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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知识学习提纲
目录
第一部分:
文件3
京兴办文[2009]3号--------------------------------------------------------------------------------------3
关于调整大兴区志编委会组成人员的通知---------------------------------------------------------5
第二部分:
大兴区志参考编目13
第三部分大兴区镇志简稿参考编目25
第四部分:
方志理论及编纂知识29
§1方志学通论29
§1·1地方志的起源和发展29
§1·2方志学的形成和发展30
§1·2·1方志学的萌芽31
§1·2·2方志学的建立和发展31
§1·3方志的性质34
§1·3·1方志与地理书的关系和区别35
§1·3·2方志与历史书的关系和区别36
§1·4方志的特征与功能37
§1·4·1地方志的特征37
§1·4·2方志的功能38
§2新方志的编纂38
§2·1新方志编纂的指导思想和要求39
§2·1·1方志编纂的指导思想39
§2·1·1·1全面反映社会进步39
§2·1·1·2正确运用阶级和阶级斗争观点40
§2·1·1·3准确记述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就和失误40
§2·1·1·4正确记述人民群众和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40
§2·2新方志编纂的基本原则40
§2·2·1地方志的思想性40
§2·2·2地方志的科学性41
§2·2·3地方志的资料性41
§2·3新方志编纂的质量标准42
§2·3·1篇目42
§2·3·2内容42
§2·3·3文字43
§2·3·4出版44
§2·4方志的体例44
§2·4·1结构44
§2·4·2体裁45
§2·4·3章法45
§2·4·4文体45
§2·4·5断限46
§2·4·6详略47
§2·5市管县市志的特殊体例47
§2·6市、县志的总体设计51
§2·6·1拟定志书的功能目标51
§2·6·2选择框架制订篇目52
§2·7方志分述的编写54
§2·7·1宏观事物,横不缺项,顾及整体,确定条目54
§2·7·2明确目的,确定主题,选准要素,记事完整55
§2·7·3顺时叙事,阶段分明,断面清晰,脉络清楚55
§2·7·4线点面结合,立体记事,述而不论,寓见规律56
§2·7·5详特略同,选材精当,标志鲜明,特点相融57
§2·7·6见事见人,以事系人,以人详事,以事彰人59
§2·7·7以文为主,辅之图表,文表结合,文约事半59
§2·8方志综述的编写60
§2·8·1综述的作用60
§2·8·2综述与分述的区别60
§2·8·3怎样编写综述61
§2·9几种体裁志稿的编写61
§2·9·1序言、凡例的撰写62
§2·9·2大事记的编写62
§2·9·3人物分志的编写64
§2·9·4杂录的编写66
§2·10方志的资料工作66
§2·10·1资料工作在编纂志书中的地位和作用66
§2·10·2资料的搜集67
§2·10·3资料的鉴别考订68
§2·10·4资料的管理68
第五部分:
名词浅意69
§1横排竖写69
§2标目确立69
§3竖写史实69
§4资料翔实70
§5修志文风70
§6述而不论71
§7交叉处理71
第六部分:
语言文字规范7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7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5835-199579
第一部分:
文件
京兴办文〔2009〕3号
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办公室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大兴区志编委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区委区政府各部委办局中心公司,各人民团体,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人事变动情况,区委区政府对大兴区志编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名单如下:
顾问:
林克庆区委书记
高树旺区政协主席
主任:
李长友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主任:
孟令华区委副书记
戴明超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曲凤宏副区长
委员:
李福增区史志办主任
王宗刚区委办主任
李维民区政府办主任
邵德江区人大办主任
王志刚区委研究室主任
王大舜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郑怀志区财政局局长
绳立成区发改委主任
李学元区建委主任
汪宝国区农委主任
刘学忠区市政管委主任
李达区教委主任
王自学区科委主任
许玉增区文委主任
李亦武区国资委主任
帅淑敏区人口计生委主任
刘辉区政协研究室主任
魏文元区监察局局长
张丽英区商务局局长
汪锡锟区统计局局长
何立楼区旅游局局长
佟秀全区人事局局长
李书深区工业局局长
于学强区档案局局长
袁书林区外事办主任
李金龙区规划分局局长
吴山良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青海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编委会办公室设在区史志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李福增(兼)
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办公室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2月18日
《大兴区志》第一届编纂委会(通知)
关于启动《大兴区志•(1991年—2010年)》编修工作的
通知
贯彻《北京市地方志工作纲要•(2000年—2010年)》精神和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大兴区志•(1991年—2010年)》第一届编纂委员会决定,自2005年起,全面启动《大兴区志•(1991年—2010年)》编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大兴区志》的编修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秉笔直书、不曲不媚、述而不论的志体要求,全面真实地记述断限内各项事业的发展变迁过程,以体现其内在规律,传世后人。
二、断限
编修《大兴区志》属续修断代志,记事上限起自1991年首,与《大兴县志》相衔接,下限断至2010年末,个别事情亦可适当越限,志起发端。
三、范围
《大兴区志》要记述行政辖区内各行各业的发展、变化以及对此有突出影响的人和事,力争做到百科尽收、横不漏项、纵不断线。
四、立传原则
《大兴区志》人物编原则上坚持“生不立传、本籍立传、侧重大众、侧重近代”的传统做法。
五、组织体制
区史志办是《大兴区志》编写工作的业务协调部门,对各行业志、专业志的编写进行指导,并负责全书总纂。
辖区内各级党、政、军机关、重点企事业单位,不管何种隶属关系,均有义务按编委会要求编写提供相关资料的义务,以体现修志工作“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众手成志”的原则。
各单位都要形成“党委领导、行政主持”的工作格局,以加强对修志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自任务的圆满完成。
2005年4月5日
第二部分:
大兴区志参考编目
(注:
本参考纲目仅供撰稿单位参考,章、节可作增、删、改,节下目按照事权范围自立。
)
概述
大事记
第一编建置区划
第一章置县沿革
第一节沿革
第二节县境
第三节治所
第二章行政区划
第一节沿革
第二节镇、场(各镇和国营农场)
第二编自然环境(种植中心)
第一章地质与地貌
第一节地质
第二节地貌
第二章气候(气象局)
第一节日照
第二节温度
第三节降水
第四节湿度与蒸发
第五节气压与风
第六节灾害性气候
第三章水系水文(水务局)
第一节地表水
第二节地下水
第四章土壤
第一节类型与分布
第二节土壤性状
第五章野生动植物(林业局)
第一节野生植物
第二节野生动物
第六章自然灾害
第一节水灾
第二节旱灾
第三节蝗灾
第四节风灾
第五节雹灾
第六节震灾
第三编人口(统计局)
第一章人口规模
第一节人口数量
第二节人口变动
第三节人口分布
第二章人口构成
第一节年龄构成
第二节性别构成
第三节民族构成
第四节文化构成
第五节行业构成
第三章人口控制(计生委)
第一节宣传教育
第二节计划生育
第四章外来人口管理(外管办、公安局)
第一节管理体制
第二节规模构成
第四编农业(种植中心)
第一章农田建设
第一节平地固沙
第二节综合治碱
第三节修渠凿井
第二章作物种植
第一节粮食作物
第二节棉花与油料作物
第三节西瓜
第四节蔬菜
第三章植物保护
第一节病虫害防治
第二节鼠害与草害防治
第三节植物检疫
第四章国营农场
第五编林业(林业局)
第一章营林体制
第一节个体林木
第二节集体林木
第三节国有林木
第四节合作造林
第五节义务植树
第二章苗木培育
第一节育苗概况
第二节苗圃选介
第三章植树造林
第一节防护林
第二节用材林
第三节果林
第四节风景林木
第四章林木管护
第一节林政管理
第二节病虫害防治
第六编畜牧水产(畜牧中心)
第一章养畜
第一节骡马驴饲养
第二节耕牛奶牛肉牛饲养
第三节生猪饲养
第四节羊与兔饲养
第二章养禽
第一节鸡只饲养
第二节鸭与鹅饲养
第三章养鱼
第一节鱼苗培育
第二节成鱼饲养
第四章疫病防治
第一节组织机构
第二节疫病种类及防治
第七编水利(水务局)
第一章永定河治理
第一节筑堤复堤与护堤
第二节防汛与抢险
第三节治理经费
第二章境内河道治理
第一节凤河治理
第二节龙河治理
第三节天堂河治理
第四节凉水河治理
第五节凤港碱河治理
第三章引水蓄水工程
第一节引水工程
第二节蓄水工程
第四章农田水利工程
第一节灌区工程
第二节农田排水工程
第三节扬水站
第四节水井
第五节节水工程
第五章引用水管理
第八编农具农机(农机中心)
第一章传统农具
第一节耕播农具
第二节收获农具
第三节运输农具
第四节其他农具
第二章农业机械(农机中心)
第一节耕播机械
第二节排灌机械
第三节植保机械
第四节收获机械
第五节运输机械
第六节其他机械
第九编工业(工业局、国资委、供电局)
第一章体制
第一节县属工业
第二节镇村办工业
第三节个体与私营工业
第四节中外合资企业
第二章门类
第一节电力(基建、电网、发电、供电、用电、调度、管理)
第二节机电与金属制品业
第二节化工与塑料制品业
第三节食品饮料业
第四节纺织与服装业
第五节建筑材料业
第六节饲料加工业
第七节印刷业
第八节造纸与纸制品业
第九节木器制造业
第十节工艺美术品业
第十一节其他行业
第三章企业选介与产品选介
第一节企业选介
第二节产品选介
第四章中央与市属企业选介
第十编交通运输(交通局、公路局)
第一章公路
第一节线路
第二节桥梁
第三节运输
第二章铁路航空管道
第一节铁路
第二节航空
第三节管道
第十一编邮电(邮政局)
第一章邮政
第一节机构
第二节线路
第三节工具设施
第四节业务
第二章电信(电信局)
第一节机构
第二节线路
第三节业务
第四节无线通信网络(电信局、供电局、歌华大兴公司)
第十二编城乡建设(建委、市政管委会系统各局、中心、各镇)
第一章县城建设
第一节城市规划
第二节公房建设
第三节市政设施建设
第四节绿化美化
第五节环境卫生
第二章乡村建设与景点建设
第一节乡镇政府驻地建设
第二节村庄建设
第三节景点建设
第三章建筑业
第一节建筑队伍
第二节设备与施工
第四章房地产管理与开发
第一节居民住房管理
第二节土地管理
第三节房地产开发(危改、拆迁、小区建设)
第五章环境保护
第一节污染及治理
第二节生态农业建设
第十三编商业(商务局)
第一章体制
第一节私营个体商业
第二节集体商业
第三节国营商业
第二章经营
第一节粮油
第一节煤炭
第二节石油
第三节农副产品收购
第四节废旧物资收购
第五节日用品供应
第六节生产资料供应
第七节中西药品供应
第八节饮食服务业经营
第九节对外贸易
第三章商品市场
第一节批发公司
第二节零售企业
第三节集贸市场
第四节展销市场
第十四编财税(财政局、各家银行、各家保险公司、发改委)
第一章财政
第一节体制
第二节收入
第三节支出
第四节预算外收支
第二章税务(国、地税局)
第一节体制机构
第二节征管
第十五编金融
第一章金融机构
第一节当铺与钱庄
第二节银行
第三节保险公司
第四节农村信用合作社
第二章流通货币
第一节旧币
第二节人民币
第三章存款
第一节工商企业存款
第二节农业存款
第三节储蓄存款
第四章贷款
第一节工商信贷
第二节农业信贷
第五章保险与债券
第一节保险
第二节债券
第十六编综合经济管理
第一章规划、计划(发改委)
第一节规划、计划制定
第二节项目审批
第二章工商行政管理(工商局)
第一节市场监管
第二节消保维权
第三章劳动管理(劳动与社保局)
第一节就业管理
第二节工资管理
第三节劳动保护
第四节劳动争议仲裁
第五节劳动保险
第四章物价管理与标准计量管理(发改委、技术监督局)
第一节物价管理
第二节标准计量管理
第五章统计管理与审计管理
第一节管理(统计局)
第二节审计管理(审计局)
第十七编党政群团
第一章中国共产党(区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纪检委)
第一节县委机构
第二节代表大会与代表会议
第三节党的建设
第四节统一战线
第五节纪律检查
第六节政事纪要
第二章民主党派及工商联(统战部、工商联)
第一节民主党派(各民主党派)
第二节工商业联合会
第三章群团组织
第一节农民团体
第二节工人团体(工会)
第三节妇女团体(妇联)
第四节青少年团体(团委)
第五节行业事业团体(民政局)
第十八编政权政协
第一章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办公室)
第一节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二节县(区)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节县人大常务委员会
第四节提案处理与调查视察
第二章人民政府(政府办及相关主管部门)
第一节县级人民政府
第二节基层政权
第三节人事
第四节信访
第五节侨务与港澳台事务
第六节外事
第三章人民政协(政协办公室)
第一节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
第二节政协大兴县委员会
第三节县政协常务委员会
第四节机构设置
第五节主要活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第十九编公安(公安局)
第一章人民公安
第一节机构
第二节治安
第三节看守
第四节户籍
第五节交通管理
第六节消防
第二章旧警务
第一节机构
第二节警事
第二十编司法
第一章检察(检察院)
第一节机构
第二节刑事检察
第三节经济检察
第四节法纪检察
第五节控告申诉检察
第六节监所检察
第二章审判(法院)
第一节机构
第二节刑事审判
第三节民事审判
第四节经济审判与行政审判
第五节执行审判
第六节告诉申诉与复查
第三章司法行政(司法局)
第一节机构
第二节法制教育
第三节法律服务
第四节司法调处
第二十一编民政(民政局)
第一章拥军优抚安置
第一节拥军支前
第二节优待抚恤
第三节安置
第二章社会救济
第一节灾害救济
第二节贫困救济
第三节双扶脱贫
第三章社会福利
第一节孤儿弃婴收养
第二节孤老人员供养
第三节残疾人就业与康复
第四节社区管理与服务
第五节募捐
第四章婚丧管理
第一节婚姻管理
第二节殡葬管理
第二十二编军事(武装部)
第一章驻军与过军(含武警部队)
第二章人民地方武装
第四章兵役
第五章军事设施
第六章人防工程
第二十三编教育
第一章学前教育与小学教育
第一节学前教育
第二节小学教育
第二章中高等教育
第一节普通中学教育
第二节中等专业教育
第三节中等职业教育
第四节普通高等教育
第三章成人教育
第一节农民教育
第二节干部职工教育
第三节社会力量办学
第四章教育教学研究
第一节小学教学研究
第二节中学教学研究
第三节教育科学研究
第五章教师
第一节队伍
第二节素质及培训
第三节教师待遇
第六章经费设施勤工俭学
第一节经费
第二节设施
第三节勤工俭学
第七章中央与市属院校
第二十四编科技(科委及相关部门)
第一章机构及队伍
第一节行政机构与管理
第二节学术团体
第三节科研机构及推广组织
第四节科技队伍
第二章科技普及
第一节科普宣传
第二节青少年科技活动
第三节技术培训
第三章科学研究
第一节科研活动
第二节科研成果
第三节新能源(指利用开发沼气、太阳能)
第四章地震测报与气象测报
第一节地震测报(地震办)
第二节气象测报(气象局)
第二十五编文化(文化委、广电中心、档案局、图书馆)
第一章文学
第一节诗文小说
第二节剧本
第三节民间文学
第二章艺术
第一节戏剧歌舞
第二节曲艺
第三节书画摄影
第四节民间艺术
第三章广播影视
第一节有线广播
第二节电影放映
第三节电视
第四章档案与图书
第一节档案
第二节图书
第五章文物
第一节古迹遗址
第二节古清真寺
第三节碑石
第四节出土文物
第二十六编卫生(卫生局、妇幼保健所、药监局)
第一章专业机构
第一节医疗机构
第二节防疫与保健机构
第三节其他专业机构
第二章卫生防病
第一节公共卫生
第二节计划免疫
第三节传染病防治
第四节地方病防治
第三章妇幼保健
第一节妇女保健
第二节儿童保健
第四章医疗
第一节中医
第二节西医
第三节护理
第四节医疗制度
第五章医药
第一节中药
第二节西药
第三节药品管理
第二十七编体育(体委)
第一章群众体育
第一节幼儿体育
第二节中小学体育
第三节职工体育
第四节农民体育
第五节老年体育
第六节伤残人体育
第二章体育项目
第一节田径
第二节球类
第三节棋类
第四节武术
第五节国防体育项目
第六节其他体育项目
第三章体育设施与人才培养
第一节体育设施
第二节人才培养
第二十八编社会(各街道、各镇)
第一章人民生活
第一节收入与消费
第二节衣食住行
第二章婚姻与家庭
第一节婚姻
第二节家庭
第三章民族与宗教
第一节民族
第二节宗教
第四章会道门
第一节种类与演变
第二节会道门选介
第五章习俗
第一节生活习俗
第二节岁时习俗
第三节礼仪习俗
第六章方言俗语歇后语
第一节方言
第二节俗语
第三节歇后语
第二十九编人物(各单位、各镇、场)
第一章人物传
第二章人物表
一、1991年—2010年在大兴地区牺牲的客籍县区干部简况一览表
二、大兴籍县外任职省、军级以上干部简况一览表
第三章人物名录
一、大兴籍烈士英名录(1991年—2010年授称)
二、1991年—2010年大兴区及市(部)级(含市级各系统)以上劳动模范名录
三、1950年—2010年市级以上优秀教师名录
附录
专记
索引
修志始末
第三部分大兴区镇志简稿参考编目
大事记(1991年—2010年)
第一章、镇级建置
第一节沿革
第二节辖村
第二章、自然环境
第一节自然资源
土壤
物产和特产
野生植物
野生动物
第二节自然灾害与防治
水灾
旱灾
虫灾
风灾
雹灾(含雹灾保险)
第三章村镇建设
第一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土地(规模、结构、管理与利用)
第二节供电(生活用电、生产用电)
第三节供水
第四节道路
第五节邮电
第六节学校
第七节工商所
第八节派出所
第九节医疗卫生机构
第十节小城镇建设
第十一节环境美化与管理
第十二节农村改水
第十三节新型能源开发利用
第四章人口
第一节人口规模(总人口)
人口分布(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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