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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60建设工程索赔
1Z206060建设工程索赔
1Z206061索赔的依据
一、索赔的起因
二、索赔的分类
(一)按索赔有关当事人分类
1.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索赔;
2.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索赔;
3.承包人或发包人与供货人之间的索赔;
4.承包人或发包人与保险人之间的索赔。
(二)按照索赔目的和要求分类
工期索赔费用索赔
(三)按照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
工程延期索赔
工程加速索赔
工程变更索赔
工程终止索赔
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
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索赔
其他索赔
(四)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
1.因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
2.有关工程施工的索赔
3.关于价款方面的索赔
4.关于工期的索赔
5.特殊风险和人力不可抗拒灾害的索赔
6.工程暂停、终止合同的索赔
7.财务费用补偿的索赔
(五)业主向承包商索赔
1.索赔费用和利润
2.索赔工期
四、索赔成立的条件
(二)索赔成立的前提条件
索赔的成立,应该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练习:
1.索赔的成立,应该同时具备以下()前提条件。
A.与合同对照,事件己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B.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C.对方具备赔偿的实力和能力
D.事先约定索赔的事项和金额
E.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答案:
ABE
五、索赔的依据
1.合同文件;
2.法律、法规;
3.工程建设惯例。
六、索赔证据
索赔证据应该具有:
1.真实性;
2.及时性;
3.全面性;
4.关联性;
5.有效性。
1Z206062索赔的方法
一、索赔意向通知
二、索赔资料的准备
三、索赔文件的提交
提出索赔的一方应该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对方提交正式的书面索赔文件。
例如,FIDIC合同条件和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都规定,承包人必须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或经过工程师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内向工程师提交一份详细的索赔文件和有关资料。
如果干扰事件对工程的影响持续时间长,承包人则应按工程师要求的合理间隔(一般为28天),提交中间索赔报告,并在干扰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提交一份最终索赔报告。
否则将失去该事件请求补偿的索赔权利。
索赔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总述部分
(二)论证部分
(三)索赔款项(和/或工期)计算部分
(四)证据部分
四、索赔文件的审核
五、发包人审查
六、协商
七、反索赔的基本内容
反索赔的工作内容可以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防止对方提出索赔,二是反击或反驳对方的索赔要求。
1Z206063费用索赔的计算
一、索赔费用的组成
1.人工费。
人工费包括施工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质的津贴、加班费、奖金以及法定的安全福利等费用。
对于索赔费用中的人工费部分而言,人工费是指完成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用;由于非承包商责任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加班劳动;法定人工费增长以及非承包商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等。
2.材料费。
材料费的索赔包括:
由于索赔事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由于非承包商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储存费用。
材料费中应包括运输费,仓储费,以及合理的损耗费用。
如果由于承包商管理不善,造成材料损坏失效,则不能列入索赔计价。
承包商应该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制度,记录建筑材料的进货日期和价格,建立领料耗用制度,以便索赔时能准确地分离出索赔事项所引起的材料额外耗用量。
为了证明材料单价的上涨,承包商应提供可靠的订货单、采购单,或官方公布的材料价格调整指数。
3.施工机械使用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的索赔包括:
由于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非承包商责任工效降低增加的机械使用费;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导致机械停工的窝工费。
窝工费的计算,如系租赁设备,一般按实际租金和调进调出费的分摊计算;如系承包商自有设备,一般按台班折旧费计算,而不能按台班费计算,因台班费中包括了设备使用费。
4.分包费用。
5.现场管理费。
6.利息
7.总部(企业)管理费。
8.利润
二、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
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有:
实际费用法、总费用法和修正的总费用法。
(一)实际费用法
实际费用法是计算工程索赔时最常用的一种方法。
(二)总费用法
总费用法就是当发生多次索赔事件以后,重新计算该工程的实际总费用,实际总费用减去投标报价时的估算总费用,即为索赔金额,即:
索赔金额=实际总费用-投标报价估算总费用(1Z208063-6)
(三)修正的总费用法
修正的总费用法是对总费用法的改进,即在总费用计算的原则上;去掉一些不合理的因素,使其更合理。
修正的内容如下:
①将计算索赔款的时段局限于受到外界影响的时间,而不是整个施工期;②只计算受影响时段内的某项工作所受影响的损失,而不是计算该时段内所有施工工作所受的损失;③与该项工作无关的费用不列入总费用中;④对投标报价费用重新进行核算:
按受影响时段内该项工作的实际单价进行核算,乘以实际完成的该项工作的工程量,得出调整后的报价费用。
按修正后的总费用计算索赔金额的公式如下:
索赔金额=某项工作调整后的实际总费用-该项工作的报价费用(1Z208083-7)
修正的总费用法与总费用法相比,有了实质性的改进,它的准确程度已接近于实际费用法。
练习:
1.实际费用法是工程费用索赔中最常用的一种计算方法,该方法的计算原则是()。
A.以承包商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实际开支为根据
B.以承包商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含税工程造价为根据
C.以承包商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直接工程费为根据
D.以承包商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直接费为根据
答案A
1Z206064工期索赔的计算
一、工期延误
(一)工期延误的含义
工期延误,又称为工程延误或进度延误,是指工程实施过程中任何一项或多项工作的实际完成日期迟于计划规定的完成日期,从而可能导致整个合同工期的延长。
工期延误对合同双方一般都会造成损失。
工期延误的后果是形式上的时间损失,实质上会造成经济损失。
(二)工期延误的分类
1.按照工期延误的原因划分
(1)因业主和工程师原因引起的延误
(2)因承包商原因引起的延误
(3)不可控制的因素应起的延误
2.按照索赔要求和结果划分
(1)可索赔延误
可索赔延误是指非承包商原因引起的工程延误,包括业主或工程师的原因和双方不可控制的因素引起的索赔。
(2)不可索赔延误
不可索赔延误是指因承包商原因引起的延误,承包商不应向业主提出索赔,而且应该采取措施赶工,否则应向业主支付误期损害赔偿。
3.按延误工作在工程网络计划的线路划分
4.按照延误事件之间的关联性划分
(1)单一延误
(2)共同延误
(3)交叉延误
二、工期索赔的依据和条件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确定的可以顺延工期的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第13条规定,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商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三、工期索赔的分析和计算方法
(一)工期索赔的分析
(二)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
1.直接法
如果某干扰事件直接发生在关键线路上,造成总工期的延误,可以直接将该干扰事件的实际干扰时间(延误时间)作为工期索赔值。
2.比例分析法
采用比例分析法时,可以按工程量的比例进行分析,例如:
某工程基础施工中出现了意外情况,导致工程量由原来的2800m3增加到3500m3,原定工期是40天,则承包商可以提出的工期索赔值是:
工期索赔值=原工期×新增工程量/原工程量=40×(3500-2800)/2800=10(天)
本例中,如果合同规定工程量增减10%为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则工期索赔值应该是:
工期索赔值=40×(3500-2800×110%)/2800=6(天)
工期索赔值也可以按照造价的比例进行分析,例如:
某工程合同价为1200万元,总工期为24个月,施工过程中业主增加额外工程200万元,则承包商提出的工期索赔值为:
工期索赔值主原合同工期×附加或新增工程造价/原合同总价=24×200/1200=4(月)
3.网络分析法
练习:
1.关于建设工程索赔成立的条件说法正确的是()
A.导致索赔的事件必须是对方的过错,索赔才能成立。
B.只要对方有过错,不管是否造成损失,索赔都成立。
C.只要索赔事件的事实存在,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时候提出索赔都可以成立。
D.不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索赔,索赔不能成立。
答案:
D
1Z206070国际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1Z206071国际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一般包括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一、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争议是最常见也是最有效的方式,也是应该首选的最基本的方式。
双方依据合同,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互相让步,折衷解决合同争议。
二、调解
三、仲裁
四、DAB(DisputeAdjudimtionBoard——争端裁决委员会)方式
(一)DAB方式的概念
合同双方经过协商,选定一个独立公正的争端裁决委员会(DAB),当发生合同争议时,由该委员会对其争议做出决定。
(二)DAB的任命
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争端裁决委员会可以由一人、三人或者五人组成,其任命通常有三种方式。
1.常任争端裁决委员会
2.特聘争端裁决委员会
3.由工程师兼任,其前提是,工程师是具有必要经验和资源的独立专业咨询工程师。
(三)DAB的报酬
业主和承包商应该按照支付条件各自支付其中的一半。
(四)DAB的优点
采用DAB方式解决争端的优点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DAB委员可以在项目开始时就介入项目,了解项目管理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
2.DRB的委员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实践经验,特别是具有项目施工方面的丰富经验。
3.周期短,可以及时解决争议。
4.DAB的费用较低。
5.DAB委员是发包人和承包人自己选择的,其裁决意见容易为他们所接受。
6.由于DAB提出的裁决不是强制性的,不具有终局性,合同双方或一方对裁决不满意,仍然可以提请仲裁或诉讼。
1Z206072承包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一、合同的订立形式
招标是国际工程承包合同订立的最主要形式。
二、合同的履行要求
(一)按时提交各类担保
(二)按时开工
(三)提交施工进度计划
(四)保证工程质量
(五)设计
(六)分包、协调和联营体
(七)保险
(八)安全
1Z206073国际常用的几种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条件的特点
一、FIDIC系列合同条件
1.《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ofContractforConstruction,简称“新红皮书”)。
“新红皮书”与原“红皮书”相对应,但其名称改变后合同的适用范围更大。
该合同主要用于由发包人设计的或由咨询工程师设计的房屋建筑工程(Bui1dingWorks)和土木工程(EngineeringWorks)的施工项目。
合同计价方式属于单价合同,但也有某些子项采用包干价格。
2.《永久设备和设计一建造合同条件》(ConditionsofContractforPlantandDesign—Build,简称“新黄皮书”)。
适用于由承包商做绝大部分设计的工程项目,承包商要按照业主的要求进行设计、提供设备以及建造其他工程(可能包括由土木、机械、电力等工程的组合)。
合同计价采用总价合同方式,
3.《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ConditionsofContractforEPCTurnkeyProjects,简称“银皮书”)。
适用于在交钥匙的基础上进行的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承包商要负责所有的设计、采购和建造工作,在交钥匙时,要提供一个设施配备完整、可以投产运行的项目。
合同计价采用固定总价方式,只有在某些特定风险出现时才调整价格。
4.《简明合同格式》(ShortFormofContract)。
该合同条件主要适用于投资较低的一般不需要分包的建筑工程或设施,或尽管投资较高,但工作内容简单、重复,或建设周期短。
合同计价可以采用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或者其他方式。
二、英国ICE合同条件
ECC合同的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灵活性
(二)简洁性
(三)体现伙伴关系理念
(四)有利于项目的信息化管理
三、美国AIA系列合同条件
美国建筑师学会(AIA)成立于1857年,是重要的建筑师专业组织,致力于提高建筑师的专业水平。
AIA出版的系列合同文件在美国建筑业及国际工程承包领域具有较高的权威性。
经过多年的发展,AIA合同文件已经系列化,形成了包括80多个独立文件在内的复杂体系,这些文件适用于不同的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合同类型以及项目的不同方面,根据文件的不同性质,AIA文件分为A、B、C、D、G、INT六个系列。
其中:
A系列,是关于业主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文件;
B系列,是关于业主与建筑师之间的合同文件;
C系列,是关于建筑师与提供专业服务的咨询机构之间的合同文件;
D系列,是建筑师行业所用的有关文件;
G系列,是合同和办公管理中使用的文件和表格;
INT系列,用于国际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为B系列的一部分)。
AIA合同条件主要用于私营的房屋建筑工程,在美洲地区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应用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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