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物业员工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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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物业员工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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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物业员工手册
第一章员工守则
一、董事长致词
作为公司的一员,我非常乐意和大家一起,共同度过人生中美好的一段工作时光。
合肥市政文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一个富有理想和激情的团队,是一支充满追求、创新和进取精神的队伍。
创新是公司发展永恒的原动力,公司积极参与科技应用和观念创新,充分拓展企业生存空间,创建并保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未来广阔的发展前景,是员工最好的职业平台。
公司致力于培养职业经理阶层,聚集了一批善经营、懂管理、有专业知识、不断追求卓越的人才。
这在我们资产负债表上看不到的,然而却是公司最宝贵的资产。
公司为员工提供全面发展的机会和空间,努力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只要您愿意付出努力,虚心学习,不断进步,最终您必然会获得一个公正的评价。
更重要的是,这种善于学习的心态本身就是获得成功的要素。
团队意识与强烈的责任心是公司力量不竭的源泉。
您会发现人具有的聪明才智只有融入团队之中才能获得更好的发挥、才能取得更大的成就。
以公司共同目标和整体形象为前提,公司提倡个性发挥,为员工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公司倡导健康丰富的人生,追求的价值在于有兴趣的工作、志趣相投的同事、健康的体魄、开放的心态、乐观向上的精神,这些都是金钱所无法替代的价值。
我期待看到您在这和谐、理想而富有激情的环境中一展才华,和公司一起进步发展。
作为公司团队中的一员,您为公司所做的工作努力,我衷心感谢。
祝愿您在公司工作愉快。
二、公司介绍
1.公司简介
合肥市政文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由合肥政务文化新区开发投资公司与上海浦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是一家拥有国家一级物业管理服务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公司目前管理的项目近130万平方米,其中有以合肥市政务综合楼、合肥市民主党派综合办公楼、新际商务写字楼、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投资大厦为代表的办公楼宇物业;以安徽合肥体育中心、合肥市图书馆、合肥市徽商银行34个网点、政务文化新区绿轴地下车库为代表的公众物业;以天鹅湖畔小区、陶然居、绿怡·汇林小高层为代表的高档住宅小区物业。
合肥市政务综合楼荣获2008年《全国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大厦》称号,安徽合肥体育中心物业项目荣获2008年《安徽省优秀示范大厦》称号。
公司目前在册员工1000余人,其中具有中、高级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40人,部门经理、副经理100%获得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经理岗位证书,管理人员80%以上获得物业管理员上岗资格认证。
公司在物业管理实践中倡导"沟通至上,服务致远"的基本信念和行为准则。
公司的发展目标是逐步在企业内部形成合理的产权结构、科学的资源配置、先进的管理机制、规范的企业制度,以求迅速发展成为在物业管理市场上占有优势地位的品牌企业。
2.公司理念
公司理念是我们必须坚持的事情,包括:
我们的服务宗旨----------------沟通至上,服务致远。
我们的愿景--------------------创中国一流物业品牌。
我们的核心价值观-------------让业主满意、让业主感动。
提供超越业主期待服务的、全国一流的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
3.管理原则
总体思想:
品牌着眼、细节着手、培训在勤、关键在人。
3.1直线指挥制
每一位员工只接受一位直接上级领导,只向直接上级汇报工作。
3.2分工负责制
每一位员工严守岗位责任制,明确自己的工作范围,并负全面责任。
3.3培训制
培训、培训、再培训,使每位员工把关心业主服务当成习惯。
3.4全员监督制
每一位员工对发生在任何人身上的过失和公司存在的问题均可越级申诉。
管理人员可以越级监督考核,但不越级领导,对直属下级所犯过失未予处理或该报不报者,将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处置。
3.5友好协作制
公司各部门在保证本部门工作正常运行的同时,有责任为其他部门提供所需的协作。
各部门员工之间,充分发扬团队精神,努力工作,团结奋战。
4.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坚持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坚持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坚持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坚持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坚持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坚持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坚持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三、劳动用工
1.员工录用
1.1平等原则
1.1.1公司实行“能岗匹配、效率优先”的原则,以充分发挥员工的智慧、才干和潜能为目标,将最合适的人才放在最合适的岗位上,使员工的职业生涯与公司同步发展。
1.1.2公司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取,能进能出的用工机制,依法与劳动者建立相应的劳动关系。
1.1.3公司对于一切有关的政策和制度,包括聘用、奖励、提升、转岗、处分或解除劳动关系,都以其行为、能力、工作质量为依据;
1.1.4提供符合劳动政策的薪酬;
1.1.5提供有利于团队合作、员工交流、有利于员工实现自我价值的平台。
1.2用工管理:
本公司的用工形式主要分为劳动合同制用工、劳务安置及实习生。
1.2.1劳动合同制用工是指公司与员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用工形式。
公司对合同制员工,按国家政策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1.2.2劳务安置是指公司部分岗位由劳动组织承包,由该劳动组织安置员工到本公司工作的用工形式。
劳务安置人员的劳动关系隶属相关劳动组织。
1.2.3实习生是指公司与学校签订实习协议,学校输送到本公司还未毕业,处于实习阶段的学生。
1.3有下列情况者,公司将不予录用:
1.3.1年龄未满18周岁;
1.3.2健康状况不适宜从事物业服务和管理工作;
1.3.3与原单位存在有效的就业限制约定或专项服务期约定;
1.3.4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
1.3.5不能按公司录用要求提供真实、详尽的个人履历和应聘资料的;
1.3.6公司认为应聘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其它情况。
2.保密条款
涉及公司保密项目要求的,该岗位的员工还必须与公司另行签《保密条款》。
3.劳动合同
3.1劳动合同是员工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一种重要的法律形式。
3.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含聘用协议),以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4.入职程序
4.1新员工接到录用通知后,请在指定日期到综合办公室报到,未在规定日期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机会。
4.2办理以下入职手续:
4.2.1如实填写《应聘登记表》;
4.2.2递交并核对最高学历和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4.2.3递交并核对身份证、户口本、原单位离职证明、就业证或大学毕业生派遣报到证;
4.2.4递交1寸免冠正面近照4张;
4.2.5员工入职前需出具公司指定医疗机构的体检报告;
4.2.6在入职培训结束、正式到岗工作前领取工号牌、更衣柜钥匙和工作制服等用品,并在《员工手册》“承诺书”上签字。
4.3公司的任何书面文件送至员工告知公司的住址即为送达。
由于住址错误而造成的损失及其他后果均由员工本人承担。
4.4员工填写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并追究相关责任直至诉诸法律。
4.5从公司离职后,再次进入公司的员工,司龄将从再次入职报到之日起计算。
5.试用及转正
5.1新员工入职均需经过1—3个月的试用期(具体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试用期限),晋升员工需经过1-3个月的试用期,最多可再延长3个月。
5.2试用期内连续缺勤达4个工作日或累计缺勤达7个工作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将根据《劳动合同法》与您解除劳动合同。
5.3在试用期满前,由部门进行转正考核,通过转正考核的,经审批后正式聘用。
5.4新员工如未通过转正考核的,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如晋升延长期后仍未通过转正考核的,则降回原职务或转岗。
6.辞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6.1在试用期间,员工可以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申请;合同制员工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申请,由所在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综合办公室签字确认,再报总经理室批准。
6.2因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由部门上报总经理室审核批准并书面通知本人,由所在部门办理退工手续。
6.3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或员工一方不再和另一方续订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6.4劳动合同期满前60天,员工应书面提出个人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意向,并由各部门对员工进行劳动合同续签、终止考核。
6.5劳动合同期满前,如员工不按要求或不愿意提出续签、终止劳动合同意向,视同员工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到期终止。
7.离职管理
7.1员工无论何种原因离职,都须办理工作移交(包括业务资料、办公用品),清偿公司的财物,退还员工卡、制服、更衣柜钥匙、员工手册等物品。
如未退还,员工将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后果。
7.2员工离职涉及经济补偿的,公司将在其办理完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后支付。
7.3员工单方面与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且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由此而造成离职备案手续无法办理的责任由员工本人承担。
7.4员工无论何种原因离职均须遵守与公司签订的专项协议或其它经济约定,否则公司有权不予办理离职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后果由员工个人负责。
7.5离职员工工资计算至离职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并在相关离职手续办理完后的次月发薪日以现金形式结算工资。
7.6员工未按规定程序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并因此给公司造成工作与经济损失的,员工应承担相关法律和赔偿责任。
7.7对员工因个人离职未能休完的年休假,公司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
8.考勤制度
8.1公司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实行以下两种不同的工作时间制度,具体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公司公布规定执行:
标准工时制:
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共40小时。
综合计算工时制:
员工的工作时间分别以“周、月、季、年”等周期综合计算工时,满足周平均不超过40小时。
8.2所有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8.3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如发现由他人代打卡的问题,除给予双方当事人各罚款50元的经济处罚,若为管理人员还将给予降职处理。
8.4若因工作需要,直接外出办理各项业务而未打卡者,可补打卡并简明扼要地写出事由后,再由主管领导签字;若未经主管领导认可,而未打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8.5部门的负责人应不定期地安排人员检查,并据此情况填写“考勤表”。
8.6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主管领导(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可参照相关条款给予相应的处分。
9.特别提示
9.1公司将为员工建立人事档案,当您的个人信息有更改或补充时,请于一个月内向所在部门综合部申报变更或声明,以确保与个人有关的各项权益。
9.2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请务必保证您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
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公司将立即与您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四、假期
1.法定假日
1.1员工每年可享受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假日:
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
1.2法定假日期间照常支付员工的薪金。
如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休息,按照国家规定的加班工资支付方法支付加班费。
2.年休假
2.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带薪年假。
(工龄在1年以上10年以下为5天;10年以上20年以下为10天;20年以上为15天)
2.2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2.2.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2.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2.2.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2.3若已提出离职申请的员工,则不再享受年休假。
2.4员工休年假需提前5天填写休假申请表,经所在部门批准、综合办审核后方可休假,部门正职(含主要负责人)及以上人员休假需按规定报总经理室或董事长批准。
2.5员工使用年休假后须准时上班,若要续假必须提前一天提出申请,获准方可续假,否则作旷工处理。
2.6年休假连续使用时若逢国家法定假日将不另计续假。
零星使用者一次不得少于半天。
2.7年休假应在当年使用完毕,不得累计至下一年度合并使用。
3.婚假:
3.1员工入职后进行的婚姻登记(即首次婚姻),凭有效证明公司给予新婚员工3天婚假,符合晚婚条件的初婚员工按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3.2员工申请休婚假凭结婚证书提前15天,按请假审批权限逐级上报,最后报综合办公室备案。
3.3婚假必须自结婚登记日期起一年内休完,超过期限视同员工自行放弃。
3.4婚假为连续假期,包含员工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4.产假:
4.1女员工产假:
女员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可休假十五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晚育可增加30天。
申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延长产假30天。
4.2男员工陪产假:
申请陪产假需凭医院证明提前3天书面报部门、综合办审批,陪产假3天(限在女方产假期间)。
4.3员工休产假期间停发工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生育保险部门按生育保险规定发放生育津贴。
5.丧假:
5.1公司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之父母)过世,凭有关证明可享受3天有薪丧假。
5.2其它亲属(祖父母、兄弟姐妹)过世,凭有关证明可享受1天有薪丧假。
5.3员工丧假期间基本工资正常计发,限在办理丧事期间使用。
6.事假:
6.1员工无特殊理由,不得申请事假。
如因事须亲自处理,申请事假需提前1天书面报主管领导,经主管领导查实认可核准后,方为有效。
6.2年休假未休完者,一律不予请事假,但可申请年休假冲抵事假(冲抵期间,基本工资正常计发)。
6.3迟到和早退时间在10分钟以内,每次扣薪10元;迟到和早退时间0.5小时以内的,每次扣薪30元。
6.4事假当天在4小时以内,计扣半天工资,超过4小时以上者按一天计扣。
6.5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件,应在上班后2小时内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查明属实后准予补假。
7.病假:
7.1员工因病无法上班,须在原班次上班时间前2小时通知部门主管,并在到岗后24小时内向部门提交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有效证明,办理病假手续。
7.2病假为3天以上者(含3天),须持有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有效证明,在病假的两天内由本人或家属到部门办理病假手续,提交病假证明(包括:
就诊记录、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和用药处方及相关药费票据),否则按旷工处理。
7.3员工急诊就医,亦须在就诊结束后由本人或家属到部门履行急诊确认手续,提交病假证明(包括:
就诊记录、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和用药处方及相关药费票据),否则按旷工处理。
7.4病假为连续假日,包含员工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7.5病假期间工资按公司《薪资管理制度》执行。
8.工伤假:
8.1在工作中发生意外而造成的伤害,经有关部门鉴定为工伤者,其休假期为工伤假(假期以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指定医院的鉴定为准),员工在此期间的医疗费及工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2工伤休养恢复后可上班者,本人仍申请短期休息(有市级以上医院证明),按病假处理(提交证明参照病假)。
8.3工伤休养康复后,本人仍以各种理由迟迟不到岗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8.4若属因个人违规操作或操作不当而造成的伤亡现象,即使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工伤或工亡,公司可以向其追偿损失(含公司承担的工伤、工亡补偿金)。
9.旷工:
9.1请假未获批准,即擅自不上班的(包括续假未获批准)。
9.2迟到和早退时间超过0.5小时及以上的。
9.3不刷卡而没有书面说明情况的。
9.4旷工最小计算单位为0.5个工作日,不足0.5个工作日以0.5个工作日计。
9.5连续旷工三个工作日(含三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五个工作日(含五个工作日)以上的,作为严重违纪处理,公司将与其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10.其他假期的认定,按国家或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五、职场纪律
1.目的
为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秩序,维护公司声誉形象,规范员工的职业行为,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激发员工努力工作、忠于职守、严明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2.《员工手册》的组成
部门依据劳动法规和本《员工手册》制定并告知员工的岗位工作内容、职责、标准、规程等要求和相关的管理规定,均是本《员工手册》的有效组成部分。
3.违纪类别
3.1轻度违纪
3.1.1不按照岗位工作内容、职责、标准和规程等要求履行劳动义务,出现轻微的工作失误或业主投诉;
3.1.2未能及时将发现、发生的工作问题或异常情况向上级或有关部门负责人汇报;
3.1.3私自调班、上班时打瞌睡或擅离岗位;
3.1.4在工作岗位上嚼口香糖、进食或酒后上班;
3.1.5违反公司仪容仪表、礼貌礼节的有关规定,不按要求穿着工作服或职业装,不佩戴工作牌,衣冠不整,或佩戴与公司制服不相称的饰物等;
3.1.6不遵守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在工作场所嬉戏、打闹、争吵、喧哗、行为粗鲁或开粗俗的玩笑;
3.1.7不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及卫生规定,情节较轻,未造成后果;
3.1.8以各种托辞和借口,拒不接受、参与部门因工作需要而安排的培训、会议或其它工作;
3.1.9工作时面对业主打哈欠、伸懒腰、剔牙、挖鼻孔、剪指甲、聊天等;
3.1.10未经部门主管批准,私自调换班次、休息日;
3.1.11无故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
3.1.12未按公司规定履行相关的病、事假等请假手续;
3.1.13不遵守员工宿舍、更衣室和更衣柜管理规定;
3.1.14上班时间未经许可,使用客用物品和设施;
3.1.15上班时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或未经批准接待私人访客;
3.1.16在公司物业服务辖区内禁烟场所吸烟,随地丢弃杂物或随地吐痰;
3.1.17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失误,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3.1.18非因工作需要,工作时间内进入其它部门、岗位的工作区域串岗聊天;
3.1.19下班后或放假时间内无故在公司工作区域内逗留,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1.20不注意节能降耗,造成公司、业主资源浪费;
3.1.21未能妥善保管工作服、工具及其它工作资料和配套物品,造成损坏或遗失;
3.1.22未按操作规范使用或妥善保管工作设备,造成设备轻微损坏;
3.1.23未能履行最后离开工作场地应尽的检查责任,导致相关设备设施、电源、门窗等未关闭;
3.1.24未经部门许可在工作时间携带移动电话或其它通讯工具与外界通讯联系;
3.1.25擅自使用公司工具材料、设备设施,处理私人事务;
3.1.26未经批准,擅自在工作电脑上安装、使用非工作需要的电脑软件;
3.1.27对应保存的业务信息、数据或文件未及时进行存档备份。
3.2违纪
3.2.1不按照岗位工作内容、职责、标准和规程等要求履行劳动义务,出现较大的工作失误或业主投诉的;
3.2.1不能严格遵守安全工作要求,造成安全事故但未造成后果的;
3.2.2未能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工作失误,给公司带来一定的声誉、利益损失;
3.2.3工作大意或未及时将发现、发生的工作问题向上级汇报而导致不良后果的;
3.2.4在无任何正当原由的前提下,不服从上级管理或拒绝管理人员正常安排的工作任务及加班、加点的;
3.2.5擅自挪动、使用公司的消防或安全器材,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3.2.6私自收受、转送或使用公司的客用品、私吃业主的食物;
3.2.7不执行对业主/客人服务标准造成业主投诉、损害公司声誉的;
3.2.8对业主或同事言行无礼且态度恶劣;
3.2.9无故旷工半天以上3天以内(含半天);
3.2.10在更衣柜中违规存放影响公司安全的物品或藏匿非本人的财物;
3.2.11拾到业主、客人或其他员工遗失物品不及时上交,据为己有;
3.2.12上班时睡觉、带醉上班或工作时间酗酒;
3.2.13在公司中传播或私存色情图画、照片或物品;
3.2.14违反公司经济活动管理的相关规定,但未造成后果的;
3.2.15私自公开、传播在工作中所掌握的公司业主信息和公司内部其它信息;
3.2.16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查阅其工作范围以外的公司机密资料;
3.2.17未经允许接受媒体对公司的采访并造成不良影响;
3.2.18不爱护公司设备设施,随意涂污门、厕、墙壁、工作电梯或损坏公共财物;
3.2.19未按操作规范使用或妥善保管工作设备,造成设备损坏,影响正常工作的;
3.2.20电脑文档管理混乱,应保存的业务信息、数据或文件缺失,对公司的管理和工作开展造成不良影响;
3.2.21年度内受到部门“轻度违纪”考核达3次(含3次)的。
3.3严重违纪
3.3.1不按照岗位工作内容、职责、标准和规程等要求履行劳动义务,出现严重过失或重大业主投诉的;
3.3.2因失职、渎职而造成公司、业主财产或声誉的严重损害;
3.3.3私配公司及业主委托保管的钥匙或私自将公司及业主委托保管的钥匙交给他人的;
3.3.4不能胜任工作且拒绝接受公司的教育培训或岗位调整的;
3.3.5擅自挪动、使用公司的消防或安全器材,造成不良后果的;
3.3.6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劳动合同或刻意隐瞒不良职业品行、提供虚假履历材料、证件、证书,被公司发现的;
3.3.7在公司物业区域内,私自向业主及业务单位提供收取报酬的服务,并将报酬据为己有;
3.3.8为本人或其他员工提供或编造虚假出勤记录及其它假证明材料;
3.3.9伪造或提供不真实的病历证明,以欺骗手段休病假的;
3.3.10无故旷工3天以上(含3天);
3.3.11将公司物品(包括公司废旧物品)、客户物品私自带出或私卖;
3.3.12在公司内聚众赌博;
3.3.13偷盗或故意破坏业主、公司和他人的财物;
3.3.14打架斗殴或挑拨他人打架斗殴;
3.3.15涂改、伪造各种原始记录、账单、票据或其它证明材料,损害公司、业主和他人利益的;
3.3.16在公司内散布谣言、擅自散发、张贴、印刷宣传品或煽动他人闹事;
3.3.17在公司经营或工作区域粗暴吵闹,扰乱公司经营秩序、干扰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正常工作或生活;或以任何形式对业主、管理人员、同事进行胁迫、恐吓;
3.3.18违反公司经济活动管理规定,严重损害公司利益;
3.3.19未按操作规范使用或妥善保管工作设备,导致设备严重损坏或丢失,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
3.3.20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行贿受贿或打击报复员工情节严重的;
3.3.21严重违反安全工作要求,出现安全事故,造成公司、业主或员工的生命、财产损失;
3.3.22严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
3.3.23违反公司相关规定,收受公司业务关系单位(包括个人)回扣、礼品、礼金或获得其它形式物质利益的;
3.3.24瞒报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暗自在外兼职或兼营与公司同类业务的;
3.3.25故意破坏公司财产,造成原材料、工具的严重损坏和浪费;
3.3.26故意损害公司的声誉形象,造成不良后果的;
3.3.27故意损坏公司电脑系统、删除本职工作必须存档、保留的业务信息、数据、文件资料,或窃取公司机密信息等;
3.3.28违反公司关于电脑资源和网络等使用规定,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3.3.29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签订劳动合同者;
3.3.30不按规定时间上交有关资料,造成社会保险延误而产生后果的;
3.3.31向商业对手或他人泄露和出卖公司的重要信息、文件资料、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
3.3.32对已知道的危害业主利益或公司利益的事不向上级报告,不配合上级调查,向公司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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