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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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安全规章制度
XXXXXX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6-10-17发布2016-10-17实施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家、行业与地区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坚持不懈地推进以“分级管理、分线负责”为原则的安全管理,预防和杜绝工伤、电器设备、火灾事故、职业危害和环境污染等的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开展要求并结合公司组织机构与部门职责调整实际情况,组织修订了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全面促进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本制度汇编中修订的各安全管理制度经二0一六年十月十七日XXXXXX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审定通过,即日起执行。
会签:
1安全会议管理制度
2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3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4危险作业许可管理制度
5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6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7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8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9临时路线管理办法
10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制度
11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投入保障制度
12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3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制度
14设备设施检修、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15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公司根据安全管理的需要,每月的下旬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参加人员有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
1、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单位介绍本月的安全情况及事故情况。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
6、每次例会由各单位负责人和安全员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目的:
为增强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杜绝或减少事故的发生,规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的所有职工。
3内容与要求:
公司领导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参加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各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须经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对各级领导干部、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新员工入职前,需经过岗前培训与岗位培训;岗前培训由综合部安排,岗位培训由部门负责人安排。
岗前培训与岗位培训均应编写《培训记录》,并交由综合部存档。
部门级安全培训由车间负责,并作相关记录--《会议记录》。
部门级岗前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A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B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C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D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处理;
E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F本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G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急注意的安全事项;
H有关事故案例等。
班组级安全培训由车间按实际情况进行,由安全员或班长负责,并作相关记录--《会议记录》。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A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B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要求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殊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
除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外,还必须取得本企业的安全作业证。
三、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必须达到安全生产,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特定本安全制度:
1各种机械设备,必须设置有专人操作,专人看管并有明确的安全操作规程,同时设备四周必须设置可靠安全装置。
2各种机械设备要实行定期进行检测、、保养。
设备使用完后要及时切断电源,同时进行设备的卫生清理,保持设备的整洁。
3购进的设备要进行验收检测,要按设备的说明书要求掌握操作要领,设备验收时要有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书和产品合证书,通过验收,要保证设备完好无损、资料齐全。
并检验合格后方可投人使用。
4要按规定不超龄使用设备,设备到期后立即报废。
5不向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和生产厂家购买和出租各种机械设备。
6设备的拆卸和安装必须由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企业和单位进行拆卸和安装,并由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企业和单位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特殊作业的管理,确保生产现场安全,特制定危险作业的管理制度。
1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特种作业的安全措施的落实
2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生产现场的人员作业的安全监督检查、考核、特种作业的审批。
3下述作业属危险作业:
(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3)高处作业(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4)交叉作业;
(5)带电作业;
(6)其它危险作业。
4管理内容
危险作业审批
1)报请审批的危险作业应属于生产中不常见,急需解决的作业。
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部门(包括承包部门、个人)共同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报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人批准,特别危险作业需报总经理审批。
2)如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时,实施单位必须经总经理同意方可施工。
总经理应召集有关部门在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实实施单位的现场指挥人。
3)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报请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人审批。
特别危险作业须经安全技术论证报请总经理批准。
4)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单位领导指定,有作业禁忌症、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危险作业的实施
1)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
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2)作业前,单位领导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3)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
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4)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
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5)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6)危险作业单位领导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7)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
8)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整理。
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含公司相关方在我公司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
3.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
1)电工作业:
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
2)叉车工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年龄满十八周岁以上。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职
业禁忌症。
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通过规定的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考核,了解相应工种的专业技术知识,掌握相应工种的操作技能。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5.职责
综合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管理。
审核各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培训的申请(包括年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岗位需求的审核);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身体健康检查;编制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培训、复审培训计划,并向有关主管部门申报批准;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取证培训、复审培训;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等。
生产部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遵章守纪、安全生产的考核;对特种作业人员资料档案进行备份。
综合部门应保证取证培训、复审培训的经费落实到位。
6.工作程序
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有效期为两年,凡持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每两年必须进行一次年审复训,经复审合格的,由复审单位签章、登记,予以确认;复审不合格的,可向原复审单位申请再复审一次(此次复审费用自理);再复审仍不合格或证件超过两年未进行复审,证件自行作废,不能单独上岗操作。
部门领导如安排继续从事特种作业操作按违章指挥处罚,个人继续特种作业操作的按严重违章作业处罚。
综合部应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帐及档案,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年审复训计划,及时安排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体检及复审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生产部应取消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并通知相关部门。
(1)特种作业人员调离本公司的;
(2)特种作业人员因本人原因不再从事特种作业的;
(3)特种作业人员因经常性违章作业(三次以上)屡教不改的;
(4)特种作业人员无故拒绝参加安全培训与复审培训的。
7、有关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严重违章或造成事故者取消作业资格。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安全部门的监督管理,持证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不得涂改、转借,资格证书丢失应报主管部门备案、补办。
特种作业人员连续六个月不从事本工种作业,作业资格证书作废,需重新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六、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1、目的与范围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和规程,认真检查并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操作等方面的隐患,从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检查的项目、内容、时间、方法、隐患整改、责任分工及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
2、总则
安全生产检查依据“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进行实施。
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
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一般按检查的目的、要求、阶段、对象不同、分为经常性检查、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三种。
经常性检查是指安全技术人员对安全生产的日查、周查和月查。
主要包括:
巡逻检查、岗位检查、相互检查和重点检查。
专业检查是根据企业特点,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有计划、有重点地对某项专业范围的设备、操作、管理进行检查。
定期检查是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按规定日程和规定的周期进行的全面安全检查。
3、职责
主管生产安全的领导负责审查安全检查年度计划,督促重大隐患整改。
生产部负责编制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
负责制定安全管理检查表。
负责组织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验证整改效果。
负责指导相关人员开展经常性检查。
负责对检查结果实施考评。
生产部负责制定设备设施专业检查表,参与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
负责设备设施隐患的整改工作。
生产部负责制定防火、交通安全专业检查表。
组织防火和消防器材专业检查。
参与定期检查。
负责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验证整改效果。
生产部负责组织本单位经常性检查。
负责组织本单位的隐患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按时上报。
4、经常性安全检查
检查范围
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厂房建筑,以及违章作业情况。
危险源:
按照危险源识别和评价划定的重大、重要和一般等三级危险源。
5、定期检查
检查时间
每年“春节”、“五一”、“十一”前一周结束自查。
安全生产委员会在各部门自查结束后对各部门进行复查或抽查。
检查内容
查思想:
查各级领导、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安全责任心是不是很强,有无忽视安全的思想和行为。
即查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素质。
查领导:
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查隐患:
设备设施、厂房建筑、作业环境等的隐患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检查方法及要求
要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按分管项目认真进行重点检查,并组织落实整改。
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各单位、各职能部门的检查、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并对重大隐患及时协调整改。
6、隐患整改
对查出的隐患,各部门应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并建立台帐。
各部门对各种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原则上必须立即安排整改,按“三定四不推”原则整改到位;对一些较大和整改有难度的隐患要及时列入计划整改项目,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间进度,并及时对口上报有关责任部门,以便指导、帮助、协调解决,确保设备设施安全。
对于因物质技术条件的限制,暂时无力解决的隐患,除采取可靠的临时措施外,应列入安措计划进行解决。
隐患整改完成后,由隐患整改通知单的下发单位(人员)进行验证,签署后归档。
7、考核
凡未认真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未按期整改隐患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及部门,按安全生产考核办法进行处理。
七、劳动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为保障员工安全生产,加强劳动保护,合理使用劳动护品,特制定本制度:
1各类劳动护品由公司统一购买并进行管理,发放部门要建立个人领用卡(或档案),领用者要在卡在签名。
2购买劳动护品要本着实用、耐用的原则,切实起到保护职工健康的作用。
3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劳动护品配备标准和时间发放。
4劳动护品是保障员工健康安全的维护品,生产岗位必须严格按要求合理使用劳动护品,不得将劳动护品变为家庭福利。
5如遇特殊情况,需用特殊劳动护品时,使用单位要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配置。
6生产部根据岗位不同或岗位调整情况,在规定的范围内,灵活掌握发放岗位及标准。
八、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为了严肃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全体职工,在保证安全生产中,有成绩或过错者,均按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奖惩。
2职工必须自觉地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指示、决定,并相互督促检查,制止一切违章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3奖励:
具下列条件之一者,根据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适当的奖励。
工作一贯积极,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安全生产中成绩显着,对国家有相当贡献者。
工作中兢兢业业,认真细致的检查,发现重大安全缺陷避免事故发生有突出成绩者。
对恶性事故能积极进行抢救,从而避免了事故的扩大,有较大贡献者。
对防火、防爆、防毒及改善劳动条件方面有显着成绩者。
在保证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4对符合于第4条各项之一者,应按其成绩贡献的大小,依照下列各项办法进行奖励。
(1)大会表扬
(2)奖状。
(3)一次性奖金或其它物质奖励。
5凡犯有下列各项之一者,须给予应得的处分。
工作消极,不负责任,经常违犯规章制度,在政治上经济上造成严重损失者。
由于忽视安全工作或违章作业,使企业财产遭受重大事故者。
一贯忽视安全生产,多次发生事故,且屡教不改者。
发生重大事故或重大恶性未遂事故涉及到的领导者。
无故损坏防护器材及消防器材以及其它公物,其性质恶劣者。
6对符合于第6条所列之一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下列处分。
(1)经济赔偿。
(2)警告。
(3)记过。
(4)降级降薪。
(5)降职或撤职。
(6)开除。
(7)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在呈请奖励时,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将事实经过及贡献的材料报经理审查,批准后执行。
8属于事故责任的处分,应由事故调查组或由安全员提出书面意见报经理批准后执行。
九、临时路线安全管理办法
为加强临时线的管理,避免因不规范使用临时线发生的触电、火灾等工伤事故或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区域范围内(含外包施工单位)的低压配电室或开关出线端至用电作业场所的动力、照明箱柜板进线端之间的临时电气线路的管理。
一审批
1因临时性生产或其它需要架设临时线路时,由使用单位提出临时用电申请,经生产部门审批后方可架设,并在规定使用期满后立即拆除。
2临时线路申请单中应填清临时线路架设地点、用电容量、导线规格、责任人和审批部门的审批意见及准用期限等。
3临时线路架设应符合临时接线管理规定,使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确因情况特殊需延长使用的,应在期满前一天续办审批手续,但使用临时线路最多不得超过一个月。
4项目施工(外包施工单位)使用临时线路的,可按项目工期确定审批期限。
5电工在校验电气设备或临时检修使用线路,以及利用插座接插电源的移动式机电设备,使用期限在1个工作日以内,可不办理临时线路审批手续,但工作完毕后应立即由安装人员负责拆除。
二架设
1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橡套软线,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需要。
2临时线敷设应沿墙、架空或地面敷设,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树木上挂线。
3沿墙架空,其高度室内应大于米,室外应大于米,跨越道路应大于6米;
4临时线与其他设备、门、窗、水管、气管等的距离应大于米;
5沿地面敷设应有可靠保护,防止线路受外力损坏。
临时线路与建筑物、树木、设备、管线间的距离应符合规定的数值,潮湿场所的临时线路应采取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
6临时线路应装有控制总开关和漏电保护装置,每一分路应装有与负载匹配的熔断器。
装在户外的开关、熔断器等电气设备应有防雨设施。
7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
8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必须满足以上安全要求外,使用单位还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落实专人维护检查。
9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路,确因生产需要架设临时线的,应按相关防爆线路要求架设。
三管理
1使用单位负责在用临时线路的安全检查与管理,临时线不得超期使用。
2未经核准擅自接拉临时线路的,综合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停止继续使用,限期拆除,并按《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的规定处罚,造成后果的将从重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及人员的责任。
3综合部负责对临时线路的督查和考核。
十、相关方(单位)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强化监督管理,明确和落实各自的安全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加强相关方的安全管理,消除不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外来施工、承包和租赁方(以下简称相关方)的安全管理。
3、管理内容
、外来施工(作业)方在进入厂区施工前签订安全协议,施工现场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外来施工(作业)队伍进入企业,在签订工程项目承包协议书的同时,签订安全管理承包协议书,应明确双方的责任,以及安全管理、防火管理、设备使用、人员教育与培训、安全检查与监督等方面的管理要求,且必须符合“合同法”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不能侵犯双方的合法权益。
承包工程项目有新增或削减项目内容时,应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外来施工(作业)方应有相应的安全资质、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且建立了各级安全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具备安全生产的保障条件。
企业和发包方应对外来施工(作业)方的上述资质进行审查。
进出我厂的施工单位材料、物品,须接受我公司管理人员管理。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的发包或出租必须符合安全管理的规定企业内部实施的经营承包和财产租赁活动应考评承包或租赁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条件,不得与不具备安全生产保障条件的企业或个人签定承包或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书和承包或租赁合同同时签订,且有效期一致。
租赁项目有变更、新增或削减内容时,应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出租方和发包方应加强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采取多种措施施加影响。
、相关方提供服务,应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并随时接受监管部门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正确使用、穿戴劳动安全防护用品,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相关方安全及防护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人身安全、生物安全)方面的一切损失、法律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相关方自行承担。
十一、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投入保障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正确提取和使用,依据国家有关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本公司费用提取与投入管理。
3、职责
财务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年度安全生产预算和计划,并根据预算和计划向公司提出开支需求申请。
企业负责人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审核与审批,确保安全生产投入及时有效,并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求。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目标的实施。
财务部门负责安全费用的财务管理
4管理内容
费用提取
1)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2)公司必须每年按安全生产需要及相关法规要求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3)安全生产费用由公司自行提取,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4)安全费用提取如当年未能使用完,应当转入下一年度的安全投入计划内,不得挪作他用。
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5)财务部门财会人员应于每年初将上一年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清单报公司总经理审阅和管理部门备案。
费用投入
1)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b)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c)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d)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
e)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
f)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g)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h)安全标志及标识;
j)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2)公司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应直接计入生产成本,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3)必须将安全费用用于落实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标准所需支出,以及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施工方案所需。
4)车间使用安全费用计划和实施情况应由车间负责人签字,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门列入安全经费抵扣。
5)公司确保施工经营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和正确使用。
6)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用于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以及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等。
7)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物品采购时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
使用管理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应当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项:
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
2、安全设备、设施和工艺的更新改造和维护;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费用;
4、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
5、整改安全事故隐患;
6、办理安全生产“三同时”、安全生产许可证、评价和评审及技术咨询费用;
7、安全生产会议和学习考察费用;
8、安全生产奖励费用;
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监督管理
1)安全生产费用由财务部门按月提取,计入成本费用,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不得挪用。
2)安全生产费用年度结余额结转下年度使用;
3)公司在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生产经营计划时,由生产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并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和纳入全面预算。
4)公司在财务部门和生产部,分别建立了安全费用使用台账,确保证所提取的安全费用全部用于安全生产和员工作业环境的提高。
5)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本公司执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其中明确了公司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为所有从业人员按期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并将缴纳情况公示于公告栏。
工伤保险工作由生产部和财务部门共同承办。
违反本办法,将按公司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5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十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3.职责
.生产部负责从业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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