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号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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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号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东黄水政【2012】2号
关于印发东营黄河河务局
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促进东营黄河治理开发与管理事业又快又好发展,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制定了《东营黄河河务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东营黄河河务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
法制宣传教育规划通知
抄送:
黄河河口管理局。
东营黄河河务局办公室2012年2月13日印发
附件1:
东营黄河河务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2006年以来,我局遵照管理局和东营市、区普法领导机构的安排部署,本着“立足高起点、构建大格局、突出重实效、着力抓创新”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普法教育规范化、常态化水平,大力推进普法教育阵地建设,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律六进”活动,积极创新普法机制与形式载体,促进普法依法治理紧密结合,全面完成了“五五”普法规划确立的目标任务并取得明显成效,有力地推动了黄河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水利系统黄委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以及管理局《关于印发黄河河口管理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继续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河,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和民生水利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黄委、省局和管理局“六五“普法规划,全面深化依法行政、依法治河,为维持黄河健康生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东营黄河治理开发和管理事业新跨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堤防不决口、河道不断流、水质不超标、河床不抬高”的总体要求,通过不断提高普法教育的规范化、常态化水平,大力加强黄河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积极探索普法教育创新,全面促进普法依法治理紧密结合,广泛普及法律知识,深入贯彻水法规,进一步增强沿黄社会各界和干部群众的水法律意识,营造自觉遵守水法规、节约保护水资源、关心支持黄河治理开发与管理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增强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提高严格依法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进一步增强全局依法行政、依法治河的自觉性,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水平,实现东营黄河各项工作法治化管理效能的全面提升。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遵照党和国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决定》、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和治黄中心与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提升流域社会水法治意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河进程,服务东营黄河事业和流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
在系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着眼于新时期水利法制宣传教育的新目标、新要求,按照管理局的统一部署,立足东营黄河事业改革发展的实际需求,统筹兼顾、科学谋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合理安排、认真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实现普法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各项普法依法治理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
认真做好普法依法治理的文章,坚持用普法教育引导法治实践,以法治实践推进普法教育。
通过普法宣传引导管理相对人自觉依法开展水事活动,干部职工严格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各项治黄工作始终依法运行。
通过广泛开展创建活动,带动普法教育取得新成效、新发展。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
我们要顺应黄河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准确把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律,从普法理念、机制、模式、渠道及方法载体等方面入手,继续完善普法联动机制,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等为突破口,积极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着力营造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我国的国体、政体、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主要内容和精神,努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沿黄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
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充分发挥法律在推进东营黄河事业改革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着力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
组织全局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领导理念,并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普及力度,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四)深入学习宣传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着力提升全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对《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以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引导全局各单位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加快实施依法治河,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管理理念和工作作风,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水行政人员系统学习和熟练掌握与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需赔偿的观念,牢固树立廉洁奉公、公正执法意识。
(五)深入学习宣传水法规和治黄政策,着力优化东营黄河法治化管理的内外部环境。
进一步加强对《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黄河水量高度条例》等水利法律法规和黄河配套法规规章的宣传学习,并贯穿到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管理和水行政管理的全过程,切实履行好我局依法享有的水行政管理职责,落实好依法治河的各项措施。
不断加深沿黄干部群众对水法律法规的了解,自觉形成尊重水法规、崇尚水法规、遵守水法规的社会氛围,不断增强水法规意识、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和维护河流健康意识,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权益。
要突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与河道管理制度的宣传,以确保河道行洪畅通、防洪安全,实现流域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为东营黄河事业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六)深入学习宣传与黄河干部职工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着力强化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能力。
进一步加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社会保险法》等涉及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切实增强黄河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进一步加强建设管理、经营管理、预算管理、合同管理、财会审计等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企事业单位诚信守法意识。
(七)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打造勤政廉洁为民的干部队伍。
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加强廉政法制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议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八)加强黄河法治文化建设,着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
注重法治文化与黄河文化相结合,充分汲取黄河文化浓厚底蕴,着力建设富有东营特色的黄河法治文化。
注重法治文化与黄河治理开发和管理实际相结合,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作用。
坚持面向社会、服务群众、贴近治黄实践、贴近基层。
充分发挥沿黄各类法制宣传教育阵地、文化团体和群众组织的作用,推进黄河法治文化蓬勃发展,切实增强黄河法治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不断提高黄河干部职工和沿黄干部群众的法治文化修养。
(九)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着力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全局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面向系统内和沿黄地区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活动。
要强化机关学法用法制度建设,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试考核工作;重点加强与沿黄群众密切相关的以及规范黄河水资源开发利用,规范河道管理的政策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其遵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水法规进学校活动,通过课堂教学,现场观摩和建立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提高青少年依法保护黄河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对沿黄企事业单位节水型社会建设,取用水管理、水利工程管理、防汛抗旱、河道采砂管理、河道开发利用监管等专题普法教育活动,增强其依法开展水事活动的意识。
(十)深入推进依法治河,着力加快东营黄河法治化进程。
要在全局范围内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机关、依法管理示范单位、依法经营示范企业等法治创建活动,推进各部门结合自身特点强化依法治理。
要进一步完善水政监察队伍与黄河水利公安协作配合机制,健全水行政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和制止各种水事违法行为,促进水法规的贯彻实施。
要深化水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水行政许可行为,加大对涉河建设项目监管力度,严禁违规开发利用活动的发生。
要围绕黄河治理开发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专项普法依法治理活动,着力提升东营黄河依法治理的水平和综合效能。
三、对象和要求
(一)对象
水利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
要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水行政执法人中、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和沿黄干部群众的水利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沿黄干部群众作为重中之重。
(二)要求
1、坚持水利法制宣传教育与贯彻落实《决定》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相结合。
《决定》的发布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的召开,对于全面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和深远历史影响,为黄河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水利法制宣传教育要紧密围绕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需要,大力宣传《决定》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关于新形势下水利的战略定位和水利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以及各项政策措施,凝聚全社会力量参与水利建设,推动水利发展。
要加大力度宣传国情、水情和河情,提高沿黄群众的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
要立足于东营黄河治理开发与管理工作实际,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持久地宣传依法行政、依法治河的重要性、紧迫性,为贯彻落实《决定》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治黄事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2、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全面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
全局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要求,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带头学法用法,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表率。
要进一步完善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领导干部法制培训、重大决策事项法律咨询、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
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重要内容。
3、大力推进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不断提高各项工作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全局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系统学习和熟练掌握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
各单位、部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编制实施具体可行的干部职工年度学法计划,确保“学法周”期间干部职工每天学法时间在2小时以上,年度接受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的时间在40学时以上,并分别举办2次以上的普法考试及法制讲座。
要全面建立干部职工个人普法考核档案,对学法用法、普法考试、年度依法行政情况进行逐项考核,有效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4、坚持对内宣传与对外宣传相结合,努力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
以“法律进机关、进乡村、时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为载体,立足于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河道管理制度,积极面向社会深入宣传水法律法规和山东黄河配套法规规章,增强全社会的水忧患意识和水法治观念,实现对内宣传与对外宣传的有机结合。
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手机短信等传播媒介以及其他宣传方式,努力形成全方位、立体多元化的普法宣传大格局,切实增强普法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每年至少要面向沿黄乡镇开展2至3次巡回宣传活动。
5、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并重,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的常态化。
深入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集中宣传纪念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和沿黄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同时要密切关注国家法制建设进程,加大与治黄事业相关的新颁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在全局上下继续开展好“干部职工学法周”、“黄河防汛宣传月”、“党风廉政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和“消防安全宣传周”以及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并重,努力实现全局法制宣传教育的常态化。
6、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努力把法治文化建设推向深入。
法治文化建设是“六五”普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通过开展一系列内容丰富、卓有成效的法治文化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力营造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法治氛围。
高度重视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积极探索法治文化建设新路子,努力促进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创新法治文化活动载体,通过各类普法宣传阵地及法治文艺演出、电影放映、摄影作品、法制书画创作展览、普法专题片制作播放等形象直观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且影响力强的普法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和沿黄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深刻的法治教育,有效增强法治文化活动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7、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扎实推进依法治理。
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是普治并举、全面提高全局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重要载体,必须切实抓紧抓好。
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机关、依法管理示范单位、依法经营示范企业等一系列法治创建活动,着力提升普法效。
我局将结合管理局意见在认真总结依法治理经验的基础上,对开展法治创建活动作出具体部署,确立法治创建活动的工作思路,制定活动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措施,并做好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根据上级安排,抓住创建活动的重点,找准创建活动的切入点,结合实际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全面落实各项法治创建活动任务,努力把依法治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8、加强普法阵地建设,为法制宣传教育拓展更加广泛的领域和空间。
在巩固已有普法阵地规模的基础上,以“法律六进”为主线,因地制宜,继续加强各类普法固定阵地建设与管理。
要充分发挥普法网络系统的主阵地作用,及时更新各板块内容,为广大干部职工提供丰富的学法用法资讯,全面提高普法网络运行质量和效能。
要紧密结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际,在各级办公场所、沿黄地区为法专栏、普法展板、普法固定标语、普法画廊、普法标牌等宣传设施,形成一大批能长期发挥普法效应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
9、加强普法基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全面提升“六五”普法整体水平。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结合本单位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需求,建立起“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机关工作人员法律培训考核制度”、“水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考核制度”、“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培训考核制度”以及普法联络员管理、普法骨干培训、普法网络运行管理、普法情况统计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普法规章制度,定期编印普法简报,及时交流普法工作动态与经验。
要建立健全资料丰富、分类科学、内容完整、管理规范的“六五”普法档案及干部职工年度普法考核档案(不低于20个卷)。
10、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力度。
创新普法理念,法制宣传教育要服务于改革发展大局,满足干部职工和沿黄干部群众学法用法所需,增强普法实际成效。
创新普法机制,努力在整合普法力量,联合协作普法,推进纵向与横向联动普法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创新普法形式载体,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围绕年度和阶段性集中普法活动宣传主题,组织制作发放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材料及法制宣传品,努力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可读性及趣味性。
创新普法载体,扎实做好集中宣传活动,结合自身所需,积极开展专题普法活动,有效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11、加强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拓展普法档案信息共享平台。
“六五”期间,我局要全力发展普法档案数字化应用,从普法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研、开放,到档案利用的宣传、服务等各个方面,实现纸质档案与数字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普法档案要做到标准统一、分类齐全、专人管理,充分发挥其信息资源的协调、简化、统一与优选作用,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打造优良的信息共享平台。
12、加大普法信息宣传报道和普法理论研究力度。
围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和本单位的法治实践活动认真做好信息宣传报道工作。
要积极向《中国水利报》、《黄河报》以及中国水利网、黄河网、山东黄河网等传送法制宣传信息资料,发表普法依法治理专题文章,每年要在以上网站发表法制宣传信息不少于10篇,法制专题文章不少于2篇。
13、认真编印、购置和发放各类法制宣传教育资料。
要积极创新思路和形式,紧密围绕年度和阶段性集中普法活动的宣传主题,组织制作并发放图文并茂、通俗直观、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材料,不断增强其针对性、实效性、可读性及趣味性。
要组织购买必须的普法书籍和音像资料,以满足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需求。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
2011年,根据本规划确立的目标任务及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的五年普法规划,健全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制定出“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报管理局普法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11年至2015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以及管理局年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结合自身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六五”普法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2013年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中期检查督导和表彰。
(三)检查验收阶段:
2015年,根据上级确定的验收考核标准进行自查自验,迎接管理局对我局“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并配合水利部、黄委、省局、管理局、东营市、区普法办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抽查验收及表彰。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
1、东营局成立“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领导全局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贯彻落实水利部、黄委、省局及管理局部署的普法工作任务;
(2)制定全局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各年度实施计划;
(3)负责组织开展全局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4)负责对全局贯彻落实“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验收和总结。
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局长担任,副组长由水政科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机关各部门负责人担任,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团结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2、东营局“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为“东营黄河河务局普法办公室”设在水政水资源科,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局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日常工作,组织落实领导小组制定的有关规划、年度计划及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2)起草全局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阶段性总结报告有有关文件;
(3)组织编印、购置普法学习材料,举办普法学习班和培训班,筹备、组织全局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4)协调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所负责的普法工作;
(5)负责对全局“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二)东营局机关各部门普法职责分工
东营局机关各部门负责全局本专业领域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年至少组织1次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或培训活动,并按照以下分工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办公室负责《公务员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档案法》、《信访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工会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山东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及贯彻工作,并负责将各单位、各部门的普法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做好普法工作中各单位的协调工作。
2、防办负责《防洪法》、《防汛条例》、《山东省黄河防汛条例》、《水污染防治法》、《黄河水量调度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及贯彻工作,每年汛前组织开展防汛法规专题学习活动。
3、工程管理科负责《统计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专利法》、《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学技术成果鉴定条例》、《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及贯彻工作;
4、水政科在履行好普法办公室职责的同时,负责《水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水政监察工作章程》及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及贯彻工作,并负责黄河配套法规建设及水行政执法工作;
5、财务科负责《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票据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及贯彻工作;
6、经济办负责《公司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及贯彻工作;
7、养护公司负责《合同法》、《山东省黄河工程管理办法》、等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标准》、《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宣传及贯彻工作;
8、曹店闸管所负责《水法》、《黄河水量调度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及贯彻工作;
(三)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领导职责。
建立和完善领导机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查等制度。
要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验收,切实把“六五”普法规划落到实处。
2、健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建立健全普法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考核评价运行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3、加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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