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新苑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二次修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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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新苑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二次修改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甲方:
重庆必茂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张茂
联系电话:
62491118
乙方:
重庆缘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企业):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对广阳镇绕城高速公路农转非安置房一期(阳光新苑社区)提供专业化、一体化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广阳镇绕城高速公路农转非安置房小区一期(阳光新苑社区)
坐落位置:
重庆市南岸区广阳镇路(村)号
总用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36407平方米
其中住宅32109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303平方米,
总户数:
户
车位数量:
个
绿化率:
%
物业类型:
第二条:
乙方管理服务事项
(一)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及上下水管体、共用照明、天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楼道照灯、避雷装置等设施设备。
(二)本物业规划内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秩序的管理,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生化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场。
(三)本物业内共有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四)负责公共环境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五)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工作,负责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和服务,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六)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七)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及法律规规定应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管理的资料。
(八)接受委托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并合理收费。
(九)负责本物业内装修管理。
(十)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十一)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或政府规定的各项费用。
(十二)法规政策规定应乙方由管理服务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服务期限从本物业正式入伙之日起计,暂定三年。
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在其权属范围内合法选定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与新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后,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具体终止时间以与新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正式移交之日为准。
第四条:
管理服务费用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着服务业主、微利经营的原则,本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取采取以收养支、自负盈亏的包干制方式。
2、本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根据物业不同类型,按建筑面积(含公共分摊面积)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商品住宅:
0.8元/月*平方米
安置住宅:
0.8元/月*平方米
商业部分:
1.6元/月*平方米
备注:
以上收费标准为暂定价格,具体收费事宜乙方应按重庆市物价局“渝价[1999]398
号文件”和“渝价[2004]778号”文件执行。
(二)对甲方向部份安置业主承诺免收的物管费,由甲方按承诺期向乙方支付物管费(季付),承诺期满后由乙方自行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负责收取。
(三)管理服务费标准可根据政府公布的物价指数和行业指导标准每年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调整。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委员会与乙方协商确定。
(四)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
物业使用人拖欠管理费用的,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五)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负责编制方案,经双方议定并经业主大会批准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资金中支付。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执行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六)甲方在本物业交房入伙前一个月内无偿为乙方提供办公场所必需的办公物品〔见清单〕。
该物品在解除合同时应交还甲方或移交至新的物管公司。
〔七〕甲方在本物业交房入伙前一个月内,一次性支持乙方启动资金20000元(大写:
贰万元整)。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检查乙方管理方案、计划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亨有的其它权利。
(三)依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约定、建设部(91)年ZBP30001—90之《房屋接管验收标准》的规定和乙方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由乙方针对物业实际情况协助甲方顺利完成入伙过程。
其中包括:
1、本物业竣工后,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消防系统须经消防局验收合格。
2、本物业内应保证水、电、水,排水管道能正常使用,排水畅通无阻,网络管线到户。
3、入伙前十五天向乙方办理物业接管验收,设备接管验收前须向乙方移交物业相关资料(移交清单于物业入伙前交付乙方)。
(四)保证移交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为按照国家验收标准经有关部门验收的合格产品;如存在质量问题,则甲方负责返修或委托乙方返修,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五)甲方须在本物业入伙后指定专人或部门负责处理物业保修期内在保修范围所发生的各类问题,并承担相应费用及相关责任。
(六)甲方在本物业入伙前一个月内向乙方无偿提供具备一定使用条件的、地面以上独套物业管理用房。
(七)办理物业承接手续时,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物业的报建、批准文件,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订货合同及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含随机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建筑物、场所、设施设备的清单。
5、物业及配套设施的产权清单。
6、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所必须的其他资料。
(八)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约定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九)负责处理因甲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以及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在本物业范围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服务工作,并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与义务。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结合物业服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等,并有义务向甲方报备。
(三)在不影响业主正常使用共有部分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小区资源,自主开展各项服务经营活动,为业主的生活提供方便,所得收益应用于补充管理经费,不得损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合法利益以获取不当利益。
(四)参照当地物价主管部门、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关于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等有关规定,按物业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制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五)建立本物业的服务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六)制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七)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八〕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之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应与其订立书面协议,告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负责监督;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九)不得将本物业管理委托他人。
(十)在早期介入阶段,根据物业服务的其他实际需要,向甲方提供本物业在配套公用设施、机电设备选型、安装等方面的建议。
对本物业在保修期内的设施、设备,代表甲方向保修单位联糸维修相关事项。
(十一)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十二)不承担对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不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故和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服务目标
执行政府有关法律及市、区物业管理主管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并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三级标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公司内部出现的股权转让、股东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或甲方将本物业整体或部分转卖第三方及双方其它单方面的原因均不构成单方修改或终止本合同的理由,否则违约方须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三十内一次性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的,还需给予相应赔偿。
(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或因自身其他原因而致使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目标或直接造成对方名誉或经济损失的,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限期整改或解决,限期整改或解决不了的,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违约方须支付违约金,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的,还需给予相应赔偿。
(三)甲方应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本物业预计入伙时间,因乙方原因致使物业不能按时入伙而给甲方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同时乙方须给予甲方赔偿。
因甲方原因致使推迟入伙或强行入伙而给乙方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同时甲方须给予乙方赔偿。
(四)本合同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整(大写:
伍万元)。
(五)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名誉、经济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九条:
其他事宜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
物业构成明细
类型
楼(幢)号
套(单元)数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多层住宅
安置住宅
商业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
其他用房
非机动车库
机动车车库
幼儿园
文化活动场所
合计
备注
附件二:
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1.房屋承重结构;
2.房屋主体结构;
3.公共门厅;
4.公共走廊;
5.公共楼梯间;
6.内天井;
7.户外墙面;
8.屋面;
9.;
10.;
11.;
12.;
13.;
14.;
15.。
附件三: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绿化率:
%;
楼间、集中绿地平方米;
砖石铺装平方米。
2.区域内市政:
【道路】【楼间甬路】平方米;
【室外上下水管道】米;
【沟渠】;
【蓄水池】个;
【化粪池】个;
【雨水井】个;
变配电系统包括;
高压双路供电电源;
公共照明设施【路灯】个;【草坪灯】个;【】个;
【物业管理区域的外围护拦及围墙】;
【高压水泵】【高压水箱】个;
【污水泵】个;
【中水及设备系统】;
【其他】。
【燃气调压站】;
3.消防设施包括;
4.监控设施包括;
5.避雷设施包括;
6.电视共用天线;
7.电脑网络线;
8.移动发射设施;
9.地上机动车停车场个车位平方米;
10.自行车库平方米;
11.垃圾中转站个;
12.信报箱个;
13.值班室平方米;
14.物业服务用房平方米;
15.。
附件四:
物业服务标准
附件五:
前期物业服务费用预算表
附件六:
移交资料清单
1.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资料;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件、附图;
3.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消防验收等竣工验收资料;
4.设施设备的出厂随机资料,安装、验收、使用、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等技术资料,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5.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6.业主名册;
7.物业管理必需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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