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川民族中学学生会基本章程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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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川民族中学学生会基本章程汇编
务川自治县民族中学“团总支-学生会”
基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性质】
务川自治县民族中学“团总支-学生会”是在党委领导下,校团委的直接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学生组织。
以服务学生为宗旨,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目的,以促进优良校风学风建设为工作中心,大力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为同学服务的水平,紧密围绕学校工作的重点,团结带领广大同学在学习中成长,在实践中成才,切实做同学利益的忠实维护者,做联系学校和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并不断提高自己在同学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第二条【宗旨】
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从同学中来——为同学服务。
本会以发扬我校同学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优良传统、树立良好的学风、广泛开展实践活动、培养广大同学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三条【口号】
有困难找学生会。
本会本着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切实利益为己任,及时了解和反映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维护同学们的合法权益,解决实际问题,切切实实做到为同学解决困难。
第四条【职能】
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以科学的管理规范学生会,以全方位的学习提高成员素质,以热忱的工作态度服务民中学子。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会员的资格】
凡承认学生会章程的未触犯校纪校规的务川自治县民族中学在校初、高中学生均有权加入学生会。
第六条【会员的权利】
(一)有以校学生会名义行使各项权利,履行各项义务;
(二)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三)有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的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四)有对学生会的各项工作提出建设性建议的权利;
(五)对于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享有优先参加的权利;
(六)有获得各项荣誉和奖励的权利;
(七)会员在本会内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的权利。
第七条【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会章程;
(二)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三)平时工作中应自我约束,在各种场合体现学生干部的先进性;
(四)对各种不良现象应予以揭发或制止;
(五)按时积极参加本会各项活动和会议等,积极执行本职任务,不可懈怠;
(六)维护本会荣誉和利益。
第八条【会员要求】
(一)思想上进,乐于奉献,热爱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
(二)具备良好的工作素质和认真谨慎的工作态度,无干部至上的思想及作风。
(三)品行端正,无违规违纪记录,能在学生中起到表率作用。
(四)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活动。
(五)遵守学生会章程并能够严格履行。
第九条【干部产生办法】
(一)学生会主要干部由竞选产生,竞选程序包括报名、面试、公示等。
(二)面试评委主要由团委主管老师及上届主席团成员担任。
(三)寻求连任的上届主席团成员不得参与自身欲参选职务的面试评审工作。
(四)主要干部名单拟定后须向全校公示,公示期为两天,公示期之后无异议,方可正式生效。
(五)对草拟的干部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校团委办公室或学生会办公室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并说明理由。
(六)主要干部人选正式确定后,由校学生会正式任命并颁发聘书或发放专用工作证。
第十条【委员产生办法】
(一)学生会各部委员由务川自治县民族中学在校学生自愿报名者产生。
(二)所有竞选者必须经过报名(填表)、面试、试用的程序层层选拔后,方可正式加入。
(三)各部面试试题由各部自行拟定、组织,并报办公室存档。
(四)所有试题在使用前必须保密,泄密者视情况依照监察条例进行处罚。
(五)在非学生会正常纳新时间加入学生会的人员,也必须经过面试、试用的选拔程序,合格者方可正式加入。
(六)试用期后留用成员,经校学生会任命后方成为务川自治县民族中学“团总支-学生会”正式成员。
第三章机构
第十一条务川自治县民族中学“团总支-学生会”是由团总支、主席团、办公室、国旗护卫队、组织部、学宣部、纪检部、宿管部、劳卫部、文体部、礼仪队、青年志愿者协会等部门组成。
团总支和主席团负责领导各部门的工作,各部门之间为平等关系。
如因职能需要,需增减部门,须上报校团委,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职责简介
【团总支】
①.进行团费收缴及团员证注册工作;
②.负责新生团籍转入和毕业生团籍转出的转档工作;
③.负责团支部年度量考核评估;
④.负责团员的推优工作,为党组织输送优秀人才;
⑤.负责与学校共建文明校园的工作;
⑥.组织广大团员青年进行有教育意义的组织生活;
⑦.组织各支部开展相关的团队活动;
⑧.积极配合学生会各部门开展各项工作。
【主席团】
①.主席团执行本会章程,制定并实施团总支、学生会的总体工作计划;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学生会工作实行集体领导;
②.通过主席团例会等形式,决定团总支、学生会两委的重大事务;
③.组织监督、听取、收集对团总支-学生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经过调查、研究、讨论提出改进方案并实施;
④.学生会工作制度的建立、完善和实施,通过学生会干部提名;
⑤.负责指导和监督本部门工作,以及干部的考核和培训;
⑥.定期向学校团委汇报工作。
【办公室】
①.负责各项制度及工作汇报的起草、修订与落实;
②.负责相关档案的管理工作,文件的印发、文件的编号和立卷归档;
③.负责各项会议的记录工作,协助主席健全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
④.负责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加强部门间联系;
⑤.负责各种活动及例会的考勤和办公室值勤及处理日常事务;
⑥.收集同学们的意见,针对各种线索展开调查研究,为本会的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⑦.定期向团总支书记和学生会主席汇报有关工作,及时向各部处传达有关工作部署。
【国旗护卫队】
①.准时保质完成学校每周一的升旗任务;
②.重大节日或重要活动的升旗仪式国旗护卫队队员必须参加;
③.平时应注重仪容仪表整洁端庄,注重个人各方面修养和素质的提高;
④.完成学校团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组织部】
①.负责各班团支部新团员登记、团费收缴、团员证的注册及团员档案管理工作;
②.加强与各班团支书的联系,对各班团支部组织生活、团队活动的指导和评估。
负责开展优秀特色团支部评比活动;
③.配合学生会其他部门,更好的组织、完成各项活动;
④.参加校团委、学生会大型活动的组织工作;
⑤.负责完成校团委交办的其它事务。
【劳卫部】
①.负责教室及室外卫生区域的卫生检查工作,对各区域卫生进行评比并记录在案,以备查询;
②.适当在学生中进行有关卫生保健宣传工作,增强广大学生的卫生打扫及保持意识;
③.配合学校组织各项突发临时性劳动任务。
【文体部】
①.负责学生会组织的大型文艺活动,如才艺大赛、“十佳歌手”比赛、毕业生晚会、留守儿童联欢会等;
②.配合学校开展各项体育活动及相关工作;负责学生会组织的全校性大型体育活动,如“校运会”、迎新杯篮球赛等活动。
管理机制
第一章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主席团责任制】
(一)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组成,负责“团总支-学生会”日常工作。
(二)主席团采用主席负责制。
主席是务川自治县民族中学“团总支-学生会”的最高代表,主持和领导校学生会各项工作,总理全局并分管办公室的工作,并按时向校团委老师汇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副主席分别指导、监督和管理各自分管部门,协助主席管理“团总支-学生会”工作。
(三)主席团不定期可召开主席团会议和部长级会议,商议学生会重大事宜。
(四)主席团成员接受校团委老师和学生会成员的监督。
(五)主席团应尊重各部部长的管理权。
(六)各部部长有权对主席团的违例指派提起内部调查,内部调查由调研部负责,对负有责任的一方,将由调研部按照校学生会相关条例予以处理。
第二条【部门责任制】
(一)“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采用部长负责制,部长负责管理本部门,并副主席团的各项决议。
(二)“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部长应努力工作,开拓创新,遵守有关规定,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观念。
全力支持校团委和“团总支-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并应在学期初递交部门工作计划,在每项活动结束后及时递交部门工作总结,还应在期末递交部门工作总结。
(三)“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部长制定部门规章制度,该制度在学生会工作制度范围内进行,如有抵触应立即修改,经主席团审议通过后,办公室存档。
(四)“团总支-学生会”各部应尽各自工作职责,在加强内部建设的基础上,根据“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积极开展有影响、有意义的服务和维权活动,并努力拓展品牌性活动效应。
(五)“团总支-学生会”各部应积极、高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不推诿、不拖拉、不敷衍、不推卸责任。
各部若未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或出现事故,则根据情节轻重和所负责任,对相关人员给予一定处分。
(六)“团总支-学生会”各部应当强化集体意识、大局意识,积极服从主席团的调配,协调、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七)凡“团总支-学生会”举办或参与的大型活动,由相关部门制定策划、执行方案,学生会各部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形成决议之前向主席团提出。
主席团审核、通过,形成决议后,各部须无条件执行。
第二章开展活动制度
第三条【活动计划】
“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预先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并按工作计划正常、及时开展工作,认真落实计划方案。
第四条【活动上报】
活动开展前,各部部长须向学生会主席团申请,并向分管副主席递交策划书。
策划书内容包括:
活动的名称、地点、时间、面向的对象、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活动的目的、意义及可能达到的效果,同时申请书中还必须写明各项预期费用和总计费用,需要协助的其他部门名单。
由主席团审议、修改后上报校团委。
第五条【活动举办】
申请没有通过,须无条件执行决议,但申请者有再次完善、申请的权利;申请通过,主管部长不得推诿、拖拉,应按时按照策划方案举办活动。
“团总支-学生会”各部不得擅自举办活动,否则,若引起不良影响或造成不良后果者,将按《奖惩制度》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凡申请通过的活动,在活动实施过程中,各部门由部长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第三章总结制度
第六条【期末总结】
“团总支-学生会”各部应按时递交部门期末工作总结,并报办公室存档;若有未完成的计划内工作应说明理由。
第七条【活动总结】
“团总支-学生会”各部举办完活动后,必须及时向分管副主席上报总结材料并报办公室存档。
总结材料中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活动开展的时间、地点、人物、活动经过及活动所到达的效果。
未及时上报的,主席团成员有责任加以催促。
第八条【总结管理】
办公室应妥善保管各部门工作总结材料,不得遗失。
第四章例会制度
第九条【主席团会议】
“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须不定期召开会议,由主席主持,总结上阶段工作,审议相关材料,安排下阶段工作。
第十条【部长级会议】
主席团不定期召开部长级会议,由办公室主任主持,通报学生会工作情况,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各部门相互了解和信任。
第十一条【全体会议】
“团总支-学生会”定期召开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由办公室副主任主持,总结近期各项工作,布置近期工作的相关事宜,交流心得。
第十二条【部门会议】
“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须定期召开本部会议,总结部门上阶段工作,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素质培训,布置下阶段工作。
会议必须有记录,并定期将记录交于主席团审阅。
第十四条【会议纪律】
(一)与会人员务必严守会场纪律,不得交头接耳,或看与会议无关的资料、书籍,对通讯工具进行消音或关机处理,不得在会议进行期间,频繁进出会场,影响会场秩序。
(二)未能出席主席团会议和部长级会议者,须事先向主席团请假。
未能出席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者,须提前向本部部长和分管副主席请假,并向负责会议考勤人员说明原因。
(三)无故缺席累计两次者,取消评优资格;无故缺席累计三次者,视自动退出学生会,由学生会主席团做出辞退决定,并及时上报校团委。
(四)无故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者,取消评先资格;无故迟到或早退累计五次者,视自动退出学生会,由学生会主席团做出辞退决定,并及时上报校团委。
第五章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团总支-学生会”主要文件资料】
“团总支-学生会”主要文件资料有:
(一)“团总支-学生会”组织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
(二)“团总支-学生会”成员通讯录和档案。
(三)“团总支-学生会”各学期工作计划、总结。
(四)“团总支-学生会”各种会议记录及总结。
(五)“团总支-学生会”个人的工作总结。
(六)“团总支-学生会”的对外联系通讯录。
(七)“团总支-学生会”的帐目和物品管理簿。
第二十条【档案管理办法】
(一)办公室负责管理所有文件资料。
(二)定期整理档案,保证分类明晰,便于提取、查找。
第六章退会制度
第二十一条【换届】
换届以竞选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及程序以换届通知为准。
换届前各部长对本职工作不得懈怠。
第二十二条【申请退出】
如有“团总支-学生会”成员在换届前提前退出“团总支-学生会”,必须打申请报告,并说明理由,否则将取消评优资格。
第二十三条【离职】
对擅自离职的“团总支-学生会”成员,“团总支-学生会”将在征求校团委意见的基础上,参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内部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撤职等处分。
第二十四条【撤职】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团总支-学生会”将对其做出撤职处分:
(一)一学期内考试科目有三门以上不及格的;
(二)严重违反“团总支-学生会”有关规定屡教不改者;
(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
(四)使“团总支-学生会”声誉和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解释权】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务川自治县民族中学“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
平日监督机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团总支-学生会”的管理,提高“团总支-学生会”成员整体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第二条【对象】
考核对象为“团总支-学生会”全体成员。
第三条【方法】
本考核制度实行量化计分,每学期开始每位成员拥有基础分30分。
学期末进行总结,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团总支-学生会”成员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负责】
“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部员〈干事〉的考核工作由“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部长,副部长〉及调研部负责,由调研部做统计工作。
考核工作受主席团监督,各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工作由“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完成。
第二章原则
第五条【政治】
“团总支-学生会”成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加强道德修养,有一定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
对于思想素质不高、道德水平低下,甚至出现政治错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或除名处分。
第六条【法律法规】
“团总支-学生会”成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对于违法违纪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或除名处分。
第七条【义务】
“团总支-学生会”成员有义务参加各次例会,具体情况依例会制度中的规定。
第八条【工作】
“团总支-学生会”成员对待工作必须认真负责,要有科学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方式。
对于成绩平平、缺乏敬业精神和创新精神者,若情节严重将予以劝退。
第九条【学习】
“团总支-学生会”成员必须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对于每学期内有三门以上学科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予以劝退。
第十条【任务】
“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部长必须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对于工作效率低、不能按时完成任务者,予以警告一次,对于因个人原因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甚至造成重大工作事故者予以撤职处分。
第十一条【财务】
“团总支-学生会”财物受所有成员监督,对于违反财物制度、贪污或私自挪用者,给予除名处分;对于私自挪用“团总支-学生会”财物者,一次予以记过,两次予以除名处分。
第十二条【名誉】
“团总支-学生会”任何成员不得以“团总支-学生会”名义处理个人或其他组织事务,违反者一次予以记过,两次予以除名处分。
第三章“团总支-学生会”成员开除处分程序
第十三条【委员】
对于委员,由所在部的部长或副部长提出,经主席团三分之二以上人数通过,并上报校团委征得主管老师同意后,方可开除出“团总支-学生会”,并予以公布。
第十四条【主席团、部长、副部长】
对于主席团成员或部长、副部长,由主席团任一成员提出,经全体“团总支-学生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人数通过,并上报校团委征得主管老师同意后,方可开除出“团总支-学生会”,并予以公布。
第四章惩罚
第十五条【例会扣分制度】
(一)遵守例会制度。
不能按时参加主席团例会者,须向主席请假;不能按时参加部长级例会者,须向分管主席团成员请假;不能按时参加全体会议者,须向分管主席团成员请假;请假需在开会之前履行手续,要求有书面假条,全体会议仅向部长、副部长请假或会后补假均视为无效,记为旷会。
(二)办公室负责签到并计分。
(三)各级会议(部门会议除外)无故缺勤(没有履行请假手续)者,每次扣考核分2分并存档,满两次者取消评优资格,满三次者劝退。
迟到或早退者,每次扣考核分1分并存档。
(四)各部门会议,委员无故缺勤,由部门负责人每次扣考核分1分,办公室存档,满三次者劝退。
第十六条【值班扣分制度】
(一)值班人员中途脱岗者,每次扣个人考核分2分并存档;无故缺席者,每次扣个人考核分4分;中途脱岗或无故缺席满两次者取消评优资格,满三次者予以劝退处理。
(二)值班人员应保持办公室卫生,对于值班时出现办公室不整洁、有垃圾等现象,一经发现,扣个人考核分2分。
(三)对在办公室抽烟、打牌者,一经发现,扣个人考核分5分。
第十七条【形象行为扣分】
(一)会员应维护学生干部形象,工作中应佩戴工作牌,自觉接受监督,每发现不符合规定一次,扣个人考核分1分;
(二)在开展活动现场抽烟者,一次扣除考核分5分,满两次者取消评优资格,满三次者劝退。
(三)在公共场所酗酒造成不良影响或聚众闹事者,予以除名处理。
第十八条【组织计划职责扣分】
组织开展活动应按时向主席团递交计划和总结。
交活动计划或总结之日起两天内补交的部门视为超期,扣相关负责人个人考核分3分;交活动计划或总结之日起两天内仍未补交的部门,视为未交,扣相关负责人个人考核分5分;
第十九条【其他】
(一)学生干部接到活动通知,应积极主动参加。
未按时到岗者,由相关负责人酌情扣个人考核分1-5分。
(二)未能按时完成本职工作者,扣个人考核分2分;无故不参加者,扣个人考核分3分。
(三)因违反校纪校规被点名批评者,扣个人考核分3分;被严重警告者,扣个人考核分5分;记大过者,扣个人考核分8分;留校查看者,扣个人考核分10分。
(四)违反“团总支-学生会”章程者,扣个人考核分2分;
(五)每学期例会请假次数超过3次者,以后每次请假,扣个人考核分1分;
(六)开展活动中,因个人主观原因造成工作失误者,酌情扣个人考核分2-5分。
(七)有损“团总支-学生会”形象者,视情节轻重扣个人考核分5-10分。
(八)对期末考试不及格者,每门扣个人考核分3分。
(九)加分不封顶。
(十)期末考核总分3分以下者,予以劝退;扣分至0分者,作开除处理。
第五章嘉奖
第二十条【参与工作】
(一)积极制定“团总支-学生会”工作计划、策划或批评建议,并被主席团采纳、实施者,加个人考核分4分。
(二)每项工作按时到岗并认真完成分配任务者,加个人考核分3分。
第二十一条【积极与会】
一学期例会全勤者加个人考核分5分。
第二十二条【成绩奖项加分】
期末考试获得全年级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者,分别加个人考核分6分、5分、4分;获得全班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者,分别加个人考核分5分、4分、3分;同时获得全年级和全班名次的累加。
第六章监督累积
第二十三条【记录方法】
(一)每两个月由各部部长将自己部内各部员加减分情况上报办公室备案,作为本月基础分,再结合办公室的独立监察检举渠道所做修正,作为各会员的本月总基础分。
(二)各部长、副部长基础分由分管主席团成员给出。
(三)各副主席基础分由主席给出。
(四)团总支副书记和主席基础分由团总支书记独立监察之后给出。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解释权】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务川自治县民族中学“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
考核评优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标】
为激发“团总支-学生会”成员工作热情,提高成员素质和工作效率,发挥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团总支-学生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考核评优制度。
第二章考核评比原则
第二条【评比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条【评比方法】
质化量化相结合,量化优先原则。
第三章考核评比条件
第四条【必要条件】
(一)思想上进,乐于奉献,热爱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
(二)具备良好的工作素质和认真谨慎的工作态度,无干部至上的思想及作风。
(三)品行端正,无违规违纪记录,能在学生中起到表率作用。
(四)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学术活动。
(五)遵守“团总支-学生会”章程并能够严格履行。
第四章成员考评方法
第五条【评比时间】
评优在每学期的末期进行。
第六条【表现分评分办法】
(一)主席团评优办法:
由副主席为主席打分,取平均分作为主席的最后得分。
主席根据各副主席的主管部门综合情况为副主席打分,为副主席的最后得分。
(二)副主席根据主管部门情况为各部长及副部长打分。
(三)部长根据各部员表现情况为干事打分,记60%为干事的总成绩。
(四)干事内部民主评选,各干事为同部干事打分,记40%为总成绩。
第七条【平时分评分程序】
该部分成绩即为各成员的平时监督总成绩、
第八条【考评评比统计】
(一)表现分由办公室统计,统计方法为团总支副书记和主席团为原始分,部长分数为原始分乘主管副主席分数除100(即主管副主席分数%,例副主席分数90,部长原始分数80,则部长分数为90×80%=72),部员依次类推。
)
(二)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的分数由各副主席评定。
(三)平时分由办公室主管评定。
第九条【考评结果】
最后两项分相加即为各成员成绩,评优时根据百分比由上向下取。
第五章奖励办法
第十条【荣誉】
在校团委“团总支-学生会”例会上授予相关荣誉称号,并当场颁发证书以及适当物质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一条 【解释权】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务川自治县民族中学“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
表1-1“团总支-学生会”纳新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1寸近期
免冠照片
籍贯
政治面貌
民族
所在班级
联系电话
特长
现任职务
所报部门
第一志愿
第二志愿
人生信条
申请部门是否服从调剂
个人简介
(从小学开始填起,包括起止时间、在何单位任何职务)
工作经历或
事迹简介
加入学生会的目的
个人申请
(主要说明自己对竞职岗位的认识与态度)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团总支
意见
总支书记签字:
年月日
【注】:
1、此表由个人上交到校团委办公室。
交表时间截止到*月*日。
2、面试将在主教楼二楼多媒体教室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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