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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
第十一章学校咨询与辅导
一、解释概念:
1.学校咨询与辅导:
是指学校咨询工作者直接或间接地对学生在适应与发展上的
题给予帮助和指导,以及对有关的心理和行为障碍进行诊断矫治的过程。
2.心理健康辅导:
是指学校咨询工作者通过课程方式(通常以班级为单位),为学生提供心理上的辅导和帮助,以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二、填空题:
1.专业的学校咨询在发达国家的中小学当中开展得比较普遍,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但从发展趋势将会越来越普及。
2.现代的学校咨询与辅导起源于20世纪初美国的“指导运动”。
3.学校咨询与辅导一般可分为缺陷矫正、早期干预、问题预防与发展指导三种。
4.咨询的目标,就是由咨询者向咨询对象提供心理上的帮助,以使后者克服当前的心理困扰,并提高自身的应付挫折的能力。
5.咨询活动能取得成效,最关键的因素在于来访学生对咨询人员的信任和对咨询过的积极参与。
6.咨询会谈的基本任务是在良好的咨询关系当中澄清来访学生的真正问题,进而找到适当的改变现状的途径。
7.心理健康辅导的主要任务在于促进学生的心理健康,提高对环境的适应能力。
8.心理健康辅导的内容,可以按心理健康的主要方面进行划分,包括增进自我认识、自我激励、自我控制,加强人际交流和人际合作。
三、选择题:
1.(B)在《咨询与心理治疗》一书中强调,咨询过程应当充分重视当事人认识和改善自我的能力与责任,提出了“当事人中心”观点。
A、帕金斯B、罗杰斯C、埃里克森D、布洛克尔
2.(D)在《发展性咨询》提出,咨询应当帮助广大学生认识、理解和接受自己,度过发展中的危机。
A、帕金斯B、罗杰斯C、埃里克森D、布洛克尔
3.心理咨询的主要方式有(ABCD)。
A、个别咨询B、团体咨询C、电话咨询D、通信咨询
4.(A)的基本观点是:
人们在遇到情绪上困扰时,最直接的需要就是把它倾诉出来,得到别人的理解和宽慰。
A、侧重调整情感的方法B、侧重训练行为的方法C、侧重改变认知的方法D、侧重改变性格的方法
5.学生心理健康发展的需要可以分为(AB)。
A、一般性的需要B、特殊性的需要C、自我性的需要D、发展性的需要
6.完整的心理健康辅导工作包括(ABCD)阶段。
A、需求分析B、课程准备C、授课D、课程评价
7.心理健康辅导的内容包括(ABCD)。
A、认识自己B、自我激励C、自我控制D、人际交流、人际合作
四、判断题:
1.学校咨询与辅导就是指学校咨询工作者直接地对学生在适应与发展上的问题给予帮助和指导。
(×)
2.心理卫生运动是学校咨询的另一个来源。
(√)
3.从根本上看,学校咨询的目标在于为全体学生心理的健康发展提供帮助。
(√)
4.从实际情况看,在学校咨询开展起来的地方,预防和发展的任务比较容易受重视和强调。
(×)
5.咨询的根本目标是促进来访学生的自立自强。
(√)
6.咨询主要通过咨询者和来访学生之间的会谈来完成的。
(√)
7.在会谈结束后,通常不要追踪咨询的结果。
(×)
8.心理健康辅导的目的主要在于知识的记忆。
(×)
9.心理健康辅导的主要形式是活动。
(√)
10.学生的心理和行为活动的中心是学习,成功地适应学习的要求是心理健康发展的综合体现。
(√)
五、简答题:
1.学校咨询与辅导的主要工作包括哪些方面?
学校咨询与辅导的主要工作包括:
(1)针对学生的个别问题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2)在班级中开展课程方式的心理健康辅导。
(3)为其他教师以及家长担任顾问或提供间接咨询。
(4)配合学校教育需要开展心理测验工作。
(5)组织协调学校和社会的有关资源共同参与咨询辅导工作。
(6)小学教师和学校咨询与辅导。
一般教师要积极关心和支持咨询与辅导工作。
2.心理健康辅导工作包括哪几个阶段?
心理健康辅导工作包括四个阶段:
(1)需求分析。
(2)课程准备。
(3)授课。
(4)课程评价。
六、论述题:
试述咨询会谈的一般过程。
(要点)咨询会谈的一般过程是:
(1)建立咨询者与来访学生的关系简称为咨访关系。
与来访学生建立和发展良好的咨访关系,是贯穿咨询会谈始终的任务。
在会谈开始阶段,建立咨访关系是核心任务。
咨询者应当努力营造温暖亲切、安全可靠的心理氛围,而其关键在于用心倾听。
咨询者也应该对会谈过程有适当的掌握和控制。
(2)澄清和评估问题。
在随后的会谈中,重点任务是收集资料并进行分析,对来访学生的问题加以澄清并做出评估。
会谈是澄清问题的主要途径,咨询者应当特别注意与学生的交流方式方法。
首先,咨询者要考虑如何提问。
其次,咨询者要善于总结。
(3)确定改变的目标。
澄清问题之后,咨询者就可以着手确定咨询的目标,即通过咨询应当使来访学生在哪些方面产生积极的改变。
对目标的确定,要由咨访双方共同参与,尤其要充分听取来访学生自己的意见,只有经过学生自己认同的目标和计划才能产生效果。
(4)促成改变的实现。
目标确立后,就可以进入实施阶段,即采取各种咨询技术与措施,影响来访学生朝目标产生积极的改变。
(5)结束咨询及追踪效果。
咨询会谈目的基本实现后,就可以考虑如何顺利地结束咨询。
咨询者应当记住咨访关系是一种有始也有终的阶段性的关系,提早为结束做准备。
在会谈结束以后,通常要追踪咨询的效果。
第十二章教育测验与评价
一、解释概念:
1.测验:
是对于知识水平、情意状态、运动技能等等的数量化测定。
2.教育评价:
就是利用所有可行的评价技术来评量教育所期望的一切效果。
3.信度:
又称可信度,指测验结果的前后一致程度,表示所测试分数的稳定性、可靠性。
4.效度:
在测量学上也称为测验的有效性,指一项测验能测到预先想测的知识和能力的程度。
二、填空题:
1.测量是给事物的某种属性给定数值的过程,回答了“有多少”的问题。
2.规范的考试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编制试题、评定学生学业成绩的过程。
3.评价包含定性描述或定量判断,更多的时候是两者兼而有之。
4.测验的功能是激励功能、诊断功能、区分和选拔功能、评定功能。
5.提高测验信度的一般要求是:
(1)题量不能太少;
(2)成绩要拉开档次;(3)多出客观题(4)建立详细的评分指南;(5)评分要认真。
6.测验蓝图包括确定测验目的、测验内容以及编制双向细目表等项内容。
7.课堂的测验的题型有客观题和论文题两种。
8.评定学生要考虑多个方面,最基本的有学业成就、行为表现和身体状况三方面。
9.实施授课质量评价时,不同的学校可能会选用不同的标准,但基本都会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1)教学目标完成情况;
(2)学生的课堂参与情况;(3)内容安排;(4)教学方法;(5)语言表达;(6)教学原则的贯彻。
三、选择题:
1.(D)是对某种教育活动的价值判断。
A测量B测验C考试D评价
2.从测验目的上区分,教育测验可以分成(ABCD)。
A安置性测验B形成性测验C诊断性测验D总结性测验
3.从规范程度上区分,教育测验可以分成(CD)。
A成就测验B学能测验C标准化测验D教师自编测验
4.从结果解释所参照的标准进行区分,可以分成(AB)。
A常模参照性测验B标准参照性测验C标准化测验D教师自编测验
5.测验实用性反映了试题的基本质量,其基本要求是(ABCD)。
A便于组织B便于实施C容易评分D结果要容易解释
6.在测验的指标中,测验的(B)更为重要。
A信度B效度C难度D区分度
7.从解释评价结果的标准考虑,教育评价可以分为(CD)。
A正式评价B非正式评价C相对评价D绝对评价
8.从评价的功能上区分,教育评价可以分为(AB)。
A形成性评价B总结性评价C相对评价D绝对评价
9.与学业成就直接相关的目标是(A)。
A知识和技能目标B智能和性格目标C环境目标D身体目标
10.(D)是将学生在自然状态下流露出的行为进行客观的记录。
A观察B检查作业C考试D轶事记录法
四、判断题:
1.测验是对于知识水平、情意状态、运动技能等等的数量化测定。
(√)
2.常模参照性测验考察是否达到了预先规定的标准,类似于各种执照考试。
(×)
3.选择、编制测验以及测验结果的分析都必须考虑测验本身的数量如何。
(×)
4.效度指测验结果的前后一致程度,表示所测试分数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
5.信度在测量学上也称为测验的有效性,指一项测验能测到预先想测的知识和能力的程度。
(×)
6.难度中等时,最容易拉开考生间的档次。
(√)
7.中等难度的试题的区分度比较高,难度为0.5的题目,区分度最大。
(√)
8.课堂测验的题型有客观题和论文题两种。
(√)
9.在进行分数比较时,测验分数和物理测量是相同的。
(×)
10.教育评价能促进教育变革。
(√)
五、简答题:
1.良好测验的标准是什么?
良好的测验标准是:
(1)实用性强。
(2)信度高。
(3)效度高。
(4)难度适中。
(5)区分度高。
2.小学教育评价的基本步骤是什么?
小学教育评价的基本步骤是:
(1)建立评价目标。
(2)选择评价样本。
(3)收集评价信息。
(4)报告评价结果。
六、论述题:
我国小学教育评价中主要存在哪些问题?
如何加以改进?
(要点)我国小学教育评价存在的问题是:
(1)重知识轻能力。
尽管从理念上看,学校,学校要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但实际上,以考试为中心的现象很普遍。
测验命题死纠知识细枝末节,忽略了记忆以外高层能力的评定。
(2)片面追求分数。
分数成为学习目标,不利于激发学生的内在求知动机。
学生的学习动机有内在动机和外在动机两种。
考试使很多学生为考试拿高分而学习是外在动机,抑制了内在求知动机的发展。
仅用测验分数来评价学生,也容易挫伤困难学生的积极性。
(3)影响学生心理健康。
学校在评价学生时,学业成绩往往是主要的评价标准。
有些老师会因为学生成绩不好而当众批评学生,甚至羞辱学生,使学生的自尊心受到很大伤害。
(4)制约教学改革。
由于测验对教育活动起着导向和控制作用,任何教育改革如果没有测验观念和测验内容及方法的变革都难以行之有效。
在不合理的考试制度下,一些好的思想、好的教材和教法无法在实践中推行的事情时有所见。
对小学教育评价改进的方法是:
(1)从侧重一元评价到多元评价。
人类的才智是多方面的,绝对不仅仅是学业成绩所能反映的。
以测验成绩为主要或惟一的尺度是一元评价。
现代教育评价倡导多元评价思想,采用多种方法评价学生,关注学生整体能力的提高。
评价学生时要注意:
1)重视高层次认知能力的考察;2)重视对学习过程的检测;3)注重对各种活动表现的检测;4)用多种方法收集评价信息。
(2)从侧重总结性评价到形成性评价。
从选拔适合教育的儿童到创造适合儿童的教育是评价观念的一大变革。
总结性评价重在发挥鉴定和筛选功能,主要是为了衡量学生的好坏。
形成性评价所关心的是能不能指向提高——学校的发展、学生的进步等。
形成性评价要注意平时收集信息,考查学生的学习成绩、兴趣、方法、态度和习惯等。
实施形成性评价还要注意:
1)考试与考查相结合;2)评分与评语相结合;3)允许考第二次、第三次;4)自评、互评与师评相结合。
(3)从侧重区分性功能到发挥激励性功能。
教师只有发现学生的优点和特长,评价才不会偏狭,评价的激励功能也才能得到更好的发挥,因为优点也就是学生发展的生长点。
加强评价的激励性功能的具体方法:
1)将课程分成小的单元,在每一单元内考核;2)扩展评价的范围;3)记录学生学业以外的突出表现,增强学生的成功感;4)注重学生发展过程中的纵向评价,让学生不断体验到自己的进步。
第十三章教育法
一、解释概念:
1.法律:
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2.法律关系:
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相互之间所结成的一定的社会关系。
3.法律责任:
是指因违法行为而必须承担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
4.法律救济:
法律救济是指依据法律对权利冲突的解决。
也就是说,当公民的受到侵害时,可以从法律上获得自行解决,以请求司法机关及其他机关给予解决,使其受损害的权益得到补救。
二、填空题:
1.通过法律的手段确立国家的教育权力,加强教育管理的集中性、统一性、
和权威性,建立一个强有力的行政系统,是有效实现教育的国家责任的客观需要。
2.教育法是现代教育发展的产物,是现代国家的一个重要立法领域,体现了一种社会进步。
3.从体系化的角度来看我国当前教育立法的现状,显然还没有完全形成一个内容和谐一致、形式完整统一的有机整体。
但是,我国教育法体系的基本框架由此已经可以初见轮廓。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3条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
5.由于教育法就其基本性质而言可以界说为调整教育行政关系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因而具有行政法的属性,故其所规定的法律责任主要是行政法律责任。
6.学校事故是指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内,以及虽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外,但是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组织的活动中发生的,由于学校、教师的疏忽没有预见或者而轻信能够避免导致学生人身伤害的事故。
7.教师申诉制度是指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及有关政府部门做出的处理不服,或对侵犯其权益的行为,依照《教师法》的规定,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
8.学生申诉制度是学生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或认为学校和教师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而向有关部门提出要求重新作出处理的制度。
9.我国的部门教育法大致由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学位法、教师法、民办教育法6个部门组成。
三、选择题:
1.教育法产生于(C)。
A.奴隶社会B.封建社会C.资本主义社会D.社会主义社会
2.国外教育法尤其西方国家教育法的历史发展经历了以下(ABCD)阶段。
A.零星立法阶段B.专门对普及义务教育进行立法阶段C.广泛进行教育立法阶段D.教育的综合法治阶段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于(B)。
A.1980年B.1986年C.1993年D.1995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颁布于(C)。
A.1986年B.1993年C.1995年D.1996年
5.(A)位于我国教育法体系的第一个层次。
A.教育基本法B.部门教育法C.教育行政法规D.地方法规
6.小学生的法律地位是(ABC)。
A.国家公民B.受教育者C.未成年人D.成年人
7.教育法所规定的法律责任主要是(A)。
A.行政法律责任B.民事法律责任C.刑事法律责任D.社会法律责任
8.学生申诉制度在性质上具有(ABC)的特点。
A.法定性B.专门性C.行政性D.社会性
四、判断题:
1.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
2.有了人类社会就有了法律。
(×)
3.法律是人们行为时必须遵循的一种规范。
(√)
4.大工业生产发展本身为教育的普及创造了客观条件,并促成各国纷纷开始进行义务教育的立法。
(√)
5.学校与政府的关系具有对等性。
(×)
6.学校享有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的权利。
(√)
7.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
(√)
8.学生享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
(√)
9.某小学生来上早操迟到插队被同学推倒摔伤,学校不用负责任。
(×)
10.对发生在学校的学生人身事故,应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学校有过失要负责任,无过失不用负责任。
(√)
五、简答题:
1.教师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教师的法律地位是法律所确认的教师的社会地位。
我国教师的法律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3条规定,“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我国教师依法享有的权利: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民主管理。
我国教师必须承担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和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4)爱护关心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成长的现象;(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
2.学生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学生的法律地位因其不同的身份而具有不同的内容和特点。
首先,作为社会中的一名成员,学生的身份是一名国家公民,其地位由我国《宪法》《民法》及其他一系列法律、法规所确认。
其次,作为学校这一特定环境中的一员,学生具有不同于一般国家公民的地位,其地位由我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所确认,这种地位体现了学生作为“受教育者”这一角色的本质特征。
再次,对小学生而言,因其属于未成年人,因而还具有不同于已满18周岁的学生的法律地位,他们的这一地位已由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或相关条款所确认。
因而我们必须从不同的方面来看待学生的法律地位。
学生作为受教育者在《教育法》上享有的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教育法》第43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六、论述题:
试述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现状与前瞻。
新中国成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对教育法制的建设缺乏足够的重视。
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我国教育法制化的进程不断加快,相继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结构颁布了6部教育方面的法律,它们分别是:
198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199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除此以外,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务院还制定了十几部教育行政法规,如《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学成果奖励条例》等,并对建国以来制定的数百件教育行政法规进行了整理和汇编工作。
各地有权制定地方法规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也根据自己所辖地区教育发展的需要和可能,颁布了一系列地方性教育法规,大大丰富了教育法的内容。
20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已经建立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教育体系,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
同时,在总结建国以来正反面政权建设经验和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教育法制建设已经走上正轨,一个以法治教的新局面正在逐步形成。
当然,从体系化的角度来看我国当前教育立法的现状,显然还没有形成一个内容和谐一致、形式完整统一的有机整体。
但是,我国教育法体系的基本框架由此已经可以初见轮廓。
这一法律体系,根据制定机关的不同和法律形式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不同的部门。
具体地说,我国教育法体系将由纵向5个层次和横向6个部门构成。
1.教育基本法位于我国教育法体系的第一个层次。
它是以宪法为依据制定的基本法律,主要规定我国教育的基本性质、地位、任务、基本法律原则和基本教育制度等。
教育基本法是“母法”,是协调教育部门内部以及教育部门与其他社会部门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制定教育部门其他法律法规的依据。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2.部门教育法位于我国教育法体系的第二个层次,主要调整各个教育部门的内外部关系。
根据规范内容的不同以及我国的具体国情和实际需要,大致由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学位法、教师法、和民办教育法6个部门组成,每一部门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单行法律。
3.教育行政法位于教育法体系的第三层次,主要是为实施教育法和各单行法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此外,属于较为具体的问题,教育基本法或各单行教育法未予规范的问题,也可由教育行政法规来加以规定。
属于这一层次的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和发布,它应是我国教育法的主体。
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位于教育法体系的第四个层次,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制定。
这是根据所辖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5.政府规章是教育法体系的第五个层次,由国务院各部、委及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它不仅数量最多,而且规定得最为具体、详细。
第十四章教育研究方法
一、解释概念:
1.教育研究:
教育研究是对教育问题的一种认真、系统、持续的探究活动。
2.教育实验法:
就是设计某种新措施,如剪裁教材、改变教法,然后运用于实践中,考察其实际效果的研究方法。
3.行动研究法:
是由实际教育工作者(通常是教师)担任研究者,以学校或教室内亟待改进这些教育活动为目的的研究方法。
二、填空题:
1.教育研究是对教育问题的一种认真、系统、持续的探究活动。
2.在小学教育研究中,常用的方法有观察法、访谈法、问卷调查法、行动研究法和实验方法。
3.实证研究就是在收集实际资料特别是第一手资料基础上所做的研究。
4.好课题的标准是:
(1)有实际或理论价值;
(2)问题具体清楚;(3)可操作性强;(4)具有时代特点;(5)发挥教师特长。
5.问卷调查表要包括标题、介绍词和题目三大部分。
6.访谈的主要类型有三种:
(1)结构式访谈;
(2)无结构访谈;(3)半结构访谈。
7.教育实验法就是设计某种新措施,然后运用于实践中,考察其实际效果的研究方法。
8.行动研究法是由实际教育工作者担任研究者,以学校或教室内亟待改进的实际.教育问题为研究内容,而以改进这些教育活动为目的的研究方法。
三、选择题:
1.开展教育研究,最基本的探究方式有(ABCD)。
A.熟悉并了解所要研究的问题B.将事情分类,形成类别关系
C.建立量变间的关系D.找出事物的成因
2.在开展(B)研究方面,广大小学教师具有很大的优势。
A.基础型B.应用型C.宏观型D.理论型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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