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方向勇于创新推动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取得突破性进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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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方向勇于创新推动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取得突破性进展
坚定方向勇于创新
推动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取得突破性进展
——在全国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王力
(2011年12月9日)
同志们:
全国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工作视频会议今天召开。
这次会议是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经过三年探索后,适应形势和任务要求,从新的起点上,迈向新的发展阶段的一次会议。
主要是总结一年来工作,进一步明确方向和思路,研究部署明年工作,推动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取得突破性进展。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坚持探索,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税收工作的要求,2008年,总局成立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各地也陆续成立了专门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按照分类分级管理的要求,借鉴国际经验,开始进行适合我国国情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探索。
2009年,按照总局的部署,各级税务机关更新观念,明确思路,建章立制,积极实践,建立定点联系企业制度,并选择部分定点联系企业,探索开展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2010年,按照总局对大企业税收实施专业化管理的工作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在“三个不变”前提下,积极探索大企业属地主管税务机关日常管理和各级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有效方式,丰富服务内容,创新管理手段,健全协调机制,加强信息保障,逐步夯实了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工作基础。
今年以来,各级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按照总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和去年长沙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探索实施专业化管理,创新工作内容和方法,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对专业化管理模式进行了积极探索
总局以45户定点联系企业为抓手,明确了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的专业化工作要求,下发了《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对专业化管理的实现方式,按照属地入库、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探索,并初步建立了上下统筹、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专业化管理的方向和目标更加明确。
今年下半年,总局加快步伐,部署了在12个省国税局、6个省地税局开展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试点工作意见》),进一步探索专业化管理模式的制度安排和实现路径,要求各地以工作事项为载体,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尝试多种分类分级管理模式。
各地按照总局的要求,积极探索专业化管理模式,迈出了可喜的步伐。
概括起来,大体有以下几类。
一是省局承担主要的大企业服务和管理职责。
如海南国税以计算机网络为联接,由省局承担大企业个性化纳税服务、税务审批、汇算清缴、风险评估和反避税等主要管理工作,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登记管理、催报催缴、发票管理等日常事项。
安徽国税将大企业管理职责划分为事务、监控、查处三类,监控类和查处类职责集中至省局,事务类由主管税务局机关负责。
二是省局主要负责统筹、组织工作,市局承担更多的大企业服务和管理职责。
如河南国税在部分城市成立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机构,开始市局管理实体化的探索。
北京国税由市直属分局发布监控指标和风险特征,区(县)局大企业管理部门据此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三是日常税收征管实行属地适当集中。
如浙江国税明确各区(县)局税源管理四科集中承担大企业税收属地管理事项。
湖北国税在全省区(县)试行开展定点联系企业集中管理,分类调整定点联系企业主管税务分局的工作职责。
此外,上海国税、江苏地税等单位结合实际部门职责,将部分复杂管理事项,如税源监控、风险评估等推送至省局(或市局)相关职能部门具体实施。
(二)主体管理制度初步建立
一是建立起以《指引》和《规程》为主体的管理制度框架。
2009年和2011年,总局分别印发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和《规程》,对企业和税务机关实施专业化管理进行了基本规范。
《指引》明确以风险为导向的税务管理理念,指导大企业开展税收风险管理,防范税务违法行为,引导企业实现自我遵从。
《规程》规范了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内容,明确了工作职责,固化了工作任务,将遵从管理理念落实为可操作的管理制度。
很多单位在《指引》和《规程》的基础上,制定了更为具体的制度规定,丰富和完善了该制度体系。
如海南国税针对企业共性风险和个性风险,分别下发《大企业税务风险一般性内部控制指引(试行)》和《大企业税务风险特殊性内部控制指引(试行)》,分类引导企业完善内控机制。
贵州国税编写《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操作指南》,具体明确了税收风险管理流程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
二是定点联系企业制度逐步规范。
总局建立了大企业名册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范围,厘清管理层级,梳理企业关联关系,按年度对企业名册进行内容充实和信息更新。
经核实,2011年纳入总局45户定点联系企业名册库管理的企业共50162家。
据不完全统计,已有11个省(市)局分别建立本级定点联系企业名册。
同时,总局还结合企业的组织架构、税务风险管理结果,编制了2010年度大企业税务遵从管理年度报告。
除个别地方外,各地都提交了2010年度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年度报告,浙江国税还编印了省局定点联系企业年度报告。
(三)税收服务和管理取得新突破
一是创新服务方法,构建和谐税企关系。
总局对12户定点联系企业建立内控机制的情况开展调研,了解其管理组织体系运行、税收风险管理等情况,引导帮助企业完善内控机制,提高自我防控税收风险的能力。
进一步规范企业涉税诉求受理解决机制,2011年,总局共处理涉税诉求35项。
各地也积极创新服务方法,探索建立合作、互动的税企关系。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13个省(市)局共受理各级定点联系企业诉求427项。
辽宁国税对全省城市商业银行企业开展内控机制自我评价,采取“提示式”服务方式,引导帮助企业完善内控制度;北京、河南、贵州等国税分别选择部分企业签订了税收遵从协议,对协议具体事项进行明确约定,促进企业自我遵从。
二是研究企业经营流程,探索实施税源监控。
针对石油石化行业及所属企业特点,总局从各业务板块相关联的重点涉税事项入手,研究制定石油石化行业的重点税源监控事项及流程,明确了包括油气开采、炼油、化工、销售等48个监控事项,细化并规范相关数据、指标口径及监控流程,明确各层级工作任务职责,为开展行业税源监控奠定基础。
三是完善风险管理系统功能,强化针对性管理。
今年以来,总局按行业、分户设计税收风险调查问卷和评估模块,优化升级风险管理系统,规范工作步骤和流程。
同时,完成了对中国烟草总公司等24户定点联系企业的税收风险评估,摸清了企业税收风险状况。
在2009年、2010年完成对中石油等21户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税收风险评估和自查后,今年开展了后续跟踪管理工作,向企业提出风险管理建议,指出其管理薄弱环节和涉税风险点,帮助企业完善税收风险管理长效机制。
同时,归集整理石油石化行业税收政策,完成了中石化全集团的税收风险测评、自查和重点纳税评估的前期准备工作。
各地也积极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四川国税继续开展企业征管服务质量绩效评估,建立包括19个主要行业中22个子行业的税收风险点和分析指标,为日常税源监控积累了资料。
山东国税、河北国税和湖南国税选择部分省局定点联系企业,按照专业化的管理流程和程序,探索开展针对性风险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江苏国税选择企业内控机制的关键节点,对21户企业进行税收风险内控调研与测试,验证内控机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甘肃国税对27户企业开展风险测评,发现涉税疑点93个,调查核实涉税疑点72个,形成案例27个,形成企业风险特征指标39项,提出征管建议64条。
四是进行专业化管理探索,加强海洋石油税收工作。
依托总局与各海洋石油税务分局的扁平化工作机制,及时了解掌握海洋石油税收征管情况,分析收入进度和增长变化情况,强化税源管理。
以各海洋石油税务分局信息共享为基础,建立了系统完整的中海油集团基础信息库,并针对企业特点,选取产业链上具有代表性的涉税事项,实施跨层级、跨区域的联合税源监控和税务审计。
针对海洋石油税收政策的特殊性,开展法规清理工作,梳理归集了现行政策,确定了需重新修订明确的相关内容。
积极推动资源税改革,明确了中外合作油气田资源税征管的有关问题。
五是加强工作统筹,开展反避税工作。
总局在继续开展对定点联系企业反避税工作的同时,注重将反避税工作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创新工作方法。
今年以来,采取总局统筹、分级实施方式,完成了对两个集团的全国反避税联查工作,补税2.8亿元。
同时,协调相关地方主管税务机关,稳步推进沃尔玛、三星等集团下属企业的预约定价安排谈签工作。
六是开展企业培训,提高企业税法遵从意识。
今年9月份,总局大企业司对45户定点联系企业进行了培训,并选择部分企业交流税收风险内部控制经验,督促企业重视内部税务管理工作。
各地也积极探索通过企业培训等方式,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宣传。
广东地税对省级定点联系企业的高层领导开展培训,提高企业决策层税收风险管理理念,增强大企业税收风险防范与控制意识。
(四)信息化支持取得新进展
总局大企业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系统网络版已经开通到省级,实现了数据网上报送。
按照《规程》初步完成工作流平台业务需求编写工作,界定业务处理规则、岗位职责及关联关系,涉及21个流程、79个表单、1500多个数据项。
完善了税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对企业基本信息采集、调查问卷、企业自查等前台模块进行了优化设计,提高了系统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对风险评估、自查复核等后台模块进行了完善,丰富了评估模型和指标体系。
为11个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共对129户省级定点联系企业的1379个成员企业开展了风险管理相关工作。
修订完善石油石化行业基础信息库框架和内容,梳理归集可从税务系统现行软件提取的数据信息,按各业务板块,汇总形成20余种报表、近1000个基础信息库数据项。
各地也依托省局征管系统和综合信息系统,加强信息化应用,增加大企业相关模块,实现大企业税收管理功能。
海南国税依托省局数据仓库和决策支持系统,实现了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等功能。
河南国税在税收分析监控系统中增设大企业税收分析模块,实现按集团、分层级实时查询和分析预警。
天津国税和地税利用税务共享平台,对定点联系企业进行征管数据比对分析,实行有效监控。
宁夏地税开发大企业管理工作平台,通过企业基本信息、数据分析共享,实现风险管理、税务审批等事项网络工作平台的推送。
河南、广东地税按照《规程》,基本完成了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信息化系统的业务需求编写和开发工作,准备投入使用。
(五)专业化管理人才队伍初具规模
一是依托专项工作任务,探索组建专业化工作团队。
总局在全国范围内抽调石油石化行业的业务骨干,打破属地模式,组成专业化行业管理团队,开展对中石化集团针对性管理工作。
各地也探索建立定点联系企业工作团队机制,在本地区范围内调动使用专业人才,分类别、分行业建立了专业化管理人才库,加强对专业人才的管理和使用。
二是加强交流和培训,提高专业管理技能。
总局先后组团赴荷兰、澳大利亚考察学习专业化管理情况,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专家组进行专业化管理工作交流。
总局就《规程》解读、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使用、石油石化行业税收管理等内容,举办7期培训班,培训全国税务系统大企业管理部门业务骨干490人次。
各地也积极开展干部培训工作,15个省(市)局共组织培训班27期,极大提高了广大税务干部的理论素养和实务操作技能。
为促进对专业化管理的研究讨论,总局召开了“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理论与实践座谈会”,邀请北京、河北、安徽、四川、海南国税局和河南地税局主要领导,从不同角度对专业化管理进行理论探讨,交流大企业税收管理实践经验,对推动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大企业司与中国税务报社联合组织了“大企业税收管理与服务”征文活动,先后共征集稿件1600余篇,刊发47篇,产生了良好的舆论效应。
总结三年来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工作的探索和创新,各级税务机关在思想认识上达到了新的高度,对提高税法遵从度的工作目标更加清晰,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的方法体系逐渐形成,服务和管理的制度机制渐趋完善,组织机构、人才队伍、信息化的保障更加有力,推动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取得新突破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
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工作能够形成今天的局面,取得这样的成绩,首先是总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和正确决策。
肖捷局长从明确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工作方向,到提出工作要求、基本原则、具体方法,倾注了许多心血,给予了精心指导。
总局各位领导多方关心,大力支持,使这一创新性的工作得以顺利推进。
其次是各级税务机关勇于探索,大胆实践,不等不靠不争论,抓住创新发展这个硬道理,明确目标,找准方法,有效地推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同时也是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广大干部克服重重困难,努力拼搏,勤奋工作的结果。
在此,我谨代表总局党组,向关心支持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工作的各级税务机关领导和为此付出艰辛努力的各级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全体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的看到,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
一是对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完全统一,个别单位对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尚未完全形成共识。
二是专业化管理模式和工作机制的探索有待进一步加强,各地工作发展不平衡,工作基础和推进程度不一。
三是专业化管理能力有待提高,信息技术应用与共享机制不健全,风险管理手段有待加强。
四是专业化管理团队力量还较薄弱,部分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缺乏有效的人才使用和激励机制。
对于这些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和解决。
二、坚定方向,把握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发展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肖捷局长在去年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指出,以大企业和重点行业税收管理为突破口,大力推进专业化管理。
最近,又在大企业管理司关于开展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请示上批示指出:
“这是一项探索性实践,要注意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征管水平”。
钱冠林副局长也做了批示,要求注意统筹协调,推进该项工作。
解学智副局长在年中全国税务局长会议上,代表总局党组提出:
“在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总体框架下,统筹谋划创新大企业税收管理体制和税务稽查体制,并选择部分地区进行试点。
把大企业税收管理作为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和突破口,按照属地入库、统一管理的原则,加快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模式”。
宋兰副局长在安徽召开的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会议上指出:
“大企业管理是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和突破口。
针对大企业具有跨国界、跨地区经营,行业跨度大,内部结构和财务核算体系复杂等特点,按照属地入库、统一管理的原则,抓紧开展试点工作,加快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大企业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
总局党组的部署和要求,为深入做好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工作指出了明确方向。
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的工作要求,从三个方面进一步提高对这项工作的认识。
第一,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是经济发展对税收工作的必然要求。
随着经济全球化,劳动力、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扩张速度加快,大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以资本和产业链为纽带的资本运作和关联交易日趋复杂,大企业集团化、国际化、信息化的趋势日益明显,税收服务和管理的对象正在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传统的征管体制和管理方式已难以适应大企业发展的需要。
如何针对大企业特点,创新管理模式,实施专业化管理,应对经济发展对税收工作的变革要求,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严峻课题。
第二,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是税收征管改革必须坚持的方向。
面对大企业税收管理的新课题,传统的税务管理理念、制度、模式和手段,已不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迫切需要税务部门适应形势新变化、落实发展新要求,将税收改革发展的着眼点转到构建新型税收征纳关系上来,加快专业化管理的步伐。
对大企业实施专业化税收管理,是推进我国税收管理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的重要途径,是顺应国际税收管理大趋势的必然要求。
纵观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大企业税收管理实践,通常是按照专业化管理的要求,设计管理模式和工作流程,开展风险管理和事前防控。
我国的专业化管理应在学习借鉴的基础上,从正确认识和把握专业化内涵出发,坚持专业化管理制度和流程的规范统一,通过对税收征管程序和工作流程关键环节的重新设计,为征管模式的创新积累经验,做好准备。
第三,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是探索税源专业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和突破口。
按照肖捷局长在去年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提出的“积极探索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模式”要求,总局于去年底选择8个单位开展了税源专业化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以税源专业化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征管新格局。
今年,又决定选择18个单位开展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在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总体框架下,按照明确的工作方向和任务,探索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模式的实现方式,并把它作为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和突破口,探索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实现路径和有效方法。
实施专业化管理,就是要根据纳税人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的实现管理模式专业化、管理手段现代化和资源配置科学化。
当前,大企业税收管理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征管职能和征管资源配置与大企业跨区域、跨层级管理特点的不匹配。
把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作为税源专业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和突破口,就是抓住了当前的重点问题和主要矛盾,有利于实现税源专业化管理的重大突破。
(二)把握工作要求和原则
根据总局党组对大企业税收工作的部署要求,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标,以加强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信息管税为依托,以专业化管理运行机制和专业人才队伍为保障,切实优化纳税服务,科学配置征管资源,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模式。
落实这一总体要求,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促进税法遵从是税收征管的根本目标,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是税务机关工作成效的最终体现。
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作为税收征管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服从服务于这个目标。
通过服务和管理相结合、寓管理于服务的工作方式,不断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同时引导企业完善税收风险内控体系,提高自我防控税收风险能力,实现对税收的自觉遵从,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第二,税收风险管理是解决管理对象复杂性与征管资源有限性带来的税收征管基本矛盾的有效方式。
通过实施分类分级和税收风险导向的管理模式,从大企业的特殊遵从风险出发,前移管理重心,注重事前防控,按照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风险反馈和改进的工作流程,开展全方位的管理,实现管理效益的最大化。
第三,实施专业化管理以信息管税为依托,是由现代企业的基本特征和税收管理专业化的发展方向决定的。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大企业集团化、国际化、多元化、扁平化的趋势,企业内部生产经营日趋复杂、应用信息科技手段从事管理的特点,税收征管中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征管资源不对等的现状,要求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必须依托信息化手段,打造一个与大企业现代管理基本匹配的税收信息化平台,通过全国范围的信息采集、传输与共享,实施对大企业有效信息管税。
第四,推进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还必须以机制和人才为保障。
通过在实践中探索和完善专业化管理运行机制,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保证上述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以上总体要求,以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和引导企业自我遵从为主线,建立规范统一的税收风险防控体系;以日常事项和专业化管理事项的分类管理为基础,建立统一管理和分级负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以制度建设和信息化手段为保障,完善统筹互动、上下协调的运行机制,切实提高大企业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要通过工作任务的落实,逐步完善大企业专业化管理模式,努力实现三个转变:
一是通过个性化的纳税服务,引导企业防范税收风险,实现原主要由税务机关实施事后管理向税收风险预防控制与管理并重的转变;二是通过税收遵从引导和税务机关管理的规范和创新,将原来主要由税务机关对企业单向管理转变为税务机关专业化管理与纳税人纳税遵从的双向互动;三是通过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大企业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实现由传统的管理检查方式向专业化的风险应对机制转变。
各级税务机关在实施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过程中,应当遵循属地入库、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首先,坚持属地入库,不改变税款入库级次,是继续贯彻“三个不变”基本前提的要求,便于使税收管理与现行财政体制相一致,取得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
同时,也有利于发挥属地税务机关日常征管的有利条件和积极性。
其次,实行统一管理,是由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特殊性决定的,便于把大企业集团作为一个整体来对待,对其重要的管理事项按照统一的工作要求、业务流程、技术标准和管理手段来进行,通过调整税务机关内部管理层级,实行有效组织和科学分工,提高管理效能和水平。
第三,落实分级负责,是为了适应各个不同层级的管理需要和业务特点,通过界定各级税务机关的管理职责,明确大企业管理部门与有关业务部门及主管税务机关的业务边界,既便于落实工作责任,又有利于协调配合,构建管理责任清晰,上下工作联动,部门协调配合的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机制。
推进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涉及创新税收征管的方方面面。
抓好这项工作,既要抓紧在试点单位重点突破,又要注意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既要保证在重点环节上取得进展,又要注重整体工作的全面开展;既要立足现实环境条件,解决好当前问题,又要谋划大企业管理的总体格局,瞄准目标、分步推进。
三、突出重点,落实好2012年各项任务
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落实总局党组的工作部署,按照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总体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做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抓好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
这是明年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肖局长在听取试点工作汇报时指出:
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方向必须坚持,不能动摇。
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积极探索税收征管方式,从制度安排、实现路径、效果评估三方面下功夫,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各试点单位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性,根据《试点工作意见》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明确工作任务。
试点工作的重点是要深入探索专业化管理的制度安排和实现路径。
各试点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围绕6项主要工作任务,通过29个具体工作事项在税务机关各层级各部门的分解和推送,探索大企业管理部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税收管理权上移和税款征收集中程度等内容方法,探索总结专业化管理的工作制度与实现路径。
二是力争四项突破。
《试点工作意见》规定明年4月份前要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时间短,任务重,涉及面广。
各地要明确工作要求,量化工作目标,选择一定数量的企业,力争在“基本确立统筹管理机制、签订税收遵从协议、开展针对性风险管理、实施税源监控”4项工作任务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三是鼓励探索创新。
试点工作的主要目的,是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实现方式。
这就要求不仅限于完成《试点工作意见》提出的任务,也应鼓励各试点单位结合本地实际,勇于创新,大胆探索,从实践中寻找更加科学高效的专业化管理实现方式。
第一,探索专业化管理工作事项在各层级的分工,尤其是税收管理由属地管理向专业化管理转型时,基层税务机关和上级管理机关工作任务发生的变化。
要研究跨省市税收管理工作事项的分工和协调,探索属地主管税务机关和大企业管理专业机构的协作机制。
第二,探索有效组建专业化管理团队、提高服务和管理能力的方式。
研究优化税收征管资源配置、全面协调各层级尤其是基层专家型人才使用方法,如采取日常管理工作团队和通过网络集中专业人才团队相结合的形式,以集团企业为服务对象,对企业实施全流程的管理。
第三,目前有的省市局在现有的机构和人员编制范围内,成立了大企业税源专业化管理机构,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要允许和鼓励有条件的省级局继续进行这方面的探索和创新,探索其职能设置和管理方法,研究执法主体资格和职责划分,在税款入库级次不变的前提下,进行向上集中税收管理权的探索。
四是注意做好总结。
各试点单位要统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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