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工作第二阶段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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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工作第二阶段实施方案
2014年直属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工作第二阶段实施方案
根据苏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进直属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直属学校教师交流工作,在第一阶段网络双选岗位竞聘的基础上,现就第二阶段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交流目的
为优秀教育人才拓宽视野、提升能力、促进专业发展提供多渠道的交流形式、搭建多形式的平台,鼓励优秀教育人才到事业发展最需要的地方去、到最能锻炼能力的地方去,把优秀教育人才放在艰苦环境、重要岗位上磨炼和培养,发挥优质学校辐射作用,扩大优秀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的引领作用,进一步优化教育人才资源配置,优化各校教师结构,充分激发教育发展活力。
二、交流对象
本阶段交流对象分为三类:
一是优秀管理干部,包括校级后备干部、中层干部、年级组长、学科教研组长等。
今后校级干部的提拔使用原则上应有岗位交流的经历。
二是优秀骨干教师,指荣获市区级及以上各类荣誉称号的教师,含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教坛新秀、教坛新苗等。
三是当年申报职称晋升的教师,在职称晋升评审中,主动申报交流的教师,优先给予职称晋升;凡不服从学校交流安排的,一票否决。
三、交流形式
(一)学区辐射。
实行大学区试点的9所初中校主动联系一所学区内小学,选派1名干部或优秀教师开展不少于1年的挂职服务,加强初小衔接。
(二)普职沟通。
各直属高中校每校选派1名教师,支持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基础学科建设,时间不少于1年。
(三)结对互助。
根据地域和各校师资结构特点,组合结对学校,互派教师进行双向交流(详见附件一),各校交流3门学科,每科1名教师。
结对学校间学科不必完全对应。
各校原则上流出教师中至少有2名优秀骨干教师,现有学科带头人超过10人的学校至少流出1名学科带头人。
(四)上挂机关。
让更多的优秀教育人才到局机关各处室进行为期1至2年的锻炼,了解教育环境,熟悉教育政策,增进学校与机关的联系。
(五)联系社区。
由市教育局机关党委联系提供相应岗位(详见附件二),鼓励干部、优秀教师到社区去,推动家校和社区联系互动,增强教育合力,时间不少于1年。
(六)外派学习。
由学校跟外省市优质学校联系,外派校长教师进行跟岗学习或挂职锻炼,所需费用由学校和市教育局共同承担。
(七)集团交流。
进一步加大立达教育集团、市实小教育集团内部的交流,推进立达、平江、草桥、振华与原母体学校深度交流,促进教师教学大循环培养。
(八)其他形式。
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单位)按照本方案从教育工作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各类教育人才交流活动。
四、交流要求
(一)交流人数
本阶段各直属学校(单位)交流名额分配如下:
结对互助的学校每校3人。
9所初中校学区辐射每校1人。
高中校普职沟通每校1人(详见附件三)。
职业类学校(含幼师)每校联系2个社区各1人,其他学校(单位)原则上联系社区1人。
外派学习、集团交流等其他交流人数及安排由各校根据本方案要求自行确定。
(二)工作程序
1.动员部署
各校教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要制定本校交流工作方案,同时及时进行宣传、发动、部署,做好教师思想工作,确保学校的和谐、稳定和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2.确定人选
根据交流工作方案,各校在教师自主报名和学校统一安排的基础上,确定交流人选。
其中,结对互助交流由结对双方学校根据学校师资结构特点,自主协商确定参加交流的学科和骨干教师安排。
3.上报名单
请各学校(单位)于8月8日12:
00前将本校交流工作方案及《2014年直属学校(单位)教师交流汇总名单》(附件四)上报局人事与师资处。
电子稿发送至JSJL@,纸质稿送至局312办公室。
联系电话:
65225219。
(三)加强考核
各校要严格执行交流工作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交流规定,不得漏报、瞒报应交流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阻挠交流教师调动、任职、聘用聘任手续的办理。
要切实加强对交流工作的过程管理,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各校交流工作的情况将列入学校班子年度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力学校,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苏州市教育局
二0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2014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结对名单(建议)
附件二:
街道、社区挂职岗位一览表
附件三:
2014年直属高中校支持建设交通基础学科建设安排表
附件四:
2014年直属学校(单位)教师交流汇总名单
附件一
2014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结对名单(建议)
一、初中校
序号
结对双方
1
苏州市立达教育集团—苏州市田家炳实验初级中学
2
苏州市平江中学校—苏州市第一初级中学校
3
苏州市草桥中学校—苏州市第十二中学校
4
苏州市振华中学校—苏州市觅渡中学校
5
苏州市第十六中学校—苏州市第三十中学校
6
苏州市景范中学校—苏州市二十四中学校
7
苏州市南环中学校—苏州市二十六中学校
二、高中校
序号
结对双方
1
江苏省苏州中学校(含园区校)—苏州市第五中学校
2
江苏省苏州第十中学校—苏州市第四中学校
3
苏州市第一中学校—苏州市田家炳实验高级中学
4
苏州市第三中学校—苏州市第六中学校
附件二
街道、社区挂职岗位一览表
序号
街道
社区
可提供的挂职岗位
对口学校
备注
1
双塔
沧浪亭
助理1名
江苏省苏州中学校
2
百步街
助理1名
干事1名
江苏省苏州第十中学校
3
苏州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
管理办公室
4
大公园
助理1名
苏州市第一中学校
5
二郎巷
岗位任选
苏州市振华中学校
6
湖东社工委
凤凰城
助理1名
江苏省苏州中学园区校
7
观前
装驾桥
副主任1名
苏州市第三中学校
8
香花桥
助理1名
苏州市景范中学校
9
桃花坞
石幢
副书记或助理1名
苏州市第四中学校
10
养育巷
助理1名
苏州市第十六中学校
11
西街
助理1名
苏州市第二十四中学校
12
石路
三乐湾
助理1名
苏州市第五中学校
13
信记
助理1名
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14
三乐湾
助理1名
15
沧浪
西大街
助理1名
苏州市田家炳实验高级中学
16
吉庆
主任1名
江苏省新苏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17
友新
四季晶华
助理1名
苏州市立达中学校
18
象牙
助理1名
苏州市胥江实验中学校
19
娄门
新湘苑
助理1名
苏州市平江中学校
20
苏锦
新天地
助理1名
苏州市草桥中学校
为双结对社区
21
平江
大儒巷
助理1名
苏州市第一初级中学
22
留园
硕房庄
助理1名
苏州市第十二中学校
23
湖田
助理1名
苏州市第三十中学校
24
虎丘路
助理1名
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5
吴门桥
吴门桥
解放
助理1名
苏州市田家炳实验初级中学
26
南环
助理1名
苏州市第二十六中学校
27
南环第三
助理1名
苏州市南环中学校
28
大龙
助理1名
苏州市实验小学校
29
葑门
觅渡
无
苏州市觅渡中学校
30
金阊
双虹
助理1名
苏州市第一中学校分校
(苏州市彩香实验中学校)
31
金夏
助理1名
32
越溪
张桥村
副书记1名
苏州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33
教育园
助理1名
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34
胥江
万年
助理1名
苏州市教育局教研室
(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35
苏州市电化教育馆
36
苏州市教育考试院
37
虎丘
山塘
助理1名
苏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
38
清塘
助理1名
39
木渎镇办事处
金山浜
助理1名
苏州市盲聋学校
40
高新区东渚镇
大寺村
助理1名
苏州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附件三
2014年直属高中校支持建设交通基础学科建设安排表
序号
学科
需求人数
岗位地点
教师派出学校
备注
1
政治
1
尹山湖
四中
1.使用教材:
尹山湖校区的教师上3+4或5+2班级,使用普高教材;
2.绩效考核:
人事、工资关系不变动的教师,基础性绩效工资仍由流出单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原单位平均数划拨到流入单位,由流入单位按本单位绩效考核办法予以发放;12课时/周的教师可获得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另有400元/月的车贴;超课时按30元/课时补贴,担任班主任的另外享受建设交通标准的班主任津贴。
2
数学
1
尹山湖
苏中园区校
3
英语
1
尹山湖
三中
4
体育
2
尹山湖
一中、六中
5
物理
1
尹山湖
苏中
6
地理
1
尹山湖
五中
7
历史
1
尹山湖
田家炳高中
8
化学
1
尹山湖
十中
附件四
2014年直属学校(单位)教师交流汇总名单
单位名称(盖章):
负责人签字:
填报时间:
年月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学科
职称
职务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荣誉称号
流出方向
交流形式
1
2
3
4
5
6
7
8
备注:
1.交流形式是指本方案第三部分所列举的八种类型,本表请按“交流形式”顺序填写。
2.荣誉称号栏填写学科带头人级别或最高荣誉,不含学科竞赛获奖。
3.流出方向请填写交流去向单位。
4.人数超过8人可以另加行。
5.本表不含2014年7月前已流出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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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属 学校 校长 教师 交流 工作 第二阶段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