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房地产税费金改革国际研讨会演讲稿.docx
- 文档编号:17751195
- 上传时间:2023-08-03
- 格式:DOCX
- 页数:27
- 大小:42.35KB
中国土地房地产税费金改革国际研讨会演讲稿.docx
《中国土地房地产税费金改革国际研讨会演讲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土地房地产税费金改革国际研讨会演讲稿.docx(2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中国土地房地产税费金改革国际研讨会演讲稿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专家组组长倪红日教授给我们做报告,大家欢迎!
倪红日:
今天上半截我听了几位教授的演讲,听到了一些最新鲜的故事,这些故事非常有意思的改革进程,也是围绕土地和房产,但是主要集中在保有环节的税收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谈到关于流转转让环节交易环节当中税收问题我不在这里进行讨论。
我和大家交流的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关于中国土地和房产税收制度的现状与问题,我们简要概括性地陈述一下。
第二个问题是中国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的目标和主要的内容,主要是保有环节税收究竟怎么样改?
第三个方面的内容是关于现在的改革进展与难点。
第四个内容关于改革的发展趋势与建议。
后面两个问题我也想给大家讲一讲最近的实地体验和税务机关第一线的干部交流,也看到他们做了很多的工作,我们的建议,也算是比较新鲜的故事。
关于中国土地和房产税收制度的现状与问题,我只是概要地说一下,因为主要是针对外国朋友,因为在座很多专家,包括政府部门的同志是非常熟悉的,在保有环节,中国有三个税种,09年已经取消了其中一个税种,这三个税种一是城市房地产税,这是1951年时,由当时中央人民政府颁布暂行条例,在09年的时候废止了,为什么废止呢?
在86年以前适用于各类企业,但是86年以后只适用于外资企业,为了公平内外资企业税负,就把这个税种给废止了。
目前真正在实际当中执行还有两个保有环节的税种,一房产税:
1986年国务院暂行条例。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二是城镇土地使用税:
1988年国务院暂行条例,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从这两个税种可以看出来,保有环节中国对房地产征税分土地和房产两个部分分别两个税种征收的,并没有合在一起。
土地相关的转让环节设置一些税种,交易环节有契税和其他普遍征收的营业税等其他的税种。
大家可以看出来,从上面简单概括情况可以看出,中国现在在保有环节对土地和房产征税分别设置税种,二都是暂行条例,而且没有到了立法阶段,由国务院行政部门的暂行条例。
总的结论来说,中国在土地和房产环节,保有环节持有环节征收类似国外通行财产税的税种来讲,这个税制是很不成熟的,这是基本的介绍。
它的不成熟之处表现在以下这样几个方面,第一这些税制和现在市场化的改革不同步,大家刚才听了很多新鲜的故事,包括我们的土地转让逐渐在市场化,因为中国的特点,土地本身是公有的,很多问题恰恰出在公有制上,公有制两种形式,一种是国有,一种是集体所有,现在派生出来非常多的问题,刚才探讨了第一节改到很多的问题,其实都和公有制是连在一起的,现在在公有制的条件下,原来土地是无偿转让或者是比较低价进行转让或者是由计划进行配置的,现在已经大大不同了,土地本身来讲已经逐渐市场化了,这种改革和现行或者说80年代出台的房地产税制已经是很不适应了。
包括住房制度没有叫做私有化而是商品化或者是叫做住房制度的改革,实际上它也是由原来公有制住房逐渐转为个人所有,在市场化的过程当中,房产税制度也是市场化的进程是不相适应的,从房地产税本身来讲,关键性的问题就是我们的计税依据已经无法与房地产价值,市场化的房地产价值对接,不仅对政府收入形成了影响,而且对纳税人是不公平的,也就是说按照原来现行税制在保有环节征税的话,地理位置比较好,价值比较高的,还按照面积,因为土地是按照使用面积征税的,房产是按照原值做了一定的扣除征税的,已经远远脱离了市场价值的变化,对纳税人来讲,不同地点的纳税人,持有不同的房地产纳税人来讲,这样的税制就很不公平了。
现在税制很重要的一点,和国外不太相同,居民住宅到目前为止都是没有征收保有环节房地产税的,现在房地产税制总体来讲和现实已经大大地脱离了,或者说滞后于其他方面市场化改革。
确定了房地产税制改革需要改革实际上也是在2003年前后,可以说在中央文件当中确立了中国房地产税收制度需要改革,我们确定改革的方案和主要的内容,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我们的目标房地产税制改革应该建立反应市场价值的房地产税收制度,这样的制度会有三个方面的好处,第一有利于整个税制体系的完善,因为在前面,我们现在在学术界,税制改革正在进行第三次大的税制改革,前面两轮大的税制改革当中,我们主要改的是一些大的税种,像增值税、所得税改得比较多,但是这种房地产税、财产类型的水五改革相对来讲没有得到重视,所以改革是滞后的。
从税收体制来讲,需要完善,也应该重视财产税类的改革。
第二,这种改革实际上是有利于地方税体系的完善和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来源的稳定,道理很简单,各位专家都是知道的,因为财产税将来还是作为地方税主要税种。
第三,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会抑制投资性的购房需求。
这一轮对于房地产税制改革主要的内容,我们认为纳税人的范围,一方面我们要统一内外资纳税人税收税制,而且要统一税收负担,经营性的房地产和个人住宅房地产所有者最终都会作为纳税人,因为我们原来税种已经谈到了,居民住宅是不征税的。
各种性质的房地产纳税人的特殊政策规定,当然要有一些优惠的政策,包括政府的财政支持的单位房地产可能是属于免税的。
关于计税依据的改革,这是我们的重点,我们要把现在刚才讲到的按土地面积和按房产原值做一定扣除的计税依据的办法完全改为按照房地产市场价值作为计税依据。
这里就涉及到房地产税评估工作,也就是说我们现在一直在做的,包括主管部门和北大土地研究中心一直在配合,研究人员一直在做的就是,我们要解决技术问题,房地产税的评税工作,在此基础工作还要解决房地产新的税制税率的问题以及其他的税制设计。
这些问题都是在进行当中,我们只是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第三,改革的进展与难点。
可以说在2009年实现了内外资房地产税制并轨以后取消了城市房地产税,这是作为主管部门已经做的工作。
第二个方面的进展,已经研究并试点了新的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房地产评税技术,2010年在全国各个省市选择一个城市扩大评税技术试点工作,从04年开始第一批6个地区房地产评税技术试点工作和第二批试点工作在07年开始到今年已经在全国各个省市选择城市扩大评税技术试点工作,这些试点工作试点城市已经先期根据中国的国情做出了批量评估的软件系统,一些技术问题我在这儿不谈,后面的专家做一些介绍。
第三个方面的进展研究并在新的房地产税制改革方面取得基本的共识,为起草新的房地产税制草案奠定了基础,在十六届三中全会文件当中当时提到物业税的改革,学术界理解不一样,有人把物业税理解为单独对居民住宅开征的税种,在房地产商大量炒作情况下,在房地产税制改革方面曾经在国内是比较混乱的认识,现在我觉得在逐渐统一认识,我们围绕房地产税制进行改革,对居民住宅也纳到新的房地产税制当中。
这个过程当中,我认为在主管部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认识基本上是比较清晰,正在沿着这个方向在走,在试点的基础之上,因为试点是征管技术的问题,这里边也涉及到组织机构怎么样进行组织,怎么样设置机构,实现征收和管理,通过评税,确定纳税人,然后进行征管。
这项工作我个人觉得,到昨天为止,包括我们亲自到现场看了一下,到一些城市,前几年我们那个团队,包括龙部长、林部长、王小明这个团队到重庆、北京,今年我们上个月去了大连,我们看了一下试点的情况。
我个人认为,这还不能代表我们团队,到昨天为止我又把一些东西清理了一下,我个人认为,中国目前从03年一直到现在为止对房地产税制改革一系列技术性的准备工作已经得到了实质性的突破,也就是说预备了对经营性房地产大面积用新税制开征房地产税,这个条件基本上成熟了。
但是问题难点是在对个人住宅征税领域,这个领域因为中国有特殊的国情,我这次到大连调研以后,我有一个非常新的体会,中国借鉴国际的经验是很有必要的,但是中国有中国的国情。
中国的国情必须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推进中国房地产税制改革。
第四个工作,由于在第一批和第二批模拟评税技术的运用方面有一个闲置,等于研究出来了这些软件系统以后,进行空转,但是由于现在上面决策层还没有决定要推出这个改革,或者说分步骤提出改革的时候,税务机关模拟评税的技术闲置在那儿,税务机关最新的进展就把这些技术和成果应用于二手房交易征税,主要是征收契税,当然还涉及到其他的税种。
这样的话就把取得模拟评税工作实际运行软件系统先运用起来,初步构建起了房地产评税的工作组织实施机制,从大连来看基本上把这个机制建起来了,包括由谁模拟评估,由谁征税,基本上已经建立起来了。
为房地产税制改革奠定非常坚实征管基础,模拟评税的技术在中国现在的试点地区已经被运用起来,但是没有运用在房地产税制本身的改革上,而是用在二手房交易当中征收契税上,但是这两者之间是有关系的,我也和一些不是试点地区的省地税局的副局长谈过聊过,我们无意谈的,因为他们也主管这项工作,他们准备马上把这些软件系统运用起来,税务系统实际上是有利的,这样的话很快能够通过试点,在现在试点的基础上,很快把这个技术根据当地的情况很快把它运用起来,这一点来讲,我觉得和第一线的税务机关的干部聊过非常有信心,而且觉得没有什么太大的技术上的障碍。
现在的难点,从房地产计税依据评估工作现在已经通过试点城市运转已经奠定很好的基础,而且完成了实质性的突破。
但是关于评估机构和评估方法的规范以及评估结果争议处理这些问题还需要在实践当中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最重要的难点在于居民住宅房地产征税方面,因为居民住宅房地产征税现在的信息系统并不是很健全,信息并不是非常健全。
在不健全的情况之下,没有办法全面控制整个居民住宅全面的情况。
整个分界线税制的改革,我们取得非常大的成果,经过七年的努力,但是还有一些没有解决的问题。
四,我们有一些关于改革发展趋势与建议,我先做了这个PPT,昨天晚上的时候我又总结了大连的经验后,稍微做一些修正。
对于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定位还是要进行正面的宣传和明确的定位,我在前一周内部税务系统内部讨论会上我发现我们的很多专家学者认识不是很一致,我们围绕房地产税制改革,很多人还要扯在物业税这个概念当中,被一些房地产商炒作的,弄得非常混乱,进一步公开宣传房地产税制改革,现实当中推进房地产税制改革究竟怎么回事要进行正面的宣传,要很好地定位,既不要扩大也不要缩小。
很重要的原则,要立足中国的国情,我们在大连和第一线的征管人员包括干部和基层的征管人员座谈的时候,我们发现他们并没有把这件事情看得那么复杂,他们觉得在中国的国情下,在中国的现代征管的模式下和中国现在集中性软件系统条件下,可能问题没那么复杂,没有像原来研究那么复杂,他们实际上充满了信心,他们认为我们只要结合中国的国情,我们会很快一步步推进,根据现在房地产税制改革定位、范围和实际所做的工作,我们的房地产税制改革分为三步走比较合适,第一步可以尽快推出对经营性房地产税制改革,完全按照市场评估价值进行征税,条件基本成熟,而且在税务系统当中,在征管方面没有太大的难度,只要把现在的试点马上普及就可以了。
因为很多地区已经开始先把二手房交易当中用模拟评税的技术运用起来,实际上为了现在新的房地产税制铺开做了很好的准备。
经营性房地产信息都在税务系统,只要一对接就完了,计税依据一改变就完了,在一两年内铺开是没有任何问题。
第二步要对居民住宅进行广泛的摸底和清查,这个步骤是税务局自己能做得了的,我们要对上对政府和对老百姓进行正面的宣传,现在宣传很不够,税务机关做了大量的工作,很多人都不知道,而且也不清楚,对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定位,有的人说得特别复杂,有的人又扭曲得很厉害,我觉得这些都必须要进行纠正,从舆论上进行纠正。
第二步对居民住宅进行广泛或者说全面清查和摸底,建立地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之上,按照价值或者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先对前10%高档住宅开始征税,我们和税务系统同志们进行座谈时,他们也很赞成这一点,包括征管和模拟力量都是很够的,把经营性房地产模拟系统转过来没问题。
如果在10%范围之内,10%也是假设,也可能是15%,要把居民住宅情况搞清楚以后,建立信息系统以后,我们就知道了,我们对高端那部分先征,然后再考虑后面的,是不是再扩大范围,但是扩大范围这里边牵扯到最重要的问题,中国住宅或者住房制度整体的考虑,我最近在内部会议聊天,曾经参加中央非常高层决策特别近的老同志聊天的时候,他们现在有的刚刚退下来,他们和我的看法是一致的,中国在住宅问题上还没有一个清晰全部的完整的战略性考虑,包括保障性住房,还没有看清楚,有些东西没看清楚,房地产税制改革、居民住宅这一块要和中国对居民住宅怎么样考虑,怎么样保障,保障到什么样的程度要结合在一起。
我基本的想法,我比较赞成夏斌的想法,他不光对住宅,要有一个基本的保障,因为中国有一个最大的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国是公有制为主的社会,土地是共有的,每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该有权利或者有享受基本住宅土地的权利,在这个基础上,我认为这个部分应该实行完全的计划控制和严格的政府管理,在这个部分当中,总的来说,大的框架来说,对基本住宅,比如说可以设定一个标准,每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所组成的家庭,在基本范围之内是不征税的,这和国外是不一样的,因为你是公有制,你有权利享受,这里边还有很多的细节需要设计。
对非基本的住宅,不管是用于投资也好,还是有很多的财产,为了享受也好,不管是什么目的,但是对非基本的住宅按照市场化的方式管理,政府必须要征房地产税,大的思路要理清楚后,我们才能全面地解决居民住宅征税征收房地产税的问题。
今天就是跟大家交流想法,不对之处请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主持人:
倪教授给我们做了最新的研究成果,昨天晚上的成果,今天早上就已经报告了,这是最新的。
有三点印象非常深刻,第一点必须符合中国的国庆,这一点很重要,第二点分三步走,第三点,不管10%还是15%,这个概念我觉得很重要,我也有两套房子,那套应该征得多一点,这样公平,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应该进行区分,这个见解都是非常深刻的,我们再次表示感谢!
下面我们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部副部长林家彬做开征房地产税的积极影响的报告。
林家彬:
刚才我的同事倪教授对房地产税做了正面的宣传,我这个报告就是响应她的号召。
因为这几年中国房地产价格不断上涨,社会舆论非常关注,今年5月底国务院批准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明确提出,要逐步推进房地产税改革,一公布社会上又是议论非常多,但是我看了这些议论和我们几年前研究范围来看,还没有超出研究的范围,等于是炒一个冷饭。
为中国改革杂志写了一篇文章,正面宣传一下房地产税的想法。
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基本背景,二是对新型房地产税框架设计,三是新型房地产税有什么样积极的影响。
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04年—06年做了三年的对房地产税系统研究,包括基础理论、税制设计以及开征后的可能影响。
我们就以我们当初研究结论为基础,论述一下开征房地产税的积极影响,借此回答一些人对开征房地产税的担心和质疑。
我们对新型房地产税框架设计有这样几点考虑,房地产税是财产税性质的赋税,课税对象是企业和个人所拥有的不动产。
针对一些人认为征收房地产税是将一次性收取土地土地出让金分年收取,土地出让金是属于地租的范畴,租和税有本质的不同。
税的徭役在不动产的保有环节将现有的房地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为统一的房地产税,实现简化税种,彻底改变目前房地产税税制流通环节极重,保有环节极轻的现状。
计税依据是房地产市场评估价值作为计税依据的,同时要规定一定额度的免征额体现保障公民基本居住需求的基本趋向,对基本居住需求不征税,对每个纳税人拥有的全部房地产价值作为征税对象。
免征额和税率设计要使结果符合二八原则,80%的税收来自于20%的纳税主体,各地居住条件低于平均水平以下的居民无需纳税或只需交纳很少的税。
对于税率和免征额的确定要给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自由裁量权,税要作为地方税种,并成为级次较低地方政府主要税收来源,中国五级政府主要给镇县级市地级市较低的地方政府作为税收来源,步骤倪教授也说了,首先对工商企业所属不动产和城市高档居住用房开征,然后逐步将其他居民用房纳入征收范围。
在开征房地产同时,在全面清理现行房地产水用,做到有增有减。
开征新型房地产税有哪些积极影响呢?
可以抑制投机,调节收入差距。
房地产税开征对房地产进行投资的话,减弱了对投资人对物业升值的分享,如果涨价了,价值也就升高,税基变大,房地产税负相应加重,持有成本增加,使投资的回收期相应延长。
房价稳定或者下滑的状态,房地产税负是偏低的,投资处于失利的状态。
二是降低房地产投资的税负优势。
开征房地产税前,与生产性投资相比,房屋所有人可以不缴纳所得税,从而使投资拥有房地产坐待升值,睡着觉就升值了。
由于不备保有纳税,成为更加核算的投资选择,因为投资股票,买股票还要交印花税,所以很多人把投资房地产作为非常核算的投资选择。
也有利于调节收入差距,不动产是居民财富最主要的形式,我们刚才也说过,我们的税制设计方案里边要保证富者多交,20%的高收入者承担80%的税收,财富多的家庭多交税,就有利于调节社会收入差距,这也是开征房地产税重要的目标之一。
也有利于抑制奢侈性的需求,在房地产税开征的初期,要把别墅等高档物业首先列入征税范围。
税负的增加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过分奢华的居住需求。
也就是说,房地产税的开征一方面可以通过税收手段抑制富人过度占有资源,特别是占有优质资源。
另一方面使政府获取更多的水源,用这个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帮助低收入阶层和住房困难群体改善住房和住房条件。
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自住性需求的实现。
因为在设计房地产税制度时一项重要的考虑就是要体现国家保障居民基本居住需求的政策导向,各地居住条件低于平均水平以下的居民无需纳税或者只需要交很少的税。
同时,新型房地产税的出台还将伴随着房地产交易环节税费大幅度清理和废止,这样,与现行房地产税制度相比,过去在购房时须由购房者直接承担那部分的税费负担将大幅度减轻,这样的制度设计,对于中等收入水平的居民而言,将在一定上有利于自住需求的实现。
另一方面的积极影响有利于增加二手房的供给,提高住房利用效率。
因为开征房地产税,会增加投资者的持房成本,加快将房地产投入市场的速度,也有助于抑制房地产泡沫,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以北京为例,2006年北京二手房总存量大约是500万套,按照一般的规律,6%是一个正常的流转量,当年二手房交易量应当在30万套左右,但交易量只有7.5万套,原因是保有环节没有负担,以及房价的快速上涨,宁愿继续持有等待更高的升值。
一旦开征房地产税,这将增大业主的持有成本,房地产持有者有动力充分利用闲置资源,或把闲置房产转移给具有实际需求的人,从而提高房地产资源的利用率。
同时,由此带来二手房市场供应的增加对稳定房价有更加积极的意义。
更加深刻的影响,对企业与居民的不动产开征财产税性质的房地产税,将有力地推动各级政府加强对财产权的保护,而这是市场经济的基石。
房地产税将成为地方政府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有利于建立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理顺各级政府间的关系,增强政府的执政能力。
税制设计使房地产税税成为较地低层级政府的重要财源,使地方政府有动力调整以工商业发展为中心的政策导向,为住宅建设与人居环境改善投入更多的资源和资金,增加对住宅用地的供给,也有动力改善环境,使土地更集约利用,从整体上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房地产总值进一步提升,进而提升房地产税的收入,使整个经济发展步入良性的轨道。
主持人:
林部长给我们做了非常有高度而且非常智慧的报告,房地产税相当于一个总设计,不能叫总设计师,但是是总体设计,有两点特别好,我特别响应,第一较低层级的政府提供财源,五级政府,比较穷的是中国乡镇政府和县级政府,这一点特别好,特别有智慧,这个问题解决了,很多问题都跟着解决了。
第二条就是二八,那些有钱人,要承担80%,这样才能体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特点,非常有智慧,里面精彩的东西很多,这两点特别好,我们再次表示感谢!
下面我们换一下角度,下面是两位来自一线的,他们有非常好的经验跟我们一起分享,下面一位是请杭州市财政局直属征收管理局卓安军局长做应用批量估价技术,加强房屋交易计税价格管理——杭州经验的报告。
卓安军:
尊敬的满主任,各位国际学者,专家各位领导各位校友,作为一名来自最基层部门的税务官员,非常荣幸受北大林肯中心的邀请参加中国土地税费金改革国际研讨会,有机会在中国著名的高等学府北大聆听房地产税征管方面的国际经验,分享国内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很有收获和启发。
三年前我在北大参加了为期20天杭州市财政税务局组织的干部研修班,因此我也可以算是北大的学生。
因此今天非常高兴有机会回到母校在这里向各位专家学者、教授、校友汇报交流工作和学习的成果,介绍杭州市税务部门在房地产税征管方面的一点做法。
一是房地产税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契税作为地方税重要的组成部分,从2001年到2007年所占比重逐年上升,07年达到20.93亿,今年契税收入达到35亿,我们做房地产税征管的背景材料。
交易双方低报成交价格问题比较突出,二手房买卖申报的价格,实际的成交价格是100万,纳税人报的价格也就是90万甚至更加低,打对折也是有可能的,这是非常普遍的。
第三,作为税务征收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税务机关有责任加强房屋交易计税价格的管理。
杭州市的做法分了三个方面,抓基础,建立房屋交易计税基准价数据库。
二是抓技术,完善征管系统软件升级和流程改造。
三是抓规范,实行房屋交易最低计税价格管理。
抓记住,建立房屋交易计税基准价数据库。
确立建设思路。
2007年初讨论形成房屋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管理系统总体思路、基本框架和建设方案,充分利用杭州市部门协作好、信息共享程度高;征管基础好、历史成交数据齐全,GIS地理信息系统、计算机应用技术日渐成熟等优势,应用批量评估技术,建立房屋交易计税基准价数据库和计税价格管理系统,核定房屋交易计税价格和提高房屋交易计税价格管理精细化、科学化、动态化。
确定评税分区,截止到06年年底,杭州市6个老小区,不包含余杭和萧山,杭州市原来老城区范围有50个街道乡镇,422个社区,1431个住宅小区,大约达到16000栋房子,我们根据精细化管理要求,评税分区以住宅小区为单位,房屋数据库采集要尊重城区、街道、社区、住宅小区每一动房子,逐步缩小的路径,交易计税基准价格倒霉栋房子,通过系数修正到每一套房子。
这是一个示意图,50个街道乡镇,422个社区,1431个住宅小区,大约达到16000栋房子,大约70万套房子,在城区的范围里边,杭州市下城区有几个街道,分得很细,把每一栋房子地理做好。
实行政府采购。
征管部门缺乏专业的评估人才,也没有这方面的经验。
为了高起点建好房屋交易计税基准价数据库,我们注意到国外一些地区和城市在房地产税、物业税征管方面将不动产税基评估委托专业评估公司进行的做法,加拿大B.C.委托专业评估公司进行的,受此启发,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杭州市有8家一级资质的评估机构,我们参加招投标以后承担建设房屋交易计税基准价的数据库任务,有五家公司参加了投标,经专家评审,确定建设方比较好,报价比较合理的浙江恒基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
林肯中心也专门邀请了恒基公司几位老总到会上参加会议。
2007年5月份与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承担房屋交易计税基准价的数据库任务。
现场勘察调查。
浙江恒基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组织130多名评估师和调研人员组成的调查队伍,在社区、物业等单位配合支持下,实地到每个住宅小区,对每一垖楼房进行勘察、牌照,登记住宅楼地址门牌,了解住宅楼所处的区域状况、交通条件、生活服务配套设施和环境质量、物业管理情况,对方无的性质、层数、类型、建成年份等信息,摸清每一栋楼住宅楼的第一手信息。
现场调查是非常基础工作,中国开征房地产税和物业税不搞房地产市场普查工作想都不要想,普查工作一定要搞一次,不知道到底物业的情况,开征房地产税是不可想象的。
搞现场调查工作应该讲是非常关键,也是非常重要的。
搞好价格的测算,根据评估的基本原理,以2007年6月30号为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中国 土地 房地产 税费 改革 国际 研讨 会演 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