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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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协议书
2013P16地块协议书
甲方: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乙方:
乙方已竞得坐落于思明区03-04湖光片区湖滨南路与湖滨东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编号:
2013P16,下称“本项目”)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甲、乙双方就本项目相关义务约定如下:
乙方已竞得本项目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乙方同意以下事项:
一、关于税收要求
自土地交付之日后第六年起连续五年,乙方及入驻企业合并纳入思明区统计核算的年度纳税额不得低于3亿元,若未完成年度纳税承诺额,乙方同意向甲方一次性缴交与纳税承诺额差额部分等额的违约金。
二、关于品牌引进要求
本项目商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五年内引进不少于25个国际一线品牌和国际顶级品牌(其中,国际顶级品牌不少于5个),每少一个品牌,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万元。
品牌清单详见本协议书附件1。
三、关于履约保证金要求
乙方同意于年月日前(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交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亿元,并同意由甲方按以下方式无息返还:
(一)建设进度分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4000万元,在乙方取得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实质性施工时返还人民币3000万元,在整个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后返还人民币1000万元。
(二)品牌、酒店分项履约保证金5000万元,乙方按本协议书要求引进25个国际一线品牌和国际顶级品牌后返还人民币4000万元,乙方取得五星酒店证书或引进2011年度全球排名前5位的酒店管理公司(酒店管理公司包括该酒店管理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子公司、分支机构或授权代表机构)后返还人民币1000万元。
酒店管理公司名单详见本协议书附件2。
(三)税收分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乙方按本协议书履行纳税承诺后返还人民币1000万元。
根据土地出让合同及协议书的约定,按照时间进度,产生“分项违约金”时,该“分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将自动转抵违约金。
(四)乙方缴交的保证金由甲方负责收取和监管。
需返还时,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无息退款。
本协议书壹式肆份,双方各执壹份,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执一份,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执一份。
甲方(章):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2013年12月24日
附件1、品牌清单
附件2、酒店管理公司名单
1、InterContinentalHotelsGroup(洲际酒店集团)
2、MarriottInternational(万豪国际集团)
3、HiltonWorldwide(希尔顿酒店集团)
4、WyndhamHotelGroup(温德姆酒店集团)
5、ACCOR(雅高集团)
2013P16地块协议书
甲方: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乙方:
乙方已竞得坐落于思明区03-04湖光片区湖滨南路与湖滨东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编号:
2013P16,下称“本项目”)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甲、乙双方就本项目相关义务约定如下:
乙方已竞得本项目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乙方同意以下事项:
一、关于税收要求
自土地交付之日后第六年起连续五年,乙方及入驻企业合并纳入思明区统计核算的年度纳税额不得低于3亿元,若未完成年度纳税承诺额,乙方同意向甲方一次性缴交与纳税承诺额差额部分等额的违约金。
二、关于品牌引进要求
本项目商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五年内引进不少于25个国际一线品牌和国际顶级品牌(其中,国际顶级品牌不少于5个),每少一个品牌,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万元。
品牌清单详见本协议书附件1。
三、关于履约保证金要求
乙方同意于年月日前(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交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亿元,并同意由甲方按以下方式无息返还:
(一)建设进度分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4000万元,在乙方取得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实质性施工时返还人民币3000万元,在整个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后返还人民币1000万元。
(二)品牌、酒店分项履约保证金5000万元,乙方按本协议书要求引进25个国际一线品牌和国际顶级品牌后返还人民币4000万元,乙方取得五星酒店证书或引进2011年度全球排名前5位的酒店管理公司(酒店管理公司包括该酒店管理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子公司、分支机构或授权代表机构)后返还人民币1000万元。
酒店管理公司名单详见本协议书附件2。
(三)税收分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乙方按本协议书履行纳税承诺后返还人民币1000万元。
根据土地出让合同及协议书的约定,按照时间进度,产生“分项违约金”时,该“分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将自动转抵违约金。
(四)乙方缴交的保证金由甲方负责收取和监管。
需返还时,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无息退款。
本协议书壹式肆份,双方各执壹份,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执一份,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执一份。
甲方(章):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2013年12月24日
附件1、品牌清单
附件2、酒店管理公司名单
1、InterContinentalHotelsGroup(洲际酒店集团)
2、MarriottInternational(万豪国际集团)
3、HiltonWorldwide(希尔顿酒店集团)
4、WyndhamHotelGroup(温德姆酒店集团)
5、ACCOR(雅高集团)
2013P16地块协议书
甲方: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乙方:
乙方已竞得坐落于思明区03-04湖光片区湖滨南路与湖滨东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编号:
2013P16,下称“本项目”)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甲、乙双方就本项目相关义务约定如下:
乙方已竞得本项目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乙方同意以下事项:
一、关于税收要求
自土地交付之日后第六年起连续五年,乙方及入驻企业合并纳入思明区统计核算的年度纳税额不得低于3亿元,若未完成年度纳税承诺额,乙方同意向甲方一次性缴交与纳税承诺额差额部分等额的违约金。
二、关于品牌引进要求
本项目商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五年内引进不少于25个国际一线品牌和国际顶级品牌(其中,国际顶级品牌不少于5个),每少一个品牌,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万元。
品牌清单详见本协议书附件1。
三、关于履约保证金要求
乙方同意于年月日前(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交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亿元,并同意由甲方按以下方式无息返还:
(一)建设进度分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4000万元,在乙方取得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实质性施工时返还人民币3000万元,在整个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后返还人民币1000万元。
(二)品牌、酒店分项履约保证金5000万元,乙方按本协议书要求引进25个国际一线品牌和国际顶级品牌后返还人民币4000万元,乙方取得五星酒店证书或引进2011年度全球排名前5位的酒店管理公司(酒店管理公司包括该酒店管理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子公司、分支机构或授权代表机构)后返还人民币1000万元。
酒店管理公司名单详见本协议书附件2。
(三)税收分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乙方按本协议书履行纳税承诺后返还人民币1000万元。
根据土地出让合同及协议书的约定,按照时间进度,产生“分项违约金”时,该“分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将自动转抵违约金。
(四)乙方缴交的保证金由甲方负责收取和监管。
需返还时,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无息退款。
本协议书壹式肆份,双方各执壹份,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执一份,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执一份。
甲方(章):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2013年12月24日
附件1、品牌清单
附件2、酒店管理公司名单
1、InterContinentalHotelsGroup(洲际酒店集团)
2、MarriottInternational(万豪国际集团)
3、HiltonWorldwide(希尔顿酒店集团)
4、WyndhamHotelGroup(温德姆酒店集团)
5、ACCOR(雅高集团)
2013P16地块协议书
甲方: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乙方:
乙方已竞得坐落于思明区03-04湖光片区湖滨南路与湖滨东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编号:
2013P16,下称“本项目”)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甲、乙双方就本项目相关义务约定如下:
乙方已竞得本项目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乙方同意以下事项:
一、关于税收要求
自土地交付之日后第六年起连续五年,乙方及入驻企业合并纳入思明区统计核算的年度纳税额不得低于3亿元,若未完成年度纳税承诺额,乙方同意向甲方一次性缴交与纳税承诺额差额部分等额的违约金。
二、关于品牌引进要求
本项目商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五年内引进不少于25个国际一线品牌和国际顶级品牌(其中,国际顶级品牌不少于5个),每少一个品牌,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万元。
品牌清单详见本协议书附件1。
三、关于履约保证金要求
乙方同意于年月日前(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交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亿元,并同意由甲方按以下方式无息返还:
(一)建设进度分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4000万元,在乙方取得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实质性施工时返还人民币3000万元,在整个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后返还人民币1000万元。
(二)品牌、酒店分项履约保证金5000万元,乙方按本协议书要求引进25个国际一线品牌和国际顶级品牌后返还人民币4000万元,乙方取得五星酒店证书或引进2011年度全球排名前5位的酒店管理公司(酒店管理公司包括该酒店管理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子公司、分支机构或授权代表机构)后返还人民币1000万元。
酒店管理公司名单详见本协议书附件2。
(三)税收分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乙方按本协议书履行纳税承诺后返还人民币1000万元。
根据土地出让合同及协议书的约定,按照时间进度,产生“分项违约金”时,该“分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将自动转抵违约金。
(四)乙方缴交的保证金由甲方负责收取和监管。
需返还时,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无息退款。
本协议书壹式肆份,双方各执壹份,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执一份,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执一份。
甲方(章):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2013年12月24日
附件1、品牌清单
附件2、酒店管理公司名单
1、InterContinentalHotelsGroup(洲际酒店集团)
2、MarriottInternational(万豪国际集团)
3、HiltonWorldwide(希尔顿酒店集团)
4、WyndhamHotelGroup(温德姆酒店集团)
5、ACCOR(雅高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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