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厂电测技术监督宣贯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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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厂电测技术监督宣贯资料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火力发电厂电测技术监督
宣贯资料
2010年8月西安
目录
第一篇电测监督管理工作要点与要求
第一章发电企业电测监督管理机构和职责分工
第二章电测监督的范围和主要工作
第三章技术监督工作计划的编制范围及注意事项
第四章技术监督预警
第五章季报格式和工作总结编写要求
第六章技术监督动态检查管理办法及动态检查考核项目
第二篇监督技术标准
火力发电厂电测监督技术标准
第
一
电测监督管理工作要点与要求篇
电测技术监督工作一直坚持计量准确、确保修校质量、现场人员及设备安全的原则;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管理做到法制化、制度化、动态化;电测技术监督工作作为保障发电企业安全、经济发输电的重要手段,积极开展从设计审查、设备订购、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周期检验、技术改造等全过程、全方位的技术监督。
第一章发电企业电测监督管理机构和职责分工
第一节发电企业电测监督管理机构
发电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以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领导下的电测技术监督网,形成电厂厂级、部门级、班组级的三级技术监督体。
厂级应有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负责技术监督工作,作为本厂电测计量工作的技术领导。
策划或其他厂级管理部门设立电测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负责开展本单位的电测技术监督工作。
策划或其他厂级管理部门是电测监督的归口管理部门,电测专责工程师是本专业的主要管理责任人,因此各单位电测专责工程师必须对本专业进行监督管理,掌握本专业的情况。
基层班组是电测监督工作的执行机构,应设电测班组或电测专责员。
基层专业班组有责任将本专业的情况汇报给策划或其他厂级管理部门的专责工程师。
专业班组不与专责工程师配合的单位应由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理顺管理关系,保证监督网有效运行。
第二节发电企业电测监督各级管理职责
一发电企业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本地区电网公司有关电测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
(2)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和电测技术监督各项管理制度等;
(3)制定本企业电测技术监督年度工作计划并按计划积极开展工作;制定电测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并严格执行,确保电测计量器具的检验率、调前合格率等指标达到规定要求;
(4)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配置有关电测计量标准装置并积极开展计量标准考核工作及其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本企业电测计量器具的选型、订货、验收工作;
(6)开展电测计量器具的检定、修理和其他计量测试工作;负责本企业电测计量器具的安装、维护、现场检验、周期检定(轮换)等工作。
(7)配合电网经营企业开展本企业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投运前验收、现场检验、周期检定(轮换)、故障处理等工作;
(8)负责建立健全本企业电测计量器具技术台帐,妥善保管电测计量器具的检定报告及检定原始记录;
(9)负责解决本企业电测专业存在的重要技术问题;
(10)参加本企业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电测专业项目的设计审查、安装验收等工作;
(11)参加电测专业的计量检定员证考试并取得相应证书;
(12)参加上级部门及技术监督执行部门举办的专业培训、技术交流活动及本地区技术监督年度工作会议等;
(13)编写本企业电测技术监督季(月)度、年度工作总结并及时报送上级单位。
二发电企业厂级技术监督主管领导的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电测计量的法令、法规、制度和规定等;
(2)根据企业情况决定电测计量工作开展模式:
电测仪表检验工作是企业自己开展还是外委;
(3)明确电测监督网络的成员和职责。
根据本单位电测仪表检验工作量的大小,负责配齐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并保障专业人员相对稳定,不随意更换;
(4)组织本单位电测标准实验室的建设及开展计量标准考核工作;
(5)组织本单位计量人员培训取证及积极参加技术监督服务单位举办的专业培训、技术交流及技术监督工作会议等;
(6)组织本单位重大电测计量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解决本单位电测计量关键问题;
(7)审批本单位电测监督实施细则、各项管理制度、工作计划、技改项目、工作总
结等文件;
(8)积极支持电测专业技术改造和新技术应用。
三发电企业策划或其他厂级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策划或其他厂级管理部门设立电测监督专责工程师,在厂级主管领导下负责开展本单位的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电测计量的法令、法规、制度和规定等;
(2)负责制定本单位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及各项管理制度,组织编写电测仪表检验规程或检验作业指导书;
(3)负责电测标准实验室的建设及计量标准考核工作的开展;负责计量检定人员取证培训工作;
(4)负责解决本单位电测专业存在的重要技术问题;参加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设计选型、竣工验收、现场检验以及计量故障查处等;
(5)负责组织编制电测监督年度工作计划、技改计划、人员培训计划等;负责组织电测计量人员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电测计量人员的专业水平;
(6)负责组织编写电测监督季(月)度、年度工作总结并及时报送上级单位;
(7)积极开展电测专业技术改造和新技术应用。
四发电企业基层班组的主要职责
基层班组是电测计量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应设电测专责员或技术员。
班组从事电测计量检定工作的成员应持有相应的计量检定员证。
(1)负责维护电测标准实验室及相关计量标准;
(2)编制全厂电测仪表周期检定计划,按检定规程要求认真开展电测仪表检验工作;
(3)建立并维护全厂电测仪表技术台账,妥善保管电测仪表检定报告及检验原始记录;
(4)正确、及时处理运行中各类电测计量器具的异常情况,确保电测计量器具正常运行;
(5)配合电网经营企业开展本单位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投运前验收、现场检验、周期检定(轮换)、故障处理等工作;
(6)负责统计季(月)度、年度电测仪表检验完成情况;
(7)积极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学习新规程、新技术,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第二章电测监督的范围和主要工作
第一节电测监督的范围
(1)电工测量直流仪器
包括直流电桥、直流电位差计、标准电阻、标准电池、直流电阻箱、直流分压箱等。
(2)电测量指示仪器仪表
指以模拟方式指示的各类电测量仪器仪表。
(3)电测量数字仪器仪表
指以数字方式指示的各类电测量仪器仪表。
(4)电测量记录仪器仪表
包括统计型电压表、电能质量监测仪等。
(5)电能表
包括单、三相电子式电能表、感应式电能表、安装式多功能电能表等。
(6)电能计量装置
包括各种类型电能表、计量用电压、电流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箱)等。
(7)电流、电压互感器
包括现场安装的电力用电流、电压互感器和组合互感器。
(8)电测量变送器
指将交流电流、电压、有功(无功)功率、频率、功率因数、相位和直流电流、电压等电量转换为直流电压、电流的变换式仪器仪表。
(9)交流采样测量装置
指将工频电量量值电流、电压、频率经数据采集、转换、计算的各电量量值(电流、电压、有功功率、无功功率、频率、相位角和功率因数等)转变为数字量传送至本地或远端的远动终端设备、智能化单元、厂站测控单元、功角测量装置、高压监测设备、保护测量一体化装置等测量控制装置。
(10)电测量系统二次回路
指现场安装的电力用电流、电压互感器连接到电测量仪器仪表的二次线圈及连接线、接线端子等。
(11)电测计量标准装置
指用于检定或校准各类电测量仪器仪表的标准装置。
(12)电能量计量系统。
指电能量计量表计、电能量远方终端(或传送装置)、信息通道以及现场监视设备组成的系统。
(13)电试类测量仪器
包括继电保护测试仪、高压计量测试设备等。
第二节电测监督的主要工作
一电测标准实验室及人员要求
(一)标准实验室的环境条件
电测计量标准实验室(简称实验室)是指用以进行电测计量器具的检定、检修、试验等工作场所。
实验室的环境条件是保证计量检定工作质量的必备条件之一。
行业标准《DL/T5043—95火力发电厂电气试验室设计标准》提出对电测实验室的要求:
如4.1.1条规定“测量仪表试验室宜设置在生产办公楼或其它远离振动、烟尘和强电磁干扰的场所”;4.1.2条规定“测量仪表试验室应设置标准室、检修间、贮藏室和办公更衣室”;4.1.4条规定“标准室应装设空调器和去湿机,其温度和湿度应符合仪表检定有关规定的要求”等等。
国家电网公司电测技术监督规定及其他电网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制度对电测计量标准实验室的规定归纳有如下几条:
“1)实验室的环境温度、相对湿度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并应设立与外界隔离的保温防尘缓冲间。
实验室环境温度、相对湿度应满足相关的检定规程要求。
2)实验室应有防尘、防火措施,新风补充量和保护接地网应符合要求;室内应光线充足、噪声低、空气流速缓慢、无外电磁场和振动源、布局整齐并保持清洁。
实验室动力电源与照明电源应分路设置,动力电源容量按实际所需容量的3倍设计。
注:
空气流速是表示空调区域内气流速度的指标,它的大小对散热和散湿有影响。
如气流速度过大,计量人员将有吹风感觉,这将影响测量和检定的精度与工作人员健康。
一般不应超过0.3m/s。
3)实验室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专用工作服及帽鞋,并配备防寒服。
4)实验室应由专人管理,包括实验室用标准设备、环境条件及检定记录、技术档案等。
5)实验室内不能存放已被淘汰、报废的标准设备、仪器仪表,实验室内墙面表层脱落、试验台及桌椅陈旧破损均属不符合要求。
”
总之,环境因素是影响计量准确度的重要因素之一,它包括:
环境温度、相对湿度、大气压强、防震、防尘、防腐、接地、防静电、防电磁干扰、安全、照明、供电电源和噪声等诸方面。
其具体指标可参考以下的介绍:
环境温度、相对湿度:
在计量检定规程中都有规定。
大气压力:
一般为86~106kPa。
防震:
一般实验室要求地震烈度为4级以下,震动幅度小于4μm,允许振动速度为0.20mm/s以下。
放置高精度、高灵敏度的光学仪器、电子仪器的计量室防震要求为2级以下,震动幅度小于2μm,允许振动速度为0.05mm/s以下。
防尘:
含尘量应小于0.25mg/m3。
防腐:
空气中应避免有腐蚀性气体。
接地:
实验室内必须有安全保护接地网,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Ω。
防电磁干扰:
应避免外电磁干扰,电磁、无线电计量室的屏蔽间对外来干扰信号的衰减能力应达到40~80dB。
防静电:
地板应做防静电处理。
安全:
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的要求。
照明:
工作面的照度应在80~100lx且应均匀,无眩光,照明灯的照度应达到200~300lx。
(实验室照明应采用混合照明式,即一般照明和局部照明相结合,且以日光灯照明为宜。
一般照明可采用40W嵌入式日光灯,局部照明可采用10~20W日光灯。
)
噪声:
应小于60dB。
供电电源:
应有专用的配电变压器,供电电源的电压、频率等参数的大小、变化范围应满足计量器具使用说明书的具体要求和检定规程的有关规定。
若无相应规定时,可参考下列要求。
交流电源:
220V(1±2%),50Hz(1±1%);直流电源为电压额定值±1%。
所有的计量工作都必须在其需要的场所和环境条件下进行,实验室的设施、标准和检测区域以及能源、采光、采暖和通风应便于正常进行计量工作。
实验室中的生物细菌、灰尘、电磁干扰、湿度、电源、温度、噪声和振动等因素都可能对计量(测量)的准确度产生影响,必须对它们进行有效的监测、控制和记录。
在每次测量和校准时,都应有主要的环境条件测量记录,温度记录和湿度记录,这些记录必须按环境监测仪表显示的当时数据记录,不能按习惯数据填写。
(二)标准实验室的其他设计要求(供参考)
(1)计量室位置选择
计量室按面积大小和具体情况可有两种设置形式:
①单独建立计量室建筑;②附设
于其他建筑物内。
(2)计量室建筑布置要求
①外墙、外墙朝向及计量室所在层次
为了减少太阳辐射热的影响,减少空气调节负荷,保证室温的稳定,计量室空调房间的外墙、外墙朝向及其所在的层次,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温度控制精度(℃)
外墙
外墙朝向
层次
≥±1
应尽量减少外墙
宜北向
宜避免顶层
±0.5
不宜有外墙
如有外墙时,宜北向
宜底层
±(0.1~0.2)
不应有外墙
-
宜底层
表中“北向”,适用于北纬23º以北(广州以北)的地区。
②门的布置
空调房间的门应向气压为正压的方向开启,通常空调房间为正压,门应向内
开。
空调房间与室外相通的门、空调房间与非空调房间相通的门应设保温门。
③窗的布置
计量室空调房间是否开设外窗,应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一般如果窗的密闭处理较好、面积和层数适当、朝向也好,开窗还会有较好的效果。
窗的布置要求:
——空调房间的外窗面积应尽量减小,并采用有效的遮阳措施。
东西向外窗最好采用外遮阳。
内遮阳一般采用窗帘,有条件可采用活动百叶窗遮阳。
——空调房间的外窗最好大部分不能开启,以减少窗缝渗漏空气。
——窗缝应有良好的密封,以防渗透风进入,双层窗一般要用双框。
④楼面保温层
空调房间布置于多层建筑的中间层或底层时,非空调房间与空调房间上、下层之间的楼面应设置保温层。
(3)围护结构要求
为了使计量室空调房间内部的温湿度得到稳定,并且能在夜间停止送风的情况下,使室内温、湿度不致有急剧的升降,设计坚固实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围护结构是一个重要条件。
①保温墙
计量室空调房间的外围墙体应采用保温墙。
隔热、保温是保温墙的主要功能要求。
保温墙的设计要根据我国各地区不同的气候特点因地制宜。
夏热冬寒地区,既要考虑夏季隔热又要兼顾冬季保温;北方严寒地区,主要是冬季保温。
其次保温墙还应防湿、隔气,防腐、耐久,维护清理方便,保温墙内表面应采用油漆的光滑表面,便于维护清理。
②保温屋面及保温顶棚
计量室空调房间的保温屋面和保温顶棚其构造和基本要求与保温墙相似。
③楼面和地面
楼面和地面的使用要求是:
应表面光滑不积尘、不起尘、易清洁;防潮防水;
耐磨;有弹性、耐冲击、耐油污。
面层材料选择可参阅下表。
生产内容
可采用面层
常用面层
一般计量检定
单层硬木地板,塑料地毡、塑料涂层
塑料地毡
塑料涂层
精密计量检定
双层、单层硬木地板,塑料板塑料地毡,光滑橡胶板材
塑料板
光滑橡胶板材
(4)空调房间内表层及室内色彩
①内表层材料选择
计量室空调房间内表层要求应光滑不易积尘,便于清洁、无眩光。
一般并不须选用高级材料,可在一般材料表面复以乳胶漆、普通瓷漆、过滤乙烯漆等等。
②室内色彩
计量室空调房间应该注意选择光源及室内色彩的饰色,充分利用色彩感觉的影响,减少计量人员的视觉的疲劳,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室内的色彩不必拘于一种颜色,但顶棚、强面、墙裙、地面的颜色要配合协调,掌握上淡下深的原则,即顶棚、墙面、墙裙、地面依次渐深的饰色。
(5)电气照明要求
照明设计应根据国家照明标准达到规定的照度,并解决空间亮度合理分布问题,改善光色,避免眩光以获得满意的视觉条件。
照明方式分有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混合照明。
一般照明是在整个房间或房间某部分照度基本上均匀得照明。
局部照明限于工作部位的固定或移动的照明。
混合照明是一般照明与局部照明共同组成的照明。
计量室空调房间主要采用一般照明。
计量室照明主要使用荧光灯和白炽灯。
计量室常用的荧光灯具为避免灯具积灰和空中有悬吊物,应选用嵌入式灯具。
计量室空调房间除采用荧光灯外,尚可采用顶棚嵌入式的带状照明或发光顶棚。
对于无天然采光或天然采光很少的空调房间,一般照明的最低照度为100lx,计量室空调房间为200lx左右。
(6)计量室室内一般要求、仪器布置及工作台柜
仪器室应有足够的照明电源插座。
室内的电线最好用暗线,插座应为暗式置于墙内。
计量室一般仪器的工作台没有什么特殊的要求,只要稳,能够承受住仪器的质量和设有能放置仪器附件、使用说明书等的抽屉和小柜即可。
此外,计量人员所用的座椅,一般以能升降的转椅较合适。
(7)防火要求
计量室空调房间大部分为密闭房间,甚至为无窗房间,火灾的危险性较大,发生火灾尚不易及时发现。
特提出应注意的防火要求如下:
①耐火等级:
根据空调房间的特点,又因为其室内设有较贵重的计量仪器,按防火要求,应按一级耐火等级的要求设计。
②构件的燃烧性能:
按照一级耐火等级要求,计量室建筑的墙、内隔墙、顶棚、地
面和门窗都应是非燃烧体。
③其他要求:
计量室空调房间,应选用对精密设备、仪器、仪表和人员无害的轻便灭火工具。
计量室应装有电话,以便及时联系和及时报警。
(三)人员
(1)从事检定和修理的人员应掌握必要的电工学、电子技术和计量基础知识;熟悉电测计量器具方面的原理、结构;能操作计算机进行工作。
(2)凡从事电测计量检定的人员必须取得授权机构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后,方可开展检定工作。
(3)电测计量检定人员的考核(复查)应按照《计量检定员考核管理办法》进行。
(4)计量检定人员中断检定工作一年以上重新工作,应进行实际操作考核。
(5)计量检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6)计量检定人员调离电力企业的计量工作岗位时应收回其计量检定员证。
二计量标准考核
(一)计量标准考核的概况
(1)计量标准考核的必要性
计量标准是准确度低于计量基准,用于检定或校准其他计量标准或者工作计量器具的计量器具,它处于国家量值传递(溯源)体系的中间环节,起承上启下的作用。
为了加强计量标准的管理,规范计量标准的考核工作,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传递的一致性、准确性,为国民经济发展以及计量监督管理提供公正、准确的检定、校准数据或结果,国家对计量标准实行考核制度,并纳入行政许可的管理范畴。
计量标准考核,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及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计量标准测量能力的评定和开展量值传递资格的确认。
被考核的计量标准不仅要符合技术要求,还必须满足法制管理的有关要求。
计量标准考核既是计量监督的一项基本内容,也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重要技术基础。
(2)计量标准考核的依据
计量标准考核的法律法规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全国人大通过,国家主席令28号,1985年9月6日发布,1986年7月1日起实施)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及第九条。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国务院1987年1月19日批准,1987年2月1日起实施)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及第十条。
③《计量标准考核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2号,2005年1月14日发布,2005年7月1日起实施)。
计量标准考核的技术依据
①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②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以及相应的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
(二)计量标准考核的原则
(1)执行考核规范的原则
计量标准考核工作必须执行JJ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2)逐项考评的原则
计量标准考核坚持逐项考评的原则,每一项计量标准必须按照本规范规定的6个方面共30项内容逐项进行考评。
(3)考评员考评的原则
计量标准考核实行考评员考评制度,考评员须经国家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计量标准考评员证。
考评员承担的考评项目应当与其所取得的考评项目一致。
(三)计量标准考核的程序
计量标准考核是国家行政许可项目,其行政许可项目的名称为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行政许可实行分级许可,即由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市(地)及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职责范围内的计量标准实施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行政许可流程各步骤如下:
(1)申请
申请考核单位填写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并将申请书及有关资料提交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考核。
申请新建计量标准的单位应做的准备工作:
在提交《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之前,必须按7个方面的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这些准备工作是申请建立计量标准必要的前提条件。
①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根据相应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的要求,配置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包括必需的计算机及软件。
配置应当做到科学合理,经济实用。
②计量标准器及其主要配套设备应当溯源至国家计量基准或社会共用计量标准。
对于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及部门、企事业单位的最高计量标准,其计量标准器应当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或校准来保证其溯源性。
主要配套计量设备可由本单位建立的计量标准或由有权进行计量检定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或校准,并取得有效检定或校准证书。
③新建计量标准应当经过试运行,考察计量标准的重复性及稳定性。
试运行时
间一般在半年以上。
在此期间进行重复性试验和稳定性考核。
④申请考核单位应当完成《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和《计量标准技术报告》的填写。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中计量标准的重复性试验和稳定性考核、检定或校准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以及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等内容的填写应当符合有关要求。
⑤计量标准的环境条件应满足相应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具有有
效的监控措施和相应的记录。
⑥每项计量标准至少配有两名持证的检定或校准人员。
所谓“持证”是指持有本项目《计量检定员证》,或持有《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项目《注册计量师注册证》。
⑦每项计量标准应建立一个文件集,文件集至少要包括本规范规定的18个方面的文件。
申请考核单位应当保持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正确性和有效性。
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的准备工作:
为保证计量标准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为计量标准复查考核提供技术依据,申请考核单位在《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应有计划地进行连续、有效的溯源,进行重复性试验和稳定性考核,并积极参加由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或其认可的实验室之间的比对等测量能力的验证活动,妥善保存有关测量数据及技术资料。
主要目的是通过这些技术保障,使计量标准能持续维持在良好的运行状态。
①在《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应当保证计量标准器和主要配套设备的连
续、有效溯源。
②计量标准在运行中应当定期进行重复性试验和稳定性考核并保存相关数据。
③及时更新计量标准文件集中的有关文件。
(2)受理
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收到申请资料后,应当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
申请资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受理申请,发送受理决定书。
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按照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可以立即更正的,应当允许申请考核单位更正,更正后符合本规范要求的,受理申请;申请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考核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发送补正告知书,经补正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逾期未告知的,视为受理;申请不属受理范围的,发送不予受理决定书,并将有关申请资料退回申请考核单位。
受理申请的,应当下达考评计划;受理申请后计量标准考评的组织工作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3)考评
考评任务下达后,组织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申请资料发送至考评单位或考评组。
考评员按照本规范执行考评任务,并给出考评的结论和意见。
考评单位或考评组组长以及组织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完毕的考核材料报送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计量标准的考评应当在60个工作日内(包括整改时间)完成。
(4)审批(包括发证)
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考评的结论和意见及组织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复核结果,对考评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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