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 五河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标准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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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五河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标准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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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五河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标准试行
附表:
五河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标准(试行)
公共卫生服务指标部分800分(效率性指标500分,效果性指标300分)
指标代码
指标名称
分值
指标要求及说明
评分细则
1
效率性指标
500
1.1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70
该类指标评价对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的工作情况
1.1.1
相关人群基数材料及建档数统计材料
12
系统搜集并分析、利用辖区内居民的基本信息,形成重点人群的年度分类基数及建档数(包括孕产妇;0-12个月、12-36个月、4-6岁;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重性精神病患者;其他人群。
总建档数)
1有基本信息得2分;
②有重点人群的年度分类基数及建档数,得10分;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1.1.2
年度总结
13
项目工作年度总结每年1份,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及卫生监督协管等方面的工作。
①有年度总结,得3分;
②总结内容合乎要求,得10分,每少一项要求内容扣1分;
1.1.3
居民健康档案
35
以0~6岁儿童、孕产妇、65岁及以上老年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及时更新健康档案内容(包括居民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等)。
2011年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和电子化建档率均要达到50%。
规范化(电子化)建档率=本考核年度末居民的规范化(电子化)建档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
2011年规范化建档率≥50%,得20分;低于要求值,得分=实际值/要求值×20分;
2011年电子化建档率≥50%,得15分;低于要求值,得分=实际值/要求值×15分。
1.1.4
健康档案管理
10
机构对健康档案实行规范管理,有组织管理制度,有专(兼)职管理人员,有档案库房,有符合要求的档案装具。
有组织管理制度,得4分;有专(兼)职管理人员,得2分;有档案库房,得2分;有符合要求的档案装具,得2分。
1.2
健康教育
50
该类指标评价健康教育工作情况
1.2.1
健康教育计划
4
围绕《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试行)》,着重对重点人群、重点疾病高危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制定有针对辖区主要健康问题的年度健康教育计划。
有针对辖区主要健康问题的年度健康教育计划,得4分;无,不得分;
1.2.2
健康教育年终总结
3
有健康教育年终总结。
有当年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年终总结,得3分;无,不得分;
1.2.3
健康教育资料
9
每个机构每年向居民提供不少于12种内容的印刷资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处方和手册等)和不少于6种的影像资料(包括录像带、VCD、DVD等视听传播资料)。
资料齐全得9分,少1种扣0.5分;
1.2.4
健康教育宣传栏
10
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设置2个、每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设置1个健康教育宣传栏(面积不小于2㎡,距地面1.5-1.6m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求每年更新≧12次宣传内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要求每年更新≧6次宣传内容;每期有完整记录,包括主题、内容、日期、主办方、照片等。
①数量和面积达标,得4分;乡镇(中心)1项不达标,扣1分,村(站)一项不达标,扣2分;
②健康教育宣传栏按时更换次数符合要求,得4分,少一次扣1分;
③有完整的健教宣传栏记录,得2分,一次不合乎要求扣0.2分,扣完为止;
1.2.5
公众健康教育宣传、咨询
9
利用各种健康主题日(如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世界艾滋病日、全国高血压日、全国糖尿病日、世界无烟日、全国预防接种日、世界精神卫生日等)或针对辖区重点健康问题,开展健康宣传、咨询活动,要求每年不少于6次,并有完整记录(主题、内容、计划、图片、工作简报等)。
①一年开展6次以上健康宣传、咨询活动,得6分,少一次扣1分;
②记录完整得3分,一次不符合要求,扣0.5分;
1.2.6
健康知识讲座
15
除主题日活动外,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年至少举办12次健康知识讲座,每次健教讲座要留有讲座内容、居民对讲座的满意度评价资料、日期照片等,听讲座人数平均每次不低于30人。
①一年开展12次以上健康讲座,得10分;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②平均每次听讲座人数不低于30人,得3分;少于30人,得分=实际人数/30×3分;
③记录完整得2分,每次讲座少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
1.3
预防接种
75
该类指标评价预防接种工作情况
1.3.1
接种门诊
5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接种门诊必须是县卫生局指定的、达到免疫规划合格接种门诊标准的预防接种单位;接种人员应通过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接种门诊达到免疫规划合格接种门诊标准,得2分;人员符合要求,得3分;
1.3.2
摸底调查
6
每月对辖区适龄儿童进行摸底核对调查,查看月摸底登记表。
摸底登记表每少1份扣1分,1份不完整扣0.5分,扣完为止
1.3.3
免疫接种
30
及时为辖区内所有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卡,建证(卡)率≥95%;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程序,对适龄儿童定期开展一类疫苗接种、补种,免疫规划疾病的应急接种和强化免疫,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免疫规划接种率≥90%,免疫规划疫苗及时接种率≥90%。
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按要求进行免疫规划可预防疾病报告与调查,免疫规划可预防疾病报告与调查率100%。
建证(卡)率=年度辖区内建立预防接种证(卡)人数/年度辖区内应建立预防接种证(卡)人数×100%
免疫规划接种率=年度辖区内实际接种人数/年度内应接种人数×100%
免疫规划疫苗及时接种率=及时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人数/实际接种了免疫规划疫苗的人数×100%
①建证(卡)率≥95%,得8分;<95%,不得分;
②免疫规划接种率≥90%,得8分;<90%,得分=接种率/90%×8分;
③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得2分;
④抽查10份计免卡,查看是否按照规范及时接种,及时接种率≥90%,得8分;<90%,得分=及时接种率/90%×8分;
⑤计划免疫可预防疾病报告率100%,得2分;调查率100%,得2分。
1.3.4
安全事故及
异常反应
10
有无预防接种安全事故;预防接种中遇到的疑似异常反应是否及时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协助调查处理。
询问疾病预防控制部门
发生免疫接种事故扣6分;
发现疑似反应者未上报、漏报扣4分。
1.3.5
免疫接种情况汇总
8
按月上报常规免疫接种情况汇总表,数据无统计差错。
查看接种记录、月报及上报记录
每1次未上报扣1分,每迟报1次扣0.5分,不准确、不合逻辑每份扣0.5分,扣完为止
1.3.6
疫苗储存与管理
16
按照规定进苗、储存和运输疫苗,及时清理过期疫苗;每天及时查看病登记冰箱温度2次。
查看现场各种记录和存放情况(8分)。
每个接种日登记1次各种疫苗使用记录,及时登记疫苗出入库和报废、破损情况,每月清理库存1次。
疫苗储存数量与登记相符,及时上报疫苗使用情况和用苗计划报表。
查看各种记录,现场核对至少3种疫苗(8分)。
①进苗渠道不符合相关规定扣4分,发现1种疫苗存放、运输不符合要求扣1分,发现1种过期疫苗扣1分,发现3种及以上扣4分;无冰箱温度记录扣1分,记录不全扣1分,扣完为止
②无疫苗使用记录扣2分,记录不全扣1分;无疫苗出入库登记扣2分,记录不全、不符合规范扣1分;无报废、破损登记扣2分,疫苗帐物不符扣2分;未上报用苗计划扣1分;未上报疫苗使用情况扣1分。
1.4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理
45
该类指标评价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理工作情况
1.4.1
疫情报告
22
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执行国家传染病报告登记制度。
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率≥95%、报告及时率≥95%;传染病登记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和网络直报一致率100%;传染病疫情报告准确率≥95%;重点传染病个案调查率≥95%;暴发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率达100%。
发生疫情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积极配合疾控中心做好传染病现
场疫点处理。
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率=网络直报系统中报告卡片数/登记传染病病人数×100%
报告及时率=网络直报及时的传染病病人数/登记传染病病人数×100%
①报告率≥95%,得4分;<95%,得分=实际率×4分;
②及时率≥95%,得4分;<95%,得分=实际率×4分;
③一致率100%,准确率≥95%,得4分。
抽查10例传染病上报记录,传染病登记簿、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与网络直报记录是否一致、准确,1例不符合扣0.5分;
④重点传染病个案调查率≥95%,得4分;查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资料,每降低1%扣1分,扣完为止;
⑤暴发疫情调查处理率达100%,得4分;每降低1%扣1分,扣完为止;
⑥无疫情发生,得2分;如发生疫情,配合疾控中心做好传染病现场疫点处理的相关记录完整得2分,否则不得分。
1.4.2
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做好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患者处置、消毒处理、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和随访、密切接触者管理。
8
①对传染病患者就地隔离治疗,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及时转移至具备救治能力的单位;②对被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③协助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重大管理的传染病居家病人的随访工作;④协助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工作。
查看转诊、消毒及其他相关记录。
按标准逐项给分,每项2分。
1.4.3
结核病防治
10
掌握辖区内已诊断的非住院结核病病人进行登记并及时转诊治疗,其建档率≥100%、转诊率≥100%、转诊到位率≥90%和追踪到位率≥85%;对发现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结核病防治机构指导下,按照结核病病例管理规范进行上门访视和电话访视,追踪督导其服药和定期检查,其管理率≥100%。
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查找密切接触者。
报告率同1.4.1
结核病人追踪管理率=接受追踪督导管理的结核病人数/辖区已经建档的结核病人数×100%
①建档率100%,得2分;<100%,得分=建档率×4分;
②追踪管理率100%,得3分;<100%,得分=追踪管理率×4分;
③管理质量,满分3分。
抽查5份结核病人档案,查是否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督导管理,1份不合格扣0.6分;
④有协助查找密切接触者的相关信息记录,得2分;
1.4.4
艾滋病防制
5
协助专业防治机构做好对艾滋病患者的宣传、指导服务以及非住院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有相关工作记录。
有相关记录得5分,否则不得分。
1.5
儿童健康管理
50
该类指标评价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情况
50
为0~6岁儿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新生儿访视,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4-6岁每年一次),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儿童保健覆盖率城市≥80%,农村≥50%;0~36个月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50%。
儿童保健覆盖率=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儿童保健的婴幼儿人数/年度辖区内活产数×100%
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年度辖区内按相应频次要求管理的0~36个月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0~36个月儿童数×100%
①儿童保健覆盖率城市≥80%,农村≥50%;得15分;城市<80%,得分=儿童保健覆盖率/80%×15分;农村<50%,得分=儿童保健覆盖率/50%×15分。
②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城市≥75%,农村≥60%得15分;<指标值,得分=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指标值×15分;
③管理质量,满分20分。
抽查10份儿童保健手册(卡),按照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4-6岁每年一次)的要求,1份不合格扣2分。
1.6
孕产妇健康管理
50
该类指标评价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情况
1.6.1
孕产妇保健覆盖率
10
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
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城市≥85%,农村≥60%。
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已做保健服务的孕产妇数/该地该时间段内所有孕产妇数×100%
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城市≥85%,农村≥60%,得10分;城市<85%,得分=实际值/85%×10分;农村<60%,得分=实际值/60%×10分;
1.6.2
产前管理
20
对每位孕妇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管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发现辖区高危孕产妇并及时转诊。
孕妇产前健康管理率≥80%,高危管理率100%;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率≥50%。
产前健康管理率=辖区内按照规范要求在孕期接受5次及以上管理的人数/该地该时间段内所有孕产妇数×100%
高危管理率=辖区内按照规范接受管理的高危孕产妇数/该地该时间段内高危孕产妇数×100%
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率=年度辖区内按相应频次要求管理的孕产妇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孕产妇数×100%
①产前健康管理率≥80%,得5分;<80%,得分=实际值/80%×5分;
②高危管理率100%,得5分;<100%,得分=实际值×5分;
③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率≥50%得5分;<50%,得分=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率/50%×5分;
④管理质量,满分5分。
抽查5份孕妇手册(卡),查是否按照产前管理要求(以当前时间段计),1份不合格扣1分。
1.6.3
产后访视
20
对每位产妇开展至少2次产后访视,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进行产后常见问题指导。
产妇产后访视率≥85%。
产后访视率=辖区内产后28(30)天内接受过1次及以上产后访视的产妇数/该地该时间段的所有产妇数×100%
①产后访视率≥85%,得10分;<85%,得分=实际值/85%×10分;
②管理质量,满分10分。
抽查5份产妇手册(卡)是否按照产后28天访视1次及以上的要求,1份不合格扣2分。
1.7
老年人健康管理
40
该类指标评价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情况
40
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
每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1次普通健康体检(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体重、腰围、臀围、皮肤、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体格检查及视力、听力和活动能力的一般检查),并记录完整;要求对已管理的所有老年人每年进行一次辅助检查(包括:
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心电图检查)。
2011年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城市≥90%,农村≥50%;健康体检表完整率≥80%。
老年居民健康管理率=接受健康管理人数/年内辖区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
健康体检表完整率=填写完整的健康检查表数/抽样的健康检查表数×100%
①2011年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城市≥90%,农村≥50%,得20分;低于要求值,得分=实际值/要求值×20分;
②辅助检查率100%,得10分;低于要求值,得分=实际值/要求值×10分;
③管理质量,满分10分。
抽查已管理的老年人健康档案10份,查是否有当年体检表,少1份扣0.5分。
抽查10份体检表,是否按要求的项目进行体检,内容是否填写齐全,健康体检表完整率≥80%,得5分;<80%,得分=实际值/80%×5分。
1.8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60
该类指标评价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情况
1.8.1
高血压患者管理
30
对高血压及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高血压筛查(35岁以上人群门诊首诊测血压、健康体检、义诊测血压等)人数2000人/万居民·年。
对确诊的高血压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每年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进行面对面随访至少4次,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包括血压、体重、空腹血糖,一般体格检查和视力、听力、活动能力的一般检查。
2011年高血压患者登记管理率城市≥90%,农村≥50%;
2011年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80%。
高血压患者登记管理率=年内已管理高血压人数/年内辖区内高血压患者总人数×100%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按照要求进行高血压患者管理的人数/年内管理高血压患者数×100%
①高血压筛查人数≥2000人/万居民·年,得5分;<2000人/万居民·年,得分=每万居民实际筛查数/2000×5分;
②2011年高血压患者登记管理率城市≥90%,农村≥50%;得5分;低于要求值,得分=实际值/要求值×5分;
③2010年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80%,得5分;低于要求值,得分=实际值/要求值×5分;
④管理质量,满分15分。
抽查10份高血压患者健康档案,每年是否管理4次(面对面访视),是否有当年体检表,1份不合格扣1.5分。
1.8.2
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
30
对2型糖尿病及高危人群进行指导,2型糖尿病筛查(门诊服务、健康体检等)人数500人/万居民·年。
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每年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面对面随访至少4次,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包括血压、体重、空腹血糖,一般体格检查(含足背动脉搏动检查)和视力、听力、活动能力的一般检查。
2011年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城市≥90%,农村≥50%;
2011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80%。
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年内已管理糖尿病人数/年内辖区内糖尿病患者总人数×100%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按照要求进行糖尿病患者管理的人数/年内管理糖尿病患者数×100%
①糖尿病筛查人数≥500人/万居民·年,得5分;<500人/万居民·年,得分=每万居民实际筛查数/500×5分;
②2011年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城市≥90%,农村≥50%,得5分;低于要求值,得分=实际值/要求值×5分;
③2011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80%(2011年≥70%,2012年≥80%),得5分;低于要求值,得分=实际值/要求值×5分;
④管理质量,满分15分。
抽查10份糖尿病患者健康档案,每年是否管理4次(面对面访视),是否有当年体检表,1份不合格扣1.5分。
1.9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
30
该类指标评价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情况
30
开展精神疾病防治健康宣传和知识普及;掌握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并建档,掌握转归,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恢复期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并按规范要求至少每年随访4次。
2011年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城市≥60%,农村≥30%;
2011年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70%。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辖区内15岁及以上人口总数×患病率)×100%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每年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管理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登记在册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100%
①2011年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城市≥60%,农村≥30%;得10分;低于要求值,得分=实际值/要求值×10分;
②2011年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70%,得10分;低于要求值,得分=实际值/要求值×10分;
③管理质量,满分10分。
抽查5份档案,每年是否管理4次,1份不合格扣2分。
1.10
卫生监督协管
30
该类指标评价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情况
1.10.1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制度建设
3
建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协管员岗位责任制度、工作职责、廉洁自律规定、案件交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学习培训制度、考核及奖惩制度、投诉接待制度。
有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和工作小结。
①制度齐全得2分,制度每少1项,扣0.2分,扣完为止;
②有计划和小结得1分,少一项扣0.5分;
1.10.2
掌握协管范围内相关情况
3
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二次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建立有底册和管理档案,并做到一户一档。
①无名册不得分;
②名册中各单位类别每缺少一项扣1.5分(可有合理缺项);
③未做到一户一档的扣1.5分。
1.10.3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3
投诉举报受理登记记录及处理结果。
①无记录册不得分。
②有登记记录但无处理结果扣1分。
6
日常卫生监督检查:
实施日常性卫生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对有问题的单位必须下达《指导意见书》,督促其整改;全年监督覆盖率必须达到100%。
①未建立监督管理档案、无检查记录不得分;
②每缺少1家现场检查记录扣1.5分;
③有问题单位未下达《指导意见书》的,一档扣1.5分,扣完为止。
5
卫生监督协管员每周外出检查不得少于2次。
每少一次扣3分,扣完为止。
6
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整治工作。
有相关工作记录得6分,无记录不得分。
4
在检查中发现无证经营单位后,能及时上报县卫生监督所,并协助卫生监督机构查处。
有相关工作记录得4分,未留有上报记录的不得分。
2
效果性指标
300
2.1
健教受益度
70
反映对居民的健康教育效果
2.1.1
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
40
深入辖区调查10位居民。
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
城市≥80%,农村≥70%得40分;城市<80%,得分=实际率/80%×40分;农村<70%,得分=实际率/70%×40分;
2.1.2
居民基本健康行为形成率
30
深入辖区调查10位居民健康行为。
居民基本健康行为形成率≥60%,得30分;<60%,得分=实际率/60%×30分。
2.2
满意度
160
反映对重点人群的服务效果
2.2.1
儿童服务满意率
40
电话随访10位儿童家长。
儿童服务满意率≥80%,得40分;<80%,得分=实际率/80%×40分;
2.2.2
孕产妇服务满意率
40
电话随访10位孕产妇。
孕产妇服务满意率≥80%,得40分;<80%,得分=实际率/80%×40分;
2.2.3
老年人服务满意率
40
电话随访已接受过服务的10位65岁及以上老年人。
老人服务满意率≥80%,得40分;<80%,得分=实际率/80%×40分;
2.2.4
慢性病患者服务满意率
40
电话随访10位管理过的慢性病患者(高血压、糖尿病各5人)。
慢性病患者服务满意率≥80%,得40分;<80%,得分=实际率/80%×40分。
2.3
控制率
70
反映高血压、2型糖尿病控制情况
2.3.1
血压控制率
35
随机抽查已规范化管理的高血压档案10份
血压控制率=最近一次随访血压达标人数/10×100%
血压控制率≥60%,得35分;<60%,得分=实际率/60%×35分;
2.3.2
血糖控制率
35
随机抽查已规范化管理的2型糖尿病人档案10份
血糖控制率=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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