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上网的危害及预防对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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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上网的危害及预防对策
中学生上网的危害及预防对策
据调查,很多学生很喜欢上网或迷恋上网,达到了严重影响学习的地步,网络对许多的中学生造成了较大的身心影响。
现对网络的危害和预防对此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网络的危害
网上游戏、网上聊天和网上色情是网络三个魔爪,是使青少年堕落的三大杀手。
有的学生热衷于网上聊天、网上交友,须不知由于不知道对方的真实身份,对方的性格品德,甚至对方的性别,一些人由于交友不慎而使自己掉入对方设计的陷阱,失物失财、甚至丧失性命的事例在全国各地屡屡发生。
很多学生因网上交友不慎而离家出走去投奔网友。
给平静的学校、家庭带来了巨大的波澜,严重破坏家庭的安宁幸福和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由于网络游戏、色情和聊天充满刺激、惊险和浪漫,许多学生一旦接触,便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网上“三魔爪”又被称作“电子海洛因”,是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
沉迷网吧的危害究竟在哪里,我们认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摧残身体
如果长时间上网,对一个人眼睛的伤害非常严重。
由于学生对游戏的痴迷,达到了可以不吃饭、不睡觉的疯狂地步。
由于玩游戏时精力高度集中,伴随着血液加速、心跳加快,人的体力、精力消耗很大。
再加上电游、网吧空气混蚀,人口密度大,烟味、食物味、汗臭味,五味俱全,机器声、打闹声、脏话声,声声刺耳,卫生、环境条件极差,严重影响着身体健康。
所以一般玩通宵电游的网迷走出网吧时,眼睛通红,蓬头垢面,两腿发软,形似缟素。
青少年学生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如果不知饥渴、不分昼夜的上网,其对身体的危害不会亚于大麻、白粉等毒物,这并非危害言耸听。
2、心理受损
由于网迷对上网有着很强的心理依赖,轻者影响学习、身体,严重者致使心理变态、心态扭曲,有人说,学生学习负担重,心理压力大,能在网上找个忠实的听众(不一定是朋友)聊聊,心情可以得到放松,情绪会变得稳定,我们不否认此说法,如果能把握好,对调节心智是有一定益处,但实际上,许多未成年人一旦上网,便无法把握,将太多的时间精力花在网吧里,致使学业受影响,老师批评、家长生气,反而心理负担更重。
3、滋生是非
进出网吧的大多是中小学生,小的几岁,大的十七八岁,他们大多没有收入,为了能弄到进网吧的钱,有的结伙敲诈,有的偷盗抢劫。
还有一类人进出网吧,他们纯粹是敲诈中小学生,经常有打架斗殴的事在网吧发生,有的网吧经营者唯利是图,向过夜未成年人提供饮食住宿,子女夜不归宿,家长自然心急火燎,亲戚朋友、老师一起出动,到处找人,确实给家庭、给社会带来了不安定因素。
4、影响学业
学生一旦对网吧痴迷,就是对人生追求的放弃,学生一旦进入网吧,成绩直线下降。
有一位学生写道:
该死的网吧,你夺走了我的学业、夺走了我的大学,我咬牙切齿,切肤心疼!
但我就是不能自控!
还有位同学这样说:
我一闭眼,就看到键盘,手指碰到任何物体都有鼠标的感觉,鼠标一点,导弹就发出了。
我们无法真正进入那些网迷们的内心世界去体味他们的感受,但可以想象到他们通红的眼睛、疲惫的心理到底有多少精力去学习。
5、安全隐患
大多数网吧都未请专业人员安装设备,也未经消防、安全、文化、卫生等部门允许,其营业场所的电脑安放的密度、电脑走线、安全出口等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而且大多数网吧出进仅一扇门,无安全通道和疏导标志,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
二、加强教育工作
1、提高学生抵制诱惑的能力
应该说,大部分的中学生都上过网,他们中的大多数并未完全荒废学业,陷于其中。
在网吧里,首先陷落的是那些意志薄弱、信念不坚的懦弱者。
这种现象高中比初中严重,这是心理发育的规律决定的。
我们应该告诉同学们:
人,之所以成为人,是有精神支撑的。
我们广大的教育工作者、家长要帮助学生提高抵制诱惑的能力,告诉他们,我们如果抵制不了一点诱惑,我们漫长的人生道路上会摔很多很多跟头。
这个世界有金钱诱惑、权力诱惑、美色诱惑,而现实生活中确有不少可怜者葬身于金钱、权力、美色诱惑。
要具有较强的抵御诱惑的能力,就必须胸怀大志,不断追求;必须信念专一、永不放弃;必须警钟长鸣,只有这样,他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我们也高兴地看到,有不少同学都曾经深受网吧之害,他们在老师、家长的帮助下,靠自己坚强的意志、贤贞不渝的信念在思想上筑起一道长城,他们走出了网吧的漩涡,获得了新生,他们的成绩进步了,重新找回了人生价值。
2、教育学生调整好心态
迷恋网吧的原因有多种多样,有的出于好奇,有的出于消遣、休闲,有的心理负荷大,寻找心理释放,不管哪一种原因,归结起来是心理问题,我们有的同学认为学习单调乏味,有的情绪不好、心态浮躁,出现此类事情应该说是很正常的,但他们第一个就想起网吧,他们将网吧当作是解开心理问题的灵丹妙药,结果,恰好相反,一旦踏入网吧,有的从此陷入“网”中而不能自拔。
解决这个问题,要从多方面下手。
作为教师应该善于了解学生的心理,洞察学生的内心世界,关心理解每个学生,优秀的教师应该掌握一定的心理教育方法和心理调控技巧,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勇于面对现实、面对困难。
同时,学生应该掌握一定的情绪调控技巧,即使已经产生委屈、难过、害怕、烦恼、苦闷等情绪,也要寻找适当的办法,比如找知心朋友、老师、家长倾诉,合理地宣泄;或转移消极情绪,到操场跑跑步、打打球,尽量将消极心态转化为积极因素。
3、学校、家庭双管齐下,共同教育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如果因一时的疏忽而影响了孩子前途将是巨大的损失。
我们要经常与家长联系,同学生家长一起教育好孩子。
要帮助孩子提高自身抵制诱惑能力,树立远大理想,将全部精力用在学习和正当有益的特长爱好。
万一学生不慎迷恋网吧,千万不要急躁和打骂体罚,我们要讲清道理,引导他们不沉迷于网上游戏和网上垃圾。
我相信,在我们全体老师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会把我们的学生教育好。
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和预防
—新桥中学法制教育发言稿
杜勇涛
一、青少年犯罪成因分析
据调查,青少年案犯家庭状况普遍偏差,且多为畸形,有的家庭父母不和,有的父母离异,有的教育不当,管理不善。
家庭环境和家长的言行、品行及教育方法,对青少年的心理、品德、爱好和思想的影响至关重要。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促进了社会的全面进步。
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腐朽生活方式的偏激倾向。
于是,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坑蒙拐骗、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等社会不良现象时有发生,对社会风气造成较大的不良影响。
而青少年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形成阶段,缺乏社会经验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受这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青少年经受不住各种物质享乐的诱惑,在一定条件和某种因素的作用下,就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受社会不良文化影响。
我们知道,优秀的文化可以提高人的思想,促使人们奋发上进,低级、庸俗的文化会腐蚀人的灵魂,阻碍社会文明的进步。
目前在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化娱乐等中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凶杀暴力、淫秽色情以及其它有损人民群众健康的内容,对社会文化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
这种受污染的社会文化生活环境对涉世不深的青少年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
香港及国外流入的暴力恐怖片在一定程度上激起青少年好奇心和模仿的欲望,许多青少年正是由于剧情的指引从而完成与其年龄并不相称的违法犯罪行为从而走上犯罪。
(三)、受家庭不良教育的影响。
父母是子女的启蒙老师。
家庭的教育培养,深刻影响着子女人生观、道德观的形成,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潜伏着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危机。
案例三的小新在正是缺少父母的教育,且其爷爷奶奶又过分溺爱使其辍学而后又沉迷上网最终走进犯罪的深渊。
(四)、法制道德教育滞后。
近几年来,虽然在中小学设立了法律知识和品德教育课,在社会上开展“送法上门”、“法律进家”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教育活动,但在力度上还有欠缺,在面上还有死角。
青少年自身更是不重视此方面的学习。
因而,致使一些青少年缺乏是非、荣辱、善恶观念,分不清罪与非罪的界限,此罪与彼罪的区别。
(五)、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
以上四方面对于青少年反而言均是外部因素,青少年犯罪最根本的原因在于青少年本身的素质。
由于青少年犯大多文化素质较低,分辨事非能力较差,其处世的无知性、盲目性就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义气用事,不计后果等,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二、青少年犯罪的有效预防
如何更好地预防和防止青少年犯罪,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
1、保护性预防。
保护性预防是指国家或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以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为目
的而采取的各种措施,这些措施包括:
应加强有关青少年保护的立法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防止青少年沾染不良习惯,禁止侵蚀青少年思想品德信息的传播;打击教唆、引诱、胁迫青少年犯罪的犯罪活动,这也是保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环节。
2、堵塞性预防。
堵塞性预防是指通过堵塞各方面工作的漏洞,减少和消除实施犯罪的条件,达到犯罪预防的措施。
给学生普法,学校经常把政治课设为法制课,组织学生接受“庭审教育”,参观看守所。
孩子懂法要主动而不能依赖课堂的灌输。
主要包括:
加强学校、家庭对青少年的教育,教育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
3、控制性预防。
控制性预防是指各种针对有明显犯罪倾向或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采取的帮助、教育、挽救措施。
主要包括:
成立帮教小组;送工读学校教育;加强少年法庭的工作;回访考察。
4、改造性预防。
改造性预防指政法机关以生产劳动为主要手段,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文化技术教育,使有违法犯罪的人改邪归正,成为遵纪守法的劳动者。
在劳动改造时,应结合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与原因,要重点进行思想教育,以彻底从思想上使失足青少年得以改造,真正成为自食其力遵纪守法的劳动者。
5、家庭教育是其中最为之关键的。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遏止青少年犯罪,首先要从家庭抓起。
有关部门可与青少年家庭签订防止犯罪的责任状,明确家庭、父母对子女的教育责任,巩固家庭这个堡垒。
6、在校园教育方面,除加强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学校还应加强法制教育,使青少年在安定的生活、学习环境中接受良好的教育。
背景案例
案例一福建五少年杀死同学勒索20万警方缴获军用手枪
2002年10月9日,福建省福清市警方破获一起在校中学生杀害在校生案,抓获陈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缴获作案工具两轮摩托车1部、六四式军用手枪子弹3发等物品。
7日下午2时30分许,福清市警方接到受害者家属报案:
当日下午2时23分,他家突然接到歹徒打来电话称:
“陈某(男,13岁,某中学初一学生)被其绑架要求家属准备20万元人民币赎金,并称不准报案,否则后果自负。
”
接到报警后,福清市公安局马上组织警力开展侦破工作。
根据现场调查,走访群众,获悉受害者陈某于2002年9月29日晚9时许,从福清市新厝镇某中学晚自习回家途中失踪。
其家属经过几天几夜寻找未果,直至10月7日下午突然接到绑匪勒索电话。
警方在大量调查取证的基础上,获悉某中学初三年级学生陈某母亲与受害者家积怨较深,且陈某近期表现十分反常,有重大作案嫌疑,同时查明陈某近期来经常与同学郭某、黄某等人在一起打电脑、玩游戏,行动诡秘。
10月8日下午警方决定对陈某等5位涉嫌人员采取收捕审查。
经审查:
犯罪嫌疑人陈某(男,1987年12月出生,某中学初三学生),郭某(男,1987年5月出生,系陈某的同班同学),黄某(男,1988年1月出生,系陈某的同班同学),李某(男,1987年6月出生,系某中学初三学生),杨某(男,1988年2月出生,系某中学初三学生)供认,他们因长期在一起玩电子游戏机而结为朋友,因陈某母亲与受害者陈某母亲有积怨经常吵架陈某怀恨在心,伺机报复,于是犯罪嫌疑人陈某便召集郭某、黄某、杨某进行密谋寻求报复。
9月29日晚9时许,陈某、郭某、黄某三人在受害者回家的途中等候,将受害者陈某殴打杀害后,用两轮摩托车将其尸体载到某水库,用石头绳子捆绑投入水库,然后潜回家中,并于10月7日通过李某打勒索电话到受害者家中索要20万元人民币。
案例二浙江校园暴力升级:
学生组团买枪对抗黑社会
2003年4月25日,永嘉黄田某中学学生柳某因与同校的黄某有矛盾,便叫来徐某等将对方殴打了一顿。
柳也因受到学校的严厉批评处理。
第二天晚上,当徐某等四人再次来到柳某的寝室里时,被闻讯赶到的值班教师发现,之后徐某等被带到黄田派出所。
调查中,这伙人供出了一个惊人的事实:
他们中间曾相互间传送着一支枪!
全体参战干警为此大惑不解,一伙初中人何来枪支呢?
他们决心将此案查个水落石出。
原来,就读该县某中学的徐某、厉某等人在校期间经常与当地社会上青少年组成的“十八党”团伙发生冲突。
为能何他们对抗,徐某等也组建了一个名为“十三鹰”的学生团伙。
去年下半年,柳某想买支枪来去打猎,就通过朋友介绍在其叔叔张某那里,以250元购买了一支单管火药枪,后一直藏在家中。
今年2月份,徐某所在“十三鹰”在与“十八党”的对抗中败北,他们觉得如果有一支枪在手便可扭转败势。
第二周,徐某等10人便筹资到黄田镇,以同学关系将柳某的那支枪购买过来,并将枪藏到家中,直到26日被公安机关查获。
案情至此已初步明了,警方便立即成立专案组,连夜出战,于4月26日深夜包围制枪犯罪嫌疑人张某并将其逮捕归案。
案例三北京一少年为偷钱上网将奶奶砍死爷爷砍成重伤
17岁少年小新(化名)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
事后,小新投案自首。
两年前,小新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
初中还没有毕业便辍学。
因担心儿子整天沉迷于网吧,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
小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
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小新就想到了偷。
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
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
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
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
“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
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
”
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
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
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
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
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
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
思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了。
小新告诉记者,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
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
“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
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
”说到这里,他痛哭流涕起来。
青少年犯罪案例分析
姚晓东
案例一、蛊惑仔”引诱学生犯罪
日前,一名年仅16岁的女中学生露露听说有个低年级的同学骂她,就叫来几个朋友,把那个女孩暴打一顿;另一名18岁的女生燕子参与5起抢劫,抢钱近5000元。
问起她们这么做的原因,她们竟然回答说:
“当班长、学习尖子远不如当大姐大威风!
” 据燕子和露露说,为什么要选择用打架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呢?
因为她们看到电视、录像里都是这样,挺牛的,相比于单调乏味的课本上的说教和家长的唠叨,她们当然更喜欢情节生动的电影故事,看得多了,就觉得,认“干哥哥、干姐姐”比友谊重要,电影里的“老大”都用拳头自己解决问题,找老师、报警都是小角色。
在电影中,那些大哥、小弟动不动就挥刀冲上街头,都是让人佩服的英雄……正是由于这些电影电视的“蛊惑”,一些家庭幸福、在校表现良好的学生开始“出轨”。
不良的社会环境目前已经成为未成年人形成犯罪心理的重要外部原因,有关部门必须加大扫黄打非的力度,消除环境给青少年带来的不良刺激,这对青少年的成长至关重要。
案例二、未成年人犯罪也有判刑
依据2000年12月17日晚,户县15岁少年王某为图好玩竟想制造火灾,他先将一堆麦草点燃,但因火势较小没有引起他人注意。
又窜到同村张某家老屋处,用火点燃一把干麦塞入门洞引起大火后,王某便躲在暗处观看村民救火。
火越烧越大,烧毁了房屋,烧死了一头耕牛和一些用具,损失达7000余元。
法院鉴于王某未成年,遂依法作出减轻处罚判决。
判处王某有期徒刑8个月,其父母赔偿受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7000余元。
1、如何确定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年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
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
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周岁。
2、未成年人犯罪是否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3、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原则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原则与成年人刑事案件相同。
赔偿责任一般应当由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承担。
未成年被告人有个人财产的,应当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监护人予以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案例三、花季年华为何心狠手辣?
专家提醒警惕青少年暴力
如果调阅一下各地的报刊,就会发现几乎每天都有不少青少年犯罪案件的报道,其中还有一些性质相当严重的恶性案件。
这些报道和其他千奇百怪的事情同时挤在大小报刊的社会新闻版上,成为新闻生产和消费的一部分,你可以去注意,也可以忽视,似乎不再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在这种“司空见惯化”的中间,不知掩藏了多少青春的残酷和悔恨。
新闻事实
十七岁
-今年3月25日,未满18周岁的黄新锋、黄惠民和丁雄壮3名少年一起来到金华一家小录像厅,他们来的目的很明确:
杀掉独自一人守店的店主姜雪梅,抢光店里的钱。
晚上8点,他们佯装看通宵录像租了10个碟片,然后躲进店内一间房屋看录像。
当晚10时许,姜雪梅关掉店门进里屋打扫卫生,黄新锋3人突然站起来卡住其脖子,用拳头和板凳猛击她的头部和身体。
最后她死了,3个少年在一个多礼拜后就被抓捕归案。
-去年1月17日中午,浙江省金华市第四中学高二学生17岁的徐力放学回家,母亲吴凤仙开始不停唠叨他的学习成绩排名问题,总觉得母亲给自己压力太大的徐力于是操起一把铁榔头,将母亲杀害。
“好学生徐力杀母”案一度震惊全国,最后他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十五六岁
-2001年3月2日下午,包头市东河区某中学两名初三学生,在班级卫生扫除中追逐耍闹,其中一位不小心将另一位的毛衣撕开一个小口,两人遂互相推搡争执。
老师将他们带回办公室进行劝导,两人均表示和解。
不料,放学后,在三名同学的怂恿下,毛衣被撕破的同学再次追上对方要求赔件新毛衣,对方不答应,两人又扭打在一起。
厮打中,毛衣被撕破者手握借来的小刀挥舞捅扎。
据当时在场的同学讲,由于天色已晚,谁也没有看到刀子,也没看到被扎者受刀伤。
被扎的同学后来经医生检查才发现,他的颈部和左前胸各中一刀,最后他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三个月前,呼和浩特市某中专学校一名16岁男生为了一个小小的误会,用刀捅死了自己15岁的同宿舍同学。
-2001年1月24日晚11时30分,郑州市16岁的少年张璐璐在回家时发现父亲又在毒打小妹。
在张的家里,父亲打孩子早已成为两代人主要的情感表达方式,但这次,少年再也忍不了了。
于是他将42岁的父亲张书慧一刀捅死。
在医院里,张璐璐对民警说:
“你们回去吧,我自己做的自己当。
”随后,张璐璐亲手为父亲穿上寿衣,去派出所投案自首。
十三四岁
-2000年8月29日17时,昆明市某中学学生14岁的超然、大伟(均为化名)各带一把匕首,窜至昆明市某小区,以借伞为名进了杨家,趁主妇王某转身拿伞之机,超然冲上去勒住王的脖子,大伟用沙发垫捂嘴,把王拖进卧室,用准备好的匕首疯狂地刺向王的胸部、背部和大腿,共计50余刀。
见王还未死,又从王家厨房内拿来菜刀,朝王的颈部一阵乱砍,直至将王杀死。
他们还抢走王身上仅有的7元钱。
他们将尸体抬到了事前看好的楼顶藏匿。
二人回到房中后,用水冲洗现场血痕后逃离。
3天后,公安机关在学校内将犯罪嫌疑人超然、大伟抓获。
这起杀人案的起因是,超然与同班女生15岁的杨某悄悄谈恋爱。
杨某的母亲王某发现后及时劝阻了自己的女儿,王还多次劝超然。
于是超然认为是王有意阻碍他与杨某相好,便产生了将王杀掉后继续与杨某恋爱的想法。
-2000年3月,一起发生在校园内的暴力案件在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城内掀起轩然大波:
一名不满14岁的初二学生,因与同班同学在上课期间发生口角,竟抡起锄头打在其同学头上,致该同学颅内血肿,经医院抢救无效,于34小时后死亡。
-1999年10月,武汉未满14岁的宝儿(化名)因父亲催促其上学,从父亲的身后用斧头对准其头部左侧连续砍了五斧头,此时父亲正在为他做早饭。
宝儿的父亲李敦夭今年53岁,是阳逻船厂退休职工,他和妻子育有五女一子,李和宝儿住镇上,老婆和女儿住乡下。
李在生活上对儿子宠爱有加,宝儿十三四岁了,李还替其穿衣、洗澡甚至擦屁股,每天早晚接送其上学、回家。
李被砍伤后由于失血过多在家中死亡,宝儿于当天晚上将其拖至宿舍楼西边自家菜地旁的厕所边的杂草里,将家里的血迹擦干净,直到几天后母亲前来探望并向单位报告丈夫失踪,宝儿一直对杀父一事不以为然。
十一岁
-今年农历正月初三(1月26日)抚顺市东湖区一11岁小儿,因恼恨母亲缴走自己的压岁钱,先是拽住其母头发挥拳就打,后又一刀将其捅死。
面对警察盘问,小儿煞有介事地编造了一个个谎言。
当谎言被揭穿后,此子一拍胸脯,说道:
“进去就进去吧,能咋的?
” 专家访谈
记者:
近期,有新闻媒体在报道青少年犯罪时提出了“十五六岁现象”,报道中引用的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
另外,还有媒体称,据全国公安部门的抽样调查:
在全国犯罪总量里有一个“17岁现象”,就是说17岁左右的犯罪特别多。
在整个青少年犯罪中,18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达80%以上。
作为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的专家,你是怎么看待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的?
皮艺军(中国政法大学法社会学与青少年犯罪研究所所长):
从公安部统计的数字来看,十五六岁犯罪的比例并没有这样惊人。
我国青少年犯罪的高峰期出现在80年代,到现在始终处于一个居高不下的态势,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的犯罪比例并没有大幅增高的趋势,到1995年,未成年刑事案件作案成员数占所有刑事案件作案成员数的比例从80年代中期的20%以上,下降到了10%左右,并且一直基本保持在这个水平。
所以说从比例上来看未成年人犯罪并未比过去增加。
但在这个数字下我们也应该考虑这样的事实:
80年代的青少年是生育高峰期出生的一代,他们在总体人口中所占的相对比例是很高的,而现在的青少年是独生子女的一代,他们在总体人口中占的比例比80年代要少很多,因此从总人口中所占比重这个角度来看,青少年犯罪确实有增多的趋势。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当前青少年犯罪中最值得关注的问题并不是数量、比例的问题,而是犯罪性质的问题。
从犯罪性质来看,现在青少年犯罪比过去严重很多,这不在于犯罪的数量、比重的增加,而在于犯罪的严重性、危害性的增加。
青少年暴力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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