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刑法学基础班笔记刑法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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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刑法学基础班笔记刑法分则
法硕刑法学基础班笔记---刑法分则
(1)
主观方面:
多为故意,书中18宗都是,少数过失,如:
签订合同失职罪
主体:
大部分为一般主体包括单位和个人;
a、只能用个人构成的:
伪造货币罪、企业人员受贿罪、抗税罪、信用卡诈骗罪、贷款诈骗罪
b、特殊主体:
企业人员受贿罪、抗税罪、偷税罪、保险诈骗罪
客观方面:
a、要求犯罪目的:
集资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
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侵犯著作权罪
b、大部分要求一定数额或情节严重;例外:
生产销售假药罪、伪造货币罪、洗钱罪、抗税罪
c、特殊:
保险诈骗罪,牵连犯,但数罪并罚
客体:
破坏国家对xxx的管理制度;xxx人的xxx合法权益(一个对公、一个对私)
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的。
☆注意:
①销售金额5万;②4种客观方面的行为;③客体:
国家对普通物品监管制度;④质量无问题,数量缺以诈骗罪论;⑤特殊物品:
假药、劣药、不合格食品、有毒食品、不合格医用器材卫生材料、不合格农药种子化肥、不合格的易燃易爆的产品、电器、压力容器、不合格化妆品,处罚:
一般情况下,法条竞合时,特殊法优于普通法,但为了避免罪刑不相适应,规定了从一重处断
生产销售假药罪:
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注意:
危险犯
第二节走私罪
走私①武器,核材料②文物贵金属珍稀动物③珍稀植物④以牟利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物品,这四种为特殊物品,其中前两种可能见上帝。
(文物,贵金属进口不算特殊)武装掩护走私的。
不论走私什么均依走私武器弹药罪从重处罚
走私普通货物罪:
走私普通货物5万以上的(个人or单位);50万以上可能死。
以下几种属走私:
①未经海关许可且未交税,将保税、减税、免税商品在境内销售;②直接向走私人收购,数额较大的;③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无合法证明的;④逃避监管,运固体废物入境的;⑤为走私提供资金、账号、证明
☆注意:
①5万;②暴力抗缉私数罪并罚;③客体:
国家对进出口物品监管制度,关税制度
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前款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依受贿罪处
☆注意:
①特殊主体②客观方面:
①利用职务便利,②为他人谋利益(无论谋到否,利益正当否),③收受贿赂数额较大④第2款④客体:
国家对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管理制度
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伪造货币罪:
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仿照货币特征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假货币,破坏货币公共信用和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
☆注意:
①主体为个人②加重情节,可能死,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③伪造后运输,出售的,定伪造货币罪,不数罪并罚
内幕交易、泄漏内幕信息罪: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卖出该证券,或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注意:
①主体:
个人或单位,特殊主体
洗钱罪: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恐怖黑社会走私毒品)
①提供资金帐户的;②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金融票据的;③通过转帐或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④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⑤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
☆注意:
①4类上游罪,5种形式,②为其它犯罪行为洗钱的,构成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
第五节金融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
☆注意:
①非法占有为目的②数额较大③客体:
国家对金融管理制度
信用卡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
①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③冒用他人信用卡的;④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催收仍不归还的行为
☆注意:
①非法占有为目的②4方法③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属盗窃罪
保险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
①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
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夸大损失的程度
③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
④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
⑤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注意:
①5行为②数罪并罚③主体为个人or单位,为特殊主体
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
偷税罪:
纳税人采取①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②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③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④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
偷税数占应纳税的10%以上不满30%并且偷税数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或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或拘役,并处偷税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占应纳税的30%以上并且偷税数在10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并处偷税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对多次犯有前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注意:
①4方法②特殊主体: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③偷税情节严重是偷税罪构成必要条件,3种情节
抗税罪: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
☆注意:
①特殊主体②限个人③可能转化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虚开是指①为他人虚开②为自己虚开③让他人为自己虚开④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注意:
①4行为②如因为偷税而虚开,按牵连犯原则从一重处断,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本罪判极刑
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
假冒注册商标罪: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
☆注意:
①同一种商品,相同商标②假冒的必须是注册商标③情节严重
侵犯著作权罪: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①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②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此款著作权人也有可能侵权)
③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④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注意:
①4行为②以营利为目的③数额较大或有其它严重情节(2次以上受行政处罚、影响恶劣…)
侵犯商业秘密罪: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①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②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③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的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注意:
①行为3+1②商业秘密概念③故意
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
合同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①以虚构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②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③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④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⑤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注意:
①非法占有为目的②5方式(虚构单位冒名\假票据\以小骗大\收受担保跑\其它)③数额较大
非法经营罪: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并处违法所得一倍至五倍罚金或没收财产
①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②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的;
③未经许可,非法经营保险、期货、证券业务
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非法买卖外汇、非法从事国际电信业务、非法出版…)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是指侵犯公民人身和人身直接相关的权利,非法剥夺或妨碍公民自由行使依法享有的管理国家事务和参加社会政治活动权利,以及妨碍公民婚姻,家庭权利的行为
主体:
多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少数为特殊主体:
刑讯逼供罪、报复陷害罪、虐待罪、遗弃罪;极个别为单位构成,可惜我们没学
主观方面:
故意,除了过失致死,过失致伤
要求犯罪目的的:
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
客体:
公民人身权利,公民民主权利;极个别的侵犯了国家司法机关,国家机关正常活动
客观方面:
要求情节严重或恶劣的:
诬告陷害罪、侮辱罪、诽谤罪、破坏选举罪、虐待罪、遗弃罪
告诉才处理的:
侮辱罪、诽谤罪、虐待罪
故意杀人罪:
murder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或十年以上有期;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注意:
①生命开始于胎儿脱离母体,脑死亡时结束②自杀问题
故意伤害罪:
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注意:
①伤害必须是非法的②他人身体健康(肉体和精神)③与故意杀人区:
故意内容不同
强奸罪:
rape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无期或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注意:
①强奸罪两情形,5加重②特殊主体③客观方面两方面:
a内在属性:
违背妇女意志,b外在属性:
强行进行④行为犯⑤通奸\奸精神病女\求奸未遂问题⑥女可成为强奸罪共犯或间接实行犯
非法拘禁罪:
falsearrest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注意:
①继续犯②过失致人重伤、死亡,仍定为非法拘禁罪,属结果加重犯③故意致人死伤的:
伤:
罪的转化
绑架罪:
kidnaphighjack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或无期,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注意:
①客观方面要求犯罪目的②熟记犯罪目的与其它罪区③既遂:
已将他人置于自己控制下④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杀害被绑架人的,死刑
拐卖妇女、儿童罪:
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或无期,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①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②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③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④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⑤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⑥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⑦)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其亲属重伤、死亡或其他严重后果的;⑧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注意:
①要求以出卖为目的②犯罪对象特定③以上两点于非法拘禁、绑架区④收买拐卖中奸淫属加重情节不并罚
法硕刑法学基础班笔记---刑法分则
(2)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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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2020:
46:
13
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或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贪污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注意:
①要求数额较大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是指妨害国家机关对社会的管理活动,破坏社会正常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主体:
多为一般主体,特殊主体:
伪证罪、拒不执行判决罪、脱逃罪、医疗事故罪
主观方面:
多为故意特殊为过失:
医疗事故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妨害公务罪: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的,③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
④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
☆注意:
①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4类,3类要求暴力、威胁方法②转化
☆例:
甲与工商人员无理吵闹,造成恶劣的影响,有犯罪吗?
无!
招摇撞骗罪: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注意:
①客体:
公私两家②谋取非法利益③与诈骗罪区:
竞合时,一般用招摇撞骗罪,但数额巨大,择一重罪处断,判诈骗罪④冒充亲属无罪,冒充军人触犯另外的罪名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
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注意:
①4种表现②要求情节严重③主观方面:
故意蔑视法纪,显示威风,这区别于其他犯罪,例如抢劫罪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罪:
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犯前两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注意:
大体同恐怖组织罪gangster①数罪并罚②?
举动犯③黑社会组织:
犯罪集团一般特征+有一定经济实力+严重暴力性犯罪
伪证罪: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隐匿罪证的。
☆注意:
①犯罪主体:
4特殊主体:
证鉴记翻②主观方面:
犯罪目的是意图陷害他人或隐匿罪证③客观方面:
虚假证明的虚假性、关联性、时间性{时间性:
刑事诉讼中(立案、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中)关联性:
对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伪证}④行为的对象:
犯罪嫌疑人
窝藏、包庇罪: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作假证明包庇的,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注意:
①客观方面:
窝藏3种表现,包庇即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
②主观方面:
犯罪目的是使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
③行为的对象:
犯罪的人(已决犯或未决犯)而伪证罪对象只能是未决犯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
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代为销售的。
☆注意:
同窝藏罪区①犯罪对象不同,犯罪的人vs.赃物②故意内容不同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
☆注意:
①特殊主体:
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②情节严重③只能是自然人构成
脱逃罪: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
☆注意:
①特殊主体:
依法被拘留、逮捕、关押的人(劳教、行政拘留、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管制、缓刑、假释犯均不是该罪主体)②如果造成看守死伤,牵连犯,择一重处断
医疗事故罪: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
☆注意:
①特殊主体②过失③客观方面要求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
非法行医罪: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并处罚金。
☆注意:
与医疗事故罪区:
①主体不同;②主观方面,本罪是故意,医罪是过失;③客观方面不同:
本罪限于非法行医,后罪发生于合法治疗中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
☆注意:
①主体为单位or个人②过失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无期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①走贩运制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其他毒品数量大的;②走贩运制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③武装掩护走贩运制的;④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⑤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注意:
①两个从重处罚情节:
用未成年人的,曾经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罪的②毒品数量不以纯度折算③个人or单位④走私运输毒品自己吸的亦犯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组织卖淫罪:
arrangeororganizestreetwalkerprostitution组织他人卖淫或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或无期,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①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②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③强迫多人卖淫或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④强奸后迫使卖淫的;⑤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注意:
①组织3人以上卖淫②组织者有强迫引诱卖淫行为的,不实行数罪并罚③负责人从重处罚
贪污贿赂罪
贪污贿赂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使用公共财物、索取、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益,破坏职务的廉洁性的行为。
主体:
多为特殊主体
主观方面:
故意
客体:
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以及国家机关正常活动以及公共财产
客观方面:
多利用职务之便
法硕刑法学基础班笔记---刑法分则(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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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07
国家工作人员概念:
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注意:
村长不是国家工作人员)
司法工作人员概念:
指有侦查、检查、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
公共财产概念:
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一)国有财产;
(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专项基金的财产。
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贪污罪:
corruption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依贪污论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①个人贪污数额在10万元以上,处十年以上或无期,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②个人贪污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处五年以上,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处无期,并处没收财产。
③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
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由其单位或上级行政处分
④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或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单位或上级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注意:
①主体:
特殊主体:
国家工作人员+受托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
②主观方面:
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③客观方面:
利用职务之便
④客体:
职务廉洁性、公共财产(公款or公物)
⑤收礼物是贪污;收回扣、手续费是受贿
挪用公款罪:
publicmoney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或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或无期。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注意:
①客观方面:
利用职务之便,3种情形;②主观方面不以占有为目的,以归个人使用为目的③客体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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