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条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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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条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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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条例
《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解析版
第一节快件查询、延误受理相关程序
1、为什么没有查询经过延误不做处理,延误事实也存在的?
答:
延误仲裁是指由于网络内部原因导致快件时效延迟,给客户造成一定损失的,而又在发件网点积极参与处理的前提下,总部界定责任并进行处罚是一种追偿的方式;如果在发件网点对自己发出的快件不跟踪不查询的情况下,即使延误直接责任不是发件网点,发件网点也要承担首要责任,在此提醒发件网点有义务跟踪好每票发出的快件。
因此,只要是总部或者各管理中心受理的都是需要各网点自己首先的查询经过,且需要逐级详细查询,发件网点无详细查询经过都不予受理。
2、延误受理条件那个三条怎么理解?
什么情况下是必须的?
能举例说明下怎样才是符合受理条件的吗?
答:
其中①和②是必要条件(必须有的),必须在网上有详细登记,
①收件人具体信息,如:
快件信息、收件人名址和联系方式等。
(必要条件)
②与派送网点的查询经过,如:
具体到联系方式、联系人、查询内容。
(必要条件)
③与客户的查询经过(两种情况)
例如
特别提醒,在与任何一方联系查询时(包括客户)不允许用*或者不明符号代替客户联系电话、对方受理人姓名,否则视为无效查询经过。
第3个条件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充分的:
网上有录签收可不核实收件客户,一般以网上签收为准,特殊情况网点举证;一种是必要的:
网上没有签收记录,发件网点必须核实客户实际收到日期,除非派件网点及时提出异议,否则后补交的证明无效,仍然按照发件网点第一次核实结果为准。
3、虚假信息登记有哪些?
虚假信息登记和虚假问题件登记分别会怎么处罚?
答:
现发现有两种情况,第一是内网上有登记有详细查询经过了,但是被查询方提出并未接到过任何查询电话,若发件网点未能提供有利证据比如电话清单之类的,经我处核实属实,将对责任方处予500元/票的罚款;第二是派件网点为逃避延误等的处罚,杜撰捏造客户证明,提供至总部,若经核实属实,对责任方处予500元/票的罚款,对捏造方处罚。
核实属虚假问题件登记的,对责任方处罚200元/票的罚款。
此类罚款不返还。
4、现在哪些区域是总部的查询受理和延误受理的范围?
答:
根据内网2011年6月15日《关于西北片区仲裁、查询等工作变更的通知》现西北片区的所有网点的查询、延误、遗失均于次日转由总部处理。
故华北片区查询仲裁范围改为:
北京、吉林、辽宁、黑龙江、天津,河北,内蒙古、山西、山东以上地区。
总部受理范围为:
江、浙、沪、皖、河南、海南、西南区域、西北区域的网内查询和投诉,以及延误受理。
第二节网络快件延误
1、如何判定是中转部延误还是网点延误?
有些是中转部未及时分拣的,有些情况是网点未及时拉货的?
答:
首先以网点打卡时间为第一参考,没有打卡的参照中转部内网的登记。
理论上支干线不能随意提前离开中转部(都有规定时间)在规定时间之前离开,但中转部扫描时间未超过规定离开时间的,该网点承担延误责任。
2、哪些是不能滞留在中转部的快件,有没有体积或者重量的规定,要是太大件的物品可以暂时放中转部,次日安排处理呢?
答:
规定重量、体积的范围:
单件(一件货)重量、体积<50kg(0.2M3)或者单票(一票多件)重量、体积<200kg(1M3),由于网点未带走导致的延误由网点承担,由于分拨中心操作失误没有及时中转,导致的延误由分拨中心承担,除了承担延误责任外,仍需要承担处理快件的托车费用。
3、条例中几次提到理论到件两个小时内,什么是理论到件两个小时呢,该怎么判定?
答:
破损、错分等疑难件必须在理论到件两个小时内,登记具体情况,理论到件两小时是指正常到达时间并结合当天实际扫描到件情况判定。
4、报关件的时效是什么啊?
有没有特殊规定?
答:
江、浙、沪、皖的报关快件,在正常情况下(网点自身原因除外),必须在当天11:
30前派送完毕;到江、浙、沪、皖的其它快件,上午到达的当天下午必须派送完毕,下午到达的次日上午必须派送完毕;否则,由派送网点承担延误责任。
5、周六周日为什么不算延误?
答:
周六周日到达派送网点的的快件,根据地区情况,因考虑到绝大部分地区的一些大厦、公司等休息的特殊情况,不强制性要求做问题件,但是派送网点不得以放假、业务员休息为由不派送。
若客户或者发件网点在下午三点之前来查询,派件网点必须当天送至;否则要承担延误责任。
若下午三点之后查询的快件,派件网点必须第二天送达。
此条款发件网点务必在接收快件时告之发件人,有周六日必须派送的请提前做好沟通,以免引起不愉快的投诉。
6、未按照规定时间内录单的,会有什么后果?
答:
由于扫描派件和签收之间的时间间隔必须是最少是0.5小时,从扫描派件到做签收最长时间间隔36小时(问题件通知除外),未在此时间段内操作,将无法得到有偿派送费。
未在派送时效内给查询方做出回复的,按照客户实际收到快件日期为准,构成延误的仍然按延误标准处罚。
7、已经在内网登记车子被扣,为何还要处罚延误?
答:
网点自身原因,营运中心未有特别提出的,比如由于网点未遵守交通规则车子被扣等现象,未能及时派件,导致快件延误,派件仍需承担延误责任。
内网网点信息登记只是便于和客户做好解释工作。
8、为什么小件一定要打包?
答:
根据2010年11月4日《重申关于小件物品规范打包的规定》详细要求打包情况,由于未打包,作为散件让分拨中心处理时导致的延误,发件网点自行承担。
9、进仓件发件公司自己不带费用,派件网点要怎么处理?
答:
进仓快件由于未带费用或者进仓单,派件网点必须在派件当天电话通知并且在网上通知发件网点,快件当天派送掉,费用可按问题件类型中“费用不足”的处理方式处理。
10、全国各地大学及大学城的快件时效是什么?
延误是怎么处理的?
答:
全国各地大学或者大学城的快件时效和普通快件时效一样,只是延误处罚标准是普通快件处罚标准的一半。
11、如果一个件送错地址了,后来又配合找回重新送到正确地址?
要不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答:
例如一快件正常中转派件于6月4日录入签收,后6月10日发件方反映送错地址,当天发件网点联系派件网点处理,当天派件网点就联系取回送到正确地址,不承担延误责任;若派件公司于12日才将快件取回送至正确地址的,除要承担当天100元/票的延误责任外,还要承担11日那天的延误责任。
12、暂停之前发出的快件怎么处理?
暂停的延误怎么处理的?
答:
暂停之前发出的快件,到达各分拨中心或者省会城市,必须无条件的中转下去,无条件的处理快件,二三级网点暂停的责任由其一级网点承担,一级网点暂停的由总部承担处理费用。
发件网点必须在有效的申报期限内申报,即暂停后15日之内。
13、自提件通知自提后,客户不来取件的话,是不是三天后就可以退回?
答:
自提件第一次通知客户自提后并做问题件通知发件网点,三日无回复,客户也未来提走,仍需如同第一次通知一样再次通知问题件,第二次通知问题件后客户三日仍未提走,可以直接退回。
若自提点未按此操作,责任由自提点承担。
14、自提件的费用怎么带的?
如果费用不对要找哪边协调处理呢?
答:
自提件必须由发件网点按标准带足自提费用,凡自提费用未带或者未带足的,自提点可上报所属片区域协调、处理。
自提费用:
50公斤以下不用带自提费用,50公斤(含)以上0.1元/公斤的自提费用,200公斤以上0.2元/公斤的自提费用,由发件网点支付。
到分拨中心自提的,不收取自提费用。
15、签收单要保存多久?
如果找不到了怎么办?
答:
签收单必须按照《快递服务》标准规定保存6个月。
从寄件之日起,45天内查询无果的快件按仲裁标准处理。
45天以后、六个月内查询无果,派件网点又提供不出签收单的,对责任网点按200元/票进行处罚;六个月后、一年内查询时,网上无签收记录且派件网点又提供不出签收单的,由客服部核实后,直接对责任网点按100元/票进行处罚,该罚款直接返还给发件网点。
16、为什么未经一级网点审核的延误申请,总部客服不予处理?
答:
所谓原则上总部客服不予处理,由于部分二三级网点甚至承包区不清楚延误受理条件,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延误申报至总部,增加了总部客服的负担,故需要一级网点进行审核,通过后由一级网点统一申报,若有二三级网点业务量巨大,且具备自己申报的能力和条件需独立申请,可经一级网点授权,上报各片区(网络管理中心),提交营运中心审核,由客服部备案。
17、为什么有延误事实但在签收之前申报的延误不做处理?
答:
有延误事实,也符合延误受理条件,但快件状态是仍未签收或者未退回至发件公司(在途中),尤其是此类在途中的快件,不定因素较多,在途中有可能仍然有延误,甚至破损或者遗失之类的。
故在快件未有最终状态之前申报的延误不予受理。
18、什么情况是不可抗力、政府行为或突发事件?
答:
不可抗力通常包括两种情况:
一种是自然原因引起的,如水灾、旱灾、暴风雪、地震等;另一种是社会原因引起的,如战争、罢工、政府禁令等。
且此类快件造成延误不做处理。
19、延误受理期限是多久,应该怎么算这个期限?
答:
延误受理期限从45天缩短至30天。
自发件之日起到网上仲裁申请日期三十天之内(由于网点申请延误有三天时间的协商期限,如:
某快件6月8日发出,网点在7月8日内网申请,总部在7月11日接单处理,此单在有效申请时间内。
若网点于7月9日申请,则视为超过申报期限,不予受理);超过30天后查询对方仍未做处理,自查询之日起仍然可追究其延误,但此延误罚款不返还。
20、延误处理时效是几天,有没有时限的?
答:
由于网点申请延误有三天时间的协商期限,我处以在网上仲裁申请接单日期为准,若6月2日内网申报,我处接单日为6月5日,故以6月5日为准,一般快件将于6月12日处理完毕(收到申报材料7日内),疑难快件会于6月20日之前处理完毕(疑难快件15日之内)。
21、内网申请延误怎么申报?
答:
进内网后点击“公司管理”再点击“仲裁系统(网点版)”再点击右上角“延误仲裁申报”进入申报页面后按页面上每个要求输入正确的信息然后点击提交最后申报成功!
第三节问题件处理
1、错发件产生的费用由谁出怎么计算?
答:
错发件中间产生的费用都是由发件网点先支付的,按实际费用转出,即实际产生的费用收取,比如如果要经过某一中转部或者中转站点,重新分拨、扫描,产生费用了,就要收取中转费,按照实际产生的收取。
发件网点可通过申请延误维权,根据《错发件问题件处理规范操作》,此费用将另行返还。
2、后付费的钱是怎么给我们呢?
答:
客服部后付费处理小组会通知结算中心自动从系统里扣款返还给举报网点。
同时对未及时付款的责任方处罚100元/票,此处罚款不返还。
3、目的地大头笔怎么才是规范书写?
答:
目的地必须统一书写为:
省份简称+地级市网点名称+县城网点名称。
详情请参考2011年6月15日营运中心通知《关于重申大头笔规范书写的通知》
4.错发件通知问题件后什么时候退回呢?
答:
不可以退回,必须在理论到件2小时内通知发件网点错发(分)原因并注明大头笔书写情况然后使用改退标签,第一频次到正确中转部或网点,否则承担可能的责任。
若未及时转出或者未使用改退标签正确标注正确派送网点导致再次错分,该延误由被错分网点承担;若未标注大头笔等书写情况,导致延误责任无法辨别,需被错分网点承担20元/票的罚款,此罚款全部返还发件网点。
5、破损件是不是也是通知24小时内无回复就可以退回了?
答:
是,根据破损、短少的处理:
快件发生破损后,派件网点也及时在网上做了破损的问题件登记,但发件网点还未来得及回复或核实确认,派件网点就直接包装好派送的,待客户签收后才发现内件短少,派件网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但发件网点当天未做出回复,派件网点第二天将快件送达,客户签收后才反映的内件短少,仲裁不予处理。
6、问题件通知了根据回复情况怎么处理?
答:
问题件通知有回复如下几种情况:
①、24小时内有明确回复的
此件派件网点6月3日下午16:
56通知问题件,发件网点6月3日下午17:
28回复要求派送,故此件派件网点必须在6月4日下午17:
28之前有处理意见,派送签收或者问题件,否则派件网点要承担延误责任。
②、24小时内无明确回复的,派件网点未退回
此件派件网点6月3日下午16:
56通知问题件,24小时内发件网点未有问题件回复,此件福田中通可以直接退回;
若未退回,根据此件的截图,发件网点重新在6月3日用问题件通知发件网点,我处也视为无效通知,因为回复问题件和通知问题件有时间差,故需要发件网点必须先在原问题件上做出有效回复,派件网点按照有效回复内容,在24小时内安排处理完毕,否则承担延误责任。
③、24小时内无明确回复,派件网点退回途中或已经退回至发件网点
根据截图,此件6月3日16:
36通知发件网点,在6月4日16:
36分发件网点未做出任何回复,派件网点于6月4日当天晚上退回,快件在退回途中或者退回到发件网点时,发件网点核实客户此件地址并未搬迁,电话也可以接通的,作为已经退回的快件,此时核实问题件无效。
7、后付费的申报期限?
答:
后付费的申报期限是自发件之日起30天内申报。
8、后付费的适用范围?
答:
发件网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转账的,转件网点在转件、退件、派送、转单、等这些动作完成之后用问题件通知发件网点所需费用,发件网点在收到问题件24内将费用转出,如发件网点超出24小时未转出费用,派件网点方可向客服部综合小组申请后付费处理。
9、后付费不予处理的范围?
答:
1.无点件、问题件退回时未用问题件通知发件网点所需退件费的不予处理。
2.超区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快件送给客户签收的,后付费不予处理。
3.超区件、无点件及问题件,发件网点有明确回复,派件网点未按回复内容处理,私自将快件退回的,后付费不做处理。
4.超区件、无点件及问题件未按处理流程处理的,后付费不予处理。
5.派件网点问题件未明确登记快件重量(抛货登记规格)以及所需金额的,后付费不予处理。
6、统一只能通过传真形式上报,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第四节错发件
1、错发件申报需要什么要求吗?
答:
错发快件到达的当日申报,隔天申报的不予受理。
错发的单票快件或者整包快件必须有申报方的到件扫描。
图片必须清晰提供写记号笔的那一联。
2、整包申报的话需要什么条件?
答:
整包错发需要提供袋口条码和袋子里的所有单号,若是没有袋口条码就需提供编织袋写记号笔那一面的图片。
袋口条码和袋子里所有的单号都必须有申报方的到件扫描纪录。
3、内网申报错发怎么操作?
答:
进内网后点击“公司管理”再点击“错发上报(网点版)”再点击右上角“添加”进入申报页面后按页面上每个要求输入正确的信息然后点击提交最后申报成功!
4、整包申报的话怎么操作?
答:
进内网后点击“公司管理”再点击“错发上报(网点版)”再点击右上角“添加”进入申报页面后,只需上传一张袋口条码图片,快件类型选择“整包”,运单号只需写袋口条码的单号,然后在备注内注明整包里的所有单号,其余的按页面上每个要求输入正确的信息,然后点击保存,最后申报成功!
5、广州至江浙沪皖的错发件哪些是不予处理的呀?
答:
广州至江浙沪皖件,记号笔错写未跨省的件不予受理.
广州至江浙沪皖的件没有无锡、南京、上海、杭州、金华的五个地方的到件扫描的是不予受理的。
广州至江浙沪皖件打错包不予处理。
6、处理外围申报的错发需要什么要求?
答:
外围省内的错发不予处理。
(如:
如广东省内的错发不予受理,福建省内的错发不予受理。
)
7、快件错发申报处理规定是什么?
答:
上报错发件的网点或者分拨中心,必须将错发的快件用记号笔按照快件正确的目的地更改后进行及时中转,否则,承担延误责任。
8、错发件申报处罚的标准是什么呀?
答:
凡上报的错发件一经客服部核实,扫描记录与被错发网点一致,奖励上报网点或者分拨中心10元/票,处罚相应责任网点或分拨中心10元/票,若错发的是整包快件,罚款最高限额为50元/包,由错发方承担责任;扫描记录与被错发网点不一致,奖励上报网点或者分拨中心50元/票,处罚相应责任网点或分拨中心50元/票,若错发的是整包快件,罚款最高限额为1000元/包,由错发方承担责任。
9、对于谎报错发的网点或者分拨中心有没有处罚的?
如果有的话能处罚多少?
答:
有处罚的,处罚200元/票的。
10、浙江平湖的件发到平湖南桥了,平湖南桥报了错发,为什么不做处理?
答:
属同一城市行政区域(同区号)的快件不计错发,所以不做处理。
(非大头笔标注错误的)
11、如果对处罚的错发有异议的话怎么做?
答:
各网点可以每日查看错发件奖罚通报,要在发布3日内提出异议的,如未有异议的话,将会以网上登记奖罚数据为结算依据。
第五节客户投诉
1.(非本人签收)自快件发件之日起45天以内的,客户投诉反应快件未收到,责任如何界定?
答:
1.通知发件方与派件方核实,并提供签收单。
2.签收单不能提供的,责任由派件网点承担。
3.签收单能提供,但非本人签收的,派件网点有义务找到代签收人,并取回快件,送给发件人指定的收件人签收,否则承担由此带来的延误、遗失、破损等责任;按网络内部标准执行。
2.(非本人签收)自快件发件之日起超过45天的,客户投诉反应快件未收到,责任如何界定?
答:
1.通知发件方与派件方核实,并提供签收单。
2.签收单不能提供的,责任由派件网点承担。
3.签收单能提供,但非本人签收的,派件网点有义务找到代签收人,并取回快件,送给发件人指定的收件人签收,否则承担延误、遗失、破损等相关责任;按面单契约条款执行。
3.外包装完好,内件破损或内件不符为何发件网点一定要给予客户赔偿?
答:
做为发件网点,在收取快件时,有义务对快件内件进行验视。
一旦同意承运此票快件后,意味着双方均知情内件信息,且发件网点和客户达成一致意见,快件应该是符合中通网络寄递条件(非违禁品等),基于快递公司承诺保证快件的外包装完好的原则,如客户反映内件破损或内件不符发件网点是有责任对该快件承担相应责任。
(除特殊情况,并在第一时间举证的。
)
4.为何客户反映服务不到位,一定要相关人员核实,并道歉?
答:
基于跟客户初次交道(无蓄意刁难),我们是服务行业,所以要正视客户的投诉,了解客观事实,积极处理。
客户不是讲道理的对象。
做企业要有双赢思维,就是要协调好客户和企业利益,不要赢了争辩失了客户,无论面对有理,无理客户都要显示出企业风范,道歉、补偿、安抚、化解矛盾才是上策,最终“双赢”才是应有的思维模式。
有则改之,无责加冕,提高我们的服务质量。
第六节淘宝快件
1.非本人签收,客户收到货时内物破损或着短少,外包装完好,内物破损,此责任到底由哪方承担,多长时间内反馈有效?
答:
自2009年3月份起,淘宝推荐物流在线下单的快件,务必送交收件客户本人手中签收。
如本人不在的情况下,得电话确认后,由指定第三方签收。
如未按照规定执行,非本人签收的快件,签收后反馈的遗失、短少、破损,均由派件网点承担。
(注:
1,盖收件人所在公司收发章,视为有效第三方签收;2,非本人签收,暂定网上录入签收后24小时内反馈属有效,特殊情况除外),如揽件中通未规范使用推荐物流专用面单,导致非本人签收,责任由揽件中通自行承担。
2.为什么淘宝在线下单快件丢失只赔实际价值+运费?
答:
因淘宝在线下单的快件,物品价值都是公开、透明化的,也就是说此件的损失价值也就是物品的价值+运费。
会员在选择在线下单时,看到淘宝所公布的赔偿条约也是按实价值赔偿(低于1000元的)。
所以淘宝在线下单的快件都是以协商为主,协商价格总部是不参于的,但协商不到位,对责任网点按正常遗失件处罚,返发件网点是物品实际价格+运费的
3.为什么没有在线下单的快件不能使用推荐物流专用面单?
答:
因为推荐物流专用面单只针对推荐物流在网上下订单客户使用.因为推荐物流专用面单与普通面单背后契约条款不一样,推荐物流专用面单的赔款是针对在线下单的客户赔偿,按照实际价值赔偿;而普通面单契约条款的赔偿是按运费的几倍赔偿。
4.为什么快件能在线下单成功的地址,但到达派件网点后通知超区?
答:
能在线下单成功的地址不一定都是能派送。
派送范围是以外围公布的范围为准,淘宝后台只能维护到区、县,无法维护到镇或者某条路。
需要人机结合来确认是否可派送到。
5.为什么当天下单之后,物流公司没有当天取件,要对网点进行处罚?
答:
当天17:
00以前的订单,网点要安排在当天操作订单,接单成功的订单并安排取件,对于不能接的订单,而要及时的操作接单失败,将信息反馈给会员。
如违反规定,将对网点进行处罚。
6.关于验货问题:
答:
客户验货时,须在我司的面单上注明“外包装完好+客户签名”在业务员的视线范围内拆包验货,如快件出现异样,则须在面单上注明快件的异样。
如包装破损,客户可以直接在业务员的视线范围内拆包验货,如快件出现异样,则须在面单上注明快件的异样。
我们公司是不支持,先验货后签收的。
但客户如果是签收后,业务员离开后再发现内件有问题,而业务员则不可以原单带回公司通知发件网点问题件,否则承担所产生的责任。
(即:
客户正常签收、业务员离开后,代表着此票快件我司的揽收、派送任务已完成,此件的物流过程已终结。
如客户要求将此件退回,则以一票新的快件再次进入物流环节,重新寄给原卖家的一份快件,其责任由客户与客户之间进行协商处理。
)
7.破损件的核实流程?
答:
(1)核实快件的重量、内件物品的件数。
(2)核实外包装是否破损,破损面积大小,是否对内件有影响。
(3)核实包装是否合格。
(4)核实内件是否是易碎品。
有图片更好
8.送货上楼?
答:
我司对客户承诺的服务为:
“门到门,桌到桌”,如遇到业务员不愿送货上楼,客户不愿下楼取的情况,则需与网点联系沟通,必须安排业务员送货上楼。
9.淘宝线上的价格?
答:
我司在淘宝网上公布出最高指导价(此价格是各省份的分公司负责人确定的价格),分公司在收费是则须根据此指导价收费,不能高于此指导价。
特殊地域(如:
西藏、新疆……)则可与客户在此指导价上协商浮动。
线下快件的价格总部不参与,是由各分公司自行报价。
10.淘宝订单的取件时间?
答:
我司承诺与客户的时间为:
9:
00——18:
00之间。
12:
00——17:
00之间的订单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必须取回并发出,如有特殊情况则需与客户协商处理。
17:
00——18:
00之间的订单则可以与第二天取件。
但是结合与分公司的操作时间,一般与客户回复为:
12:
00——18:
00之间。
如客户有特殊需要,则需与分公司沟通处理。
11.关于给客户开具证明事宜:
答:
业务员无帮助检视内件情况的义务,但可以为客户提供旁证服务。
前提是客户需在面单上注明外包装完好,且必须是当面验货的才可以出具证明。
如非当面验货,而给客户出具不实证明的,产生责任由出具证明方承担。
12.在线下单的快件第三次派送的派送费收取标准是:
答:
不低于原发货费的50%,起步价为市价。
第七节到付快件
1、如果快件送达客户手中,客户拒付运费并且不返还快件该怎么办?
答:
到付件的派送范围、时效要求和其它快件一样(未开通到付件的网点除外)。
如到付件延误按延误件处理。
如遇到客户拒付、退回等原因,及时通知发件网点和到付结算中心。
2、到付发票由哪里出具,客户要发票可以不送件吗?
答:
寄费需要开具发票的,由派件网点统一开具。
由于到付费用结算的标准是:
退一级发件网点80%,派件网点留10%,中心留10%;中心对中心互退85%。
其中给派件网点的发票费用已经包含在10%里面。
若因为派件网点无法给客户提供发票,而影响派送时效,责任由派件公司承担。
3、收件人要求做到付退回的,可以退回吗?
答:
任何退回件均不能作到付件处理(双方有特殊约定除外)。
如网点不配合,则处原派件网点200元/票罚款。
4、到付或者代收货款的件,客户已经收到并且付款,派件网点恶意不录签收,这样怎么办?
答:
到付、代收货款快件,自客户收到之日起,派件网点不录签收,按延误标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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