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务工作制度合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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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务工作制度合集
1.职业技能考试考评员的任务和职责
2.职业技能考试评分守则
3.职业技能鉴定所保密工作规范
4.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5.职业技能鉴定所所长岗位职责
6.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制度
7.职业技能鉴定档案管理制度
8.职业技能鉴定监考员守则
9.职业技能鉴定站工作规则
10.职业技能鉴定站职责
11.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组织和实施的规章制度
职业技能考试考评员的任务和职责
1、考评员在规定的职业(工种)、等级和类别范围内对职业技能鉴定对象进行考核和评审。
2、考评员进行考评前,必须熟知本次考评的职业(工种)、项目、内容、要求及评审标准。
3、负责考核场地、设备、工卡量具的检查及其考核所用材料的检验。
4、在考评过程中,评分人员应独立完成各自负责的任务,相互间不得暗示和勾通。
5、一般情况下,考评员不参与监场。
6、考评员必须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及要求逐项测评打分,认真填写测评记录并签名。
7、鉴定对象有违纪行为。
考评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劝告、警告、中止考核、宣布成绩无效等处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填写在考场记录上。
8、操作技能考核的检测、评分工作完成后,填写有关考评成绩报告单,并向有关部门提出鉴定意见。
9、协助考务人员做好考务工作。
10、考评员要不断努力学习职业技能鉴定知识和技术,提高鉴定水平。
职业技能考试评分守则
1、阅卷(测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理解和掌握标准答案、检测方法和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阅卷评分,以维护职业技能鉴定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2、阅卷评分开始前,应由考评小组负责人召开有关人员研究掌握评分标准,统评判办法。
3、考评小组负责人应根据流水作业的要求,确定具体分工,分工确定后,在阅卷评分过程中不得调换。
4、不得私拆密封答卷册,不准撬看密封线内考生姓名、考号,不得涂改考生答案及成绩或更换工件。
5、发现装订不规范的试卷、编号不清楚的工件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考评小组负责人报告并请有关人员解决,不得擅自处理。
职业技能鉴定所保密工作规范
职业技能鉴定行使劳动行政职能,是职业资格统考试制度,为了保障技能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本所实际,制定保密工作规范如下:
1、从试题库提取试题,由鉴定所派遣两名工作人员向题库或XX省题库提取,取回后由所考核主管或其它专人保管,存入保险柜中。
2、技术理论试卷印制:
由考核主管与试题专管人员两人负责印制,应在开考前3天按照申报签定的登记情况确定标准试卷的印制数量。
严格文印管理和监印、销密制度,印制完成后立即按考场、工种的分布分袋密封,并存入保险柜中。
3、操作技能考核试题,可视工种不同,由鉴定所安排场所布置专业设备、摆放好测量仪器、仪表、最器工具等,由考核主管与鉴定项目准备人员负责保密工作。
考核前两天应将操作技能考核套题及评分标准交付考评组。
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有敬业精神,会使用计算机。
2、根据教务处教学的统安排,拟定出学生职业技能鉴定安排表和学生辅导安排表。
3、职业技能鉴定在鉴定的当月,工作人员应在当月的3日以前完成学生报名的审查工作,经站长审核通过后,5日向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报名。
4、在职业技能鉴定的当月10日前,由计算机打印出理论考场和实操考场安排,及准考证的打印。
5、在职业技能鉴定后的当月,督促阅卷工作的进度,月底完成上报鉴定合格人员名单,经站长审核通过后,下月5日前办理完职业技能鉴定证书。
6、对职业技能鉴定证书要妥善保管,在学生未毕业以前不能借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用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必须经职业技能鉴定站同意后,办理手续后才能借出,使用完后及时收刚。
7、每年7月10曰前及时与校教务处取得联系,向教务处提供学生职业技能监定证书,认真做好移交手续,教务处办理完毕业证后及时收回职业技能鉴定证书。
8、认真做好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发放工作,学生自己领取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时,必须登记;如果有代领证书的,必须对代领人的身份证进行登记。
9、完成站长及主管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职业技能鉴定所所长岗位职责
1、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管理部门的领导下,做好批准承担鉴定专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管理工作。
2、组织鉴定站工作人员和参加鉴定工作的考评员,认真学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XX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有关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一系列文件规定,提高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水平。
3、根据和省厅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文件精神,负责制定本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管理实施细则。
4、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资格审查和考生的资格审套,缴纳鉴定费,申请发放准考证工作。
5、严格按照职业技能鉴定的技术等级标准,组织考评员做好鉴定专业(工种)的“应知”、“应会”命题工作和命题的严格保密管理工作。
自觉,严格执行鉴定命题的上报审批制度。
6、严密组织职业技能鉴定的“应知”、“应会”考试、考核工作,确保考评人员和考生严格遵守监考规则、考场规则,保证鉴定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7、绍织考评员严格按照命题的评分标准测卷评分和“应会”考核的评分工作。
8、绍织考生成绩审核、登记及申请发证工作。
9、接受上级职业技能鉴定部门的临督、检查、指导。
10、每年制订本所职业技能鉴定的工作计划,保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训划、有步骤的开展工作。
11、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水平。
组织鉴定所工作人员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认真管好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证书和档案资料。
12、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站的设备建设和题库建设,逐步实现职业技能鉴定命题的题库化、标准化。
13、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管理,建立考评员、鉴定人员申报、发证及题库等管理台账。
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制度
1、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均按规定交纳鉴定费用,职技能鉴定费用项目包括:
组织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场地,设备,考务,命题,阅卷,考评,发证,推测及原材料能源消耗,设备折旧等费用。
2、职业技能鉴定收费依据《关于工人考核费用开支的规定》执行。
收费标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制定下达。
3、职业技能鉴定站对职业技能鉴定费用支出情况要单独建帐)做到专款专用。
职业技能鉴定档案管理制度
1、技能鉴定的有关资料由资料员统负责管理。
2、长期保存的资料有:
各级下发的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文件、批件、规定、实施办法;
理论考试、操作技能考核试题、图纸;
技能鉴定站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鉴定设备的技术标准,检测手段的检测规程、规范、检测方法;
考评人员和工作人员登记表、考评员工作业务考核表。
3、定期保存资料(期限3年)
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历次考核计划、总结报告,考生申请报名单、评分单、成绩统计表。
4、资料员应将各种资料分门别类,统编号造册登记。
5、资料归档时办理交接手续。
6、如需借阅有关资料,必须经所跃批准签字后方可借出,并办理借阅手续,无关人员一律不予借出。
7、原始报告和记录等不允许复制。
8、超过保存期资料,经所长批准后方可销毁。
9、资料员应严格保守秘密,否则以违纪论处。
职业技能鉴定监考员守则
监考员必须首先了解有关考点、考场情况以及考场规则和注意事项。
但在考试前不得泄露与考试有关的信息和自己的监考场地、场次。
1、考试前监考人员要集中学习有关文件、规则等,明确责任、任务和分工,熟悉和掌握试题、试卷的分发、收集、装订、密封等具体要求。
2、每科开考前30分钟,两名监考员同时领取试题,领取时必须检查袋而的科目名称是否同该考场所考的科目相同,无误后连同考生报名册、稿纸和装订工具带进考场。
3、应考人员进入考场时,监考员必须站在门口逐个检查考生的准考证以及有无夹带违禁品进考场。
4、进入考场后由其中一位监考员在开考之前向考生宣读“应考人员须知”和注意事项,与此同时另一位监考员可以当众启封试题,核对科目,清点份数、页数、核发试卷。
以上工作不得占用考试时间。
5、试卷发放完毕后,监考员必须提醒应考人员该科试卷有几大张,共多少页,请考生查对。
并提醒考生查看有无空白页,如发现空白页应举手询问。
在有答题卡的情况下,要指导应考人员把姓名、准考证号、科目等几项按要求准确填写正确。
如是普通试卷,提醒应考人员在试卷密封线内按要求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工种等项目。
6、开考以后,监考员逐个查对考生准考证上的相片同本人是否相符;另一方面检查应考人员的姓名、应考人员应填写的内容是否写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注意不要让应考人员写在密封线外。
7、每科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员可提醒考生。
8、监考员不得对试题做任何解释。
如发现有个别字印刷不清楚,可核对后写在黑板上。
9、如果发现有应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突然发病,由一位监考员通知考点外的工作人员陪同应考人员去卫生室治疗,不能坚持考试的应说明应考人员停考。
10、监考员必须认真监考,严格执行考场纪律。
对应考人员的违规行为,如旁窥、夹带、交谈、传递等成立即提出警告,并在”考场记录表”上做好记录。
情节严重者,应另写书面报告给主考并转交管理部门处理。
如发现有冒名顶替疑点的,可在考试后查对清楚,情况属实者,应取消考试资格,并对有关人员作严肃处理。
11、监考员必须认真填写试卷袋面上的实考人数、缺考人数和考场记录表上的所有内容,考场记录表填写后贴在试卷袋封面的”考场记录表”粘贴线上。
职业技能鉴定站工作规则
1、执行上级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保证鉴定质量。
2、依照《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规定的工种、层次、范围实施职业技能鉴定,面向在校学生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咨询服务。
3、严格按照职业技能标准、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和鉴定试题组织考核。
鉴定试题必须从和XX省规定的试题库中提取。
4、受理符合申报条件、规定手续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
5、实行定期鉴定和不定期鉴定相结合的制度。
6、职业技能鉴定站享有独立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权力,有权拒绝任何织和个人更改鉴定结果等非正当要求。
7、职业技能鉴定站设专职考评员,严格执行考评员对其亲属、任教考生的职业技能鉴定回避制度。
8、职业技能鉴定站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组织鉴定,具体日期、报名条件、收费标准等事项在鉴定前一个月发布公告,并通知学生。
职业技能鉴定站职责
1、认真贯彻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
2、在省人社厅的指导下,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3、负责编制鉴定站的鉴定规划和年度鉴定计划及每月鉴定工作计划。
4、建立鉴定站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5、负责鉴定所日常考核、鉴定培训、鉴定考核及其它日常行政管理事物。
6、建立和管理各项职业技能鉴定档案。
7、负责鉴定站的收费管理,建立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8、鉴定考核完毕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供鉴定报告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9、制定并严格执行职业技能鉴定保密工作规定。
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组织和实施的规章制度
一、命题工作的保密要求
1、命题人员应具备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
2、命题人员在此次考试前,不得对外公布身份。
3、命题人员不得向任何人透漏,暗示与考试有关的内容。
4、严禁无关人员接触命题工作。
二、试卷保管和接送
1、试卷的运送和启用前的保管应建立必要的规则和纪律,确保不泄漏。
2、试卷运送时必须来人来车,在运送途中人不离卷,试卷交接过程中,互相清点校对试卷数量,检查密封、包装。
3、试卷、答案、评分标准启用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启封。
三、考场的设置和要求
1、理论考试的考场设置和要求
(1)理论考试室必须为标准室,每室不得超过30人。
(2)考点,考场保持干净整齐,每一考点设办公室、保密室、监考员休息室。
(3)主考和监考员。
考区设主考一人。
每一考场设监考员二人,监考员分工不得于考前泄露,不得提前告诉监考员。
⑷考试前,集中主考、考评员、监考员开会,学习有关文件,明确职责和任务分工。
(5)考生进入考场由监考员宣读考场规则,严格执行考试纪律。
2、技能操作考场要求及规则
(1)考场场地应整洁、卫生、明亮,设备仪器必须完好,应备好的工卡量具,原材料必须齐全,符合规定的要求。
(2)考场应举备足够的设备检修,资料供应人员,距考场10米设警戒线,考试时有来人把守,严禁无关人员出入。
(3)考前出示公告并组织考生熟悉场地、设备和工位,任何人不得随意更动设备和调换位置。
(4)每考场设考评小组.主考一名,监考人数与考场工位数相比视工种特点而定,考试时间一到,由监考人员统发令开始操作。
(5)考生必须根据本工种的安全文明生产要求和操作规程独立完成,不得任意串岗、换岗,不得互相通气和替代。
(6)监考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责任,不得对考生进行指点和评论,因设备和考场问题延误时间由监考人员记录并顺延。
(7)考生操作完毕,出场应按文明生产要求处理现场,不得在试件上留任何标记。
(8)监考人员对考生安全文明生产情况、违纪情况、操作完成时问等要认真填写考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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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职业技能 鉴定 务工 制度