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培训教育制度.docx
- 文档编号:17995843
- 上传时间:2023-08-05
- 格式:DOCX
- 页数:18
- 大小:27.02KB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docx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培训教育制度.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为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止事故,保证安全生产,使职工熟悉和自觉遵守安全生产中的各项章程,特制定如下制度:
1、凡新吸收或调换工种的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准入位操作;
2、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主管部门办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要结合安全合同,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4、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3)机电及各专业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及预防措施;
(5)尘毒的危害和防护;
(6)卫生防疫教育;
(7)安全用电、用火教育,防火、消防教育;
(8)执行入队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等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5、对新职工、临时工(主要技术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公司审批,安全员协助进行安全教育;
6、施工队每个星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1、公司属下各施工队的所有建筑工程中:
(1)施工临时用电;
(2)桩机工程施工;
(3)土方工程施工;
(4)砌体工程施工;
(5)模板工程施工;
(6)钢筋工程施工;
(7)砼工程施工;
(8)龙门架井字架施工;
(9)脚手架工程施工;
(10)室内、外墙面装饰工程施工;
(11)玻璃工程施工;
(12)油漆施工;
(13)电梯井道内工程施工;
(14)管道工程施工;
(15)构件吊装工程施工;
等应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被交底人应在交底书面材料上签字。
2、下列危险作业,工程项目经理应当编制专项安全设计,并报施工企业技术人批准后实施,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一)基础施工;
(二)地下工程施工;
(三)整件升降脚手架的拆装;
(四)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和架设机具拆装;
(五)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
(六)其他危险作业。
电白建筑工程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03年12月2日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般规定
第一节施工现场
第一条:
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定。
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第二条:
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打桩机司机、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和现场各种机械操作者,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第三条:
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他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它隔离设施,距地面2m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
安全帽、安全检查带、安全网要具有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并应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第四条: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
第五条:
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第六条:
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高指挥,火车道口的内侧应设栏杆,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第七条:
工地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铁轨终点应有车挡,车辆的制动闸和持钩要完好可靠。
第八条:
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距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第九条:
调配酸溶液,应先将酸缓慢的注入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入酸中。
贮存酸液的容器应加盖和设有标志。
第十条:
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第二节机电设备
第十一条:
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第十二条:
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第十三条:
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第十四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
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第十五条: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
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第十六条:
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清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第十七条:
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耳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起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1千伏以下
1~20千伏
35~110千伏
150~220千伏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米)
2.5
3
5
7
第十八条:
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第十九条:
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气、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第二十条:
X光或r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
第二十一条:
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检。
]
第三节高空作业
第二十二条:
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风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第二十三条:
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第二十四条:
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第二十五条:
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第二十六条:
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6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第二十七条:
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半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
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第二十八条:
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吊笼吊装物上下。
第四节季节施工
第二十九条:
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第三十条:
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第三十一条:
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第三十二条:
夏季作业可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第三十三条:
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畔山居项目部
2003年8月8日
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砂浆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检查搅拌机的传动部分、工作装置、防护装置等均应牢固可靠,操作灵活。
2、启动后,先经空运转,检查搅拌叶旋转方向正确,方可边加料边加水进行搅拌作业。
3、作业中不得用手或木棒等伸进搅拌筒内或在筒里清理灰浆。
4、作业中如发生故障不能运转时,应切断电源。
将筒内灰浆倒丢,进行检修排队故障。
5、作业后,应做好搅拌机内外的清洗,保养及场地的清洁工作。
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二)混凝土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1、搅拌机必须安置在坚实的地方,用支架或支脚筒架稳,不准以轮胎代替支撑。
2、开动搅拌机前应检查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等应良好,滚筒内不得有异物。
3、进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过或停留,工作完毕后应将料斗固定好。
4、运转时,严禁将工具伸进滚筒内,禁止探头观察筒内物料情况。
5、严禁无证操作,严禁操作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6、现场检查时,应固定料斗,切断电源,进入滚筒时飓面应有人监护。
7、工作完毕后应清洗机身内混凝土,做好润滑保养,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三)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1、钢筋制作过程中,使用钢筋机械时,要严守机械的操作规程,以防机械伤人;
2、立柱绑扎超过作业者手探高度2米时,需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台后方可继续施工;
3、拉直钢筋,卡头要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左右二米区域内严禁行人;
4、绑扎立柱,墙体钢筋绑扎时,作业人员须有可靠的平台栏护,并系好安全带。
(四)木工组安全操作规程:
1、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
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
2、采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3、支设四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四米和可使用马凳操作;
4、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5、安装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外围柱、梁、板的模板应先搭设排栅和持安全网;
6、拆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
操作时应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
(五)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
1、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视野良好的地点,卷扬机筒与导滑轮中心线垂直对正,卷扬机距离滑轮一般尖不少于15米;
2、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作业中最少需保留三圈,作业时,不准有人跨越卷扬机的钢丝绳;
3、吊运重物需在空中停留时,除使用制动器外,应使用棘轮保险卡牢;
4、工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待弄清情况后方可继续作业;
5、作业中突然停电,应立即拉开闸刀,将运送物放下。
(六)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丝应上紧;
2、操作应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
3、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cm后,不得用手硬拉;
4、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创钩,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上锯。
(七)提升架安全操作规程:
提升架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部省和深圳市龙门架(井字架)升降机安全技术试行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吊盘在每层停放时要有灵敏可靠的制动装置及联络信号,超高限位装置及防断绳装置;
2、缆风绳必须选用不小于0.8cm圆股钢丝绳,不能用钢筋代替,架高10~15米设一组,每增高10米设一组,缆风绳与地面夹角应在30°~45°之间,且必须有牢固的地锚,架体同建筑物拉结必须牢固;
3、吊盘两侧需设安全档板,并应有安全门,不准任何人从吊盘上下楼;
4、井架须有避雷装置,并经过检测合格;
5、楼层卸料平台需设防护门需搭坚固平台踏板,进料口需设防护棚,且都要防护严密;
6、井架安装必须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必须有验收合格单和责任人签名;
7、井架安装设施《JG59-88》标准检查六项,不合格不准使用。
(八)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塔吊司机和信号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由有关部门发给合格证,而且注意司机所学习塔型是否与实际操纵的塔型一致。
2、实行专人专机管理,机长负责制,严格交接班制度;新安装的或经大修后的塔吊,必须按说明书要求进行整机试运转。
3、塔吊距架空输电线路应保持安全距离。
4、司机室内应配备适用的灭火器材。
5、严禁司机酒后上机操作;司机在正式作业之前,必须逐项检查各安全装置的可靠性,绝不允许在安全装置不可靠或失灵的情况下勉强作业。
6、在遇大雷雨、暴雨、浓雾或风力超过6级时一律停止起重作业,当风力超过8级时,应将塔机降塔斯社至5个标准节以下高度,或采用牵缆绳加固等办法。
7、在多台塔机同时进入一个施工现场时,塔机的平面布置要合理,相互之间不得在空间交错和发生干涉。
8、起重、吊装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
9、工作完毕,起重机开到轨道中间位置停放,吊色升到距起重臂端部2~3m处,松开回转制动置,起重臂平行轨道方向,所有控制器搬到零位,切断电源,夹紧轨钳。
(九)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焊、气割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有相关部门发给上岗合格证。
2、电焊、气割,严格遵守“十不烧”规程操作。
3、操作前应检查所有工具、电焊机、电源开关及线路是否良好,金属外壳应有安全可靠接地,进出极应有完整的防护罩,进出端应有铜接头焊牢。
4、每台电焊机应有专用电源控制开关;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1.5倍,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完工后,切断电源。
5、电气焊的弧火花点必须与氧气瓶、电石桶、乙炔瓶、木材、油类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少于10米,与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少于20米。
6、乙炔瓶、氧气瓶均应设有安全回火防止器,橡皮管连接处须用轧头固定。
7、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有油脂衣服、手套等,禁止与氧气瓶、减压阀、氧气软管接触;
8、经常检查氧气瓶与磅表头处的螺纹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气,焊桦嘴和枪身有无阻塞现象。
9、焊接点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指定专人防火监护。
畔山居项目部
2003年8月12日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刹违章、禁冒险、除隐患、保安全,严肃认真地贯彻执行国家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如下规定:
(一)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的,具有下列条件的施工队、个人应给予荣誉和奖励: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在安全、文明生产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2、凡在区以上建设局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成绩达优良的施工队伍;
3、凡有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二)对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人应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3、发现有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或者嫁祸他人的;
4、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5、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运行或设备有缺陷或没有防护装置造成事故的;
6、事故发生后,不积极抢救,或事故过后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三)凡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者,必须给予经济处罚,管理人员和专职人员有违章行为者加倍处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不系好安全帽带子罚款10元;
2、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三角裤头、赤裸上身上班的操作者,有行为之一者罚款50元;
3、各工种登高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进行操作,罚款100元;
4、未经培训考核无特殊工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项目罚款300元,指使者罚款500元;
5、磨石子机、打夯机等和各种移动式用电机具的操作手,需戴绝缘手套,不穿防护靴操作罚款500元;
6、酒后上班者罚款100元;
7、凡在高处作业未经批准擅自往下掷垃圾及各种物料者罚款200元;
8、凡在易燃易爆物品、仓库、配电房和禁止烟火的区域内吸烟、动火,查有行为之一者,罚款300元;
9、电焊作业未戴防护手套或面罩,罚款100元;
10、电工施工作业时,带电操作者罚款200元;
11、施工作业时,向电梯、天花等洞口抛物罚款200元并辞退;
12、打架、斗欧者罚款300元并辞退;
13、私自拆除临边,洞口防护,未向上级报告,未及时修复,处罚施工班组500元;
14、施工时堵塞安全通道(如楼梯口、通道口等)要求立即清理并罚款班组300元;
15、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进行赌博活动的罚款200元,组织者罚款500元并辞退;
16、不服从管理、指挥,态度粗鲁,缺少礼貌,罚款300元并警告处分;
17、偷盗或破坏公共财产,按财产价值的十倍(不低于300元)处罚并辞退;
18、施工现场发现安全隐患,要求整改,不招待者,对班组罚款500元;
19、工地内随地大小便者令其立即清理干净并罚款100元;
20、私接临时用电罚款200元;
21、撕拆安全标志、宣传画等的罚款200元;
22、施工时,乙炔瓶距离明火、热源应≥10米,否则处罚电焊工200元;
23、动火作业时,施工现场无防火措施,处罚电焊工200元。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保证工程建设因工伤亡事故及时报告、统计和顺利调查、正确处理,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都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对由事故发生造成的伤亡人员进行紧急的救援,查明原因,教育大家,并落实整改措施,重大事故必须及时地向上级部门及地方有关部门汇报,积极配合和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和有关人员接到伤亡事故报告后,要迅速赶到事故现场,指挥抢救受伤人员,同时对现场的安全状况作出快速反应,在保护事故现场前提下,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及时对受伤者的伤害部位作出判断,迅速有选择地送专业医院抢救,以免延误救治机会。
4、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事故:
1、死亡三十人以上;2、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事故:
1、死亡十人以上,二十九人以下;2、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事故:
1、死亡三人以上,九人以下;2、重伤二十人以上;3、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四级重大事故:
1、死亡二人以下;2、重伤三人以上,十九人以下;3、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不满三十万元。
5、重大事故发生,对事故伤亡人员作紧急处置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检察、劳动(如有人身伤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单位属于国务院部委的,应同时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人民政府和建设部报告。
以最快的方式尽可能准确地向分公司(或公司)主管领导和部门报告,分公司要立即向公司领导和主管部门、检察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报告。
6、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按第六条所列程序和部门逐级上报。
重大事故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
(二)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三)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四)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五)事故报告单位。
7、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或录相。
8、事故发生后不得隐瞒不报、谎报和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不得故意破坏现场的,不得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调查组查询或者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情况、资料,不得提供伪证。
9、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原则:
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1)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3)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4)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畔山居项目部
2003年8月15日
监理人员安全监理职责
项目总监:
负责领导和督促各专业监理人员对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并监督全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机关工作。
1、对监理的工程项目负全面安全监理责任;
2、主持编写安全监理规划、细则,组织监理工程师进行安全旁站、巡视平行检查;
3、督促建设单位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法规规定的安全责任;
4、审查勘察、设计、工程机械供货、出租单位执行《条例》规定责任;
5、组建以总包项目经理为主任的项目安全管理委员会,业主代表、总监、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为副主任和成员,制定工作程序和规则;
6、审查承包商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体系;
7、组织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督促整改、验收;
8、审查承包商三级安全教育工作的落实;
9、审查承包商、分包商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10、审查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11、审查项目经理、安全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12、监督工程造价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费资金投入,确保专款专用。
土建监理工程师:
负责配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抓好工地的安全与文明检查与督促管理工作。
1、在总监理工程师指导下主持项目部日常安全监理工作;
2、协助建设单位对投标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确认;
3、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4、编制项目安全监理细则;
5、组织定期项目安全检查,整理记录,对安全隐患进行监督整改、验收;
6、参加和协调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安全工作进行旁站、巡视、平行检查监理,作好记录;
7、监督承包单位按规定搭设安全设施,自升式脚手架、起重机械和施工电梯等,正确操作使用;
8、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状况和签署安全评价;
9、参与安全事故分析和处理,督促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实施和验收;
10、检查承包单位高处作业、悬空作业、三宝、四口、临边防护、安全用电等,按约定的规则进行处罚和奖励;
11、督促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及时整理现场安全管理资料;
12、监督和确认安全措施费使用;
13、检查确认安全防护服装用品、设备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电气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理职责:
1、审核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监督实施;
2、编制项目临时用电监理细则;
3、主持每月一次的用电安全检查;
4、采用旁站、巡视、平行检查等形式对现场的高低压配电、线路、开关柜(箱)、防雷接地、漏电保护进行监理,并作记录,安全隐患责令承包单位整改、验收;
5、每天对现场用电设备、供电线路、配电箱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6、每天检查现场漏电保护开关有无保护失灵,电气设备保护接地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7、检查电气设备安全维修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的专职电工,电气机械设备使用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的专职人员,是否有违章作业;
8、检查施工现场电气产品是否合格,特别对施工现场重型机械如塔吊、井字架、施工电梯、搅拌机和切割机等等安全用电的重点检查;
9、检查保护接地电阻是否符合要求;
10、检查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资料,并督促完善,整理保存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检查技术档案;
11、参加施工单位对电气机械设备使用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给排水监理工程师:
重点负责审查现场施工人员居住、办公条件的安全性,如临时设施、居住区、加工场所的稳固性,以及各种生活、施工用水的供应和污染物的排放方式的可靠性。
1、检查现场施工人员居住、办公场所的稳固性;
档案员:
协助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整理和完善监理安全资料,审核施工人员和各种上岗证件,检查、督促和协助施工单位完善安全内业资料。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安全 培训 教育制度
![提示](https://static.bingdoc.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