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安全.docx
- 文档编号:18102131
- 上传时间:2023-08-13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23.67KB
文化安全.docx
《文化安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文化安全.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文化安全
文化安全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取得了非凡的成就。
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是一项极其艰巨的任务,其间,还存在许多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
文化安全问题就是一个重要问题,学术界对此缺乏足够的认识和深入的研究,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
一、文化安全的内涵和意义
(一)“文化安全”的内涵
要谈文化安全的内涵,首先要对文化的内涵有清醒认识。
关于文化的内涵,国内外研究者见仁见智。
一般认为,文化可以从广义和狭义的角度进行定义。
广义的文化(又称“大文化”),包括三个层面:
一是指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成果的总和;二是指政治、经济、文化的总和;三是指人们的生活方式。
狭义的文化(又称“小文化”),包括两个层面:
一是指文学艺术,二是指思想、精神(观念形态)。
从结构上划分,文化可以分为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思想文化三个层面。
作为民族标识的文化,是就价值系统而言的。
我们所讲的文化建设、文化安全的文化,是从民族标识意义上讲的,因而是指价值系统意义上的文化。
本文所讲的文化安全意义上的文化,就是中华民族的价值系统,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根据上述认识,我们可以总结出,所谓文化安全,是指文化建设中民族文化健全自身功能、机制的能力和防范风险、化解风险的能力。
所谓当代中国的文化安全问题,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健康发展问题,文化建设中如何科学地解决继承和创新、借鉴和吸纳的问题,如何防御封建主义文化和资本主义文化负面因素影响的问题。
从本质上讲,就是如何增强社会主义文化机体的功能,防御和化解内外风险的问题。
从文化建设的实践来看,文化安全是指在文化传播、文化交往的过程中,文化变迁由正确的价值观念引导;在不同民族文化的冲突、对话和相互吸纳中,保持文化的民族性、文化选择和文化发展的自主性;从全球化的背景来看,是指对文化的民族特质的坚持和发展;从文化系统内部来说,是指文化价值系统内部主流文化价值观念的主导地位的稳定性;从文化的功能来说,是指文化对社会整体协调发展的调适作用。
从文化结构来看,文化安全指涉的范围甚广。
物质文化、制度文化、思想文化等层面都有文化安全的问题存在。
物质文化层面的安全问题容易被人看到,也容易受到重视。
如文物的走私、盗窃,特殊技艺的被盗(如川剧的变脸)。
制度文化层面的安全问题也比较容易使人感受到,容易引起警惕。
如发展中国家对于某些发达国家将自己的基本制度强加于人,往往采取的就是预先防范和强烈抵制的态度。
正在迈向现代化的国家,对于本国传统中的非现代化特别是反现代化的制度,一般都能进行理性的选择。
思想文化方面的安全问题相对比较隐蔽,防范的操作难度较大。
一旦出现问题,影响比较深广。
如某些企图分化、西化我国的图谋,极端自由主义、享乐主义的思想,往往是通过对另外一种价值系统的宣扬,通过大众文化的载体而潜移默化地影响我国民众。
值得注意的是,物质文化层面的安全问题,往往和思想文化纠结在一起。
文物属于物质形态的东西,但凝聚着民族的智慧、精神和价值理念。
因此,文物之类的物质文化的安全问题,既有物质层面的因素,也有思想层面的因素。
广义的文化安全,包括物质、制度、思想等文化结构的诸多层面,这些层面都贯穿着、承载着民族的价值理想。
狭义的文化安全,特指思想层面,其集中体现着民族文化的价值系统,影响着中华民族精神的发展和建设。
(二)“文化安全”的意义
文化安全理念的提出,对于我国社会的整体有机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首先,文化安全理念的提出,有助于我们确立新的安全观。
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我们对于文化安全问题缺乏足够的、正确的认识。
从决策部门到学术界和普通群众,往往重视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国防安全等问题,而对文化安全相对轻视,甚至有错误的理解。
在社会主义建设经历坎坷的时期,将文化问题等同于意识形态领域的阶级斗争,固然是错误地估计了形势;但即使在改革开放后,在大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时期,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时期,在文化建设已经有了“重在建设”的指导思想的情况下,文化安全的意识和价值理念并没有明确树立起来。
因此,提出文化安全的理念,对于我们确立新的安全观,显然有着不可忽视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其次,文化安全理念的提出,有助于我们树立新的发展观。
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发展才是硬道理”的著名论断,已经为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所证明,成为家喻户晓的平凡真理。
但如何发展,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如何保证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稳步协调发展,还是需要在实践中逐步解决的重大问题。
“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时代已结束,凭借这种理论而构筑的文化领域的阶级斗争理论也已寿终正寝,文化不是阶级斗争的工具,早已成为人们的共识。
“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市场经济初级阶段也已结束。
文化是生产力,文化是综合国力的重要构成,已经成为当代中国发展的重要观念。
而文化安全理念的提出,对于确保作为综合国力的文化力的正确发挥,对于当代中国社会的整体协调发展,提供了安全保障。
同时,对于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价值系统的建设,无疑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最后,文化安全理念的提出,有助于我们树立新的交往观。
经济全球化时代是一个政治多极化、文化多元化的时代。
不同民族文化之间的交往,既有友好的沟通和真诚的交流,也有不可避免的矛盾和冲突。
既要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历史进程,参与文化多元化的对话,又要保持民族文化的特质,坚持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就不能没有对文化安全的清醒意识。
但是,这种文化安全意识并不是破坏性、进攻性的,而是建设性、防御性的,是为了更好地增进文化交流,促进国际交往。
“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应当是新的文化交往活动的基本准则,也是文化安全理念的具体体现。
总之,新的安全观、发展观、交往观的确立,是与时俱进的结果,是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
这些新型观念的确立,对于文化建设的促进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影响我国文化安全的因素
当代中国文化的存在和发展是否安全,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
一是外部的干扰因素,二是本民族文化对外来干扰因素的抵抗力和消化力。
从外部影响因素来看,我国目前的文化发展面临非常复杂的形势,既要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历史进程,又要防范、挫败某些外国势力将我国妖魔化、西化、分化我国的企图,抵御资本主义文化腐朽落后因素的侵袭;从内部来看,既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又要应对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价值冲突。
而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我们文化建设的基础工程不扎实,创新能力有待培育。
在这种特殊情况下,影响我国文化安全的因素特别复杂,从宏观的层面来说,主要有如下方面。
(一)文化殖民主义对文化主导权的影响
文化的交流、碰撞和交融,是文化发展的必要条件。
在全球化背景下,中西文化的交往为中国文化的发展创造了机遇,提供了新的资源,拓展了新的空间。
但同时我们也要充分认识到,当今世界西方文化仍然是一种强势文化,中西文化的交流并不是一种平等的对话,要维护我国的文化安全,必须充分认识其间的问题所在。
首先,在西方强势文化的冲击下,要注意通过对主流文化的倡导和弘扬,整合本民族文化的价值系统。
中西文化的交流、碰撞和交融并不是一个纯客观的过程,而是一个主体选择吸收的过程。
对西方文化的选择性吸纳,必须考虑我国当前的具体国情和历史文化传统。
由于主位文化内部不同群体以致不同地域的文化价值取向有着微观文化背景的差异,因而对西方文化价值和偏差的认识会有差异,接受程度也就不同。
这种差异,必须通过文化建设的实践逐步达到文化整合,取得共识。
如果不考虑接受程度的差异,对文化变迁的过程加以控制,就很容易出现社会的价值分裂和冲突,出现文化认同的危机。
其次,应当注意西方文化中某些势力对我国文化建设的阻挠,特别是其对我国的西化、分化的图谋,化解风险。
如同中国文化一样,西方文化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成果。
就整体而言,它既有积极进步的因素,也有落后腐朽的因素。
如极端个人主义思想、颓废主义思想、享乐主义思想、拜金主义思想等等,都对我国的主流文化价值产生冲击,形成影响。
我们应当大力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在吸收西方先进文化的同时,注意排拒其属于糟粕的一面。
对于贬低甚至把中国文化妖魔化的做法,对于分化、西化我国文化价值体系的企图,我们要提到意识形态的高度,提到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正面回应,毫不妥协。
只有这样,才能化解风险,巩固我国文化建设的成果。
最后,应当清醒认识西方文化殖民主义(文化帝国主义)对我国文化安全的影响。
某些西方国家的对外扩张,不仅是军事占领,而且还伴随有资本输出的文化输出,并将文化输出看作是最有效的殖民方式。
它们认为,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前苏联和东欧的演变,是西方思想文化渗透的成功。
它们梦想通过同样的文化殖民手段,达到对中国文化的征服。
文化殖民主义一方面大肆宣扬西方的社会制度和价值观念,鼓吹政治多元化、经济私有化、军队非党化、领土分治化、生活西方化。
另一方面,它们肆意歪曲中国文化。
如将中华民族精神一以贯之的爱国主义传统,诬蔑为“狭隘民族主义”。
它们一会儿散布中国威胁论,一会儿又炮制中国即将崩溃论,自相矛盾,自打耳光。
面对西方的文化殖民主义,我们在一些领域确实出现了严重的集体失语现象。
如我们的社会科学研究就始终受制于西方范式。
学术概念是西方的,研究方法是西方的,评价标准也是西方的,有的人已经到了唯西方马首是瞻的地步,连甲骨文研究、中国传统文化研究的成果,也以西方人的是非为是非。
有些人提倡的所谓“与国际接轨”,实际上是没有辨别、没有选择地全面认同西方标准,从而在客观上全盘否定中国的学术研究方式和学术价值理念,进而全盘否定中国的学术研究、文化研究成果,丢失文化建设的主导权。
这中间的殖民心态,值得我们很好地检讨、批判和超越。
从价值理性的角度看,我们的学术研究、文化研究,以及广义的文化建设,都应当大力倡导中国意识,应当着力构建中国自己的社会科学理论创新体系和价值评判尺度。
没有中国问题意识,就不能建构出中国作风、中国气派的社会主义文化,就不能抵御西方文化殖民主义的侵扰。
(二)市场经济的功利本性对文化功能的影响
市场经济的功利本性客观上导致人们逐利品性的生长,因而需要人文主义精神的重建和弘扬,需要依靠文化品位和文化境界的提升来净化社会空气,使人的精神有所寄托,心灵有所安顿。
但是,由于我们长期以来在文化政策上强调文化为经济服务,在实践中采取“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做法,文化沦为经济的工具,使文化失去了引导人的作用。
甚至,文化沦为经济的奴隶,文化自身也染上了强烈的功利色彩。
在这种经济对文化的单向支配关系中,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功利本性由于失去文的制约而得以无限膨胀,另一方面,由于文化成为经济的工具而逐渐失去了原创能力。
因此,泛功利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利己主义等等错误的价值观一度大行其道,至今仍大有市场,对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主流文化价值观造成巨大冲击。
在一些突发事件中,正是由于这种泛功利主义价值观的恶性膨胀以及德性的亏空,才会有人囤积居奇,唯利是图,哄抬物价,甚至出售假冒伪劣产品;才会有少数政府官员不把公共需求放在第一位,为了自身的利益不惜违背社会公德。
这些现象显示部分民众缺乏对社会公共利益、公共法则与公共秩序的基本尊重和爱护。
如果从文化的角度来审视,这种社会“低成熟度”实际是文化缺失的一种表现,从根本上说是由于泛功利主义的流行导致道德理性的“亏空”,也可以说是文化的价值观出了问题。
这些现象也说明社会的良性发展必须有文化的参与,必须重视文化建设和文化安全问题,通过健全文化功能,使经济与文化在社会发展中良性互动。
(三)传统文化的消极因素对文化理性的影响
从文化的民族性的一面考察,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建设目标来看,传统文化有许多优秀的成分可以继承发扬,通过创造性的转化为我们今天所用。
但是,它也有许多消极的、负面的因素。
特别是在广大农村,由于长期以来文化建设的基础工程没有很好地进行,科学理性文化的供应不足,传统文化的消极因素特别是迷信思想还大量存在,对文化理性、社会理性的提升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在近几年的一些突发事件中,种种谣言、流言、谶言得以在农村地区传播,说明了传统文化中消极成分的影响之大。
至于政治文化中的任人唯亲观念,行政实践中的权大于法、情大于法等等,就其根源而言,都受到来自传统文化消极成分的影响。
在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影响文化安全的以上因素将长期存在,我们应当有清醒的认识和正确的对策。
如果处理不当,就会危害我国的文化安全,造成文化危机以至社会危机。
三、我国文化安全的实现途径
鉴于文化安全和文化建设的关系至关重要,实现文化安全的途径就格外引人瞩目。
笔者认为,在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提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要实现文化安全,选择正确的途径既有战略意义,也有策略价值。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旗帜
旗帜鲜明地坚持正确的思想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旗帜,是实现文化安全的首选之途。
在当代中国的文化建设中,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就会迷失方向,走向歧途,文化安全也无从保障,无法实现。
为此,我们应根据胡锦涛同志所强调的原则办事,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领域,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做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努力宣传科学真理、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倡导科学精神。
在文化建设的实践中,坚持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坚持开放思维,坚持“三个面向”,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强健社会主义文化的机体,尽可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精神追求,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应有的文化权利,是实现文化安全的治本之法。
正如胡锦涛同志所指出的,一切有利于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有益经验,一切有利于提高我国人民精神境界的文化成果,一切有利于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管理方式,都要积极研究借鉴。
“发展才是硬道理”这个平凡的真理,在实现文化安全的途径选择上同样适用。
(二)弘扬和培育中华民族精神
弘扬和培育中华民族精神,也是实现文化安全的重要途径。
中华民族精神是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实践中逐渐形成的,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是民族发展、社会进步的精神支撑。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全球化趋势下,弘扬和培育中华民族精神,对于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价值系统,对于发展和创新民族文化的特色,既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又有积极的实践意义。
(三)实行必要的文化管制和文化保护
实行必要的文化管制和文化保护政策,也是实现文化安全的重要途径。
所谓文化管制或文化保护,就是采取一些必要的行政手段,包括制度、规范和思想方面的措施,对文化活动进行调控。
文化管制和文化保护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维护文化安全的途径之一。
“9.11事件”后,美国政府出台“宣传指引”,要求传媒不播发有关本·拉登的录音录像或讲话稿。
1989年,欧洲议会通过“无国界电视”指令,确保播放欧洲影视作品的时间限度。
1992年,欧盟认同法国的“文化例外”概念,并确定了界定“文化例外”的六条标准。
1993年,法国和加拿大等国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提出文化例外的主张,认为文化产品有其特殊性,不能与其他商品一样流通。
法国与其他欧共体国家一道,拒绝美国关于取消对美国影视产品“赔额限制”和“自由贸易”的要求。
1994年,印度、印尼等国在新德里召开15国首脑会议,共商防止西方文化渗透的对策。
1996年5月在南非召开的“信息社会与发展”大会上,法国、加拿大、日本等国代表强调:
要保持语言和文化的多样性,保持全世界各民族的优良传统。
这些都是实行文化管制和文化保护的例子。
文化管制与文化保护虽然不是实现文化安全的治本之策,但对于文化安全来讲,却又是必须的,特别是在文化强弱差别太大的场景里或是在特殊时期。
在抗击非典时期,我国政府对一些流言、谣言的强制性管制,有效地制止了谣言的进一步扩散,维护了社会秩序的稳定。
我国加入WTO之后,对文化市场的开放也作了一些承诺,在中西文化强弱对比悬殊的情况下,为确保文化安全,应该依据WTO的有关条款制定相应的文化管制或文化保护措施。
(四)努力实践文化创新
倡导并努力实践文化创新,是实现文化安全的根本途径。
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
我国传统的文化安全路径选择是以文化控制为主,这种安全模式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已经不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和文化安全的要求,必须选择新的文化安全路径:
文化管制与文化创新并举,着重于文化创新。
因特网出现之前,人们了解信息的渠道主要是电视、广播、报纸、杂志,这些传媒政府易于控制。
而因特网处于“无政府状态”,也没有国界,人们可以轻松地获得并发布各种各样的信息,政府控制信息传播的能力因而减弱。
近年来,由于网络技术的发展和广泛运用,政府要实行文化管制和文化保护,存在较大的困难。
在这种情况下,实现文化安全的根本之途在于文化创新,通过文化创新增强文化的竞争力和免疫力。
文化的生命在于创新。
没有创新,便没有发展,没有科学的继承和理性的借鉴。
中国当代的文化创新,从目标来看,就是要不断扬弃、超越经典社会主义所理解的文化框架及其文化理念,不断扬弃“五四”以来的现代革命文化传统,不断扬弃、超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中感性和经验的制约,建设具有前瞻性、指导性、稳定性的文化价值系统,为不同层级的人们提供安生立命之道,为国家的长治久安提供精神系统的保证。
从方法来看,文化创新必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人民群众为实践主体和价值主体,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实践为立足点和落脚点,实现三个方面的转换,即思维方式的转换、知识分子人格的转换、文化体制的转换。
要通过创新体制,营造良好的文化创新环境,使文化工作者的主体性、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充分的发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文化 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