻拿轻放。
3、计量器具检定到期前一个月,使用人员及时安排检定,过期的计量器具不得在工程上使用。
4、现场的砂浆搅拌站,在安装完毕后需经调试,由技术质量部门负责计量检测,并且每月检定一次,由试验员做好记录,保存好检测记录原件,项目技术质量部保存。
第十条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上级质量管理机构有关人员参加由业主组织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协助业主进行工程竣工备案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中引用现行有效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和规程,项目部在执行中应以相关最新规范为准,并不低于本制度所规定的要求。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开工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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