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室质量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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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室质量手册
第一章前言
1.1简介
本试验室是隶属黑龙江广瑞晟商品混凝土有限制造公司
我试验室自2011年成立来,不断更新、充实具有相关资质检测人员,现有专业检测人员5人(中级工程师二名)。
我试验室现有力学室、水泥室、混凝土成型室、标准混凝土养护室、混凝土外加剂室、混凝土留样室、水泥沸煮室、天平室、办公室等组成。
我试验室自成立以来,依据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原则,坚持为用户满意的服务方针,在为预拌商品混凝土领域中做出突出的贡献。
检验产品各类如下:
水泥(硅酸盐、普通硅酸盐、矿渣硅酸盐、火山灰质硅酸盐、复合硅酸盐、粉煤灰质硅酸盐及砌筑水泥等):
物理性能;
商品混凝土用砂、碎石、卵石;
商品混凝土:
配合比设计、立方体抗压强度、抗渗性能、抗冻性能等;
砂浆:
配合比设计、立方体抗压强度、抗渗性能等;
混凝土外加剂:
(防冻剂、膨胀剂、泵送剂、早强剂、减水剂等)。
1.2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质量手册明确规定了以组织和管理、质量体系审核等13要素为主要内容,详细阐述了本实验室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体系和规定了检验工作程序以及对检验质量的要求,是指导本实验室管理、检验测试及相关人员工作的纲领性文件,通过本手册的实施,使本实验室的检测工作,管理科学化、检验程序化、工作标准化。
第二章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2.1质量方针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03《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坚持监督又服务的原则,科学、公正、准确、及时的出据五大材的检测报告、预拌商品混凝土合格证,坚持为客户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
2.2质量目标
不断完善和配备先进的检验仪器设备、改善环境条件,加强培训教育以提高技术人员的技术、业务素质,运用科学管理方法控制实验全过程,力争在激烈的现代预拌商品混凝土市场竞争中以优质的服务和优良的产品占据一席之地。
2.3试验室公正性申明
2.3.1本实验室全体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应严肃对待各项检测工作,独立完成检验工作,保证各实验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3.2本试验室全体人员严格遵守检验工作程序,认真执行《质量手册》的规定,检测人员如有失职、舞弊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2.3.3希望上级各部门、各商品混凝土使用单位监督我实验室的工作质量,及时反馈信息,我们会不断改进提高。
第三章质量手册及质量文件的管理
3.1质量手册的管理
质量手册主要依据及其他相关标准的要求编制的,是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体系运行的纲领性文件,对加强质量管理、保证工作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
质量手册由分公司经理批准手发布,由技术总工负责质量手册的统一编号、发放登记及日常管理工作。
质量手册发放范围为实验室全体员工。
质量手册持有者必须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转让。
调离本实验室前必须交回,否者不予办理调离手续,未经分公司经理同意不得将质量手册转借或者赠送。
3.2质量文件得控制与维持
建立质量文件控制和维持程序,目的是对质量体系有关得文件进行控制,确保本实验室各相关场所所使用的文件及资料为最新有效版本。
质量手册及与质量体系有关的文件编制、审批、修订及控制按《文件控制和维持程序》HJR/CX01-2003执行。
第四章组织和管理
4.1组织机构
总工:
刘伟
试验室主任:
毛丽萍
成员:
王亮王国安杨玉臣杨晓华袁学辉
4.1.1业务范围:
(见附录1)《检测项目一览表》
4.1.2资源情况:
4.1.2.1物质资源:
(见附录2)《试验室平面布置图》
4.1.2.1人力资源:
(见附录3)《在职人员一览表》
4.1.2.4组织资源:
组织机构图
4.2岗位责任制:
4.2.1总工岗位责任制
4.2.1.1总工作为试验室工作的负责人,要保证本试验室独立开展预拌混凝土相关的检测工作。
4.2.1.2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建立健全试验室内规章制度,对本试验室的工作进行政策性的指导和决策,保证试验室工作的实施和落实。
4.2.1.3要以现代化、科学化为主导思想,提高试验室检测工作水平,保证优质的服务。
4.2.2试验室主任岗位责任制
4.2.2.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监督《质量手册》的各项检测计量工作制度,关注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技术动向,提出检测仪器、设备的购置更新及改造计划,以促进试验室检测水平的不断提高。
4.2.2.2、进行质量反馈,采取相应措施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2.2.3、复查混凝土质量通病及产品事故情况,参与提供处理意见。
4.2.2.4、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进行质量监督和抽检工作。
进行有关的数理统计分析。
4.2.3试验员岗位责任制
4.2.3.1认真学习掌握本人所承担检测项目的基本理论知识、技术标准、实验操作规程,达到精通,力争全面熟悉各检测项目的技术要求及实际操作能力,认真学习检测领域的新知识、新技术,不断提高个人的文化水平和业务能力,要遵守有关检测法律法规,站在科学、公正、求实的立场上开展工作,切忌善离职守弄虚作假。
4.2.3.2检测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精心维护所用仪器,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做好状态记录,及时准确完成每项检测工作,按规定认真记录原始数据,检测结束要立即整理、清点仪器、设备和工具,并及时切断电源,打扫卫生,保持环境卫生。
4.2.3.3各项检测员按规定要求留置各项材料的试验残样及样品,并摆放整齐,便于查对和清理。
4.2.4取样员岗位责任制
4.2.4.1负责对分公司进场的样品进行取样和留样,并分别摆放。
4.2.5资料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要及时做好内业资料的分类存档工作,保管好仪器设备档案、各项检测仪器试验的原始记录和试验报告、实验室温湿度记录等内业资料,要保证内业资料完整、连续并便于查找
4.2.6计量员岗位责任制
4.2.6.1制定计量器具的检定计划,参与计量器具的验收工作,负责计量器具的启用,监督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管及计量单位的应用情况。
4.2.6.2负责建立计量器具台帐和整理计量器具检定证书,及时向有关人员通报计量器具检定结果和送检日期,检查计量器具的使用记录并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做好计量管理记录,定期上报工作情况。
4.3保密和保护所有权的规定
4.3.1保密和保护所有权的范围
本试验室拥有的专有技术和专利权等;本试验室制定的检验细则、检验方法及技术手段等;本试验室的检验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各种质量、技术分析报告等。
4.3.2所有技术性文件未经总工同意,不准复印,不得向其他企业提供,具体按《保密和保护所有权》程序HJR/CX02-2003执行。
4.3.3对违反保密规定行为的处理
如发现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据其造成的后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直到行政处分和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4.4检验工作的质量监督
4.4.1为保证检测工作的质量,确保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我单位试验室建立了总工负责、试验室主任为主体的质保体系,负责监控检测工作的各个环节,使各检测过程处于受控状态,发现违背标准和检测工作过程的检验要及时指正,对有疑问的数据有权要求重新检测。
4.4.2预拌商品混凝土检测工作在任何时候都不受外来干扰的影响,以保持其判断的独立性和完整性。
具体按《检验工作程序》HJR/CX14-2003执行。
4.5权利的委派
4.5.1授权总工负责试验室检验报告的批准、审核工作
4.5.2授权试验室主任负责检测报告的审核工作。
4.5.3授权试验员对整个试验检测报告的整理、填写工作。
4.6指令性检验
当政府下达指令性检验任务时,由试验室总工程师编制检验计划,由试验室主任指导实施,并保证质量和按时完成。
第五章质量体系审核和评审
5.1概述
为实现本试验室的质量方针和目标,根据GB/T15481-200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及其他相关标准建立了本试验室工作的质量体系,为保证质量体系文件的实施,由总工,技术科长(实验室主任)采用以13个要素为主要内容的切合本实验室实际情况的管理方式,开展审核和评审检测工作质量,使各个检测过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从而为客户提供科学、公正、准确的检测数据和优质服务。
5.2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5.3质量体系审核
5.3.1为使本试验室的工作和各项质量活动符合质量体系要求,每年安排不少于二次质量体系的内部审核。
5.3.2质量体系的审核由试验室总工组织,质量体系审核人员应熟悉有关标准和质量体系文件,掌握质量体系审核的知识和技能,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且是独立于拟审核活动之外的人员。
5.3.3每次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如影响到客户时,必须立即书面通知客户。
5.3.4纠正措施应形成文件,由技术科长(试验室主任)在规定的室内组织相关人员完成,并留档备案。
5.3.5质量体系审核具体按程序文件《内部质量体系的审核和评审程序》HJR/CX06-2003执行。
5.4管理评审
5.4.1为确保本检测站质量体系的持续性、适用性和有效性,并能在运行中不断改进,每年至少进行以次管理评审。
5.4.2管理评审由试验室总工主持,由领导层对所建立的质量体系进行综合评价和总结,内审结果室管理评审的主要内容之一。
5.4.3评审后应编制评审报告,发现问题应由文件化的纠正措施,由质量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进行修改。
5.4.4管理评审按程序文件《内部质量体系的审核和评审程序》HJR/CX06-2003执行。
5.5检测结果质量的技术核查。
5.5.1为确保检测结果的质量及可信度,除日常审核检验报告外,还将由总工通过不定期抽查方法来确保检测结果和所得数据准确无误。
5.5.2技术核查由技术科长(试验室主任)组织参加,具体按程序文件内部质量体系的审核和评审程序》HJR/CX06-2003执行。
5.5.3在使用有效得校核方法时,可按下列各项选用,但也不仅限于以下各项
1)对部分仪器设备进行运行检查
2)用相同或不同得方法进行重复测试
3)必要时对保留的未失效的样品再检验
4)分析同一样品各种特征性结果的相关性。
5.5.4对技术校核方法的有效性要定期进行评审,由总工负责主持,评审结果要写出报告,由资料管理员归档保存。
5.6关于偏离标准或程序时的规定
5.6.1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偏离标准和程序,但下列特殊情况下可以偏离:
1)标准规定的某项试验方法或者指标明显不合理;
2)有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执行规定的程序。
5.6.2在偏离标准和程序时,由总工提出偏离标准或程序的理由,并起草检测方案。
具体按《采用非标准检验方法的规定程序》HJR/CX16-2003或《偏离文件化程序的管理程序》HJR/CX04-2003执行。
5.7授权人识别。
序号
姓名
职务/职称
授权领域
备注
1
总工/工程师
本试验室
2
试验室主任/工程师
本试验室
3
实验员
本试验室
4
实验员
本试验室
5
实验员
本试验室
第六章人员
6.1我试验室人员的配备
我试验室共有管理人员及检测人员五人,助理工程师3名。
详见在职人员一览表
6.2人员的培训
6.2.1根据工作的需要,有总工组织检测人员参加行业培训和试验室的定期培训,尤其是新进试验室的检测人员和岗位变动人员,必须经过岗位培训才能上岗,以保证建立一支技术素质高的检测队伍,公正、科学地完成检测任务。
6.2.2本试验室建立检测人员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每年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法律、法规的同时,检测人员定期培训,进行知识更新和继续教育,具体按《教育培训管理程序》HJR/CX07-2003执行。
6.3人员的考核
6.3.1新进试验室的检测人员,经过行业岗位培训后,需经过专业技术理论笔试考试和实际检测操作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取得检验资格。
6.3.2岗位变动得检测人员,必须经过试验室内部培训,并由总工考核技术理论和实际检测操作均合格,考核结果要存档备查。
6.3.3全试验室在职人员每年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工作业绩等。
年度考核由总工负责,具体按《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HJR/CX08-2003执行。
第七章设施和环境
7.1概述
我试验室现有力学室、水泥室、混凝土成型室、标准混凝土养护室、综合试验室、办公室等组成。
7.2环境条件的控制
为满足检测材料和恒温恒湿条件,我试验室配备自动控制恒温恒湿养护箱,并按时进行监控记录。
配备自动控温冰柜,满足混凝土冻融实验要求。
7.3环境条件的保证
7.3.1环境条件监测、控制和记录主要由试验室主任负责,总工负责监督检查。
7.3.2在试验室外进行现场检测时,必须按检测要求检查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规定,并予记录,现场监督检测工作按《现场检测与现场监督程序》HRJ/CX17-2003执行。
7.3.3当相邻区域的工作互不相容时,试验室主任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7.4试验室的出入规定及管理制度
7.4.1试验室是从事预拌商品混凝土相关检测的工作重地,外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入内。
严禁工作人员在试验室内会客。
7.4.2外单位人员进入试验室参观学习,必须经过试验室主任的批准,并指定人员陪同,检测人员不允许随意带人参观试验室。
7.4.3试验室内要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不准在室内喧哗、打闹、聊天、娱乐、用餐和做其他与预拌商品混凝土检测无关的活动。
7.4.4予检测无关的用品一律不得带入试验室,也不准随意将检测用品带出试验室。
7.4.5试验室备保持整洁卫生,不准在试验室内吸烟,不准随地吐痰和乱丢废物,工具物品要摆放整齐,每天下班前或工作结束时要清理一次,切断水源、电源、关闭窗户。
7.4.6检测过程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规定穿好工作服及防护用具,如遇仪器设备等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检测,并保护现场,报试验室主任按有关规定处理。
7.4.7固定设备不经批准不得随意移动。
7.5试验室内安全、健康保障
7.5.1要求有接地装置得电器设备应有接地装置。
7.5.2精密仪器要严格遵守安全规定。
7.5.3危险品得购置、存放、使用等管理措施按《危险品管理程序》HJR/CX11-2003执行。
第八章设备和标准物质
8.1概述
试验室内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是检测工作重要的物质保证,我试验室按照预拌商品混凝土相关材料技术标准配备的仪器和标准物质的设备使用和管理应符合本章规定的要求。
8.2仪器设备的配备
实验主要仪器设备详见仪器设备台帐
8.3仪器设备的管理
8.3.1仪器设备的管理
计量员统一负责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和计量工作,掌握全试验室设备分布、增减、使用及完好情况,具体按《仪器设备的管理程序》HJR/CX10-2003执行。
8.3.2使用仪器设备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超负荷使用和非操作人员操作,当出现异常时,应立即停止操作。
8.3.3仪器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为使仪器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确保试验室工作的准确性,实验员应经常对所用仪器设备进行正常的维护和保养,出现故障按有关规定报修,修复后的设备必须经过校准检定,满足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对无法修复和命令淘汰的设备,由总工、试验室主任商讨处理意见。
8.4仪器设备的状态标识
8.4.1试验室仪器设备均有代号标识及仪器设备的编号。
8.4.2所有仪器设备经计量检定、校验和验收后,全部贴上市计量所统一印制的标识,仪器设备的标识由计量员负责管理。
8.4.3标识的适用范围
8.4.3.1绿色合格证的适用范围
1)计量检定合格的仪器设备
2)设备无法检定,经对比验证仪器设备精度
3)设备不必检定,经检查其功能正常的设备
8.4.3.2黄色准用证的使用范围
多功能检测设备,某些功能已丧失,但检测项功能正常,怯经检定合格的仪器设备。
8.4.3.3
红色停用证的适用范围
1)设备损坏
2)设备检定不合格的
3)设备性能无法确定的
4)设备超过检定周期的
8.4.4仪器设备需要维修时,应挂有“待修”标识
8.5仪器设备台帐及档案
8.5.1各种仪器设备要由计量员建立档案进行管理。
8.5.2由计量员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的借阅管理工作,借阅人看后要及时返还。
8.6标准物质
8.6.1标准物质统一由试验室主任登记建帐管理,其内容包括名称、规格、精度、成分、厂家、生产日期、有效日期等。
具体按《标准溶液、标准用品的管理办法程序》HJR/CX12-2003执行。
8.6.2标准物质必须由试验室主任明确专人保管,保管条件应符合标准物质的环境条件的要求,标准物质使用前检查是否在有效期内。
第九章量值溯源
9.1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计量器具必须经过法定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为保证仪器设备的精准度,本试验室的仪器设备在投入使用前、维修后和规定检定周期内必须经过检定和校准。
对没有检定规程的仪器设备进行自校和校验,以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9.2量值溯源的内容
9.2.1本试验室在用仪器设备计量检定周期见《计量器具检定周期表》。
9.2.2标准物质由试验室主任负责追溯到标准物质的国家基准。
9.3计量检定
9.3.1计量器具必须制定检定计划,由计量员负责按周期送检,具体按《仪器设备的管理程序》HJR/CX10-2003。
9.3.2新购置的仪器设备需有计量授权单位的检定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
9.3.3凡超过检定周期和计量不合格的仪器设备一律停用。
9.4校准
9.4.1检定校准工作由计量员负责,各专项检测员协办。
凡对检测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的仪器设备,在投入使用前都必须进行校准。
9.4.2用于材料检测的无检定规程的设备为自校仪器设备,对没有国家、地方计量检定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由计量员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制定校验方法,并经总工审批后,依据校验方法定期自校,自校方法由计量员备案存档。
9.4.3自校仪器设备应按周期校验,用于自校的计量器具应按程序送计量部门检定,确保其相应的准确度;必要时部分仪器设备应通过比对,判断其结果是否在误差范围内,比对由试验室主任负责,其结果应存入设备档案。
第十章校准和检测方法
10.1概述
为确保检测任务的顺利完成,提高检测工作质量和效率,保证检测的各个环节处于受控状态,必须严格按本章规定从事检测活动。
10.2检验工作的依据
10.2.1检验除依据技术标准外,还要依据作业性文件,既承检材料检测细则、设备操作规程和样品管理文件。
10.2.2所有用于检测工作的作业指导文件、标准、手册和工作参考数据等应现行有效并便于工作使用。
具体按《文件的控制与维持程序》HJR/CX01-2003执行。
10.3检测工作程序
10.3.1检测工作流程图(见下图)
10.3.2检测工作按《检测工作程序》HJR/CX14-2003执行。
10.4检测工作检查和总结
按程序文件《检测工作的检查和总结程序》HJR/CX12-2003执行。
10.5样品的抽取
按《抽样和样品管理程序》HJR/CX23-2003执行。
10.6检测的准备
检测前,检测人员应检查受检材料的状况是否符合要求,应熟悉受检材料的技术标准和检测方法,应检查水、电等是否正常,检测用仪器设备、器具和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准备好检测用器物质、药品、原始记录表格等。
10.7检测的实施
10.7.1检测人员必须按现行标准和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进行检测,认真做好检测记录,填写设备使用记录、环境条件记录,原始记录必须准确、清晰、完整。
保管好留样,以备复检。
10.7.2对无技术标准或方法标准的材料的委托检测,按委托方提出的技术要求,需制定检测方案的,由技术负责人制定,对检测任务需制定检测细则的,由专项检测员提出,经质量负责人审核,技术负责人审定后实施。
10.7.3复检
10.7.3.1当检测数据与标准要求有显著差异或检测结果在标准规定的极限附近,容易造成误判时应进行复检。
10.7.3.2技术负责人或审核人员对检测数据有异议时,有权要求进行复检。
10.7.3.3质量负责人对检测报告数据和结论应全面审核,对有异议处有权要求进行复检。
10.7.3.4对重要的检测任务,质量负责人认为必要时有权要求复检。
10.7.3.5委托方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时,经技术负责人和有关检测人员分析后认为有必要复检时,应进行复检。
10.7.3.6复检由实验室主任制定人员进行,并应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方法进行。
10.7.4质量判定
10.7.4.1材料质量的判定依据是该材料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
10.7.4.2不同类型的检测报告都应根据技术标准对材料质量合格与否作出明确的判定。
不做全项检测时,应对所检项目做出判定。
10.7.4.3所检材料如有分积分等规定时,应按照检测结果作出符合某等(级)品或不合格的判定。
10.7.5如出现偏离方针、程序或标准等情况,按《偏离文件化程序的管理程序》HJR/CX04-2003执行。
10.7.6非标准方法检测
检测工作必须依据相关标准进行,如果承检材料其标准中没有指定检测方法时,检测站应在保证科学性、准确性的前提下选择国际或国家标准中已有的,由权威的技术机构制定的,或有关科学文章、杂志中发表的方法,制定检测细则经技术负责人批注并经上级主管备案方可使用。
当需要使用非标准方法检测时,由检测站总工程师与委托方协商征得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安排检测。
具体按《采用非标准检测方法的规定》执行。
10.8检测报告的编制、审核和批准
检测报告是检测人员依据现行的产品标准、材料名示担保规定的要求,经过严格检测,对产品质量作出结论的报告。
为保证其公证性、科学性和准确性,必须严格按《检测报告的编写、审核和批准程序》HJR/CX18-2003执行。
10.9检测工作意外情况的处理
检测过程中如出现仪器设备异常、样品发生非检测原因的损坏或停电、停水等意外情况,应按程序文件《检测过程中发生异常现象的处理程序》HJR/CX152003执行。
10.10计算机的使用与管理
当使用计算机采集、处理、贮存或检索检测数据时,具体按《计算机的使用和管理程序》HJR/CX172003执行。
10.11现场检测
当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测时,按《现场检测与现场监督检测程序》HJR/CX17-003执行。
第十一章样品管理
11.1概述
预拌商品混凝土相关材料已经本试验室接收后,应立即编制样品唯一识别标示,各材料分别编号,以便保证样品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确保符合检测要求。
11.2样品的接收
11.2.1从材料科接收的样品由取样员接收登记并核对,取样员负责检查样品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及见证取样要求,核查样品与委托单是否相符,对不符合要求的样品拒绝接收。
由取样员取回的样品交由接样员核对后转交各专项试验员待检。
11.2.2由材料科自送的样品由试验室接样员负责接收登记、核对,符合要求予以接收,并及时交各专项检测员待检。
具体按《抽样和样品的管理程序》HJR/CX23-2003执行。
11.3样品的检测状态
各专项检测员接到样品后将待检样编号置于待检区,保证检验过程中不发生混淆。
11.4样品的保管
待检样和留样由专项检测员自行保管,按编号整齐存放在待检区和留样室内,待检样要及时检测,留样要按规定要求保存、清理。
11.5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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