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合同隧道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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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合同隧道稿
劳务分包合同
编号:
甲方:
中铁五局四公司项目经理部
乙方:
鉴于甲方与建设单位已经签署程施工总)包合同,乙方愿与甲方进行劳务协作。
为此,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 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事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乙方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隧道
工程地点:
(桩号里程及地名)
分包范围:
隧道开挖、支护、衬砌及相关附属工程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及数量:
详见附件一。
甲方有权视乙方完成工程进度和质量状况对分包范围内的劳务内容和数量进行调整,乙方表示认同和服从。
3.工期
开工日期:
年月日,竣工日期:
年月日。
若业主调整工期则以上时间按业主工期要求进行调整,乙方需无条件接受,否则按乙方违约执行。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在满足以上总体进度要求的同时,必须保证隧道的安全距离达标,否则,III级围岩地段每超安全距离1米,处罚0.3万元,IV、V级地段每超安全距离1米罚0.5万元,以甲方检查评比时的情况为准进行考核.安全距离每月连续保持在规范围之内的,每月一次性给予0.5-1万元的奖励。
4.劳务分包方式
在甲方组织、安排和指挥下,乙方组织满足甲方要求且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安全文明工地要求的劳务人员以及必需的机具设备,并且承诺服从甲方的标准化施工管理要求,即人员配置、设备配备、施工过程控制和现场管理达到甲方标准化管理的标准和要求,并愿意接受甲方的达标检查的相关经济奖罚措施,甚至被甲方解除合同。
为便于管理,乙方编为甲方架子队,由乙方委派的驻工地项目经理为队长。
但此种称呼并不改变甲乙方之间的劳务承发包关系,亦不改变各自独立对第三方承担责任的义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甲方工班工作人员的名义做出民事行为。
5.劳务报酬计算、支付及清算
5.1劳务报酬=工程量×综合劳务单价。
5.1.1工程量:
以技术交底资料为根据,以实际施工且不超过设计数量为原则进行确认和计量。
具体的计量规则为,除超前和初支锚杆外的其他工序以设计数量为准进行计量,超前和初支锚杆以实际施工数量为准进行计量。
业主同意和批复的变更设计按实际施工数量计量。
5.1.2综合劳务单价:
详见附件一。
综合劳务单价包括本合同明示或暗示的综合在本合同计价清单中单价中的应由乙方承担的各项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等直接施工成本,包括乙方管理费及劳务人员基本工资,医疗、工伤、养老保险等社会统筹保险,劳动保护等等。
因此,对为完成合同约定工程所发生的工作内容甲方只需按附件一所列项目对乙方进行验工。
乙方已充分考虑到甲方因供应材料、设备以及履行的各项职责和承担的经济法律责任,也充分考虑到因市场变化可能发生的各种涨价因素,同时充分考虑到承担合同约定工程项目的施工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承诺本工程劳务单价报酬,均为一次包死,不作任何调整。
5.1.3经业主批复的变更设计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增减的工作项目比照相应综合劳务单价和乙方实际施工数量办理,并且甲方在给乙方(附表一)综合劳务单价的基础上提取10%的管理费用,在变更设计中除工程主体所用的工、料、机费用由乙方承担外,其他的间接费用由甲方承担;若原综合劳务单价未约定的项目,有类似单价的按类似单价办理,无类似单价的双方协商办理。
5.1.4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5.2支付金额=当期劳务报酬总额-保证金-已付款-其它应付款;
5.2.1甲方按照5.1条约定计算当期劳务报酬总额做为劳务价款结算依据。
5.2.2保证金和激励约束基金:
乙方必须交纳1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甲方欠乙方款项的,欠款可以转交履约保证金,但最多转交额不能超过50万元;履约保证金待承包工程全部完工后的2个月内无息退还乙方。
扣留当期劳务报酬总额的5%做为民工工资保证金,在本协议涉及工程内容全部施工完成并签订清算协议之后,三个月内视是否发生民工工资拖欠情况无息返还。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在乙方的承包有进度总价中暂提1%作为本项目同类队伍的考核奖励基金,工程完工后,若乙方得奖超过1%,则超部分不预扣减,或乙方得奖少于1%,但乙方承包工程最终优质按期完工了的,甲方奖补齐不足1%的部分。
具体的考核办法由甲方制定,乙方在此承诺无条件认可和服从。
5.2.3已付款:
指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应由乙方承担费用的材料、物资、设备(如有)及代付的民工工资等。
5.2.4其它应付款:
由乙方承担的税费(甲方代缴)及奖惩等。
5.3清算
5.3.1在承包工程完工后的30日内,双方应当就乙方完成工作的范围、内容、数量,依据本合同所确定的条款订立《清算协议》。
5.3.2《清算协议》内容至少应包括:
乙方完成的全部工作项目和内容及劳务报酬总额;甲方应扣、已付、未付的费用名称及金额;结清双方债权债务措施和期限以及应当约定的其他内容。
同时,乙方应提供与施工相关的债务已清理完毕,农民工工资已全部支付的证明;若有拖欠乙方同意从履约保证金或劳务报酬尾款中扣除的声明。
5.3.3《清算协议》订立之日起60天内,甲方应对乙方执行本合同条款进行考核,若未出现履约瑕疵,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乙方。
反之,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进行处置。
5.4具体支付程序按《验工结算管理办法》执行。
6.甲方的责任
6.1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6.2负责工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6.3负责施工测量的控制测量工作,施工中的日常测量和放样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施工过程的监控量测和预留变形量的动态留设和管理均由乙负责,施工预留变形和施工误差造成的工程量增减均已在综合承包单价中考虑,不再另行考虑。
6.4负责中心试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为乙方提供原材料和试件的检测工作,试件制作、原材料进场的取样和送样工作均由乙方负责。
6.5负责竣工文件的汇总和汇编工作。
施工过程中的自检、报检、记录等内外业技术资料由乙方负责编制和及时移交。
6.6审核乙方劳务人员工作技能和岗位证书及其他劳务手续,对不符合条件者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6.7督促乙方建立符合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标准的管理体系;
6.8按月对乙方完成工程数量进行验工计价,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6.9提供施工用地及主变电设备和主干施工便道,保养和维修应由乙方负责。
6.10提供隧道的衬砌台车、空压机和洞口喷浆料搅拌机、砼泵供乙方使用,衬砌台车的辅助用材料,台车的保管、安装、整修、打磨、保养、拆除由乙方负责。
作业平台(架)、仰拱桥等由乙方自行购料或由甲方有偿供应材料(钢材)加工,完工后自行处理。
6.11主要材料包括钢材、防水材料、火工材料、商品砼、水泥由甲方统一招标供应,乙方不得自行采购。
6.12炸药库由甲方负责修建和管理。
7.乙方的责任
7.1认真执行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月施工计划,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和成本负责;
7.2接受甲方的工程技术交底并签字,参与图纸会审,按甲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负责承包工程的技术资料和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及时移交;
7.3负责施工中的日常测量和放样工作,包括施工过程的监控量测和预留变形量的动态留设和管理均由乙负责,施工预留变形和施工误差造成的工程量增减均已在综合承包单价中考虑,不再另行考虑。
7.4中心试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为甲方责任,进场原材料和试件制作、取样和送样工作及与试验相关的现场技术资料均由乙方负责编制和及时移交甲方工程部门,配合甲方办理工程的竣工和移交工作。
7.5施工过程中内外业技术资料由乙方负责编制和及时移交甲方工程部。
以承包工程为限,参与和配合甲方对竣工文件的汇总和汇编工作。
7.6按满足承包工程工期要求配置满足专业工种要求的技术工人和管理干部、配备性能和工率满足要求的设备和工器具,并接受甲方的履检查;
7.7建立符合甲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标准的管理要求的自身管理体系;
7.8负责甲方提供的主干(洞内外)电力线路、变电设备和主干施工便道的保养和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负责洞内、洞外文明施工和标语标识的保管保护,费用自理。
7.9负责洞口空压机、通风机和喷浆料搅拌机的安装、保养、维修及小搅拌场的临时建设,费用自理。
负责洞内外主干供风、给排水管路、电力线路安拆工作,其他支线由乙方自行配配置,费用自理。
负责承包工程施工生活用临时设施的场地平整,地基处理和建设,除征地用和复垦费用外,其余费用自理。
7.1负责衬砌台车的安装、调试、整修、打磨、保养、拆除、保管、转移工作,负责台车用其他辅助用材料;作业平台、架、仰拱桥等由乙方自行购料或由甲方有偿供应材料(钢材)加工,完工后自行处理,费用自理。
7.11负责除主要材料包括钢材、防水材料、火工材料、商品砼、水泥由甲方统一招标供应外材料的采购和保管。
7.12负责弃碴场的环保和水土保持,负责对弃碴场的弃碴时的日常清理、平整和边坡修整,负责弃碴场完工后的清理和平整工作,费用自理。
7.13负责隧道施工的仰拱栈桥、作业平台(架)的加工,加工用钢材由甲方提供,其他材料自备,乙方完工后将仰拱栈桥、作业平台(架)钢料退还甲方,加工和拆除以及除钢料外的其他材料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7.14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投入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7.15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7.16建立与甲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目标、方针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和管理体系;
7.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7.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工程完工后负责清理施工现场;
7.19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业主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7.20乙方在合同谈判时已充分了解图纸及地质资料,并在此基础上按承包工程的地质、地形及技术标准要求等情况,在合同中承诺拟进场人员、机械设备的类型及数量。
机械设备进场时必须报甲方备案,若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机况不满足施工要求或未经我方批准的的机械设备一律不得进入我方管辖范围。
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进出场费用乙方自理。
7.21隧道内、搅拌站以及其他施工区产生的施工污水经治理净化处理后排放,不得直接排入河道。
生活污水采取二级生化或化粪池等措施进行净化处理,生活废水必须经沉淀处理,经检查符合标准后方可排放。
注意保护自然水流形态,做到不淤、不堵、不留施工隐患,不阻塞河道。
8.质量、安全及保险
8.1工程质量:
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和行业现行的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优良等级。
8.2甲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规范和施组要求,行使技术、质量监督管理职权。
8.3乙方按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及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在甲方技术、管理人员监督和指导下,精心组织施工。
8.4乙方不按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或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或不服从甲方管理、不听从甲方指挥造成工程质量瑕疵的,由乙方负责返工修理、重作或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若因此而延误工期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8.5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乙方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验收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立即组织验收并办理中间检查验收单。
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工期不予延长,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8.6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建立完备的安全生产制度,对其工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严格按安全标准、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或因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7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乙方提供使用计划,经甲方批准后,由甲方负责供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8.8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9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乙方认可,甲方支付的合同价款中已经包含了各项保险费用,并授权甲方代扣代缴其承担的保险费用。
8.10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和甲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9.材料、设备供应
9.1本工程所需的火工品、钢材、商品砼、水泥、外加剂、防水材料及各类预埋件由甲方根据乙方担负劳务项目的工程量,按照国家有关材料消耗定额标准限额供应;除此之外的其余施工用料甲方委托乙方自行采购。
相关费用已计入综合劳务单价,不再另行支付。
9.2乙方提前一周向甲方提交下期(月或旬、周)甲供物资使用计划;经确认后,甲方应按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交付乙方签收;乙方施工区域的主要材料的场内运输、倒运、装卸由乙方承担。
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在验收时提出,甲方负责处理;经乙方验收、签认后进行施工,发生质量事故的均视为与甲方供应的材料质量无关。
9.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定额消耗量使用甲方所供材料,妥善保管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严禁偷工减料;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或乙方超出消耗限额或挪用、转让、变卖施工用料所造成的损失或增加的费用、成本(按市场价格计取)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9.4除施工所需的衬砌台车、空压机、通风机、砼泵、洞口变压器、洞口喷浆料搅拌机和洞内外主干风水管路由甲方提供外,其余施工所需的机具设备(包括洞内抽水设备)等均由乙方组织并投入施工。
相关费用已计入综合劳务单价,不再另行支付。
乙方投入的主要机具设备情况详见附件。
9.5乙方所提供料具设备和运输工具的使用、购买、租赁、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等涉及的费用在确定本合同的价款时已考虑,乙方不再另行向甲方计取。
9.6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设备和设施的保管、修理、维护(含配件损耗)及辅助设施施工由乙方负责,如有丢失、被盗、损坏,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
9.7火工品的领取、运输、保管、使用必须严格按相关法规及条例要求执行。
9.8材料消耗、考核
(1)材料考核的项目:
钢材、砼、防水材料、火工品等由甲方供应的材料。
(2)设计量+合同约定损耗量≥实际消耗量≥设计量,按节约部分乙方享受100%。
(3)设计量+合同约定损耗量<实际消耗量,超耗的材料按市场价进行扣款(不包括喷浆料)。
(4)实际消耗量<设计数量时,若工程质量经检查不合格的,除收回未按图施工主材费外,另按不合格工程要求整改和修复,并承担相关的处罚和返工费用。
工程质量合格的
(5)甲供材料允许损耗系数详见附件二。
9.10生产、生活用水、电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含电损及临时设施施工等)均由乙方承担。
10.合同变更、解除
10.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的;
(2)因不可抗力情况的发生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合同订立的依据、条件及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
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擅自转包或分包本合同项下的劳务项目的;
(2)乙方私自变卖、转让、窃取、挪用甲方供应的材料,经处理后仍未杜绝的;
(3)乙方偷工减料或违规操作或不服甲方管理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给甲方信誉造成不好影响的;
(4)乙方连续个月或累计天,不能按期完成施工组织计划的。
10.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的;
(2)甲方未按工程进度供应施工材料。
10.4任何一方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通知。
对通知内容有争议的,按本合同第29条有关争议的约定处理。
10.5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
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11.违约责任和履约检查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除应进行整改使之符合质量标准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每次10万元的违约金;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承包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并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乙方违约后,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乙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4)乙方必须承诺配齐甲方要求的能满足施工管理需要的技术管理人员和满足各工序协调紧凑施工和专业技术工人的相关配置数量和质量标准,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每两月检查一次,管理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的配置标准由双方按工期要求补充确定,履约检查时每差1名管理技术人员处罚违约金2万元,每差一名生产工人处罚违约金5000元。
设备每差一台处罚处罚违约金10000元。
(5)施工过程中甲方将每月对内业技术资料,包括检查批资料、测量和试验相关的技术资料的及时准确和完整规范性进行检查,不达标的视情况处以1-2万元的违约金。
12.争议解决
12.1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和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调解解决。
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韶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12.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13.其他
13.1纳税
乙方通过其提供的劳务所获取的劳务报酬应缴纳的全部税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代扣代缴,完税后甲方应提供缴讫凭证复印件给乙方。
13.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之间可能发生的函件、字据、协议等,凡直接或间接的涉及经济利益或费用的,在双方经办人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的前提下,最终必须由本合同的双方签订人签字方能生效。
双方往来的涉及费用的所有函件、字据、协议等,未经本合同双方签字人签字确认的一律无效。
13.3工地材料的堆码、保管等标准化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的工作内容及迎检措施由乙方负责,其费用已含在单价内,甲方在安全文明工地检查中,乙方不达标的,有权扣留5%的当期计量款,待乙方整改和连续两个月达标后退还。
14.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方授权机构盖章、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工作并验收合格、甲方支付完毕劳务价款后自行终止。
15.附则
15.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5.2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附件一:
综合劳务单价一览表
附件二:
甲供物资设备信息表
附件三:
乙方拟投入主要设备信息表
甲方:
(公章)乙方:
(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签署时间:
年月日
附件一:
综合劳务单价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综合劳务单价
合价
主要工作内容
1
开挖
M3
操作平台的制作安装、维护、拆除、移动,风水管电线路等安装、拆除、维护,测量、钻眼、装药、联线、起爆、防尘、找顶、装碴、运碴、弃碴、弃碴场地平整,火工品领用、运输、保管,排水,照明,道路养护等。
2
锚杆
m
锚杆加工制作,操作平台的制作安装、维护、拆除、移动,锚杆加工制作,锚杆及附件装卸运,钻孔,注浆,安装锚杆、锚垫板等
3
管棚
m
开挖边仰坡、防护,预埋型钢和管棚导向管,平整工作平台,钻孔,注浆等
4
超前小导管
m
加工制作,操作平台的制作安装、维护、拆除、移动,加工制作,洞内外装卸、运输、布眼、钻孔、顶管、注浆等
5
钢筋网
kg
加工制作,操作平台的制作安装、维护、拆除、移动,加工制作,洞内外装卸、运输、挂网、点焊、加固等
6
型钢拱架
kg
加工制作,型钢打孔,装卸运,操作平台的制作安装、维护、拆除、移动,拱架安装,连接板焊接,联接钢筋安装,垫块制安等
7
格栅钢架
kg
加工制作,装卸运,操作平台的制作安装、维护、拆除、移动,拱架安装,连接板焊接,联接钢筋安装,垫块制安等
8
喷射砼
M3
操作平台的制作安装、维护、拆除、移动,机具设备安、拆、转移,砼搅拌运输,喷射等
9
二次衬砌
M3
混凝土输送罐车运输、轨道自动行走液压起臂整体模板衬砌台车、混凝土输送泵车灌注;台车走行道铺设、台车行走就就位、安设固定预埋孔、洞、室位置,堵头模板,排气,整修等
10
防排水
Ω100排水半管、Φ110PVC边墙纵向排水管、中央排水管、排水边沟、泄水孔、防水板、土工布、变形缝(沉降缝)、施工缝的防水处理及洞外防、排水设施等
11
地质预报
元
导坑探测、声波探测、地震波探测、超前水平岩芯钻探、工作面上的浅孔钻探
合计
注:
1、除施工用地及主变电设备由甲方负责外,其余施工准备、临时设施、场内转运(含二次搬运)、场地清理及标准化施工、文明施工等可能发生的辅助工作均由乙方自行施工并承担相应费用(该费用已含在上表单价内)。
2、钢筋网、钢格栅、型钢拱架安装施工时为了便于安装、定位所使用的加强筋、模板拉筋、架立筋、定位筋、非设计要求的连接筋、连接用钢材等施工消耗的辅助钢材已含在相应综合劳务单价内,甲方不再就此给予计量。
3、上表数量仅做为合同参考,合同执行及清算以甲方交底资料及实际施工且及双方签认数量为准。
甲方:
(公章)乙方:
(公章)
甲方授权代表: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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