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通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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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通报
关于全省无烟医疗卫生系统
创建工作暗访情况的通报
根据卫生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和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全部医疗卫生机构在2011年要达到全面禁烟。
为全面、真实的了解和评估14个市(州)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省卫生厅委托第三方组织,在今年4-5月份对全省14个市(州)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情况进行了抽查暗访。
现将暗访结果通报如下:
一、暗访范围
本次暗访范围覆盖14个市(州)的卫生行政部门和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共计82个单位。
二、暗访内容及方法
根据《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估标准评分表》中有关指标确定暗访内容,主要包括无烟环境布置和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情况。
本次暗访采取隐秘拍照、填写问卷等形式。
每家单位暗访一次,暗访时间均在医疗卫生单位正常上班时间内,所有数据均有暗访照片支持。
三、暗访结果
根据《决定》和《评分表》的要求,暗访结果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进行分类和排名。
所有评分均已转换成百分制。
具体评分及排名见附件。
四、取得的成绩
根据卫生部及卫生厅相关文件要求,14个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均不同程度的开展了创建无烟单位的行动,为实现2011年全省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目标做出了表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领导均认识到了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医疗卫生机构控烟工作,采取一系列措施创建无烟单位。
(二)宣传到位,氛围浓厚
各单位通过张贴禁烟标识、悬挂控烟条幅、设置控烟宣传栏、利用电子滚动屏等多种形式开展控烟宣传与教育,营造了良好的控烟氛围。
(三)医生禁烟,率先垂范
医务人员作为健康的维护者,都能够积极参与到创建无烟单位的工作中来,不在诊疗过程中和室内环境吸烟,为实现全社会公共场所禁烟做出了表率。
五、存在的问题
通过暗访发现,虽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部分医疗卫生机构控烟情况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禁烟规定制定不完善,执行不到位
建立有效的监督和奖励惩罚制度,并且通过多种形式让职工和外来人员知晓,是促进无烟环境创建的关键。
但是,暗访发现,只有兰州市疾控中心和临夏州卫生局2个单位悬挂了本单位的禁烟制度,其他单位都没有将禁烟制度上墙,不能很好地让单位职工和外来人员知晓本单位的禁烟规定。
另外,在暗访的82个单位内,只有庆阳市妇幼保健院设有控烟监督员,而且只是在取药窗口看到了控烟监督员的袖标,其余单位均没有看到佩戴袖标的工作人员。
(二)禁烟标识不够醒目,数量不足。
在单位公共区域内张贴禁烟标识是营造禁烟环境氛围,减少室内吸烟行为的切实有效途径。
暗访发现,大部分单位在入口处看不到禁烟标识,部分张贴的禁烟标识不够明显或尺寸不够大,不足以引起人们的注意。
如天水市妇幼保健院张贴的部分禁烟标识几近脱落。
绝大多数单位在吸烟的重灾区如男厕所、步行楼梯间等隐蔽场所,却很少看到禁烟标识,有些机构还在楼梯、电梯内(口)和厕所内完全没有禁烟标识。
其中武威市卫生局、陇南市卫生局、甘南州卫生监督所、嘉峪关市妇幼保健院、陇南市妇幼保健院内未见任何形式的控烟传播材料。
甘南州卫生局男厕所门上的标识为男人抽烟的头像标识。
(三)普遍缺乏自己的控烟宣传标识
作为医疗卫生机构,应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载体,如医院宣传栏、各种宣传册、健康教育处方等资源,积极开展吸烟与被动吸烟危害健康知识宣传。
在暗访的82个单位内,只有6个单位(白银市中医院、金昌市人民医院、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平凉市妇幼保健院、武威市卫生监督所)的宣传栏里有控烟相关内容。
其他宣传形式主要以张贴卫生厅发放的控烟宣传海报为主,当地卫生系统基本没有制作自己的宣传材料。
(四)室内吸烟现象仍然普遍
无烟单位最基本的要求应该是室内达到全面无烟,即:
无烟味、无烟头、无烟具、无吸烟者。
但是,暗访发现,除在兰州市卫生局、天水市卫生局没发现烟头外,其他单位内均发现了烟头。
其中,武威市人民医院、庆阳市人民医院、天水市人民医院各楼层等候厅内都有大量的烟头。
临夏州人民医院病房内发现有病人在病床上吸烟,还有家属在病房吸烟,均无医务人员劝阻。
本次暗访还发现有较多的医务人员在医生办公室吸烟,比如在庆阳市中医院、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武威市中医院、武威市卫生监督所、酒泉市人民医院、酒泉市中医院、张掖市中医院、临夏州人民医院、临夏州中医院、甘南州人民医院、甘南州卫生局、甘南州疾控中心、甘南州卫生监督所分别发现有医生穿着工作服在吸烟。
在定西市中医院还发现一名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当着病人的面吸烟。
(五)室外吸烟区设置不足,引导标识不明晰
为了让实在无法戒烟的吸烟者有地方吸烟,允许在室外人流稀少、空气流通较好的地方设置吸烟区,并且要有明显的引导标识。
在暗访的82个单位里,设置室外吸烟区的单位仅有22个,其中13个单位没有任何引导标志,5个单位的引导标志不明显。
另外,平凉市中医院和酒泉市人民医院还在室内设置吸烟区,这完全不符合无烟单位标准。
(六)部分医疗机构内销售烟草制品。
《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估标准评分表》中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内小商店或者超市禁止出售烟草制品。
但是,暗访发现,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武威市第一人民医院、庆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庆阳市中医院、平凉市第一人民医院、定西市第一人民医院、临夏州第一人民医院、甘南州第一人民医院8个单位内的商店、小卖部货架上直接摆放销售香烟,武威市中医院的小卖部私下销售香烟。
(七)戒烟门诊正常开诊的很少
无烟医院应将戒烟服务纳入医院的常规诊疗内容,在医院内设戒烟门诊不仅能够较好的为患者和医院员工提供戒烟服务,同时还可以服务有戒烟需求的广大群众。
暗访发现,在暗访的40个医疗机构内,只有4个机构设有戒烟门诊,分别为平凉市人民医院、平凉市中医院、平凉市妇幼保健院和庆阳市中医院,其他医疗机构内均未发现戒烟门诊。
六、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以制度促进无烟环境建设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医疗卫生系统控烟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建立健全单位的控烟制度,调动保安、保洁等人员的积极性,重点对楼梯、男厕所等室内吸烟现象较集中的区域开展巡查和劝阻,坚决杜绝室内吸烟现象的发生。
(二)多措并举,营造良好的控烟氛围
各个单位尤其是医疗机构应该在机构内醒目位置,例如宣传栏和入口处等地增设控烟健康教育宣传栏,通过各种途径,如电子大屏幕、健康教育处方、海报、折页等宣传吸烟与被动吸烟危害。
制作高质量符合本单位特色的禁烟标识,广泛覆盖在单位的各个区域,尤其是男厕所、步行楼梯间等吸烟现象较常见的区域。
同时,应在单位入口处设立较大且醒目的温馨提示,使来访者在进门前就能了解无烟单位的要求,自觉配合室内禁烟。
(三)结合实际,创造控烟的支持性环境
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条件,在远离建筑物及主要通道的合适场所设置室外吸烟区,并配合清晰的引导标志,引导吸烟者到室外吸烟区吸烟。
医院内均应开设戒烟门诊,配备专职戒烟医生,掌握戒烟方法和技巧,为单位职工和公众提供戒烟服务。
对单位内小商店、超市内销售烟草制品的现象应加强检查并坚决予以取缔。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关于印发甘肃省2011年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爱卫办,厅直各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现将《甘肃省2011年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日
甘肃省2011年医疗卫生系统
全面禁烟实施方案
一、控烟依据
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于2006年1月9日在我国正式生效。
根据《公约》的履约要求,在《公约》生效的五年内,也就是2011年1月9日前,我国应当在所有的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完全禁止吸烟。
2009年5月20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武警部队后勤部联合印发《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决定提出2011年起全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全面禁烟的目标。
省卫生厅印发了《关于印发甘肃省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了全省控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步骤,要求2011年全省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
二、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到2011年底,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均达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
(二)具体目标
1.2011年6月30日前,市、州级卫生局和医疗机构全面达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
2.2011年9月30日前,县、区级卫生局和医疗机构全面达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
3.2011年12月31日前,全省乡镇卫生院均达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
三、工作内容
(一)省级活动
1.开展全省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暗访工作
省卫生厅将借鉴卫生部经验,委托第三方调查组织或者新闻媒体记者,对全省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情况进行抽查暗访。
暗访活动分为两步进行,首先是对卫生厅直属医疗卫生机构的暗访,根据暗访结果进行综合排名并通报。
其次是对市、州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暗访,根据暗访结果以市、州为单位进行排名,并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通报。
2.召开全省卫生系统控烟工作专题视频会议
组织召开全省医疗卫生系统控烟工作专题视频会议,总结回顾2010年控烟工作,全面安排部署2011年全省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
3.全省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督查工作
省卫生厅将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工作纳入全省重点卫生工作,适时组织人员对各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情况进行专门督导。
通过听取卫生行政部门汇报、现场考察无烟环境创建情况、对督查地进行综合评分等形式,对各地控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督导,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最后形成督导报告,向各市、州政府部门进行反馈。
4.迎接全国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交叉督导工作
卫生部决定开展全国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交叉督导工作,贵州省作为督导评估组督导我省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情况。
按照督导方案要求,初步选定兰州市、嘉峪关市、金昌市作为接受督导城市,省级及被督导城市要做好一切检查前的准备工作。
5.全省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培训及巡讲工作
为提高各级医疗机构控烟能力,省卫生厅将在上半年分区域举办医疗机构控烟骨干控烟技术实务培训班。
使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充分认识到当前医疗卫生系统控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医疗卫生机构控烟骨干开展控烟健康教育和戒烟服务的技能。
结合健康教育进机关、进学校等活动,组织控烟专家进行巡讲,宣讲《公约》,宣传烟草的危害和戒烟方法等,提高公众控烟意识。
6.协调新闻媒体开展烟草控制大众媒体传播活动
邀请在兰的省、市新闻媒体记者,在兰州举办媒体控烟培训会,让媒体全面深入了解我国及我省开展控烟工作的情况,动员媒体加强对全省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宣传报道,引导媒体广泛深入参与控烟履约的舆论监督,让公众了解并支持全省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共同参与并推动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7.控烟健康教育传播材料开发制作
结合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和履约的形势,省卫生厅将组织专业人员开发制作纸质和电子控烟健康教育传播材料,发放至全省各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广泛张贴和播放等,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的环境,引导社会控烟工作。
(二)市级活动
1.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自查工作
各市州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人员对当地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工作进行自查,全面了解全市、州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进度和效果,对已经达到全面无烟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估标准评分表》的标准进行验收,对还没有达到全面无烟的医疗机构进行督促,并限期达到无烟单位标准。
自查结束后形成自查报告,上报省卫生厅。
2.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暗访工作
各市州卫生行政部门要借鉴卫生厅经验,组织专业人员或者新闻媒体记者,对全市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情况进行抽查暗访。
对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要通过行政或者媒体手段向社会通报,以此促进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工作。
3.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培训及巡讲工作
各市州要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级控烟能力培训班,便于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培养控烟骨干,为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要挑选控烟专家深入县、区医疗机构、机关、学校等开展《公约》宣讲,宣传烟草的危害和戒烟方法等,提高公众控烟意识。
4.结合5.31“世界无烟日”活动开展烟草控制大众媒体传播活动
在5月31日前后,结合“世界无烟日”主题,邀请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各类媒体,开展控烟大众传播活动。
同时,动员地方媒体加强对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宣传报道,引导媒体广泛深入参与控烟履约的舆论监督,让公众了解并支持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共同参与并推动室内公共场所的全面禁烟。
(三)县级活动
1.县级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普查工作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本辖区医疗卫生系统创建无烟单位进行普查,按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估标准评分表》的标准逐一督导检查,对还没有达到无烟医疗机构标准的单位进行督促,并限期达到无烟单位标准。
2.5.31“世界无烟日”主题宣传活动
配合省、市卫生部门,做好5.31“世界无烟日”主题宣传活动,重点开展《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和2011年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宣传。
四、工作步骤
实施时间(5—12月)
工作内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省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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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暗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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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全省卫生系统控烟工作专题视频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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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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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全国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交叉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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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培训及巡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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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新闻媒体烟草控制大众传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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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烟健康教育传播材料开发制作
市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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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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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暗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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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培训及巡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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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无烟日”主题宣传活动。
县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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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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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无烟日”主题宣传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控烟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进行科学规划,实行目标管理,切实抓紧抓好,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广泛开展社会动员,利用媒体宣传、学校教育、社区宣教等多种形式,开展烟草危害健康知识舆论宣传和引导,特别关注2011年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开展督查,狠抓落实。
省卫生厅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工作,通报督导结果,对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批评。
各地要在加强创建工作督导检查的同时,邀请有关媒体、聘请社会监督员对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暗访督查。
要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因控烟不力被媒体曝光、未完成创建任务的单位,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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