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运营管理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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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运营管理手册
(第一部分)
企业机构设置
企业机构框架图
部门及岗位人员分工表
董事长
职务
姓名
部门
负责人
成员
总经理
业务部
经营部
副总经理
总经办
人事部
计财部
技术负责人
设计部
工程部
质安部
工会主席
工会活动
女工委
工作岗位AB角分配表
序号
部门
工作关系
部门
1
董事长
A—B
总经理
2
总经理
A—B
B—A
副总经理
3
副总经理
A—B
B—A
总经办主任
4
工程部经理
A—B
B—A
设计部经理
5
事务部经理
A—B
B—A
总经办主任
6
质安部经理
A—B
B—A
设计部经理
7
财务部经理
A—B
B—A
经营部经理
8
业务部
A—B
B—A
经营部经理
(第二部分)
企业管理制度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劳动人事管理,增强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激励职工开拓进取,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学习秩序,维护本单位和职工的经济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1、思想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建设一支适应现代化管理需要且思想素质,业务素质比较高的管理队伍,为单位的兴旺发达奠定良好的基础。
2、使用干部,必须惯切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
把坚持执行党的路线,实绩突出,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公认且会说,会写,会做的同志选拔到管理,领导岗位上来;对背离党的路线,谋取私利,弄虚作假,不学无术,跑官要官,作风恶劣,群众基础的人予以撤换。
3、用人机制,对科室负责人采取见习试用期,能者上,不称职者下,使管理机构充满竞争的生机和活力。
4、单位职工向场领导提合理化建议,献计献策被单位采用,确有贡献者,给予奖励。
各级领导人员和领导干部要自觉的置于群众之下,认真工作,对来自职工的批评,意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无视职工批评,打击报复,影响较坏者予以罢免。
使职工积极参与单位管理,不断增强主人翁意识,使之成为企业的一员;以规范单位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为确保公司正常运行,顺利完成各项工作和生产任务。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第一条违反党和国家以及地方法律法规,受到处罚、拘留的处以1000-5000元罚款;判刑的自动解除劳动合同,作为除名处理。
第二条违反组织纪律、组织原则和财务制度以及管理严重失误,造成损失的由责任者负责赔偿。
造成的其他事故责任,由公司按有关规定处理。
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三条公司按工作需要安排工作,职工必须听从指挥,不折不扣的完成交办的任务。
不服从公司、科室工作调配和不听从现场工作(施工)人员指挥者,视为旷工处理。
第四条维护公司形象,不得对外泄露公司商业机密,言行必须与公司保持一致,不得议论公司的财务收支状况和职工工资分配情况,杜绝有损公司利益的任何行为发生。
第五条坚持考勤制度,严格作息时间,上班必须签到,中途领导抽查。
迟到、早退和擅自离岗以及假公济私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严重者年终取消评选先进资格。
第六条坚持请销假制度,有事必须请假,请假人应先具备假条,经批准方能休假。
请假审批程序:
在假条上先由所在科室负责人签注工作安排等意见,再交总经理审批,然后报办公室备案,不具备假条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七条严肃上班纪律,上班时间不准干私活和带小孩;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岗位操作规程,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和损失一切由违者自负。
第八条工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和法定节假,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超假(在规定假期以外的请假)天数,不计发奖金,其假期按事假处理。
第九条违纪违章处理的规定
1、上班迟到、早退以5分钟后起计算。
迟到、早退5分钟内扣工资2元,依次类推计算(不足5分钟按5分钟计算)。
因事必须提前请假,无故离岗、串岗在30分钟以内者处罚30元,30分钟以上0.5天以内者,按旷工0.5天处理。
2、在上班期间饮酒、工地穿高跟鞋、裙子,不带安全帽者,罚款50元/人次。
在办公室和上工地不带工作牌者罚款10元/人·次。
3、在生产现场、科室吵架打架者,每人处罚200-500元,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4、办公室和生产场所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值日者未按时清扫和保洁的,每次处罚30-50元。
由办公室监督并开单,交财务室当月工资中扣除。
5、节假日值班,不按时到位者,处罚20元/人·次。
完全不到位者,按旷工论处,造成后果,由当班人全权负责。
6、不按时按质完成布置的工作任务者,有相应津(补)贴的,扣发当月相应津(补)贴,无津(补)贴的,按应发工资总额的5%扣发。
7、违章操作或工作失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1000元者,扣当月工资总额的10%,最高不超过200元,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者扣发当月工资30%(最高不超过500元)。
情节严重者,按有关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8、当月有旷工者,按月工资总额除以25天为基数乘以三倍(即旷一扣三)的数额扣发当月工资(扣款金额直至扣完当月工资为止)。
每月累计旷工20天以上或年累计旷工达30天以上者,公司将予以除名,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9、议论公司财务状况和相互探听工资发放情况者处30-50元/人·次。
10、受治安罚款300-500元者,扣发当月工资50%,受拘留、收审者,扣发当月全部工资。
11、上述处罚内容未包括的其他违纪违章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对违者进行酌情处理。
第十条本办法已于二00九年十一月日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即日起执行。
员工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员工工作效率,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全体职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禁止任何科室、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实行考勤和值日制度,员工必须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矿工;公司经理有事不来必须向办公室说明,员工有事必须向相关人员请假,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一次罚款10元,超过半小时扣半天工资,超过半天,计矿工一天,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旷工三天或三天以上算自动离职,本公司不付任何工资和报酬。
四、上班时间不得浏览与业务无关的网页或登录私人QQ,看电影、下载歌曲,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以及做其他私事而影响本公司形象,一旦发现记过一次并一次扣20元。
五、驻工地者严禁酗酒上岗,严禁穿拖鞋和高跟鞋上岗,必须配带安全帽,若有违反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或不听劝告者,责令其开除工职。
六、员工对待客户应该礼貌、热情、周到、不卑不亢;处处为客户利益着想,对客户所提的问题应该耐心解释。
为了保持公司形象,员工外出联系业务需着装整齐,举止文明,不得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情。
七、员工有义务制止和谢绝外来者动用公司内部的计算机,为防止外来计算机病毒入侵公司计算机系统,非本公司拥有的光盘、软盘不得在公司网络系统内使用。
凡公司拥有的书籍、光盘、软件非经登记和同意批准,任何员工不得出借,带出公司办公地点。
八、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九、员工不得对外泄露公司的工作机密、工作方向和客户情况,服务器登录密码,如有违反本条者,作立即辞退处理。
十、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员工应该在工作上互帮互助、协调配合,生活上互相关心照顾。
员工应该爱护公司财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关心和爱护其他员工的身体健康,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吸烟。
十一、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十二、员工应该热爱自己所从事的事业,要有拼搏敬业精神,工作中要不断努力学习,积极开拓进取,不怕吃苦,没有业务和任务的时候要努力学习新的技术,不断加强自身的竞争能力。
十三、入职条件:
1、填写员工入职表,按入职须知执行规定;
2、甲乙双方签定劳务合同书,合同期最少为一年;
3、合同期间必须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
十四、辞职条件:
1、员工合同期满后方可离职,离职将发放所有工资与归还培训费和物杂费;合同期满后如继续续约者将当次奖励100元,并在原有底薪上加30工资;
2、试用期如需离职者必须提前半个月提呈辞职报告,未满合同期如需离职者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呈辞职报告,书写详细理由批准后方可离职,离职只发放工资。
十五、辞退员工将不发放任何工资待遇,辞退条件如下:
1、连续矿工3次/月;
2、拒客5次/月;
3、泄露本公司机密3次/月;
4、偷盗本公司财物者;
十六、员工离职、辞退后在两年内不得向外透露本公司商业机密,如对本公司造成不良后果责任将由对方负责,并向有关单位提起诉讼!
十七、本规章制度自制定日200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解释权和补充权归属重庆洁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对以上违规者,公司将会有所记录。
以上规定在通知之日起实行,望各位员工共同遵守。
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确保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财务工作管理
第一条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
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由会计和出纳组成,会计任财务科长。
第三条财务科科长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第四条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五条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第六条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七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
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九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
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二条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监交。
银行帐户管理
第十三条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
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第十四条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第十五条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
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十六条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帐。
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第十七条未经总经理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支票管理
第十八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
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十九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
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
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条 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一条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二条 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
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五条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
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帐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帐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帐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帐数额相符。
第二十六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
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七条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第二十八条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
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第二十九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
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四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五条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
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六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
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七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八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九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办公用品、材料购置与管理
第四十一条所有办公用品、材料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第四十二条 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
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第四十三条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第四十四条配合公司生技科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处罚办法
第四十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合同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企业与其他企业商业之间的关系,强化经营管理,完善合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合同管理原则
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
合同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以及合同的纠纷、调解仲裁和起诉等,统一由总经办负责落实。
二、签订合同的权限和范围
对外签订合同(包括协议书、议向书),必须由企业总经理审核签订或是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人在授权的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约。
三、不准签订的经济合同
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即具有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行为能力,必须具备法定性、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等,违反以下这几条基本准则的合同均不准签订。
其细则如下: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合同;
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签订的合同;
违反国家、企业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签订的合同;
与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商业机构签订的合同;
与无履约能力和不能承担经济责任能力者签订的合同;
条款明显有欠公允的合同。
凡签订没有法律和经济保证的合同或假合同、利用合同搞违法活动等等,一旦发现和查出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签订合同应具备的条款及内容
1、合同当事人的名称(包括姓名)、经营详细地址;
2、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
3、合同的类型和合同标的种类、范围;
4、合同标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规格、数量;
5、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6、价格条件、支付金额、支付方式和各种附带的费用;
7、违反合同的赔偿和其他责任;
8、合同必须有法人单位的公章和私章(或签字);
9、凡重大经济合同,必须要有对方主管部门及银行担保。
五、合同的管理
1、事务部要建立合同档案,根据合同的时间分类编号妥善保管并复制一份交财务部同步使用,财务部收付款时,要有时间、金额和标的记录,随时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并将付款进度及情况同步报事务部相应备案。
合同终止后,二个部门各自归档备案。
2、各部门必须指定一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合同的管理工作。
凡是签订生效的合同必须建立档案资料,按合同类别编号分别保管。
档案资料包括:
合同的协商记录(包括协商地点、时间、目的以及双方法人的姓名);
往来信件和电报;
往来电话和传真记录;
有关文件资料;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的重要资料;
合同的附件和图纸等;
合同履行记录和执行情况的记录等。
3、合同履行完毕时,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检查有关遗漏问题,然后归档妥善保管备查。
4、各部门合同管理人员,如发现对方没有按合同规定履行或有其他问题时,要及时向部门主管反映情况,如发现重大问题时,有权单独向企业总经理反映问题和情况,以避免重大经济损失。
六、变更和解除经济合同
变更和解除合同,需经过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
七、附则
本制度由企业事务部实施管理,解释权归事务部。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部分)
工作岗位职责
总经理职责
1、全面主持公司工作,出任企业法人代表,全权代表企业进行外部事务处理和内部管理工作。
2、制定公司长久发展规划,提出年度计划和工作目标以及实施方案。
3、决定公司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员工聘用与辞退、工资待遇和奖金分配方案等问题。
4、组织召开公司各种会议。
通报公司经营情况,听取部门工作汇报,解决阻扰企业发展和工作进程的有关问题,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务。
5、直接管理公司财务,核查财务表报,负责在报帐单据上(最后)签字,严把经济收支关。
6、负责业务联系、合同签订、组织工程验收等工作。
7、组织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指令性任务。
听从指挥,顾全大局,服务社会。
技术负责人职责
1、在总经理的旨意下开展工作,负责公司技术管理。
严把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关。
2、负责对污染物处理技术资料的收集,按照技术要求及治理目的,研究废水、废气、固废治理技术路线和方案。
3、组织编制单项污染处理工程治理方案和《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技术资料。
注重编制质量,把好资料审核关。
4、组织单项环境污染处理工程治理工程设计方案、图纸绘制、工程技术资料的编制、评审工作。
5、组织技术研究,开展科技创新工作。
重点研究适应三峡库区环境污染治理的新工艺。
6、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总经理职责
1、在总经理的指挥下开展工作,按总经理意图办事,提出参考意见交总经理决策,对总经理负责。
2、负责对分管部门的协调管理,了解部门工作情况,解决部门与部门之间和部门在工作和生产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3、掌握公司员工的思想状况和工作生产情况,向总经理提供用人和工资分配等参考信息。
4、受总经理单项委托,代表公司对外联系业务,签订业务合同,邀请相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并代表公司发表意见并签字。
5、协助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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