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疾发31号 《乐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麻疹暴发疫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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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疾发31号《乐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麻疹暴发疫情应急预案》
乐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文拟稿笺
乐疾控〔2014〕号缓急密级
签发:
可否上网公开
会签:
拟稿科室:
免疫规划科
分管领导意见:
拟稿时间:
2014年2月15日
核稿人:
唐华2014年2月15日
主送:
县卫生局
抄送:
市疾控中心
标题:
乐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麻疹暴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份数
2
乐疾控发【2014】31号
乐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印发《乐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麻疹暴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各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稳步推进麻疹消除工作进程,控制麻疹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我们制定了《乐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麻疹暴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件:
乐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麻疹暴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乐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4年2月15日
附件:
乐至县麻疹暴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为稳步推进麻疹消除工作进程,控制麻疹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发生麻疹病例或暴发疫情时采取的应对措施和应急处置工作,当本县出现麻疹暴发疫情时,经中心领导批准启动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
三、组织管理
为做好我县的麻疹防控工作,加强麻疹监测管理和疫情报告,疫情发生后能及时有效地采取各种应急措施,控制麻疹疫情的传播蔓延,我中心成立了麻疹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
蒋春
副组长:
董晋川
成员:
卢国庆唐华蒋毅邓衡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免规科,唐华兼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
组织领导中心麻疹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实,监督检查及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处置组
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小组依据我中心下发的《乐至县疾控中心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总预案》(乐疾控发【2012】1号)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1、流调组
组长:
唐华组员:
宋燕何琼英蒋冬玲
2、消杀组
组长:
刘乐组员:
林刚文祥君
3、检验组
组长:
邓衡组员:
孙悦喻春润
4、后勤保障组
组长:
孙建组员:
刘婧靳云华
5、网络报告:
黄峰
四、监测报告和流行病学调查
(一)、麻疹疑似病例、麻疹暴发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标准定义
1、麻疹定义:
发热、出疹或伴有咳嗽、卡他性鼻炎或结膜炎症状之一者,或经培训的卫生人员诊断为麻疹的病例均为麻疹疑似病例。
2、麻疹病例暴发:
麻疹暴发是指在一个局部地区,短期内突然出现较多的麻疹病例。
现阶段出现以下任一种情况即应视为麻疹暴发。
(1)、以村、居委会、学校或其他集体机构为单位在10日内发生2例及以上麻疹病例,或以乡(镇、社区、街道)为单位10日内发生5例及以上麻疹病例。
(2)、以县为单位,一周内麻疹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3)、上一年度麻疹发病率<5/100万的县,发现单例麻疹病例。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标准:
一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村、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的麻疹病例。
(二)、疫情的发现和报告
按照《全国麻疹监测方案》,传染病法定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在发现麻疹疑似病例或接到报告后,应按照网络直报要求尽快报告,如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应采取最快的方式进行报告。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利用传染病自动预警信息系统,将辖区内报告的每一例麻疹疑似病例信息发送至麻疹监测相关人员。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麻疹暴发疫情后,应立即在麻疹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中将同属一起暴发疫情的病例赋予相同的“暴发编码”进行病例关联,并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三)疫情的调查
1、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按照《全国麻疹监测方案》对每一例麻疹疑似病例开展完整的个案调查,病例姓名、出生日期、性别、现住址、每一剂麻疹/风疹疫苗接种日期、出诊日期、报告日期、调查日期、标本采集日期、感染来源等10个关键变量要核实清楚,尤其要获取详细准确的含麻疹、风疹成分疫苗免疫史信息,15岁以下儿童病例须以接种证、接种卡、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为准,准确记录接种剂次和接种时间。
调查感染来源尤为重要,若为输入病例还需补充调查病例国籍、外出史、入境时间、入境后活动范围及接触人群及接触者发病情况等流行病学信息。
对所有的麻疹疑似病例均应采集血标本,尽快进行血清学实验室诊断,并及时进行病例分类。
此外,尽量对麻疹病例在出疹后5天内采集病原学标本,以了解麻疹病毒学特征,追踪病毒来源和传播轨迹。
2、暴发疫情调查
在发现或接到暴发疫情报告后,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成立麻疹暴发疫情调查组,24小时内启动现场调查工作,对暴发疫情涉及的每一例疑似病例均应进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血标本采集、实验室检测,并开展风险评估以采取控制措施
在麻疹疫情发生后,为及时掌握疫情发展趋势,可建立临时的疫情报告制度,如实行疑似病例日报或零报告等动态报告。
(四)、监测工作要求
1、实验室监测:
检验组应及时对送检的疑似麻疹血清标本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反馈免规科,以便采取及早的防控措施。
2、主动监测:
流调组要定期到全县各综合医疗机构,对发热、出疹性病例进行主动搜索,督促各综合医疗机构对可疑就诊者进行样本采集,以早期发现疫情,及时开展控制措施。
五、现场疫情控制
麻疹疫情控制措施不应等待所有危险因素完全调查清楚之后再采取,而应在疫情初期尽早落实,并根据新的疫情调查结果不断调整
(一)、病例管理
对麻疹病人应进行对症治疗和防治并发症。
麻疹病例应自前驱期出现卡他症状时开始隔离至出疹后4天,并发肺部感染的应隔离至出疹后14天。
疑似病例未确诊之前,按确诊病例进行隔离。
住院病例应实施呼吸道隔离措施,疑似麻疹病例应单独病房诊治,确诊的麻疹病例可同住一个病房。
未住院病例建议暂时离开学习、工作的场所,居家休息隔离,避免接触婴儿、无疫苗接种史的儿童或成人,尽量只与接种过麻疹疫苗或麻疹患病史的家庭成员接触。
(二)、调查密切接触者及处置
1、对散在的密切接触者要进行调查随访,对发病者要督促及时隔离治疗。
2、检查指导学校或托幼机构对密切接触者要实行每日晨午检制度,对发现异常的学生,要及时督促就医并了解详细情况,必要时上报疾控中心。
3、指导各学校、单位等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环境。
4、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学校或托幼机构发病的实际情况提出停止集体活动范围,尽可能减少与发病班级学生的接触,尽量避免全校或较多人员聚会。
为了有效控制疫情发展为原则,根据疫情规模,必要时报请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停工、停业、停课等紧急措施,来控制疫情的进一步扩散蔓延。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护意识。
教育公众打喷嚏、咳嗽用纸巾掩着口鼻,用过的纸巾妥善处
理勿乱扔,在打喷嚏、咳嗽或擦鼻子后要洗手;保持居家空气流
通,避免接触病人,如接触病人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洗手;看
护患者时戴口罩;有病及时正规治疗。
(四)、应急免疫
中心应该指导麻疹暴发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麻疹疫情调查与处置技术指南》(2013版)要求,密切配合、根据发病情况确定应急免疫的目标人群,及时对未发病人群进行麻疹疫苗应急免疫,防止疫情进一步蔓延。
六、应急终止与处理
经疫情应急处理专家组对疫情控制效果进行综合评价,最后一例麻疹病人发病后21天内无新的麻疹病例出现可判断为暴发结束,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请疾控中心领导批准同意,可终止疫情应急响应,转为常规监测和防控工作。
七、后期评估
麻疹疫情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防控工作进行评估,总结防控工作取得的成绩、经验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指导今后的应急处理工作。
八、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抄送:
市疾控中心、县卫生局
乐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4年2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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