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学讲稿第九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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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学讲稿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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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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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教学方法]
讲授法
第九章大众传播的传播者
第一节大众传播者概述
一、大众传播者的基本特点
大众传播者,是指在大众传播过程中,通过大众传播媒介进行传播活动的职业传播者,他们是分布在通讯社、报社、杂志社、出版社、电台、电视台、电影片厂中专门从事传播职业的人,如记者、编辑、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导演等等。
相对于普通传播者来说,大众传播者具有以下基本特点。
1.群体性。
大众传播是一个复杂的社会过程,很少像其他类型的交流一样,仅仅由一个人承担,而是往往需要一个由若干职业传播者组成的群体才能有效地展开工作。
如在美国收视率较高的cBs节目《六十分钟》中,观众所熟悉的节目主持人只有四个人,但是在他们背后,则有四十几个人参与了节目的制作,他们共同组成了该节目的传播者。
2.专业性。
大众传播是一种专业化程度极高的职业活动。
媒介组织的系统性和专业性,制约着传播者的成分和规模,并使大众传播者同样具有复杂性和专业性。
作为专业活动,传播者应当具有的素质包括:
(1)具有优良的思想品德;
(2)专业知识;(3)新闻敏感性;(4)政治敏感性;(5)勇于献身的精神。
不同的传播媒介对于传播者有着不同的专业技能要求。
在同一媒介内部,大众传播者也有很强的专业技术分工。
他们各司其职,相互合作,共同完成新闻的制作和发送工作。
3.机构性。
作为职业化的社会群体,大众传播者总是根据不同媒介的特点,按照不同的人设置,组成一个个相对独立的传播机构。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也可以把传播机构作为“大众传播者”。
我们经常在报纸上看到“某某社电”、“某某社消息”,在广播、电视媒介里听到“本台报道”、“本台评论”,就是传播机构整体地作为大众传播者面貌出现的例子。
二、大众传播者的任务和原则
大众传播者的任务决定于传播活动的性质。
美国学者T.B.佩特森认为,媒介所承担的任务都是不变的,即:
(1)通过提供关于公共事务的信息、讨论或辩论来服务于政治制度;
(2)启发和提高公众的自我决策意识;(3)对政府进行监督,维护社会成员个人的利益;(4)主要通过广告媒体来沟通商品或服务的买方和卖方市场,从而为经济制度服务;(5)提供娱乐;(6)保持财政的自给自足,以免于受到特定势力的压力。
从整体的角度考察,大众传播者的任务与传播活动中的信息因素相关。
从信息角度看,大众传播者的任务包括收集信息、加工制作信息、发送信息三个方面。
1.收集信息。
由于信息具有无限的丰富多样性,大众传播者只有首先从多样性的信息中挑选出符合自己需要的信息,把广义信息变为狭义信息,才能进行传播活动。
这是任何大众传播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前提。
一般来讲,对于职业传播者来说,应具有在无意中保持有意反应的能力,否则容易错过有价值的信息。
收集信息还应当本着以下原则进行。
(1)目的性原则。
就是要根据信息传播的目的来确定信息的采集对象、范围以及重点。
(2)准确性原则。
只有准确无误的信息才能使我们了解事物的本来面目,否则“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贻害无穷。
(3)系统性原则。
收集信息要尽可通地全面周到,不要抓住一点而不及其余。
只有密切注意事物的生成、运行的轨迹,细致观察事物各个阶段的发展变化,才能把握信息的完整性或整体性,才不至于犯以偏概全的毛病。
(4)时效性原则。
由于信息是事物存在状态或运动方式的表达,任何有价值的信息总是具有很强的时效性。
(5)相关性原则。
收集信息时既不能漫无目的,又不能“坐井观天”,必须围绕目的广收博采,在众多相关信息中比较鉴别,把握事物的本质特征,进行有效的信息传播。
(6)合法性原则。
在收集信息时,涉及公民个人的隐私权利是应当尊重并获得保护的。
如加拿大《信息获得法案》(AccesstoInformationAct)规定,除了机密材料,政府及公用事业机构与公共事务有关的资料都属于应该向社会公开的信息。
但根据加拿大政府<隐私权法案>的规定,政府档案中有关个人的资料是受保护、不得随意公开的,除非征得个人同意。
对私人之间的交流行为录音录像,只要获得一方同意便可进行。
但不获得所有方面的认可,一般不公开播出这种材料。
采用秘密方法收集信息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隐性采访或暗访方法,秘密方法的最大害处,是降低普通公众对媒介的信任和尊重。
因此,只是在充分考虑到公平和隐私的情况下,由于信息的公开对社会和公众而言非常重要,而通过其他途径又无法获得时,秘密方法才具有合法性。
在合法的目的下,新闻工作者可以不暴露真实身份或职业,而作为一般公众成员去获取信息。
例如,在调查欺骗公众的伎俩时,在一般公众可能到达的场所,如零售店、展览馆或会议厅,新闻工作者都可以进行调查。
如果新闻媒介认为信息很重要且有益于公众,新闻工作者也可以在一般公众无法到达的地方从事隐性采访,但此举必须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批准,特别是征求媒介内部法律部门的意见,以应付可能带来的新闻诉讼。
对隐藏的摄影镜头和录音机的使用,美国各州规定不一致。
多数州不允许第三方对谈话进行录音;但允许两方中的一方自行录音、录像。
多数州视公共场所和私人领地自设的隐藏录像镜头为合法。
有的州将对谈话秘密录音视为非法;但视用隐藏的镜头录制同一谈话为合法。
2.制作信息。
记者采集到新闻后,传播者要对信息的内容和表达形式进行加工,包括信息的取舍和将信息符号化,使之成为供传播使用的信息。
新闻报道、广播电视的文娱节目、电影的编排、制作都是一个复杂的社会过程。
各类信息的制作主要是对原稿进行修改、加工,使之符合传播媒介的要求。
比如,报刊编辑、出版社编辑对于来稿的修改润色,等等。
3.发送信息。
大众传播的信息发送并不像人际传播那么直接简单,而是一个社会化和技术化程度极高的过程。
印刷媒介的信息,如报纸的投递,书刊的发行。
与交通工具和交通状况密切相关。
用电子媒介来传播的信息更是离不开电子发射装置和接收设备等科学技术手段。
在发送信息的过程中,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放映师和发行人的工作对于整个大众传播活动的影响是巨大的,他们通常都需要经过专业化的职业培训和实践锻炼才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影响传播者的社会因素
大众传播者的传播活动受到心理和社会因素的综合影响。
我们将就政治、文化心理、经济等因素对传播者的影响做出分析。
1.政治因素。
作为“社会雷达”的大众传播,随时观察着政治的变化,同时又随时被政治的“雷达”所监测。
政治因素包括对传播者内在影响和外在影响两个部分:
(1)政治对传播者的内在影响。
内在影响是指政治对传播者自身以及所属群体、团体、党派的影响。
这些影响主要包括政治信念、人生观、价值观念、期望等方面。
沙图里以信念与价值观为主要指标,按其不同组合方式,把人分为四类:
A类是封闭的信念与强烈的价值观,构成牢不可破的信仰系统;B类是封闭的信念与微弱的价值观,构成弹性的信仰系统;c类是开放的信念和强烈的价值观,构成坚定的信仰系统;D类是开放的信念与微弱的价值观,构成伸缩性信仰系统。
其中,以意识形态为出发点的信仰系统属于A型,以实用主义精神为出发点的信仰系统属于D型。
每个人都会受到政治信仰的影响和制约,而这个信仰系统就成为传播者据以选择加工信息的潜在标准。
(2)政治对传播者的外在影响。
外在影响主要是指群体、团体、党派以外的政治影响,主要包括:
①权力压力,包括个人意志控制、法律约束、组织约束等。
传播者对权力压力有三种态度及行为:
顺应、绕开和抵抗。
②舆论压力。
社会舆论主要是由占主导地位的政治力量倡导、反复宣传而形成舆论,并逐渐成为言行准则。
③外部群体、团体和党派的压力。
④国际政治背景的影响。
2.文化心理因素的影响。
文化心理是指生长在某一文化区域中而形成的心理总特征。
形成文化心理的重要材料是地理条件、历史传统、政治制度、经济发展、生活方式和语言文字等,形成民族文化心理特征的重要因素就是文化规范。
而日渐形成的文化规范对传播者的信息采集和加工处理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此外,政治文化也对传播者产生深远的影响。
研究表明,政治文化大致有三类:
(1)狭窄的文化。
人民对政治的知识和感触均有限,不大了解制定政策的方法、参政的程序、政策的影响力等。
(2)服从的文化。
人民对自己的政治制度有相当的认识且热爱政治,但认为服从是人民的天职,而不是影响政治。
(3)参与文化。
人民对自己的政治制度抱积极的参与态度,并认为他们可以影响政策的制定和实行。
四、传播者与受传者的互动关系
新闻的有效传播是传者、媒介、受众三者紧扣新闻信息协调互动的产物。
新闻信息是新闻传播的内容,舍此,新闻传播就失去了意义。
三者协调互动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传者在媒介和受众的双重制约下发挥主动性。
传者(记者和编辑)所提供的新闻作品,是新闻传播的必备条件。
传者的作用和主动性是无可取代的。
传者所进行的劳动的重要性,不仅在形成新闻的阶段得到了集中体现,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此后的两个环节。
在形成新闻和传播新闻的过程中,传者的重要性表现在:
对新闻事实进行发现、发掘、选择、提炼、加工,择定文体和报道方式,择定刊播新闻作品的媒介。
上述哪一个方面都十分重要。
但是仅仅研究传者又是很不够的,必须将传者与媒介、与受传者结合起来加以研究。
事实上,传者自始至终既受到媒介的制约,又受到受众的制约。
不同的媒体有着各自的个性特点决定了不同媒体对传者有着不同的要求。
当然,从大的方面来说,报纸、广播、电视有着诸多的共性,存在着诸多共同规律;但同时,每一种媒介又有着自己的特殊规律。
即使属同一种媒体,不同的报纸、不同的电台、不同的电视台,由于面对的对象不同,办报、办台的宗旨有别,所负的具体使命各异,因此,对于传者来说,报道同样的事实,为不同的媒体撰稿,为同类媒体中的不同新闻机构撰稿,应该体现差异,应当遵循适切性原则。
相反,以同一模式为不同的新闻媒体撰稿,终会因抹煞媒体个性而影响传播的效果。
传者所受的另一种制约来自受众方面。
受众对传者的制约方式主要表现为接受与否,乐意接受与否。
受众的接受是新闻作品价值实现的最重要环节,也是新闻传播过程的最后完成。
其实,新闻作品的价值,并不是在传者手里实现的,也不是媒介加以传播以后就一定能实现的。
只有在受众接受了新闻所传递的信息,并且认同了新闻作品所蕴含的价值观和导向以后,新闻作品的价值才最终得到了实现。
相反,新闻作品在传播以后无人间津,或者,它所包含的价值观和导向受到受众的抵制,那么,它的价值最终并没有实现。
新闻工作者对受众接受问题的重视程度较之过去已有了很大提高。
但不少记者、编辑,在采访、写作、编辑阶段,还很少设身处地地去考虑受众的需要,也很少考虑到新闻作品价值的实现问题。
为此,在记者和编辑之中,有必要提倡换位思考。
要将自己设想成受众,去体味他们的心理,体悟他们的需要。
通过这种方法,去捕捉受众的兴奋点,以获取新闻传播的最佳效果。
不问受众需要,只管传播新闻,不问传播效果,只管完成任务——这是传者在新闻传播中的不负责任的态度。
至于说有的传者将传播效果不佳、新闻作品价值无法实现的原因完全归于受众水平低下,更不可取。
传者必须将来自受众的制约,转化成致力于提高传播质量的动力。
要增加信息的价值含量,删除冗余信息和重复信息;在有限的节目时间和报纸版面中刊播经过精选的信息,并加大信息量,以满足受众的多元信息需求;切实保证新闻的时效性,增强其新鲜感,及时满足受众对重大事件的知情欲望;采用受众乐于接受的方式传播新闻,努力贴近受众的生活,使报道体现亲和力;在新闻报道中,视情况增加一点可读(听、看)性、趣味性和人情味。
2.传者与受众通过新闻媒介进行双向交流。
新闻媒介是新闻信息的载体,新闻传播的过程,应当是传者与受众双向交流的过程。
新闻媒介将新闻传递给受众。
就此而言,传者不能取代媒介。
媒介由于与受众有着广泛的联系,因而它就能全方位地获取受众接受新闻以后的反应和意见,并传递给传者。
就此而言,媒介的作用也是无可取代的。
媒介必须全面发挥中介作用。
媒介要负责地向传者反馈受众的情绪反应、意见要求。
在此基础上,传者要根据反馈信息改进新闻报道,或对已经报道的事实的最新发展进行后续报道。
这是一种形式的双向交流。
另一种形式的双向交流,则是抓住热门话题,吸引受众参与讨论,直接进行对话,促使方方面面达成共识.因思想沟通而互相理解。
受众因郁积的情绪得以及时宣泄而气顺,而增强凝聚力。
由于传播过程形成了双向交流的格局,传者将变得耳聪目明,对受众的喜怒哀乐了如指掌,传播过程则更为有的放矢。
3.传者和媒介对受众负有满足其需要和提高其水平的双重任务。
对于传者和媒介来说,满足受众的需要和培养、提高受众,这两项任务并行不悖,同样重要。
受众的需要是新闻事业发展的原动力之一。
受众的需要是多方面的,情况是相当复杂的。
这就要求对此作认真的、冷静的分析。
在受众的需要中,有非常合理的因素,也难免会有不甚合理的因素;有档次很高的部分,也难免会有档次不很高的部分;有切合实际的成分,也难免会有不切实际的成分。
但是应当看到,大多数受众的需要,从总体上说是比较合理、比较切合实际的。
同时我们又应当看到,受众的需要也存在着亟待引导的方面。
当然,不能苛求受众的要求全部正确和一概正确,但也不能在受众明显表现出消极性方面的要求面前放弃引导的责任。
受众对传者的制约作用可以分解为两个方面:
一是积极性的制约;二是消极性的制约。
这后一种制约,与一部分受众中存在的文化素质偏低、价值观念陈旧、思维方式简单、进取精神缺乏等等因素有关,对于提高新闻传播效果而言,反而构成了障碍,成为对传者与媒介的一种无形而又实在的束缚。
传者也好,媒介也好,不应当无所作为和无能为力。
应致力于培养高水准的受众,应耐心细致地帮助受众提高识别新闻价值的能力,引导他们确立正确的价值观,提高审美和鉴赏水平。
传者和媒介应通过积极措施,使来自受众方面的消极性的制约因素逐渐减少,积极性的制约因素逐渐增加。
第二节作为把关人的大众传播者
大众传媒是现代社会中主要的信息提供者。
但是,即便大众传媒具有强大的信息生产和传播能力,它们所能提供的信息也只能是无限丰富的社会信息的一部分。
在信息的收集、制作和发送过程中,大众传播者决定着什么可以被传播以及怎样传播。
传播者在传播过程中具有以下几方面的决定权:
(1)决定传播的时间、内容和形式,对信息进行把关、过滤、筛选;
(2)对传播的信息进行搜集、编辑、制作和传递;(3)对整个传播进程进行控制和制约。
因此,传播者在大众传播过程中承担着“把关人”的角色。
一、卢因的“把关人”概念
“把关人”(gatekeeper)这个概念,最早是美国社会心理学家、传播学的奠基人之一库尔特·卢因提出的。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为节约战争开支开展了一场号召人们食用牛下水的大规模宣传活动,卢因在对这场宣传活动的过程进行研究时发现,除非家庭主妇们接受了宣传,把牛下水买回家中并做成菜肴摆上餐桌,否则她们的丈夫或孩子是很难有机会接触并接受这种不习惯的食品。
在这个过程中,家庭主妇实际上起着一种“把关人”的作用。
1947年,卢因在《群体生活的渠道》一书中再次论述了这个问题,认为在群体传播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把关人,只有符合群体规范或把关人价值标准的信息内容才能进入传播的渠道。
一则信息在传播过程中必须通过传播者的若干“检查点”,才能被许可通行。
卢因将这些检查点称为“门”,而把那些掌管着发放“通行许可证”的人或组织称为“守门人”(gatekeeper)。
守门人的概念不一定符合大众传播的理论应用。
其实,大众传播者的职责并不在于被动地“看门”或“守门”。
他们在传播过程中总是能动地选择信息,决定信息的取舍,突出或删节信息的某些方面,并且试图通过他们的信息传播给受众造成某种印象。
因此,把在信息传播途径上工作的新闻记者、编辑、节目制作人员称为“把关人”更为合适。
事实上,把关人无处不在。
威尔伯·施拉姆曾经指出:
“在信息网络中到处都设有把关人。
”如此看来,包括大众传播者在内的一切传播者同时又都是把关人。
显然,施拉姆所说的“把关人”是广义的概念,泛指采集、制作信息过程中对各个环节乃至决策发生影响的人。
狭义地讲“把关人”,则是指对于已经初步制成并开始进入信息通道的信息进行控制的有关人员,如报刊编辑、总编、广播电视台台长、部门经理或主任、电影制片人甚至剪辑师、网站管理员,还有信息传播的检查机构及其官员等,而把信息最初的采写者如记者、作家排斥在外。
从狭义角度将把关人理论引入大众传播领域的代表人物就是怀特。
二、怀特的新闻把关模式
1950年,传播学者怀特将这个概念引进新闻研究领域,明确提出了新闻筛选过程的“把关”(gate—keeping)模式,见图8—1,它是通过对输入信息与输出信息的对比,考察在一个具体的把关环节上,信息是如何被过滤筛选的,用一个简单的公式来表示就是:
输入信息一输出信息=把关过滤信息。
怀特的研究是与美国中西部一家地方报纸的编辑合作,编辑把报纸在一周之内所收到的各大通讯社的电讯稿全部保留。
一周之内,编辑共收到11910条通讯社来稿,而他从中选用的不过是1297条,大约占来稿的十分之一,而其余的十分之九都被他把关过滤掉了。
怀特的研究模式里的N代表新闻来源如通讯社,它发出一系列不同的信息为N1、N2N3N4等,这些信息在到达把关人的门区时,有的被舍弃如N1、N4,有的被放行如N2和N3。
拉斯韦尔曾说过:
“任何一个传递信息的人都可以从信息输入和信息输出两个方面受到检验。
”怀特研究正是从这两方面对把关人(“传递信息的人”)所进行的一次成功检验。
这个模式说明:
社会上存在着大量的新闻素材,大众传媒的新闻报道不是也不可能是“有闻必录”,而是一个取舍选择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传媒组织形成了一道“关口”,通过这道“关口”传达到受众那里的新闻只是众多新闻素材中的少数。
不过,他将把关人当做一个孤立的因素来考察,过分强调把关人独立的权限,而忽略同把关人相联系的社会因素对把关活动的制约。
从怀特的把关模式上,人们容易产生这种错觉,那就是把关人对信息的传播可以为所欲为,可以随意按照自己的喜好来处置新闻。
这里,把关完全被当做一项纯个人的行为,这显然不符合传播实际。
怀特在提出这个模式时并没有意识到把关是一种组织行为,而认为它主要是新闻编辑基于个人主观判断的取舍选择活动,并且只强调了编辑的把关人作用。
正如后来不少学者指出的,新闻选择过程中的把关人并不只有一个,记者是把关人,决定着哪些素材应该写成新闻稿;编辑是把关人,决定着哪些新闻稿应该刊播;编审和总编是把关人,决定着哪些内容应该成为重要新闻等等。
传媒内部存在着一系列把关环节,正意味着把关是一种有组织的活动。
此外,把关虽然也与记者、编辑个人的价值判断密切相关,但这些判断只有在与传媒组织的报道方针不相冲突的前提下才能发生实质性影响,这也说明了把关活动的组织性。
社会学家赫希(Hirsch)曾从社会制约的角度指出,怀特的研究及把关理论只看到个人在把关活动中的直接作用,而没有从社会系统上考虑其中所隐含的一系列左右把关的必然因素。
尽管如此,怀特的把关模式对我们理解大众传媒在新闻传播中的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不过,这个模式还只是对新闻信息的取舍选择过程的一种简单概括。
它指出了经过大众传媒这道关口,某些新闻得以入选、某些新闻遭到舍弃这一事实,但并没有说明哪些新闻会得以入选或遭到舍弃,而正是后面这个问题,才涉及把关过程的实质。
三、麦克内利的把关模式
怀特的模式是比较简单的个人单一把关机制模式,但是事实上,信息传播中存在着一系列的把关环节。
麦克内利的把关模式就是对怀特的模式进一步修正和发展。
英国学者麦奎尔指出:
麦克内利的把关模式试图描述在新闻事件和最终接受者(报纸读者等等)之间存在的各种各样的中间传播者。
在麦克内利的模式中,见图8—2,Cl、C2、C3、c4、c5、c6等都是把关人,不妨把他们依次视为采访对象(c1)、通讯社驻外记者(C2)、外国分社编辑(c3)、国内总社编辑(c)4、报社电讯编辑(C5)、总编辑(C6)等。
这些不同环节的把关人在信息的流程中进行控制、加工和筛选,然后分别发出sI、S2、S3、s4、S5、S6等不同表现形式的信息,最后与受众见面的信息已经是经过多次处理后的信息了。
当然,这个模式也有不足之处,它对各个环节的作用看成是一样的,事实上,这些环节是有主次之分的,于是便有了巴斯的“双重行为模式”对此做了修正。
四、巴斯的双重行为把关模式
在巴斯看来,事实上,信息流程中的把关人的作用各不相同,其中关键环节是传播媒介,与传播媒介相比,其他把关环节是处于次要地位的,在信息大循环中,传播媒介的把关起着决定性的主导作用。
因此,他把传播媒介把关活动分为前后相连的两个阶段、两个步骤,也就是“双重行为”。
在这个模式的第一个阶段是新闻采集,这里的把关人主要是记者。
记者在采写新闻时,总是要根据一定的标准来对各类信息进行取舍和加工。
第二个把关阶段是新闻加工,这里的把关人是以编辑为代表。
传播媒介输出的所有信息,不论是新闻还是其他信息内容取舍,无论是版面设计还是标题制作,都要经过编辑的把关。
而且,这个阶段的把关活动比第一个阶段的把关活动更有决定性作用。
此外,1957年,威斯特利和麦克里恩(westley&Maclean)~了一个关于“把关人”现象的更为理论化的模型。
与怀特只强调编辑个人的把关人作用不同,他们提出,新闻选择是由一套事先制订好的规则和政策所决定的,而这些规则和政策则与新闻组织及其所处的社会系统有直接的关系。
他们指出,传播过程中的把关行为可以从多层次进行研究:
①个人:
记者和编辑的个人喜好;
②传播流程:
日常工作如何进行——这条信息有否足够的新闻价值,能否播出;
③组织:
雇佣和解雇记者,上下级的科层关系,组织的整体新闻判断;
④制度:
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制度;
⑤社会:
文化风俗习惯等等。
从狭义的“把关人”的概念出发,我们可以看到“把关人”与“传播者”的联系与区别:
对于同一个人,当他从事创造性工作而制作信息的时候,他就扮演着“传播者”的角色;当他从事评价或修改、加工他人制作的信息的时候,他就是在履行着“把关人”的职责。
可以说,传播者与把关人的概念主要是与传播过程中的功能性角色相关。
在大众传播中,有些人以担任传播者的角色为主,有些人则以担任把关人角色为主,也有一些人可能身兼双重角色。
把关理论的提出和发展,实际上等于宣告了西方新闻传播界盛行的客观原则论(即所谓“镜子理论”)的终结。
事实上,把关机制是新闻传播流程中客观存在的一种信息控制机制。
第3节作为社会组织的大众传媒
媒介技术或工具是由人来创造和使用的,创造和使用媒介的人是社会传播系统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
小型的媒介可以由单独的个人来驾驭,而大型媒介系统的活动只能依靠具有一定规模的社会组织来运作。
报社、出版社、电台、电视台等等,就是这样一些社会组织。
这些社会组织,我们通常也称之为大众传媒介。
如果说,传播媒介的技术和工具属性决定着信息的物理形式、时空范围、速度快慢和量的规模,那么,媒介的社会组织属性则决定着信息内容的生产和传播。
考察媒介组织,有助于我们理解大众传播系统中的各种复杂的社会关系,有助于揭示大众传播活动的本质及其规律。
一、传播者与大众传媒
传播者指的是传播行为的发起人,是借助某种手段或工具、通过发出信息主动作用于他人的人。
传播者处于传播过程的首端,对信息的内容、流量和流向以及受传者的反应起着重要的控制作用。
报社、电台、电视台等媒介机构是从事信息的采集、选择、加工、复制和传播的专业组织,从其生产规模的巨大性和受传者的广泛性而言,我们又把它们称为大众传播者,或称为大众传媒。
在不同类型的传播活动中,传播者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
同其他类型的传播者相比,作为传播者的大众传媒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地位稳固。
在面对面的人际传播中,由于互动渠道的畅通,传播者和受传者可以轮流扮演说话人和听话人的角色,因此传受双方是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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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播学 讲稿 第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