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居学绪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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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居学绪论
1住居学绪论
1.1研究意义
居住问题一直是众所注目的世界性问题,住宅建设涉及到每个居民的切身利益,与千家万户息息相关,所以,一个国家的住宅建设是促进社会稳定和进步的一个关键因素。
虽然人们在住宅建设上面临某些相同问题,在居住建筑的研究上也遇到某些相同的课题,对居住生活与空间的需求上也有相似之处,但是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甚至同一国家的不同地区,所面临的内、外在条件和习俗上存在着差别,因而不论是历史上还是现在,居住生活的内容和方式都存在着差异,住居的空间结构和形态也存在明显的区别,所以在现代化的进程中所面临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居住问题的方法和途径也不尽相同。
另一方面,居住功能历来是城市的重要功能之一,在城市空间体系和结构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而住居学的研究充实了建筑学和城市学研究的内容,符合时代发展的需要。
住居学是从“居住者”的角度来研究居住建筑的,而建筑学是从“设计与建造”的角度来研究居住建筑的,两者的目的虽然有一致之处,但是住居学往往跳出建筑学之外,从相对更大的领域和较新的视角,研究居住行为和住生活的演变,在某种程度上充实了设计者(建筑师等)、管理者(建设主管部门等)和建设者(投资者.厂家等)及其他有关人员的思考内容。
特别是从居住者的角度,从居住活动的实际需要出发的思考方法,使研究的成果更贴近于生活,这对居住需求的满足和引导.对提高居住者〔住宅使用者〕的素质,使他们能更合理地提出需求,参与居住空间的没计提供了必要条件。
可以认为,住居学充实了建筑学的研究内容,是时代发展的解决和处理居住建筑设计和建造中的复杂矛盾,全面把握居住建筑和社区与城市发展的关系,从居住的解度合理的构筑城市的结构,在历史文化名城中,进行历史的风貌的保护与旧城整治更新,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探讨居住建筑的方向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所以住居学的研究在我国有较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用价值。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住居学是日本战后在研究建筑学、家政学等学科的基础上发展形成的一个新型科学门类。
简言之,住居学是研究居住行为、生活方式及其相关方面的学问。
日本最初在住生活方面直接引入欧美方式的是家政学(Eathenics),也叫优境学。
日文中的“经世济民”实际上同义于经济(E-conomy)。
英语Economy一词源于古希腊语Oiconomia,起初用于研究生活科学,具有家政学的意义,所以HomeEconomics在美国被称为家政学。
E-solo被译为环境生态学,同样源于具有“住居”涵义的希腊语系,因而可以说住居学包括了经济学及环境生态学等相关方面。
日本新制的大学里都增设有住居学专业,所以对住居学的研究.日本是比较普及并走在前面的,其研究的方法、内容和角度与建筑学不同,可以说在居住行为和生活方式与住居空间的关系等方面,是对传统建筑学的补充和深化。
日本住居学研究的先驱是吉阪隆正,他著有一系列住居学研究方面的论著。
另外清家清、平井圣、本间博文、巽和夫等等一大批学者,从不同的角度探讨了住居形态与居住生活的相互关系,丰富了日本住居学的研究成果。
1.2.1生活类型论
二次大战以后,日本著名学者西山卯三先生提出了适应时代要求的新的生活理论其观点为,人类社会的生活构成有历史性和阶层性,人类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是动态的.体现在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的过程中把人类生活划分为日常生活、劳动和游憩的所谓“三分法”只是对生活表层的分类,只体现出静态的关系,目标性不够明确。
20世纪60年代中叶、日本学者吉阪隆正先生进一步充实了“三分法”,提出了生活的三种类型,并进行了具体的分类即把休养、采食、排泄、生殖等人的生物性基本行为划分为第一生活;家务、生产、交换、消费等辅助第一生活的行为和活动作为第二生活;把表现、创作、游戏、构思、冥想等精神活动划分为第三生活(表1.1)。
这三类生活构成了人们在住居中的行为特征,并以住居为空间载体。
吉阪隆正还进一步探讨了三类生活之间的关系,并且重视第三生活在住居空间中的体现。
其生活分类法在“三分法”的基础上前进了一大步。
表1.1生活分类表
生活分类
生活内容
第一生活
休息
睡觉、坐卧、小憩
饮食
吃饭、喝水、哺乳
排泄
大小便、沐浴、洗脸
生殖
性交、妊娠、分娩
第二生活
家务
做饭、洗衣、清扫、整理、育儿
生产
生产资料的生产、消费资料的生产
交换
买卖、搬运、贮藏
消费
第三生活
表现
文学、书画、造型
创造
艺术、科学
游戏
体育、娱乐、旅游
冥想
哲学、宗教
1.2.2文化人类学与住居
吉阪隆正一开始就尝试从人类文化学的角度来研究住居,通过对中国东北民居的实地考察,写出了《北支蒙疆住居的地理学考察》的报告。
20世纪50年代末,吉阪隆正又考察了非洲野蛮民族住居和其他地区的住居,足迹遍布全世界。
吉阪隆正站在人类文化史的高度上,寻找住居的各种原型,揭示人类住居的地方性、连续性。
吉阪隆正研究认人的生活是从占据空间和时间开始的。
人类把生活和居住放在时间的座标轴上来考察研究,认为原始人类构筑最初的住居就同动物筑巢的目的有一致之处,这就是为了自身的生存和种群的延续,但是人类的住居还要有动物所没有的精神目的和历史价值观。
在论述住居生活圈的概念时,吉版隆正提出了居住场所同心圆的空间结构理论,即外侧范围是防犯警戒圈,然后是逃避圈,最内侧接近的范围是反击圈,后来的发展构成了同胞圈、熟人圈、朋友圈、知已圈和亲密圈的空间界定。
从某种意义上讲,人类是根据自我防卫意识来介定空间的。
体现在住居空间上,就使生活具体化了。
如现代住居的门厅、客厅、居室,就是从外到内根据不同的来访对象和亲密程度选择合适的交往场所,卧室一般很难进入。
1.2.3住居生活史与住居
日本住居学者平井圣先生,从住居生活史的角度和城市的角度来研究居住和住宅。
他首先从家庭的变化与住居形式的关系来研究家庭生活、个体行为与成住的关系。
研究家庭成员和男性、女性是如何使用生活空间的。
对普通百姓和平民的住居和生活不重视,因此,对住居历史和生活史的考证研究只能参照考古学的方法,依靠有界的遗址、遗物进行推测,从而对当时的生活习惯,仪式等行为和空间形式有所了解。
1.2.4生活文化与住居
平井圣先生还将居住生活分解成各种具体的生活行为进行分类研究,写出了《生活文化史》等著作。
生活文化的内容是广泛的,渗入生活的各个层面,不仅包括衣、食、住行等物质层面,而且还有琴棋书画、娱乐等精神层面,以及婚丧嫁娶等人生的各个阶段。
从出生到死亡,人的一生的大量时间都在使用住居,住居是生活的空间载体。
因此是生活文化造就了住居,也体现出住居的民族性、地方性文化特征。
平井圣还以住居为中心,研究日本人生活文化的最基本性格。
在居住生活中,睡眠和起床是分割生活时间的主要行为,由此考察了卧具和卧室的历史变迁。
生活文化还培育了民族性、地方性的居住空间意识,反过来又作用于住居的设计和建造。
1.2.5风土与住居
清家清、本间博文等日本住居学者,将世界住居按气候分成干燥地、寒冷地和湿润地进行分类比较,以认识和研究住居的地方特征。
在不同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下,住居的形式和材料的选择各有不同。
日本著名学者和什哲郎将欧洲文化称为“牧草文化”(以畜牧业为主),把日本文化称为“杂草文化”(以农耕稻作为主),并指出两者的思维方式的区别。
在住居的材料上分别表现为石的文化、木的文化,在住居的结构上表现砌筑的文化和构建的文化。
文化上的差别,住居的形态也不一样。
保护生活不受自然力和外敌的侵害是住居的主要功能之一。
从这个视点上看,干燥地(如阿拉伯地区)的住居对外是封闭的,内部是开放的,中庭式为基本形态;寒冷地的石砌住居、圆木造住居,墙体厚实,建筑也是封闭的;湿润地住居的空间多为开放的,日本传统住居属于这一类型。
现代社会人们的各种社会关系、家庭关系、生活内容、文化价值观、社区结构等等都在发生相应的变化,包容人们大部分生活的住居如何适应变化的形势和条件是住居学的新课题,日本住居学的研究在这一方面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较丰硕的研究成果。
我国住居学的研究刚刚起步,至今未见系统的研究成果。
另一方面,我国幅员辽阔,从南到北、从东到西,自然地貌以及气候的差别很大,住居形态有显著的地方特征;我国民族众多,是人类的发源地之一,地区发展极不平衡,住居形态也千差万别;我国古代有着灿烂的文化,社会、经济、技术在当时较为发达,不但住生活丰富多彩,而且还影响周围的国家和地区;我国自古以来同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在文化等方面有着广泛的交流,在住生活和居住形态的演变上有明显的印记;中国古代长期大一统的封建政体使作为社会生活组成部分的住生活受政治的影响较大,家长制在居住形态上打下了深深的烙印……这一切为我国住居学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和研究背景。
现在我国正在建设四个现代化,住居行为和各类住宅建设而引发的生态问题、风貌问题、环境问题、社会问题和城市现代化进程中历史风貌的保护与延续等问题越来越突出。
住居学的研究可以探索可持续发展的有中国特色的居住模式,有助于上述问题的解决。
1.4住居的相关概念与住居学
1)住居在住居学上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涵盖了以居住为核心的活动及行为,包括个体居住、家庭居住和社会居住三个层面。
住居的发展是从人类最初作为掩体的单一空间的初级住宅阶段开始的,生活的丰富及家庭的形成和发展带来了居住空间的复杂化,同时又从住宅中分离出了许多生活过程,形成了其他类型的建筑。
这一过程的进一步发展又将居住生活的许多部分社会化,产生了许多新的设施和特殊空间需要,从而使居住生活走向“纯化”,形成了历史上住屋、民居、皇居、住宅等等的有关居住的建筑形态和相关概念。
2)住居在发生学上是人类居住的原点。
即原始人类极低的生存能力和社会生产力(包括物质资料的生产和人自身的再生产两个方面),造成原始人类物质与精神、个人与社会活动的混沌合一性,决定和导致了当时的住居多功能交织的特征。
也就是说,当时的住屋不仅仅是现在的住宅的功能含义,而且是诸如教育、生产、宗教等综合功能的空间体现,表现出功能高度混沌综合的特点。
这些功能开始产生于原始居住生活及住屋之中,因此作为建筑的原点以居住为特征,称之为住居。
实际上,从发生学上看,原始人类的建筑和住居是基本相同的概念,而且住居与聚落也是同源的。
3)从空间构成上看,住居不仅指单幢的建筑,而且包括与住屋相关的外部环境,即庭院、屋外场地、步道及房与房之间的空隙等。
原始住居行为及相关活动,延伸到一定范围的外部空间和环境之中,它们一起构成了住居的空间领域。
4)从空间使用上看,原始住居室内空间也体现出混沌性,即住屋之下便不再分类,各种活动都发生在屋里:
5)原始居住行为无质的专业分工,即人们的生活、劳作和宗教分不开甲神圣与凡俗没有界限,宗教和社会生活需求密不可分,连在一起。
有的地方ill和家畜同住一屋或同顶一个屋盖。
6)原始住居的形成和发展与人类家庭的产生和演变密不可分。
发展到一定阶段,家庭就成为了社会的基本细胞,而住屋是家庭生活的载
体,作为家庭空间表现的住宅就成为社会的基本建筑类型了。
7)人类家庭的形成与发展同人类的两性关系及生殖行为又密不可分,所以要研究住生活就必须客观地全面系统地研究人类的生殖行为和两性关系。
到目前为止,人类种的繁衍还没有脱离家庭这个细胞,所以,住生活和住居与居住建筑的研究,回避对两性关系的研究是很不全面的,这正是目前研究上的薄弱环节,对此的补充和深人研究需要严谨的精神,更需要勇气。
因此,作为婚姻和家庭基础的生殖行为和两性关系就构成了住居学研究的重要内容。
8)原始住居具有公共性,它只属于某一群人而不是某一个人,使用空间并不十分确定,因为住居是公共财产。
9)原始住居私密性较弱,这同原始的生活状态相适应。
当时,对于文明时代的人类认为是私密之事的诸多行为,如性交、排便等等并不忌讳。
而生殖作为神秘现象,世界各地原始人类普遍产生了生殖崇拜的习俗。
综上所述,住居学就是通过研究从古到今人类住居与居住行为、生活方式等内、外在因素的演变,以及人和社会的各种空间需要与营造行为之间的关系来揭示人类居住形态的发展规律的科学。
这好比一只核桃,其外壳是具体的居住形态,而其内核是住居的各种内、外在因素,通过研究内核的演变过程和规律来揭示相应的外壳—居住形态的发展规律。
从内到外,从内容到形式,从行-h9YJlPIMl_从生活古式勃、目体的空间界定是住居学研究的主要特征。
它涵盖了有关唐侄的政治、经济、社会、科学技戚环境生态等学杯涉~及家庭生活学、家庭心理学、空间行为学、性科学、人类学、民俗学、历史学、家政学等领域,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研究的深人,还在不断地涉及容纳其他相关学科。
所以,住居学是缘合性极强的科学。
历史上的民居和现代的住宅一样,在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过程中,它们往往不能适应变化的生活,居住者就会要求改变其居住的外壳,即改变居住空间构成和组织方式,以适应新的生活和新的需要。
所以,居住建筑往往滞后于居住者生活方式的变化而逐渐改变,这个演变过程也从某种程度上说明住居是家庭生活空间需要的表现。
本书以原始住居的家庭关系为出发点,着重论述居住及建筑的起源,功能的分化、空间的分类以及与居住生活相关的物质和精神因素、社会和文化因素,在吸收国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尝试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住居学研究体系.为促进和繁荣我国的住居学研究,为祖国的建设事业出一份力。
2.家庭组织的产生与住居的形成
我们每天都在家庭中生活,难道还不知道家庭是什么意思吗?
其实不然,正如人们每天都在社会中生活,但却不一定完全理解“社会”是什么意思一样。
恩格斯指出:
“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
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
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而需要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
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
一方面受劳动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
”①这就明确告诉我们,唯物史观所说的“生产”也包括人类自身的生产在内,家庭也是人类历史发展中一个决定性的因素,而要生产人本身,至少到目前为止,还不能脱离男女之间的两性关系,因而一定的婚姻和家庭形式对应了人自身的生产的各个发展阶段。
从另一方面来看,人类“生活的生产无论是自己生活的生产(通过劳动)或他人生活的生产(通过生育)—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
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③。
作为“他人生活的生产”也就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它的自然关系就是男女结合和生育后代;它的社会关系就是适应各种自然关系而组织起来的家庭。
所以人类在自身的生产过程中同时产生了一种社会关系。
婚姻关系到人类自身的繁衍,但是要给婚姻下一个确切的定义却比较困难。
主要因为,婚姻形态不仅存在着地域的与民族的差别,而且存在着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差异。
然而,有两点是明确的:
①婚姻是历史范畴上的现象,既非与生俱来,、也非永恒不变;②婚姻是一种特殊的规范化的少、际关系其之所以特殊,在于它以男女两性天然差别和固有的性本能为生理、心理学基础,而不同于其他人际关系;其之所以是规范化的,是指婚姻必须遵守某种或某些已被人们认为必要的准则。
在上述两点之上,我们所讨论的婚姻,作为两性关系的结合形式,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
在狭义上,它仅指制度化的一夫一妻制个体婚姻;在广义上,则泛指自群R
婚出现以来的一切规范化两性关系。
换句话说,它包括了原始婚姻和一夫一妻制婚姻两大形态,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动态发展的。
实质上,家庭是在人类自身生产的过程中产生的一种社会关系。
而一般来说,传统意义上的家庭是以血缘和婚姻关系(包括血缘关系补充形式的收养关系)为纽带的,具有一定社会功能的生活共同体。
“有夫有妇,然后为家’‘,没有婚姻和血缘关系,就无从组织家庭。
迄今家庭仍是一种生产人类新个体的社会关系。
在历史上和现今所有的家庭中,经济炙系很重要,没有共同的财产关系、供养关系,夫妇关系和血缘关系就难以维持。
另一方面,家庭中如没有共同的消费活动,也难以有共同的生活。
因而,“家庭本质”可以定义为:
“按血缘和姻缘关系建立起来的经济组织”③;根据当前国内大多数学者的意见“认为家庭是由婚姻关系,血缘关系和收养关系而组成的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④。
这个定义相对比较全面,它把两性关系、繁衍后代、经济生活等内容都包括进去了,不但适用于现代家庭,也适用于古代和原始人的家庭。
当然,现代社会中的同性恋、单身家庭等另类性关系和家庭形式的出现,在上述的定义的各种关系中加上“相对稳定的性关系”,这样的定义也许能适合现在和未来的家庭形式。
2.5生活分类与住居
2.5.1生活分类与住避空间的限定
《雅典宪章》中,把人类的生活划分为三个部分,即日常生活、劳动和游,也就是所谓的“三分法”。
二战之后,日本著名学家西山卯三先生提出了新的生活理论,认为“三分法”只是对生活表面现象的分类,只把握了生活的静止状态,生活的目的性不明确。
日本住居学家吉阪隆正先生在《住居的发现》一书中,进一步充实了“三分法”,提出了生活三类型:
把生殖、排泄、休养、觅食及维持生理和生命需要的行为称为第一生活;把家务、生产、交换、消费等补助第一生活的行为称为第二生活;把表现、创作、游戏、构思等艺术、娱乐及思维活动称为第三生活。
它们分别对应了相应的住生活内容,见表1.1。
三类生活的空间依托变是住居,即住宅同其空部和周围的环境。
吉阪隆正认为,原始时代早期的人类生活几乎都是以第一生活的内容为主;很快在自己限定的空间中进入第二生活;而第三生活最初是从贵族文化起源的。
本书作者观点有所不同,本书认为,人类社会的构成具有历史性和社会阶层性,人类生活建立在物质资米生产和人身的生产两个方面的守程之中,具有动态性特征。
本书的观点是:
1)第一、二、三类生活是同时发生的,并不存在先后的关系。
困为,作为真正意义上的产生是以制造和使用工具为档志的,生产就是为了生存而生殖的自然后果也是种的生存和延续,并且同时产生的初级意识能动地作用于自然界:
所以。
原始时代早期人类的生活和生产是交织在一起,不可分离的;物质活动和精神活动也是混沌合一的。
2)少、类早期,从总体上看.第一、第二生活内容在以时间为坐标的时间分配上所占的比重是很大的,第三类生活内容所占比重较小;第一生活同第二生活相比较,第一生活占有很大的比重;随着文明的演进,人类各方面能为的提高,第一生活的内容在时间上所占的份额愈来愈小,而第二、第三生活内容的比重却越来越大。
3)分属三类生活的某些内容在一定的条件下会分化,体现出动态转换的特征。
如:
属于第一生活的生殖行为分化为子嗣的繁衍和性享乐两部分,性享乐与第三生活的娱乐行为结合起来,成为娱乐的内容。
第三生活的创造、娱乐行为在生理和心理的层面上又反过来作用和影响第一生活中的休养、生殖行为的质量。
4)从三类生活的关系上看,第一生活作为人的基本的生理需要.比较稳定.在从古到今的住居中、都占有重要的位置,属于基本的生存和物质性需要;第三生活首先作为意识能动性的表现,体现出强烈的精神性.在意识和心理的层面上同第一生活内容相互作用,共同推进少、类生活的发展;第二生活作为第一、三生活的物质支持和经济支持,在后世的发嵘中,不断社会化、有些成为社会生活的重要内容第二生活是第一、三生活的物质基础和社会基础5)从历史上看,对三类生活的空间限定的过程,就是住居的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过程,空间限定的方式和模式具有时代性、民族性、地方性。
时代性构成了有关住居的纵向的发展阶段特征;民族性和地方性,主要指住居针对不同的社会和自然因素所形成的特殊的发展方向,以及在三类生活内容空间限定过程中的不同方法和途径。
可以认为,最初的建筑就是在寻求适合第一生活的场所进行的空间限定行为中产生的,第一生活要求居住;第二生活在自给自足的目然经济条件下仍然要求居住,但随着劳动的分工和社会化,第二生活逐渐从住居中分离出去;第三生活一开始同第一生活紧密交织在一起,共同作用于自然界,历史的积累使第三生活中的某些内容突破了作为家庭空间载体的住居的界限,形成社会记忆、社会文化和宗教意识的丰富内容,又反过来作用和影响住居的某些方面,形成住居的各种空间和形式特征。
专业或职业分工的社会化过程,使某些第三生活的内容也逐渐从住居中分离出来。
6)从三类生活与住居的关系上来看,第一生活同住居的关系最密切,现在和将来的很长时间,仍然是住居空间限定的重要内容;第二、三生活的某些内容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化发展,某个时期从住居中分离出去,而随着社会生活家庭化的发展趋势,有些内容又重新回到了家庭住居之中。
例如,随着信息化的发展,足不出户,在家居中办公的趋向,在西方某些发达国家已初见端倪。
从三类生活动态过程的角度出发,住居的空间限定既要体现专门性、针对性,又要体现一定的灵活性。
而且,由于三类生活对空间的不同需要,历史上,中西方逐渐形成了住居空间限定方法上的差异。
总的来讲,西方选择了专门化的方向,即按照个别不同的具体情况,不同的要求进行特殊的个别设计;而中国传统的住居空间限定多采用通用式、标准化的单体,保持了空间使用上的很大灵活性,所以住居空间的包容性也很强,不管哪类生活的内容,几乎都希望合用。
西方的教堂很难适合作为住宅.而中国的住宅都可改作庙庵,行政办公的官衙同官僚及大户人家的宅院在空间结构上几乎一样,有时可以互换使用。
由于采用了标准化的空间限定方式,容易体现宗法礼制的等级型制。
因而,历史上在人们的心目中.对“房屋”的概念已经“定型’‘,这就是住居的时代模式。
如果完全按当时的使用条件要求专门限定空间,情况一旦改变,住居马上就不合用,这必然造成某些浪费。
从当时个人的角度上来讲,需要每个个体对标准化的空间具有适应性,在一种相对通用的等级格式下适应居住和各种使用目的,而不要求专门为自己设计空间艘也可以看作是
“克己复礼”礼制思想在室内空间限定中的体现。
时代的发展,三类生活的内容和方式的改变,住居的某些型制和空间特征也发生了改变,以适应新的需要。
在古代,有所谓“二阶制”,就是堂前的石级分为两道,一道是让客人走,另一道是供主人上下。
到后来,这种方式随着生活内容的改变而逐渐废弃不用了,“二阶制”就消失了。
唐以前封闭的“里坊制”街区管理方式和空间限定方式,在社会经济、政治等各种因素的促动下,作为第二生活的交换、消费、生产内容的发展,终于在宋代突破了封闭的城市格局,出现了张择端《清明上河图》中的开放的繁华的街市,所以,中国古代历史上城市和建筑也处在不断地变化发展之中。
但是,大一统的政体和家长制家庭模式的长期稳定性,也使中国古代住居在标准化的基础上墨守陈规,在总体空间结构上和空间限定的特征上变化不大,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格守了基本统一的模式,也正因如此,在城市剧烈的变化和更新过程中,历史上的传统城市能始终保持相对统一的风貌。
7)住居空间限定对三类生活的不同侧重,形成了住居的不同种类,如侧重于第二生活中生产功能的住居,成为作坊住居;侧重于商品交换功能,形成前店后居或下店上居的住居类型;侧重于宗教意识或其专门化的住居,形成了庙庵、道观或西方的修道院等住居形式。
当然,这也可以视为住居中三类生活的内容社会化、专门化的过程。
但是无论如何,各种类型的住居中都离不开第一生活的内容。
所以,对第一生活的深人系统的研究是必要的。
如果将生活再抽象为生命的维持、体力的恢复与物质材料及食物的消费和物质材料及食物的生产与精力体力的消耗两个过程,那么以一天24小时为单位,其图示如图2.巧,一个人一天的生活就是这两个过程的往复。
在住居中,上述两个过程对空间的限定和分隔也是最基本的空间要求。
人类从原始时代到现代,住居的空间构成从总体结构上来说经历了夕、简单到复杂的过程,其实质是家庭和社会中生活内容的丰富和质量的提高(图2.16)。
但是从住居单体或以一个家庭的住居为衡量标准,并非遵循从简单到复杂的过程。
中国传统的封建大家庭其人员构成的复杂性以及对第一、二、三生活内容的包容程度,都要比现在社会中的核心家庭。
要远为复杂,所以包容全部生活的住居的空间也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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