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榭岛1#污水罐油库清洗方案3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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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榭岛1#污水罐油库清洗方案37
大榭岛油库1#污水罐清洗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编制单位:
宁波输油处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一、编制依据
1、《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范》2、《立式圆筒型钢制焊接原油罐修理规程》(SY/T5921-2000)
3、《石油化工立式圆筒形钢制储罐施工工艺标准》(SHT3530-2001);
4、《油罐检验、修理、改建和翻建》(SYT6620-2005);
5、《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修理工程验收技术标准》(Q/SHGD0036-1996)
6、《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铠装式外保温防腐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Q/SHGD0026—1995
7、《石油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平定标准储罐工程》(SY4026-93)
8、《钢制储罐液体环氧涂料内防腐层技术标准》(SY/T0319-98)
9、《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SY0407-1997)
10、《钢制储罐氯磺化聚乙烯外防腐层技术标准》SY/T0320-98
11、《输油输气设备(设施)大修理工程竣工验收规定》(Q/SHGD0032-1996)
12、《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铠装式外保温防腐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Q/SHGD0026—1995
13、《工业动火管理规定》(Q/SHGD0030-1996)
14、《关于印发大型浮顶储罐安全设计、施工、管理暂行规定》(中国石化安[2007]235号)
二、工程概况
1、大榭岛油库1#污水调节除油罐,为5000立方米拱顶油罐,内径Φ21000mm,罐壁高16598mm,
2、原设计单位:
洛阳设计院设计,
3、原施工单位:
由中石化宁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储安公司进行本体安装及附件安装。
4、建造时间:
2002年6月建成并投入使用。
5、运行时间:
至今已使用14年。
6、存在问题:
罐本体及其附件腐蚀严重、罐内旋流收油装置损坏,配套的工艺管线存在腐蚀穿孔的现象、该罐未设置防火堤等。
在油库关闭相关阀门等流程后停产后,首先进行油罐清洗施工。
只有经清洗验收合格,达到动火安全的条件下,才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为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特制定本油罐及管网系统清洗施工方案。
二、施工进度计划
2.1工程进度目标
油罐清洗工程计划工期为25天。
2.2工程进度计划横道图如下:
工期进度计划横道图
工作内容/计划时间
3
5
5
5
5
2
材料、机具设备进场准备
油罐体\管道系统排油
储罐系统水冲洗
罐体设备清洗
罐体清洗验收、退场
注;1)设备进场;x年x月x日至x月x日x天3天
2)罐体排油清洗;x年x月x日至x月x日20天
3)清洗验收退场:
x年x月x日至x月x日2天
4)污水罐清洗和清洗后油罐要除锈检测。
2.3确保工期进度计划主要措施
2.3.1实行计划管理,使工期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2.3.2施工材料机具供应计划应详细,要求一次性到位;
2.3.3合理安排工程施工作业,在周密计划和精心准备的前提下交叉作业;
2.3.4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与安全监督,用优良的质量与安全生产保证施工进度;
2.3.5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与清洗作业工人,保证工程施工所需的劳动力和机具设备。
三、主要人员配置计划及主要设备:
3.1清洗主要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1
防爆测爆仪
2台
由油库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单位同时测试
2
防爆污油泵
2台
3
防爆虎钳
1把
4
铜锹
6把
5
防爆接线箱、开关
1台
功率要求大于设备千瓦值
6
防爆通风机
1台
7
防毒面具
16套
8
防腐防静电服装
16套
9
防爆卸孔铜扳手
1套
10
抽油管
70米
(金属软管50m)
11
高压射流枪
2台
12
锯末
20立方
13
消油剂
200kg
14
防爆照明灯具
4盏
3.1施工组织管理人员计划
施工总负责人:
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
1人
施工质量1人安全员:
1人;施工材料员:
1人电工:
1人
3.2施工作业人员计划
清洗工10人;
四、工程施工主要技术措施
4.1清洗作业准备
4.1.1成立清洗工作领导小组:
(详见领导小组名单)
4.1.2指定双方作业监护人,对作业监护人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签订安全协议。
4.1.3现场交底,做好安全措施及物质、工具、器材的准备工作;如带静电导出线的胶管、油盆及油桶等。
4.2管网系统及罐体排油清洗的具体步骤;
4.2.1油库停油后,首先油库将油罐内的油料发完。
油库工作人员对管网及罐体内的余油进行清除后交给清洗单位进行清洗。
4.2.2管网系统及油罐排油清洗施工作业前,应按要求设置警戒区、警戒线、警戒标志等。
4.2.3切断相关阀门,并进行上锁,并在外侧加装盲板。
4.2.4在油库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下,先利用油罐的切水阀采用机械抽吸法排出各罐体内的余油(采用油罐车或真空泵抽吸底油前应按规定办理好临时用电及用火作业许可证)。
五、罐体清洗
5.1罐体设备的清洗
清罐前将1#罐内含油污水通过底部放空阀,泄放到含油污水池中,用含油污水泵抽到2#污水罐储存,并利用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
罐内底部油泥,打开油罐人孔后将油泥集中抽出至油罐车内或事前准备好的污物容器内进行环保处理,(委托宁波当地环保部门处理)再进行油罐清洗。
5.2罐体清洗方案:
油罐清洗首先采用干洗法;在采用消油剂化学高压射流清洗。
清洗工序流程配套的施工设备,主要包括防爆空气压缩机、防爆输气管道、防爆工具、防爆抽油泵、气动泵、污物容器、救生三脚架、救生绳、防护面罩供气管道、防静电工作服及其它个人安全防护装备等。
5.3油罐清洗作业程序
准备工作——打开人孔——抽吸罐底油泥——排除油气——罐内清洗作业——油气测试——清洗完毕验收。
1)清洗前的组织准备工作
1.1成立清罐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清罐全面工作(详见附件:
油库清罐领导小组名单)。
1.2根据油罐类型和所储油品性质、以及清洗施工方案和设备,是否符合清洗、作业方案,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是否与实际相符,否则应加以修订。
1.3按照批准的作业施工方案和HSE安全措施准备防爆工具、防爆电器和设备,并检查其技术性能,合格的方可使用。
1.4排空油罐内剩余残油,按照作业施工方案用盲板隔离封堵进出油管、呼吸管、断开接地地线。
1.5断开与油罐相连接的电气、自动化仪表接线。
1.6填写和审批受限空间作业票、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票、需要动火的要填写动火作业票。
2)打开人孔
打开人孔卸下进(出)油管线阀门,切断与其他输油管线或油罐的通路。
在打开人孔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去做,做到打开人孔时不产生磕碰火花现象,防止事故发生。
在打开人孔时,必须高度重视罐内油品油气的浓度,检测罐内油气浓度,h2s气体浓度,含氧量,以免浓度过高造成施工人员中毒、窒息,油气过浓时用防爆风机对人孔进行排风,置换气体直至没有油气为止。
3)抽吸罐底油泥
3.1用防爆型抽油泵罐底油污水,抽油泵应放置在罐口3米以外的安全地带。
3.2接通电源,启动抽油泵,将罐内残油及油泥污水在底阀处抽吸集中至一个罐内,再由油罐车外运进行处理、如罐底油泥较多,可用清水稀释后再抽吸一次,如较少用泵抽吸,通过排除油蒸汽,达到人工进罐作业条件后,就用铝制桶和铜铲把油渣收到油渣回收容器里。
3.3当确认油泥抽吸干净后,此项工程完成,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4、排出油蒸气
4.1将人孔打开。
4.2在距罐壁6000mm处,安装风机,并有效接地。
。
4.3将风筒连接风机出口至人孔100mm处,并有效接地。
4.4启动防爆型轴流风机,进行强制性通风。
直至油气浓度达到该油品爆炸下限的20%以下。
4.5防爆风机安装注意事项。
A)风机设架安装在防火堤内(距油罐:
6000mm)。
B)风机动力配电箱安装在远离罐区的安全地带。
C)风机、风筒接地后,方可进行通风。
D)风机每小时通风量要大于油罐容积的10倍以上。
E)消防监护组要认真落实监护措施。
F)作业指挥组要对各环节进行认真检查。
5、气体浓度检测
5.1检测人员进行检测时必须佩戴防毒空气呼吸器。
5.2当检测的油气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20%lel以下,氧含量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h2s小于10ppm,可确认可以入罐作业。
5.3检测的范围包括:
罐内、作业场所及附近35米范围内可能存留油品蒸气处。
5.4油气浓度须经2台以上相同型号的防爆可燃气体测试仪进行检测,由经过专门训练的人员进行操作。
5.5气体检测应沿油罐圆周方向进行,选择易于聚集油气的低洼部位、死角的油气浓度。
5.6作业期间,定时进行油气浓度的测试,正常作业中,每2小时内不少于2次,以确保油气浓度在规定范围之内。
若用于动火分析的油气浓度的测试,用可燃气体测试仪和测爆仪同时测定,并于动火前30分钟之内进行。
如动火作业时间较长,在动火过程中,必须进行复测。
以防动火作业时,油气浓度回升超过规定值。
6、罐内清洗作业
6.1进罐作业的目的是清除油罐罐底所有的油污杂质。
6.2在进罐作业前30分钟再进行一次油气浓度检测、含氧量检测、h2s含量检测,确认油气浓度、含氧量、h2s含量符合规定的允许值。
确认罐内油气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20%lel以下,氧含量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h2s小于10ppm,由油罐清洗现场指挥人员填制《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经相关人员签字后,报油罐清洗总指挥,油罐清洗总指挥复核无误后,方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A)报批进罐作业票前,必须同时核对当日“清罐作业油气测试记录”中的“风向及风力”和“油气浓度”,含氧量、h2s含量达到安全指标及动火标准后再进罐作业。
B)进罐作业,根据预计的作业时间,在不发生其他任何变化的情况下,按报批的作业票实施。
C)在作业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当各项工作条件没有变化,且“风向和风力”与“油气浓度”符合规定时,工作票视为有效;若作业人员等发现条件变化时,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D)配置好照明器具。
油罐清洗作业及浮盘拆除作业用防爆型照明设备,其供电电压不超过12V,最低悬挂高度一般不应小于2.5m。
并采用防爆手电筒作局部照明。
E)进罐作业人员必须在绝对安全情况下进入罐内进行清污作业。
6.3作业要求:
1、检测人员在进罐作业前再进行一次油气浓度、含氧量、h2s含量测试,确认油气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20%lel以下,氧含量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h2s小于10ppm。
需要动火改造时,油气浓度必须达到爆炸下限的0.01%以下,作业人员方可进罐动火作业,检测人员并做好油气检测记录和动火作业记录,并填写动火作业票。
2、清罐作业指挥人员会同安全检查人员进行一次现场检查,确认各项指标达标、安全措施落实、监护人员到位后,下达进罐作业命令。
3、进罐作业人员接到作业命令后,佩戴防毒呼吸器、防静电服、防静,电鞋、救生信号绳索等个人防护用品后,方可进行清污作业。
并把身份卡统一放在受限空间作业告知牌上,出罐后自行佩戴。
注意:
救生信号绳端留在罐外,由其他作业人员手持,以便随时抢救进罐作业人员。
4、进罐作业人员按《油罐清洗安全技术规程》第十四条规定进行作业。
5、检测人员全过程检测罐内油气浓度,如发现油气浓度上升超过爆炸下限的0.01%时,立即停止作业,然后满负荷通风,直到油气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0.01%以下,达到动火条件,方可继续作业。
6、作业过程中要保持良好的通风。
6.4清理罐内油泥;
1、用防爆抽油泵将油水废液抽吸到回收车内,进行无害化环保处理。
2、罐底及四壁的顽固油泥由作业人员先用特制的铜铲、铜锹、铜推耙清除罐底的油污和残渣,并用扫帚进行清扫,再用特制的铝桶盛装污物运出罐外,污物清出罐外装进油罐车做环保处理。
6.5油罐清洗
1、该油罐清洗考虑到环保要求尽量减少油污水的排放。
则首先采用干洗法,待油罐油污杂质清除干净后,全部采取高压射流化学水洗法两遍。
在采用干锯末粉对油罐内的残留油质进行吸附,反复进行多次。
待残留油质吸附干净后,再采用消油剂进行化学高压射流清理,人工用棉布擦拭两遍,达到无杂质、无水分、无油污,达到油罐改造动火的要求。
油罐清洗完毕后,需经过3-5天的自然通风。
再用可燃气体测试仪进行测试,测试可燃气体浓度达到:
0.01vol%以下、有毒气体为0%、氧气浓度达到19.5%以上、23.5%以下后并由专业人员填写动火作业票对油罐进行明火实验,达到动火改造油罐的要求。
7、清罐验收
1、油罐清洗完毕后,应对清罐质量进行验收,验收由中石化大榭岛油库1#污水罐清洗领导小组组织,甲、乙、监理单位三方有关技术人员按照验收标准,共同对清罐工作质量(包括附件完好情况)进行验收。
2、验收报告,由油罐清洗现场指挥与清洗小组一同整理,有关人员签字后,交甲方存于设备档案中,以备后续工作继续进行。
8、清洗验收标准
清洗后的油罐标准,必须达到无杂质、无水分、无油污、达到油罐改造动火的要求。
六、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一)安全目标:
强调执行HSE安全体系,保证无人身伤、亡事故;无人身群伤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设备重大损坏事故。
(二)安全保证组织措施
1、确定以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生产责任人,执行HSE安全生产责任制。
做到人人讲安全、人人讲健康、人人讲环保、人人管安全,人人有责任。
制定有效的HSE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并严格落实执行,做好HSE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2、开工前必须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健康、安全、环保教育。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要位置,纳入项目部各级领导的议事日程,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效益、安全与进度、安全与质量、安全与生产的辩证关系。
4、施工班组要在每天的班前生产会上,指出当天工作在安全上注意的事项,班组长的安全讲话要有记录。
5、针对各施工环境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措施。
6、按照国家规定,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才能上岗。
7、根据《消防法》对施工现场消防进行严格管理,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保障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
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学习、培训
8、坚持安全事故上报、考核、和奖惩制度。
对有章不循,违章作业,玩忽职守,违反劳动纪律等给予扣款或行政处分,对在安全生产中表现突出的班组和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
(三)安全保证技术措施
3、个人防护装备及罐区内设备保护:
3.1项目部向其员工提供必要的、维护良好的或新的个人防护装备。
3.2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按要求正确穿戴和使用安全帽、防腐鞋、防腐防静电服装、救生安全绳、防护镜、口罩、防毒面具、呼吸器和其他个人防护装备。
3.3所有个人防护装备应定期维护并保持良好状态。
3.4用坏或损坏的个人防护装备应按程序送回维修、鉴定处理和换新。
3.5在有毒有害气体环境中必须使用防腐鞋、防毒面具、防腐防静电服装、呼吸器等个人防护工具。
3.6进入罐区施工的人员必须按油库的管理规定进行登记,填写有限空间作业票。
3.7不得动用和油罐清洗施工无关的设备、仪器、仪表及各种阀门。
3.8采取有效措施对罐区内不需要清洗的设备进行保护。
4、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4.1高处作业指坠落高度距基准面2m以上(含2m)的位置,从事有可能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作业。
4.2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体检。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4.3高处作业时,安全带的使用应按“高挂低用”原则,即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人员上方固定牢靠的物体上,下部应有足够的安全空间和净距(即安全带救生绳的长度要小于下落距离),当净距不足时可短系使用。
4.4高处作业时,安全帽必须系好带子,防止意外脱落。
4.5高处作业应使用合格的吊篮、安全网、安全带等,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有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
4.6高处作业人员应使用工具袋,小型金属材料应事先放入工具袋内,较大的工具应用绳子拴在固定构件上,所有工具、材料不得上下投掷。
5、现场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5.1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架空在电杆上,并有绝缘子,严禁架设在树木或其他构筑物上。
配电盘必须是防爆型的。
5.2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导线时,其架空高度不得低于2.5m,跨越道路时离地面高度不低于6m。
5.3施工现场严禁使用裸体导线。
5.4绝缘导线临时在地面铺设或穿越道路埋设时必须加钢套管保护。
5.5现场用电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制,严禁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用电设备。
5.6电气设备检修时,应先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作业,严禁合闸”的警示牌,非电工不得从事电气作业。
5.7现场用110V以上照明电路必须绝缘良好,布置整齐。
照明灯具的高度,室内不低于2.5m,室外不低于3m。
5.8电气设备及线路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用CCL4、干粉、干砂等灭火器材灭火,不得用水和泡沫灭火器灭火。
5.9在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应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器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5.10发生人员触电时应迅速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抢救。
(四)危害识别与控制
1、危害识别:
在项目施工前,项目部将组织有关人员对作业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害进行识别。
采用安全施工分析讨论会的形式针对施工各道工序、作业场所、人员的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面进行危害识别,参加识别人员包括:
项目部、HSE监督、技术负责人及各专业技术人员、生产人员、各班班长、富有经验的班组成员等,必要时,也可报请油库领导指派有相应技术、经验的人员参加。
2、风险评价:
成立风险评价小组,由项目部风险评价小组对已识别的危害和影响,根据经验和各种相关资料进行差距分析,利用风险矩阵图、事故树等方法,分析危害发生的频率和影响程度,按顶端事件顺序进行排列,找出主要危害。
3、风险控制:
本项目根据评价结果,应制定风险削减和控制措施,并把这些措施作为HSE关键任务分配下去落实到人。
关键任务清单至少应包括:
危害、危害地点或环节、潜在后果、削减和控制措施、执行人、监督人等。
七、油罐清洗安全技术规程
第1条为做好油罐清洗工作,保障油罐清洗人员的作业安全和身体健康,不断提高油罐清洗的技术水平,防止发生各类事故,根据“预防为主”的方针,特制定本规程。
第2条下列情况进行油罐清洗:
—是油罐清洗周期一般为三至五年。
二是油罐改储另一类油品时,应进行清洗。
三是油罐发生渗漏或者有其他损坏需要进行倒空检查或动火修理的。
第3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级石油库油罐的清洗工作。
第4条充分做好安全措施及物资、工具、器材的检查与准备工作。
第5条清罐作业部门应根据作业现场的不同情况,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清罐方案和安全措施。
第6条清罐指挥人员,在清罐作业期间必须亲临现场,及时解决和处理所发现的问题。
第7条清罐的方案及安全措施,经讨论后,由主管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8条清罐作业之前,应根据分工情况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和有关操作技术的岗前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第9条凡有作业人员进罐检查或作业时,油罐人孔外均须设专职监护人员,且一名监护人员不得同时监护两个作业点。
第10条安全(监护)员应加强现场的安全巡回检查,并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第11条班(组)负责人和安全(监护)员应做好交接班的现场安全检查、清点人员及其工具器材等工作。
第12条作业场所应确定安全距离,设置安全界标或栅栏,并应有专人负责对所设置的安全界标或栅栏进行监护。
第13条为确保安全,进罐作业前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
第14条为了防止清罐作业人员中毒,必须做到:
(1)当油气浓度为该油品爆炸下限的4-40%时,进入油罐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毒面具。
(2)当油气浓度超过该油品爆炸下限的1%并低于4%时,允许作业人员在不佩戴呼吸器具情况下短时间进罐作业,但应佩戴防毒口罩且每次作业不应超过15分钟;同时,每工作日最多重复工作四次,时间间隔不少于1小时。
在此浓度下,也可以使用类似过滤式的呼吸器具(如滤毒式防毒面具),但其气体空间的含氧量不应低于18%。
(3)当油气浓度低于该油品爆炸下限的1%时,允许在无防护措施情况下八小时作业。
第15条呼吸器具的供气,可根据不同条件采取自吸空气、手动供气、电动风机供气、压缩机供气、自带压缩空气型等方法。
第16条根据不同场所,选择的防毒用具和防护用品,其规格尺寸应保证佩戴合适,性能良好,在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守“产品说明书”中的各项事项。
呼吸软管内外表面不应被油类等污染。
第17条防毒用具、防护用品及清罐工具每次使用之后,必须清洗干净。
防毒用具和防护用品使用之前应仔细试验与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第18条严禁在作业场所用膳或饮水。
作业人员每天饭前且下班后应在指定地点更衣洗澡,换下工作服,用肥皂洗净脸和手并刷牙漱口。
第19条作业场所应备有人员抢救用急救箱,并应有专人值守。
第20条由于作业影响而使罐内油气浓度超过允许值时,作业人员应迅速撤离现场。
重新通风,直到油气浓度降到规定值时,方可继续作业。
第21条当油罐及其作业场所油气浓度超过该油品爆炸下限的20%时,其35米范围(卧式油罐可缩小50%)内均为火灾和爆炸危险场所。
进入该场所进行清罐作业时,必须做到引入该场所的电气设备及其安装,应符合国家有关的安全用电规定。
在该场所应严防铁器等相撞击。
第22条当作业场所的油气浓度超过该油品爆炸下限的40%时,禁止入罐清洗作业。
第23条禁止在雷雨天(或气压低)或风力在五级以上的大风天进行油罐的通风或清洗作业。
第24条电气设备检查、试验时,必须在距作业油罐35米范围(卧式油罐可缩小50%)以外的安全地带进行。
第25条垫水或充水使用的进水管线,不应采用输油管线,以防油品进入罐内。
第26条油罐清洗作业前,应在作业场所的上风向处配置好适量的消防器材,现场消防值班人员应充分做好灭火的准备。
第27条清罐作业人员严禁穿着化纤服装。
不得使用化纤绳索及化纤抹布等。
气体检测人员必须穿着防静电服及鞋。
第28条当油气浓度超过该油品爆炸下限的20%时,清罐作业时严禁使用压缩空气,禁止使用喷射蒸汽及使用高压水枪冲刷罐壁或从油罐顶部进行喷溅式注水。
第29条引入油罐的空气、水及蒸汽管线的喷嘴等金属部份以及用于排出油品的胶管都应与油罐作电气连接,并应做好可靠的接地。
引入罐内的金属管线,当法兰间电阻值大于0.03欧姆时,应进行金属跨接。
第30条机械通风机应与油罐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第31条风管应使用不产生静电的材质,禁止使用塑料管;并应与罐底或地面接触,以使静电很快消散。
第32条清罐作业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鞋和安全帽等防护用品。
第33条油罐清洗作业宜避开严冬或盛夏季节。
第34条下列人员严禁从事清罐作业:
(1)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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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榭岛 污水 油库 清洗 方案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