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教育培训教材厂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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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教育培训教材厂级
深圳市创亿欣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与车间级)培训教材
培训内容:
●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本公司的主要危险源及预防措施
●国家有关生产、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
●公司基础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安全事故责任与追究
●消防常识、灭火的基本方法和火场逃生自救的办法以及如何使用消防器材设施。
●安全用电知识
●机械伤害预防安全知识
附件:
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
一、公司基本情况介绍和安全管理情况
1.1企业概况:
深圳市创亿欣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位处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发工业区,成立于2004年4月。
公司主要从事连接器、连接线、SD卡等电子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公司职工人数450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约20人,安全主任1人,兼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
厂房建筑面积共约17000㎡,室内消火栓36个,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292具,消防水池储水量为100立方米,公司组建有一支10人的义务消防队伍。
本公司主要从事电子产品加工,主要生产原材料为塑胶粒和金属片,生产过程中使用到机油做为润滑冷却剂,组装用有少量焊锡工艺,少量的甲醇、二氯甲烷等做为清洁剂,管理部使用到少量油漆用于设备设施维修。
主要生产工艺包括注塑成型、五金冲压、组装、检测、装箱等。
公司主要的设备设施有注塑机、冲压机、成型机等,以及发电机、空压机、电梯、变配电房等生产辅助设施,公司主要危险源为生产车间、配电房和危化仓等。
二、本公司的主要危险源及预防措施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本公司生产过程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灼烫、中毒和窒息及其他伤害等。
如果日常生产生活中出现人为疏忽或管理不善,就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机械伤害、触电伤亡、高处坠落、灼烫、车辆伤害、淹溺、中毒和窒息等事故。
主要危险源及预防措施如下表:
序号
工艺名称
存在地点
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
预防措施
1
注塑
注塑车间
机械伤害、触电、灼烫、噪声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危险部位安装安全防护装置;佩戴防护用品;用电设备金属外壳设置保护接地,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定期对漏电保护装置进行检验。
2
碎料
碎料岗位
粉尘、噪声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穿戴防护用品。
3
冲压
冲压车间
机械伤害、触电、噪声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时穿戴防护用品;用电设备金属外壳设置保护接地,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定期对漏电保护装置进行检验。
4
焊锡
焊锡岗位
中毒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穿戴防护用品。
5
外检
外检
中毒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穿戴防护用品。
6
收料
收料
噪声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穿戴防护用品。
7
空压机
空压机房
机械伤害、触电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危险部位安装安全防护装置;用电设备金属外壳设置保护接地,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定期对漏电保护装置进行检验。
8
货物运输
厂区
车辆伤害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厂内机动车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检测。
9
化学品仓
化学品仓
爆炸、中毒、泄漏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穿戴防护用品;场所整体防爆;严禁烟火,定期监测温湿度;设置防泄漏装置。
10
全厂
全厂
火灾
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保持安全出口和通道畅通,保证消防器材有效。
三、国家、地方政府有关生产、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施行,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明确了安全责任制并规定了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年1月1日施行,目的保障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明确了从业人员享有的劳动权利和应履行的劳动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9月1日施行,目的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明确规定了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5月1日施行,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5、其他相关的行业安全标准
四、公司基础安全管理
(一)、“四全”安全管理
1、全员——公司的每一位员工都有义务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投诉、举报。
2、全面——公司各部门都要抓安全生产管理。
3、全过程——每项工作的各个环节自始至终贯穿安全。
4、全天候——全年365天、全天24小时,时时刻刻都要注意安全。
总之,人人、事事、处处、时时都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
(二)、危险源控制
不合格、有遗漏
组织审查、予以公布
采取控制措施
风险评价、分级
危险源辨识
发现新的危险源源源
对员工进行培训
建立管理档案
组织进行评审
(三)、健康安全培训
1、三级安全培训,指厂级、部门级、班组级培训,主要培训对象是:
新聘员工,未经过三级安全培训或未通过考核的员工不得上岗。
2、全员安全培训,指有组织的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如:
安全生产月,公司统一组织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旨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事故防范技能。
3、危险岗位的安全培训,指对危险岗位的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直接从事对操作者本人或他人及其周围环境安全有较大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如:
危化品使用人员)进行专业性的培训,通过考核后持证上岗,公司要求危险岗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四)、安全生产检查
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分为设备安全检查、作业现场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检查、
综合性安全检查,目的为了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
同时各项检查又分为日常性检查和定期检查,在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必须进行检查:
①节假日前;
②发现重大隐患和安全事件时;
③政府机关组织的检查前;
④总经理决定进行检查。
(五)、工伤事故调查
1、重伤事故,由公司总经理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组,
进行调查。
2、重伤3人以上(包括3人)或死亡1人以上(包括1人)的伤亡事故,公司须立即向安监部门报告,同时会同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还可邀请检查院和有关专家参加。
3、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的条件
①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
②与所发生事故没有利害关系。
(六)、公司确定事故责任者的原则
1、因设计上的错误和缺陷而发生的事故,由设计者负责;
2、因施工、制造、安装、检修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由施工、制造、安装、检修者负责;
3、因工艺条件或技术操作的确定上的缺陷或错误而发生的事故,由确定者负责;
4、因错误决定、指挥而造成的事故,由生产组织者负责;
5、已发生过的事故,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由所属部门领导负责;
6、因缺乏安全规章制度而发生事故,由生产组织者负责;因违反规定或操作错误而造成的事故,由操作者负责;未经学习,不懂安全操作知识而发生的事故,由本部门主管领导负责;
7、因缺乏安全防护装置而发生的事故,由生产组织者负责;因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而造成事故,由拆除者或决定拆除者负责;
8、对已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能够自行解决而未及时解决造成的事故,由各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各部门无能力解决,但已呈报相关部门,仍未解决而造成的事故,由殆误部门主管领导负责。
9、凡有下列情况发生工伤事故,首先追究部门主管领导责任,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①缺乏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或规程不健全;
②安全设施、信号、标志、用具不健全;
③设备严重失修,严重超负荷;
④对事故熟视无睹,不认真采取措施,重复发生同类事故;
⑤违章指挥,强令或亲自冒险作业;
⑥由于挪用安措费用,而拖延上安技措施造成伤亡事故;
⑦员工未经安全和技术培训,上岗操作而造成事故。
10、处理事故时,凡有下列情况发生之一者,对责任人从严处理,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①隐瞒真相、弄虚作假、破坏现场、嫁祸他人;
②事故发生后在本人安全有保障的情况下,不积极组织抢救或抢救不力造成更大伤亡或损失;
③不认真吸取教训,未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发生;
④滥用职权,擅自处理和袒护、包癖事故责任者;
⑤发生事故,报告不及时或隐瞒不报。
(七)、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原则
公司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总经理是负责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和督促责任,当第一责任人不在岗位时(如出差)由安全总监履行责任,发生安全事故时,根据事故责任大小,依照:
当事人班组长部门负责人防火、生产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进行逐级责任追究。
(8)、工伤事故医疗费用支出及伤残鉴定
1、员工治疗事故伤害所需费用,先由公司或所在部门垫付,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后,由管理部向市经办机构申请结算。
2、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受伤害者本人、直系亲属或事故部门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7日内,向管理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超过时效管理部将不予受理)
①工伤认定申请表(事故部门、工伤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填写);
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医疗诊断证明(出院小结、X光片、病历)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④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九)、员工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操作,险情无法控制时,有权停止作业,采取紧
急防范措施并撤离岗位;对漠视员工健康安全的领导,有权批评、检举、控告。
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的纪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参加公司组织的健康安全培训、宣传活动;参与公司的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报告事故、隐患的义务。
五、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1、安全色:
红、蓝、黄、绿
红色表示禁止、停止的意思。
黄色表示注意、警告的意思。
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意思
绿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
2、安全事故分类
事故发生后,按照员工所受伤害程度和伤亡人数分类:
●轻伤事故:
造成员工肢体伤残,或者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
●重伤事故:
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者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按照事故的等级划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发生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是:
1、人的不安全行为;
2、物的不安全状态;
3、管理上的缺陷。
(结合生产看安全,安全事故查原因)
3.1人的不安全行为:
1)麻痹侥幸心理,工作蛮干,在“不可能意识”的行为中,发生了安全事故。
2)不正确佩戴或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3)机器在运转时进行检修、调整,清扫等作业。
4)在有可能发生坠落物、吊装物的地方下冒险通过、停留。
5)在作业和危险场所随意走、攀、坐、靠的不规范行为。
6)操作和作业,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动用明火、进入有限空间、上锁挂牌、化学品使用等。
7)违规擅自进入消防重地等。
8)违规使用非专用工具、设备或用手代替工具作业。
9)精神疲惫、酒后上班、睡岗、擅自离岗、干与本质工作无关的事,以及工作时注意力不集中,思想麻痹。
10)管理者思想上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法律责任观念不强;在行动上不学习、不贯彻落实公司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尤其是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制度,这是最大的不安全行为。
3.2物的不安全状态:
1)机械、电气设备带“病”作业。
2)机械、电气等设备在设计上不科学,形成安全隐患。
3)防护、保险、警示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4)物体的固有性质和建造设计使其存在不安全状态。
5)设备安装不规范、维修保养不标准、使用超期、老化。
3.3安全管理上的缺陷:
1)有些管理者在思想上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将其视为可有可无,日常以麻木的心态和消极的行为,对待安全工作,安全法律责任意识极为淡薄。
2)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相应预防措施、安全注意事项等,未建立、健全或不完善。
3)有些管理人员,不学习、不理解、不落实或不彻底落实公司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不落实工程建设上的“三同时”和日常管理上的“五同时”,只注重生产指标,忽视安全检查、教育和隐患整改。
4)有些管理者的安全知识、安全管理能力和手段有缺陷。
5)保证规章制度落实的有效奖惩措施,需完善措施和加大促动力度。
6)管理者不注重“管理要求”如安全通报、通知。
3.4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原则。
●查事故发生的原因。
●查制度的建立和落实。
●查日常管理是否到位。
●查实直接责任和管理责任。
●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相关人员未教育不放过,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3.5安全责任
1、不落实《安全职责》和安全规章制度中的职责,应承担发生安全事故的管理责任。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理》第六十九条规定:
危险化学品单位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失职罪或者其它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第(三)规定:
未落实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和三十六的规定,即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安全措施;未进行日常的安全检查和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未告知从业人员岗位的危险性和安全注意事项,由此,对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负有安全管理责任。
4、《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五条第
(一)规定: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
由此,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5、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视其性质和后果,公司、政府安全主管部门调查原因和责任界定核实后,依据《员工奖惩管理规定》和法律责任条款,追究事故的直接和管理责任。
六、消防安全知识、灭火的基本方法和火场逃生自救的办法以及如何使用消防器材设施。
●燃烧是指可燃物与氧化剂发生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或)发烟现象。
●燃烧过程的发生和发展,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助燃物
可燃物
火
着火源
火灾是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有时对损失小、伤亡小的也称火情、火警。
根据国家标准GB4968-85《火灾分类》的规定,将火灾分为A、B、C、D四类。
A类火灾:
指固体物质火灾。
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
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火灾等。
B类火灾:
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
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火灾等。
C类火灾:
指气体火灾。
如煤汽、天燃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等。
D类火灾:
指金属火灾。
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火灾等
火灾发生的原因:
1、违规动火引起;
2、违规吸烟引起;
3、机械设备有缺陷或带病作业、电线老化引起;
4、雷电、静电引起;
5、物品自燃引起;
6、人为放火引起。
●预防火灾的措施:
消除和控制可燃物、消除和控制火源、满足防火间距。
●火灾发展阶段:
初起阶段、发展阶段、猛烈阶段、下除阶段、熄灭阶段。
●灭火的基本方法:
冷却法、隔离法、窒息法、抑制法
●燃烧产物及毒性
燃烧产物是指由燃烧或热解作用产生的全部物质。
燃烧产物包括:
燃烧生成的气体、能量、可见烟等。
燃烧生成的气体一般是指:
一氧化碳、氢化氢、二氧化碳、丙烯醛、氯化氢、二氧化硫等。
●烟头为什会极易引起火灾
燃着的烟头表面温度为200—300℃,其中心温度可达到700—800℃,而纸张、棉花、材、涤纶、纤维等一般可燃物的燃点为130—139℃,极易引起火灾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蒸气的点火能量一般在1毫焦耳以下,所以说烟头极易引起火灾。
火场逃生
1、突遇火灾,面对浓烟和烈火,首先要强令自己保持镇静,迅速判断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决定逃生的办法,尽快撤离险地。
千万不要盲目地相互拥挤、乱冲乱窜。
撤离时要尽量往楼层下面跑,若信道已被烟火封阻,则应背向烟火方向离开,直到逃到安全地带。
2、逃生时经过充满烟雾的路线,要防止烟雾中毒、预防窒息。
为了防止火场浓烟呛入,可采用毛巾、口罩蒙鼻,匍匐撤离的办法。
烟气较空气轻而飘于上部,贴近地面撤离是避免烟气吸入、滤去毒气的最佳方法。
穿过烟火封锁区,应配戴防毒面具、头盔、阻燃隔热服等护具,如果没有这些护具,那幺可向头部、身上浇冷水或用湿毛巾、湿棉被、湿毯子等将头、身裹好,再冲出去。
3、火场上的人如果发现身上着了火,千万不可惊跑或用手拍打,因为奔跑或拍打时会形成风势,加速氧气的补充,促旺火势。
当身上衣服着火时,应赶紧设法脱掉衣服或就地打滚,压灭火苗;能及时跳进水中或让人向身上浇水、喷灭火剂就更有效了。
如何报火警?
一旦失火,要立即报警,报警越早,损失越小,一方面向周围人员进行报警,发现着火以后要立即以电话等快捷方式向直接主管及安全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告诉周围人员进行联动灭火;另一方面向消防队报警,打电话时,一定要沉着。
首先要记清火警电话“119”,接通电话后,要向接警中心讲清失火单位的名称地址、什幺东西着火、火势大小,以及火的范围。
同时还要注意听清对方提出的问题,以便正确回答。
随后,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和姓名告诉对方,以便联系。
打完电话后,要立即派人到交叉路口等待消防车的到来,以利于引导消防车迅速赶到火灾现场。
还要迅速组织人员疏散消防信道,消除障碍物,使消防车
到达火场后能立即进入最佳位置灭火救援。
如何使用消防器材设施?
按移动方式来说分为:
手提式灭火器和推车式灭火器,
按充装灭火剂来说有:
清水、泡沫、干粉、1211、CO2。
其中干粉、1211最常见。
●干粉灭火器结构
灭火器主要由压把、喷管、筒体、压力表等组成。
干粉可以灭固体火灾、液体火灾、电气火灾,有效喷射时间在16秒左右,可以喷射达4-5米远。
提取就近的灭火器,在跑动中上下颠倒、在距起火点大约3-5米处停下,先拨保险销,然后右手握压把,左手握住喷嘴,对准火焰根部,由近而远,左右扫射,均匀的喷射到燃烧物表,直到将火全部扑灭。
如何处理电器火灾:
首先应立即关闭电源总开关,
电线起火应快速用1211灭火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扑灭;(切记不可用水或泡沫灭火器来灭火!
)
如果在确认断电的情况下,才可用水去灭火!
如何使用壁式消火栓:
消火栓设备通常装置在具有玻璃门的专用箱内,由水枪、水带和消火栓三部分组成。
使用方法:
消火栓使用时需二人以上进行操作,一人将水带铺开(采用滚动),接好水枪头,另一人将水带与消火栓水阀进行连接,并开启水阀。
使用注意事项:
(1)当开启水阀时,水带将产生较大的力,应防止水带滑落伤人;
(2)当水带注满水后,应防止重物压水带防止水带瀑裂;
(3)在铺开水带时,应防止水带打结;(4)使用后的水带应及时晒干及卷好放入消火栓箱内。
七:
安全用电
1、任何电气设备在未验明有无电之前,一律认为有电,不要盲目触及,对挂有“禁止合闸”、“有人作业”等标示牌,非当事人员不得移动。
2、用电设备及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且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3、用电设备设施停电或故障等情况而停止运行时,均应及时切断电源。
在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并确认已恢复正常后才能重新接通电源。
4、如发现电线破损或松脱,及时通知电工或管理人员,严禁私接乱拉。
5、非电气人员及指定的负责人,不得乱动任何电力设备,严禁检修、装拆电器设备。
6、切勿使用电线外露或损坏的延伸电线、附属设备或手持电动工具。
7、拔插头时,应以手紧握插头。
切勿用手直接拉电线,否则很容易令电线接驳松脱。
8、不得湿手或用金属棒、金属工具启动电器开关。
衣服潮湿或手脚有水时,禁止操作一切电气设备。
9、电源突然中断,应立即断开电源开关,以防突然来电发生事故。
10、所有电器设备作业完毕,必须断开电源。
11、不得在电气开关箱、柜、盒内放置工具及其它杂物。
12、遇有人触电,应立即拉开电源开关,或用绝缘物体将触电者与电源隔开,施行人工呼吸,并马上请医生救治。
13、电气设备着火时,不得用水或泡沫灭火器扑火,应拉下电源开关,用二氧化碳或者ABC干粉灭火器补救。
8、如何预防机械伤害事故?
1、了解机械设备的危险部位:
1)旋转部件和成切线运动部件的咬合处,如动力传输带、链条和链轮、齿轮和齿条等。
2)旋转的轴,包括连接器、心轴、卡盘、丝杠和杆等。
3)旋转的凸块和孔处,含有凸块或空洞的旋转部件是很危险的,如风扇叶、凸轮、飞轮。
4)旋转部件和固定部件的咬合处,如防护罩。
5)接近类型,如锻锤的锤体,动力压力机的滑枕等。
6)通过类型,如金属刨床平向移动的工作台,剪切机的刀刃等。
7)单向滑动部件,如带锯边缘的齿等。
2、形成机械伤害的事故主要原因有哪些
1)检修、检查机械忽视安全措施。
2)缺乏安全装置。
3)电源开关布局不合理。
4)自制或任意改造机械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
5)在机械运行中进行清理、卡料、上皮带蜡等作业。
6)任意进入机械运行危险作业区(采样、干活、借道、拣物等)。
7)不具操作机械素质的人员上岗或其他人员乱动机械。
3、预防机械伤害事故的几点注意事项:
1)按要求着装。
2)机器运转时,禁止用手调整或测量工件,应停机测量,并把刀架移到安全位
置。
3)工件和刀具装卡要牢固,禁止用手触摸机器的旋转部件。
4)保证作业必要的安全空间,机器开始运转时,严格实行规定的信号。
5)清理辊轴、切刀等接近危险部位杂物的作业,应使用夹具(如搭钩、铁刷等)切勿用手拉。
6)禁止把工具、量具、卡具和工件放在机器或变速箱上,防止落下伤人。
7)停机进行清扫、加油、检查和维修保养等作业时,须锁定该机器的启动装置,并挂警示标志.。
8)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因素大的机械作业现场,非本机械作业人员因事必须进入的,要先与当班机械作者取得联系,有安全措施才可同意进入。
9)操作各种机械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能掌握该设备性能的基础知识,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上网作业中,必须精心操作,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严禁无证人员开动机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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