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大队深入开展三互活动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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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大队深入开展三互活动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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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验收规范
设计单位名称
(1)一般式:
?
AP设备安装位置必须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如有设备的安装位置需要变更,必须征得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同意,并办理设计变更手续
原设计工程量变更后工程量
施工单位代表(签名):
日期:
施工单位代表(签名):
日期:
2、100以内的进位加法和退位减法。
**大队深入开展“三互”活动的实施方案
**大队深入开展“三互”活动的实施方案
“三互”活动,是一项在基层党支部组织指导下的以官兵为主体的群众性互助活动,它适应了当代官兵本质特点和新时期部队教育管理客观规律,对拓展教育管理层面,促进官兵综合素质的提高,防止和减少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有积极意义。
为进一步落实“两个经常”,做好部队“两防”工作,为在部队中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三互”活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结合大队的工作实际,现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全部公安工作,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的重要批示为指针,以条令条例、《军队基层建设纲要》和《公安边防部队基层建设要则(试行)》为依据,以培养“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边防卫士”为目标,以基层官兵为主体,以“平等、互动、共进”为原则,着眼于提高广大官兵的基本素质,通过深入开展“三互”活动,使部队“两个经常性”工作群众化、具体化、经常化,增强广大官兵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以站为家的思想,促进“两个经常性”工作和“两防”工作的落实,确保部队安全稳定和以边防执法执勤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组织领导
组 长:
*** 副组长:
***
组 员:
*** *** ****** *** ***
三、活动内容
1.思想上的“三互”。
主要是针对官兵在成长进步受到影响、工作生活遇到困难、家庭出现变故、婚恋受挫、个人出现重大伤病及受到批评处理等时机可能出现的各种现实思想问题,以及追求不健康的生活方式、执法执勤工作热情淡化等思想倾向,积极展开工作,帮助官兵明辨是非,解开思想疙瘩,进行心理疏导,促进思想觉悟的提高。
2.执法执勤上的“三互”。
主要是在执法程序、执勤制度上互帮互学,相互监督制约,促进执法执勤能力的提高和执勤制度的落实,纠正执法办案和勤务中的“多发病”、“常见病”,预防职务违法违纪。
3.军事训练上的“三互”。
主要是通过互学互帮互教,解决个人军事训练中摸不到窍门,训练成绩徘徊不前,以及怕苦怕累、厌训怕训等问题,遵守操作规程,促进训练效果的提高,防止发生训练事故。
4.学习上的“三互”。
主要是通过在政治理论、边防业务、科学文化、军地两用技术等方面的互帮互学,促进学习方法的掌握和学习质量的提高。
5.工作上的“三互”。
主要是在工作制度上互相监督,在工作标准上互相促进,在遇到困难时互相帮助,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6.生活上的“三互”。
主要是学会独立生活和相互照料,提高料理日常生活和参与文体活动的能力,在个人或家庭生活遇到困难时互相关心,共渡难关。
7.作风纪律上的“三互”。
主要是依靠官兵相互间的提醒、监督和帮助,强化官兵法纪观念,促进作风养成和条令条例的贯彻落实,防止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
四、方法步骤
1.动员准备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
大队定于9月16日召开“三互”活动推广部署会。
各单位要根据会议精神,结合部队实际,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及时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在所属部队中迅速、全面地铺开“三互”活动。
各单位具体实施方案于10月1日前上报支队政治处。
2.活动起始阶段(10月1日至12月10日)。
各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对所属官兵进行科学编组,选定小组长,并做好培训、组织、指导工作,确保“三互”活动健康顺利开展。
各单位分组情况于10月15日前报支队政治处。
3.小结检查阶段(12月11日至12月31日)。
各单位要及时组织全体官兵进行小结,通过回顾“三互”活动开展以来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践,发现问题,认真整改,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
总队将于年底对全省部队“三互”活动开展情况适时组织抽查。
4.深入开展阶段(2005年1月1日起)。
各单位于明年初适时采取经验交流、座谈会等形式,指定部分“三互”活动开展好的单位介绍经验,并组织与会人员进行研讨,努力完善活动方案、充实活动内容、丰富活动形式、健全活动制度,使“三互”活动得到不断深化。
五、几点要求
1.充分认识开展“三互”活动的重要意义。
大队具有点多、线长、面广、高度分散,环境复杂,任务繁重等特点,教育管理难度较大。
在部队深入开展“三互”活动,对于增强广大官兵“主人翁”意识,充分发挥他们在部队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保证“两个经常性”工作更加及时有效,进一步密切内部关系,促进官兵共同进步,促进部队安全稳定和各项边防管理任务的完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使每个官兵充分认识开展“三互”活动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活动内涵,全面把握活动特点,积极主动地投身到活动中。
2.注重发挥“三互”活动的结合渗透功能。
“三互”活动的基本运行方式是结合渗透到部队日常工作生活的时时处处、方方面面,随时随地开展活动,在实践中发挥服务保证作用,做到哪里有官兵,哪里就有“三互”活动,哪里有任务,活动就开展到哪里,使“三互”小组真正成为思想上的互助小组、执法执勤中的战斗小组、训练中的帮教小组、教育中的讨论小组、管理中的监督小组、育才中的学习小组。
当前,“三互”活动要与以执法执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使之融为一体,特别是要着重抓好干部、零散人员、“个别人”以及营区之外、八小时以外的管理,使每个官兵时时刻刻都生活在“三互”活动之中,事事处处都受益于“三互”活动的作用和影响,实现教育管理全员额、全过程、全方位的工作目标。
要与“大练兵”活动和学习帕里边防派出所先进事迹紧密结合起来,培养官兵勤奋读书的好习惯、懂事明理的好品行、爱警习武的好风尚,不断提高官兵的政治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军事业务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3.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三互”活动。
“三互”活动的群众性、时效性、渗透性决定了其持久性。
各单位要按照广泛、深入、持久的要求,循序渐进、扎扎实实地开展“三互”活动。
要根据本单位实际,紧密结合部队建设和担负任务的实际情况,分层次、分类别、分系统地开展“三互”活动;要坚持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三互”活动,力求在解决难点、疑点、重点问题上取得突破;要认真学习总政治部《关于转发〈武警北京市总队六支队开展“互学、互帮、互教”活动的调查报告〉的通知》([1999]政组字第18号)精神,积极借鉴兄弟单位开展“三互”活动的成功经验,并根据本单位具体实际加以运用;要克服急功近利思想,持之以恒地开展“三互”活动,使其常抓不懈、常做常新,真正在部队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边防大队
2004年9月16日
渑池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县教体局 县计委 县财政局 县扶贫办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有关部门采取切有效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进行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
但是,我县农村中小学仍有一定数量的危房,改造任务比较繁重。
为切实做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河南省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3】90号),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以下简称危改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一)危改工程实施的目标是:
基本解决农村中小学现存的D级危房,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设施建设的投入机制。
(二)主要任务是:
从今年起,用3年或稍长一些时间,完成我县农村中小学现存的D级危房改造任务。
现存的或新增的B级、C级危房由县乡两级负责核查,要制定规划、落实资金、逐步予以改造。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政府投入为主的原则。
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资金,确保规划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严禁借危房改造之机向农民收费和摊派各种费用,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二)坚持“三统一分”的原则。
对中央、省、市的补助资金,在保持资金性质不变、资金投向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的前提下,教育、计划、财政、扶贫办等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按资金性质分口实施”的原则,统筹安排,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三)坚持“四结合”的原则。
即:
一是与中小学布局结构相结合,布局规划中准备撤销的学校不得纳入改造规划。
二是与已经实施的“中小学危改工程”和其他途径的学校建设相结合,避免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
三是与农村教育发展相结合。
在对教学用房进行改造的同时,要将农村学校急需改造的学生宿舍、食堂和厕所纳入改造范围,统筹解决。
结合农村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的发展需要,新建校舍要适当考虑实施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的建筑设计要求。
四是与实施的“整体推进、分批扶持重点贫困村”的扶贫开发相结合。
(四)坚持严重危房优先安排的原则。
在统筹安排的基础上,对损坏严重、危及师生安全的校舍要优先从速安排,尽快改造。
三、实施安排
(一)实施范围。
列入危改工程项目的学校必须是政府兴办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初中。
(二)工作程序。
全县危房改造工作由县教体局、计委、财政局、扶贫办研究制定工程总体方案和实施意见,报县政府审批。
各乡(镇)要根据县政府审定的本乡(镇)项目学校,抓紧制定本乡(镇)工程实施的总体规划,明确改造任务、资金数额和年度工程进度计划,报县教体局、计委、财政局、扶贫办审定,根据各乡(镇)规划制定、资金落实和机制建立的情况,按照中央、省及市级配套资金的管理要求,分年度审批下达实施计划,并签署危改工程目标管理责任书。
(三)资金管理。
为保证危改工程的顺利实施,教育、计委、财政、扶贫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对上级的专项资金和县政府安排的资金要统一纳入财政国库,实行分帐核算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财政部门要根据教育、计划部门核实的工程进度,及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
危改工程资金未实行分帐核算管理、未按要求建立投入机制、承诺资金不到位或弄虚作假、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在分年度核定上级专项资金补助数额时,将缓拨、核减甚至停拨资金,并由相关的单位承担责任。
(四)质量监管。
要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观念,危改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勘察、设计和施工。
建筑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国家认定的资质,严格工程监理,确保新建校舍使用寿命在50年以上。
本着“经济、实用、整洁、安全”的原则。
校舍建设要因地制宜,严禁不切实际的高标准建设。
工程实行项目管理,各项目学校要建立项目档案,有关部门要对工程进展情况、项目建设质量、专项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危改工程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施科教兴县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促进农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危改工程目标按期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综合协调。
危改工程涉及面广,关联度高。
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教育、计划、财政、扶贫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共同组织实施。
为加强对全县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由主管教育的副县长为组长,教育、计划、财政、扶贫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中小学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工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协调和沟通。
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负责危改工程实施的领导、协调和相关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工程进展。
要根据全县中小学危房状况,统一规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并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抓紧改造危险校舍,确保师生安全。
县政府将把这项工作作为考核各乡(镇)政府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筹措资金支持实施危改工程,确保危改工程任务按期完成。
要建立健全危房改造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有关政策,严禁以各种名义高收费、乱收费。
(三)健全投入机制,保证资金到位。
要建立健全以县级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农村中小学投入保障机制,要把维护、改造和建设中小学校舍纳入社会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纳入政府预算。
要建立经常、稳定的中小学危房改造经费渠道,多渠道筹措资金。
及时消除危房。
各乡(镇)要积极筹措经费,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
(四)强化监督检查,彻底消除学校危房。
各乡(镇)要建立校舍档案,每年要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内中小学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和危房鉴定,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改造。
县里每年要组织力量对全县中小学校舍进行安全抽查,督促各乡(镇)实施好危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要建立中小学危房改造责任追究制度,对失职失察、工作不力,发生校舍倒塌,造成伤亡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学校校长的责任。
2005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生态质量和整体卫生水平,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订2005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三创”动员大会精神和2005年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要求,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载体,提高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提高市民的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改善我市的投资环境、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提高市民生活和整体卫生水平,努力把★市建设成为优美、文明的国家级卫生城市。
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2005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目标:
动员全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巩固和发展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成果,进一步优化生产生活环境,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需求;着眼于抓基础发展、治难点长效,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环境卫生和公共卫生问题,使我市的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卫生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城市居民得到最大实惠。
通过全市上下努力,力争在2005年全面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实现国家卫生城市的申报调研,并具备国家卫生城市考核条件,为2006年我市实现国家卫生城市目标夯实坚实基础。
基本原则:
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原则;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坚持“统一领导,块块为主,条条保证,条块结合”、“分区达标”、“属地管理”的原则。
三、主要创卫工作任务指标和要求
主要围绕《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十项指标67个子项,申报国家卫生城市基本条件5个指标和省定基本条件1个指标,共合73项,逐项分解加以落实。
(一)国家卫生城市基本条件(5项)
申报城市必须是省级卫生城市,同时具备以下五个基本条件:
1、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
主要责任部门:
建设规划局
2、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30%。
主要责任部门:
建设规划局
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0%,人均绿地面积≥5平方米。
主要责任部门:
建设规划局
4、大气总悬浮微粒年日平均值(TSP)≤0.250毫克/立方米。
主要责任部门:
环保局
5、城区除四害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
主要责任部门:
卫生局
(二)省定基本条件(1项)
建立“统一清扫管理,清扫与监管分离”的科学清扫保洁机制,使创卫工作真正做到管理长效和运作高效。
主要责任部门:
建设规划局
(三)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6项)
基本要求:
健全和完善市、区爱卫会组织,充分发挥市、区爱卫会的组织协调功能,完成各项爱国卫生及创卫工作任务,组建创卫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开展创卫工作。
抽查对象:
市(区)创卫办、爱卫办、爱卫会委员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
2、健康教育(7项)
基本要求:
健全和完善市、区健康教育机构,确保人员、设备、经费和任务落实,并能较好地履行市、区业务技术指导职责。
大力开展中小学健康教育、职业卫生、女工保健等培训,开设大众媒体健康教育,确保健康教育各项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抽查对象:
市(区)疾控中心、健教所(科)、学校、医院、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新闻单位等。
3、市容环境卫生(8项)
基本要求:
加强垃圾粪便处理场(厂)的规范化建设,符合规范要求。
确保城市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外环境清扫保洁率、清运率,建城区绿化覆盖率、人均绿地达标;清除乱帖乱画,落实门前三包,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完善工作。
抽查对象:
建设、城管等部门,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垃圾站、公厕、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垃圾与粪便处理场等。
4、环境保护(9项)
基本要求:
加强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加大整治力度,特别是对市区范围内的企业加强管理和监督。
大气悬浮微粒、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固体废物利用率、生活污水处理率、环境保护指数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抽查对象:
环境、建设等部门,污水处理厂、工业区、水源区、河道等。
5、公共场所(3项)、生活饮用水卫生(4项)
基本要求:
监督、检查经营单位持证上岗、消毒措施落实;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达到卫生标准。
抽查对象:
卫生监督机构、公共场所(包括机场、车站、港口)、自来水厂、二次供水设施。
6、食品卫生(8项)
基本要求:
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健康证、”五病”调离率的监管力度,无过期食品销售。
抽查对象:
卫生监督机构,宾馆、饭店、副食店、食品店、饮食摊店、肉食、冷饮、糕点加工厂,学校、机关、医院食堂等。
7、传染病防治(8项)
基本要求:
健全疫情报告网络,强化儿童计划免疫,控制甲、乙类传染病和院内感染,健全门诊日志。
抽查对象:
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医疗机构等。
8、城区除四害工作(4项)
基本要求:
健全和完善市、区、街道的除”四害”网络队伍,加大经费投入,巩固”灭鼠、灭蟑、灭蚊先进城区”工作、完善”四害”监测资料,实施灭蝇达标,有效降低“四害”密度,达国家标准要求。
抽查对象:
创卫办、爱卫办、疾控中心等。
灭鼠:
(1)重点单位(指农贸市场、宾馆、饭店、饮食店、副食店、食品加工厂、酿造厂、屠宰厂、粮库、粮店、医院等,下同),一般单位(指机关、学校、百货商场等,下同)和居民住宅室内鼠迹。
(2)重点单位的重点场所(如厨房、库房等)的门、窗、下水道、通风口等处的防鼠设施情况。
(3)建筑工地、垃圾收集站、公园、绿地、河湖沿岸、单位院内、住宅区等外环境鼠迹。
灭蚊:
(4)居民区和企事业单位室内和院内各种存水容器及积水中的蚊幼虫(蛹)孳生情况。
(5)下水道口、废品、轮胎、缸罐存放处、建筑工地等特殊场所积水容器中蚊幼虫(蛹)孳生情况。
(6)湖泊、河流、沟渠、水池等不同类型水体中蚊幼虫(蛹)孳生情况。
灭蝇:
(7)重点单位、一般单位室内成蝇数和重点场所(如食品操作间、冷荤间、熟食柜等)的防蝇设施。
(8)以上单位、场所室内外生活垃圾盛放容器中蝇幼虫(蛹)孳生情况。
(9)外环境蝇类孳生情况。
灭蟑螂:
(10)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及居民住宅室内蟑螂成、若虫和卵鞘数量。
(11)以上单位、场所的地下室、暖气沟、下水道等处蟑螂成、若虫和卵鞘、蟑螂尸等)。
9、单位和居民区卫生(3项)
基本要求:
加大对单位和居民区卫生的管理力度,定期组织进行卫生检查,设立单位和居民区卫生检查通报制度,各单位和居民区卫生管理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抽查对象:
机关、部队、工厂、学校、居民区等。
10、民意测验(7项)
基本要求:
加强宣传和城市卫生整治工作,提高当地居民和过往旅客对城市卫生面貌的满意率。
抽查对象:
随机访问当地居民80人和过往旅客20人,卫生状况满意率必须达到90%以上。
四、主要对策和工作措施
为了如期实现创卫目标,在巩固提高已达标和基本达标指标的基础上,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发动,采取有效措施,研究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方案,创新机制,针对薄弱环节,重点开展六大整治工作,在计划时间内全面达到《标准》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领导。
建立健全创卫组织机构,负责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等日常工作。
制定、实施市领导联系各区、各部门包干督查创卫工作的制度,形成“抓领导,领导抓”的工作局面。
各区和主要责任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
2、按照职责分工,将创卫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区、各部门,实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各区和各部门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加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经费投入。
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市、区都要按照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确保所需经费,分期分批予以安排落实。
同时,要保证创卫期间各项专项经费的投入,为创卫工作顺利进行创造条件。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众
1、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为各级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市、区两级宣传部门、文明办和新闻单位积极配合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创卫氛围。
每区设立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专题的大型公益广告若干个,每个街道办事处和每条主街道均要设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专题宣传牌,各社区、居民小区内均要设立各类创卫宣传标语和宣传栏。
同时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监督作用,向社会公布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对创卫工作不作为和脏、乱、差现象,新闻媒体要及时予以公开曝光。
2、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与争创文明城市工作结合起来,把创卫工作作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基础来抓,把创卫作为文明单位评比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查,促进创卫工作的落实;各级创卫办要开展明查暗访,解决创卫工作中的困难,推动创卫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突出重点,专项整治
1、开展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各区政府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职责,理顺关系,开展以消除卫生死角、拆除违章建筑、治理环境污染、清除露天粪缸、禁养家禽家畜等为主要内容的周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
建设规划局等部门编制全市生活垃圾处置总体规划,加大对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将城乡结合部垃圾收集、中转和处理纳入城区统一管理,实施城乡垃圾一体化管理。
交通部门等加强区间道路和绿化带的保洁、养护。
2、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各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城市“净、绿、美、亮”整体形象为标准,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公安部门要加强市区交通静、动态管理,实现市区道路交通、车辆停放有序、通畅、安全;取缔非法营运、载客的三轮车、残疾助动车、两轮摩托车等。
建设、城管等部门要进一步规范马路市场和摊点的管理,取缔流动摊点;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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