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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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水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泸水县201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继续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强化农业科技在现代农业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大力提升泸水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提高农业科技服务水平,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5年中央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和计划的通知》(云财农〔2015〕6号)和《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编制2015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办科〔2012〕25号)文件精神,切实用先进技术推进泸水县高原特色农业的发展,结合泸水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泸水县基本情况
泸水县地处于云南省西北部,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南部,东与云龙、兰坪县两县相邻,南接保山市,西与腾冲县、缅甸联邦共和国毗邻,北连福贡县。
全县辖6镇3乡71个村委会,4个社区,1129个村民小组,全县总人口17.9万人,其中:
农业人口为14.3万人,农村劳动力7.39万人。
全县国土面积为3203.0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9.14万亩,境内最高海拔4161.6米,最低海拔738米,年平均气温20.3℃,年均降雨量1199.7毫米,有明显的立体气候特征,集“高山、峡谷、贫困”为一体;农业生产以传统的山区农业为主,是怒江州粮食、热作和生猪养殖主产区,云南省重点扶贫攻坚县之一。
(一)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情况
2014年,全县农村经济总收入67514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370元;完成大小春农作物播种面积53.04万亩,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40.5万亩,粮食总产量67149吨,农民人均有粮达469公斤。
(二)农业主导产业发展情况
泸水县农业生产立足当地的土地资源和气候条件,合理布局,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主导产业培植力度,农业主导产业和高原特色产业在原有的基础上得到了长足发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了提高,产业化经营模式初具雏形,形成了以玉米、水稻、麦类、豆类、马铃薯、蔬菜、草果、生猪、土鸡为主的具有高原特色的农业主导产业。
1、蔬菜产业:
2014年全县累计完成蔬菜种植面积达4.5万亩,种植面积占全年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的11.1%,总产量达8.1万吨,产值达6883.9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7.3%。
2、生猪产业:
2014年全县生猪存栏244518头,其中能繁母猪达48920头,年出栏生猪187632头。
全县实现肉类总产量达17402吨,猪肉产量达12196吨,产值达22336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3.7%,占畜牧业总产值的56.1%。
(三)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情况
泸水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始终按照中央1号文件精神来贯彻落实,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和各级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强化认识,科学编制,认真开展体系改革与建设,严格按照云南省编办、省委农办、省人保厅联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云编办〔2012〕162号)文件精神执行。
2011年3月,根据省委政府、州委政府的要求,由泸水县农业局、泸水县畜牧兽医局、泸水县科技局合并成立泸水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泸水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隶属泸水县人民政府直属一级行政事业局,是一个管理全县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的健全的机构。
当前,县、乡两级共有农技推广体系机构35个,其中:
下设6个行政机关股室、2个二级局、18个县局属站所、9个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所有农技推广单位明确了公益性职能,人员工资均由财政全额拨款,保障了人员工资待遇;同时,全部农技推广单位在“定编、定岗、定人”的基础上,实行聘用制,签订了聘用合同,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县级推广机构归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管理,无法人资格,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挂牌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启用公章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归乡镇管理,无法人资格。
全县技术人员职称聘用和履职情况归县级农业业务主管部门管理。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占总编制的比例不低于80%”、“确保一线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不低于全县农业技术人员的2/3”的相关要求,改革后全县总编制数为488名,其中:
县级行政编制38名,县级事业编制180名,九个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含乡镇农技站、农机站、农经站、畜牧兽医站、林业站、水保站)总编制数270名。
县级人员总编制218名,现有人数203名,其中:
行政编制38名,现有人数24名(其中:
行政中级工2名,行政初级工1名);事业编制180名,现有人数179名。
在现有人数中,高级职称资格的24名,中级职称81名,初级职称43名,管理人员2名,工人29名,其中:
高级工21人,中级工8名;专业技术人员占现有人数的比例达88.2%。
九个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含乡镇农技站、农机站、农经站、畜牧兽医站、林业站、水保站)编制共计270名,现有人数384名。
专业技术人员占现有人数的比例达96%。
二、年度目标
着眼于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围绕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布局,建立健全运行高效、服务到位、支撑有力、农民满意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真正发挥好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的主导作用,不断提高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效能,为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全县建设1个科技示范村;遴选2个主导产业,建立2个试验示范基地;遴选36名技术指导员,指导355个科技示范户,每名技术指导员负责指导10个示范户;示范户覆盖全部行政村;每个示范户带动周边农户10—20个农户;全年指导每个示范户在30次以上,深入一线100天以上;技术指导员每次入户指导必须在指导手册和科技示范户手册中详细记录并相互对应,作为年底技术指导员报销下乡补贴的必备条件。
最终达到全县新技术、新品种覆盖率95%以上。
全县培训80名农技人员,4人参加农业部培训基地重点班培训,其余人员参加省里认定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
三、实施内容
(一)基层农技推广体制机制改革与建设情况
以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为核心,以激活运行机制为主线,以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为基础,以服务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通过实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不断健全管理体制,完善服务机制,提升队伍素质,提高服务效果,形成中央地方齐抓共管、各部门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以“专家定点联系到县、农技人员包村联户”为主要形式的工作机制和“专家+农业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技术服务模式,建立健全县、乡、村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网络,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提高技术的到位率。
同时,建立健全技术人员聘用制度、农业技术推广责任制度、农技推广绩效考评制度、农技人员培训制度、多元化推广制度,提升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加速农业科技推广成果应用,全面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提高农民科学种养水平,为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提供技术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推广主推品种与主推技术
泸水县2015年根据全县主导产业发展要求和农民科技需要,经过项目领导小组、专家组、技术指导员共同研究,遴选组织项目主导产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制定相应的技术操作规范,制定分产业、分品种、分季节的技术指导方案,并落实到具体的实施单位和农技人员。
1、遴选确定项目主导产业2个。
根据泸水县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现状、分布和规模,确定项目2个主导产业:
蔬菜和生猪。
2、主推品种16个。
其中:
蔬菜产业主推品种11个,分别为黑太郎茄子、紫长茄、番茄粉果系列、番茄红果系列、甜脆豌豆、包包菜中甘系列、架豆系列、辣椒湘研系列、黄瓜津优系列、黄瓜中蔬系列、香莴笋;生猪产业主推品种5个,分别为大约克、长白、杜洛克、太湖、常规品种高黎贡山猪。
3、主推技术7项。
其中:
蔬菜产业主推技术3项,分别是蔬菜优质高产栽培技术、蔬菜流水式栽培技术、蔬菜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生猪产业主推技术4项,分别是高黎贡山猪选育技术、高黎贡山猪扩繁技术、生猪科学养殖技术、生猪疫病防治技术。
遴选的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及时编制技术操作规范,同时依托项目试验示范基地制定相应产业的示范推广计划。
(三)建好用好试验示范基地
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和高原特色产业发展需要,按照“以业为主,多种示范”的原则,充分考虑主导产业布局的基础上,认定有一定规模、场所固定、能连续工作开展的基地2个。
一是建设经济作物试验示范基地1个:
老窝镇中元村蔬菜种植基地(基地负责人:
邬世英,基地技术负责人:
尹育刚,主推品种:
番茄粉果系列、包包菜中甘系列、架豆系列、辣椒湘研系列);
二是建设畜牧试验示范基地1个:
鲁掌镇鲁掌村高黎贡山猪基地,用于高黎贡山猪的扩繁(基地负责人:
尹仲渔,基地技术负责人:
邬云星,主推品种:
高黎贡山猪)。
试验示范基地竖立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标牌,标明主导品种、主推技术,明确基地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通过对基地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引进、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工作,使其成为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农技人员、种养大户和农民科技培训基地,农情信息采集传播基地,大学生就业创业基地。
每个试验示范基地都将进行顶层设计,制定一个技术方案、组建一支技术团队、集成示范一批技术、对接一个企业、形成一个技术分析报告及生产指导意见。
试验示范基地都将与1个州级以上的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建立密切的技术指导合作关系。
每个科研教学单位要有专人定期实地指导示范基地建设,每个示范基地至少派1人到科研教学单位进行短期跟班学习,切实让实验示范基地直接与农业科研教学单位挂钩。
(二)加强科技示范村的建设
科技示范村是以强化产业为基础、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科技为载体,以“一村一品”为重要内容,在农村中能率先应用先进实用技术和推广优良品种,引进新的科技项目,开展科技试验、示范、推广。
泸水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结合泸水县蔬菜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认定具有地方特色、代表性强、发展基础良好和农民科技意识较强的泸水县老窝镇中元村丹公地10组和13组为泸水县201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科技示范村。
科技示范村建设将以推进科技入户、信息入户和技术服务入户为准则,积极建设科技示范村农民科技书屋,购置农业技术书籍,实现人手一册;加强科技示范村物化补贴;培育科技龙头示范户,示范村内将精选5名科技龙头示范户参加省里认定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每人集中培训不少于5天。
及时编制科技示范村建设方案、产业技术方案和产业技术手册,发放给每个农户;及时组建农民科技核心组;积极开展信息宣传;及时制作科技示范村标识牌,注明技术负责单位和技术负责人。
对科技示范村内所有农户开展“1+X”技术培训(全年1次全覆盖培训,关键季节、关键环节不少于30次的培训);对所有农户举办文明素质培训班,全年不少于4期;积极邀请5名县级以上专家每次驻村指导不少于2天,全年累计不少于10次。
(四)选拔和培育科技示范户
1、选拔科技示范户
围绕当地主导产业,注重地域间的均衡分布,以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为标准,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农民申请、村级和乡镇组织推荐、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审核认定的程序,在每个行政村平均选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种养水平较高、乐于助人、有一定影响力、能带动更多农户提高生产能力的农户担任科技示范户。
按照“每个行政村都要遴选3—5个科技示范户”要求,泸水县共有71个行政村,以每个行政村遴选5个科技示范户为基础,201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在全县范围内将遴选355户科技示范户,每10户科技示范户由1名技术指导员负责技术指导,泸水县共遴选36名最美技术指导员。
示范户按产业分布如下:
(1)蔬菜产业210户。
六库镇40户;老窝镇20户;上江镇20户;鲁掌镇10户;片马镇10户;大兴地镇25户;称杆乡35户;古登乡30户;洛本卓乡20户。
(3)生猪产业145户。
六库镇20户;老窝镇10户;上江镇10户;鲁掌镇20户;片马镇10户;大兴地镇10户;称杆乡20户;古登乡25户;洛本卓乡20户。
2、培育科技示范户
技术指导员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向示范户灌输科技知识,引导他们接受科学技术,改变观念;帮助他们学习掌握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提高科学种养的能力和水平;教育和帮助他们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带领周围农民共同搞好生产,让示范户成为新农村建设的排头兵。
(五)开展科技入户技术指导与服务
泸水县在开展科技入户指导与服务方面,将根据产业发展和农民科技需求,积极开展入户指导。
在产前,要求每名技术指导员与示范户建立经常性联系,与示范户签订技术服务协议书,并通过电话、手机信息等形式对示范户进行远程技术指导服务,及时帮助他们解决生产实际难题,切实利用现代信息手段推广,普及农业科技。
积极组织示范户开展主导产业的科技培训,大力实施科技兴农,做到抓培训,强素质,促增收,同时,深入农村积极引导科技示范户精耕细作,指导科技示范户应用、推广新品种、新技术,积极采用新品种、新技术开展农业生产,在全县范围内做到统一栽种、统一管理,以此提高示范户科学种养水平;在产中,深入田间地头指导示范户中耕、培土、施肥、病虫害防治,养猪方面,积极指导示范户科学养殖、与管理,做好春秋两防工作;指导示范户如实填写科技示范户手册,同时,积极引导示范户把学到的农业技术知识传播给周边的辐射户,让示范户起排头兵的作用,切实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在全县范围内以点带面的全面铺开。
在产后,做好主导产业测产验收及产量分析工作,积极引导示范户及时收获,切实让示范户丰产丰收。
在技术指导过程中,要求每名技术指导员负责指导10个示范户,全年指导每个示范户在30次以上,深入一线在100天以上,并且要求每次指导员入户指导必须在指导员和示范户手册中详细记录并相互对应,作为年底技术指导员报销下乡补贴的必备条件。
每年集中对所有科技示范户集中培训一次以上,在生产关键季节对示范户进行现场指导。
(六)加强技术指导员的技术培训
根据省里统一编制的分类别、分产业培训计划,分批次选派农技人员,到国家或省级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开展集中培训,提高农技人员业务能力。
泸水县以100名技术人员为培训基数,根据上级安排,若需要参加农业部组织的“万名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泸水县将组织1—2%的农技人员参加农业部组织的“万名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培训,3%农技人员参加重点班培训,其余人员参加省里认定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
(七)培育和支持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通过政府订购或定向委托等方式,引导鼓励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农业经纪人、涉农企业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技推广,为农民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
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作用,组织农民进入市场,应用先进技术、发展现代农业的积极作用,加大支持力度,加强辅导服务,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行,泸水县2015年将引导并正常运行农业合作组织2个以上。
(八)促进农技推广创新
农技推广是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桥梁,是科研成果的再继续和再创新的环节,是联系科研、教育及生产的纽带,是促进农业技术进步,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手段。
搞好农技推广工作对传播新科学、新技术、新技能、新信息,改变农民行为,提高其决策能力,改变生产条件,改善生活环境,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为此,泸水县积极推进农技推广创新工作:
创建1个科技示范村,示范村内的农户享受科技示范户享有的待遇;建立补助项目专家顾问团;建立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与泸水县的专家对接制;按其主导产业建立县级产业技术体系,并形成产业技术指导意见,做到体系组成人员和农业科技示范户人手一册,保障实效性;设县级首席专家,按照技术链与产业链融合的要求设置岗位专家,下设工作小组,形成技术优势,切实为农民持续增收提供技术支撑和人才保障。
1、加强体系建设
继续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完善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管理体制,明确县级农业部门的管理和指导责任,创新推广方式方法,强化考评考核和绩效管理。
推动农技推广责任制度建立和实施岗位管理,实现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有效履职。
2、完善工作机制
完善以“专家定点联系到县、农技人员包村联户”为主要形式的工作机制和“专家+农业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技术服务模式,建立健全县、乡、村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网络,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提高技术的到位率。
3、加强农技推广机构与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衔接
及时建立以农技推广机构为支撑,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公共服务组织为平台,按照“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以技术服务为保证,充分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公共服务组织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应用先进技术、发展现代农业的积极作用,加大支持力度,加强辅导服务,推进示范村建设行动,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行,以此加快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的推广速度。
4、加强农技推广服务方式方法的创新
一是建立健全技术人员聘用制度、农业技术推广责任制度、农技推广绩效考评制度、农技人员培训制度、项目管理合同制度,提升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加速农业科技推广成果应用。
二是全面实施科技入户。
根据农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总体要求,创建农民田间学校,推行科技示范村,建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服务模式,达到村村有特色、户户有技术的目的。
三是重点扶持2个以上农业专业合作社或公共服务组织,支持农业专业合作社或公共服务组织开展技术服务,引导农民进入市场。
四是积极管理技术指导员在重点抓好科技示范户的选拔培养基础上,领办、创办各类农业技术示范园,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提高农业科技的转化率和入户率。
5、加强农业科技信息化服务
通过电视专栏、电话热线、电脑网络、手机短信等现代通讯手段,农时季节为生产者提供气象信息、种养殖小常识、田间管理技术、农业市场信息等服务,建立快捷、简易、畅通的信息服务网络;同时,加强项目宣传,把项目实施过程中好的做法和典型事迹加以宣传,以此达到宣传效果。
6、加强服务效能的提高
明确工作目标,整合现有资源,突出关键环节,不断提高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效能。
以现有粮油糖高产创建、农村劳动力阳光工程培训、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等重大项目为依托,进一步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形成合力;以服务当地主导产业、解决农业生产关键问题为导向,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水平;以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公共服务组织做好技术服务为突破口,切实提高技术的到位率;以专家咨询系统、网络书屋等现代化手段推广农业产业主推技术,引导农业科研教育机构从事公益性推广服务,促进多元农技推广服务组织发展,全面推进农业科技服务进村入户,使农民真正得实惠。
7、加强完善奖惩激励机制
制定项目考核管理办法,由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工作,并督促项目专家组对项目实施期间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对技术指导员、示范户、试验示范基地和公共服务组织进行量化评分,对做得好的集体和个人加以表彰,对慵懒的集体和个人加以通报批评,技术指导员将在年度履职考核中评为相应的不称职等次。
四、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
筹备阶段(2015年第一季度)
确定主导产业,组建专家组,遴选项目实施单位、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
选择试验示范基地,筛选主推品种和主推技术,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指导方案,技术指导员制定分户指导方案。
编印发放《技术指导员手册》、《科技示范户手册》、技术资料等。
(二)第二阶段:
实施阶段(2015年4月至10月)
组织专家、技术指导单位和技术指导员深入示范户责任地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通过“三定(定产量、定成本、定效益)、四落实(政策落实、组织落实、任务落实、措施落实)”对示范户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落实物化补贴。
根据指导产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及时开展集中培训和现场指导。
针对农业生产的关键问题和生产关键技术,编印相关技术资料,开展专题培训、短期培训,并组织新品种、新技术现场观摩会。
按“四个到位(技术指导到位,技术手册到位,物化补贴到位、指导员补贴到位)”标准进行不定期检查。
利用网络、报纸、电视、宣传栏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项目宣传,及时宣传项目实施中的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大力宣传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成果,发挥农技人员先进事迹和先锋模范作用。
及时报送农技推广工作动态信息,及时上传到中国农业推广网,扩大影响。
(三)第三阶段:
总结阶段(2015年11月)
在上级专家指导和帮助下,积极组织项目专家指导技术指导员开展各产业测产工作,及时自下而上逐级进行项目总结,肯定成绩,找准问题;收集整理材料,做好验收准备。
对照项目合同开展绩效评价,10月中旬完成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州农业局,11月底做好迎接州农业局查验收检查工作,12月31日前做好接受省农业厅的实地考核工作。
五、主要参与单位、人员情况与任务分工
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专家组,项目领导小组成员主要由县人民政府、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全县九个乡镇的乡镇长或分管农业的副乡镇长组成,负责领导和协调工作,并督促项目专家组做好各项工作。
项目专家组成员主要由与遴选的2个主导产业有关的县农科局直属对应站所长及部分副高级农艺师组成,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负责评估审定技术指导员工作方案;负责制定主导产业技术推广计划,遴选主推品种和主推技术;编制技术操作规程和技术明白纸;指导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培训技术指导员,指导开展技术服务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负责举办农民田间学校,深入开展技术指导、跟踪服务;负责全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调研总结等工作。
全县共遴选36名技术指导员,都是从事农技推广工作和畜牧兽医推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其中,33名技术指导员由乡镇专业技术人员担任,3名技术指导员由县级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技术指导员主要负责指导10个科技示范户,全年指导每个示范户在30次以上,深入一线指导100天以上;负责编写技术指导方案;负责填写技术指导手册、指导示范户填写示范户手册;负责做好产业测产和效益分析并上报。
六、经费使用安排和配套经费
2015年下达到泸水县的项目资金为80万元,其经费开支如下。
(一)项目经费开支内容
1、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补助(19.088万元)
(1)基层农业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的补助,不得超过总经费的25%。
主要用于交通、通讯、误餐的费用,每个技术指导员全年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不少于100天(以110天计算),每人每天补助交通和误餐费20元,36名技术指导员共计补助7.92万元,通讯补助每名技术指导员补助365元,36名技术指导员共计补助1.314万元。
两项合计金额9.234万元。
(2)聘请技术专家的补助,主要用于聘请专家的差旅、交通、劳务等费用,共计3.954万元。
(3)完成农业技术推广重大任务的绩效奖励,根据考核结果对专家、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等进行绩效奖励的费用不得超过补助资金总金额的5%,共计1.9万元。
(4)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等管理费不得超过补助资金总金额的5%,共计4万元。
2、农业科技示范补助(41.846万元)
(1)用于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购买农(兽)药、化肥、饲料、地膜、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采取现代化推广方式、组织展示活动等补助,共计31.196万元。
(2)用于农业科技示范户购买肥料、地膜、农(兽)药、饲料等补助,共计10.65万元。
3、农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补助(10.8万元)
(1)基层农技人员参加培训所需费用,共计10.8万元。
(2)对实施特岗计划,泸水县不计划实施,此项费用将用于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开支。
4、农业科技示范村建设补助(8.266万元)
用于科技示范村建设所需的各项费用,共计8.266万元。
以上四项经费开支共计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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