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保技术标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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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保技术标分析
中北大学教学主楼、裙楼消防设施
维修保养等项目
(项目编号:
HXTC-2015-0196-001)
响应文件
技
术
部
分
目录索引
第一部分概况
1.1概况
1.2投标依据
1.3公司履约能力
1.4投标报价一览表
第二部分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详述
第三部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方案
3.1室内消防栓系统的维护保养
3.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维护保养
3.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维护保养
3.4气体灭火系统的维护保养
3.5防火卷帘的维护保养
3.6通讯系统的维护保养
3.7消防广播的维护保养
3.8消防联动系统(含防排烟系统)的维护保养
3.9水泵、恒压泵、控制柜、联动柜的维护保养
3.10应急疏散系统的维护保养
第四部分项目配置表
4.1技术要求偏离表
4.2维护保养实施计划时间表
4.3维护人员配备表
第五部分售后服务及承诺
第六部分其他
6.1无违法记录申明
6.2报价人账户信息函
6.3中小企业申明函
第一部分概况
1.1工程概况
教学主楼、裙楼建筑面积45761㎡,消防设施有:
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给水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消防电梯、应急照明、应急广播、消防通讯及局部气体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维修保养。
1.2投标依据
招标单位提供的项目编号:
HXTC-2015-0196-001的谈判响应文件。
1.3公司履约能力
本公司成立以来,是国内一家专业消防公司。
主要从事各类消防系统检测、维修保养、消防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公司一贯秉承"质量第一、信誉第一、服务社群"的服务宗旨。
1.4投标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中北大学教学主楼、裙楼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等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
HXTC-2015-0196-001)
报价人名称:
山西海祥消防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货币:
人民币/元
包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服务质量
服务期限
第
1
包
1
中北大学教学主楼、裙楼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等项目
套
1
128000元
128000元
优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总报价(含税价)(大写):
壹拾贰万捌千元整¥:
(小写)128000元
注:
要求后附详细价格组成明细。
报价人(公章):
报价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2015年12月25日
中北大学教学主楼、裙楼消防设施维保报价组成明细
设备名称
型号
费用(元)
生产厂家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8000
消防给水系统
9000
室内消火栓系统
16000
自动喷淋系统
22000
防排烟系统
12500
防火卷帘
7500
应急照明
5000
应急广播
6000
消防通讯
4000
自动气体灭火系统
8000
总计
128000元
收费说明:
本收费是根据我省近年来各地的维保收费情况,又依照中北大学教学主楼、裙楼消防设施维保消防设施的运行良好程度确定,
年度维保费用总额:
128000.00元。
报价人(公章):
报价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2015年12月24日
第二部分主要项目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详述
消防控制系统控制设施的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
【条文】4.2.1.1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为其连接的部件供电,直流工作电压应符合GB156-2003规定,可优先采用直流24V。
【条文】4.2.1.2消防联动控制器主电源应采用220V,50Hz交流电源,电源线输入端应设接线端子。
【条文】4.2.1.3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具有中文功能标注,用文字显示信息时应采用中文。
【条文】4.2.2.1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按设定的控制逻辑直接或间接控制其连接的各类受控消防设备(以下称受控设备),并设独立的启动总指示灯;只要有受控设备启动,该启动总指示灯应点亮。
【条文】4.2.2.2消防联动控制器在接收到火灾报警信号后,应在3s内发出启动信号;发出启动信号后,应有光指示,指示启动设备名称和部位,记录启动时间和启动设备总数。
光指示应保持至消防联动控制器复位。
【条文】4.2.2.3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显示所有受控设备的工作状态。
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在受控设备动作后10s内收到反馈信号,并应有反馈光指示,指示设备名称和部位,显示相应设备状态,光指示应保持至受控设备恢复。
消防联动控制器在发出启动信号后10s内未收到要求的反馈信号,应使启动光信号闪亮,并显示相应的受控设备,保持到消防联动控制器收到反馈信号。
【条文】4.2.2.4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接收来自相关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信号,显示报警区域,发出火灾报警声、光信号,报警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报警光信号应保持至消防联动控制器复位。
【条文】4.2.2.5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接收连接的消火栓按钮、水流指示器、报警阀、气体灭火系统启动按钮等触发器件发出的报警(动作)信号,显示其所在的部位,发出报警(动作)声、光信号,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光信号应保持至消防联动控制器复位。
【条文】4.2.2.6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以手动和自动两种方式完成控制功能,并指示状态,控制状态应不受复位操作的影响。
【条文】4.2.2.7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具有对每个受控设备进行手动控制的功能。
【条文】4.2.2.8消防联动控制器的直接手动控制单元应满足下列要求:
a)应至少有六组独立的手动控制开关,每个控制开关对应一个直接控制输出。
控制输出的启动光指示应在相应的控制开关表面(或附近)单独指示;
b)直接手动控制单元不能独立使用时,受控设备除启动状态外的其他工作状态可以在手动控制开关旁单独指示,也可以在联动控制器的共用显示器上显示;
c)直接手动控制单元能独立使用时,受控设备的启动、反馈等各种工作状态均应在手动控制开关旁单独显示;
d)直接手动控制对应的输出特性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
【条文】4.2.2.9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通过手动或通过程序的编写输入启动的逻辑关系。
消防联动控制器在自动方式下,如接收到火灾报警信号,并在规定的逻辑关系得到满足的条件下,应在3s内发出预先设定的启动信号。
【条文】4.2.2.10消防联动控制器在自动方式下,手动插入操作优先。
【条文】4.2.2.11消防联动控制器可以对特定的控制输出功能设置延时,并应满足下述要求:
a)延时时间应不超过10min,每次增加延时时间应不超过1min;
b)延时期间,应能手动插入而立即启动控制输出;
c)任一延时输出均不应影响其他控制功能的正常工作;
d)延时期间应有延时光指示。
【条文】4.2.2.12消防联动控制器对管网气体灭火系统的控制和显示还应满足下述要求:
a)接收并显示气体灭火控制器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
b)接收并显示设置在保护区域的手动/自动转换装置的手动和自动工作状态;
c)接收并显示保护区域内的启动控制信号、延时和喷洒各阶段的状态信息;
d)能向气体灭火控制器发出联动控制信号。
【条文】4.2.2.13消防联动控制器复位后,仍保持原工作状态的受控设备的相关信息应保持或在20s内重新建立。
【条文】4.2.2.14消防联动控制器计时装置的日计时误差不应超过30s,使用打印机记录时间时,应打印出月、日、时、分等信息,但不能仅使用打印机记录时间。
【条文】4.2.2.15具有传输报警信息功能的消防联动控制器,在信息传输期间应有光指示,并保持至信息传输结束,如有反馈信号输入,应有接收显示。
【条文】4.2.2.16具有信息记录功能的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至少记录999条相关信息,且在消防联动控制器断电后能保持14d。
【条文】4.2.2.17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对控制输出有相应的输入“或”逻辑和/或“与”逻辑编程功能。
【条文】4.2.3.1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设独立的故障总指示灯,该故障总指示灯在有故障存在时应点亮。
【条文】4.2.3.2当发生下列故障时,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故障声、光信号,故障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再有故障信号输入时,应能再启动;故障光信号应保持至故障排除。
a)消防联动控制器与火灾报警控制器之间的连接线断路、短路和影响功能的接地;
b)消防联动控制器与触发器件之间的连接线断路、短路和影响功能的接地(短路时发出报警信号除外);
c)消防联动控制器与独立使用的直接手动控制单元之间的连接线断路、短路和影响功能的接地;
d)总线式消防联动控制器与输出/输入模块间连接线断路、短路和影响功能的接地;
e)给备用电源充电的充电器与备用电源间连接线的断路、短路;
f)备用电源与其负载间连接线的断路、短路;
g)消防联动控制器主电源欠压。
对于b)、d)类故障,应能指示出部位,对于a)、c)、e)、f)、g)类故障应能指示出类型。
【条文】4.2.3.3当主电源断电,备用电源不能保证消防联动控制器正常工作时,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发出故障声信号,并保持1h以上。
【条文说明】主电源断电后,备用电源又不能保证消防联动控制器正常工作时,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连续发出故障声信号并至少保持1h,以提醒维护人员。
【条文】4.2.3.4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故障信号在故障排除后,可以自动或手动复位。
手动复位后,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在100s内重新显示存在的故障。
【条文】4.2.3.5对于软件控制实现各项功能的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应有执行程序监视功能并应有单独的故障指示灯显示系统故障,当主要功能程序不执行时或存储器内容出错时,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系统故障信号,且该故障信号应不受不执行程序的影响。
4.2.3.6任一故障均不得影响非故障部分的正常工作。
【条文】4.2.3.7总线式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设有总线短路隔离器,一个短路隔离器保护的部件不应超过32个。
当短路隔离器动作时,消防联动控制器应显示被隔离部件的部位。
【条文】4.2.5.1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检查本机的功能(以下称自检),在执行自检功能期间,其受控设备均不应动作。
自检时间超过1min或不能自动停止自检功能时,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自检功能应不影响非自检部位的正常工作。
4.2.5.2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手动检查其音响器件、面板所有指示灯和显示器的功能。
4.2.7.1消防联动控制器的电源部分应具有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转换装置。
当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当主电源恢复时,能自动转换到主电源;主、备电源的工作状态应有指示,主电源应有过流保护措施。
主、备电源的转换不应使消防联动控制器误动作。
4.2.7.2消防联动控制器在至少一个回路按设计容量连接真实负载,其它回路连接等效负载时,其主电源容量应能保证在下列条件下,连续工作8h以上:
a)消防联动控制器所连接的由其供电的设备数量不超过50个时,所有设备均处于动作状态;
b)消防联动控制器所连接的由其供电的设备数量超过50个时,20%的设备(但不少于50个)处于动作状态。
4.2.7.3消防联动控制器至少一个回路按设计容量连接真实负载,其它回路连接等效负载。
备用电源在放电至终止电压条件下,充电24h,其容量应可提供消防联动控制器在监视状态下工作8h后,在下述条件下工作30min:
a)总线式消防联动控制器所连接的输入/输出模块的数量不超过50个时,所有模块均处于动作状态,所连接的输入/输出模块数量超过50个时,20%的模块(但不少于50个)处于动作状态;
b)多线式消防联动控制器所连接的负载的数量不超过50个时,所有负载均处于动作状态,所连接的负载数量超过50个时,20%的负载(但不少于50个)处于动作状态。
4.2.7.5总线式消防联动控制器至少一个回路(该回路用于连接真实负载的导线为长度1000m,截面积1.0mm2的铜质绞线,或生产企业声明的连接条件)按设计容量连接真实负载,其它回路连接等效负载,在同时启动部位数量不少于10个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消防应急广播设备
【条文】4.6.1.1消防应急广播设备应具有中文功能标注,用文字显示信息时应采用中文。
4.6.1.2消防应急广播设备应设绿色工作状态指示灯。
【条文】4.6.1.3消防应急广播设备应设红色应急广播状态指示灯,当设备进行应急广播时,该指示灯应点亮。
【条文】4.6.1.4消防应急广播设备应设黄色故障状态指示灯,当设备存在故障时,该指示灯应点亮。
4.6.2应急广播功能
【条文】4.6.2.1消防应急广播设备应能同时向一个或多个指定区域广播信息,广播语音应清晰,距扬声器正前方3m处,应急广播声压级(A计权)不应小于65dB,且不应大于115dB。
4.6.2.2消防应急广播设备应具有广播监听功能。
【条文说明】为了确保应急广播的信号能够正确输出及广播信息准确无误,消防应急广播设备应具有广播监听功能,监听信号的取出位置应设在声频功率放大器的输出端之后,而不应设在声频功率放大器之前。
【条文】4.6.2.3当有启动信号输入时,消防应急广播设备应立即停止非应急广播功能,进入应急广播状态。
4.6.2.4消防应急广播设备应能显示处于应急广播状态的广播分区。
4.6.2.5消防应急广播设备应能分别通过手动和自动控制实现下述功能,且手动操作优先:
a)启动或停止应急广播;
b)选择广播分区。
4.6.2.6消防应急广播设备进入应急广播状态后,应在10s内发出广播信息,且声频功率放大器的输出功率应不能被改变。
4.6.2.7消防应急广播设备中任一扬声器故障不应影响其它扬声器的应急广播功能。
4.6.2.8消防应急广播设备应能预设广播信息。
预设广播信息应贮存在内置的固态存储器或硬盘中。
4.6.2.9消防应急广播设备应能通过传声器进行应急广播并应自动对广播内容进行录音,录音时间不应少于30min。
当使用传声器进行应急广播时,应自动中断其它信息广播、故障声信号和广播监听;停止使用传声器进行应急广播后,消防应急广播设备应在3s内自动恢复到传声器广播前的状态。
4.6.2.10消防应急广播设备使用的声频功率放大器应满足下述要求:
a)失真限制的有效频率范围为80Hz~8kHz;
b)总谐波失真不大于5%;
c)信噪比不小于70dB。
4.6.3故障报警功能
【条文】4.6.3.1消防应急广播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声、光信号,故障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再有故障发生时,应能再启动;故障光信号应保持至故障排除。
4.6.3.2消防应急广播设备发生下述故障时应能显示故障的类型及a项故障的部位:
a)广播信息传输线路断路、短路;
b)主电源欠压;
c)给备用电源充电的充电器与备用电源间连接线的断路、短路(如有备用电源);
d)备用电源与其负载间连接线的断路、短路(如有备用电源)。
消防电话
消防电话总机运行性能
【条文】4.7.1.1消防电话总机应能为消防电话分机和消防电话插孔供电。
消防电话总机应能与消防电话分机进行全双工通话。
【条文】4.7.1.4处于通话状态的消防电话总机,在有其它消防电话分机呼入时,应发出声、光呼叫信号,通话不应受呼叫影响。
呼叫的消防电话分机挂机后,声、光呼叫信号应自动消除。
当消防电话分机再次呼叫消防电话总机时,消防电话总机应能再次发出声、光呼叫信号。
消防电话总机在通话状态下应具有允许或拒绝其它呼叫消防电话分机加入通话的功能。
【条文】4.7.1.7消防电话总机应能呼叫任意一部消防电话分机并能同时呼叫至少两部消防电话分机。
呼叫时,消防电话总机应能显示被呼叫消防电话分机的状态和位置,消防电话总机受话器应有回铃音提示。
任一被呼叫消防电话分机摘机后,回铃音应停止,进入通话状态,消防电话总机应显示该消防电话分机为通话状态,未摘机的被呼叫消防电话分机应保持被呼叫状态;回铃音应符合GB3380的要求。
【条文】4.7.1.9消防电话总机应能终止与任意消防电话分机的通话,且不影响与其它消防电话分机的通话。
当与消防电话总机通话的所有消防电话分机挂机后,消防电话总机话机应有忙音提示,忙音应符合GB3380的要求。
【条文】4.7.1.11消防电话总机在进行查询等操作时,不应影响系统正常工作。
4.7.1.12消防电话总机应有包括对其显示器件和音响器件进行功能检查的自检功能。
自检期间,如非自检消防电话分机呼叫消防电话总机,消防电话总机应能发出声、光呼叫信号。
4.7.1.13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消防电话总机应能在100s内发出与其它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
a)消防电话总机的主电源欠压;
b)给备用电源充电的充电器与备用电源之间连接线断线、短路;
c)备用电源向消防电话总机供电的连接线断线、短路;
d)消防电话总机与消防电话分机、消防电话插孔间连接线断线、短路(短路时显示通话状态除外);
e)消防电话总机与消防电话分机、消防电话插孔间连接线接地,影响消防电话总机与消防电话分机正常通话。
对于a)、b)、c)类故障仅适用于采用内部供电方式工作的消防电话总机,应能指示出类型;对于d)、e)类故障应能指示出部位。
声故障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当再有故障信号输入时,应能再次启动;光故障信号应保持至故障排除。
故障期间,如非故障消防电话分机呼叫消防电话总机,消防电话总机应能发出声、光呼叫信号,并能与消防电话总机正常通话。
4.7.1.15消防电话总机应有通话录音功能。
系统进行通话时,录音自动开始,并有光信号指示;通话结束,录音自动停止。
消防电话总机可存储的录音时间应不少于20min。
当剩余存储空间不足额定容量的10%时,消防电话总机应发出存储容量不足的声、光信号,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光信号应保持至消防电话总机删除录音记录或更换存储介质。
消防电话总机应能向前分次或分时查询和播放消防电话总机与消防电话分机的通话录音记录。
消火栓按钮
【条文】4.12.1.1消火栓按钮的工作电压应采用不大于36V的安全电压。
4.12.1.2消火栓按钮应具有向消火栓水泵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发送启动控制信号,并接收水泵启动回答信号的功能。
4.12.1.3消火栓按钮的正常监视状态应可通过其前面板外观清晰识别,启动零件不应破碎、变形或移位。
4.12.1.4消火栓按钮从正常监视状态进入启动状态可以通过击碎启动零件或使启动零件移位完成,进入启动状态的消火栓按钮应能从前面板外观变化清晰识别且与正常监视状态有明显区别。
4.12.2.6消火栓按钮的操作面板上应标注图3a)或图3b)所示的图形符号。
图形标识可附有补充性文字(如:
按下启动)。
符号和文字总面积不应超过操作面板总面积的10%。
第三部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方案
3.1室内消防栓系统的维护保养
3.1.1维修保养工作内容
3.1.1.1检查消防栓箱配置是否完整齐全,包括检查每个消防栓口的静压是否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检查栓口橡胶是否老化、龟裂或脱落,检查水带是否霉烂、穿孔,检查卷盘胶管是否老化、龟裂,检查破玻按钮是否破碎;
3.1.1.2检查测试消防栓破玻系统,试验破玻按钮,警铃是否鸣响、消防水泵是否启动、消防中心是否有报警信号及消防水泵状态显示;
3.1.1.3检查各阀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是否完好不渗漏;
3.1.1.4检查保养消防栓系统的水泵接合器,确保完整、不渗漏;
3.1.1.5定期试验消防栓,检查其喷水充实水柱是否达到规范或设计要求;
3.1.1.6定期试验安全泄压阀是否灵敏、可靠,检查水锤吸纳器工作是否有效;
3.1.1.7检查消防栓管网的减压阀及其过滤器是否正常,定期清洗过滤器;
3.1.1.8定期检查阀门是否开关灵活、有效,阀门关闭不严或不能灵活使用的应及时修理,对阀门的接触面发现有缺陷的,需进行研磨工作,无法修复的予以更换。
定期对阀门转动部位和螺栓加黄油润滑;
3.1.1.9检查止回阀启闭是否灵活、有效;
3.1.1.10定期对消防栓系统管网进行全面检查,对腐蚀严重的管道予与更换,对油漆脱落的管道及时除锈刷防锈漆和标志漆。
3.1.2维修保养工作标准
3.1.2.1消防栓箱内配置齐全,各项配件完好,消防栓口静压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
3.1.2.2试验消防栓破玻按钮,消防栓水泵启动,各项联动设施动作,消防中心有报警信号和消防水泵状态显示;
3.1.2.3各阀门处于正常的开或关状态,且有明显标志,阀体完好、不漏水;
3.1.2.4消防栓系统水泵接合器外观完好,配置齐全,无变形、无渗漏、无缺损;
3.1.2.5消防栓喷射时,其充实水柱达到设计或规范要求;
3.1.2.6安全泄压阀和水锤吸纳器外观完好,工作灵敏、可靠、有效;
3.1.2.7减压阀和过滤器外观完好,减压阀工作稳定、可靠,且减压比例准确,过滤器内无杂物,水流畅通;
3.1.2.8阀门开关灵活、有效,无锈蚀、渗漏;
3.1.2.9止回阀启闭灵活、有效,无水回流,外观完好;
3.1.2.10消防栓系统管网外观完好,无变形、无锈蚀、脱漆和渗漏。
3.1.3维修保养工作计划
3.1.3.1每月检查消防栓箱配置是否完整齐全,包括检查每个消防栓口的静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检查栓口橡胶是否老化、龟裂或脱落,检查水带是否霉烂、穿孔,检查卷盘胶管是否老化、龟裂,检查破玻按钮是否破碎;
3.1.3.2每月检查测试消防栓破玻系统,试验破玻按钮,警铃是否鸣响、消防水泵是否启动、消防中心是否有报警信号及消防水泵状态显示;
3.1.3.3每周检查各阀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是否完好不渗漏;
3.1.3.4每周检查保养消防栓系统的水泵接合器,确保完整、不渗漏;
3.1.3.5每季至少一次试验消防栓,检查其喷水充实水栓是否达到规范或设计要求;
3.1.3.6每季定期试验安全泄压阀是否灵敏、可靠,检查水锤吸纳器工作是否有效;
3.1.3.7每月检查消防栓管网的减压阀及其过滤器是否正常,每季定期清洗过滤器;
3.1.3.8每季定期检查阀门是否开关灵活、有效,阀门关闭不严或不能灵活使用的应及时修理,对阀门的接触面发现有缺陷的,需进行研磨工作,无法修复的予以更换。
定期对阀门转动部位螺栓加黄油;
3.1.3.9每月检查止回阀启闭是否灵活、有效;
3.1.3.10每季定期对消防栓系统管网进行全面检查,对腐蚀严重的管道予与更换,对油漆脱落的管道及时除锈刷防锈漆和标志漆。
3.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维护保养
3.2.1维修保养工作内容
3.2.1.1检查试验楼层喷淋管网末端试验装置是否正常(水压、流量是否达到要求);
3.2.1.2检查试验水流指示器动作是否灵敏,报警是否及时准确,复位是否正常,消防中心是否有显示等;
3.2.1.3检查喷淋头、管道是否完好,有无爆裂隐患;
3.2.1.4检查各个阀门是否处于正常开启状态,试验楼层信号阀门开关是否灵活,消防中心是否有关闭信号显示;
3.2.1.5检查保养喷淋系统的水泵接合器,确保完整、不渗漏;
3.2.1.6定期试验安全泄压阀是否灵敏、可靠,检查水锤吸纳器工作是否有效;
3.2.1.7检查喷淋立管的自动排气阀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3.2.1.8检查试验湿式报警阀、水力警铃动作是否灵敏,喷淋泵是否启动,消防中心显示是否准确;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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