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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力平价理论及实证探讨
内容摘要
购买力平价论是卡塞尔在1922年出版的《1914年以后的货币和外汇》一书中,以较成熟的形式提出了汇率如何决定的购买力平价论。
这种理论认为,两国货币之所以嫩能够够能够互相兑换,是因为它们各自在国内具有购买力,因而两国货币的汇率应该等于这两国货币的国内购买力大小之比。
近年来,人民币承受着越来越大的升值压力,使得购买力平价理论所决定的人民币均衡汇率水平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人民币汇率是否符合购买力平价,出现了一些研究,但结论不一。
本文从购买力平价理论出发,系统的阐述了该理论及其发展。
本文采用1999年1月至2008年12月的数据作为样本数据,采用了ADF单位根检验和Jo—Hansen协整检验等方法,对人民币汇率的购买力平价理论进行再检验。
关键字:
购买力平价人民币汇率单位根检验协整检验改革
目录
一、购买力平价理论与模型1
(一)购买力平价理论形成背景2
(二)购买力平价理论概述及发展2
(三)近代有关对购买力平价理论的研究2
二、购买力平价理论模型的选择3
(一)购买力平价理论存在两种基本形式3
(二)购买力平价理论模型的种类3
(三)购买力平价理论实证的模型的选择3
三、购买力平价理论实证检验4
(一)数据样本的选择采集4
(二)人民币真实汇率的单位根检验4
(三)三变量形式的购买力平价检验4
四、购买力平价理论对我国带来的启发5
(一)外汇管理体制改革5
(二)税收体制改革5
五、结论及今后改进方向6
购买力平价理论及实证探讨
购买力平价论在国际经济关系中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首先,它是换算各国有关经济指标的一个较好的工具,即以购买力平价为基础的汇率来换算各国有关同一经济指标(如国民生产总值、国内生产总值等等),可以避免按现行国际市场的实际汇率来换算对实际经济水平的歪曲。
而现行的市场实际汇率,由于要受一国货币在国际市场撒谎能够供求关系和外贸商品、劳务的价格波动与偏离等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而与以购买力平价来决定的汇率往往有忽高忽低的差异,以致会扭曲各国的实际经济水平。
一、购买力平价理论与模型
(一)购买力平价理论形成背景
购买力平价理论可以追溯到16世纪西班牙的Salamanca学派,其由瑞典经济学家Cassel提出(1922),该理论是迄今为止最具解释力的汇率决定理论,为其他汇率决定理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金本位制崩溃,汇率波动剧烈,铸币平价说和外汇供求说已经无法解释汇率的决定,卡塞尔在1922年出版的《1914年以后的货币和外汇》一书中,以较成熟的形式提出了汇率如何决定的购买力平价论。
这种理论认为,两国货币之所以嫩能够够能够互相兑换,是因为它们各自在国内具有购买力,因而两国货币的汇率应该等于这两国货币的国内购买力大小之比。
近年来,人民币承受着越来越大的升值压力,使得购买力平价理论所决定的人民币均衡汇率水平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二)购买力平价理论概述及发展
(1)购买力平价说的基础
货币的基本功能是价值尺度和支付手段。
从根本上讲,货币的价值由单位货币在国内的购买能力来决定,即国内购买力决定货币的价值。
国内购买力的倒数为物价水平,因此,货币的价值又可以用一般物价水平来表示。
货币的价值同货币的购买力成正向关系,同物价水平则成反向关系。
(2)购买力平价说的两个假设和两个含义
购买力平价说的第一个假设是,单位货币的购买力是由货币的发行数量决定的。
在社会可供商品总量已定的情况下,货币的供应量越多,单位货币的购买能力就越低;由于货币购买力的倒数是物价水平,因此,货币供应量越多,物价水平就越高。
第二个假设是按购买力平价折算后,一种商品的价格在任何国家都是一样的。
(3)购买力平价理论的发展
购买力平价理论的主要吸引力在于其内在的简单性,从货币具有购买力的角度分析货币的交换问题,非常符合逻辑、易于理解;同时,它的表达形式也较其他汇率决定理论更为直观。
所以,购买力平价被广泛运用于对汇率水平的分析和政策研究。
但其是否成立一直存在很大的争议。
在早期,它曾被认为是一个不言自明的常理,一个经验公式,随后它又被认为过于简单而极易误解。
因此,不断有人对购买力平价理论提出修正。
早在20世纪30年代,哈罗德(Harrod)就指出,国内外有差异的生产率水平将会导致对卡塞尔绝对购买力平价的持久的背离。
巴拉萨(Balassa,1964)和萨缪尔森(Samuelson,1964)分别正式地论证了对PPP的系统性的“生产率偏离”(Productivitybias):
一国可贸易品适用一价法则,因此可贸易品的生产率的提高推动有关产业工资上升,从而推动全国性工资上调,但是非贸易品的生产率无法同步提升,因此其成本和价格必然上涨,从而导致该国的相对物价水平上涨。
从长期看,实际经济因素的变动(如国内外生产率差异)会使名义汇率与购买力平价产生永久性的偏离。
这称为PPP理论的巴拉萨-萨缪尔森修正(BalassaSamuelsonQualification)。
(三)近代有关对购买力平价理论的研究
人民币汇率是否符合购买力平价,出现了一些研究,但结论不一。
张晓扑(2000)基于1979~1999年、胡援成(2002)基于1981~2000年的对数时间序列,检验人民币美元汇率、中美消费者价格CPI指数或零售价格指数之间是否存在协整关系,结论认为人民币汇率不符合购买力平价的要求。
王志强等(2004)采用界限检验(BoundsTest)方法直接检验人民币汇率与购买力平价的长期相关性,结果显示,1994年汇率制度改革以来,人民币兑美元和人民币兑港币的汇率走势符合购买力平价理论。
张志超(2005)通过检验发现,人民币汇率制度在1983~1984年发生结构性改变,考虑了这一制度迁跃后,人民币汇率更接近于以贸易品相对价格衡量的PPP关系。
邱冬阳(2006)基于1997年~2005年的中美生产价格指数作为样本,得到了三者之间的协整方程,断定汇率向购买力平价回归的力量仍然存在,但是他的协整方程中的拟合度仅仅30%,认为批发物价指数对人民币汇率的解释能力还是不足的。
在检验方法上,近期出现了一些新的检验PPP方法,主要是大量应用了非线性的检验手段,如徐剑刚(2001)采用了群体单位根检验法,靳玉英(2003)采用了基于神经网络的PPP,吴俊等(2005)尝试了动态PPP的检验和分析。
二、购买力平价理论模型的选择
(一)购买力平价理论存在两种基本形式
购买力平价的形式,按静态和动态可以分为绝对的购买力平价和相对的购买力平价。
所谓平价,实际上就是指对比。
绝对的购买力平价,是用两国物价水平的静态对比获得的,其公式为:
绝对的购买力平价=p(b,t)/P(a,t)=R
(1)上式中,P(b,t)表示B国在t时期中的一般物价水平,而P(a,t)表示A国在t时期中的一般物价水平。
R为购买力平价。
一般物价水平是指所有商品和劳务的平均物价水平,这是一个很难测定和表示的量。
因而,用绝对的购买力平价来计算汇率,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均较低。
相对购买力平价克服了绝对购买力平价的这些缺陷,它从动态的角度来考察汇率的决定,其公式为:
相对的购买力平价=
·R0=R1上式中,I(b,t)为B国在t时期中的物价上涨率,I(a,t)为A国在t时期中的物价上涨率,R0为基期的双边汇率,R1为计算期的购买力平价。
(二)购买力平价理论模型的种类
(一)平稳———单位根检验
从原始序列变量图,可直观看出其不平稳的态势。
时间序列计量分析需要样本是平稳的单位根过程,否则就存在“伪回归”问题,而基于VECM的估计和Johansen协整检验均要求系统中的各变量同时满足I(p)过程(常常是I
(1)),故首先对各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以确定其是否为I
(1)过程。
单位根检验采用ADF检验法,单位根检验最佳滞后阶数按照AIC(AkaikeInformationCriterion)准则确定,AIC值越小,则滞后阶数越佳。
(二)误差修正机制———VECM
一般来说,若向量单位根过程协整,尽管其一阶差分构成平稳过程,但不能用有限阶的VAR过程来描述该一阶差分向量的构成过程。
但是Engle和Granger(1987)证明:
在将协整关系引入模型后,就可以用有限阶的VAR过程来描述一阶差分构成过程了,即VECM。
(三)协整———Johansen实证
有时虽然两个变量都是随机游走的,但它们的某个线形组合却可能是平稳的。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称这两个变量是协整的。
比如:
变量Xt和Yt是随机游走的,但变量Zt=Xt+Yt可能是平稳的。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称Xt和Yt是协整的,其中称为协整参数(cointegratingparameter)。
(三)购买力平价理论实证的模型的选择
本次选用三变量模型对购买力平价进行Johansen协整检验,其表达式为:
其中
>0,
>o,ut表示随机干扰项。
(6)式是检验名义汇率、国内物价指数和国外物价指数三个变量之间是否存在某种稳定的线性关系。
当
=
时,即国内外相对价格对汇率变动的影响是对称的,(6)式可以表示为:
其中,
>0,(7)式是检验名义汇率变量与两国通货膨胀率之差这一变量之间是否存在着某种稳定的线性关系。
三、购买力平价理论实证检验
(一)数据样本的选择采集
本文选取了1990年1月至2008年12月的中国消费物价指数、美国消费物价指数和人民币名义汇率月度数据作为研究的样本,数据来源于中经网、Wind金融资讯数据库、中国新闻网、新浪网、外汇通网,时间跨度为18年。
我国在1996年12月1日实现可兑换人民币经常项目,于2005年7月21日取消了汇率单一钉住美元采用一揽子汇率制度,因此可以将1996年12月后至今的人民币名义汇率看成是没有结构性的影响的,是平滑的。
在这里选取1997年为基年,并将消费物价指数采用移动平均差分法进行调整,剔除季节因素以反映长期的变动趋势。
年份
人民币名义汇率
汇率变化率(%)
美国消费物价指数(1985=100)
美国通货膨胀率(%)
中国消费物价指数(1985=100)
中国通货膨胀率(%)
中美通货膨胀率之差
1997
8.2898
-0.2935
149.9
2.2945
337.1
2.8057
0.5112
1998
8.2790
-0.1303
152.3
1.5576
334.4
-0.8009
-2.3585
1999
8.2783
-0.0085
155.7
2.2086
329.7
-1.4055
-3.6141
2000
8.2785
0.0024
160.9
3.3613
331.0
0.3943
-2.967
2001
8.2771
-0.0170
165.5
2.8455
333.3
0.6949
-2.1506
2002
8.2770
-0.0012
168.1
1.5810
330.6
-0.8101
-2.3911
2003
8.2767
-0.0036
171.9
2.2790
334.6
0.0121
-2.2669
2004
8.2765
-0.0024
176.5
2.6630
347.7
0.0392
-2.6239
2005
8.0702
-0.0025
182.5
3.3880
359.5
0.0399
3.289
2006
7.789
-0.0035
187.1
3.24
366.4
3.800
-0.560
2007
7.297
-0.0063
191.4
2.85
383.9
4.000
-1.150
2008
6.832
-0.0064
195.2
3.85
406.6
6.000
-2.150
(二)人民币真实汇率的单位根检验
对购买力平价形式模型(5)qt=st-pt+pt*进行检验,看真实汇率q。
是否平稳。
如果是平稳的,则说明除价格以外的其他因素对购买力平价的影响是偶然的,人民币名义汇率具有向购买力平价均衡汇率回归的趋势。
在这里采用了ADF单位根检验来判断真实汇率是否平稳,若ADF统计量小于临界值时则拒绝原假设,则此序列平稳。
反之,则此序列存在单位根,不平稳。
将人民币汇率和中美物价指数带入方程式(5),利用ADF进行单位根检验得结果如表l。
变量
不包含常数项和时闻趋势项
滞后阶段
ADF统计量
P值
临界值
qt
0.63163
0.9999
-2.66584
1
qt
-6.45663
0.0000
-3.43221
0
注:
显著性水平为1%
由检验结果可知,无法拒绝qt存在单位根的假设,这说明在单变量的形式下,严格意义上的购买力平价不适合人民币汇率。
(三)三变量形式的购买力平价检验
1.单位根检验。
首先分别对三个变量序列,人民币名义汇率最、中国消费物价指数Pt、美国消费物价指数Ⅳ进行单位根检验。
以确定变量序列是否服从一阶单整过程。
将数据带入检验得出三变量的ADF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
变量
水平检验结果
一阶差分检验结果
检验形式(C,T,P)
ADF值
P值
5%临界值
检验形式(C,T,P)
ADF值
P值
5%临界值
st
1,0,7
2.32373
0.9999
-2.5881
1,0,1
-12.2598
0.0000
-3.3536
pt
1,0,12
-1.36549
0.8336
-2.5881
1,0,2
-5.4693
0.0068
-3.3536
pt*
1,0,9
1.9658
0.9999
-1.8756
1,0,9
-3.3254
0.0265
-2.8869
注:
C为常数项、T为时间趋势项、L表示滞后项
检验结果表明,St、Pt、Pt*的ADF统计量都大于临界值,没有通过单位根检验,是不平稳的序列,一阶差分后,通过单位根检验为平稳序列。
2.协整检验。
由上述的检验结果可知St、Pt、Pt*服从I
(1)过程,满足进行协整检验的条件。
运用Jonhansen极大似然估计法进行估计,估计中含截距切不含时间趋势项,检验结果如表所示:
特征值
似然比
5%临界值
1%临界值
0.1623806
34.02412
24.91
31.13
0.0473782
7.53545
15.76
17.60
0.0151423
2.76854
3.68
5.84
估计结果显示,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似然比统计量34.02412>24.91,在1%的显著水平下似然比统计量34.02412>31.13,说明拒绝不了存在协整关系的零假设,即St、Pt、Pt*存在协整关系,标准化协整方程为:
st=16.64+0.26Pt-3.36Pt*。
协整检验结果表明,1997年到2008年人民币汇率与中美两国的消费物价指数之间存在着长期的均衡关系,人民币汇率有向购买力回归的倾向,即人民币汇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中美两国的购买力平价关系,但是从协整方程的系数来看,中国消费物价指数对人民币汇率的影响并不显著,购买力平价对人民币汇率变化的解释能力还是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四、购买力平价理论对我国带来的启发
(一)外汇管理体制改革
1993年11月14日,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要求,“改革外汇管理体制,建立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和统一规范的外汇市场,逐步使人民币成为可兑换货币”。
这为中国外汇管理体制进一步改革明确了方向。
1994年至今,围绕外汇体制改革的目标,按照预定改革步骤,中国外汇管理体制主要进行了以下改革:
(一)1994年对中国外汇管理体制进行重大改革,实行人民币经常项目有条件可兑换
1、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取消外汇上缴和留成,取消用汇的指令性计划和审批。
从1994年1月1日起,取消各类外汇留成、上缴和额度管理制度,对境内机构经常项目下的外汇收支实行银行结汇和售汇制度。
除实行进口配额管理、特定产品进口管理的货物和实行自动登记制的货物,须凭许可证、进口证明或进口登记表,相应的进口合同和与支付方式相应的有效商业票据(发票、运单、托收凭证等)到外汇指定银行购买外汇外,其他符合国家进口管理规定的货物用汇、贸易从属费用、非贸易经营性对外支付用汇,凭合同、协议、发票、境外机构支付通知书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兑付。
为集中外汇以保证外汇的供给,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除国家规定准许保留的外汇可以在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外汇帐户外,都须及时调回境内,按照市场汇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
2、汇率并轨,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1994年1月1日,人民币官方汇率与市场汇率并轨,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并轨时的人民币汇率为1美元合8.70元人民币。
人民币汇率由市场供求形成,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每日汇率,外汇买卖允许在一定幅度内浮动。
五年多来,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略有上升。
3、建立统一的、规范化的、有效率的中国外汇管理市场。
从1994年1月1日起,中资企业退出外汇调剂中心,外汇指定银行成为外汇交易的主体。
1994年4月1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在上海成立,连通全国所有分中心,4月4日起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系统正式运营,采用会员制、实行撮合成交集中清算制度,并体现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宏观经济政策目标,对外汇市场进行必要的干预,以调节市场供求,保持人民币汇率的稳定。
4、对外商投资企业中国外汇管理政策保持不变。
为体现国家政策的连续性,1994年在对境内机构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时,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收支仍维持原来办法,准许保留外汇,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买卖仍须委托外汇指定银行通过当地外汇调剂中心办理,统一按照银行间外汇市场的汇率结算。
5、禁止在境内外币计价、结算和流通。
1994年1月1日,中国重申取消境内外币计价结算,禁止外币境内流通和私自买卖外汇,停止发行外汇兑换券。
对于市场流通的外汇兑换券,允许继续使用到1994年12月31日,并于1995年6月30日前可以到中国银行兑换美元或结汇成人民币。
通过上述各项改革,1994年中国顺利地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有条件可兑换。
(二)税收体制改革
尽管中国税制经历了两次重大改革,目前正在推进第三次税制改革,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中国经济的发展,改革和完善税制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
一方面是因为中国税制本身的改革还没有完成,与成熟的现代税制还存在差距;另一方面,传统的国际上通行的成熟税制也存在一些弊端,需要税制的创新。
所以,中国的税制改革和完善将是一个比较漫长的历史过程。
积极而稳妥地推进税制的调整和改革将需要持续地努力。
(一)关于流转税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调整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负担,降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已经墓本成为共识。
进一步堵塞增值税征收管理方面的漏洞需要不断的完善对征管工作的管理。
消费税制度的调整将是一个持续的动态过程,根据消费税设立的基本原则,将高档、高利润的商品适时地纳入消费税范围。
(二)关于所得税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自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改革之后,新的企业所得税在2008年1月1日开始运行,企业所得税基本完成了其又一次重大改革。
今后的主要任务是逐步对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制度进行完善。
个人所得税的改革还任重道远,目前已经确定的目标是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个人所得税的完善必然要经历一个渐进调整和完善的过程,经过在条件成熟下的局部性调整,逐步达到总的目标。
(三)关于地方税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地方税制的改革将是今后一段时间税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
地方税制的改革和完善具体包括:
1.资源税的调整和完善。
2.房地产税制改革。
3.建立环境税制度。
4.社会保障收费改为社会保障税。
5.整合和调整其他地方税种。
(四)关于税收征管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在现有的税收征收管理模式基础上,要继续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在已经建立起的税收征管信息化平台的基础上,下一步的具体措施包括:
完善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的互动机制,加强对税源的管理。
强化数据分析应用,开展税负、税收弹性、税源、税收经济关联分析和预警,加强税收收入预测和能力估算工作,进一步落实对重点税源的分析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加强户籍管理,深化纳税评估工作。
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工作,做好为纳税人的服务。
五、结论及今后改进方向
第一、1997年1月—2008年12月的11年间,虽然我国实行的是有管理浮动的实际钉住单一美元的汇率制度,但实证的结论认为,相对PPP在起作用,约束条件下的PPP不成立。
这表明PPP不是严格按照同步对称的方式起作用;而非约束条件下PPP成立,PPP通过误差修正机制起作用。
第二、在人民币名义汇率波动过程和机理、原因的分析中,发现单一价格指数没有明显作用,人民币名义汇率、中美PPI构成的一阶协整关系最能解释波动的原因。
第三、虽然PPP是基于假设的理论描述,而实际中,中美两国在劳动生产率、价格粘性、对外开放程度、贸易依存度上有较多的差异,但总的结论表明:
PPP的预测力仍在,汇率向购买力平价回归的力量仍在起作用。
这是转型经济国家与自由市场经济国家间的制度摩擦反映在汇率波动上的基本特征,制度摩擦的大小决定了PPP成立和起作用的大小。
第四、是费罗特和罗戈夫(1995年)认为,对于一种货币,如果考虑ADF在5%的显著性水平拒绝存在单位根的假设需要72年的数据,而由于数据采集的困难,较短的数据跨度对购买力平价理论的解释能力不强。
其次,在过去的十多年中,我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体制变动对经济变量的影响巨大。
因此实际汇率可能存在结构性变化,这也会导致检验存在单位根。
最后,汇率反映的是两国可贸易品的比率,其有赖于批发价格指数。
而用消费价格指数来解释汇率的变动显然存在着一定缺
陷,而其两个的消费价格指数所包含的商品及其权重也相差加大.导致人民币汇率不严格符合购买力平价理论。
所以,本文结论是否可以一般化和外推有待进一步验证,包括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更长时期、不同政策切换时PPP是否有效,并且,由于购买力平价假设条件严格,以及复杂的国际110经济理论研究贸易情况,因谨慎使用传统的购买力平价理论以免造成政策
的误导,都有待后续的研究。
基于PPP成立的人民币汇率与一揽子货币挂钩的政策制度下的均衡汇率测算,也是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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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向俊.基于购买力平价的人民币汇率实证研究[N].重庆大学
[3]喻春娇,朱龙飞.人民币汇率购买力平价假说的实证检验E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
[4]邱冬阳.人民币购买力平价.经济研究
[5]国际金融.中国人民大学
[6]范小云.国际金融学讲议
[7]刘怡妏.亚太地区长期购买力平价理论之实证研究
[8]JamesMcGregor.十亿消费者.中国商界第一线
[9]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论中国外汇管理体制的沿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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