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商品品质表现的方法.docx
- 文档编号:17733879
- 上传时间:2023-08-03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20.13KB
《物流》商品品质表现的方法.docx
《《物流》商品品质表现的方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物流》商品品质表现的方法.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物流》商品品质表现的方法
《物流》商品品质表现的方法
证交易商品符合一定的质量要求,都要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买卖合同中
订立品质条款,就商品的品质及双方当事人在这方面的权益和义务做出具体
规定,作为卖方交货和买方验收的依据。
由于国际贸易大多是大宗的期货交
易,买卖双方又是地处两国,在洽谈交易时,往往没有看到全部商品,因此,
需要有某种讲明品质的方法,作为洽谈和履行合同的依据。
当前,进入国际
贸易的商品种类繁多,特点各异,用以讲明品质的方法也就不可能一致。
概
括起来,国际贸易中常用来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差不多上有两大类:
1.用实物表示法
(1)看货成交
即由卖方在物资存放地点向买方展现预备出售的物资,经买方现场检视
中意后达成交易。
以这种方式达成的交易,物资的品质以检视时的状态为准。
卖方只要交付经检视的物资,买方就不得对其品质提出任何异议。
一样而言,看货成交是在卖方把握现货,同时物资数量不太大,买方能
够亲临现场的条件下进行的。
因此,通常只适用于一些首饰或工艺品等贵重
物资以及其他现货交易。
(2)凭样品买卖
样品(Sample)通常是从一批商品中抽取出来的或由生产、使用部门加
工、设计出来的足以反映该批商品平均质量的少量实物。
凭样品买卖(SalesbySample)是指买卖双方约定凭样品作为交货的
品质依据的交易。
而用来作为衡量交货品质的样品,即称之为标准样品
(StandardSample)。
在凭样品进行交易时,一样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该样品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所交物资的品质不得低于样
品”(SaidSampleshallbetreatedasanintegra1part
ofthiscontract.Thequalityofthegoodsdeliveredshallnot
belowerthanthesample.)
凭样品的买卖有两项差不多要求:
一是以样品作为交货品质的唯独依据;
二是卖方所交物资必须与样品完全一致。
标准样品一样多由卖方提供,但有时也能够由买方提供。
前者称力“质
量以卖方样品为准”(QualityasperSeller’ssamples),后者称为
“质量以买方样品为准”(Qualityasperbuyer’ssanples),不论
样品由谁提出,一旦达成交易,卖方所交物资的品质均须与样品相符,这是
必须遵守的一项差不多原则,也是卖方的一项要紧义务。
如两者不符,除合同
另有规定外,买方能够提出索赔,甚至能够拒收物资,撤销合同。
因此,在
凭样品买卖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①凡属凭卖方样品的买卖,在出口对外寄迭样品时,必须注意选择有代
表性的样品(RepresentativeSample)又称原样(OriginSample)。
样品
的质量既不能偏高,也不能偏低。
偏高,会给日后交货造成困难;偏低,会
使卖方在价格上吃亏。
在我国外贸业务中,为选好样品,各出口公司应与有
关生产、商检部门共同研究后再选送国外。
同时在寄送样品时应留存复样
(DuplicateSample),以便作为日后交货或处理品质争议时的依据。
在凭
对方样品进口成交时,应在合同中规定我方对整批到货有复验权的条款,否
则,如实际到货的品质低于样品,我方无复验权就会阻碍对外索赔的权益。
②凡属凭买方样品的买卖,即“来样成交”,如由我方出口,则在接到
国外买方的来样时,必须慎重处理。
第一,应考虑对方来样是否符合我国社
会主义对外贸易的原则。
一样地讲,只要不是反动的、黄色的、丑恶的,均
可同意。
其次,要考虑我国的原料和生产、加工能力等各方面的条件,如可
以做到的,应予同意;如对方来样的①要求超过我国目前的生产、加工条件,
就暂不宜同意。
在凭买方样品成交时,则卖方所交物资的质量,必须以买方
样品为准。
当买方寄给卖方样品要求按样成交时,卖方也能够按照买方样品
进行复制或提出与之相似的样品作为“回样”(ReturnSample)或“对等
样品”(CounterSample),寄交对方确认,作为交货时的品质依据,以免
在交货时引起争端。
如果买方同意了卖方提出的“对等样品”,则交易的性
质即由凭买方样品的买卖变为凭卖方样品的买卖,如此,卖方就能主动操纵
交货的品质。
我国出口服装和某些纺织品时,常常采纳这种做法。
③由于凭样品买卖的商品多属品质难以规格化、标准化的商品,要求其
交货品质与样品完全相符,有时是难以办到的。
因此,在出口业务中如采纳
凭样品买卖的做法时,一样应争取以我方提出的样品成交,并在合同中作相
应的规定:
“交货品质与样品大体相符”(Qualitytobeconsideredas
beingabOutequaltothesample),或其他类似条款。
④在凭样销售交易中,为防止履行合同时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必要时可
使用封样(SealedSample)即由公证机构(例如商品检验局)在一批商品
中抽取同样品质的样品若干份,在每份样品上烫上火漆或铅封,供交易当事
人使用。
封样也可由发样人自封或由买卖双方会同加封。
此外,凭对方样品
成交,一样还应声明如发生涉及国外工业产权等第三者权益咨询题概由对方负
责,必要时还应要求对方书面确认。
总之,在采取凭样品买卖时,往往容易引起纠纷。
因此,在当前国际贸
易中,除了一些不宜用科学方法表示品质的商品(如工艺美术品、服装、某
些土特产品、少数轻工产品和个不矿产品)外,一样较少采纳这种方式。
此外,日常业务中,买卖双方为了建立和进展贸易关系,增进对彼此经
营商品的了解,促进交易,互相寄送样品的情形是十分普遍的。
如果寄送样
品的国的只是为了介绍商品的一样品质状态,在成交时将另订规格作为品质
依据,那么、这种样品就不具备标准样品的作用,而只是促成交易的媒介。
用这种方式达成的交易,就不是凭样品交易。
也确实是讲,卖方交货时,并不
受样品的约束。
但为了明确起见,在寄送这种样品时,最好是明确标明该样
品是仅供参考(Forreferenceonly)或直截了当地写明“参考样品”
(Sampleforreference),以免与标准样品混淆。
2.用讲明(Description)表示的方法
在国际贸易中,除了用样品外,凡是运用文字或图样表示商品品质的方
法,均属凭讲明表示品质方法,具体又分为下列几种:
(1)凭规格、等级或标准的买卖(SalesbySpecification,Gradeor
Standard)
在国际贸易中,有专门大一部分商品是按一定的规格、等级或标准进行买
卖的。
商品不同,表示商品品质的指标和方法也不同。
商品的规格(Specification)是指用来反映商品品质的一些要紧技术指
标,如成分、含量、纯度。
由于商品特性不同,规格的内容也不同。
凭规格
买卖比较方便、准确,因此应用较广。
商品的等级(Grade)是指同一类商品,按其规格上的差异,用文字、数
码或符号将品质分为各不相同的若干等级,如大、中、小,重、轻,甲、乙、
丙,一级、二级、三级⋯.凭等级买卖时,如果对方己熟悉每个级不的具体
规格,就能够只列明等级,毋需赘述其具体内容。
商品的标准(Standard)是将商品的规格和等级予以标准化。
在我国,
商品的标准是由国家或有关政府部门规定的。
在资本主义国家,商品的标准
有的由国家规定。
有的由同业公会、交易所或国际性的工商业组织制订。
这
些标准,有的有约束性,即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品质的商品,不准出口或进口;
有的没有约束性,由买卖双方按照需要决定采纳或另订规格。
凡我国已规定有标准的商品,在磋商交易和签订合同时,为了方便生产,
节约原材料,降低成本,一样应以我国有关部门所公布的标准为依据。
但有
时为了把生意做活,只要在政治上无不良的阻碍,国外所规定的品质标准和
检验方法合理可行,也可按照需要和可能,采纳国外规定的品质标准。
然而,
应当注意的是:
由于各国制订的标准经常进行修改和变动,同一种商品的标
准可能有不同年份的版本。
版本不同,品质标准往往也各异。
因此,在援引
国外标准时,必须注明所援引标准的年份和版本,以免引起争议。
例如,在
凭药典确定品质时,须明确规定以哪国的药典为依据,并同时注明该药典的
出版年份。
在国际贸易中,除了部分商品能以科学方法确定其品质规格外,还有一
些农副产品,由于其品质变化较大,难以规定统一的标准。
因此,有时采纳
(F.A.Q.)表示品质的方法:
“良好平均品质”(FairAverageQuality缩写为F.A.Q.)按照
一些国家的讲明,所谓“良好平均品质”是指装运地在某一时期运销的物资
的平均品质水平,一样确实是指合同约定的生产年份的中等货,俗称“大路货”。
我国在出口农副产品时,有时也采纳F.A.Q.来表示商品的品质。
由
于F.A.Q.含意专门笼统,我国采纳F.A.Q.,一样都同时在合同中规定
具体的规格要求。
例如,“花生,大路货,规格:
水分不超过13%,不完善
粒最高5%,含油量最低44%,”交货时以合同规定的具体规格作为品质的
依据。
在凭规格、等级、标准进行买卖时,卖方所交物资必须与合同规定的现
格、等级或标准相符,否则,买方有权要求降价,甚至能够拒收物资,并要
求赔偿缺失。
(2)凭牌号或商标的买卖
在国际贸易中,关于某些品质稳固并树立了良好信誉的商品,交易时仅
凭牌号(Brand)或商标(TradeMark)即可讲明其品质昔,可凭牌号或商
标买卖。
这种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已被各国广泛使用。
凭牌号或商标的买卖,要紧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①凭商品的牌号或商标进行买卖,如红双喜牌乒乓球、凤凰牌自行车或
美加净牙膏等等。
②凭商品的产地名称进行买卖,如天津红小豆、祁门红茶、嘉定蒜头等
等。
对某些农副产品,除规定产地外,还要订明具体的规格或等级要求。
凭牌号或商标的买卖,从表面上看,卖方只要在商品上贴上合同规定的
商标就能够履行交货义务,看起来专门容易做到,但实际上并不那样简单,因为
这类商品所使用的商标,一样差不多上通过卖方长期努力在国际市场上打开了销
路的名牌,商标或牌号本身就代表着一定的质量水平。
如果把质量不行的商
品,贴上名牌的商标出售,有名无实,就会使消费者失去信心,从而把牌子
卖倒,归根到底对卖方不利。
因此,在出口贸易中,关于采纳牌号、商标或
产地名称成交的商品,一定要保证按传统的质量交货。
凡不够条件或质量不
稳固的商品,一样不要卖牌号货或产地货。
为了使牌号货或产地货的质量有
保证,除保持和持续提升名牌商品的质量外,最好能制定统一的规格或标准
作为内部把握,严格把好质量关,凡不合标准的,一律不予出口,以免阻碍
出口商品的声誉。
(3)凭讲明书和图样的买卖
有些商品,如机械、电器、外表产品等,由于其结构和性能十分复杂,
无法用几个简单的具体指标来反映其品质的全貌,因此,必须凭详细的讲明
书(DescriptiOns)以及图样(Illustrations)来具体讲明其构造、用材、
性能及使用方法等,必要时甚至还须辅以设计、照片、分析表等讲明。
按这
种方法进行的买卖,称为凭讲明书的买卖。
有些凭讲明书买卖的机、电、仪产品,除在合同中订有品质检验条款外,
还订有品质保证条款和技术服务条款。
明确规定卖方须在一定期限内保证其
所出售的商品质量符合讲明书上所规定的指标,如在保证期限内发觉品质低
于规定的指标,或部件的工艺质量不良,或材料内部有隐患而产生缺陷时,
买方有权提出索赔,卖方有义务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商品或材料,并承
担由此引起的各项费用。
(4)凭产地名称买卖
在国际物资买卖中,有些产品,因产区的自然条件、传统加工工艺等因
素的阻碍,在品质方面具有其他产区的产品所不具有的专门风格和特色。
对
于这类产品,一样也可用产地名称(NameofOrigin)来表示其品质,如,
龙口粉丝、四川榨菜、天津红小豆等。
上述国际贸易中一些常见的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按照商品的特点和市
场或交易适应,能够单独运用,也能够酌情将几种方式结合运用。
__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物流 商品 品质 表现 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