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森林业员工手册 精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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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森林业员工手册精品
天津惠森林业科技有限公司
员工手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为明确规定公司与员工双方权利与义务,促进劳资关系的和谐,本着互惠、互利、平等的原则,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员工系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由公司正式雇用并依据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领有固定工资者,但因业务需要临时雇用的短期员工,以签订的临时用工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为准。
第三条:
一般规定:
1、经营管理者依现行管理规定,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员工工作;
2、员工对于主管指定的有利于公司的工作,均有义务履行之;
3、凡员工触犯管理规则,主管须对其采取职务上或一般性的惩罚。
第四条:
《惠森员工手册》的指定符合中国法律及地方法规的要求。
第二章聘用
第五条:
公司按编制的需要聘用职工,由用人部门提出人员需要申请单送人力资源部会审后,呈相关主管批准,办理招聘或内部调配。
第六条:
本公司聘用人员须以笔试与面试的方式甄选聘用,并依其学历、经历、技能及品德等核派工作和职位。
第七条:
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1、国家规定不得雇佣者(未满16岁的男女青年);
2、经本公司认可的医院实施体检检查不合格者,或经发现有恶性传染病者;
3、曾被本公司开除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者;
4、经查学历和工作履历不实者;
第八条:
应聘人员通过考核后批准雇用,应于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时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文件:
1、居民身份证;
2、学历及学位证明正本(影印后退还);
3、职称证(有职称者);
4、婚姻状况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的复印件;
5、体检表或身体健康证明表;
6、最近三个月内正面半身照片四张;
7、待业证或原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将立即被终止试用或解除劳动合同(辞退)。
第九条:
1、所有新员工录用后,上班当日向人力资源部报到,并以其报到之日作为起薪日。
并与公司签订《试聘协议》,协议一式两份。
2、本公司雇用人员除特殊情况经核准可以免予试用外,都必须经过一至六个月的试用方可正式聘用。
在试用期间,均应签订合同,受训期间计入试用期。
试用期间,本公司指定辅导人员帮助新员工接受在职培训或脱产集中培训。
辅导人员的职责包括向新员工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和要求,帮助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
任何与工作相关的具体事务,如工作岗位技术要求、领取办公用品、设备使用、纪律遵守、用餐等,新员工都可以咨询辅导人员。
3、新员工报到后到人力资源部领取下列资料:
胸卡、办公用品、办公桌及办公室钥匙、培训通知单。
4、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试聘协议》及相关规定拟订《工资通知单》,
5、在试用期间,如果新员工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职员的工作无法达到本公司要求,公司有权终止对其的试用。
6、在试用期内,新员工表现突出,试用部门可提出提前正式转正。
试用期满,试用部门对试用员工进行《考核转正定级表》评定送人力资源部门,经考核合格者,转正为正式员工;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解除合同。
7、本公司员工从公司离职后(辞退、出名、开除者除外),被录用重新再进入公司时,经核准可免予试用。
第十条:
经本公司雇用经管财务、出纳、采购、库管、司机、警卫、营销、研发及公司认定其有必要者,应于到职前(特许者在到职后两星期内)办妥连带保证手续。
第十一条:
被保证人任职本公司期间,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连带保证人应负连带负责,其责任明定于连带保证书:
1、侵占或亏空公款(物)者;
2、不法毁损公物者;
3、不法毁损、拷贝、转移电脑软件或数据资料者;
4、不依公司规定擅自越权处理业务,致公司发生损害者;
5、离职时移交不清者。
第十二条:
保证书应予以对保,对保无误交财务部进行保管。
如有不合格者,应立即通知换保。
第十三条:
被保证人离职时,应将经管事物移交完毕三个月后,公司发还原保证书,解除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
根据工作性质、工作需要及员工工种分为劳动合同制员工、年度临工、临时工、特聘、顾问。
第十五条:
本管理规则适用于全体员工,系指本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试用期的新进员工、年度临时工、临时工。
因业务需要特聘、顾问等特约人员,依合同另行定之。
第十六条:
人事安排:
公司有权依规定安排员工的工作部门,委任、调迁、奖励惩罚、解雇及考核等事项。
第三章考勤
第十七条:
出勤时间:
1、正常工作日出勤时间为9:
00-18:
00,每日正常工作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5天.(参考《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
2、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时间工作的,经部门主管同意,可加班。
加班者,需填写加班申请单,并交行政中心备案。
但公司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个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时间,不算加班。
公司规定经理级以下人员为计酬加班,为5元/小时。
经理级以上人员为不计酬加班.
第十八条:
假期管理:
为严格劳动制度,加强公司对员工假期的管理,对各种假期的申请
和审批程序做如下规定。
第十九条:
签到
1、职工每日上下班时,应亲自至签到地点依规定签到。
2、托人签到及代人签到者,经查明属实,给予现金处罚**元。
第二十条:
忘签到:
1、员工于规定时间上(下)班忘签到者(包括加班),不得重签到,应与人事部门说明
情况,并呈直属主管确认后,由人事部门处理。
2、经查忘签到之申请如有不实情事,除当日以旷工论外,并处于**元现金处罚。
3、如忘签到事后三天内未及时呈主管批示的,人事部门将视本日未出勤论。
第二十一条:
迟到、早退、旷工: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如有迟到、早退情况依下列规定办理:
1、上班时间3分钟后到岗上班者视为迟到,每迟到一次,扣发现金**元。
逾30分
钟以上者,以事假半日论,并按事假规定办理。
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一律以旷工论,
当月累计迟到二次者,给予警告处分一次,并给予**元处罚。
;
2、员工无正当理由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未经主管核准一律以旷工论;
3、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计,连续旷工超过3日,
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6天,全年累计旷工超过15天的。
公司可不经预告,给
予开除。
第二十二条:
公出:
员工因公务需要,于上班中离开岗位,应通知主管核准后方可公出。
第二十三条:
休假以及请假给假规定:
1、元旦\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春节
以上为政府法定应放假之节日,按当时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因工作需要公司各部门可
进行相应调整。
2、因工作运作需要,员工于公休假日或法定假日照常出勤,事后由公司安排同等时间补休或按劳动法核发加班加点工资。
3、本公司员工请假及给假规定说明如下:
公假:
(公假期间,工资照发)
依照政府法令应公假者,如征兵体检,凭有效证件办理之。
因参加社会活动,需经副总经理以上批准给予公假。
工伤假:
(经确认为工伤的,工伤假基本工资照发.)
(1)员工因执行公务负伤或致伤残者,持指定医院证明经人事部确认,确不能
出勤者,核给工伤假,工资照发,假期期满,应主动复职,否则以旷工处理。
如情况紧急,得以事后补办手续。
(2)员工因公负伤,伤愈复发,经所在单位、指定医院、劳动局等相关部门鉴
定,确认为旧伤复发的,可按工伤对待。
事假:
(事假期间不发工资,并扣发当月全勤)
(1)员工如有私事必需亲自处理,应事先请假。
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或
委托他人于主管请示经批准后方能以事假论,假满也应提前办理续假;
(2)一般员工请假3天内,由部门主管审批。
3天以上必须由总(副)经理审批;
(3)员工申请事假,主管得视情况要求提出有关证明文件;
病假:
员工普通伤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需治疗或休养者,依下列规定请病假,工资(指基本工资)以50%发放。
(1)请病假逾2日(含)以上者,公司得视情况要求员工出具证明或公司指定医院开具证明(附病情报告)。
请病假1天者,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也可确认病假,未依规定办理手续检举证明者一律以旷工论;
(2)无正当理由或虚构捏造谎报病假者,经查属实,按旷工处理。
情节严重者,予开除处理。
婚假:
本公司员工经试用合格转为正式员工,其本人结婚者可请下列之婚假,工资照发
(1)一般婚假3天;
(2)晚婚假7天(女满22周岁,男满25周岁);
(3)请婚假应附政府相关单位核发之结婚证明文件。
(4)婚假不能分段申请。
丧假:
(1)员工之父母、子女或配偶死亡,给丧假3天,工资照发;
(2)祖父母、兄弟姐妹或配偶父母死亡,给丧假1天,工资照发。
产假、计划生育假:
(1)女员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晚育者(女24周岁)另加10天,工资照发(本薪+生活津贴);
(2)女员工怀孕4个月(含)以上流产时,给假42天,工资照发(本薪+生活津贴);
(3)请产假须检附准生证及事后一个月内提出政府相关单位核发之出生证明文件。
(4)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至二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量。
(参考《劳动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年度休假:
工作年假:
工龄满一年以上的员工,经主管报请总经理批准,可享受5天年假。
工龄满二年以上、可享受7天年假。
主管安排职工休年假时,需提前15日向总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给予相应补助。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年度休假:
试用期员工;
服务年限未满一年者;
全年度申请事假及病假合计数超过14日者;
前一年度曾受处分者;
前一年度曾有旷工3天(含)以上者。
(2)年度休假申请手续:
★年度休假须提前提出申请,经主管审核后将请假单送交人力资源部
门。
★经理上干部请年度休假其核准权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经准假的员工应在请假日前将工作交给代理人。
★职工年度休假期间支付全额工资;
★职工年度休假期间,如公司有紧急事务时,得随时令其销假上班,但
职工得保留其假期另申请年度休假;
★年度休假是公司给予员工每年一次性的福利形式,切不可作病假及临
时请假的变通。
本公司员工请事假、病假、年度休假、如遇法定节日,则不予计入请假期内,但请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工伤假的给假包含例假日和法定假日。
第四章工资与给付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本管理规则所称工资系指员工因工作所获得之报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及,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二十五条:
工资结构区分为:
1、基本薪资:
依个人条件核定;
2、生活津贴:
含住房、伙食、交通补助的一种津贴;
3、级别、绩效工资:
依个人技术水平、学历、能力核定的津贴及绩效工资;
4、职务加级:
依担任一定主管责任的津贴;
5、特殊津贴:
为因特殊状况核给的津贴。
第二十六条:
公司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的8日,支付的是员工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资。
若支付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员工工资将可能在如下情况下发生调整:
(1)员工工资常规调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相应调整员工工资。
(2)公司将定期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进行奖励性工资晋级,其对象为岗位工作中成绩显著者;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
(3)员工在年终考核中,被所在部门认为工作绩效低于平均水平,将可能被降低工资。
(4)员工职务发生变动,其工资相应进行调整,其工资必须在该职务级别工资范围之内。
第二十七条:
试用期内员工离职情况的工资给付规定
1、通常试用期内公司决定辞退的员工,工资按实际工作日给付;
2、试用期内员工自行提出辞职情况:
(1)办公室职员等员工在录用后,实际工作不满一个星期而自行辞职的,工资不给付。
(2)一般作业员工在录用后,实际工作不满3天而自行辞职的,工资不给付。
(3)销售人员在试用期无销售业绩工资不给付。
第五章员工权利
第二十八条:
每个员工享受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与中国法律给予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员工有权利享受劳动安全与保护。
第三十条:
有按规定休息与休假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有权参加公司组织的民主管理。
第三十二条:
对公司发展提出建议与评价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有按公司规定以劳动取得报酬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
有按公司规定享受福利待遇的权利。
对违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员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为,员工有权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副)总经理申诉以得到公正待遇。
第三十五条:
对公司的报酬、休假等问题有争议时,有向政府劳动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
对公司作出特殊贡献者有权享受公司给予的物质奖励。
第六章员工职责
第三十七条:
员工职责
1、员工必须遵守公司颁布的的一切规章;
2、员工对主管指派的工作必须尽责完成;
3、员工在公司内应穿着工作服,并佩戴胸卡,悬挂于左胸;胸卡妥善保管,遗失时,连同工本费5元,送人事部门补发新的;
4、工作时间内应尽职责,除特殊情况经主管许可外,不得擅离职守;
5、下班离开前,应先清理自己的办公场所或工作场所;
6、经常衣着整洁;
7、员工因职务关系所获得的有关公司机密,尽保密义务;
8、员工务须爱惜公司授予使用之公物;
9、员工有下列事项之一变动时,应于事发后一星期内向公司人事部门报备:
★员工的住址变动;
★家庭状况(如结婚、离婚、生育、家庭成员动态等);
★女员工的妊娠、预产期;
★通讯电话和紧急时间联系人;
★户口。
第三十八条:
员工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将公司授予使用的工作装备(通讯工具、电脑、工具等)、胸卡、文件等物归还公司,同时抵偿公司欠款。
第三十九条:
员工与公司仍订有劳动合同之期内,不得再与他方另有雇用关系。
第四十条:
员工必须遵守安全卫生规则及配戴各项安全装备,并应注重本身和顾及他人安全。
第四十一条:
员工务必妥善地维护及保养其工作器具与设备。
第七章仪表与行为规范
第四十二条:
员工须仪表端庄整洁。
1、经常清洗头发,男性不留长发、每日修剪胡子;
2、注意修剪指甲,女性不得涂浓色指甲油;
3、穿着统一的工作制服,须清洁方便。
忌穿超短裙及特高跟鞋。
4、星期六加班的职员可着与工作场所相适应的轻便服装,但短裤、无袖装、超短裙不在此列。
第四十三条:
上班务须举止端正,不得唱歌、高声说笑。
第四十四条:
同事间互相关怀敬重,并协商互为配合完成工作。
第四十五条:
员工对上级说话谦逊有礼。
第四十六条:
遇客人来公司时,应热情服务以礼相待,时时留意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十七条:
向上级汇报时准备充分,按约定时间实事求是报告,并注意简明扼要。
第四十八条:
接听与使用电话客气热情,不得失礼。
第四十九条:
讲究公德,尊重他人。
办公室内不大声言谈。
第八章员工职务行为准则
第五十条:
基本原则
1.公司倡导诚信、负责、创新、效率、守法、廉洁、敬业的职业道德。
2.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都必须以维护公司利益,对社会负责为目的。
任何私人理由都不应成为其职务行为的动机。
3.因违反职业道德,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情节严重,公司怀疑其涉嫌犯罪的,将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经营活动
1.员工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进行经营活动。
2.员工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以公司名义向客户提供没有事实依据的信息。
第五十二条:
兼职
1.职员未经公司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
2.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
★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
★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单位的商业竞争;
★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副课长级及以上员工兼职。
第五十三条:
职员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准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否则将构成职务侵占。
第五十四条:
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交往中,应坚持合法、正当的职业道德准则,反对以贿赂及其它不道德的手段取得利益,也不得在有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关联单位谋取个人利益。
第五十五条:
员工不得利用个人掌握的公司信息,谋取个人利益。
第五十六条:
员工不得挪用公款谋取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
第五十七条:
员工对外业务联系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地给付佣金的,一律上缴公司作为营业外收入;个人侵吞的,以贪污论。
第五十八条:
交际应酬
1.公司对外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得铺张浪费。
严禁涉及违法及不良行为。
2.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联系过程中,对超出正常业务联系所需要的交际活动,应谢绝参加。
包括:
★奢华的宴请及娱乐活动;
★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
★邀请方的目的明显是为了从我方取得不适当利益的活动。
第五十九条:
保密义务
1.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
职员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员工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任何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
3.管理人员、涉及技术资料的人员严禁泄漏公司技术机密。
第六十条:
保护公司资产
1.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将公司的资金、车辆、设备、房产、原材料、产品等擅自赠与、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它公司、单位或者个人。
2.员工对因工作需要配发给个人使用的笔记本电脑、通讯设备等,不准违反使用规定,作不适当之用途。
第六十一条:
禁忌事项:
1、泄露公司机密或对公司进行不利捏词;
2、在禁烟地区吸烟或未经许可动火者;
3、随地吐痰或大小便
4、携带与工作无关的工具或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5、办公场所严禁一切赌博性质的活动。
6、滥用职权作假公济私以达目的之行为;
7、未经许可携带公物或文件资料外出,未经许可在公司内拍照,或私自带外人入公司;
8、未经许可张贴标语、召集群众公开演讲或散步言论;
9、非专业操作者,禁止操作相应设备;
10、不得使用公司之工作设备供作私人使用;
11、上班时间内,办公场所内不得打瞌睡或躺卧睡觉;
12、男性员工不得长发披肩,头发应剪理整齐;
13、禁止穿着拖鞋、赤脚、赤膊进公司;
第六十二条:
员工违反上述事项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依惩罚事项给予罚款、处分、解雇、起诉处理。
第六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事绩之一者,可给予嘉奖:
1、工作热忱、合作愉快,并有效率成果者;
2、销售业绩十分突出。
3、忠于职守、技能优异,对本身职务具有特殊表现者;
4、制订工作方案计划确实可取,并执行认真,实施后达到预期目标,效率优异者;
5、管理得当,使工作秩序井然,致工作奖率提高。
6、提供研究的具体建议,经采行后确有显著优良效果者;
7、竭尽心力,维护公司设备。
8、对职工纠纷事务处理得宜,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9、拒受贿赂或馈赠,尽忠尽守,廉洁可风。
10、遇重大灾害时奋勇抢救,致使公司之损失得以减轻至最低限度者;
11、防治或消除重大灾害或检举重大舞弊或盗窃,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以上为不定期即时奖励。
公司令设定年度特别奖。
年度特别奖在每年年终,由所在部门根据对员工的业绩表现、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管理创新的综合考评后择有推荐,公司总经理批准,在年终大会上授予相关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
员工在公司服务满十周年,将获得由公司总经理签发的纪念金牌。
第六十四条:
惩罚事项:
1、经审查案情后,情节轻微并声明认错悔改不再重犯者,公司视情况得予以从轻处理;
2、员工之行为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除予惩罚外,并视情况追赔损失;
3、惩罚公布与否由公司酌情决定。
第六十五条:
员工如有违反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以记申戒警告:
1、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阅读无关职务工作这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之工作者;
2、因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3、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情轻微者;
4、初次不服人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
5、使用公物不爱惜,情节轻微者;
6、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7、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内拒绝保安人员查验者;
8、破坏环境卫生者;
9、初次穿着拖鞋、赤脚、赤膊入厂上班者;
10、在饭厅就餐不排队,不守纪律,无理取闹者;
11、公出办事不填写公出单者;
12、品行不正、无礼、辱骂他人者;
13、进入厂区上班,不着工作服、不配挂识别证者;
14、受指定上课开会人员无故不参加者;
15、工作时间内,未经同意私自会客或打私人电话者;
16、在厂内以内地区骑自行车者;
17、翻跃窗户者;
18、在办公室吸烟者;
19、工作时间内喧哗、大声闲谈干扰他人工作者;
20、无关人员在守卫室、食堂、仓库内逗留者;
21、办公室职员礼仪不佳初犯者;
22、人离开办公场所未将重要文件收拾整理者;
23、违反礼仪规定在办公室接待访客者。
第九章福利
第六十六条:
公司对所属员工,依实际需要提供各项培训教育活动,提高工作技能。
第六十七条:
公司对所属员工,依国家和本地区之规定办理各种劳动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第六十八条:
为员工身心健康和及时发现隐患,定期组织员工参加体格检查,以及疫病流行时进行预防注射。
第六十九条:
公司执行计划生育之女员工生育时,除带薪休假外,报销其相关生育费用(按财政机关规定办理),但须附有效准生证和独生子女证。
第七十条:
员工当年医疗费用,凭正规医院发票,医疗费不足2000元的,公司给予报支70%,超过2000元部分,公司再报销医疗保险部门报支差额之60%,但每员每年公司限支医疗费以3000元为限。
第七十一条:
贺仪:
公司员工结婚,公司以总经理名义赠礼金,区分在公司服务年限,分别为***-***元不等;本公司员工子女婚嫁,公司以总经理名义赠礼金***元。
员工均有机会参与公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的各项活动,例如公司周年庆祝活动、春节晚会、郊游等。
第七十二条:
调离手续
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离职前均必须办理离职手续,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公司将按旷工处理或扣留未领工资。
离职手续包括:
(1)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离职表》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3)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5)报销公司帐目,归还公司欠款;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次月发放工资日支付离
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工资和其他费用。
离职人员应办妥职务移交手续,若有借款
或移交不清楚者,人其剩余工资扣款,不足扣缴且不予处理者,依法追究。
(6)员工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职员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
有关费用。
(7)如与公司签订有其它合同,按其它合同的约定办理。
(8)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职,公司将安排离职审计。
(9)辞退或开除之员公司将提前一个月下发书面离职通知,员工必须在办完手续后方
可离开本公司。
第七十三条:
离职面谈
离职前,公司可根据员工意愿安排人事部门或员工上司或高层管理人员进行离职面谈,听取员工意见。
第七十四条:
纠纷处理
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员工可通过申诉程序向上代表公司的人事部门申诉,公司不能解决时可向本地劳行政管理部门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第一十章劳动保险与劳动保护
第七十五条:
劳动保险:
1、本公司员工参加劳动保险,均按国家与本地区之规定办理:
2、医疗保险:
按本地区规定办理
3、本公司员工应加的劳动保险,如下:
(1)养老保险;(本市员工,其中个人应缴纳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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