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外壳防护等年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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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外壳防护等年级
英国标准BSEN
60529:
1992
加入修订1和2
外壳防护等级
(国际防护等级代码)
版权所有未经过英国标准协会的版权法允许不得复制BSi
BSEN60529:
1992
合作组织
本欧洲标准是在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的指导下编制,此委员会由下列国家的国家委员会组成:
奥地利意大利
比利时卢森堡
丹麦荷兰
芬兰挪威
法国葡萄牙
德国西班牙
希腊瑞典
冰岛瑞士
爱尔兰英国
自出版之后的修订版
修订版编号
日期
注释
7643
1993年7月
10931
2000年8月
在侧边说明
BSEN60529:
1992
页数
合作组织封面
国家前言ⅱ
前言2
EN60529内容5
国家附件NA(参考)
国家附件NB(参考)
BSEN60529:
1992
国家前言
此英国标准是在通用电工标准政策委员会的指导下准备,为EN60529“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的英文版,其中包含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出版发行的勘误表(1993年5月)和修订版A1:
2000。
此标准由CENELEC源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发行的IEC60529:
1989第二版,其中包含修订版1:
1999。
CENELEC批准国际标准IEC60529:
1989的正文内容不经任何修改便可作为欧洲标准使用。
IEC出版物60529:
1989第二版的前言和序文在国家附录NA中引用。
附件中标出“标准”字样的表示为标准的一部分,附件中标出“参考”字样的表示仅供参考,国家附件标为“参考”。
EN60529的前言作为相关国家标准的“撤销日期”的参考。
例如相关国家标准BS5490于1992年7月1日撤销。
交叉参考
本文件中涉及的按照国际或欧洲出版物执行的英国标准可以在BSI标准目录下“国际标准相应索引”标题段落找到,或者使用BSI标准电子目录的“搜索”引擎进行搜索。
英国标准没有声称包含合同中的所有条款。
英国标准的使用者对其正确使用英国标准负责。
遵从英国标准并不能使其具有法律义务豁免权。
页数小结
此文件包括封面,内封面,页i和ii,EN标题页,2—37页,和封底。
当文件新发行时,BSI版权通知在文件中显示说明。
此文件的侧边部分表明了修订版的最新改动。
欧洲标准EN60529
1991年10月
+A1
2000年2月
UDC621.3:
62-78:
620.1
叙词:
电气设备,防护,外壳,型式试验,标记
英文版
外壳防护等级(国际防护等级代码)
(包括修订A1:
2000)
(IEC60529:
1989+A1:
1999)
此欧洲标准由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于1991年6月25日批准发布,A1修订版于2000年1月1日由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批准发布。
CENELEC成员必须遵守CEN/CENEC的内部规章,此规章规定了在不做任何修改的情况下,使此欧洲标准具有国家标准的地位。
关于这些国家标准的更新表和文献参考可以向中央秘书处或任何的CENELEC成员提出申请,即可得到。
欧洲标准有三种正式版本(英文、法文、德文),由CENELEC成员国负责翻译成本国语言的任何版本,必须通知中央秘书处,然后具有和正式版本相同的地位。
CENELEC成员包括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这些国家标准成员。
CENELEC
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
中央秘书处:
布鲁塞尔Stassart大街35号B-1050
(c)CEN1991版权归所有CEN成员
参考号EN60529:
1991+A1:
2000E
EN60529:
1991
前言
CENELEC问卷调查程序,执行该程序是为了发现在没有文字改动的情况下IEC529:
1989国际标准是否能被接受,并且表明经过CENELEC普通修改才能作为欧洲标准是必要的。
向CENELEC各成员提交参考文件进行正式投票,并由CENELEC在1991年6月25日批准作为EN60529标准。
此欧洲标准代替HD365S3:
1985。
确定以下日期:
-相同的国家标准的最新出版日期(dop)1992-07-01
-冲突的国家标准的最新撤销日期(dow)1992-07-01
对于特殊产品标准没有包括的产品在1992年7月1日以前执行HD365S3:
1985标准,如制造商或认证机构所示的产品。
此先前的标准继续使用到1997-07-01。
附件中指明的“标准”属于标准的一部分。
在此标准中,ZA附件属于标准化的。
背书通知
国际标准内容
在没有任何修改的情况下,IEC529:
1989由CENELEC批准作为欧洲标准。
A1修订版前言
由IECTC70准备的外壳防护等级的FDIS/91/70文件正文,将来为IEC60529修订版1,提交IEC-CENELEC举行相同的投票表决,并且由CENELEC于2000-01-01将其作为EN60529:
1991的修订版1。
确定以下日期:
-通过相同的国家标准出版物或背书将修订版按照国家等级执行的最新日期(dop)2000-10-01
-国家标准与修订版相冲突而被废止的最新日期(dow)2003-01-01
附件中指明的“标准化”属于标准的一部分。
在此标准中,ZA附件属于标准。
由CENELEC添加了附件ZA。
介绍1
1范围和目标1
2标准化参考1
3含义2
4名称2
5第一个表征字母所表示防靠近危险部件和防固体杂质的防护等级3
6防止第二位表征数字表示的水进入壳内的防护等级7
7防止进入补充字母表示的危险部件的防护等级7
8补充字母7
9带有IP代码的名称示例8
11试验通用要求8
12由第一表征数字表示的防止进入危险部件的试验9
13第一位表征数字指示的针对外来固体保护的试验10
14第二位表征数字1防水保护试验13
15防止进入补充字母表示的危险部件的防护试验16
附录A(参考性的)检查防止进入危险部件的低压设备的防护的IP编码的实例23
附件B(供参考的)相关技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29
附件ZA(标准化的)国际出版物及其相应欧洲出版物的标准化参考30
空白页
介绍
本标准描述电气设备的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系统。
同时该系统适用于大多数类型的电气设备,但对某种特定类型的电气设备并非所有列出的防护等级都适用。
为了确定设备可用的防护等级应咨询设备的制造商,并且设备的部件适用规定的防护等级。
此分级系统一经采用,为了验证不同防护等级,将努力使外壳防护等级方法和在试验的方法保持一致。
将减少在大量产品上做实验所必需的设备的种类。
IEC529第二版吸取第一版使用的经验,对要求做了进一步说明。
其通过补充字母A、B、C或D(如果人体在靠近危险部件时所得到的保护比第一位表征数字所表示的高。
)给国际防护等级代码(IPCode)提供一个可选的程度。
总之,根据第一版国际防护代码编码的外壳根据第二版相同代码也应该适合。
1范围和目标
本标准将适用于对额定电压不超过72.5kV的电气设备的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级。
本标准的目标是提供:
a)电气设备外壳防护等级关于如下方面的含义:
1)人体在靠近外壳危险部件时所得到的保护;
2)防止固体异物进入设备内部设备的保护;
3)防止进水影响其外壳内部设备的保护。
b)这些保护等级的名称。
c)每个名称的要求。
d)核实外壳防护等级满足要求的试验。
决定程度和在他们的标准里使用的等级划分方式以及规定“外壳”为适用于他们设备的外壳的方法仍然是单独技术委员会的责任。
但是,有人建议对于等级评定试验与本标准里规定的相同。
如果有必要,将把补充要求包含到相关产品标准里。
在相关产品标准里规定的详细指南将在附件B中给出。
对于某一种特定类型的设备,如果保证至少相同的安全等级,技术委员会可能规定不同要求。
本标准适用的外壳,其符合所有其他相关产品标准中规定的指定用途,而且从材料和工艺角度的方面保证要求达到的防护等级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维修。
如果空的外壳能达到通用试验要求,并且所选择的防护等级适合所要保护的设备,那么该标准对空外壳也适用。
外壳及其内部设备的防护措施使其不受外界或如下条件影响:
-机械冲击
-腐蚀
-腐蚀性液体(如:
切割液)
-霉菌
-虫害
-太阳辐射
-结冰
-水汽(例如由凝露所引起的)
-易爆气体
以及对接触外壳外危险活动部件的(如风扇)防护,都是相关产品标准的内容。
外壳外部但不附在外壳上的栅栏以及为人身安全单独提供的障碍物都不应作为外壳的一部分,也不是本标准的对象。
2标准化参考
以下标准化参考文件包括在该文本引用的条款组成此国际标准的条款。
对于标注日期的参考、其随后的修订、其更新版本等任何一种出版物都不适用。
但是,鼓励基于此国际标准的协议的各方调查使用最新版本的下列标准文件的可能性。
对未标注日期的参考,要应用涉及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版本。
IEC和ISO的成员保留当前有效国际标准的注册。
IEC60050-195-1998,国际电工术语(IEV):
195部分:
接地和防电击保护
IEC60050(826):
1992,国际电工术语(IEV):
826章:
建筑电气安装
IEC60068-1:
1998,环境实验——第一部分:
总则和指南
IEC60068-2-68:
1984,环境实验——第二部分:
试验——试验L:
灰尘和沙尘
IEC60071-2:
1996,绝缘配合——第二部分:
应用指南
3定义
对于本标准的目的,如下定义适用:
3.1外壳
防止设备受外界来自任何方向的影响,防止直接接触(IEV826-03-12)为保护设备提供的一个部件
注:
本含义取自现有国际电工术语(IEV)在本标准的范围之内需要按下面的解释:
1)外壳对人或家畜靠近危险部件提供的保护。
2)栅栏、开孔或其他设施,无论是附于外壳上还是封闭设备的组成部分——适于阻止或限制规定的试验探针穿过的均被认为是外壳的一部分,那些不用钥匙或工具就能拆除的部件除外。
3.2直接接触
人身或家畜与带电部件的接触(IEV826-03-05)
注:
本IEV含义仅作参考。
在本标准中“直接接触”由“靠近危险部件”代替。
3.3防护等级
按标准规定的检验要求,对外壳能防止靠近危险部件、外界固体异物进入壳内和/或防止水进入壳内的防护程度。
3.4国际防护等级代码(IP代码)
一种显示外壳对靠近危险部件提供的防护的程度,防止外界固体异物和/或水的进入的防护程度的防护等级编码系统并在和此防护相关的额外信息。
3.5危险部件
对接近或接触有危险的部件。
3.5.1危险带电部件
在某种外界影响下会触电的带电部件。
(见IEC60050-195,195-06-05)
3.5.2危险的机械部件
除光滑旋转的轴外,对接触有危险的运动部件
3.6防止接近危险部件外壳的防护
对人身的防护对于
-接触低压危险带电部件
-接触危险机械部件
-接近适当的电气间隙的外壳内危险高压带电部件
-注:
此种防护可能提供
-通过外壳本身
-作为外壳的一部分的栅栏或与外壳内具有一定间距的
3.7防止接触危险部件的适当的电气间隙
防止直观探针接触和靠近危险部件的距离
3.8直观探针
以传统的方式用模拟人体某部分或工具或试验探针由人持着来验证其靠近危险部件的适当间距。
3.9物体探针
模拟外界固体异物进入壳内的可能性验证用的试验探针。
3.10开孔
外壳本身存在的或可以是由试验探针在施加了规定的力后而形成的间隙或缝隙。
4名称
外壳防护等级用下面所示的IP代码来表示:
4.1IP代码的排列
IP23CH中:
IP——代码字母(国际防护等级代码)
2——第一位表征数字(数字0到6,或字母X)
3——第二位表征数字(数字0到8,或字母X)
C——额外字母(可选)(字母A、B、C、D)
H——补充字母(可选)(字母H、M、S、W)
在表征数字不要求规定时,就可以用字母“X”代替。
(如果两个数字都省略了就是“XX”)。
额外和/或补充字母可不用任何代替就省略。
如果使用了不止一个补充字母,就按字母表顺序排列。
如果外壳对不同的的安装工序提供了不同的防护等级,那么相关的防护等级要由生产商在各自的安装工序相关的说明里指出。
标识外壳的细节在第10款中给出。
4.2IP代码的元素及其意义
如下的图为对IP代码的简单的描述。
完全的细节在最后一栏指出的条款中有规定。
4.3IP代码使用的例子
下面的例子是IP代码的使用以及在IP代码中字母的排列。
更全面的例子见第9款。
IP44-无字母,无选项;
IPX5-省略第一位表征数字;
IP2X-省略第二个表征数字;
IP20C-使用额外字母;
IPXXC-省略两位表征数字,使用额外字母;
IPX1C-省略第一位表征数字,使用额外字母;
IP3XD-省略第二位表征数字,使用额外字母;
IP23S-使用补充字母;
IP21CM-使用额外和补充字母;
IPX5/IPX7-给出了外壳防止喷水和通用的暂时浸水的两个不同防护等级。
5第一个表征字母所表示防止靠近危险部件和防止固体异物进入的防护等级
名称中有第一个表征数字表明5.1和5.2种的要求都满足。
第一个表征数字表示:
-阻止或限制人体的一部分或人所持物体进入外壳,外壳为人提供了防护。
-外壳防止固体异物进入设备提供的防护。
如果外壳符合所有较低防护等级,那么就只用一个第一表征数字表示其防护等级。
但是,倘若明显满足符合较低防护等级中的任何一个等级的试验,这些试验就并非必须要做。
5.1靠近危险部件的防护
表Ⅰ给出了防止靠近危险部件的防护等级的简述及含义。
本表所列的防护等级将只通过第一表征数字而不是通过参考简述或含义来说明。
按照第一表征数字的条件,直观探针和危险部件之间必须保有足够的电气间隙。
试验在第12款中有规定。
5.2对固体异物的防护
表Ⅱ表Ⅰ给出了防止固体异物包括灰尘进入外壳的防护等级的简要描述和含义。
该表所列的防护等级将只通过第一表征数字而不是通过参考简述或含义来说明。
防止固体异物进入外壳的保护意思是物体探针小于表二中数字2将不会完全进入外壳。
也即球体不能完全通过外壳上的开孔。
对于数字为3和4的物体探针根本不能进入到外壳内。
数字5的防尘外壳允许限量灰尘在某些条件下进入。
数字6的尘密外壳不允许任何灰尘进入。
注:
如果物体的三维尺寸超过表二3栏中适当的值,外壳第一个表征数字为1到4通常不包括规则形状和不规则形状的固体异物。
试验在第13款中作了规定。
元素
数字或字母
对设备防护意思
对人身防护意思
参考
代码字母
IP
—
—
—
第一位表征数字
防止固体异物进入
靠近危险部件防护
Cl.5
0
(无防护)
(无防护)
1
直径≥50mm
手背
2
直径≥12.5mm
手指
3
直径≥2.5mm
工具
4
直径≥1.0mm
电线
5
防尘
电线
6
尘密
电线
第二位表征数字
防有害影响的水的进入
—
Cl.6
0
(无防护)
1
垂直滴水
2
防滴(倾斜15°)
3
防淋水
4
防溅水
5
防喷水
6
防海浪
7
防浸水影响
8
防潜水影响
额外字母(可选)
—
靠近危险部件防护
Cl.7
A
手背
B
手指
C
工具
D
电线
补充字母(可选)
补充信息特别的对于:
—
Cl.8
H
高压电器
M
防水试验时运动
S
防水试验时稳定
W
天气条件
表Ⅰ—第一个表征字母所表示防止靠近危险部件的防护等级
第一位表征数字
防护等级
试验条件见
简述
含义
0
无防护
—
—
1
防手背靠近危险部件
直观探针,球直径50mm,与危险部件有足够间隙。
12.2
2
防手指靠近危险部件
直径为12mm,长度为80mm的关节试验试指,与危险部件有足够间隙。
12.2
3
防止工具靠近危险部件
直径为2.5mm的直观探针应不进入
12.2
4
防止电线靠近危险部件
直径为1.0mm的直观探针应不进入
12.2
5
防止电线靠近危险部件
直径为1.0mm的直观探针应不进入
12.2
6
防止电线靠近危险部件
直径为1.0mm的直观探针应不进入
12.2
注:
如果保持了足够间隙,在第一位表征数字3、4、5和6的情况下,满足防止靠近危险部件的防护。
足够间隙应由相关产品委员会根据12.3进行规定。
由于同样的要求在表Ⅱ中有规定,表Ⅰ中给出了“不应进入”。
表Ⅱ-第一位表征数字表示的固体异物的防护等级
第一位表征数字
防护等级
试验条件,见
简述
含义
0
无防护的
-
-
1
防止大于50mm的固体异物
物体探针,球面直径为50mm,不应完全进入壳内
13.2
2
防止大于12.5mm的固体异物
物体探针,球面直径为12.5mm,不应完全进入壳内
13.2
3
防止大于2.5mm的固体异物
直径为2.5mm的物体探针,不应完全进入壳内
13.2
4
防止大于1.0mm的固体异物
直径为1.0mm的物体探针,不应完全进入壳内
13.2
5
防尘
不能完全防止尘埃进入壳内,但是进尘量不足以影响电器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13.4
13.5
6
尘密
无尘埃进入
13.4
13.6
a物体探针的整个直径不应通过外壳的开孔。
表Ⅲ-第二位表征数字表示的水进入壳内的防护等级
第二位表征数字
防护等级
试验条件,见
简述
含义
0
无防护的
-
-
1
防滴
垂直滴水应无有害影响
14.2.1
2
15°防滴
当电器从正常位置的任何方向倾斜至15°以内任一角度时,垂直滴水应无有害影响
14.2.2
3
防淋水
与垂直线成60°范围以内的淋水应无有害影响
14.2.3
4
防溅水
承受任何方向的溅水应无有害影响
14.2.4
5
防喷水
承受任何方向由喷咀喷出的水应无有害影响
14.2.5
6
防海浪
承受猛烈的海浪冲击或强烈喷水时,电器的进水量应不致达到有害影响
14.2.6
7
防浸水影响
当电器浸入规定压力的水中经规定时间后,电器的进水量应不致达到有害的影响
14.2.7
8
防潜水影响
电器在规定的压力下长时间潜水时,水应不进入壳内。
14.2.8
表格Ⅳ-额外字母表示的防止接近危险部件的防护等级
额外字母
防护等级
试验条件,见
简述
含义
A
防止手背进入
探头为?
50mm的直观探针要与危险部件之间有足够的间隙
15.2
B
防止试指进入
长度为80mm,?
12mm的接合试验的试指要与危险部件之间有足够的间隙
15.2
C
防止工具进入
长度为100mm,?
2.5mm的直观探针要与危险部件之间有足够的间隙
15.2
D
防止电线进入
长度为100mm,?
1.0mm的直观探针要与危险部件之间有足够的间隙
15.2
6防止第二位表征数字表示的水进入壳内的防护等级
对于由于水的进入对设备的有害影响,第二位表征数字表示了外壳防护等级。
用淡水执行第二位表征数字的试验。
如果使用高压和/或溶剂进行的清洗操作,这实际的防护可能是不太满意。
表3对第二位表征数字代表的防护等级给出了简述和含义。
此表中所列的防护等级仅用第二位表征数字加以说明而不是通过对简述和含义的参考来加以说明。
试验在14款中进行了详细说明。
小于等于第二位表征数字6,名称暗示了符合所有较低表征数字的要求。
然而,假如运用这些试验明显能满足,就不必执行建立符合防护等级较低等级的试验。
标有第二位表征数字7或8的外壳被认为不适合暴露给喷水(第二位表征数字5或6表示的)并且不必符合数5或6的要求,除非它有如下双编码:
外壳通过试验
名称和标记
应用范围
喷水
第二位表征数字
浸水/潜水
第二位表征数字
5
7
IPX5/IPX7
通用的
6
7
IPX6/IPX7
通用的
5
8
IPX5/IPX8
通用的
6
8
IPX6/IPX8
通用的
-
7
IPX7
受限的
-
8
IPX8
受限的
在最后栏表示的“通用的”外壳应满足暴露给喷水和浸水或潜水的要求。
在最后栏表示的“受限的”外壳应被认为适合浸水或潜水和不适合于暴露给喷水。
7防止进入额外字母表示的危险部件的防护等级
防止进入危险部件的防护等级。
仅用额外的字母:
——如果防止进入危险部件的实际防护等级高于用第一表征数字表示的防护等级。
——或只要表示了防止进入危险部件的防护等级,第一表征数字以字母X代替。
例如:
栅栏、适当形状的开孔或外壳内保持一定的距离提供的如此高的防护等级。
表4给出了根据常识被认为是人体的一部分或者人持着的物体的表观探针以及由额外字母表示的防止进入危险部件的防护等级。
如果外壳符合所有较低防护等级,那么就只用一个第一位表征数字表示其防护等级。
但是,倘若确立符合较低防护等级的实验结果明显符合,这些试验就并非必须要做。
试验在第15款中规定了。
IP编码例子见附件A
8补充字母
在相关的产品标准中,补充信息用第二表征数字和额外字母后面加补充字母表示。
例外情况应与基础安全标准相一致,并且对于此种分类,产品标准应清楚陈述试验过程中额外过程的执行情况。
下表中列出的字母已经被指定并且对其意义进行的陈述:
字母
意义
H
高压设备
M
测试当设备可移动部件发生运动时(如:
旋转电机的转子)由于水的进入而产生的有害效果
S
测试当设备可移动部件静止时(如:
旋转电机的转子)由于水的进入而产生的有害效果
W
在特殊天气条件下的适用性以及提供的额外保护特征和保护步骤
注:
在IEC529第一版中,意思相同的字母W直接跟在代码字母IP后面。
其它字母也可能用在产品标准中。
不用字母S和M表示防护等级不取决于设备部件是否在运动。
在两种条件下都进行试验是很有必要。
然而,在如果试验可行的情况下,当以其中一种条件为基础进行的试验一般很充分时,在另一种条件下的试验也会满足要求。
9带有IP代码的名称示例
9.1不使用可选字母的IP代码
IP34
IP—代码字母
3—第一位表征数字
4—第二位表征数字
该名称(IP代码)的外壳
(3)-防止人、直径大于等于2.5mm的搬运工具进入危险部件;
-防止直径大于等于2.5mm的固体异物进入外壳,保护外壳内设备;
(4)-防止从各个方向的溅水对外壳内设备造成危害的防护
9.2使用可选字母的IP代码
IP23CS
IP—代码字母
2—第一位表征数字
3—第二位表征数字
C—额外字母
S—补充字母
该名称(IP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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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N 外壳 防护 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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