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司法救济法律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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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崇明分院,第三章卫生司法救济法律制度,第一章卫生司法救济概述,一、卫生司法救济的概念与特征
(一)概念卫生司法救济是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因国家卫生法律、法规所确定的权利与义务发生争议,而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决,或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人,确定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并给予何种刑罚惩罚的活动。
行政救济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为实施纠正,并追究其行政责任,以保护行政管理相对方的合法权益。
一、卫生司法救济的概念与特征,
(二)特征是国家司法机关行使国家权利的一种专门的规范性的活动。
内容和对象:
主要是解决卫生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有关卫生权利的义务争议的问题。
是保证卫生法实现的一种具体司法活动必须由符合法定条件的国家司法机关由人民法院主持,二、卫生司法救济的种类,
(一)卫生行政诉讼
(二)卫生民事诉讼(三)卫生刑事诉讼,第二节卫生行政复议,一、卫生行政复议的概念与特征卫生行政复议是指卫生行政管理相对人,认为卫生行政执法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卫生行政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卫生行政机关或法定的其他机关提出申诉,请求受理机关依法定程序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结论的一种法律制度。
二、卫生行政复议的特征,是卫生行政机关内部的活动,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活动。
是基于当事人申请而进行的活动申请卫生行政复议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才能引起卫生行政复议的发生。
以卫生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存在为前提。
卫生行政复议是对原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新的具体行政行为。
卫生行政复议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二、卫生行政复议的原则,
(一)合法原则
(二)合理原则(三)及时原则(四)准确原则(五)便民原则(六)不适用调解的原则,三、卫生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一)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受案范围对卫生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卫生行政机关采取的有关强制性措施不服的;认为卫生行政机关侵犯了其法定经营自主权,三、卫生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一)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5、队卫生行政机关作出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消得决定不服的6、要求卫生行政机关履行其他法定职责拒不答复的;7、认为卫生行政机关卫发要求履行义务的认为卫生行政机关侵害其财产权、人身权的认为卫生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五、卫生行政复议的主体,
(一)卫生行政复议机构卫生行政复议机构是依法承担并履行卫生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
(二)卫生行政复议参加人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五、卫生行政复议的主体,六、卫生行政复议的时限,
(1)申请:
期限:
60天、
(2)受理:
10日、7日、10日(3)审理:
30日、7日、60日、2月,七、卫生行政复议的审理与决定,
(一)复议的形式申请卫生行政复议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申请,七、卫生行政复议的审理与决定,
(二)复议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七、卫生行政复议的审理与决定,(三)复议的审理卫生行政复议期间一般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七、卫生行政复议的审理与决定,(四)复议的法律后果复议决定书,具有法律效力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维持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撤销变更或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思考题: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两者有何区别。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崇明分院,Thank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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