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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打击经济犯罪》模板
《依法打击经济犯罪》_模板
●教学目标
认知目标
1.掌握什么是侵犯公私财产犯罪;
2.明确法律打击各种经济犯罪。
能力目标
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结合打击各种经济犯罪的实例,分析其行为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的经济活动中的哪些基本规则,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使学生进一步加深理解经济活动中的所有参与者必须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违法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和保障。
觉悟目标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实施依法治国。
一方面要以法制来规范市场经济的行为,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稳定、健康、有序地发展;另一方面要依法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各种经济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青少年是未来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参与者,从现在开始就应有守法、护法的意识,自觉地同违法行为作斗争,逐渐地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建设者。
●教学重点和难点
教学重点
依法打击各种经济犯罪,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教学难点
经济犯罪及其法律处罚的规定。
●课前准备
1.预习本框内容。
2.学生收集一张废弃发票和收据,教师准备几张不同类的发票和收据。
3.投影胶片,重新包装一包鱼皮花生和巧克力豆。
4.组织三个学生排练小品《卖老鼠药》。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教师:
同学们!
上节课我们学习了“法律规范经济行为”,大家还记得法律规定经济活动中的基本规则有哪些吗?
请大家回忆一下!
学生:
平等、公平、诚实信用。
教师:
通过前面的学习,我们知道没有了这些基本规则,经济活动就会混乱不堪,那么我们今天的经济活动是不是就已经分风平浪静了呢?
我们周围的现实生活中有没有和这些规则相违背的现象和行为呢?
学生:
回答略
教师:
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我们要依法打击这些经济犯罪!
今天我们就来学习第三框“依法打击经济犯罪”。
(板书)三、依法打击经济犯罪
1. 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⑴、打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
教师出示两张一真一假拾圆“人民币”(假币上盖有银行“作废”章),远看外观上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让学生触摸感觉,简单说出区别,分辨真假。
设问:
①你有假币吗?
或者你曾经拥有过假币吗?
如果有,你是怎么处置它的?
②现在假如你无意中得到了一张假币,你应该怎么做?
学生:
回答略
教师进一步设问:
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学生:
回答略
教师总结: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是违法行为,我国法律还规定持有假币超过200元就要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教师:
有同学可能要问了,“伪造货币、出售伪造的货币是违法的,我无意中得到的又不能用,就这么上交银行或者是被没收了不是很冤吗?
”可能还有同学会想,“我上交可以,能不能打个折扣给我点补偿呢?
”大家想一想,能不能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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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窗,朋友”教案教学设计
作者/尤琳
一、教学内容分析
1.本课内容来自首师大版思想品德教材八年级下册第二单元第六课“同窗之缘”。
课标要求:
在处理我与他人的关系中,要求学生学会与他人交往,善于与人合作,努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2.教材分析:
本课围绕“友谊最珍贵”和“交友讲方法”两部分展开,按照友情的重要性和交友的原则等思路设计,重点介绍中学生建立友情的重要性以及什么是真正的朋友。
这样的设计有助于培养学生积极与同学、朋友交往,养成热情、开朗的性格。
二、教学目标
情感态度价值观:
愿意与同学交往,能够在与同学的交往中,做到尊重他人,宽容诚信,追求友谊,呵护友谊,但不失原则。
能力:
充分发挥学生的思考问题能力,使学生加深对友情及其主要特点的认识,培养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分辨是非的能力。
知识:
通过活动,使学生明白,每个人既需要别人做朋友,也是别人需要的朋友。
进一步了解朋友的真谛,学会和练习交友的方法和技巧。
三、教学重点、难点
重点:
建立真挚友谊的基础。
难点:
选择真正的朋友。
四、教学过程
1.课堂导人:
展示《五律·过许昌》和《水调歌头·游泳》,请学生朗读。
提问:
诗词的作者分别是谁?
这两首诗有什么共同之处?
两首诗词的作者分别是周世钊和毛泽东,他们在少年时期做了五年同学,毕业后虽然天各一方,但在几十年的奋斗生涯中一直保持着共勉的联系和当年的爱好——作诗填词应对唱和,而这两首诗词正是其中一组代表作。
从少年同学的相识到长大成人后的共勉,这份绵延多年的情谊坚韧珍贵,我们称这种情谊为——同窗之情。
同窗,即为同学。
2.新课教学:
[抛砖引玉]
教师出示自己近期收到的来自不同时期同学的信件,介绍亲身经历的同学情谊。
在通讯方式不断更新的世界中,这种传统甚至古老的联络方式总让我觉得:
无论何时何地,总有一些东西在生活中历久弥新、熠熠生辉。
【品味友情之美]
老师跟大家分享了自己的宝藏,那么同学们呢?
还记得毕业时你们彼此的祝福吗?
(教案 )还记得属于你们的难忘往事吗?
一起回忆一下吧。
评价学生的回答,引导学生再次体验日常生活同学之间的默契和同学情谊的美好。
[启承过渡]
依次列出班级生活小场景:
“老师来了叫我一声!
”“靠前点儿,让我出去。
”“别看!
老师在门口!
”“下一节什么课啊?
”“笔借我用下!
”“你几分啊?
”
根据学生的反应情况引导:
这些情况只能引起大家的会心笑意,因为我们是共同经历成长、参与彼此青春的同学。
我们在刚才那些紧急情况的小场景中能够感觉到,同学往往是自己的哨兵和救星,而在遇到更加危急的事件时,同学更是愿意与你患难与共的盟友。
[情境探究]
播放街拍募捐视频资料:
“2010年10月中旬,北京市昌平一中的高二男生张鑫宇患有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及中枢神经感染——病毒性脑炎、肾性高血压以及肺部感染等多种并发症,病情危急随时可能出现多脏器功能衰竭而危及生命。
11月,昌平一中的学生们分别来到东关车站、亢山广场、阳光商场、鼓楼东大街等昌平人较多的地方,向路人祈求援助。
”
讨论:
(1)为什么视频如此嘈杂?
寒风侵袭的背景音凸显了同学们在街头募捐的艰难和挽救生命的热情、急切,在帮助他人的同时也唤起了自己对生命的珍重、激发了自己的勇气和独立态度,所以,帮助朋友也是帮助自己发现新的自我。
(2)你们希望这场救援有什么样的结果?
(3)如果张鑫宇是我们班同学,你会做些什么?
根据学生回答,阐述:
相信大家也会用自己的热情、关爱和勇气,做自己能做到的一切,来帮助遭遇到不幸的同学,这不但是同学的情谊,更是朋友的温暖和力量。
[去伪存真话朋友]
这段源自教科书的文字既是对友谊的感悟,更是对友谊的赞美,说起对友谊的赞美,大家找到了那些词句呢?
列出关于友谊的词句,请学生找出贬义的部分。
教师启承:
并不是所有与友情有关的词句都是歌颂,正如不是所有的人都值得成为朋友。
朋友实际上是一种珍贵的宝物,既然是宝物,就会招致一些赝品,让我们一起擦亮眼睛,对朋友进行一场去伪存真的鉴定。
情境再现:
分别请学生表演以下情景对话,并讨论:
朋友应该怎么做?
朋友不是什么?
(联系生活,由反面场景引发关于真正友谊的积极思考,使学生被调动起来的积极性和认同感有实际操作的方向和平台。
每个表演后进行提问并根据学生回答给出阶段性结论。
)
情境一:
A:
咱们周六去欢乐谷玩儿啊?
B:
下周要考试了,我想跟家看看书。
咱们考完试再去呗。
A:
切!
C:
她不去咱俩去。
人家要当好学生,跟咱们不一样……
朋友不仅仅是玩伴,朋友应该尊重彼此的意愿。
情境二:
A:
昨天新转来那小子瞪我!
B:
敢瞪你?
走,找他算账去!
A:
走!
要不说你是我哥们儿嘛。
朋友不是“罩着”自己的人,那种看似义气相挺的“保护”如同不合法的工具,带有危险的气息。
情境三:
A:
走啊!
B:
哎,我早上跟我爸闹不痛快来着,晚上不想回去了。
A:
那你上哪啊?
B:
我去网吧包宿去,气气他。
让他说我!
A:
对!
就得吓唬吓唬他们!
哎,那你钱够吗?
我借你点儿?
B:
行啊,还是你理解我!
朋友不是毫无原则赞同自己的人。
否则,当你盲目的时候,他们是一副漂亮的墨镜,只能让你更难分辨是非。
提问:
请问那些形影不离的人们一定都是朋友吗?
形影不离有可能出处于彼此的亲密友好,也有可能是因为失去了自我,朋友间最起码应该彼此平等、独立,亲密的友谊也不能以失去自我作为代价。
去伪过后显然要存真,那么,真正的朋友是什么样的人?
根据学生所答,予以相应的积极引导。
我们不难发现,鉴定朋友真伪的标准其实就是一些基本的原则,比如彼此之间的尊重、理解和信赖,这是我们建立友谊的基础,更是我们维护友谊的必需品。
3.课堂小结:
友情的甘美令人向往,尊重、理解和信赖是保持友谊长青的关键,获得友谊不容易,珍惜友谊则更为重要。
让我们一起珍视自己的朋友,享受友谊的光辉。
(作者单位:
北京市昌平区第四中学)
公民在婚姻关系中的权利教学设计
(一)
教学目标
认知目标
通过教学,让学生知道什么是婚姻自由,结婚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和应该履行的法定程序。
能力目标
通过对婚姻法相关规定的了解,知道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通过讨论,认识到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
通过对案例的分析,了解结婚的法定条件和程序。
通过分析案例,讨论热点问题,意识到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借婚姻索取财务、重婚都是对婚姻自由的破坏,为法律所禁止等,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正确判断婚姻问题上违法犯罪现象的能力。
思想觉悟目标
通过教学,使学生认识到我国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增强法制观念。
并能通过合法途径,制止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教学重难点
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
教学过程
复习提问
1.我国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专门法律名称各叫什么?
2.你们知道保护公民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方面的法律主要有哪些吗?
(设计此题目的有二:
(1)复习上节课学过的法律名称;
(2)检查学生预习情况,以引入新课。
)
导入新课
首先,让我们共同欣赏赵本山的小品《相亲》的片断……
提问:
同学们想一想,小品中的马丫为什么会对与赵老蔫组建家庭顾虑重重?
(学生回答,教师总结)
马丫的担忧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担心儿女干涉和反对,这可以说是老年人在重组家庭时普遍存在的心理症结。
那么马丫的儿女有没有反对母亲再婚的权利?
马丫有再婚的自由吗?
带着这些问题我们今天来共同学习——
一、公民在婚姻关系中的权利(板书)
讲授新课
1.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板书)
(播放小提琴曲《梁祝》,设置教学情境。
)
婚姻是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未婚成年男女相识相恋发展的结果。
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关系是人们的客观要求。
而在封建社会,青年男女的婚姻则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根本没有婚姻自由权利。
今天我们生活在法治社会,法律赋予公民婚姻自由的权利,并对侵犯公民婚姻自由权利的行为予以制裁。
那么究竟什么是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的内容是什么?
请同学们看教材。
(指导学生看书第19页第1和第2自然段的领句,并把含义和内容画在书上。
)
1.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板书)
问:
婚姻自由的含义是什么?
婚姻自己的内容是什么?
(指导学生看书第19页第1和第2自然段的领句,并把含义和内容画在书上。
)
(1)婚姻自由的含义(板书)
婚姻自由是宪法和婚姻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婚姻当事人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允许任何人强制和干涉。
婚姻自由的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2)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板书)
什么是结婚自由?
(指导同学看19页第2自然段)请同学们阅读下面材料,分析指出某乡长和丁某的做法是否正确。
投影
(1)
材料一:
某乡长的女儿,要与同乡的李某结婚,乡长认为女儿选择对象,不符合自己的意愿,找了许多借口,如李某家庭困难,没住房等理由,不同意女儿的婚事。
材料二:
丁某母亲去世几年后,其父亲认为儿女都在忙工作,想再找一位老伴,丁某坚持不同意父亲这样做。
(同学回答,教师总结)
结婚自由,是指结婚的男女双方自主自愿、不允许任何一方加以强迫或任何人加以干涉。
男女之间不得强迫;父母对子女的婚事不得强迫;子女对丧偶父母的婚事都不得进行干涉等。
但是,不能排除子女的婚事要和父母、亲属商量,听取意见。
丧偶父母的婚事应与儿女商量。
离婚自由是指哪些感情确已破裂、无法继续维持夫妻关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除婚姻关系,而不受对方或他人干涉的自由。
坚持婚姻自由这一原则,才能保障公民在婚姻关系中享有的权利,才能为男女双方建立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关系奠定基础。
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两个方面,二者是统一的,缺一不可的。
同学们听说过“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句话吧。
结婚,是人生道路上的一件大事,必须严肃对待。
结婚不仅仅是个人私事,它涉及到社会的利益,那么国家也就自然用法律手段以保障当事人、后代、整个民族的利益。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结婚必须符合的法定条件和程序是怎样的?
2.结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板书)
(1)结婚必备条件和禁止结婚的条件(板书)
(同学看书第20页)
在我国,结婚的必备条件有三:
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到达法定婚龄;符合一夫一妻制。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要求是;当事人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当事人本人自愿,而不是出于第三者的意愿;当事人双方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
到达法定婚龄,这是指法律上规定的男女可以结婚的最低年龄。
我国的法定婚龄:
男22周岁,女20周岁。
小于这个年龄的,不得结婚。
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问:
男女青年,到了法定年龄,是否就必须结婚呢?
否。
法定婚龄是最低的婚龄,而不是必婚的婚龄,更不是最佳结婚年龄。
因为,男女青年,在20岁或22岁,还是长知识、长身体的时期。
应该把精力更多地集中到学习和工作上去,等具备了一定的专业知识、工作技能和生活经验后再结婚,不论对个人、对家庭、对后代教养都更有利。
在我国结婚禁止的条件有二:
(1)近亲禁止结婚。
这一条,古今中外法律都有规定。
法律上所规定的近亲结婚的范围包括: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同学们看投影图示)
《直系血亲和旁系备亲的范围》
患麻风病未治愈或患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麻风病是一种恶性传染病,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患者可治愈。
但是,没治愈不能结婚。
还有患先天性痴呆和精神分裂症等及医学上认定不能结婚的疾病。
所以,结婚男女都要作必要的婚前检查。
结婚除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外,还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
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结婚程序(板书)
符合条件的男女双方,只有经过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才是合法的婚姻,才能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
(指导同学速读21页。
教师指一名同学说出三个环节)
(1)申请;
(2)审查;(3)登记(板书)
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结婚申请的合法性加以确认,进行正式的登录和记载,签发《结婚证》。
如果是办理复婚登记的,也同结婚程序一样进行。
想一想:
法律是否承认订婚?
订婚是结婚的必经程序吗?
(学生回答后,教师总结。
)
法律不承认订婚,因为,订婚是男女双方为自己或第三者为他人在结婚前预订婚约的行为,一般由父母或家长包办,往往容易发生有悖婚姻自由的情况,如包办婚姻等,且容易产生收取高额聘金等事实上的买卖婚姻行为。
所以,我国法律不承认订婚。
只有经过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课堂小结
(播放背景音乐《我想有个家》,以景生情,以情启思)
家庭是我们疲倦时最想傍依的港湾,幸福的家庭生活是我们每个人都企盼拥有的,它带给我们的是温馨和浪漫,是阳光,是雨露。
通过今天的学习,我们了解了在婚姻关系中婚姻当事人应享有的自由权利以及应该履行的法定程序,这是组建和睦家庭的先决条件,愿同学们在未来的人生旅途中,都能做守法的好公民,都能拥有一个温馨和睦的家,拥有一个灿烂的明天!
未成年人被侵权及犯罪的思考
青少年,祖国的未来,国家命运之所系,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着国家的前途和命运。
需要国家给予特殊的关注。
为此国家专门制订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规定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基本原则,以及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等方面的责任。
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是尽管这两个法律颁布已有五年左右的时间,一些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以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仍屡禁不止,并且还有上升的势头。
到底是什么环节出了问题呢?
下面就从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等方面来一一探讨一下。
家庭方面
当今,绝大多数的父母为了孩子可谓是尽心尽力,但是由于对孩子的期望值过高,因此教育的方法上难免有弊端。
这可以从下面几种教育方法上看出来;拔苗助长型教育(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许多家长普遍的心态,而在过高的期望值下,无端的施压和不切实际的强求往往最终可能酿成不可挽回的悲剧)、溺爱型教育(一些家长对孩子过分宠爱、娇惯,对孩子正当和不正当的要求,不加区分地一味满足,养成了孩子自私、骄横、惟我独尊的个性,当他们的某个目的没有达到时、或某件事不合意时,往往会做出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
)、棍棒型教育(简单而粗俗的教育,结果极易使孩子产生逆反的心理,形成畸形性格,或离家出走,或产生报复家长的心里,为犯罪埋下伏笔)、放纵型教育(做父母的对孩子放任自流,盲目自信乐观。
即使孩子走上歧路,成了罪犯后,有的家长仍无动于衷。
其结果不仅害了家庭,害了社会,更害了孩子)、怂恿型教育(有些父母公开宣称:
孔融让梨的时代已经过去,现在要实行“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绝不能让孩子吃亏)、还有身教不当型(一些家长不注意自身修养,恣意妄为,言谈举止对孩子的影响甚重,导致孩子出污染污,应了“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的箴言,俗语叫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会打洞,小偷儿子三只手,调查显示,未成年人因为直接受父母影响而犯罪的占6%以上)、缺少法制教育的孩子大有人在(有不少家庭,做父母的都很少学法,更谈不上对孩子进行法制教育了。
因为没有法制观念的约束,许多未成年孩子做事往往不记后果,甚至拿犯罪当好玩)、单亲家庭则难以念好育儿经(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单亲家庭的孩子人格不健全。
怪异、多疑、偏狭、自卑等等,是他们的共性,原因在于他们难以有父母的完整的爱)。
家庭教育的失误往往发生在不知不觉中,任何一点点的错误或疏忽,都可能使孩子受到伤害,造成令人追悔莫及的苦果。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这样一个案例 家庭不和失管教,儿子惨死母坐牢;
一份统计资料表明,夫妻离异,受伤害最大的不是双方,而是他们的子女。
小孩子的心灵是最敏感的。
一个原本天真烂漫的儿童,在父母离异之后,常常出现自卑心理,变得少言寡语。
更有的孩子,不愿让老师和小朋友知道父母离婚的事实,一旦说及父母的事儿,便躲躲闪闪,遮遮掩掩,小小年纪,似有难言之痛。
还有的孩子可能会游弋于父母的管教之外,行为变得恶劣。
我们并不反对感情破裂的夫妻离婚。
但是,每一对夫妻,在矛盾产生之初,一定要想到孩子。
不要给孩子造成整天吵闹不休的家庭环境,不要为了一时的气愤刺伤那幼稚单纯的童心。
要知道,父母的某些行为有可能给孩子造成一辈子,甚至无法挽回的伤害。
1999年9月28日,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因管教不当、伤害年仅9岁儿子至死的被告人李继珍有期徒刑5年。
那么到底是为了什么,母亲会亲手杀害自己的孩子呢?
事情要从李的婚姻说起,李曾经两次结婚,两次离婚,儿子百园是和第一个丈夫的爱情结晶,在百园一岁半的时候,这段婚姻告以段落,百园归丈夫所有,但丈夫并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百园是由60多岁的曾祖母带大的。
曾祖母毕竟是隔了两代的老人她对自己家当时惟一的第四代传人 百园,所能给予的除了吃喝玩乐等物质上的关爱,就是行为上的娇惯、宠爱和管束的放纵。
当曾祖母越来越满足不了他的要求时,小百园开始说慌,开始赊欠小商店的东西,开始四处游荡。
老太太实在无法忍受了,就把他撵到他妈妈那儿去了。
这时的小百园已经养成了说慌、偷窃、赊欠、逃学等不良习惯。
1997年9月,百园在父亲的护送下上学了,他不好好学习,看到同学的好玩具、好吃的东西,很羡慕,没有钱买先到学校外的小商店去赊欠,赊欠的多了,店主就到他家去要账,有时候还找学校的老师去告状。
赊欠不到东西,他就开始偷窃。
老师批评他、教育他,他虽然能当时认错,但过几天又犯了。
1997年11月,游荡惯了的他接受不了母亲简单而粗暴的管束,开始夜不归宿,常常在场边、草堆和亲戚家中过夜。
父母到处寻找,找到后,非打即骂。
为躲避打骂,小百园再次逃夜,形成恶性循环。
断断续续上了三次一年级的百园,终于在1999年4月被勒令退学 让家长带回,不允许再回到学校上课了。
退学回家的百园野性越发不可收拾,哄骗小朋友的游戏机,偷窃邻居的手表和眼铜锁换钱用。
父亲教他放羊,他以低价把羊卖了,1999年,小百园从邻居家偷了10元钱到外面去开界,10元钱很快就用完了,他灵机一动,以30元的价格租了一辆三轮车送自己回家。
眼看小百园捅的娄子越来越大,父母越发着急和烦恼,重复过多次的说教都归无效。
万般无奈他们把儿子用铁链锁在窗户的钢筋上,然后,他们就出去了。
但不一会的功夫,小百园就逃了出来,小百园再一次逃离了这个爱他、恨他、打他的母亲。
百园5天没有回家,父母四处寻找,但终不见儿子的影子。
1999年6月13日下午,小百园再一次潜入邻居家,窃得现金150元,来到村边的商店,买来啤酒、花生、饼干等东西,学着大人的样子边吃边“拜把子”。
这一下被父母逮个正着。
当天晚上,“恨铁不成钢”的李继珍再也无法控制住自己暴躁的脾气,她先后用巴掌、手扶拖拉机上的三角皮带、塑料鞋底反复击打小百园的臀部、背部、腿部,问小百园“知不知错”,“改不改”?
百园却一言不发,也不求饶,越打越生气的李继珍直到打的筋疲力尽方才罢手。
此时已是6月14日凌晨1点,她把儿子安顿好之后,自己回到了房间呼呼大睡。
一觉醒来,她发现心爱的儿子已经断气。
悔恨交加的李继珍痛哭不已,在家人的劝说和开导下,她到公安局投案自首。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悲剧都是一步步失误酿成的。
李继珍和丈夫没有为百园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
家庭动荡、母子疏远,使百园先是无人管教,后是管教不当,加之操之过急,以打骂代替教育,用铁链锁住儿子,用三角皮带抽打儿子,结果失手酿成死了儿子又坐牢的悲剧。
这一步步的失误,无不留下一个个深刻的教训。
这件事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法治教育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说明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在农村宣传力度不够。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22条第2款规定:
“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对品行有缺陷、学习有困难的儿童、少年应给予帮助,不得歧视。
”而学校却勒令百园退学,让他在社会上游荡,丧失受教育的机会;母亲李继珍对儿子“恨铁不成钢”,惯以毒打,这些做法都严重违反了法律,必然造成恶果。
由此可以看出学法、守法,是丝毫含糊不得的。
学校方面
教师,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但并非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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